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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定
#1
廣東媒體粵語播音需報批

  明年3月起全省推廣普通話,拒不改正者主管人員將受處分
  資訊時報報訊 (廣州日報記者 耿旭靜) 昨天,廣東省政府網站挂出《廣東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定》。從2012年3月1日起,廣東省將實行《廣東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推廣普通話。按照規定,明年3月起,廣播電臺、電視臺及其網路音視頻節目以普通話作爲播音、節目主持、採訪的基本用語。使用方言播音的,應當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或者省廣播電影電視部門批准。
  電視臺方言播音需經批准
  《規定》指出,每年9月的第三周爲全省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宣傳周。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規定》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應當使用普通話;確實需要使用方言的,可以使用方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教學、會議、宣傳和其他集體活動中應當以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爲基本用語用字。廣播電臺、電視臺及其網路音視頻節目以普通話作爲播音、節目主持、採訪的基本用語。使用方言播音的,應當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或者省廣播電影電視部門批准。電視臺用方言播音時,應當在螢幕上顯示規範漢字。漢語言音像製品用語應當使用普通話。戲曲、影視等藝術形式中和出版、教學中需要使用方言的除外。
  標誌牌禁用外文拼寫
  各類標誌牌標注山、河、湖、海等自然地理實體名稱,行政區劃名稱,居民地和路、街、巷名稱,具有地名意義的建築物名稱應當使用規範漢字和中文拼音,中文拼音拼寫方法按照《中文拼音方案》、《中國地名中文拼音字母拼寫規則(漢語地名部分)》拼寫,嚴禁使用外文拼寫。
  《規定》還指出,9類情形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體字、異體字:風景名勝、文物古迹;歷史名人、革命先烈的手迹;姓氏中的異體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已註冊的商標用字;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涉及港澳臺與華僑事務需要使用的;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老字型大小牌匾、手書招牌使用繁體字和異體字的,應當在適當位置設置使用規範漢字的副牌。
  《規定》還指出違反規定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規定的,由教育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並通報批評。廣播電臺、電視臺及其網路音視頻節目違反本規定的,由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資訊産業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並由有關部門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http://news.gd.sina.com.cn/news/20111217/1215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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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367387.htm

第四條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第五條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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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廣東廢粵語滅繁體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ge=1&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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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粵語非母語?】曾鈺成:用與現代漢語差異來貶低粵語,是不懂粵語者偏見 (08:29)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6256049508
[Image: 97c5623edb502e19545262405b2e381c.jpg]

教育局網站一篇講述「粵語」非「母語」的文章,引起外界反彈。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再於《am730》專欄談及事件,認為「用粵語和現代漢語的差異來貶低粵語的地位,只是不懂粵語的人的偏見」。

其他報道:【粵語非母語?】港大李輝:普通話是港1.5語言 梁美芬:普粵是「親兄弟」

專欄題為<粵語地位>,曾鈺成直言不能同意文章觀點,「宋先生(文章作者、中文大學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顧問宋欣橋)的理論,完全建立在『粵語是方言而不是語言,因此粵語不是母語』這一命題上。推翻這命題,他的整套理論便不成立」。

曾鈺成舉例,許多語言學者認為「方言」和「語言」的區別,沒有嚴格標準,「普通話成為『現代漢語標準語』,是人為造成的:只是因為官方指定,而不是因為普通話本質上比粵語有什麼優越性」。他又引述復旦大學教授周振鶴、游汝傑合著的《方言與中國文化》指出:「且不管大多數人所說的普通話都是帶有方言特徵的,就是標準的普通話也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北京話和北方話當然也是方言。」

曾鈺成之後強調,粵語在香港一直享有正式語言地位,「粵語被指為『方言』而不是『語言』的主要理據,是它和現代漢語的書面語有差異。可是,粵語不但有自己的書面語,而且它和現代漢語的差異,並不足以妨礙它作為後者的口頭語」。曾鈺成形容「一個有文化的粵語人,拿起一篇現代漢語寫成的文章,可以毫不費勁地用粵語讀出來,任何其他粵語人都聽得明白」。

曾鈺成認為,用粵語和現代漢語差異來貶低粵語地位,只是不懂粵語的人的偏見。

【粵語非母語?】曾鈺成拆解:點止普教中咁簡單 指影響深遠 (09:44)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5911370223
[Image: ca5dfe9cd98c799f8f32cdc908634921.jpg]

教育局網上教學資源頁面一篇稱粵語只是「方言」,不符「母語」之義的學者文章,引起爭議。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認為,會對中國語文教育發展產生深遠影響,直言:「點止普教中咁簡單?」

其他報道:劉夢熊爆seed:廣東話就是母語 轟「杞人無事憂天傾」

曾鈺成於《am730》專欄以<你講乜話>為題撰文,先提及自己近日出席一個研討會,聽到一位政府官員用蹩腳的普通話演說,「一篇本來十餘分鐘可以講完的演辭,她多花了起碼一半時間;不論是否說普通話的聽眾,都幾乎沒法知道她在說什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問題?因為普通話不是這位官員的母語,而她又沒有把普通話學好。什麼是她的母語?粵語」。

曾鈺成之後談及有關文章說香港人大部分是漢族,「香港漢族人的母語是漢語」,不是粵語,「根據這位專家的理論,我們可以想像以下的情景:在上面提及的研討會上,主持人見到講者的『普通話』沒有人聽得懂,便對她說:『請用你的母語發言吧。』講者如釋重負,立即轉用粵語發言。誰知主持人卻制止她,說:『你的母語不是粵語,是漢語;請你用漢語發言。』這樣的想像很誇張、很荒謬吧?」

曾鈺成又說,這篇論文不只為對「母語」概念作學術探討,直言「他(作者中大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榮譽專業顧問宋欣橋)在文章裏指出,『粵語非母語』的論述,『並非咬文嚼字,更不是鑽牛角尖』;他的『釐清』,『會對中國語文教育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曾鈺成解釋,以該「專家」所說推論,對於香港學生,普通話教育才是最標準的「母語教育」,而進一步說,既然普通話才是香港人標準「母語」,那推行「母語教學」政策就要採用普通話作為教學語言,「點止普教中咁簡單?這影響,不可謂不深遠!」

鈺成其事: 曾鈺成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E6%96%B...%8D-126184
粵語地位

本欄上一篇文章,似乎好些人沒有看懂。為澄清誤會,我在這裏簡單直接地說明我對粵語、「母語」和「母語教學」的看法。我認為:第一、絕大多數香港人的母語是粵語;第二、香港學校裏大多數學生的母語是粵語,推行母語教學,就是以粵語作為各個科目(除了外語科)的教學語言。


這是我一貫的看法,並非只是對近期有關爭論的回應。

近期的爭論,是由中文大學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顧問宋欣橋的一篇文章引起的。文章說,粵語只是方言而不是語言,因而不能成為「母語」。宋先生又認為,「香港漢族人」的母語是漢語,而普通話是現代漢語標準語,所以普通話教育是最標準的「母語教育」。這些觀點,我當然不能同意。

宋先生的理論,完全建立在「粵語是方言而不是語言,因此粵語不是母語」這一命題上。推翻這命題,他的整套理論便不成立。

許多語言學者認為,「方言」和「語言」的區別,其實沒有嚴格的標準。普通話成為「現代漢語標準語」,是人為造成的:只是因為官方指定,而不是因為普通話本質上比粵語有甚麼優越性。復旦大學周振鶴、游汝傑兩位教授合著的《方言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指出:「且不管大多數人所說的普通話都是帶有方言特徵的,就是標準的普通話也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北京話和北方話當然也是方言。」

粵語在香港一直享有正式語言的地位: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法官用中文宣讀判詞,用的都是粵語。粵語被指為「方言」而不是「語言」的主要理據,是它和現代漢語的書面語有差異。可是,粵語不但有自己的書面語,而且它和現代漢語的差異,並不足以妨礙它作為後者的口頭語:一個有文化的粵語人,拿起一篇現代漢語寫成的文章,可以毫不費勁地用粵語讀出來,任何其他粵語人都聽得明白。行政長官用粵語讀出的施政報告、議員用粵語讀出的誓詞、法官用粵語讀出的判詞,文字稿都是現代漢語。用粵語和現代漢語的差異來貶低粵語的地位,只是不懂粵語的人的偏見。

[ 本帖最後由 KT66 於 2018-5-14 02: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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