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2019, 04:35 PM
警方疑洩市民個人資料助「起底」示威者 受害人:被警截查拍照,照片現親建制起底專頁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D...%E9%A0%81/
【20:50 新增警方回應】
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超過四個月,網上湧現大量親建制的「起底」平台,公開大量示威者的個人資料及相片。這些平台被指與警方關係密切,有遭「起底」的受害人稱,曾經被警方截查及拍照,事後同一張相片即在「起底」專頁出現。
受害人稱個案或只是冰山一角
有受害人向《立場新聞》表示,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曾經在抗爭現場附近被多名警員截查,有警員用相機拍攝其容貌,他之後獲放行。
事後受害人在一個親建制的「起底」Facebook 專頁上,發現自己的相片。他根據自己的姿勢及衣著等特徵,肯定相片就是當日被警察截查時所拍,並質疑是警員將其相片放上「起底」專頁。
受害人形容,自己的情況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他的朋友亦遇過相同情況,「有好幾個朋友被捕嗰啲更嚴重,係(相隔)無幾日就見到有資料在網上」。
本網記者看過該涉事 Facebook 專頁,可見有大量年輕人的照片,並附有各人的中文全名。專頁又設有電話號碼,鼓勵網民報料「舉報」。目前該專頁已經被移除,原因未明。
受害人因害怕警方報復,要求不披露專頁名稱、他被截查的日期地點等資料。
當局近日採取多項措施,保障前線警員免被「起底」,包括是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警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不過外界一直質疑,警員亦有份披露市民及示威者資料。
上周六(26日)有醫療專職人員在遮打花園發起集會,有被捕人士上台發言時稱,自己被捕後收到很多「藍絲」及內地人致電騷擾,並認為警方有份洩露他的個人資料令他被「起底」,因騷擾者能準確說出他的住址及家人電話等。
昨日(28日)警方記者會上,一名記者讀出聲明批評警方暴力對待新聞工作者,並用電筒照向警方高層,結果警方立即暫停記者會並將她驅逐離場。該記者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透露記者會上有警察公共關係科職員拍攝其記者證,事後附有其姓名及相片的記者證相片隨即在建制群組流傳。
警方:有程序確保人員遵從私隱條例
警方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表示,警方不會常規性錄影公眾活動。警方在有需要時可為個別公眾活動進行攝錄,例如攝錄群眾遊行的整體動向,用作內部檢討,藉以不斷完善公眾活動的管理和應變。
警方指拍攝並非針對個別參與人士,只有在社會安寧或公共秩序出現可能受到破壞的跡象或已經受到破壞,或有人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時,警務人員才會重點拍攝涉嫌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件,包括有關行為及其經過。
警方已制訂詳細的內部指引和運作程序,規管在公眾活動時拍攝器材的使用、操作和資料的處理。這些程序旨在確保人員於使用拍攝器材時,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及法院有關處理證物的相關程序及指引。人員亦會接受專業培訓,確保他們熟悉拍攝器材的使用和有關法例及指引。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D...%E9%A0%81/
【20:50 新增警方回應】
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超過四個月,網上湧現大量親建制的「起底」平台,公開大量示威者的個人資料及相片。這些平台被指與警方關係密切,有遭「起底」的受害人稱,曾經被警方截查及拍照,事後同一張相片即在「起底」專頁出現。
受害人稱個案或只是冰山一角
有受害人向《立場新聞》表示,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曾經在抗爭現場附近被多名警員截查,有警員用相機拍攝其容貌,他之後獲放行。
事後受害人在一個親建制的「起底」Facebook 專頁上,發現自己的相片。他根據自己的姿勢及衣著等特徵,肯定相片就是當日被警察截查時所拍,並質疑是警員將其相片放上「起底」專頁。
受害人形容,自己的情況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他的朋友亦遇過相同情況,「有好幾個朋友被捕嗰啲更嚴重,係(相隔)無幾日就見到有資料在網上」。
本網記者看過該涉事 Facebook 專頁,可見有大量年輕人的照片,並附有各人的中文全名。專頁又設有電話號碼,鼓勵網民報料「舉報」。目前該專頁已經被移除,原因未明。
受害人因害怕警方報復,要求不披露專頁名稱、他被截查的日期地點等資料。
當局近日採取多項措施,保障前線警員免被「起底」,包括是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警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不過外界一直質疑,警員亦有份披露市民及示威者資料。
上周六(26日)有醫療專職人員在遮打花園發起集會,有被捕人士上台發言時稱,自己被捕後收到很多「藍絲」及內地人致電騷擾,並認為警方有份洩露他的個人資料令他被「起底」,因騷擾者能準確說出他的住址及家人電話等。
昨日(28日)警方記者會上,一名記者讀出聲明批評警方暴力對待新聞工作者,並用電筒照向警方高層,結果警方立即暫停記者會並將她驅逐離場。該記者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透露記者會上有警察公共關係科職員拍攝其記者證,事後附有其姓名及相片的記者證相片隨即在建制群組流傳。
警方:有程序確保人員遵從私隱條例
警方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表示,警方不會常規性錄影公眾活動。警方在有需要時可為個別公眾活動進行攝錄,例如攝錄群眾遊行的整體動向,用作內部檢討,藉以不斷完善公眾活動的管理和應變。
警方指拍攝並非針對個別參與人士,只有在社會安寧或公共秩序出現可能受到破壞的跡象或已經受到破壞,或有人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時,警務人員才會重點拍攝涉嫌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件,包括有關行為及其經過。
警方已制訂詳細的內部指引和運作程序,規管在公眾活動時拍攝器材的使用、操作和資料的處理。這些程序旨在確保人員於使用拍攝器材時,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及法院有關處理證物的相關程序及指引。人員亦會接受專業培訓,確保他們熟悉拍攝器材的使用和有關法例及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