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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司法腐敗 (陽光司法), Judicial corruption, China
#1
判決糊塗
司法不獨立 判案難公正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6/10573826

內地法律界人士指,中國法院弊案、寃案、糊塗案頻現,除執法者素質低下、部份法官循私枉法之外,更與中國的司法不獨立緊密相關,特別是一些涉及政治因素的案件,法官不能據是非判斷,而是要配合政治的需要。

當中,前「上海首富」周正毅因涉虛開逾12億元增值稅發票等罪,獲16年輕判,引起法律界嘩然,但當局以其「戴罪立功」作回應。至於周立何功,當局並沒有解釋。

再者,廣州一名男子許霆,去年發現當地一部銀行櫃員機故障,提款1,000元戶口僅扣掉一元後,於是反覆提款,共取得逾17萬元。

相關新聞:殺妻案川高官死而復生僅以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囚4年

提17萬囚終生 父決上訴

他犯案後潛逃一年,至今年5月被捕,廣州中院本月16日以金融機構盜竊罪判其無期徒刑,案件引起法律界和民眾的巨大迴響,認為量刑過重。而央視更邀請許父許彩亮,現身說法,他聲言要上訴到底。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指,司法獨立是一個公平法治社會首要的追求,內地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評價,居然在職業末位,讓人很寒心。他直指「司法不真正獨立,最後會導致司法邪惡和司法腐敗」。賀認為,要解決司法弊案、寃案和糊塗案,就要讓每個法官為他判決的案件負完全責任,如果出問題,也知道誰是決策者,「不能像現在,一切都是月朦朧,鳥朦朧。」
本報記者

內地近期受爭議案

‧備受關注的四川原瀘州市政協副秘書長胡登舉殺妻案,2005年11月一審胡登舉被判決死緩。但今年3月省高院發回瀘州重審。11月21日,瀘州中級法院作出重審判決,胡殺妻罪名不成立,但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而胡殺妻案重審被判無罪,昨日經傳媒曝光。

‧去年4月21日晚,打工仔許霆在廣州天河黃埔大道某銀行的櫃員機取款,取出1,000元後驚訝發現銀行戶口僅扣了1元。狂喜下,他連續㩒機取款,先後171筆合計17.5萬元。今年5月,他被警方抓獲,廣州中院在12月16以盜竊罪判其無期徒刑。

‧前「上海首富」周正毅,04年6月因「東八塊」案被拘,但卻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罪被判囚刑3年;周在06年5月出獄後不到3個月再次被捕。周雖涉虛開巨額增值稅發票等罪行,但上月僅被判囚16年。

‧廣州市一犯罪團夥去年8月劫殺南方醫科大學知名教授卿三華一案,5名兇手今年10月26日一審,無人被判「斬立決」,檢察機關認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量刑畸輕,5名被告人主觀惡性較重,屢教不改,其中三人均是積犯,應當從重處罰,於是向省高院提請抗訴。


為何港人害怕逃犯條例修訂?2019-03-15《熊出沒注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4_Zqp_jPuY
[youtube]E4_Zqp_jPuY[/youtube]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9-7-10 08:27 編輯 ]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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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寃案無數 司法之黑惹起民憤

內地法院頻遭報復屢釀血案,與法院判案不公惹民憤有關。內地媒體曾披露多宗典型寃案,包括湖北男子佘祥林「殺妻」案、河北前公安李久明「入室槍劫案」、真相大白但蒙寃者已被槍斃的河北聶樹斌案,以及近日備受海內外關注的河南農民趙作海案……司法之黑,令人恐懼。


犯囚 11年「死者」現身
近日內地媒體關注的寃案是河南農民趙作海案。 57歲的趙早年與同村一男子有矛盾,兩人打架後,該村民不知去向。公安其後發現一具屍體,但因無法辨認,認定屍體屬失蹤村民,且認定他被趙所殺,最後趙被屈打成招。法院雖覺案件可疑,仍判他終身監禁。不料 11年後,失蹤村民突然在 4月底出現,令趙沉怨得雪。
湖北佘祥林案也是典型血案。 44歲的佘是湖北人, 1997年因其妻失蹤、娘家人指佘有殺妻之嫌,他被判囚 15年。 2005年 3月「亡妻」突然出現,坐監多年的佘無罪釋放。
北京維權律師莫少平指,要治理中國法院製造寃案的問題,關鍵在於司法獨立,但以目前中國的政治體制,此舉並不現實。
本報記者


內地寃案頻現
趙作海案:河南人趙作海因被判故意殺人罪坐了 11年牢。今年 4月底,「受害人」卻意外現身,趙得洗寃情

佘祥林案:湖北人佘祥林因涉嫌殺妻被判 15年。但 2005年 3月「亡妻」突然出現,坐監多年的佘因此無罪釋放

李久明案:河北前公安李久明被控殺害同僚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但兩年後真兇被捕,案件才真相大白

聶樹斌案:河北青年聶樹斌被控姦殺一名女工,在公安嚴刑之下聶認罪,並遭槍斃。不料 2005年,當地公安在破獲一宗案件時,發現上述姦殺案兇手另有其人。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409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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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盡論中國:「太晚了,你現在可以去死了」

湖南零陵區法院槍殺案,是繼上海楊佳殺警案後,內地近兩年報復司法、執法人員案件中最為駭人聽聞的一宗。相比於萬千網民發出歡呼、將兇手朱軍捧為英雄,槍殺案固然可怕,但民間反應所顯示的社會心態更可怕。而零陵區法院的工作報告今年初竟然在當地人大會議上獲全票通過,無異於是司法不公、官官相護的佐證。正是這種制度最終官逼民反,也將法官逼上被殺的絕路。
內地網民對法官被槍殺多抱持幸災樂禍的態度,部份原因在於內地早前發生連環校園兇殺案。面對幼童稚兒遇害,民眾憎恨兇手之際,多多少少對兇手報復社會不公抱有同情心,甚至有小學生在作文中也對兇手表示:「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殺那些貪官,你怎能殺掉這麼多可愛的孩子……」昨日是六一兒童節,槍殺法官案的發生,相比砍殺學童案,令不少人鬆了一口氣,為報復者轉移目標而叫好。


對為富為官不仁者絕望
肆意槍殺法官、槍殺警察,絕對稱不上英雄,因為遇害法官、警察中,也不乏無辜者,他們也成了社會不公的犧牲品,而且,以暴制暴也無助社會走向法治。但是,當民眾被迫鋌而走險,以槍殺司法人員作為報復社會的手段時,說明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已崩潰,說明司法人員可能已陷入悔之晚矣的困境。
「太晚了,你現在可以去死了。」這是湖北民工藍齊去年多次追討欠薪不果,將老闆砍死之前,面對老闆求饒時所說。很多網民昨日表示,要把這句話轉贈給法官和其他政府官員。
楊佳一句「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曾經打動許多人,這是對制度的控訴、對執法人員的警告;而藍齊一句「太晚了,你現在可以去死了」,則是對制度、對為富為官不仁者絕望的表述。當被稱為屁民的小百姓被逼上絕路時,官官相護制度下的受益者,還能安寢嗎?這樣的制度還能維持多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id=64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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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衛生部“出口術”惹“干涉司法”風波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8%E6%B3%95

辯護受限,律師隨時入罪,內地新法例被轟, 司法的倒退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8%E6%B3%95

辯護受限,律師隨時入罪,內地新法例被轟, 司法的倒退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8%E6%B3%95

中国司法的悲哀——譚作人維權判監!上訴駁回!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8%E6%B3%95

中國人站起來系列 - 司法腐敗惡化 神州難見青天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8%E6%B3%95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8%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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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腐败时有发生百姓怎信司法公正?
http://nf.nfdaily.cn/nanfangdaily/ttxw/200902170001.asp

司法腐敗黑洞︰“另案處理”成“另案不理”
http://big5.xjass.com/ll/content/2010-03...1409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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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司法腐败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黄松有案是司法界耻辱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著名民法学家梁彗星称黄松有案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起草人之一,也是《物权法》的核心起草人和《合同法》的起草人之一。

  “天天讲公平、讲正义的法院,最高院的副院长(黄松有)出了这样的事,令最高法院也‘颜面扫地 ’。我给法官讲课讲了近20年,司法腐败,多少年来我不想谈这个话题,怕伤害我们的法官同志”。昨天下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著名民法学家梁彗星在接受采访时说,“但是现在到了这样恶劣的地步,令我非常震惊,我这个搞了30年法学研究的人都感觉受到了侮辱,我忍不住,不得不说”。

  今年65岁的梁慧星是新晋全国人大代表。带着“酒瓶底子”眼镜的他,昨天坐在讨论会上显得有些落寞,不是交叠着手无语地坐着听别人发言,就是拿着铅笔在面前的纸上做些记录。

  参加完代表团的讨论会后,他独自一人沿二楼手扶电梯旁的台阶慢慢走到一楼大堂。他面无表情地对身边的媒体说“我不回答媒体的任何提问”。但本报记者一句“司法腐败的问题”,让他停下了脚步———“下午三点来吧”。

  “(法学教育界)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把硕士帽、博士帽戴到他们头上,没有想过他们是否忠于法律。”

               ———梁彗星

  我都感到受了侮辱

  记者(下简称“记”):上午我问到司法腐败问题时,你就停下了脚步。

  梁彗星(下简称“梁”):我是不准备回答媒体的任何提问的,我觉得没什么好谈的。但你突然问我司法腐败这个话题,我还真忍不住要谈谈。从前也不愿意说这个话题,包括跟别人聊天我也不大愿意谈。

  记:为什么现在又突然想说了?

  梁:从前不想谈,是我不想伤害我们的法官同志。我从九几年给法官上课上了近二十年。对法院,对法官队伍都有深厚的感情。但是我现在想说,是因为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我都感到受了侮辱,是我的耻辱,也是中国司法界、法学界、法学教育界的耻辱。

  记:你是指黄松有?

  梁:是啊是啊。现在我们的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队伍却是这个样子。你看现在这些贪赃枉法的不是转业军人,大多都是法学科班出身,本科,研究生,像黄松有还是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民法、刑诉法研究会的人啊。你说这是不是法学教育界的耻辱?这个事情出来后,我也在反省,是不是我们从前的法学教育界,没有对学生进行人格、品德、道德、忠于法律的教育?事件发生前黄松有还被称为最优秀的法学人才,但却出了这样恶劣的丑行。

  法学教育界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

  记:你说法学教育界也要反思?

  梁:是的。本身太低了。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把资格送给他们,把硕士帽、博士帽戴到他们头上,没有想过这样是否值得,他们是否忠于法律。有些学校以招了多少省部级的官员为荣、为资本。这样做真正伤害了的是教育的自尊。吹嘘官员们写的文章,哪怕是不好的文章。黄松有被人大撤职后还获了法学奖。这是怎么回事啊?有法官问我你觉得他的文章真的能获奖吗?我确实难以理解。这个事后,我自己常常反省。法学不是别的专业,它是一个开口闭口讲正义、讲平等、讲自由的职业。

  记:你之前好像已经就官员学位的问题写过东西?

  梁:是的,我曾经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议过,司局长以上读的博士要备案。还有一些法学院还在开司局长博士班,我现在想这样的班是不是应该明令停办?

  记:为什么?

  梁:司局长的职责不可能让他花三年时间来攻读学位。我从前建议,比如在司局长答辩时进行随机旁听或者抽查一下,组织几个专家来看看。现在看来这样滥办班结出恶果。学术界也有责任。黄松有给最高院带来的负面影响一定要肃清。

  记:怎么肃清影响?

  梁:黄松有的案子动摇了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他主持高院民事审判工作期间,有一段时间,我们片面强调程序正义,认为法官不可能实现实体正义。有一些我认为甚至是动摇了民事方向的东西。举证时限,举证责任,还有宪法司法化。像山东冒名上学的案子。民刑庭都不能引用宪法来判决,任何国家都是如此,这是违反法理的。但也有学术界的人认为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物权法》还未通过之时,黄松有主编的一本物权法的书就差不多出来,物权法一出台,这书就发到了各大法院,全国发行了200多万册,成为法官断案的依据。曾经有一位法官跟我说这本书不能用。有些地方错误百出。

  我认为首先在这些业务的指导方面要肃清影响。

  法官犯法一出事就是窝案

  记:仅是业务方面么?

  梁:当然不止。最高院对此事不能掩盖,要借黄的案件教育法官,事实求是,不掩盖不包庇。这样才能挽回影响。不能因为个别几个人不光彩的行为,给法院抹黑,让大多数法官背黑锅。但我认为黄松有的案件只是一个缺口。

  记:只是一个缺口?

  梁:从这几年来看,法官犯法都是在民事和执行方面,且一出事就是窝案。法官犯法的目的是为了枉法裁判。法官跟别的专业不一样,不是一个人说了就行,有时还要合议,审判委员会等通过。非常可怕的就在这里,因为一个人做不到,一拖就是几个人下水。现在想来十多年前,有人劝我去最高院,幸亏我没去。有时候我还在想,要是哪一天我的学生也贪赃枉法,我如何交待。

  记:这就是你要说的原因?

  梁:到了这个地步我不说不行,但也不想让法官群体灰溜溜。可是社会应该有个起码的底线吧,就像教授不能抄袭一样,法官总不能贪赃枉法吧。

  早有提案防“躲猫猫”无人理

  记:在预防司法腐败方面你有什么建议么?

  梁:唉,我也没什么高招。

  记:“躲猫猫”事件你关注过吗?

  梁:关注(笑)。之前我在政协的时候就有提案了,但没有人理,公安部也认为行不通。我当时提案是为了防止刑讯逼供的现象发生,建议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因为看守所的人员要对疑犯的人身安全负责,可以从客观上制约刑讯逼供、牢头狱霸等现象发生。

  后来公安部称可以采取在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等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公安有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职责,检察院也是,如果人在公安或检方控制之下,为了工作方便,可能会出现对嫌疑人不利的情况,但是如果把看守所划归司法部,他们就有义务对疑犯的人身安全负责。

  事实上,有录音录像设备也可能像躲猫猫一样,有坏掉的时候。且如果全国的公安部门都配齐这些设备花费的成本是数以亿计。

  现在看来,国家到了应该断然地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的时候了。不用增加成本,只是主管单位的调整。

  本报两会记者组 秦鸿雁 发自北京

  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长张建南:
  不管黄松有案牵扯到谁都将一查到底

  本报讯(特派北京记者陈宝成)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昨天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说,在法院队伍中黄松有式的人物只是极少数,但当前司法部门确实已经成为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


  张建南说,黄松有作为位居最高法院核心领导层的一名大法官,其严重违纪问题的暴露,确实给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带来了极为严重的损害。


  但他同时表示,在法院队伍中,黄松有式的人物毕竟只是极少数;各级法院都会从黄松有一案中吸取教训,已实际行动去挽回黄松有等极少数“害群之马”给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造成的负面影响。


  他说,最高法院已经注意到,社会上对黄松有案是否牵连到其他法官十分关注。他表示,不管黄松有案件牵扯到谁,都将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张建南透露,法院系统将加大对领导干部、办案干警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


  据统计,仅去年全国法院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68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101人。


  张建南分析了法院人员违纪违法的特点:一是审判执行部门人员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易发多发,2008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违纪违法人数占到违纪违法总人数的77%;二是法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居高不下,2008年全国法院副庭长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人数约占违纪违法总人数的41%.

http://nf.nfdaily.cn/nanfangdaily/nfjx/200903080014.asp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ID=145205

[ 本帖最後由 Dr.Who 於 2010-11-16 08: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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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全國政協劉夢熊:
非法之法 無罪之罪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4_008.html

趙連海陷冤獄反映國家已有病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a=page%3D3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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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09年中国十大司法腐败事件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1644.shtml

中级法院缘何成为司法腐败重灾区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531378.htm

中國司法腐敗與裁判不公有積重難返跡象
http://www.stnn.cc:82/ed_china/200905/t2...24019.html

如何整治司法腐败?
http://www.southcn.com/law/flpl/2006082302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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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司法獨立" 不能真正解決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問題
http://www.txwtxw.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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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大陸「無法無天」「喪盡天良」系列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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