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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報告 富邦卡數年息最高 47%
#1
「未準時還清 條數就多到難計」
消委會報告 富邦卡數年息最高 47%

消費者委員會比較 21間發卡機構的收費資料,發現即使處於目前超低息環境下,仍有 11間機構的簽賬年息處於 30厘或以上水平,數目較 06年同類調查多逾兩倍,星展銀行及富邦銀行成為信用卡「息魔」;當中星展信用卡的購物及現金透支實際年利率最高,富邦銀行對拖欠卡數利息更高達 47.09%。消委會建議等錢使人士可考慮向財務機構申請較低息的私人貸款。
記者:馮永堅、夏志禮

本地發卡機構中,星展銀行信用卡的購物簽賬及現金透支的實際年利率,分別高達 36.07%及 37.49%,在 21間發卡機構中最高。消費者如未還清最低還款額繼續「碌卡」消費,星展會收持卡人實際年利率 42.16%的利息,但仍不及富邦銀行所收取的 47.09%年息。
由持牌銀行發出的信用卡未必是消費者的最佳選擇。消委會調查發現,無論是購物簽賬、現金透支或未還清最低還款額的購物簽賬,實際年利率都以安信信貸最低,介乎 8.41%至 20.62%,遠低於滙豐、恒生及東亞等大型銀行。調查又發現,如持卡人準時還款,有機會享較低的購物簽賬及現金透支年息,相反則會面對懲罰性的利息開支。


「擺明係大耳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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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就擺明係大耳窿,你都要碌(卡)嘅話,大家都知乜嘢事」。香港恒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蘇偉文表示,信用卡本是一種無抵押貸款,發卡機構面對持卡人或遇到失業、減薪等而無力償還卡數等風險,因此利息收費一定高於私人貸款。他說,發卡機構所定的實際年利率包括手續費及遲還款收取的利息,故較年息為高,建議市民碌卡消費時要看實際年利率,而非年息。
消費者經常以為用信用卡透支現金,透支的部份才計息,這就大錯特錯。蘇偉文說,持卡人一旦透支現金,其未能準時還清的卡數,也會一併以高息計算,連同手續費及罰息等,「條數就多到難以計算」。如果實際年利率為 30%,持卡人在無欠卡數的情況下透支 10,000元現金,一年利息就要 3,000元。

勿簽卡透支現金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表示,信用卡年息有上升趨勢,而本港現處於極低息環境,銀行存款一般低過 1厘,樓按利率只是兩厘,認為市民若需現金應急,應向財務機構申請私人貸款,而不要簽卡透支現金。
對於消委會指信用卡年息有上升趨勢,恒生銀行信用卡及個人信貸業務主管關穎嫻否認有此現象。她解釋,一直以來信用卡都收取 30厘年息,銀行近幾年沒特別提升有關息口。

[Image: A04_01_a.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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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今晚打老虎 於 2010-8-17 12: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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