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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用生命換改變 制度有聆聽有讓步嗎?—駱應淦
#1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91027/20794734



【制度暴力】
當這個城市連在街頭唱歌也被數十防暴警員包圍指嚇,特首林鄭月娥洗腦式的呼籲「回復香港平靜」,還有沒有可能?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大律師公會執委駱應淦,在香港電台節目《香港家書》嚴詞質問:「當年輕人準備好犧牲自己的自由甚至生命,來換取改變時,制度有聆聽、有讓步嗎?」
記者︰袁楚雙

曾參與法律界反修例遊行,亦曾在七警案當中代表被告的「星級大狀」駱應淦,以「要求有勢力有公權者道歉並不可恥」為題,透過給老同學的家書抒發對抗暴運動中警察暴力與制度暴力的感受。他在信中開首指出:「今時今日的種種衝突,都衝擊着我固有的認知、信仰、甚至價值觀,令我覺得特別痛苦。」

剛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不滿公會沒有譴責示威者暴力,駱應淦認為,要良好守法的公民支持純粹的犯罪行為,支援年輕人犯法,相信並非香港過往堅守的價值,「但是,我們撫心自問,如果這些在被制服後,仍然被執法人員打到頭破血流,身體嚴重受傷的年輕人,是我們的親生子女,或是我們的孫女?我們會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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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狠批警察暴力
駱應淦反問:「當年輕人準備好犧牲自己的自由甚至生命,來換取改變時,制度有聆聽、有讓步嗎?」他指出,回到一切的起點,是政府要硬闖,在社會未有共識時,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是這些年輕人用武力堵住了進入立法會的通道,並與警察發生暴力衝突後,政府才不得已暫緩。很大程度上,是那些掌權者的頑固,播下了暴力的種子」。

信件中,駱應淦多次狠批警察暴力。他指出,6月開始,警方發射催淚彈生活化,暴打已被制服的示威者,近距離無差別發射胡椒噴霧,於警署內向被捕人施暴的投訴亦已是常事,「但警方只是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而在10月1日槍擊18歲示威者發生後的幾個小時內,警務處處長立即把這種行為正當化,並稱其合法、合理。但我們知道,基本的國際準則會要求在事後全面調查並公開報告」。

「其實,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駱應淦批評,警察漠視警例隱藏身份,「試問平民百姓如何識別警察的身份?如何要求違法警察承擔責任?」他亦不滿警方任意拘捕,指出平民百姓因向警察叫囂也被捕,「如此作為所犧牲的,是我們長久以來習以為常和引以為傲的準則和程序,以及對警方專業的肯定」。

林鄭及其口中的「優秀警隊」經常把「守法」掛於口邊。駱應淦則指出,除了守法,法治亦包含其他同樣重要元素,包括對人權和公民權利的尊重、公開及問責的行政機關、於三權分立原則下有效的相互制約及平衡,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他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重中之重,惟有將事件真相查出,才可以還各人一個公道。
駱應淦家書摘要
‧「如果這些在被制服後,仍然被執法人員打到頭破血流, 身體嚴重受傷的年輕人,是我們的親生子女,或是我們的孫女?我們會作何感想?」
‧「回到一切的起點,我們必須緊記。是政府要硬闖,在社會未有共識時,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
‧「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
‧「警務人員作為被賦予公權同擁有各種各樣殺傷力不等的武器的紀律部隊,無論是面對市民大眾定示威者時,都不可以使用過份及不必要的武力。」
資料來源:港台節目《香港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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