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2015, 11:36 AM
政府擬修例
嚴打層壓式詐騙
為加強打擊以「拉人頭」方式進行詐騙的層壓式活動,政府建議收緊法例,以往只懲罰層壓式活動的策劃者,參加者被視作受害人,但政府檢討後認為參加者為一己私利而拉人頭,是層壓式金字塔不斷擴大的根源,建議參加者也要負上刑責,最高可被罰款 100萬元及監禁七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發表諮詢文件,就加強打擊層壓式活動諮詢公眾兩個月。該局副秘書長蘇家碧指出,層壓式活動手法層出不窮,如 03及 04年時,曾有層壓式活動只要參加者繳費開設戶口,再招攬其他新參與者開戶就可獲利,結果因不涉及貨品銷售而無法入罪。港府檢討後決定收緊法例,堵塞漏洞。
參與者同負刑責
政府建議擴闊層壓式計劃的定義,所有主要從招攬新參與者而獲利的活動,不論是否涉及貨品或服務銷售,都可被視為層壓式計劃,而獲利也包括金錢及非金錢利益。
港府又建議新例訂明,參加者若明知計劃屬「拉人頭」獲利,仍誘使其他人參加,同樣要受刑事懲處。至於如何證明是「明知」,她指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有豐富搜證經驗。
提到現時市面上不少信用卡及健身中心等,都有介紹親友入會可獲優惠或回贈的推廣計劃,市民會否誤墮法網。蘇家碧指新例是針對主要透過層壓式而獲利的活動,與介紹新會員而獲少許優惠,兩者關係不大。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現時有些層壓式的傳銷活動,會為會員成立公司,將雙方關係變為做生意,不再是招攬會員,政府的建議未必可對付這類新手法。另外,政府也應為正當的招收會員推廣活動發出明確指引,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取締層壓式計劃修例重點
1〉界定層壓式計劃的定義為主要從招攬新參與者而獲利的活動
2〉招攬新參與者就算不涉及貨品或服務銷售,只要獲利都可被視為層壓式
3〉招攬新參與者獲得的利益,包括金錢及非金錢
4〉參與者明知計劃是層壓式,仍招攬其他人參與,同樣要負上刑責
5〉不知情下刊登層壓式計劃廣告的出版人有免責辯護
6〉刑罰由罰款 10萬元,監禁三年;提高至罰款 100萬元及監禁七年
資料來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4743792
嚴打層壓式詐騙
為加強打擊以「拉人頭」方式進行詐騙的層壓式活動,政府建議收緊法例,以往只懲罰層壓式活動的策劃者,參加者被視作受害人,但政府檢討後認為參加者為一己私利而拉人頭,是層壓式金字塔不斷擴大的根源,建議參加者也要負上刑責,最高可被罰款 100萬元及監禁七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發表諮詢文件,就加強打擊層壓式活動諮詢公眾兩個月。該局副秘書長蘇家碧指出,層壓式活動手法層出不窮,如 03及 04年時,曾有層壓式活動只要參加者繳費開設戶口,再招攬其他新參與者開戶就可獲利,結果因不涉及貨品銷售而無法入罪。港府檢討後決定收緊法例,堵塞漏洞。
參與者同負刑責
政府建議擴闊層壓式計劃的定義,所有主要從招攬新參與者而獲利的活動,不論是否涉及貨品或服務銷售,都可被視為層壓式計劃,而獲利也包括金錢及非金錢利益。
港府又建議新例訂明,參加者若明知計劃屬「拉人頭」獲利,仍誘使其他人參加,同樣要受刑事懲處。至於如何證明是「明知」,她指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有豐富搜證經驗。
提到現時市面上不少信用卡及健身中心等,都有介紹親友入會可獲優惠或回贈的推廣計劃,市民會否誤墮法網。蘇家碧指新例是針對主要透過層壓式而獲利的活動,與介紹新會員而獲少許優惠,兩者關係不大。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現時有些層壓式的傳銷活動,會為會員成立公司,將雙方關係變為做生意,不再是招攬會員,政府的建議未必可對付這類新手法。另外,政府也應為正當的招收會員推廣活動發出明確指引,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取締層壓式計劃修例重點
1〉界定層壓式計劃的定義為主要從招攬新參與者而獲利的活動
2〉招攬新參與者就算不涉及貨品或服務銷售,只要獲利都可被視為層壓式
3〉招攬新參與者獲得的利益,包括金錢及非金錢
4〉參與者明知計劃是層壓式,仍招攬其他人參與,同樣要負上刑責
5〉不知情下刊登層壓式計劃廣告的出版人有免責辯護
6〉刑罰由罰款 10萬元,監禁三年;提高至罰款 100萬元及監禁七年
資料來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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