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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以上持BNO或重獲居英權 - Printabl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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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以上持BNO或重獲居英權 - 美雪艾莉絲 - 12-05-2019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91205/4OSH7QCDJLRHFHIA4VOWAMQ2MY/

【本報訊】英國人權組織「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在facebook專頁透露,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平權之路出現突破,聲稱留意到有報告指二戰後至1982年出生、曾擁有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UKC)身份的BNO持有人,或可以用CUKC身份重新享有居英權,未來相關BNO持有人更新護照時,可重新獲CUKC身份的全部權利。


[Image: NQTBHWB4S6LTIQT6EDNVKERN3E.jpg]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
料英大選後才明朗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平權運動」發起人之一Samson表示,有關方案仍未有落實時間表,料英大選後才明朗,又直言未完全解決所有BNO持有人的居英權問題,但總算解決一大部份,是踏出重要一步。

根據現行做法,BNO身份並無賦予持有人居英及在英國工作的權利,但最早在殖民地的港人擁有CUKC身份,可享自由出入境及居英權利,跟一般英籍人士無分別。惟由於大量來自殖民地的人湧入英國定居,英國遂先後通過不同法解決移民潮問題,亦令居英權概念首度被引入,CUKC及大英國協公民只在自己、配偶、父母或祖父母與英國或其外島有關係時才擁有居英權,直接令部份英國國民喪失自由進入英國的權利。

隨着《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生效,港人身份轉為英國屬土公民(BDTC);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訂後,擁BDTC身份的港人回歸後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BNO成為取而代之的身份。基於《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1983年1月1正式生效,換言之,若今次成功平權,1983年以前出生的BNO持有人(即37歲或以上人士),或將重新取得CUKC身份並享有居英權。

香港監察在fb專頁發放有關消息時,本採用「將會(will)」字眼,稍後修訂為「可能能夠(may be able)」。香港監察感謝保守黨國會議員道布爾(Steve Double)持續與英國內政部溝通,為BNO持有人爭取居英權,亦感謝很多國會議員與港人並肩爭取權利。
■記者黃若明、陳珏明
英國
BNO
香港監察
CU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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