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2020, 04:32 PM
常設仲裁法院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
常設仲裁法院
Cour permanente d'arbitrage(法文)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英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8%B8%...5%E9%99%A2
常設仲裁法院[4](法語:Cour permanente d'arbitrage,縮寫:CPA; 英語: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縮寫:PCA),是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仲裁機構。常設仲裁法院不等同聯合國國際法院(法語: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縮寫為CIJ;英語: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縮寫為ICJ)及其所取代的國際聯盟常設國際法院,三者為不同的機構。
常設仲裁法院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常設法院,它只有一份由成員國提出的仲裁員名單。如果成員國將其爭端訴諸仲裁,便可在名單中選定仲裁員,再由選定的仲裁員推選首席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在國際常設法院和國際法院建立後,常設仲裁法院長期缺乏案源,其作用和影響力日益減小。[5]
常設仲裁法院的國際局,相當於書記官處,並向仲裁法院範圍以外的仲裁法庭提供技術或行政協助。常設仲裁法院由一個名冊上的法學家(每個締約國最多四人,這些人共同組成該國的「國家團體」)組成,爭端的當事方可以從中挑選仲裁庭成員。在仲裁開始前,各方必須商定各種實際事項和程序。程序不公開,費用由當事方承擔。仲裁結果也可以不公開。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6-28 09:43 編輯 ]
常設仲裁法院
Cour permanente d'arbitrage(法文)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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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設仲裁法院[4](法語:Cour permanente d'arbitrage,縮寫:CPA; 英語: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縮寫:PCA),是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仲裁機構。常設仲裁法院不等同聯合國國際法院(法語: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縮寫為CIJ;英語: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縮寫為ICJ)及其所取代的國際聯盟常設國際法院,三者為不同的機構。
常設仲裁法院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常設法院,它只有一份由成員國提出的仲裁員名單。如果成員國將其爭端訴諸仲裁,便可在名單中選定仲裁員,再由選定的仲裁員推選首席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在國際常設法院和國際法院建立後,常設仲裁法院長期缺乏案源,其作用和影響力日益減小。[5]
常設仲裁法院的國際局,相當於書記官處,並向仲裁法院範圍以外的仲裁法庭提供技術或行政協助。常設仲裁法院由一個名冊上的法學家(每個締約國最多四人,這些人共同組成該國的「國家團體」)組成,爭端的當事方可以從中挑選仲裁庭成員。在仲裁開始前,各方必須商定各種實際事項和程序。程序不公開,費用由當事方承擔。仲裁結果也可以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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