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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 National anthem law
#1
人大提請納《基本法》附件三
港勢引入國歌法 
違者須負刑責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9/20135670
[Image: a0201a.gif]

人大代表:噓國歌肯定係犯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9/20135704

【《國歌法》殺到】李克勤黎明金曲已犯法?高危例子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1/57157024
內地《國歌法》今日通過,當之後若在人大會議審議,通過納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後,《國歌法》亦將在本港實行。過去有不少國歌「受辱」例子,而按《國歌法》相關內容,這都可能已觸法,當中包括李克勤和黎明的歌曲:

●2015年,中國A股股市暴跌,中央政府推出多項救市措施,當時有網民惡搞《義勇軍進行曲》歌詞,諷刺救市措施無效。
●2015年,香港足球代表隊在世界盃外圍賽與不丹對賽,賽前播放國歌時,有球迷噓不斷國歌,隨後多場賽事,不斷出現噓國歌場面。其中11月「港中大戰」期間有球迷噓國歌,香港足總事後被國際足協罰款一萬瑞士法郎(約7.7萬港元)。
●2014年,佔中期間,香港對台灣的東亞杯足球資格賽期間,有球迷在場內撐起黃傘,更於播放國歌時,大唱Beyond名曲《海闊天空》,刻意將國歌聲音壓下去。
●2014年7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外訪委內瑞拉,在加拉加斯機場舉行歡迎儀式時,樂隊吹奏《義勇軍進行曲》時不斷走音,事件觸發國內外關注。
●2000年,由雷頌德作曲、黎明主唱的《全日愛》,歌曲開首施律被指酷似《義勇軍進行曲》。事件曝光後,台灣及內地推出《全日愛》的新版本中,被指抄襲國歌的前奏音樂被刪,改以其他同樣激昂的音樂。
●1998年,由李克勤填詞並主唱的無綫電視世界盃主題曲《球迷奇遇記》,歌詞中有寫道「起來起來起來起來,今晚大家不想去街......」,與國歌歌詞極為相似。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7-10-19 0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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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唔好亂唱】全國人大通過《國歌法》 下月1日生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1/57156566

【開學日】《國歌法》未殺到 教育局網站忽刪國歌簡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1/57155361

【《國歌法》殺到】將審議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港人要小心啲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1/57156592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通過《國歌法》草案。早前,委員會建議最快於下月會議上,提請審議將《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若通過便會在香港生效。那麼港人要小心哪些「魔鬼細節」?

根據草案,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者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損害國歌莊嚴形象的人,都可被公安機關拘留15日以下。草案規定,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奏唱及播放國歌,亦不得用於廣告及公共場所等背景音樂。若違反述條例,將被公安機關處最多15日行政拘留。如果他日《國歌法》納入《基本法》,港人若惡搞國歌國詞、噓國歌都可能犯法。在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若做出不尊重的行為,也可能違法。
對於將《國歌法》納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早前已掀起各界討論。有人認為觸犯《國歌法》的標準,例如所謂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及損害國歌莊嚴形象等,都容易讓人誤墮法網。
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早前指出,內地一些條文不適用於香港,如香港沒公安機構,若條文有不清楚的地方,市民易墮法網。他又指,香港沒行政拘留15日的安排,而且《國歌法》提到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即涉及香港教育制度,故條文要交代若學校不依從有何後果,國際學校又需否跟隨。
民主黨尹兆堅則認為若從外在行為看,無法以立法杜絕不尊重國歌者,如有人在奏國歌時木無表情、默不作聲,又例如高聲唱歌時發音不準、走音或唱錯歌詞等,實際上難以規範。
根據《基本法》第18條第2款規定,除載列在附件三外的全國性法律外,其餘不會在港實施,但附件三內容可以增減,《基本法》第18條第3款訂明,中央若須對附件三作增減,只要是「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人大常委會諮詢特區政府及基本法委員會後,便可納入以令其在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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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義勇軍進行曲, 1935年由田漢作詞.
田漢, 原中國共產黨黨員, 在1966年被中國共產黨批鬥至死.1975年被宣佈為「叛徒」, 被「永遠開除黨籍」.

[Image: images?q=tbn:ANd9GcTL-LYWZ58rLX-eGvXEHFp...q-bOP2zaGg]
[Image: 20170904_faf5b05612ed7fcc9408ljjt51jJblt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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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國旗法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ra=&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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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再有香港球迷於奏國歌時發出噓聲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videopag...3%E8%81%B2

張建宗斥港球迷再噓國歌 或累港足被罰閉門作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7/57301424

香港球迷再噓中國國歌 高舉「香港獨立」標語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18734
[Image: 600_phplWmN3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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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律界倡電視停播國歌免擾民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5/20204741

逾10條全國性法律列附件三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5/20205013

人大通過港實施《國歌法》不肅立 即犯法
古思堯:我會公民抗命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5/20204998
[Image: a0101a.gif]
[Image: a0101c.gif]

美加無罰則 菲國強制頌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5/20204743

[ 本帖最後由 Anonymous 於 2017-11-5 01: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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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愛國無得強迫!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53148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四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將開展本地立法工作,在本港實施《國歌法》。葉國謙今早接受港台訪問表示,在公共場合播國歌時,市民必須站立,亦絕不能作出背對、不尊重的動作表達不滿。一九四三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懲罰不向國旗表忠者違憲;不能強迫公民以語言或行動,承認某些信念;愛國無得強迫。

最近特朗普幾次譴責美式足球聯盟球員聞國歌不站立,反而下跪,抗議警察濫用暴力。又本年九月,田納西高中足球教練命其隊員聞國歌而肅立;又有路易士安拿洲中學校長威脅校隊運動員如聞國歌不站立,就會被革走。不少美國人認為此舉違憲。無論向國旗敬禮或聞國歌表忠,原則都一樣,不可剝奪平民的言論信仰自由,愛國無得強迫。

一九四三年,美國西維珍尼亞洲有班耶和華見證人學生以教義理由拒絕向國旗敬禮,校方威脅要踢其出校,最高法院裁定懲罰不向國旗表忠者違憲。

判詞如下:「如果憲法有任何不變的重點,那就是無任何政府官員,無論級別,對關於任何意見的事,包括政治宗教,民族大義等等,都無權規定何謂正宗,更不能強迫公民以語言或行動,承認信仰。如有任何例外情況,至今仍未見。」

法庭並無忽畧表達效忠激起深層情感,尤其在戰時(即該案判時),但法官認為在這種情況,學生的言論自由人權更形重要!

「與眾不同的自由不限於小事。若只限於小事,那只是自由的影子。試金石是即使觸及當局秩序核心,仍有權與別不同。」

法庭亦解釋真正的愛國人士歡迎示威異見,即使涉及國旗。法庭認為真正愛國者知道美國強大,本身魅力經足以吸引國民,毋須高壓強迫愛國。「相信如果愛國儀式可自願自覺參加,否則愛國情懷就不會興盛,等於低估蔑視國家機構對於思想自由人士的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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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不唱國歌違常態論惹憤 楊鳴章遭學生阻離場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1116...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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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拒肅立港專生稱非本土 自言中國血統 不滿國家不公義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353400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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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人權組織憂立《國歌法》礙表達自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3/20312698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表「香港年度人權狀況回顧2017」報告,提及多名和平示威參與者被控「公眾妨擾」等措辭含糊罪名,加上《國歌法》即將在港立法,形容香港集會和表達自由正岌岌可危。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回顧去年本港人權狀況,報告提及多宗法庭案件,包括去年3月多名雨傘運動參與者被當局以公眾妨擾等罪名檢控,4月亦有多名社運領袖因參加反釋法遊行被捕,以至雙學三子於8月一度被加重刑罰至入獄等。
關注設立辱警罪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擔心,公眾妨擾相關罪名等措辭含糊,政府又提出覆核以求更高刑期去對付示威者,都對參與和平集會的市民造成寒蟬效應。她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已關注港府可引用《公安條例》限制集會權利,期望當局可根據建議修訂法例,並公開警隊使用武力的警例和指引。
區又指,港府稍後亦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組織擔心市民表達自由將受限制。按國際標準,即使政權感到被冒犯的行為和言論,亦屬表達自由,應受到保障。而去年再有4名民選立法會議員包括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被DQ,更是進一步打擊提倡民主或自決人士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
至於有警隊組織提出設立辱警罪,她關注一旦立法亦有可能限制市民表達的自由,「如果要以罪名限制表達自由,就要符合聯合國人權法最重要嘅標準:有否涉及使用暴力?冇就唔應該受到限制,即使有限制亦要合乎比例」。
律政司回應稱檢控人員恪守《基本法》憲制責任,以中立、專業和持平的態度處理所有檢控工作,包括涉及佔領行動的案件,不受任何干涉,有關政治檢控的指控完全沒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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