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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冬瓜 - 12-31-2019

東院籲員工更衣室拍照 私隱公署:容許拍照極可能引起不安
https://hk.news.yahoo.com/%E6%9D%B1%E9%99%A2%E7%B1%B2%E5%93%A1%E5%B7%A5%E6%9B%B4%E8%A1%A3%E5%AE%A4%E6%8B%8D%E7%85%A7-%E7%A7%81%E9%9A%B1%E5%85%AC%E7%BD%B2-%E5%AE%B9%E8%A8%B1%E6%8B%8D%E7%85%A7%E6%A5%B5%E5%8F%AF%E8%83%BD%E5%BC%95%E8%B5%B7%E4%B8%8D%E5%AE%89-123400542.html


- 大冬瓜 - 01-09-2020

被批「黃到入骨」 私隱專員黃繼兒反駁:主動調查警員涉違反《私隱條例》乃職責所在
https://hk.news.yahoo.com/%E8%A2%AB%E6%89%B9-%E9%BB%83%E5%88%B0%E5%85%A5%E9%AA%A8-%E7%A7%81%E9%9A%B1%E5%B0%88%E5%93%A1%E9%BB%83%E7%B9%BC%E5%85%92%E5%8F%8D%E9%A7%81-%E4%B8%BB%E5%8B%95%E8%AA%BF%E6%9F%A5%E8%AD%A6%E5%93%A1%E6%B6%89%E9%81%95%E5%8F%8D-%E7%A7%81%E9%9A%B1%E6%A2%9D%E4%BE%8B-150831131.html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5993/%E7%A7%81%E9%9A%B1%E5%B0%88%E5%93%A1-%E7%AB%8B%E5%A0%B4%E8%A8%98%E8%80%85-%E6%9F%A5%E8%BA%AB%E5%88%86%E8%AD%89-25993/%E8%A2%AB%E6%89%B9%E3%80%8C%E9%BB%83%E5%88%B0%E5%85%A5%E9%AA%A8%E3%80%8D-%E7%A7%81%E9%9A%B1%E5%B0%88%E5%93%A1%E9%BB%83%E7%B9%BC%E5%85%92%E5%8F%8D%E9%A7%81%EF%BC%9A%E4%B8%BB%E5%8B%95%E8%AA%BF%E6%9F%A5%E8%AD%A6%E5%93%A1%E6%B6%89%E9%81%95%E5%8F%8D%E3%80%8A%E7%A7%81%E9%9A%B1%E6%A2%9D%E4%BE%8B%E3%80%8B%E4%B9%83%E8%81%B7%E8%B2%AC%E6%89%80%E5%9C%A8

上月26日,有蒙面便衣警員在大埔超級城內,搜查一名《立場新聞》記者的身份證,及後刻意將身份證資料展示於正在直播的鏡頭前長達數十秒。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翌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已有足夠理由進行主動調查。黃周三(1月8日)再發稿回應事件,指警員在執勤期間收集及使用記者的個人資料,有關作為並非《私隱條例》豁免的新聞活動,他向涉嫌違規的資料使用者行使主動調查權,是「職責所在,正常合理」。黃繼兒重申,公營及私營機構均受《私隱條例》監管,「法治精神是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沒有人享有特權。」《立場新聞》報道指,涉事記者已就事件向投訴警察課及私穩專員公署作正式投訴。

黃繼兒提到,收到公眾人士的來郵及文章,對他主動調查有關事件表達意見,「字裏行間盡顯愛港愛警之情」,黃撰文回覆指,他會按照《私隱條例》授予的職能和權力,「在既定的機制下公正依法辦事,義不容辭」,又引用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回應元旦遊行時所言,「沒有人享有特權」。

黃繼兒指出,他認為有合理理由相信涉事警員的作為,可能違反《私隱條例》下的保障資料原則,包括第3原則:沒有該記者的訂明同意,把所收集的個人資料使用於新目的;及第4原則: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處理或使用所影響。

警員披露記者資料不獲《私隱條例》豁免
黃繼兒表示,私隱專員的主動調查權是受限制的。他舉例指,傳媒報道付國豪身份證明文件的照片、連儂牆上張貼的個人資料、「安心事件」影片,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資料使用者無從稽考,或是進行新聞活動的傳媒機構,而當事人都沒有作出投訴。他續指,《私隱條例》對進行新聞活動有豁免,在缺乏資料當事人的投訴下,即使記者報道、拍攝或公開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他亦無權向有關傳媒主動展開調查。不過,在警員於鏡頭前展示記者身份證的事件中,該名警員在執勤期間收集及使用有關記者的個人資料,而警員作為該資料使用者,他的作為並不屬於《私隱條例》所訂明的新聞活動,縱使被披露資料的記者當時尚未作出投訴,他向涉嫌違規的資料使用者行使主動調查權,是「職責所在,正常合理」。

黃繼兒在新聞稿指,有公眾人士「錯誤認為」他「撲出來」執法、「選擇性」地「打壓警方」、「高調地」採取行動、「小題大做」,甚至說他「黃到入骨」,他可以理解,但他希望對方記得他也曾「撲出來」主動調查戴耀廷在行政長官選舉前舉辦的「偽公投」、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搶手機」、在網上主動巡查涉及警員及其家屬被「起底」等事件。
黃繼兒提到,他和公署不足30人的執法部同事,已共處理超過4,300宗涉嫌刑事「起底」個案,經公署要求而成功移除「起底」連結的個案中,有70% 涉及警務人員及其家屬。他形容,若公眾認為他不能有效打擊「起底」,只顧「潛水」,他「無言以對」。他引用《私隱條例》指出,他並無全面的刑事調查及檢控權,故只能把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的刑事「起底」案件交予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作進一步的刑事調查,並由律政司決定是否作出檢控。他已將超過1,400宗刑事「起底」案件送交警務處,其中40% 涉及警務人員及其家屬。他認為情況可以改善,已於去年6月向政府反映,希望可以修例擴大私隱專員的全面調查權及賦予檢控權。

對於有意見認為他不應「手指拗出不拗入」,黃繼兒明言「不敢苟同」。他重申,私隱專員作為法定的獨立監管機構,而非政府的一部分,他所作出的決定不可受任何外界干預,公營及私營機構均受《私隱條例》監管。公眾若不認同他的執法決定,有既定機制跟進,而今次事件,他只作出主動調查,並未論對錯。「法治精神是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沒有人享有特權。」

《立場新聞》報道引述總編輯鍾沛權指,涉事記者已就事件向投訴警察課及私穩專員公署作正式投訴。涉事記者表示,公署人員向他指,調查進度視乎警方回應,他對此感到失望,希望公署盡快就事件完成調查。除了黃繼兒所指的涉事警員可能違反的《私隱條例》下兩項保障資料原則外,記者認為警員亦違反「對記者的個人資料的保安不足」的保障資料原則。


- Chan7 - 01-12-2020

掃描用戶照片 蘋果公司涉侵犯私隠
https://hk.on.cc/hk/bkn/cnt/amenews/20200110/bkn-20200110190058776-0110_00972_001.html

美國蘋果公司本周宣布,開始用一些技術來掃描用戶的照片,以協助打擊兒童色情照片,及侵犯兒童的罪行。然而,有人批評蘋果沒有公布此計劃的詳情,透明度不足。亦有人擔心蘋果的做法會侵犯用家私隱。

蘋果去年已提出要掃描用戶的照片,以協助打擊罪惡,但至本周才確認開始掃描。社交網站Facebook 、 Twitter及科技公司Google已用一個名為「PhotoDNA」的掃描工具來掃描用戶的照片,並將它們與現存資料庫中涉及侵犯行為的照片對比。不過,仍未知蘋果是否使用類似的技術。

有記者兼政治評論家指,不相信蘋果真的有心想打擊罪惡,憂慮他們會讀取用家的所有資料,甚至據為己有,引起私隱問題。有科技及私隱專家不認同此說法,認為蘋果所用的科技不會解密用家的照片,只會掃描照片,並將它們與已知的涉罪照片比對,因此不涉及侵犯私隱。


- Chan7 - 01-17-2020

私隱專員:主動調查警員展示立場新聞記者身份證 警員無豁免權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419136/私隱專員-主動調查警員展示立場新聞記者身份證-警員無豁免權

早前《立場新聞》一名記者進行直播採訪期間,被警員在鏡頭前展示其身份證約40秒。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今日(8日)指,警員並沒有獲豁免公開他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將主動調查,跟進當事人是否同意披露資料及資料是否獲得安全保障。

去年6月至今,公署接獲4,700多宗有關「起底」的投訴,已要求最少16個涉事平台移除相關內容,其中七成連結已被移除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今日(8日)指,去年6月至今,私隱專員公署接獲4,700多宗涉及「起底」有關的投訴,已要求最少16個涉事平台移除相關內容,其中七成連結已被移除,當中七成是涉及警務人員資料。黃繼兒亦指,起底事件在反修例風波中的首三個月急劇上升,而近幾個月的升幅大減。

而在去年12月26日,一名《立場新聞》記者在大埔超級城採訪時,被截查及被要求出示身份證,其後有便衣警員在直播鏡頭前展示其身份證約40秒。

黃繼兒指,披露記者資料者為警員,而警員並沒有獲豁免公開他人資料,因此私隱專員公署可主動調查案件。黃繼兒指,警員收集資料和披露資料時的目的不一,且未有得到當事人同意;公署將跟進當事人是否同意披露資料及資料是否獲得安全保障,包括不會被隨意或意外地洩露。

私隱公署接4359宗起底個案 千四宗涉違例個案交警方 五人被捕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413437/私隱公署接4359宗起底個案-千四宗涉違例個案交警方-五人被捕

自反修例風波開始,執法人員、官員、示威者及記者等被「起底」個案不斷出現。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23日)表示,截至上 周五(20日)共接獲及主動發現4,359宗相關個案,當中警務人員及其家屬比例最多,佔整體個案約36%。

公署續指,已將1,402宗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的個案交予警方,而警方已就四宗涉嫌違例個案拘捕五人,其中一宗個案已被警方作出起訴,該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

涉警員及其家屬佔最多 其次為撐警撐政府人士

私隱公署表示,於6月14日接獲首宗「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截至上周五共接獲及主動發現4,359宗相關個案,所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有16個,所涉的連結共有2,916條。

當中警務人員及其家屬仍是單一組別計,受影響人數最多。在4,359宗個案當中,涉及警務人員及其家屬共1,577宗,佔整體個案約36%。其次則是曾表態支持政府或警方的公眾人士,佔整體個案約30%;而針對政府官員、公職人員進行「起底」佔整體個案約4%。

40宗涉違禁制令 轉介律政司跟進​

公署續指,已依法將1,402宗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的個案,交予警方作進一步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而警方已就四宗涉嫌違例個案拘捕五人,其中1宗個案已被警方作出起訴,該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另外,公署共140次去信涉事的15個網上平台,要求移除共2,497條違法的連結,當中有1,677條連結已被移除。

公署已去信提醒有關平台或網站營運商,高等法院已發出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而在法庭發出禁制令後,公署接獲及發現或涉嫌違反禁制令的個案,已陸續轉介律政司跟進,共轉介了40宗。


- Chan7 - 01-20-2020

記協促請警方停止以謊言掩飾前線警員濫暴行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03773-20200120.htm
[Image: mfile_1503773_1_L_20200120170042.jpg]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表示近日曾向警方相關人士反映,警員持續打壓及傷害新聞工作者,記協引述對方表明尊重新聞自由和採訪權利,但實際行動卻未有兌現承諾,記協對此極度憤怒及予以嚴厲譴責,促請警方管理層加強約束前線警員。

記協說,綜合傳媒報道,昨日中區的集會被腰斬後,防暴警察陸續驅散人群,期間一名防暴警察在遮打花園對出突然將一個身穿反光衣的記者推倒,並試圖將他制服。

該名記者戴有防毒面具,他站立後展示證件,警察見狀後不發一言轉身離開。隨後有警員與在場人士口角,並搖動手上的胡椒噴劑及推前,其後至少3名記者被推倒地上。

另外立場新聞一名記者在金鐘採訪期間,被警員兩度截查,首次被截查期間,一名警員持續以記者的身分證阻擋鏡頭拍攝,並刻意將身分證推向鏡頭前,導致記者的個人資料外洩,昨晚一名港台記者在旺角,被警員迎面施放胡椒噴劑。

記協嚴正要求警方交代在鏡頭前展示記者個人資料的原因,並敦促警方停止以「執法」為名,作出各種傷害新聞工作者及損害新聞自由的行動,並促請警方停止繼續以謊言,掩飾前線警員的濫暴行為。

私隱專員:一併調查兩宗警員展示記者身份證事件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03780-20200120.htm

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私隱專員公署會一併調查星期日及上月大埔有警員展示記者身份證事件,黃繼兒引述警方指,周日事件中,記者沒有直播,而案件正在調查,不會再詳細評論。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黃繼兒說,有關警員於大埔展示記者身份證的事件,公署於事發翌日已經去信警方要求回覆,警方已回覆更詳細的內容,涉及內部調查,公署正等待警方進一步回覆。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表示,警員上月曾經於大埔展示記者身份證,昨日又再次發生同類事件,多次要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交代,是否接受公開展示他人身分證的做法。聶德權表示,私隱專員已按法例跟進,如事件涉及警員,警方亦按機制處理。

私隱專員稱調查將記者證展示鏡頭前 記協成員責警欺凌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03808-20200120.htm

有前線警員再度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身分證。警方解釋,初時不知道對方是記者,又指不涉及紀律問題。

早前曾被展示身份證的《立場新聞》記者、香港記者協會執委陳朗昇對警方的說法表示失望,期望警方正視前線警員欺凌記者的問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會一併調查這兩宗事件。

再有警員放記者身份證鏡頭前 警方稱不涉紀律問題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03736-20200120.htm

《立場新聞》一名記者昨日在金鐘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記者用手機拍攝過程,一名警員拿起記者身份證的正面,展示在手機鏡頭前,並擋著鏡頭拍攝,過程長達1分鐘。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接受本台節目《千禧年代》電話訪問時說,對方當時沒有穿著記者背心,警員初時並不知道他是記者,亦不知道他正在直播。不過,翻查片段,當時有警員指這名記者正在拍攝,又說「不緊要,你個樣已經放在電話上」。

被問到無論對方是甚麼身分,這樣展示對方身份證是否恰當,郭嘉銓說,會了解情況,重申警方重視個人私隱,有關人士如有不滿可以投訴。對於早前大埔一次示威活動中,已有警員在鏡頭前展示記者身份證,警方事後承認有不當之處,今次再發生同類事件,郭嘉銓就說,不涉及紀律問題。

本身是《立場新聞》記者的記協執委陳朗昇說,警方截查示威者時不會展示對方身份證,但卻展示記者身份證,希望警方正視問題,並對前線警員錯誤行為,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另外,警方昨晚在旺角驅散行動期間,有警員接連向大批在場採訪的記者,迎面噴射胡椒噴劑。郭嘉銓說,當時比較混亂,記者附近有其他人士,會提醒警員使用武力時要留意現場情況。

陳朗昇就說,當時警員前面大部份人是記者,警員亦沒有受到威脅,認為有關警員的行為不能接受。

[ 本帖最後由 Chan7 於 2020-1-20 06:38 編輯 ]


- Chan7 - 01-20-2020

議員促增私隱專員檢控權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77463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議員質疑修例未有處理私隱專員沒有檢控權的問題。政府建議引入行政懲處,相信已可加強阻嚇力。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會否讓他直接做調查及檢控,現在沒提就是沒有,私隱專員就繼續是『無牙老虎』。」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現時沒有強制通報機制,只可以在外洩事件發生後,調查後出執行通知,要求他們修正。修例後,如果不知道,沒辦法,但可令機構發現了問題後,有一個通報機制時限所提出,不提出就有罰則,相信可以更加有效減低外洩事件對於受影響人士的傷害。」

政府建議檢討私隱條例罰則及權力等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76630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包括引入強制資料外洩通報機制。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現時的資料外洩通報機制屬自願性質,建議引入強制通報機制,資料使用者須在得知資料外洩後的特定時間,例如五個工作天內向公署通報。

另外亦建議指明,為不同類別的個人資料訂立不同的保留時限,以及提高違反私隱條例的刑事罰款,例如引入與資料使用者的全年營業額掛勾的行政罰款,針對起底的行為。

政府建議賦予專員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的權力,政制事務委員會下星期會討論檢討建議。

[ 本帖最後由 Chan7 於 2020-1-20 06:46 編輯 ]


- 來佬人 - 02-05-2020

上班醫護人員遭起底 黃繼兒斥屬「令人不齒的個人資料武器化」行為
https://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94191/%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4%B8%8A%E7%8F%AD%E9%86%AB%E8%AD%B7%E4%BA%BA%E5%93%A1%E9%81%AD%E8%B5%B7%E5%BA%95-%E9%BB%83%E7%B9%BC%E5%85%92%E6%96%A5%E5%B1%AC-%E4%BB%A4%E4%BA%BA%E4%B8%8D%E9%BD%92%E7%9A%84%E5%80%8B%E4%BA%BA%E8%B3%87%E6%96%99%E6%AD%A6%E5%99%A8%E5%8C%96-%E8%A1%8C%E7%82%BA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近日在進行網絡巡查時,發現針對上班或提供協助的醫護人員「起底」的帖文,會主動展開調查。

私隱專員黃繼兒批評,「此等『起底』實屬『令人不齒的個人資料武器化』行為 」,警告除觸犯《私隱條例》外,也違反各地奉行的數據道德標準,更罔顧公共利益,定必不為法律所容和公眾接受。私隱專員呼籲被「起底」的醫護人員與公署聯絡,受影響的醫護人員及隸屬機構可考慮就此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私隱專員主動調查警展示記者身份證 黃繼兒:警員無豁免權
https://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76337/%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7%A7%81%E9%9A%B1%E5%B0%88%E5%93%A1%E4%B8%BB%E5%8B%95%E8%AA%BF%E6%9F%A5%E8%AD%A6%E5%B1%95%E7%A4%BA%E8%A8%98%E8%80%85%E8%BA%AB%E4%BB%BD%E8%AD%89-%E9%BB%83%E7%B9%BC%E5%85%92-%E8%AD%A6%E5%93%A1%E7%84%A1%E8%B1%81%E5%85%8D%E6%AC%8A
[Image: _2020010818064243887.jpg]

反修例風波中衝突爭議不斷,早前在大埔有警員將一名記者的身份證公開展示在直播鏡頭前,引起社會熱議。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事件指,警員沒有獲豁免公開他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將主動調查。

黃繼兒指,事件在當天已被傳媒廣泛報道,事發翌日他亦收到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聯署聲明,要求他「介入調查嚴肅跟進」,警方亦表示該名警員確有不對之處。他表示,《私隱條例》賦予他主動調查的權利,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名警員或違反《私隱條例》,未經該記者同意把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公開,以及沒有採取可行步驟,以確保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受保障。

他又强調私隱專員是根據法例行事,並沒有選擇性執法。《私隱條例》對傳媒機構有豁免,自己無權主動對傳媒展開調查,但對警員就沒有豁免,且今次事件中警員的作為亦不屬於新聞活動,故自己有權行使主動調查權。他並强調自己只是做出調查,未有論對錯,相信自己的決定應不受外界干預。

另外,他又提到「起底」行為,指公署一直克盡己任處理網絡暴力,但在街頭暴力方面就沒有任何權力處理。他表示,以往「起底」大多屬於欺凌或洩憤,屬於非刑事,但近期很多社會「起底」行為,已把個人資料「武器化」,屬於罪行。

[ 本帖最後由 來佬人 於 2020-2-4 18:14 編輯 ]


- 來佬人 - 02-05-2020

內地利用監控系統成功追蹤患者行蹤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79479

內地疫情嚴峻,當局透過龐大的監控網絡,包括人員登記,以至利用電訊、鐵路和航空公司資訊,追蹤患者隔離前的行蹤,防控疫情。

一名在上月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入院前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南京市穿梭。由於擔心其他乘客受到傳染,當局透過監控系統,追查到他在上月18和19日乘搭地鐵的詳細行程和精確的乘搭時間,再透過社交媒體警告,附近的乘客居家觀察。

《華爾街日報》報道,目前監控工作主要由社區和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為近期去過疫情重災區湖北的人進行登記後再上報。

再加上從電訊、鐵路和航空公司取得的數據,令內地政府可以成功取得患者和懷疑患者的移動路線。中國國家鐵路集團、中國聯通等公司,都有成立大數據團隊,協助當局追蹤人口流動情況。

重慶市石柱縣據報就是這樣在新年期間,追蹤到五千五百多人來自湖北,約一半要居家隔離。

中央電視台亦曾報道,浙江省有患者否認跟武漢任何人有接觸,最後從大數據分析,揭發現他曾跟三名來自武漢的人有過來往。

網絡搜尋引擎百度和搜狗,亦有供網民追蹤武漢車輛行蹤等應用程式。

不過,這同時掀起私隱保障問題,數百名在武漢回鄉的民眾,個人資料被人在網上「起底」後,再遭騷擾。

據報,西非過去曾試圖利用電訊商的數據,來阻截伊波拉病毒傳播,但由於識別身分上有困難,當地的網絡覆蓋不足,加上對保護私隱的考慮,令計劃受阻。

保險公司遺失31名醫管局員工保險索償文件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79647

有保險公司員工遺失載有31名醫管局員工資料的保險索償文件。

醫管局星期三晚接獲保險公司通知。該公司一名員工於星期二晚,將載有31名局方員工資料的保險索償文件帶回家,但途中遺漏在的士上,事後未能尋回。保險公司嘗試尋找不果,已就事件報警。

保險公司答應將事件通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及通知有關醫管局員工。局方表示十分關注事件,會密切跟進情況。

[ 本帖最後由 來佬人 於 2020-2-6 15:49 編輯 ]


- 來佬人 - 02-14-2020

美控4解放軍 華斥司法霸凌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200214/00178_029.html

美國司法部早前起訴四名解放軍,並公開他們其中三人的照片,指他們涉盜竊近約一億五千萬美國人的敏感個人資料。中國國防部周四回應指,中國軍隊從不參與任何網絡竊密活動,批評美方做法毫無事實根據,是完全的霸權主義和司法霸凌行徑,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並予以嚴厲譴責。

國防部發言人吳謙表示,中國是國際網絡安全的堅定維護者,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並依法打擊網絡非法犯罪活動。長期以來,美方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對外國政府、企業和個人實施大規模、有組織的網絡竊密與監聽及監控,鐵證如山。

以斯諾登相譏
吳謙列舉維基解密、斯諾登事件為例子,指美國至今還欠國際社會一個交代。因此在網絡安全問題上,美方執行的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所作所為非常虛偽。中方要求美方立即糾正錯誤,撤銷起訴,以免進一步破壞中美兩國及兩軍關係。

買口罩需要個人資料 私隱署收12宗投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214/bkn-20200214194728277-0214_00822_001.html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散,市民四出瘋搶口罩自保不果下,只能輪候派發的免費口罩。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近日收到投訴指,有團體、商戶及個別人士在派發或售賣口罩的過程中,收集過多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截至今日(14日)下午5時,公署已接獲12宗相關投訴,並會依法作出跟進。

黃繼兒提醒市民在領取或購買口罩時,須分辨是否有實際需要提供某些個人資料,與交易事宜無關的不必要資料,例如收入、家庭狀況及家人的個人資料等,市民不應貿然向貨品及服務提供者披露。

黃又指,即使派發或售賣口罩的團體、商戶及個別人士,有實際需要例如作登記或輪候而收集個人資料,亦應以合法和公平的方式收集最少的個人資料,亦不應收集與交易無關的資料,以及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用作其他用途。黃強調,若有人乘現今疫情的時勢,把收集得來的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轉為用作推銷產品或政治宣傳活動,屬「乘人之危」之舉,不為法律及道德所容。

[ 本帖最後由 來佬人 於 2020-2-15 10:22 編輯 ]


- 來佬人 - 02-19-2020

資科辦兩部手機疑失竊 載有122位強制檢疫人士資料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704865/%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8%B3%87%E7%A7%91%E8%BE%A6%E5%85%A9%E9%83%A8%E6%89%8B%E6%A9%9F%E7%96%91%E5%A4%B1%E7%AB%8A-%E8%BC%89%E6%9C%89122%E4%BD%8D%E5%BC%B7%E5%88%B6%E6%AA%A2%E7%96%AB%E4%BA%BA%E5%A3%AB%E8%B3%87%E6%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