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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檢控留守者須具罪證
#1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LO2QFUJ6GM2IL5QTMU/

[Image: YGWPXW4NSNWULV5OBFJMIVN4EU.jpg]

【本報訊】理大被警方圍攻多時,仍有不少學生和聲援人士被困。有法律界人士坦言,今時今日警方最愛用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甚至縱火等罪強加於被捕人士身上,尤其縱火刑罰比暴動更高,可達終身監禁,但有指控亦需要有證據證明。律師提醒,案例講明,保護自己權益不屬於阻差辦公,故為保障自己,一旦被捕,千萬別觸摸警方交予要求「揸住先」的任何物品,慎防被插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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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摸警交予物品防插贓

律師陳惠源指,理大作為一所大學,有學生集結最正常不過,即使是街外人士,此時此刻在學校出現也未必犯法。雖然警方曾作警告,不離開學校的人士會被拘捕,但選擇留下的人也不一定違法。陳解釋,法律上的共謀概念,未必要落手落腳才算是共犯,在旁吶喊助威的已是共同參與,罪責一樣,但要指控他們非法集結、暴動,或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指控,還是必先要拿出證據,而證據除影片,警方口供、指模也是其一。

陳提醒,只要身上沒有違法物品,譬如汽油彈,或做過任何違法行為的人士,本身都屬清白之身,若不幸被捕,按照法例,均無責任向警方提供任何協助,警方要求「揸住先」的任何物品更謹記切忌觸碰,慎防被插贓。

陳惠源稱,被捕人士被捕後,僅有責任說出姓名、地址和身份證號碼,要拒絕向警方鏡頭宣讀內容,亦不要順應警方指示,穿戴任何衣物、口罩、頭盔之物。案例已說明,保護自己權利不屬阻差辦公。被捕人士甚至有權將過程拍下。他叮囑,被捕人士的家屬亦無責任向警方提供協助,毋須答警方任何問題,包括被捕家人睡哪間房、用哪部電腦等。若警方沒有搜查令,連大門也不用開,即使有搜查令,家屬亦可待律師到場後才開門。

[ 本帖最後由 Marco 於 2019-11-18 15: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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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mage: 73RFUURNV5GWBFVB4SVQPSMVXQ.gif]

【本報訊】至昨晚11時,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等人在防暴警察帶領下,獲安排進入校園。張達明向校園內人士表示,他們與警方達成共識,只要各人不帶武器出去,安全不是問題。他解釋,法律上純粹在理大逗留,很難證明他們觸犯刑事罪行,「好難保證你哋唔會被拘捕,但係過去好多人被捕後都冇被檢控。如果大家想出去,我可以保證你哋唔受虐待,當然拘捕後會唔會檢控我唔能夠保證」。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LA5O6SUQE/

滕錦光拍片拒現身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前財政司司長政治助理羅永聰及監警會前成員鄭承隆等人亦進入校園。張達明向被困人士表示:「你哋出去唔係自首投降,可以唱住歌出去。」與眾人傾談期間,校園外傳來數十次強烈爆炸聲。一名抗爭者代表質疑,張達明能否保證「個個健健康康行番出來,你確定返到差館之後你睇到佢?」張達明則提議,他們入警署前拍下其身體狀況,確定沒有受傷。

「失蹤」多日的理大校長滕錦光,在學生被打被捕後,仍堅拒前往校園調停。他只在昨日清晨透過公關向傳媒發放片段,聲稱曾希望到現場和學生交流,但警方認為危險不適合,所以改為錄製片段。滕錦光稱,自周日下午起一直與警方溝通,獲警方承諾若示威者不主動攻擊,警方會暫緩攻勢,亦容許校內人士和平離開校園,他會陪同前往警署,確保他們的個案獲公平處理,希望示威者接受建議,和平離開校園。

昨日下午,滕錦光聯同校董會主席林大輝等高層發出新聞稿,表示曾與警務處行動處處長蕭澤頤見面,商討如何可以盡快以和平方式解決今次事件。校方向警方提出,無論警方採取任何行動,必須顧及所有人士的人身安全,避免有人在行動中不幸受傷,甚至死亡。

林大輝晚上現身尖東一間酒店,他接受記者訪問時重複呼籲所有理大校園內的人士盡快離開現場,「唔好作一啲無謂嘅抗爭同埋白白嘅犧牲」。他續指,自己也曾嘗試進入校園,但遭警方用強光照射喝止,他的隨行人員已表明其身份,「可能太遠對方聽唔到」。

那邊廂,20多名中學校長昨晚毅然冒着槍林彈雨前往理大。他們昨午表示,估計理大內仍有來自40多間學校、百多名學生被困。校長們表明願意陪伴學生離開理大,接受警方的程序,避免不必要傷亡。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表示,希望事件可以不流血及和平方式解決。退休校長李雪英則含淚向被困在理大的學生喊話,表示明白學生的想法和正面對的危機,「我哋好想你哋可以平安出嚟,我哋喺出面等緊你,你父母都喺度等你」。這群校長昨晚由中環出發乘渡輪往尖沙嘴,期望進入理大校園。晚上約8時半,在社署人員陪同下,他們進入尖東消防處總部大樓,商討安排。

凌晨零時,科學館道、康莊道交界的行人路上設有登記櫃枱,隨後多名年輕人從理大步出,部份人戴上口罩或防毒面罩。

■記者羅繼盛
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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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9/60281112

【抗暴之戰】港警拘醫護不符國際共識 專家:有違《日內瓦公約》人道精神

...

根據國際人道法的條約之一、《日內瓦第一公約》第三章〈醫療隊及醫療所〉第19條列明,「醫務部門之固定醫療所,及流動醫療隊,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被攻擊,而應隨時受衝突各方之尊重及保護。倘若落於敵方之手,在俘獲國自身對於發現在醫療所及醫療隊之傷者、病者未能保證必需的照顧中,其人員仍應有執行其任務之自由。負責當局應保證上述醫療所及醫療隊盡可能如此設置,以期不致因對軍事目標之攻擊而危及其安全」。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9/602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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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抗暴之戰】林作連登開Post提供法律意見:烈士,不只在街頭做
https://hk.entertainment.appledaily.com/...9/60283813


[Image: 1574131803_7fa0.jpg]

連續兩日理大被防暴警重重包圍,施放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有多人受傷及被拘捕,情況慘烈!理大舊生邵仲衡、梁芷珊先後拍片呼籲大家一齊救救理大,鄭敬基、阮民安等又到理大附近做和理非出手協助,影帝黃秋生則到Twitter發聲,良知藝人都透過不同渠道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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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大律師、因作風與眾不同而成為「連登仔」恥笑及討厭的林作,凌晨於網上討論區連登開Post,為抗爭者及同路人提供法律意見。林作於連登寫道:「各位,在下不才,於兩年前曾經做過兩年大律師,執業於城中最老牌張奧偉爵士大律師事務所,即係余若薇、陳景生嗰間,亦係清洪徒弟。亦獲得大律師公會頒發獎學金。咁樣晒命晒quali,唔係認威,只係希望平日可能喜歡恥笑本人嘅各位手足,可以放心聽我以下建議。本人已不是大律師,卻恰恰可能因為咁所以可以暢所欲言,不受限制。」
林作呼籲抗爭者不太需要害怕被捕,最重要的是被捕後的說話:「你可以不相信法治,但至少不要蠢到覺得法官會同警察勾結。我們律師從不怕客戶被拘捕,只怕客亂說話。警方對事件的定性,不等於罪名的指控。如果有任何法律上嘅問題,歡迎大家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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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不屑林作幫助,留言譏諷:「此post已完,裙腳仔,靠老母。10A都嫌佢X飛咗佢,講嘢1999,仲以為自己好笑,唔知係咪做大律師冇生意做kol,結果有目共睹。」而林作亦回覆道:「你可以咁睇,但,也可以睇,喺我目前同屆大律師裏面,我搵錢最多最出名。anyway唔係呢個時候比呢樣啩。」亦有網民撐林作,表示如果林作真的那麼「垃圾」,也不會拿得到獎學金。
最後林作表達他的見解:「好多人認為法治已死。OK,我明白,不過法庭仍然在。烈士,不只在街頭做,上到法庭,全世界都要見到嘅地方,你就更加可以話畀世界聽而家香港係點。高院、上訴庭、終審,有的是機會。」由於問題眾多,林作更自拍了一段長達3分多鐘的影片上載到IG,向一眾有法律需要的人士慢慢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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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無罪證, 即係 無罪 not gui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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