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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行為不當! 政府先要訂「辱民罪」!
#3
只許差人凌辱市民 不許百姓咒罵警員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5496/%E...6%E5%93%A1

根據傳統智慧,處理洪水氾濫的下策,是不斷建築更高更硬的堤壩,上策是疏導洪水,引入大海;同樣的道理,警員面對市民越來越激烈的謾罵,上策是紓解他們的憤怒和不滿,查找原因作針對性改進,盡量做到令市民罵無可罵,而並非用盡方法封市民的口,或以立法方式以言入罪;因為一人一把口,封也封不了,更大的問題是,以拘捕、控告方法對付咒罵警員的市民,只會令警民關係更緊張,造成惡性循環,仇恨加深,社會永無寧日。

這些道理很顯淺,傳統智慧也很易明,經得起時間考驗,但有些人偏要反智,不講道理,撼頭埋牆,要求制訂辱警法;政府官員也很認真地做壞事,繼續走錯路,最終會更難走回頭, 逃犯修訂條例是慘痛例子。

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昨日(16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議上表示,保安局剛剛完成研究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的工作,正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下一步會再徵詢政策局意見,他說未有時間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出,目前以難接受的言辭辱駡公務員的情況普遍,要求盡早立法,挽回公職人員的尊嚴。民建聯議員認為市民挑釁和侮辱前線執勤公職員的言行越來越激烈,認為要求公職人員如聖人般,承受無上限的挑釁和侮辱是不實際,擔心會影響公職人員士氣,令香港充斥仇恨。

香港市民與警察並非是天生死敵,3萬警員和家人都是社會一份子;但社會沒有無緣無故的仇恨,近半年瀰漫仇警情緒,很清楚是源自反送中示威抗議,由此引發不斷升級的暴力衝突所致;市民不滿特首林鄭月娥拒絕五大訴求,特別是得到近8成民意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抗爭升級,對警員咒罵更激烈,不少前線警員情緒失控,與示威者和市民互相辱罵,有不少情況,是警員挑釁和侮辱示威者,形容他們為「曱甴」,部份對年輕女示威者的指罵,更近乎性騷擾。警方管理層往往只是輕描淡寫一句「唔理想」,市民更火滾,感到不斷被挑釁和侮辱。

警察號稱專業訓練紀律部隊,可使用武力,首要是律己克制,才能在當警民衝突情況出現時降溫,避免爆發暴力;假如警員也「火遮眼」,與市民互相挑釁對罵,後果不堪設想。

經過6個多月的示威衝突,市民對警方信任度大幅下降,警民關係跌近冰點,立法禁止辱警本身已是壞主意,在現在提上議程 討論,更是火上加油,令市民更擔心,出街遇上警員時只能「罵不還口」,「扮鵪鶉」,因為會隨時因為一句說話,被指辱警,又或者手腳慢,未能即時出示身份證,被指不合作,再加一宗阻差辦公罪,假如再有肢體接觸,再加一條襲警罪。

以上情節,並非虛構,而是近幾個月在各區街上不斷發生的事件,令社會充滿仇警情緒。示威衝突仍未停止,但警民越早和解越好,推辱警法,令和解難上加難,市民沒有要求個個警察都是聖人,只是做個好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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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subject] - by 無名氏叔叔 - 06-26-2020, 09:38 PM
[No subject] - by 無名氏叔叔 - 06-26-2020, 09:41 PM
[No subject] - by 無名氏叔叔 - 06-26-2020, 09: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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