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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院霸」5年賴賬2.3億
#1
非本地「院霸」5年賴賬2.3億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9/20629499
[Image: a0202a.gif]

公院非本地居民撇賬情況持續高企,過去五個年度共走數約2.3億元。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執委馬仲儀表示,內地人在公院接受治療後走數或不願出院,非單一事件。有家人以病人情況未穩定、內地無人照顧,甚至藉詞投訴醫療程序失誤,而拒絕接病人出院。

馬仲儀估計,今次醫管局入稟法庭追數,是因家屬態度不合作,既不安排病人出院,又不繳費;加上局方知悉家屬正向肇事司機索償,可能考慮到若病人獲賠償後,可繳付醫療費。

藉詞無人照顧拒出院

馬又指,在急症或復康醫院也曾有內地人,接受治療後以不同原因拒出院又不繳費。例如有家屬以病人情況未穩定、內地無人照顧,甚至藉詞投訴醫療程序失誤,而拒絕出院。她也曾遇過內地病人,病情已穩定,但不肯出院又不繳費。醫護人員有責任救治病情危急病人,不論是港人或非港人,但當非港人情況穩定,便應返回原居地繼續長期覆診或療養。

醫管局表示,除在緊急情況,局方未必保證為非本港居民提供服務。公院只會在緊急或公共衞生受到嚴重威脅時,才會為未清繳醫療費的非本港居民提供服務;當情況轉為非緊急,公院會停止向他們提供服務。

局方稱,非本港居民入院時須繳付按金,住院期間該局會每三天發出臨時賬單。病人出院時該局會發出終結賬單,或將賬單寄到病人登記的本港或海外地址。若病人出院後仍未清繳賬單,該局會致電提醒病人或其家屬。若在指定時間內病人仍未繳付賬單,會徵收行政費。如賬單仍未清繳,在適當情況下該局會採取法律行動,包括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委託律師發信或入稟法院。若病人需協助安排出院,局方會聯絡社署,或通過入境處聯絡相關領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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