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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 / 冤案 Unjust prison / unjust cases
#1
冤獄 / 冤案

山東漢被指姦殺女同學 冤獄14年改判無罪 申780萬國家賠償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0%E5%84%9F

[Image: 7xThECfuW-QHLgxu8UEKZtOpL-WceCE9UigJ9lIoCfY?v=w1920]

山東男子張志超被指在2005年強姦殺害一名女同學,次年被判強姦罪獲無期徒刑。時至2020年,張志超獲得平反,坐牢14年後被法院改判無罪。

張志超近日申請國家賠償,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188.9萬元(人民幣,下同)和精神損害賠償金600萬元,合共788.9萬元。

案情指,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蹤。一個月後,該女生的遺體在學校一男生廁所被發現。經臨沭縣公安局偵查,認定該校時年未滿16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強姦殺人。2006年3月,張志超以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

2011年,張志超在與母親馬玉萍的一次會見中突然開口申冤,稱自己遭到嚴刑逼供,請求母親為他找律師申訴。其代理律師調查後發現,偵查機關未曾就屍檢和警方認定的犯案現場中的表皮細胞、毛髮、指紋等作提取和鑑定,該案還存在關鍵證據缺失、作案時間地點存疑、有利證據被隱匿、口供矛盾等諸多疑點。例如,張志超供述被害人衣服顏色與實際顏色不一樣等。隨後,馬玉萍開始四處奔走,為兒子申訴。

關鍵證據缺失、犯案時間地點

該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院決定再審後,經過6次延期,2019年12月5日在山東淄博中院開庭。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宣告張志超無罪。

2005年案發時,張志超不滿16歲,至2020年1月13被釋放,他被羈押5449天。

出獄後學習使用手提電話

6月1日下午,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袁楓、陳曦為張志超向山東臨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遞交國家賠償申請,請求申請國家賠償總計788.9萬。張志超的代理律師李遜指出,對於張志超申請國家賠償金額具體數量,律師團隊和張志超本人及家屬經過反覆溝通,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國家賠償法的標準進行申請,並沒有「獅子大開口」。

李遜指,張志超在監獄生活的15年,每天至少工作10小時以上,導致其頸椎、腰椎嚴重變形扭曲,出獄後已經暈倒兩次,一直接受藥物治療。不僅如此,張志超的肺部嚴重不適,在出獄後經體檢發現,左肺上葉纖維灶並鄰近胸膜增厚、粘連,雙肺鈣化灶。

張志超則稱,自己這段時間神經衰弱得厲害,「晚上睡不著覺,需要吃藥」。重獲自由後,張志超試著慢慢融入現代生活,他開始學習使用手提電話和電腦基本操作。但他坦言,學得有點吃力,身體對於屏幕也會產生不適:「十幾年沒有接觸這些電子設備,然後現在看手機、看電腦看一小時兩小時眼睛都腫了,通紅通紅的。」

談及拿到國家賠償後的打算,張志超表示,自己先學點技能,能夠自食其力。另外會多陪伴母親,把自己和母親的身體狀態調養好。

冤獄14年 男子申國家賠償788萬
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8%AD%E...8%E8%90%AC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10-31 07: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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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坐冤獄23年曾四度被判死緩 吉林漢獲468萬國家賠償創新高
https://www.hk01.com/大國小事/372292/坐冤獄23年曾...68萬國家賠償創新高

被指投毒殺人三判死緩 河南漢坐16年冤獄終獲改判無罪
https://www.hk01.com/大國小事/455346/被指投毒殺人三...6年冤獄終獲改判無罪

唐山廖海軍一家三口被屈殺2女童 獲國家賠償340萬
https://www.hk01.com/大國小事/320773/唐山廖海軍一家...-獲國家賠償340萬

遭控姦殺幼女坐監24年 陝西漢稱遭刑訊逼供 堅稱無罪申請複查
https://www.hk01.com/大國小事/387961/遭控姦殺幼女坐...供-堅稱無罪申請複查

【新疆廁所沉屍案】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李建功再上訴堅持完全無罪
https://www.hk01.com/大國小事/408546/新疆廁所沉屍案...功再上訴堅持完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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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訴庭指原審犯錯 毒案原判24年鐵窗6年男子獲釋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06.html

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在三年前審理一宗串謀販運K仔毒品案,該案兩名男被告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任職地盤工人的被告罪成,另一被告則脫罪。遭重判入獄廿四年的地盤工不服定罪,今年三月提出上訴,昨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上訴庭在判詞宣判指,原審的李官就案中另一名同黨的招供供詞去指引陪審團時,犯上法律錯誤,或令陪審團有混淆而令定罪不穩妥,因此判地盤工脫罪。由於控方早已表明不會要求重審,故地盤工在收押近六年後昨獲釋放。

現年廿九歲上訴人何卓庭,報稱地盤工人。他在一七年一月與同案另一被告連潤達(下稱連),就一項串謀販毒罪受審,控罪指二人與容銳豪(下稱容)、蘇智豐(下稱蘇)及一名不知名人士,在一四年六月廿六日至八月廿一日期間,串謀販運三點九一公斤的氯胺酮(俗稱K仔)。案件經陪審團審議後,上訴人裁定罪成,連則判無罪。至於控罪中提及的容,在此宗審訊前大半年已認罪,並在審訊中擔任控方污點證人,去頂證上訴人及連;容事後被判監十年四個月。

污點證人拒再作供 控方不要求重審
根據控方案情,容在一四年犯案時年僅十六歲,在一七年當污點證人時亦只得十八歲。容與同案的蘇是朋友,一四年六月廿六日蘇邀約容去深圳「揼骨」,期間蘇招攬容運毒返港,聲稱每次可賺一萬元,並介紹容認識上訴人,容之後聽從上訴人指揮,跟隨不知名男子預習帶毒路線,由深圳灣口岸返港,然後坐車前往香港機場。至八月廿一日,蘇通知容當日行動,容就找了被告之一的連潤達同參與,蘇和上訴人就陪容、連二人,去深圳皇崗村拿取涉案K仔,然後前往口岸。其後蘇與上訴人先過關,容則在過關時被海關拘捕。容被捕後同意與海關合作,成功約上訴人在油麻地駿發花園等候,結果上訴人在現場被捕。至於蘇,因在還押候審期間自殺身亡,未有受審。

在今年三月的上訴聆訊時,控方同意針對上訴人的指控,主要依靠容的供詞。上訴人代表律師指容的證供有部分與事實不符,質疑容口供可信性,此點雖不獲上訴庭接納,但上訴庭對原審法官李瀚良的指引則有保留。

上訴庭昨於判詞指,李官在指引陪審團時,未有依隨標準指引,明確表達同案被告之一的連潤達,被捕後所講的招認供詞,不可用來指證上訴人。惟李官指示陪審團稱,卻指可以用連的招供供詞去引證容銳豪的庭上證供是否可信。上訴庭認為這會引起陪審團的混淆,因而令裁決不穩妥應予撤銷。另外由於污點證人不願再次出庭作供,故控方早已表明若上訴人脫罪,也不會要求重審,因此由一四年被還押至今的上訴人,昨獲釋放。

李瀚良聯署反修例 避審相關案件
資料指,李瀚良法官去年中曾參與港大校友在報章刊登與反修訂《逃犯條例》有關的聯署聲明,司法機構上周證實,自李官參與聯署後,已根據《法官行為指引》,避免編排李官審理與該聲明的議題有關的案件,以免出現表面偏頗的情況。案件編號:CACC 3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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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聞背後:內地冤案頻生屢獲平反 揭警方為求領功急破案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Image: bkn-20200806184020767-0806_00952_001_02b...0806230631]
近年內地接連有冤案獲平反,當中最轟動的一宗要數枉死的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
[Image: bkn-20200806184020767-0806_00952_001_03b...0806230631]

張玉環坐26年冤獄,案件終得平反,再次揭露內地警方只求破案,急於領功的黑暗面。近年內地均有多宗刑案先後重審,甚至改判推翻原審結果,而今年亦先後有張志超案及張玉環案獲得平反。內地近兩年頻揭冤案,但當中亦有不少含冤者,在還其清白前,已枉死於槍決之下。

內地政府當年要求地方政法系統「命案必破」,一度撥款獎勵偵破大案的地方警員。不少地方公安部門事後更設立相應制度,對命案實行掛牌督辦,以此建立量化考核機制,上報評核結果。在重賞之下,各地公安迫於考核壓力,務求盡快破案,甚至迫使疑犯認罪。面對冤案頻揭的情況,山東省公安廳曾於2017年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派出所考核工作的通知》,規定縣級公安機關負責考核派出所工作,不准進行專項行動排名和刑案破案數排名,取消相關考核。

近年雖有多宗案件獲得平反,但亦有含冤者已枉死。被稱為「內地20世紀末最大冤案」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姦殺案,年僅18歲的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在1996年4月9日,於呼和浩特市發現一具遭姦殺的女姓屍體,遂向警方報案,未料反被認定為疑兇遭嚴刑逼供。案件在疑點重重下,呼格吉勒圖於同年6月被判死刑,並即時執行槍決,從案發到處決僅經過62日。至2005年10月,真兇趙志紅落網並主動承認姦殺案真兇,呼格吉勒圖才在案件重審下,於2014年12月決定撤銷原判,讓其沉冤得雪。

除了呼格吉勒圖,同樣遭處決亦有被誤判為姦殺犯的河北男子聶樹斌,只用了不足一年的時間,歷經二審而被執行死刑。國內近年仍有不少含冤者坐了多年冤獄後,獲得平反,當他們釋放後,均先後爆出當年遭公安逼供認罪,如最近張玉環指羈押期間曾連續6日6夜遭嚴刑逼供,又被狼狗咬;而今年1月獲平反的張志超,更憶述:「當年被捕以後,當時就說你認罪,我說不知道之後就開始毆打你。被害人穿甚麼衣服,一開始不知道你隨便編,編不對就打你。」

內地冤案事件簿:
張玉環案
1993年10月,江西南昌張玉環被定為男童兇殺案的兇手,被公安局逼打招認,於1995年在無律師辯護的情況下判處死緩2年。案件至今年8月再審宣判,法院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宣告張無罪。張自案發當日起被羈押9778天,是內地被羈押時間最長的伸冤者,背負故意殺人罪名逾26年;他擬向國家申請國家賠償7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90.8萬港元)。
聶樹斌案
1994年,河北男子聶樹斌被懷疑為一強姦殺人案的疑犯,翌年經過二審被判處並執行死刑。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認為原審判決事實不清,宣告改判聶無罪。2017年3月,當局向聶樹斌家屬寄送國家賠償決定書,各項賠償逾268.13萬元(約302.9萬港元)。
呼格吉勒圖案
1996年,年僅18歲的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報警揭發公廁有赤裸女屍,卻被認定為該姦殺案的兇手。案發僅僅61天後,他遭刑訊逼供,法院判決其死刑,並立即執行。至2005年,自稱為真兇的趙志紅認罪,司法機構下復核此案;2014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家屬後獲國家賠償共計205.9萬元(約232.6萬港元)。
張志超案
2005年,年僅16歲的張志超,被認定是山東臨沂市
女學生失蹤被殺案的疑兇;翌年3月6日以強姦罪判處張無期徒刑。張的同學王廣超亦因包庇犯人而被判囚3年。今年1月,最高法院以證據矛盾及事實不清為由下令重審案件,服刑14年的張獲改判無罪釋放,張其後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788.9萬元(約891.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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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男子坐26年冤獄曾被狗咬逼供 妻為生計改嫁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江西男子張玉環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判死緩,羈押26年後案件因證據不足,張男獲改判無罪。近日他接受訪問時再稱羈押期間曾連續6日6夜遭嚴刑逼供,又被狼狗咬。張的前妻宋小女看到前夫內心悲喜交集,又表示要為自己與前夫分開向相關人員追責。
張玉環周二(4日)獲釋,前往接他的前妻宋小女,因為激動過度暈倒被送往醫院。她表示,前夫獲釋卻無法給對方一個完整的家,又知道在短暫相聚,自己便要回到原先的生活,「他人出來了,卻還是一無所有」。
1988年,18歲的宋小女嫁給21歲的張玉環,其後誕下2名兒子。誰知婚後5年,張因涉嫌殺人被帶走,翌年宋又發現自己患上子宮頸癌,為了兒子和生計,她聽從弟弟勸喻改嫁。她當時與現任丈夫約法三章,萬一她出事,丈夫要好好對待兩名兒子。另外,她可以隨時去見張玉環和張母。
張與宋周二見面時只是握住對方的手,並沒有擁抱。對於前妻改嫁,張表示理解。張指自從收柙後,只有小兒子探望他,獲釋當日見到大兒子竟認不出對方。雖然大兒子怨他,但張表示自己不怨對方。另宋表示過去探張時都假裝日子過得好,直到張獲釋才如實告知自己其過得不好。宋又指除了張要為失去的歲月追責,自己也要追責。
至於被囚多年的張表示,自己現在不會用雪櫃和煤氣爐,對手機也一竅不通。他不想給兒子加重負擔,只希望能分得一些田地,和母親在家種田養老。

男子坐26年冤獄與家人團聚 擬申請700萬人民幣國家賠償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被控殺2男童判死緩 男子坐26年冤獄終獲無罪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男子坐冤獄8年半獲賠107萬人民幣 不滿提上訴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被指包庇強姦犯枉坐13個月監 男子索賠307萬人民幣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誤判姦殺坐14年冤獄 張志超索賠789萬人民幣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被指姦殺女同學囚終身 男子冤獄14年二審判無罪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廁所沉屍案死緩改判無罪 男子入獄11年後釋放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91...2_001.html
姦殺10歲女罪成囚25年 男子堅稱無罪申請覆查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91...2_001.html
投毒案被告羈押8年終獲釋︰警察捉我丈夫才認罪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90...2_001.html
捲姦殺女童案判死緩 無辜漢蒙冤23年終得雪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80...2_001.html
唐山男殺人重審沉冤得雪 亡故雙親獲判無罪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80...2_001.html
枉坐11年冤獄終平反 廖海軍:爸媽全家都無罪了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80...2_001.html

最高法:將平反一批民營企業家冤案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81...2_001.html

內地民營企業家以往最怕被捕後封舖、凍結甚至強制拍賣資產。內地司法部門近日相繼發聲,指要保障民營企業的權利。司法部長傅政華指,對企業的一般違法行為應以教育為主,不應一昧懲罰,而最高人民法院亦預告近期將平反一批民營企業家冤案。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今後將謹慎處理案件,嚴禁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要全面清理、完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凡是有悖於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的條款,要及時廢止或調整完善。

最高人民檢察院亦指,表示要令民營企業家的財產更加安全,對包括涉及民企的經濟犯罪案件不該封的帳號、財產一律不能封,不該採取強制措施的一律不採取,對符合改變羈押強制措施的及時改變,對符合從寬處理的案件依法堅決從寬。

[ 本帖最後由 大金龍 於 2020-8-6 14: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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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冤案 假案 錯案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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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重案現場】唔認又認!跑馬地紙盒藏屍兇手究竟有冇殺人?
https://hk.on.cc/fbia/bkn/cnt/fbia/20180...1_001.html
[Image: fbia-20180411155907772-0411_31011_001_01...0413182923]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引用科學鑑證,為兇案舉證揭開新的一頁,在欠缺人證之下,客觀的科學鑑證就成為了唯一有力的證據,但當中不能有絲毫差錯。1974年12月17日,跑馬地發生了一宗謀殺案,一名16歲少女乘搭電車到達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裸屍其後被揭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兩個乳頭被割去,陰毛被燒焦,處女膜仍完整。此案為首宗以科學鑑證定罪的案件,但犯人卻一直堅稱自己清白,最後被判死刑,科學鑑證當時引起社會議論紛紛。

裸屍藏紙盒 乳頭被割去

轟動一時的紙盒藏屍謀殺案於1974年12月17日早上被揭發。跑馬地一間獸醫診所外離奇出現一個紙盒,診所女職員因為其阻礙門口而將紙盒移到行人路上,一名清潔工以為診所棄置動物屍體而與職員理論,豈料打開紙盒內藏的竟是一具少女裸屍。

盒中死者為16歲少女卞玉英,當時她全身赤裸於盒內,經驗屍後證實死因是被人勒斃,身上有多處瘀痕,生前懷疑遭人虐打,其一對乳頭更被割去。兇徒以麻繩將屍體屈曲綑綁,放在紙盒內再棄屍街頭。

缺乏人證 單靠科學鑑證拉人

事發前一日,即12月16日,當時16歲的少女卞玉英用電話相約友人到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但友人抵埗後未見其身影。翌日清晨卞玉英就被發現倒斃於紙盒內,警方猜測她曾經到獸醫診所毗鄰的「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後被殺害,調查方向隨即指向該公司的職員。

調查分析指紙盒底部經過拖拉但損毀輕微,認為兇案的第一現場就在跑馬地區內,當時有「光頭神探」之稱的貝亞鎖定雪糕店職員歐陽炳強為兇手。其後一名探員到雪糕店,發現死者身上有兩塊電線膠布及紙屑,與雪糕店的物件相同,懷疑死者在店內遭毒手。


疑點重重下定罪 犯人堅稱無辜

警方翻查雪糕店的記錄,發現當晚只有歐陽炳強在店內工作。而政府化驗所在死者指甲中找到269條纖維,有7條與歐陽炳強身穿的衣服屬同色同款。在缺乏人證之下,科學鑑證成為唯一證據,而歐陽炳強亦因此被裁定謀殺罪成,被判死刑,這亦成為香港首宗以科學鑑證定罪的案件。

但由於案件有不少疑點,當年市民亦質疑科學鑑證的準確性。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堅稱自己遭冤枉,在定罪後多次上訴,更一直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但全部均被駁回。

行為表現良好 歐陽炳強獲假釋

被判死刑的歐陽炳強,在1977年獲港督赦免死刑,改為終身監禁。歐陽炳強在獄中極守記錄,又報讀香港公開大學及考公開考試,在獄中考獲不少證書,另一方面又申請假釋。事實上刑期覆檢委員會在歐陽炳強入獄5年開始已考慮其獲假釋的資格,但由於他堅稱清白,被委員會認為沒有悔意而未有批准。直到1997年,歐陽炳強一改常態承認殺人,其後於2002年獲得有條件釋放。

鐵窗生涯28年 香港截然不同

在監獄中渡過28年,歐陽炳強不但增值自己,亦教化不少囚犯。有出獄的囚友表示歐陽炳強愛讀書亦不與人爭執,與其他自以為沒機會的囚犯不同,歐陽炳強表現積極,又向懲教署職員了解外面情況,部分長期囚犯被其精神感染,紛紛詢問改善表現的方法,以為自己帶來一絲希望。

與世隔絕28年,出獄後的香港已有極大改變。出獄一周,歐陽炳強已感受到百物騰貴,大學課程亦要等待經濟許可才能繼續進修,不過他依然樂觀,希望找到一份工作安頓,亦封口不提過去往事,更改名換姓繼續新生活。

歐陽炳強當時平靜地說:「這個案子已劃了句號,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已發生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至於此次獲釋,他表示:「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出獄後,歐陽炳強終與多年來對他不離不棄的姐姐團聚,但案發時支持他的妻女已不知去向。

直至14年,再有人問歐陽炳強有無殺人,他當時竟親口推反自己的認罪,更重申坐牢多年不認罪因為根本「無做過」,但最終認罪考慮到事隔多年,認罪就可重獲自由,於是不得不趁此機會重獲新生。承認過也否認過,於歐陽炳強有否殺人的真相,就漸漸沉沒於時間巨輪之中,只有已重獲自由的他自己最清楚。

【各界推測歐陽炳強是兇手的論點】

1.紙箱極有可能在安美樓工場停留過。因死者死時握有一張「未修」的紙條,與該工場另一「修妥」紙條上的字跡脗合。

2.死者雙乳乳頭被割,下體有被「辣雞」燒焦,兇手必須在隱蔽地方進行,同時亦要有燒焊器等工具。

3.歐陽炳強第一次被邀協助調查時,神色慌張,但很快又回復平靜,事後辯稱喝了酒。但探員理應不會分辨醉與慌張。

4.法庭接納兩個證人指,看過新聞後才指責歐陽曾變態地用煙燒她們裙子的品格指證。

【各界推測歐陽炳強並非兇手的論點】

1.歐陽炳強新婚,夫妻恩愛;任政府文員,職業穩定;最重要的,是他個子矮小,體力不足以應付藏屍滅跡。 歐陽炳強與死者互不相識,也找不到殺人動機。

2.當年為歐陽炳強辯護的胡鴻烈記得,探監時力勸歐陽承認誤殺,然後代他求情減刑。「我對他說,誤殺罪最多判監2年;謀殺罪會判終身監禁。我還向他分析,打官司的結果,通常難以預料。一旦判了終身監禁,會痛苦一生。可是,他堅決否認殺人。」歐陽炳強的態度,令胡大律師相信他無辜。

3.歐陽炳強一案,是本港第一宗引用科學鑑證來判罪,結果值得商榷。例如在死者卞玉英身上發現的269條纖維,只有其中7條與歐陽炳強衣服的纖維吻合。

4.紙盒上的指印不是歐陽炳強留下,案發地點找不到卞玉英的指紋。

5.警方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隨身物品。

6.警方不曾向死者卞玉英的夜校男同學調查過,當日卞玉英的夜校簽到簿碰巧不翼而飛。


【香港奇案】涉跑馬地紙盒藏屍案謀殺罪成 歐陽炳強由喊冤變認罪
https://www.hk01.com/%E7%86%B1%E7%88%86%...D%E7%BD%AA

[Image: NE5wGJKsjTY1tIuKgOy_hPFWep6iBMdcqszh8qrM...w1920r16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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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香港警察做事求奇, 律政司把關不力, 亂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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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濫告車禍司機 律政司炮製冤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22...2_001.html

[Image: bkn-20191227044313576-1227_00822_001_02b...1227082208]

律政司濫興訴訟,製造冤假錯案!去年有車主在吐露港公路因為有車切線而發生交通意外,雖有車CAM(行車紀錄儀)影片能證明清白,仍被控告不小心駕駛罪。車主不服,自費找專家撰寫報告自辯,最終在審訊中途獲控方撤告。法官狠批控方未有仔細研究案件證據便提出檢控。慘遭濫告的車主斥責律政司辦案草率,險令良好市民蒙上不白之冤。

市民馮先生去年十一月中,駕車經吐露港公路往沙田,在接近廣福邨的路段,其行車線前方原本有一輛豐田私家車,期間一輛寶馬私家車從左邊切入,佔據了馮先生座駕與豐田私家車之間的位置,但豐田私家車急煞車,導致後方的寶馬私家車及馮先生座駕收掣不及而輕微碰撞。

馮先生向警方提供其車CAM影片冀證明清白,但仍被控告不小心駕駛。

首堂審訊馮先生不認罪,並找來富交通意外調查經驗的工程師盧覺強為其撰寫專家報告。憑車CAM影片、公路旁路燈的距離、涉事車輛車身長度等資料,盧覺強計出馮先生座駕和豐田私家車原本相距四十米,而豐田私家車煞車後再向前滑行三十一點五米,以馮先生座駕的時速,其煞車需要六十八米才能停定,故兩車同一時間煞車亦不會相撞,但因為寶馬私家車切入,該車車身佔據了部分空間,導致馮先生沒有足夠距離可以安全停車,釀成意外。

馮先生將相關報告給予法庭及控方,及後控方決定「不提出起訴證據」,法官亦裁定他無罪。馮先生提出申請訟費卻遭控方反對,控方批評他太遲提交專家報告,導致控方作出不合適檢控決定,實屬「自招嫌疑」。不過,法官得悉控方其實一早掌握相關車CAM影片後質疑控方的講法,馮先生引述法官當時所指「你哋(控方)一早就有影片,自己都可以計數。如果你哋有把握咪繼續告,唔告就要畀番訟費人哋(被告)。」

面對險些蒙上不白之冤,馮先生痛斥律政司辦案態度草率,未有深入研究所有證據便貿然提告,「好多人都怕煩,或者唔想使錢搵專家,寧願認罪就算數,我相信年中都有唔少呢啲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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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涉藏毒被菲國終身監禁 鄧龍威終極上訴失敗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918.htm

港人鄧龍威多年前在菲律賓被控藏毒,判處終身監禁。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說收到消息指,當地最高法院駁回鄧龍威的終極上訴,維持原判。他對判決感到失望,正研究有沒有司法程序以外的途徑,可協助鄧龍威回港。

謝偉俊說,當地警方證供提到一直觀察鄧龍威的行動,但當中有數天鄧龍威仍未到菲律賓,有客觀證據證明他仍在香港,若按普通法制度,相信已構成足夠疑點,本來以為這是有力的上訴理據,但似乎當地法院認為只是小瑕疵。他說,雖然價值觀上並不認同有關裁決,但亦要尊重。

謝偉俊表示,其他協助鄧龍威的方法包括利用香港與菲律賓之間的囚犯移交協議,但協議簽訂多年,仍未有成功案例,相信操作上存在困難,另外亦希望菲律賓總統可以特赦。


鄧龍威菲律賓上訴被拒 哥哥:望特區政府幫助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6084

港人鄧龍威早年被菲律賓當局指控在當地藏毒,判囚終身。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收到消息,菲律賓的最高法院,終極駁回其上訴,他指案件存在疑點。鄧龍威哥哥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從其他途徑協助。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謝偉俊:「時間和日期上不吻合,譬如它說有緝毒組人員,在某些日子監察鄧龍威行為,但當天鄧龍威根本未到菲律賓,都竟然可當為一個可靠證據。法官法庭解釋只是小意思,只是觀察少了一天,這些說法是比較荒謬。」

鄧龍威哥哥鄧龍彪:「我們找到很多新證據,但判決書都沒提及,只是說維持2017年判決。現在仍與律師商討,有何其他方法。希望政府可引用囚犯互換計劃,引渡他回港服刑,然後再假釋。」

鄧龍威2000年6月,在菲律賓以藏毒罪被捕扣押11年後,在2011年被判囚終身,至今在當地已被扣押20年。特首林鄭月娥,曾經在2018年,致函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促請他正視案件,之後中國駐菲領事館,取得鄧龍威在菲律賓的入境紀錄。
后太禧慈
葉赫那拉氏
那拉氏(满语:ᠨᠠᡵᠠ ᡥᠠᠯᠠ,穆麟德转写:Nara hala,漢譯或稱納喇氏、納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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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被指殺人 冤案男獲賠583萬破紀錄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8_005.html

江西男子張玉環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判死緩,羈押近27年後案件因證據不足,獲改判無罪;張男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索償約2,23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570萬港元)。法院昨發布國家賠償決定書,判賠約496萬元(約583萬港元),創國家賠償新高。張男表示遺憾,但仍選擇接受。

張男代表律師羅金壽和他的大哥張民強,到法院領取國家賠償決定書。決定書顯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萬餘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張民強對此結果表示,弟弟領取賠償金後,擬為兩名兒子購買房屋,彌補多年缺失照顧,剩下將作為養老金。

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男童張振榮和張振偉,於1993年10月24日被人殺害,鄰居張玉環被警方認定為疑兇,1995年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男多次不服上訴,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對此案再審宣判,最終宣告張玉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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