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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
#2
政府禁虛報病人旅遊史 與疫監規例同於5月7日失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20...2_001.html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訂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兩條規例條文今日(7日)於憲報號外公布。前者規定到港14天前曾在內地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違反檢疫令將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規例於明日(8日)凌晨起實施,而根據憲報,將在今年5月7日午夜失效。
《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則賦權衞生主任及醫生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與處理公共衞生緊急事態攸關的資料,包括所到過的地方、病歷及接觸史。如向衞生主任或有關醫生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此規例同樣於明日(8日)實施,5月7日午夜失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訂立上述規例有助進一步壓縮香港和內地的跨境人流,將疫情傳入香港的風險減至最低。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包括疫情的發展和出入境人數的變化,有需要時會毫不猶豫地採取更果斷和嚴厲的措施。所有陸路口岸貨物清關將維持正常,市民毋須擔心食物和物資供應。

【武漢肺炎】明起內地入境人士強制檢疫14日 違者罰款2.5萬監禁6個月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B%E6%9C%88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聯同多名局長舉行記者會,指香港主要食品日用品供應充足,並沒有來貨不足,呼籲市民不要輕信謠言。明起就會強制內地入境人士抵港後檢疫14日。

張建宗表示,香港錄得25宗新型肺炎確診個案,明日開始加強防疫工作,要求內地入境人士抵港後強制檢疫14日;公務員在家工作延長至本月16日,政府諮詢法定組織不會開會,呼籲企業彈性安排。

張建宗表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已經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便果斷及嚴厲要求到港人士強制檢疫14天應對,這些人無病徵、非緊密接觸者,做法防患於未然,呼籲檢疫人士自律、負公民責任,違法可以罰款2.5萬,監禁6個月。他強調接受強制檢疫的人並無病徵,有衛生署人員每天聯絡,呼籲這些人士特別在家中檢疫人士本著社會意識和公民責任,充份合作和自律。

張建宗指,只有4類人士寬免,包括有關香港人正常運作及物資供應,有關政府事務運作,有關香港人安全、公共衛生緊急事態,或個案極其特殊而符合公眾利益。這些人士包括中港貨司機、抵港客機和貨機的機組人員、貨船和漁船船員,但他們都要戴口罩、每日量體溫向衛生署呈報,強調措施不會影響貨運,不影響貨物及日用品供應。

[ 本帖最後由 來佬人 於 2020-2-7 17: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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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 - by 來佬人 - 02-05-2020, 06:36 PM
[No subject] - by 來佬人 - 02-08-2020,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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