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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 Nationality law (citizenship law)
#1
公民法 Nationality law (citizenship law)

法官判決:在美出生的ISIS新娘非美國公民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14619516

俄諜兒子終極勝訴 獲確認為合法公民
https://hk.on.cc/hk/bkn/cnt/amenews/2019...2_001.html

一對在加拿大出生的20多歲俄裔兄弟,早前被加國政府以父母為俄羅斯間諜為由褫奪公民身份。最高法院(19日)作終極判決,裁定他們是合法加國公民。

25歲男子福利(Alexander Foley)與29歲兄長蒂莫西的父母,原名是別茲魯科夫(Andrey Bezrukov)和瓦維諾娃(Elena Vavilova)。雙親1980年代以假名及外交人員身份移居多倫多,期間誕下福利兩兄弟;之後移居法國,最後落腳美國。

別茲魯科夫夫婦2010年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揭發,與另外8人為俄羅斯間諜,在美加搜集情報;包括艷諜查普曼在內的10人在美國被捕後,2011年在美俄交換被捕間諜下返回俄羅斯。福利兩兄弟亦跟隨父母回俄羅斯,並在當地完成高中。

2014年,福利向加拿大使館申請更換加國護照時遭拒,理由是父母為「外國政府代表或員工」,因此即使他在加拿大出生,亦不能自動成為公民。福利入稟加拿大法院但敗訴,之後上訴聯邦上訴法院,2017年獲判勝訴恢復公民身份。

不過,加拿大聯邦移民局其後上訴,直至最高法院周四作出終極裁決,指當事人的父母沒有外交特權或豁免權,因此有關法例並不適用。福利的個案令同樣在申請上訴蒂莫西也獲勝訴,意味兩兄弟獲確認是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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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國「聖戰新娘」國籍案:「獲准回國」新判決的前因後果
https://yahoo-news.com.hk/BBCChineseNews...yptr=yahoo

英國上訴法庭7月16日判決,沙米瑪·貝古姆應獲准重返英國,挑戰政府撤銷她英國國籍的決定。

2015年,15歲的沙米瑪·貝古姆和兩個女友一起從倫敦前往敘利亞投奔「伊斯蘭國」(IS)組織。

2019年,身在敘利亞難民營的貝古姆表示,希望返回英國家人身邊。但是內政部決定,出於國家安全考慮、撤銷她的英國國籍。

「革命聖地」覆滅留下的燙手山芋: 聖戰新娘和聖戰子女
IS消失在即 「聖戰」新娘何去何從
「伊斯蘭國」新娘欲返英生子 能否成行打問號
英國政府:「非常失望」
上訴法庭在判決中說,貝古姆被剝奪了「公平聽證」的機會,因為她無法在敘利亞難民營立案挑戰政府的決定。

上訴法庭判公布後,英國內政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表示「非常失望」、將「提出上訴申請」。

內政部發言人說,政府的當務之急仍然是維護國家安全、確保公眾安全。

上訴法庭的決定意味著,英國政府必須想辦法、讓現在已經20歲貝古姆的在倫敦的法庭出庭。

但是,英國政府已經多次表示,不會協助貝古姆離開敘利亞。

貝古姆的律師福爾納(Daniel Furner)說,「貝古姆從來沒有機會講述自己一面的故事」,「沒有給她洗清名聲的機會」就被剝奪國籍的做法「不公正」。

人權組織:政府「逃避」責任
參與貝古姆上訴案的人權組織「自由」(Liberty)對法庭的判決表示歡迎。

Liberty說,公正審判是英國司法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平等訴諸司法必須適用所有人。

該組織律師萊恩斯(Katie Lines)形容,剝奪貝古姆國籍、讓她無法返回英國「是政府逃避責任」,這個「殘酷、不負責任」的決定「必須被推翻」。

貝古姆律師團隊挑戰政府剝奪她國籍出於以下三個理由:

政府決定不合法,導致貝古姆無國籍
讓貝古姆處於死亡、不人道待遇的切實風險中
貝古姆不返回英國等同於無法挑戰政府的決定
貝古姆
BBC
2019年貝古姆表示想返回英國
分析:難題仍將繼續
BBC內政事務記者卡西亞尼

貝古姆應該還沒有開始打理行裝凖備返回英國—英國政府沒有安排飛機在敘利亞北部的某個軍用機場待命接她回家。

但是,上訴法庭的判決非常明確:為了確保審案公正,有必要准許她返回英國提出訴訟。

如果政府不想陷入派專機接她回國的窘境,就必須在今後幾個星期內說服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這個程序絶對不是自然而然的。政府官員必須向高等法院證實:上訴法院的判決全盤錯誤。

不管結果怎樣,貝古姆國籍案都將繼續下去,因為上訴法院還判定,貝古姆面臨的生命危險沒有得到妥善考慮。

恐怖組織的秘密武器:女人的「殺傷力」
敘利亞戰爭之複雜 「內戰」二字難以涵括
貝古姆為什麼被剝奪國籍?
2015年2月,當時就讀倫敦東部貝斯納爾格林中學的15歲少女貝古姆和阿米拉·阿巴斯(Amira Abase)以及16歲的卡迪扎·蘇丹娜(Kadiza Sultana)一起投奔「伊斯蘭國」。

她們騙父母說結伴外出,其實從倫敦蓋特威克機場搭乘土耳其航空公司航班飛往土耳其伊斯坦布爾,然後跨越邊界進入敘利亞。

之後,貝古姆嫁給「伊斯蘭國」戰士、一名27歲的荷蘭籍男子。

貝古姆等投奔「伊斯蘭國」的西方年輕女性常被稱為IS的「招貼女郎」、「聖戰新娘」。

2019年2月,在敘利亞難民營中懷孕已經9個月的貝古姆表示,為了尚未出生的寶寶,希望能回家生產,讓孩子在英國長大。她說之前曾有過兩個孩子,但都已經死了。

時任英國內政大臣賈維德(Sajid Javid)決定,出於國家安全考慮,取消貝古姆英國國籍,理由是她的母親是孟加拉國籍,因此貝古姆可以加入孟加拉國籍。

英國內政部官員當時說,「支持恐怖,後果必然自負。」

就此判決,貝古姆提出上訴,但是2019年6月,英國政府拒絶她提出的入境上訴申請。

貝古姆目前仍在敘利亞一所收容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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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譚耀宗:持BNO港人或失永久居民資格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7%E6%A0%BC

英國為持有BNO港人提供入籍方案,中央考慮不承認BNO作旅遊證件反制。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到,英國單方面放寬居留權,中方自然要作出回應,包括或讓持BNO港人不能做中國公民,更會影響港人永久性居民身份,以及不能持回鄉證到內地等。

譚耀宗說,中方作出彈性處理,本來即使持有BNO,只要不主動申報,仍可擁有中國和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分。譚耀宗指,現在未有明確公布條例,但根據外交部說法,不視BNO為旅遊證件,即當作國籍對待,可能不再可同時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他又指,中方不是在乎移民和人口流動問題,而是從政治層面和國安法作出考慮,到時如人大解釋清楚只是針對BNO,也未必涉及其他國籍問題。

曾鈺成:港人移居外國 會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嗎? 會否被褫奪中國公民身份?《主席開咪》(2022-05-0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VW2VtaswjU
[youtube]ZVW2VtaswjU[/youtube]

曾鈺成:中國公民可持有外國護照?不承認雙重國籍政策會改變嗎?《主席開咪》(2022-05-06)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6yIfNzzTR0
[youtube]L6yIfNzzTR0[/youtube]

第十二講:永久居民(上) │ 《基本法》上下三十年(主講嘉賓:曾鈺成先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lbOoqz7ucY
[youtube]qlbOoqz7ucY[/youtube]

第十三講:永久居民(下) │ 《基本法》上下三十年(主講嘉賓:曾鈺成先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Pk4EnH4A1I
[youtube]YPk4EnH4A1I[/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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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美國前大使喊話谷愛凌:美國或中國你只能選一國 沒有中間地帶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0%E5%B8%B6

曾出任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的黑利(Nikki Haley)2月18日接受採訪時,向代表中國出賽北京冬奧會的18歲滑雪選手谷愛凌喊話:美國或中國你只能選一國。

黑利接受美國網刊《真清晰政治》(Real Clear Politics)訪談,針對在舊金山出生,2019年起改穿中國隊服出征奧運會的谷愛凌表示:「就國籍而言,中國或美國?你必須選邊。」

黑利說:「不能既是美國人又是中國人,美國中國是兩個迥異的國度,每位運動員都需要知道,當他們披上國旗,他們會代表自由,或者是侵犯人權,沒有中間地帶。」

法媒注意到,美國的主流媒體幾乎一致批評谷愛凌代表中國出賽北京冬奧會的行為,在報導谷愛凌奪金的消息時,都提到她的國籍問題。霍士電視新聞主持人凱恩(Will Cain)說:「谷愛凌忘恩負義,背叛了不僅養育了她,還把她變成了世界級滑雪者的美國,她是可恥的。」《紐約時報》則問道:「誰能像谷愛凌一樣,既是中國人也是美國人?」

對於國籍問題,谷愛凌回答稱:「當我在中國時,我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當我在美國時,我認為自己是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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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議員學者敦促避嫌 特首高官及其家屬應棄外籍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0...2_001.html

特首選舉將於5月8日舉行,提名期亦如期於明日(3日)展開。然而,「末代港督」彭定康早前在英國上議院發言時,曾批評歷屆香港特首、其家人或現時多名官員都擁有外國護照。情況反映他們仍為自己留有後路,各界促請特首、高官、法官、立法會議員、行政會議成員,甚至紀律部隊尤其警隊人員及其家屬均應放棄外國國籍。其中有學者認為特首及問責官員,最低限度其配偶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及外國物業,並要求署長和常務秘書長等級數的官員亦須跟隨有關做法。另有議員則指出,為考慮公眾觀感,特首或高官以及其家人應放棄外國國籍。

英國上議院2月中就放寬港人BNO簽證的申請資格進行辯論,前港督彭定康促請政府接納有關修訂案,發言時指出,歷任香港特首,甚至是繼任的每一位特首,不是自己持有外國護照,就是其家人擁有有關護照,包括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及前任特首梁振英在內。相反,在香港被控告或關押的年輕人卻沒有。彭定康續指,香港紀律部隊內亦有不少人持有雙重國籍,包括警隊內的人員,這也顯示一個令人不快的悖論。他形容這些人猶如叛徒,促請英國政府接納修訂案,糾正問題。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身為特首及問責官員,最低限度其配偶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及外國物業,否則與外地關係千絲萬縷,很容易因為外國財產被凍結、有可能被取消外國國籍的條件下,作出危害香港或國家安全的事情。陳又稱,雖然特首未必可說服子女,但若然特區之首都無法說服配偶留港,則難以說服香港人才留港服務。對於公務員的外國國籍問題,陳偉強指署長、常務秘書長等級數的人員,自身不應持有外國國籍之餘,配偶都應被禁止,否則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文件等情況時,容易出現國家安全漏洞。

議員則指出需要考慮公眾觀感問題。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指,如特首、高官的家人有海外居留權,會構成公眾觀感問題,雖其家人放棄與否是個人自由,但身處高位的從政者亦需令市民感受其愛國程度。對於現時未有法例規管公務員的雙重國籍問題,容指出愛國者治港現時是敏感話題,建議禁止公務員持有外國國籍。長遠而言,如雙重國籍問題受中央重視,就應與中央商討後再作出適當決定。另一名身兼律師的議員周浩鼎則認為,政府需考慮公眾觀感問題之餘,亦要考慮風險管理,包括如持有外國資產時,面對外國制裁應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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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港去年426人申退中國國籍 按年上升逾4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30...2_001.html

在現屆政府的管治下,近年香港無論在治安或是防疫上皆令人擔憂,引發移民潮。據入境處的數據顯示,香港去年有426宗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較前年的299宗增加42%,而申請變更國籍的個案亦由前年的209宗,上升至322宗,升幅達59%。
而據資料顯示,在去年申請加入成為中國公民的申請個案數目亦達1,233宗,較前年的756宗增加63%,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個案數目亦由4宗上升至11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公民如符合若干規定,可申請退出中國國籍,包括是外國人的近親屬;定居在外國的;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而如果申請人已取得外國國籍及居留權,並選擇在香港特區被視為該國公民,則應向入境事務處提出國籍變更申請。

傳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長期不在港會失身份 入境處重申不實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32...2_001.html

社交網站經常出現虛假消息,其中社交群組流傳指「入境處update咗,36個月無返過香港就無咗香港人身份!」近日亦有傳媒再次查詢有關說法,入境處今(29日)再次澄清,屬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申請退出中國國籍或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入境處表示,相關法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期間並沒有作出任何變更。處方指出,根據《入境條例》附表一第7段,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
在斷定相關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或只是暫時不在香港時,入境處會根據《入境條例》第2(6)條考慮每宗個案的所有情況,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及該人的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他們已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

入境處:連續不在港36個月或以上非中國籍港永久居民不會喪失身份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5%85...20274.html

社交媒體流傳,指根據《入境條例》,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若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入境處就傳言澄清,指有關入境法例自1997年7月1日生效後,一直沒有變更。斷定相關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或只是暫時不在香港,入境處會考慮不同因素,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在港有沒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作為基地的公司等。

至於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入境處稱,除非他們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或變更申報國籍,否則仍然是中國公民,不會因為長時期不在香港而失去永久性居民身份。

入境處: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連續3年不在港將失身份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03/29/AP6...36157.html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就近日有傳媒查詢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喪失情況是否作出更新,入境處今日(29日)回應指,自香港特區成立以來,根據《入境條例》附表一第七段,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相關法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其間並沒有作出任何變更。

入境處指出,在斷定相關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或只是暫時不在香港時,入境處會根據《入境條例》第2(6)條考慮每宗個案的所有情況,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及該人的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入境處說,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他們已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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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港人移居外國 會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嗎? 會否被褫奪中國公民身份?《主席開咪》(2022-05-0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VW2VtaswjU
[youtube]ZVW2VtaswjU[/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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