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2018, 12:49 AM
人權組織憂立《國歌法》礙表達自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3/20312698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表「香港年度人權狀況回顧2017」報告,提及多名和平示威參與者被控「公眾妨擾」等措辭含糊罪名,加上《國歌法》即將在港立法,形容香港集會和表達自由正岌岌可危。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回顧去年本港人權狀況,報告提及多宗法庭案件,包括去年3月多名雨傘運動參與者被當局以公眾妨擾等罪名檢控,4月亦有多名社運領袖因參加反釋法遊行被捕,以至雙學三子於8月一度被加重刑罰至入獄等。
關注設立辱警罪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擔心,公眾妨擾相關罪名等措辭含糊,政府又提出覆核以求更高刑期去對付示威者,都對參與和平集會的市民造成寒蟬效應。她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已關注港府可引用《公安條例》限制集會權利,期望當局可根據建議修訂法例,並公開警隊使用武力的警例和指引。
區又指,港府稍後亦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組織擔心市民表達自由將受限制。按國際標準,即使政權感到被冒犯的行為和言論,亦屬表達自由,應受到保障。而去年再有4名民選立法會議員包括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被DQ,更是進一步打擊提倡民主或自決人士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
至於有警隊組織提出設立辱警罪,她關注一旦立法亦有可能限制市民表達的自由,「如果要以罪名限制表達自由,就要符合聯合國人權法最重要嘅標準:有否涉及使用暴力?冇就唔應該受到限制,即使有限制亦要合乎比例」。
律政司回應稱檢控人員恪守《基本法》憲制責任,以中立、專業和持平的態度處理所有檢控工作,包括涉及佔領行動的案件,不受任何干涉,有關政治檢控的指控完全沒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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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表「香港年度人權狀況回顧2017」報告,提及多名和平示威參與者被控「公眾妨擾」等措辭含糊罪名,加上《國歌法》即將在港立法,形容香港集會和表達自由正岌岌可危。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回顧去年本港人權狀況,報告提及多宗法庭案件,包括去年3月多名雨傘運動參與者被當局以公眾妨擾等罪名檢控,4月亦有多名社運領袖因參加反釋法遊行被捕,以至雙學三子於8月一度被加重刑罰至入獄等。
關注設立辱警罪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擔心,公眾妨擾相關罪名等措辭含糊,政府又提出覆核以求更高刑期去對付示威者,都對參與和平集會的市民造成寒蟬效應。她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已關注港府可引用《公安條例》限制集會權利,期望當局可根據建議修訂法例,並公開警隊使用武力的警例和指引。
區又指,港府稍後亦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組織擔心市民表達自由將受限制。按國際標準,即使政權感到被冒犯的行為和言論,亦屬表達自由,應受到保障。而去年再有4名民選立法會議員包括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被DQ,更是進一步打擊提倡民主或自決人士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
至於有警隊組織提出設立辱警罪,她關注一旦立法亦有可能限制市民表達的自由,「如果要以罪名限制表達自由,就要符合聯合國人權法最重要嘅標準:有否涉及使用暴力?冇就唔應該受到限制,即使有限制亦要合乎比例」。
律政司回應稱檢控人員恪守《基本法》憲制責任,以中立、專業和持平的態度處理所有檢控工作,包括涉及佔領行動的案件,不受任何干涉,有關政治檢控的指控完全沒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