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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 反外國制裁法 PRC Anti-foreign Sanctions Law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1%E6%B3%95

反外國制裁法將在港實施 人大常委下月開會 商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6%E4%B8%89

【反外國制裁法】香港據報不會立即施行反外國制裁法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024703/%...1%E6%B3%95

人大常委通過《反外國制裁法》 任何個人不配合反制將被追究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hina/%E4%B...5%E5%BE%8B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10 日)午在北京閉幕,央視報道,會上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等草案和決定。歐美國家過去多次因新疆人權問題、香港情況,宣布制裁中港官員,中方曾就此作出反制。《Now 新聞》今日播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專訪,田形容草案將是反制外部干預的「法律武器」,又指香港有必要作出配合,指在法案通過後,可能會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或由香港政府自行修訂、制定相關本地法律。

條文:個人不配合反制,將被追究

在晚上 8 時,人大公布《反外國制裁法》的全文,當中列明若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執行、不配合實施反制措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此外,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執行或協助執行外國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的歧視性限制措施。

《反外國制裁法》同時列明,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或者驅逐出境;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及禁止或限制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交易合作等。

田飛龍指,中國過去面對制裁時主要透過外交部、商務部的行政措施反制,局限於原來商務部的經濟、外貿領域範疇,進行阻斷,而外交部宣布的單行反制措施,只屬行政性質,因此有需要完善相關法律體系。他形容《反外國制裁法》是反制外部干預的「法律工具箱」,令反制是依法行動,形成更強大的執法力量。

田續指,相關法律可將現行反制措施加以綜合、提升,「可以授權採取令對方更加痛苦、更加付出代價的『國家性措施』,所以這件『法律武器』更有威懾性。」他相信落實《反外國制裁法》後,中國在國際話語權鬥爭中可取得一個平等地位。

田飛龍:不認為反制影響外資對香港信心

至於人大通過相關法案後,相關法例會否納入香港法律。田飛龍指,過去中國面對外國制裁,尤其是涉港的制裁,特區政府缺少力量和勇氣進行反撃,所以這方面必須要有國家的法律行動作支撐。他認為《反外國制裁法》通過後,這部法律可能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亦可能由特區政府主動修訂或制定本地法律的草案,在自治權範圍內阻斷或反制外部制裁。

他又稱,相信進行反制不會影響外資企業對香港的信心,強調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更應該與國家共進退維護長遠利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表示,對於被制裁、特區政府有親身體會,她歡迎及支持《反外國制裁法》草案,指反外國制裁不是國家「先發制人」制裁別人,但國家要有所應對他人制裁行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她認為,任何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及核心利益的中國人,在面對外國制裁的事宜上,都要有義憤填胸的立場。

中國與歐美國家就新疆、香港議題互施制裁

就香港問題,美國財政部及國務院先後制裁逾 30 名中港官員,包括 14 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港澳辦主任夏寶龍、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等人。美國國務院亦曾向國會提交《香港自治法》報告,點名他們涉違《中英聯合聲明》、削弱香港自治權。

就新疆人權問題,美方在前年起已宣佈針對新疆官員作出制裁。今年 3 月,美國、歐盟、英國、加拿大制裁中國官員,包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廳長陳明國等 4 人。

中國在面對制裁時亦有作出反制措拖,外國被中方制裁的人士包括美國國會參議員、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歐洲議會議員、歐盟理事會政治與安全委員會等。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8-22 08: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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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反制美國制裁 中國外交部制裁 7 美國人及組織 包括前商務部長羅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5%E6%96%AF

鄭若驊:《反外國制裁法》列入附件三 是最自然恰當的方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E6%B3%95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8 17: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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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港或實施《反外國制裁法》 香港美國商會冀對話了解法例細節
https://news.tvb.com/greaterchina/611255...0%E7%AF%80

香港美國商會表示,如果《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實施,希望能與中央及港府對話,以了解法例細節及作出調整。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反外國制裁法》,表明外國對中國進行遏制、打壓,對中國公民或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國內政,中國均有權反制。

對於《反外國制裁法》可能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本港實施,擁有一千四百個會員的香港美國商會指,關注相關條例,但由於未有進一步細節,不作評論,強調若新法律實施,期望能與中央及港府有更多對話。

香港美國商會會長早泰娜指出:「我們真的需要知道更多細節,明白相關法律以及如何實施,沒有這些,只會引起擔心和危機感。如果新法律及新法例出現,我們需要更多對話和討論,以明白它對於我們意味甚麼,若我們更能提出疑問,這將令我們更容易調整。」

早泰娜又指,香港正處於中美摩擦之間,但認為香港仍有鄰近內地,與世界其他地方互動,以及法治等優勢。

早泰娜表示:「這是無法取代,香港事實上是重要地方,有生意正大量進行,即使在這政治環境。但我們看到中美在政治形勢上的摩擦增加,不幸地這正好將香港放於其中,當我們看到更多政治發展,就更有危機感。」

對於內地官方《環球時報》引述消息,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曾與部分美國企業開會,指香港營商風險增加,敦促對方撤出香港。總領事館回應指,相關報道不準確,指美國在香港有明確和長遠利益,希望香港成功,可以實施高度自治。

《環時》指美駐港領事館鼓動美企撤港 美國務院:報道不準確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6%E7%A2%BA

https://www.singtao.ca/5126601/2021-08-0...iant=zh-hk

內媒《環球時報》引述消息稱,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施壓要求美國企業撤離香港。美國國務院回應報道不準確。

彭博引述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有關報道不準確,且是基於錯誤的前提,美國將繼續支持在香港的長期利益,希望香港成功並得以行使其獲承諾的高度自治。

《環球時報》指,美國駐港總領館近期召集一些在港美國企業開會,以在港營商風險增加為理由,鼓動美企撤離香港,報道形容,是以企圖用行政手段干預市場的行為。不過,報道又指,在美國發出所謂香港商業警告後,多名美在港企業負責人均明確反對拜登政府的這一作法。

《環球時報》報道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批評,美國做法再次暴露出插手香港事務、唯恐香港不亂、破壞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的圖謀。田飛龍指出,美國的所作所為罔顧上述基本事實,破壞美在港企業與香港已經建立的商業網絡和經濟聯繫,損害他們的切身利益,對美在港企業和人員都是極不負責任。

據統計,目前美對港貿易順差每年約為300多億美元,美對港直接投資存量近1000億美元,超過1300家美公司在港設立辦事處。

環球時報:美國駐港領事館以營商風險增加為由 施壓美企撤離香港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9%E6%B8%AF

美國政府7月16日對在港美企發布商業警告,稱香港2020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美國在港公司營運和活動有風險。《環球時報》英文版今日(10日)引述一位未具名消息人士稱,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召集一些在港美國企業舉行會議,以在港營商風險增加為由,施壓他們撤離香港。

報道稱,該消息人士又表示,此舉表明美國向香港發出風險警告後,試圖通過行政措施干預市場活動。

報道又指,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表示,美國的做法再次暴露出其插手香港事務、破壞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的圖謀。

據早前報道,美國政府7月16日對在港美企發布商業警告,稱香港2020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美國在港公司營運和活動有風險。這個公告(advisory)由美國務院、財政部及國土國全部發布,警告在港公司受此地法律約束,包括港區國安法。在港區國安法下,已有一名美國公民被捕。

警告內文又指出,企業面臨沒經授權的電子監控以及將公司和客戶數據交予當局的相關風險。內文並稱,個人和企業應該意識到與受制裁個人或實體接觸的潛在後果,並警告他們可能因遵守美國和其他國際制裁而面臨中國的報復。

報道指:美國駐香港領事館建議美企離開香港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5%A0...27821.html

<匯港通訊> 外電引述《環球時報》的報道指,美國駐香港領事館據稱建議美國企業離開香港。《環球時報》引述一位未具名知情人士的消息指,美國駐香港領事館與一些美國企業舉行了會議,敦促這些企業離開香港。

《環球時報》報道稱,該領事館稱「所謂的在香港經商的風險攀升」。

此前也有報道指稱,美國方面向投資者發出香港風險警示,所持的理由為中國加強控制。 (BC)

美國制裁中聯辦官員 布林肯:中港官員損害香港聲譽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2%E8%AD%BD
美國7月16日宣布制裁7名香港中聯辦官員,就北京打壓香港民主問責。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認為,中國及香港官員損害香港民主體制,導致當地營商環境惡化。

布林肯透過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中國及香港官員在過去一年有系統地損害香港的民主體制,並推遲選舉、取消民選議員資格、強迫官員宣誓效忠以保飯碗。

他指出,香港自2019年爆發示威至今,數以千計人士因為挺身反對政府政策而被捕,當中包括在社交平台留言或出席悼念活動而被捕;記者則因為報道政府打壓示威者而同樣成為拘捕對象,他批評港府持續利用政治動機打壓傳媒自由。

布林肯指中國不斷剝奪香港的問責和透明管治,以及尊重個人自由的信譽,並打破對香港50年不變和高度自治的承諾。

他認為香港的營商環境在過去一年變得惡化,在中國大陸長年出現的法律、經濟、執行及聲譽風險不斷在香港普及。因此國務院與商務部、財政部及國土安全部公布商業警告,指香港的外商營運時可能受到港區國安沌影響,企業可能被電子監控和缺乏數據私隱,以及因為遵守美國制裁而有機會遭受報復等。

布林肯強調華府的措施發出明確訊息,就是會繼續為香港發聲,並向北京撕破諾言和打壓的行為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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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首支持以本地立法 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基本法》附件三
https://news.tvb.com/local/611208a734b03...6%E4%B8%89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支持以本地立法形式,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消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開會,商討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不擔心外資會因而撤資,亦已向中央表達意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我提交的意見,我是支持應透過本地立法程序去做,因為我好肯定有一些外部勢力或外國政府,或西方媒體會藉此炒作,想弱化金融中心的地位,或各界對香港的信心,所以有本地立法的過程,將讓我們更能澄清、釐清。」

她進一步解釋,將法例列入附件三,會因條例性質,而有不同方法。

林鄭月娥表示:「《國歌法》是透過本地立法,《香港國家安全法》是透過公布。《國歌法》是一條真的適用於全國的法律,但套用於香港,或要考慮香港實際情況,但《國安法》其實可說是一條為香港而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所以在草擬、準備過程,已充分考慮在港要實施時的法律程序及因素。當晚公布實施我們便已懂得用這條《國家安全法》,過去一年實施上亦很有成效,亦很順利。」

她強調最終法例要如何實施,決定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

《反外國制裁法》擬納入附件三 陳振英:本地立法可釋誤解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81...2_001.html

因應近年歐美國家屢次以人權問題制裁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通過《反外國制裁法》,而港府日前亦表示支持將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認為透過本地立法在港實施會較為穩妥,以免被外界炒作。金融界議員陳振英今早(12日)在電台節目指,內地的《反外國制裁法》是框架性條文,相信香港的金融機構、外資公司等,最擔心相關法例若在港實施時存在不確定性,故認為經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誤解,在諮詢期間亦可讓不同企業表達意見,將不明朗因素減至最少。
他續表示,本地立法可讓不同持份者充分討論,形容機構不用做「盲頭烏蠅」,可有依據做生意。陳相信銀行業最簡單的自保方法,是減少與政治敏感人物往來,令他們使用銀行服務時受到限制,而普通市民則不受影響,但他強調銀行業現時仍持觀望態度。
另一議員鍾國斌亦稱,若《反外國制裁法》在港落實,相信外國在考慮制裁中國及香港時,會更深思熟慮,因相關制裁或造成骨牌效應,同時影響外國在港企業的利益。他形容外國有武器,而香港沒有相關武器就會「蝕底」,故認為要落實《反外國制裁法》,令外國不會輕舉妄動。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12 06: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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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港區國安法】美商會會長﹕國安法界線模糊增添外企疑慮 人才流失令企業響起警號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982011/?lcc=an
[Image: Amcham_1024.jpg]

香港美國商會早前進行一項調查,逾40%會員表示,有計劃或考慮離開香港,主要原因是對國安法感到不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港交所 (00388) 主席史美倫、香港美國商會會長早泰娜(Tara Joseph)早上共同出席一個論壇。邱騰華表示,港府一直有認真對待不同商會的意見,以消除外界對國安法的疑慮。

美商會調查指逾4成會員有計劃或考慮離開香港,詳見﹕【下一頁】

史美倫在論壇上表示,部分人士或憂慮國安法如何實際執行,因香港早前並未有類似先例,但她認為,國安法為社會帶來安定,並為在港營商企業釐清法律框架,令企業有信心來港。她指,在香港擁有完善法治環境、市場具足夠透明度的情況下,香港將繼續吸引資金及投資者來港。

早泰娜則回應史美倫指,認同法治對香港至為重要,但她表示,對於不少外國企業及員工來說,國安法的界線十分模糊,不少人難以透過國安法明白在港企業會因為何種原因而陷入麻煩。她認為,當外企及員工面對香港如此巨大的轉變時,需要時間摸索新法例。

陳茂波指港府將強與國際社會溝通,詳見﹕【下一頁】

早泰娜強調,香港時間有限,隨著部分人才開始離開香港,人才流失問題已令企業響起警號。她認為,在香港適應新轉變的同時,香港需要在有限時間內,令留港企業及員工有安全感,方能持續吸引人才。

邱騰華則指,留意到過往不少商會有定期進行調查,港府一直有認真對待不同商會的意見。他指,自己過去一直出席不少公開論壇,每個季度亦會與不同商會進行會面。為了消除外界對國安法的疑慮,曾邀請不同商會提交對於國安法的問題,在收到幾十條問題後,當局聯同保安局一起逐一向商會解答有關問題。他亦指,部分商會去年主要關注香港社會穩定狀況,但直到今年,其焦點已轉放在新冠疫情上。

【港區國安法】美商會:逾四成成員稱考慮離開香港 對國安法感不安為主因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955162/?lcc=an
[Image: 12052_v1_1024.jpg]
【港區國安法】美商會:逾四成成員稱考慮離開香港 對國安法感不安為主因

路透報道,美商會調查發現,逾40%會員有計劃或考慮離開香港,對國安法感到不安是離開的最主要原因。調查指出,42%受訪會員已考慮及有計劃離開香港。有計劃離開的受訪者中,3%打算馬上離開;10% 計劃夏季結束前離開;15%計劃年底前離開;48%考慮未來5年離開。

調查又顯示,選擇離開香港的成員中,62%認為國安法令其感到不安,是其離開香港的原因;有36%認為,國安法將會影響到其子女教育質素。

美商會引述受訪者指,立法前從未憂慮發表言論或文字,但如今一切已經改變,紅線變得隨意及模糊,不想時刻擔心因為發表某些言論及文字,而無故被捕。

其他選擇離開香港的原因方面,49%因為疫情下的旅遊限制;對香港競爭力悲觀佔42%,城市生活成本太高佔近24%。

選擇留在香港的受訪者中,77%認為生活質素好(good),55%認為是極佳(excellent)的營商環境,48%認為是接近內地市場。亦有受訪者認為,香港較美國安全;香港仍是中西的橋樑。

調查於本月5月至9日進行,共訪問了325名成員,佔企業成員24%。

【反外國制裁法】邱騰華:港區國安法實施未令在港外商減少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030148/?lcc=an
[Image: 20210811_AU_1024.jpg]

歐冠昇:10年後中國資本市場可達100萬億美元

香港交易所 (00388) 行政總裁歐冠昇首次主持業績發布會,歐冠昇在會上多次被問及內地收緊監管互聯網行業、中美局勢以至香港引入《反外國制裁法》等問題,他認為,內地監管互聯網行業與其他國家沒有大分別,各地也在尋找監管新經濟行業的最佳方式,市場不時出現波動,未見近期港股交投受影響。歐冠昇又指,難以估計不同地緣政策影響,但認為過去兩年香港處於艱難期,港交所日均成交累升兩倍,足見香港市場韌力,也相信香港市場韌力可持續。

近期內地、美國屢出手收緊內地企業上市,歐冠昇稱,近期查詢量有所增加,港交所會確保自身基建的吸引力,讓企業可作選擇,並依然相信資本和資訊自由流通依然是資本市場最佳的運作方式。

歐冠昇也提及,從上任首周到現在,依然相信港交所不用重大改變現有發展策略,「立足中國」繼續是核心優勢,並指中國資本市場未來10年可增長至100萬億美元,對上海、深圳、香港以至深圳都有金融發展機會。

歐冠昇其後補充,所指的資本市場包括股市、債市,而中國GDP十年後可望達30萬億美元,以資本市場約為GDP的3倍計算,認為估算合理。

據港交所、WIND數據,港股總市值約47.7萬億港元、深滬A股總市值81.3萬億元人民幣,而內地債市總存量約122萬億元人民幣,三者合計折合約37.5萬億美元。

【港區國安法】華府據報本周警告美企香港經營風險加大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005191/?lcc=an
[Image: 130721__v1_1024.jpg]

【港區國安法】華府據報本周警告美企香港經營風險加大

外電引述消息報道,隨著中國對本港的控制加大,拜登政府本周將警告美國公司,在香港經營的風險愈來愈大。報道指,這些風險包括中國政府可獲取外國公司儲存在香港的數據以及中國近期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

消息人士指,美國總統拜登計劃在本周發出警告並實施更多制裁,以回應北京對香港民主運動的打壓以及指責北京在新疆犯下的種族滅絕罪行。華府周二將更新前特朗普政府就新疆問題發出的警告。

據悉,商業顧問將強調美國公司面臨的法律風險,除非它們確保其供應鏈不涉及新疆的強迫勞動。報道指,有關決定部分原因是美國企業沒有足夠認真地對待這個問題。根據本港的美商會數據,共有1200多名會員,香港亦是 282 家美國公司的地區總部。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稱,拜登政府或會在另一場活動中,對中國及香港官員實施更多制裁,並將提及最近發生的事件,如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被迫關閉。

報道又指,白宮亦考慮容許香港居民在簽證到期後繼續留在美國,如果他們在香港面臨潛在的政治迫害。不過,該政策正在辯論中,預計不會本周宣布。

【反外國制裁法】銀行如何自保? 陳振英:減少與政治敏感人士業務往來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030829/%...0%E4%BE%86

[Image: 120821_bank_1024.jpg]
【反外國制裁法】銀行如何自保? 陳振英:減少與政治敏感人士業務往來 (資料圖片)

人大常委會6月通過《反外國制裁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指,已就議題向中央提交建議,支持透過本地立法實施。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誤解,諮詢期間不同持份者都可以提出意見,將不確定性減至最低。

陳振英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反外國制裁法》是框架性條文,相信在港金融及外資機構,對於法例在港實施時存在不確定性,相信經本地立法程序實施可以減低誤解。

他又指,金融機構最簡單的自保方法,就是減少與政治敏感人士的業務往來,即使相關人士在使用銀行服務時有所限制,但普通市民不會受影響。他強調,銀行業界目前普遍持觀望態度。

事實上,早在月初開始有消息指《反外國制裁法》將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時,已有傳媒趁業績會向國際銀行管理層查詢。

滙豐集團行政總裁祈耀年(Noel Quinn)當時回應時指,國際銀行一直符合各個營運地區的法規,即使遇到複雜處境但集團一直表現良好,有信心未來可以維持,但針對《反外國制裁法》的實施,他就指「不回應假設法問題」。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12 10: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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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反外國制裁法|陳茂波:料有人借機炒作 抹黑香港營商環境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0%E5%A2%83

陳茂波: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時或有人借機炒作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815.htm

[Image: mfile_1605942_1_L_20210815104324.jpg]


【突發時空・沈旭暉 060】假如《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實行,會引發世界金融大戰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9vpMC85OTw
[youtube]U9vpMC85OTw[/youtube]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15 04: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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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田飛龍:中央需評估美國與香港脫鈎風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820.htm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在北京閉幕,外界原先預料會處理《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委員長會議決定暫時不表決有關決定草案。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認為,《反外國制裁法》仍有細節問題需要研究,特別是在香港落實後,如何與中央執法機制協調,亦要深入穩妥研究在港企業面臨外國制裁及中國反制裁時,如何作出商業決策、能否申請豁免等。

田飛龍說,美國在香港的商業活動多,中央需要評估美國同香港需脫鈎的風險,亦要顧及美國持續打擊香港經貿地位的挑戰。由於目前國家《反外國制裁法》相應細節仍未出台,需要在一國兩制層面下互相探索,面對全新法律,審議手法不會同早前處理香港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等的傳統法律一樣,必須經過討論,確保法律發揮香港市場功能,同時將市場衝擊降到最低。

他又指出,根據立法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納入議程的法案通常要審議三次才表決,如果意見較一致可審議兩次表決,至於議題單一或涉及部分修改的法案則審議一次即可表決,認為今次做法不罕見,但目前難以評論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再召開會議時,會否進行第2次審議,要留意美國對香港的制裁行動會否變本加厲,有機會令法案通過來得更加迫切。

他又認為,中央有考量香港立法會換屆的問題,但只是技術性因素,法案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到香港立法實施有一定時間,毋須一定要在本屆立法會完成。

譚耀宗:特區政府須制定《反外國制裁法》執行機制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817.htm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特區政府須制定執行機制和機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承認,有關法律可能再次引起憂慮,目前亦未有本地立法時間表。

謝偉俊:國際形勢變化 中美於制裁和反制裁有迴旋空間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820.htm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暫時不表決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估計,隨著最近國際形勢變化,例如阿富汗局勢,中美關係可能有緩和跡象,可能令雙方在制裁和反制裁上有迴旋空間。

他指出,如果國家有需要為無理制裁而提出反制裁,香港義不容辭,但同時亦要平衡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謝偉俊說,若《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後需本地立法,要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時間上較為緊迫,但他認為,以立法會目前的效率及速度,有需要時會充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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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反制裁法納基本法暫不表決 陳智思料中央會照顧對金融業影響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1%E9%9F%BF

全國人大常委會暫不表決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表示,不清楚背後考慮,但相信中央一定會照顧到在立法後對本港金融業的影響。

陳智思表示,不清楚人大常委會暫不表決的背後考慮,但相信中央一定會照顧到相關法例在香港立法後,對商界特別是金融業的影響。他又指,高興看到中央考慮如何積極完善法例,並認為中央是積極聽取意見。他亦指,相信《反外國制裁法》對本港一般商界沒有影響,但對國際金融機構則可能存在一定影響。他指,知道金融界與港府及金融監管機構有溝通,亦有表達業界的關注,以及希望釐清立法方向。他相信,特區政府有不同渠道向中央表達。

另外,對於近期先後有公民團體宣布解散,他則指,香港支持不同公民社會團體,但指在訂立港區國安法後的確存在紅線,認為只要機構或組織不參與超越紅線的活動,則沒有問題,並指不擔心公民社會發展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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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裁法】外資大舉撤離中國和香港 金融學者:只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82135.html

中國最近公布經濟數據下行,而近日中概股恐慌性被拋售,蒸發數以萬億元計資金。此時北京緊急叫停《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實施,惹來各方揣測。多位中、港學者向本台整體分析指出,相信決定與最近中國的經濟「強差人意」有關,北京憂《反制裁法》加速外資大手撤離香港,失去為中國經濟「輸血」的重要支柱,故今次只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周五(20日)閉幕的人大常委會,罕有未如期就《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表決。

中國金融學者司令向本台稱,相信北京突押後表決關鍵原因,與最近中國公布經濟數據令人失望有關。

司令說:中國這些經濟成績單是差強人意,亦讓外界認為中國尋求新經濟增長動力的困難,是前所未有。他們不希望《反制裁法》加速令外資撤離的最後一根稻草被壓倒,但中國又不得不將《反外國制裁法》提交到人大,讓媒體輿論宣傳一番,因為要打民族主義牌,中國又愛面子。只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中國官方過去一周公布的數據顯示國內經濟表現下滑,據中國財科院最新「2021年財政政策報告藍皮書」估計,今年GDP增速或在6.5至8%。十四五(2021-2025年)期間經濟增速放緩至約5%,料財政支出仍面臨較大壓力。另中國統計局公布7月經濟數據全面下滑,今年上半年全國逾30個省及直轄市中,除上海市外,財政收支幾乎都存在「收不抵支」情況。

中國財經界統計,2021年1月1日至8月17日,大中華股市,即包括A股、港股、美股中概股,整體市值淨減少7.09萬億人民幣,若然中國今年全年GDP增速剛好7%,「可粗略理解今年是白幹了」。

司令指出,中國經濟的「三駕馬車」,即投資、消費、出口已表現乏力,其中消費和出口深受疫情和外國制裁打擊,只能指望唯一較有力氣的投資「馬車」拉動經濟,故更須確保防止香港的資金流失。他認為《反制裁法》是「華而不實」,在中國難以實行。

司令說:如果投資跟不上,「三駕馬車」就沒法拉動整個中國經濟發展。故中國不希望《反制裁法》進一步削弱中國經濟動力誘因,亦保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減慢外資撤資,以便香港經濟為中國經濟輸血。

前銀行家:一旦外資全面離開 中國經濟勢必崩潰

前香港資深銀行家吳明德向本台稱,今次中國是「用石頭砸自己的腳」,他認為外資在中國、香港的投資龐大,形容主導權在外國手中,一旦外資全面離開,中國經濟勢必崩潰。

吳明德說:他們在香港建立具百年的股東,別人只是忍住口氣,只是未曾發炮,只要沒有賺,就會走,無論多穩定都會走。別人只要一個藉口,就可以進來,你試試動別人機構和員工,看誰求誰?整個國家用不了美金就慘了。

經濟學家:外資撤離香港已成定局

香港經濟學者羅家聰亦向本台指出,中國「心知肚明」根本難以完全放棄美金。

羅家聰說:(若表決通過)中資到時要被迫跟隨,就要放棄美元,在香港炒9成人都可能。你有甚麼東西是不涉及美元?港股是港紙計價,債匯商品全都涉及美元,資金8成都放在債市,都是涉及美金,9成都是美金。

對於港府回應人大今次延後決定時稱,在《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落實後,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仍穩健如昔。對此羅家聰並不同意,稱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外國早已對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失去信心,外資撤離香港情況會持續。

德國加入美資行列 大舉撤出香港股票市場

香港周五恆生指數承接過去的跌勢,失守25,000點水平,一度跌逾700點,收市報24,849點,中概股繼續被拋售。除了美資基金,最近德意志銀行亦拋售在香港股票市場的熱門中概股,報道指涉及資金達到2400億港元。

【反制裁法】人大突叫停香港落實 學者:相信與外資高調撤資有關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83518.html

在北京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未有如外界估計,表決通過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然後在港實施,人大常委稱暫不表決會令法律實施更有效果。但政治學者和評論員都相信,北京評估經濟狀況和衡量風險後,由中共高層急叫停表決。

中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召開四天的會議,周二(17日)會議開幕日,有討論將中國的全國性法律納入港澳《基本法》實施的議程,中央電視台當日在新聞聯播也有報道。

出席會議的人大常委譚耀宗周二向媒體確認,會議提及的全國性法律是《反外國制裁法》,他當時表示,文件認為,將該法納入港澳的做法具迫切性和現實意義,相信會在周五(20日)表決。

但到周五閉幕日,參與會議的譚耀宗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人大委員長會議決定暫不表決,要對有關問題繼續進行研究。譚耀宗表示,今次的做法,會令反外國制裁法更有效果。

特區政府回應事件時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以香港利益為依歸,又說,北京一直關心香港特區發展及香港市民的福祉,特區政府會全力支持、執行及配合有關決定。

學者:估計中共高層考慮經濟因素 臨時決定叫停表決

中國政治學者陳道銀表示,人大常委會臨時叫停表決,做法不尋常,相信是中共中央高層作決定,跟最近中國的經濟情況有關。

陳道銀說:是否列入或是叫停,是由中共中央決定,經中央政治局或政治局常委,臨時叫停,周二列入周五叫停,只能說情況比較緊急,大陸對香港實施全面管治,從政治上來說,確實有出台《反外國制裁法》的必要,但從客觀和經濟上並不可行,最少目前不可行,因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不能把外資都嚇跑。

評論:反制裁法若實施 會增加在華外資的擔憂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北京近期倡議的多項政策,都令外資感到擔憂,實施《反制裁法》,造成實際傷創比能收的阻嚇作用大,如再在港立新法律,擔心外資會被嚇跑。

劉銳紹說:習近平公開呼籲要共同富裕、企業家要主動回饋社會,如果這樣的半共產社會,慢慢影響外資企業,他們怎會不擔心也被共產呢?這種法例(《反外國制裁法》)阻嚇或警戒的作用,遠大於實際作用,中國都要考慮香港實際經商和國際地位等利益的因素,不能盲目為達致警戒的目的。

學者:中方的「東升西降」論 在金融範疇無法起作用

政治學者鄭宇碩表示,中美關係的緊張局面已持續一段時間,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案件,對北京政策決定的影響不大,不會令人大常委會調動安排,相信是北京衡量外資選擇後所作的決定。

鄭宇碩說:「東升西降」是中長期的趨勢,不是現在的趨勢,金融財經方面「東升西降」更不明顯,美國的勢力是非常龐大,事實上我們都能看到,我們的特首林鄭月娥都無法開戶口,要帶現金回家,金融和工商機構都會向香港政府和北京政府從事遊說活動,促使中國政府更仔細考慮。

親中學者:北京需評估美、港脫鉤的風險

親北京的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表示,北京要評估法律在香港落實時,美國同香港需脫鈎的風險,以及香港經貿地位的挑戰等因素。現時《反外國制裁法》細節仍未公布,如果要在港實施,也要研究在港企業,面臨外國制裁及中國反制裁時,如何作出商業決策、以及能否申請豁免等安排,官方需要再作討論,確保法律能發揮作用,也對市場帶來的衝擊降至最低。

反裁制會否引發外資逃亡潮? 經濟學家:若落實執行過半外資銀行將撤走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5024.html

外界關注,中國的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員,下星期一連四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到時會否將已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人大方面至今仍未有正式公布。但有外媒引述國際銀行的高層表示,若被迫挾在中美之間,大部分外資銀行都會依靠美國,在無法選擇下只能撤出香港。有經濟學家估計,屆時可能有過半在港外資銀行會撤走。

全國人大常委員下周二至五(17日至20日)在北京召開會議,人大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周五(13日)在北京表示,今次會議將初審7件法律案,包括《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以及有全國性法律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是會在香港實施。但臧未有公開是哪條法律。

早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支持將在6月已在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法,她亦已向中央提交意見,支持以香港本地立法的方式在港實施。因此,外界相信,下星期北京會通過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在港實施。

經濟學家:若反制裁法在港落實執行 過半在港外資銀行或會撤走

香港經濟學家羅家聰表示,現時香港有超過200間銀行,超過8成屬外資銀行,如果中國和歐美等國擴大制裁的規模,估計外資銀行只能選擇離開香港。

羅家聰說:最重要是範圍有多大,如果人數多範圍闊,一個界別或類別的人都受影響,都會被裁制,到時候就麻煩,都是兩難,你就要選邊站。(香港)有200多家銀行,零售層面闊的大約1成,另外8至9成好多是小型銀行,很多屬於外資,包括東南亞和中東國家,那些銀行不會放棄美元業務,如果真的要他們決擇,都會選擇離開,可能在港的銀行數目會下跌超過一半。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的財金官員多次表明,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無可取代。但事實上香港吸引外資的能力,在過去幾年有下跌的情況。根據香港立法會在今年初公布的研究文件,香港對外直接投資流入的排名,已由2015年的全球排名第四,到2019年已跌至第七位,流入香港的外來直接投資,由2015年起逐步下滑,到2020年才出現反彈,按業務計算,香港最多的外來投資,屬投資及控股、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佔66%,其次是銀行業務,達到13%。

經濟學家:港股吸收外資能力減弱 金融中心角色已漸衰退

羅家聰表示,香港作為資金自由港,每當有新股上市,都會吸引大量熱錢流入,但不代表有能力把外資留在香港。他又指,觀乎香港股市近期的市值,認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正在衰退。

羅家聰說:你(香港)說你主打股市,拿股市市場看,從股市就能判斷市場有多暢旺,如果從市場表現看,美國破頂、歐洲股市、全世界包括印度,到處都在破頂,只有我們(香港)仍然在高位的三分之二水平,你看到香港的市值無法回到歷史高位之上,其他地方都能吸錢,香港相對是吸得較少。

羅家聰表示,香港在債、匯和商品的市場,吸引力都不及其他市場,如果香港在制度上,再增加限制或推出不跟隨國際規則的措施,只會進一步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政治學者:如執行力度不大 相信外資不會急於撤離

熟悉國際關係的政治學者鄭宇碩表示,《反外國制裁法》如在香港實施,外國企業要考慮中國和香港政府執行法律的力度,如果力度不算太大,相信在香港的外國企業亦不會急於撤離。

鄭宇碩說:如果中國和特區政府所採取的措施不是太辛辣,是他們(外資公司)可以接受的話,都會接受,但如果真的要強迫他們選擇,在銀行、金融機構和股市等,無可否認美國的影響力是在,相信一般金融機構都傾向不得罪美國,都會選擇離開香港。

鄭宇碩亦估計,外資企業為平衡風險,會逐步減少在香港的投資,將業務慢慢轉移至新加坡和東京等,與香港市場和制度相近的亞洲城市。

法新社周五引述在香港的國際銀行高級經理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中國沒有利用法律權力,對在香港的國際銀行和金融機構實施反制的行動,希望若《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都會用相同手法處理。但他們亦擔憂,在法律執行時,被迫要在中美之間作決擇,因為美元對銀行業來說太重要,他相信,如出現上述情況,大部分銀行會選擇依靠美國而不是北京,在無法選擇下,外資銀行會關閉在港的銀行業務。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21 08: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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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專欄|人大通過《反制裁法》納附件三有變數
https://www.singtaousa.com/2021-08-19/%E...B8/3585752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今日在北京結束會議。今次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雖然議程中未有明確說明增加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案是甚麼,但外界一般估計,相關法案就是《反外國制裁法》。

值得留意的是,新華社在八月十七日報道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時,當中提到有五項草案,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已比較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該五項草案包括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監察官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醫師法草案,以及兵役法修訂草案。至於增加《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報道只表示,「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作了說明。」

根據此一報道,今日結束的會議,肯定會通過只有五項草案,《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則可能不在通過之列。自從內地官媒宣布,今次人大常委會將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後,香港社會尤其是商界和金融界對於《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實施議論紛紛,究竟應該如何實施、是用本地立法形式或是照搬全國性法律,不同的實施方法會造成何種影響等等,人言人殊,特區政府對於實施此一法案,亦完全未有準備。特首林鄭月娥雖然已表明支持《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附件三,但就希望以本地立法方式實施,又明言相關本地立法,未必可以在今年內完成。

正由於《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的實施較為複雜,相關討論又未完全成熟,人大常委會或要再聽取更多意見,才通過相關草案。所以,今次會議,若只是聽取了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對草案作出的說明,而沒有通過議案,亦並不出奇。

人大常委會暫不表決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820.htm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24 18: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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