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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Summary Offences Ordinance
#1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Summary Offences Ordinance

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4條 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
https://www.hklii.hk/chi//hk/legis/ord/2...00526.html
CAP 228 SUMMARY OFFENCES ORDINANCE Section 4 Nuisances committed in public places, etc.
https://www.hklii.hk/eng/hk/legis/ord/22...00526.html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28!zh-Hant-HK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2...INDEX_CS=N

[ 本帖最後由 hippies 於 2023-2-8 05: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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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丐幫」二人組移師大埔搵食 律師指擺擋即可拘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20...2_001.html

本港與內地全面通關後丐幫當道,遍地開花!東網昨日(7日)揭發有內地「丐幫」二人組在元朗行乞,獲不少路人慷慨施捨,時薪過千,其後亦在報章頭版圖文並茂報道相關情況。不過,相關乞丐不但沒有收斂,更肆無忌憚轉換地區繼續行乞,今日(8日)就有網民指他們現身大埔一間餅店外,又吸引到大批好心人施捨。有法律界人士直言執法部門可即時拘捕涉事者,一旦被檢控,有關人士再難獲批簽證來港。

「丐幫」二人組以相同服飾,相同姿態現身大埔大明里一間餅店外,頭戴漁夫帽的男子跪地討錢,期間不少長者及外傭好心施捨,有網民直言他們為職業乞丐,勸喻途人不要再助長歪風,否則遍地開花,沒完沒了。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6A條,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均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年。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這些人士以雙程證來港,行乞明顯違反逗留條件,執法人員見狀可以即時作出拘捕行動,只要他們擺了姿態就有足夠證據檢控,不一定要討到金錢。而這些人士一旦被香港政府檢討,日後內地亦會再審視他們的簽證,一般不會再批出簽證,故本港執法對於杜絕這些內地乞丐起關鍵作用。

一對內地男女涉公眾地方行乞被扣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211.htm

兩名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女涉嫌「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被警方扣查。

昨日下午約5時,警方接獲途人報案,這兩名男女在長沙灣順寧道一個街市對開懷疑賣唱,期間有途人將錢放入放置在兩人前面的紙皮盒。

警員初步調查後,拘捕39歲姓鍾內地男子及34歲姓李內地女子,檢獲一支麥克風、一個擴音器、一個紙皮盒及約190元現金,案件由長沙灣分區巡邏小隊跟進。

雙程證傷殘男女街頭賣唱被捕 罪成各罰1500元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07245

兩名持雙程證的內地傷殘人士在長沙灣街頭賣唱,涉嫌非法行乞被捕,兩人認罪,各判罰1500元。

手部傷殘的男被告及腳部傷殘的女被告繳交罰款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案情指,兩人上星期五從內地經落馬洲來港,在長沙灣保安道街市外唱歌賣藝,其後被捕。

兩名被告沒有代表律師。男被告鍾小堅於庭上以廣東話答辯,求情時指自己在廣東省街頭賣藝為生,月入約2000元,聽朋友說來港唱歌會有人打賞,今次是第一次來港,不知道在街頭唱歌收取打賞屬違罪。

女被告李梅花就求情指,自己已婚、育有小孩,在內地以唱歌為生,月入約1000元,希望法庭念在自己不熟悉香港法律輕判。

法官判刑時指,考慮兩人因為不知情才會觸犯法例,判兩人各罰款1500元及充公他們的背包、麥克風及靠打賞得來的現金。

[ 本帖最後由 hippies 於 2023-2-13 10: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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