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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 murder
#1
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2條 謀殺
https://www.hklii.hk/chi//hk/legis/ord/212/s2.html

本條例可引稱為《侵害人身罪條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12!zh-Han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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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99年旺角聯合廣場縱火案 警方近22年後再控一人謀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1...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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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歲女遭虐待致死 親父繼母被裁定謀殺罪成 兩人聞判面如死灰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B%E7%81%B0

虐殺女童案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 裁定繼外婆2項殘暴對待兒童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41...2_001.html

[Image: bkn-20210413143948420-0413_00822_001_02b...0413175514]


五歲女童被虐致死案 父親及繼母謀殺罪成囚終身繼外婆判監五年https://news.tvb.com/local/607eadb634b03...4%E5%B9%B4

[ 本帖最後由 6SL7 於 2021-4-20 07: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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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於鰂魚涌公園向姨舅開槍 女子裁定兩項謀殺罪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7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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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埔連儂牆劏肚案 內地男認有意圖傷人 判囚 6 年 4 個月 官:殺人意圖明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5%A...B%E6%9C%88
[Image: tp-05_PoJN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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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六旬漢被推倒2日後不治 售貨員被裁定誤殺罪名不成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11...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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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元朗青年涉謀殺女友 被鋪包屍街頭拖行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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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嘉頓山傷人案 內地男稱博死刑無差別傷4女晨運客 囚16年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91948

【香港法庭】內地生自殺不遂欲殺人搏死刑 刀傷4晨運客「企圖謀殺」罪成囚16年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62913.html

在香港,3年前一名曾自殺未遂的內地男學生,為獲死刑,在深水埗嘉頓山隨機持刀刺傷4名女晨運客後回大陸自首不獲受理,終返港時落網。該內地青年早前在高院原訟庭承認4項企圖謀殺罪,法官杜麗冰周三(13日)判處他監禁16年。

被告在內地長大 判刑一刻毫無表情

被告劉越騰(現年26歲),報稱學生。在內地長大,事發時居於嘉頓山旁邊的美荷樓青年旅舍。他被控在2019年10月11日,在深水埗近石硤尾配水庫(嘉頓山)山邊企圖謀殺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及林琼琼(50至57歲)。被告帶著耳機,聽著由書記為他將法官的說話翻譯成普通話。他聽取判刑期間一直低頭,判刑一刻被告毫無表情,判刑後緩緩坐下。

法官杜麗冰判刑前指,引述法庭為他索取的精神科報告,被告過去曾患抑鬱,小學時因為健康理由而被同學欺凌及排擠,中學曾數次自殺但不成事;其後他升讀大學,案發時他就讀機械工程系四年級。

被告打算回大陸接受死刑 故在嘉頓山犯案

被告期後產生「在結束生命前要享受人生」的念頭,故他先在內地結識旅伴來港同遊迪士尼及維港,其後他自行去購物及到訪海洋公園,因感孤單故在港結識女伴,並付款送女伴新手機,惟兩人爭吵後女伴帶走手機離開,令被告生氣及失控,他一度打算割腕自殺,但他沒有勇氣而不成事,故他改變想法打算訴諸暴力行為、傷害他人,並打算回大陸接受死刑,故在嘉頓山犯案。

他還押期間嘗試數次自殺,精神科醫生認為他有「強逼型人格障礙」及「適應不良性調適策略」(Obsessive-compulsive personality disorder with maladaptive coping strategies),但經過治療後被告情況穩定,不過自殘及傷害他人的風險高,報告認為被告不需要接受醫院令,但需要長遠接受治療。

官:事件完全是懦弱膽小及無緣無故的襲擊

杜官形容事件完全是懦弱膽小及無緣無故的襲擊(coward and unprovoked attack),並指控罪非常嚴重,隨機把涉案4名晨運客當作目標,被告襲擊第一名事主後本應控制自己並停止,但被告選擇繼續追趕並施擊另外3人,並立即逃回內地。法官指法庭判刑除了要有阻嚇性,亦要顯示被告行為危及他自己及社會。4名事主當日如常外出晨運卻遭遇到可怕的襲擊,法庭需要保護社會大眾。

官:法庭需要保護社會大眾 被告判囚16年

法官稱讀到被告父母撰寫、令人心碎的求情信,希望法庭憐憫處理,但是此控罪實在太嚴重,被告是希望殺死她們,令政府可以判他死刑。法官稱,香港並沒有死刑,只會以監禁方式協助罪犯更生,在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專家協助下防止他們繼續以暴力行事。就4項企圖謀殺罪中,杜官每項控罪以監禁16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最早階段認罪,每項控罪刑期扣減至10年,其中3項控罪期中的兩年刑期分期執行,共判囚16年。

4名事主均受重傷及患創傷後遺症

案情指,案發當日早上約9時許,來自內地的吳、劉及張相約到事發地點晨運,而林亦在該處做運動,期間林留意到被告一直站在附近。約1小時後,被告突然取出20厘米長生果刀刺向林的背及頸,令她血流如注。其餘3名事主目擊事件慌忙逃跑,被告卻從後追上,用生果刀先後向她們施襲。4名事主分別頸、背、心口、腹部受傷,其中張須入住深切治療部,原有焦慮症的林,事後更患創傷後遺症,需要作跟進治療。

被告在犯案後離開香港,至在同月13日下午,經深圳灣管制站再入境時被香港警方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在2019年10月1日來港,在超市購買涉案生果刀打算自殺,結果不成功。他及後改變主意,決定襲擊他人,卻發現原來殺人較自殺更困難。

被告傷人後回內地自首 獲告知因在港犯案不能受理

被告續指,事發前他曾多次到訪嘉頓山,當時已想過傷人,惟始終未鼓起勇氣,直至當天他觀察良久,認為是機會,便伺機向4名素未謀面的事主落手。事後他想過留在現場等警察,但始終因害怕而逃走,並乘的士擬返內地,只是當時身上沒有證件,後來又發現雙程證過期。輾轉下他用護照返回內地,恤髮後便向內地公安自首,卻獲告知因他是在港犯案,公安不能拘捕他,他惟有返回香港,在邊境落網。

大律師陸偉雄指,一般來說,「在港犯案,內地不能受理」這講法是正確的,因為關乎到司法管轄權不同,兩地的法律原則亦不同,兩地並非共同使用《普通法》,按國際慣例,司法程序都是在發生罪案的地方處理。陸指,如果在香港犯案,即使被告是其他國籍的人,亦要在香港接受審訊,「美國人都唔可以話係香港犯案,要返美國審」,故即使被告是內地人,也不能要求到內地受審,此案亦不涉及引渡議題。

案件編號:HCCC1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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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持雙程證漢為買餸瑣事斬妻 今被判謀殺罪成囚終身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72...2_001.html

5歲女童被虐致死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 高院拒受理上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1...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Dr.Fat 於 2022-8-10 05: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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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大角咀謀殺案│父母夜祭亡兒 後悔因工無暇照顧 1千元交友人暫託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3619

犯謀殺罪獲假釋 老翁追按金不果向護老院職員淋通渠水 下月判刑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4548

[ 本帖最後由 KT150 於 2022-8-17 07: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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