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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頸致死案】四涉案前警員互相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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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頸致死案】四涉案前警員互相卸責 法庭周五裁定是否分開審訊

[Image: NUA6Q3VRPJA6HETEGLQ6RQRE2U.png]

(北美通訊)美國明尼阿波利斯非裔男子弗洛伊德(George Floyd)5月時遭膝壓頸部致死,根據法庭文件,涉案的四名前警員互相推卸責任,並反對聯合審訊。他們將於周五上庭,由法官決定是否批准他們各自進行獨立審訊。由於預計當天將會有大批示威者到場抗議,當局將會封鎖法院大樓一帶範圍,禁止示威者接近。

案發於5月25日,弗洛依德因懷疑在便利店行使一張20美元假鈔被捕。他雙手被鎖上手銬後遭警員膝壓在地上,頸部位置被跪近8分鐘,弗洛依德曾多次投訴呼吸困難未被理會,最終失去知覺死亡。

四名被告包括施加膝壓的主犯喬文(Derek Chauvin),最先到達現場並制服弗洛伊德的萊恩(Thomas Lane)和金(J Alexander Kueng),以及與弗洛依德未有肢體接觸,只負責指示圍觀的公眾「上番行人路」的杜滔(Tou Thao)。四人均已被革職。喬文被控二級謀殺和過失殺人罪。而其餘三人就被控協助及教唆殺人罪。

四人的代表律師都要求將案件分開處理。萊恩的律師在這星期提交的法律動議中指出,所有涉案前警員,都對當天所發生的事情有不同說法,並且互相指責,相信在審訊過程中很大機會出現對立性辯護,因此適宜將各被告的案件個別審訊。但檢察官一直要求四人合審,法庭周五將會開庭處理分開處理的申請。

周五的聆訊將會是喬文首次現身法庭。他自5月29日被捕後,一直在州監獄遙距參與之前的提訊,由於保釋金額高達100萬美元,他是四人中唯一仍然被羈留的被告。

喬文的律師指出,他的當事人並非最早到達現場,所以不清楚案發的完整經過。他所知道的是當抵達案發地點時,萊恩和金正嘗試將不斷掙扎的弗洛依德押上警車。律師又辯稱弗洛依德的致死原因,是濫用藥物而非喬文的膝壓,在他提交的法庭申請中更指摘兩名新紮警員,暗示他們處理不當,未有及時叫救護車,或未有試圖叫弗洛依德「坐上行人路」或以「協助而不是對抗」的方式試圖安撫弗洛依德的情緒,因此認為二人要為弗洛依德的死負責。

「如果救護車早三分鐘到達,弗洛依德可能救得回。如果金和萊恩選擇平息事件,而不是將它升級,弗洛依德可能不致於失去生命。如果金和萊恩意識到弗洛依德的不適反應,是因為服食過量鴉片類藥物所致,並提供解毒劑納洛酮(Naloxone),那麼弗洛依德也可以生存下來。」

金和萊恩加入警隊不久,案發時是首星期正式執勤,他們的律師辯稱,兩人都是服從喬文的指令。喬文在該警區任職達19年,是金的培訓官,並在金的試用期間擔任非正式顧問。律師指出,負責壓著弗洛依德雙腿的的萊恩,曾兩次詢問喬文是否需要改變弗洛依德的姿態,但遭到拒絕。而在弗洛依德失去知覺後,萊恩向喬文提出了醫學用語「興奮譫妄」(excited delirium),以提醒喬文事件的嚴重性。

杜滔則尋求撤銷控罪,將責任推到另外三人身上。他對調查人員強調,當日到場增援,只是專注於維持秩序,控制現場交通和越來越多的圍觀的人,並不清楚身後發生甚麼事。但警方的隨身鏡頭記錄顯示,當其他人無法將弗洛依德押上警車時,是杜滔建議將他壓在地上。檢察官亦反對撤控,認為所有警員都有責任去制止其他警員犯罪。

弗洛依德之死,引發全美的反警暴和種族平權浪潮,多地要求改革警隊。但抗議活動亦在多地演變成騷亂。

[Image: 7TVUAVWZY5DDTFK46GRP62ASZ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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