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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 NPCSC interpretation
#21
「長洲覆核王」申覆梁振英宣誓漏讀「香港」 三建制議員宣誓無效
https://hk.news.yahoo.com/%E9%95%B7%E6%B...00604.html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今到高院入稟提司法覆核,挑戰行政長官梁振英於2012年7月1日就職宣誓,漏讀了「香港」二字,及在上月立法會宣誓的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及蔣麗芸,認為他們宣誓無效。
  郭指昨有反佔中背景市民入稟8名議員,故他今日亦入稟4人,「仲要其中一個係大佬」,「要玩我咪同你玩落去」。郭又指查過今屆高官全部沒有到北京宣誓,「去盡啲」可以說是全部高官均未完成宣誓。但他指「大家希望我輸啦,最好全部一齊輸」。
  郭的誓章指,3名議員分別漏讀「香港」字眼、把「administrative」讀成「administration」,和把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以諧音讀出,違反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的規定,宣誓時讀出的內容必與誓詞不一致。

譚惠珠:釋法會影響誰人非討論主旨
https://hk.news.yahoo.com/video/%E8%AD%9...01824.html

市民入稟司法覆核 要求取消8名議員資格
https://hk.news.yahoo.com/video/市民入稟司法覆核...188246f952
一名市民入稟司法覆核,指八名議員宣誓有問題,要求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並宣告議席懸空。

入稟司法覆核的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他質疑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於10月12日就羅冠聰、朱凱廸、梁國雄、陳志全、邵家臻及鄭松泰六人宣誓有效的裁決違法,同時亦質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10月18日批准劉小麗和姚松炎再次宣誓,以及翌日裁定二人宣誓有效的決定違法,褫奪八人的議員資格。

鄭玉佳在佔中期間亦曾向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向佔中發起人追討賠償,但其後訟費問題撤銷索償。他的入稟狀沒有法律代表,接受本台查詢時說是以個人身分申請。

入稟狀又表示,人大常委已經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規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但八個議員宣誓時的言行、語言及所持的服飾等已違反人大常委就基本法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解釋,鄭玉佳表示會考慮申請法援。

陳弘毅:釋法可指引選舉呈請案
https://hk.news.yahoo.com/video/陳弘毅-釋法可指...06339.html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基本法有關議員喪失資格的條文存在漏洞,而人大釋法內容與參選確認書相似,相信對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的選舉呈請案有一定指引作用。

譚惠珠批評曾鈺成過去做法有錯
https://hk.news.yahoo.com/%E8%AD%9A%E6%8...00478.html

[ 本帖最後由 萬寶路 於 2016-11-11 08: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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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外媒:釋法令港淪「新西藏」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2/19831184

【人大釋法】蛇口夫婦稱收$300反港獨 梁美芬:多人集會有民意基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3/55912863

張曉明:司法獨立不能凌駕中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4/19833286

[ 本帖最後由 萬寶路 於 2016-11-14 13: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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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李柱銘:釋法掀雙重效忠問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8/19837816

人大常委日前就《基本法》104條公職人員及立法會議員宣誓釋法,民主黨創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釋法文本寫明公職人員向中國政府及特區效忠,與《基本法》104條寫法不同,質疑按釋法文本,是否等同要公職人員及立會議員同時遵守並擁護內地憲法,而持外國護照的立會議員將出現雙重效忠問題,形容有關改變破壞力極大及不智。

疑梁游故意讓京釋法

李柱銘昨日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根據釋法文本,人大對公職人員及立會議員宣誓作規定,指「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
但李柱銘質疑,釋法文本在中國及特區之間加了「及其」二字,等同要求效忠特區外,同時效忠國家,除了受《基本法》約束,亦等同受中國憲法約束、應遵守並擁護內地憲法,有關寫法與《基本法》104條只要求公職人員及立會議員宣誓時,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不同。
李又稱若根據釋法,持外國護照的立會議員如何同時效忠兩個國家,又質疑有關議員應否被取消資格,而釋法加入「及其」兩字,造成破壞力極大、不智。
李柱銘又質疑引起釋法的青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若他們真的想宣揚港獨,理應宣誓時份外小心,以免不能成為議員,但他們宣誓時卻說出侮辱中國人字眼,似故意讓北京有藉口釋法;李籲外界不應被兩人言行分散注意力,應聚焦在釋法問題。
不過,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接受民主黨劉慧卿訪問時,回應李柱銘的質疑,指出《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就算在其他地方,要求人民愛國是自然、必然的事。
梁愛詩認為,梁頌恆、游蕙禎言行侮辱了國家和人民,加上關乎國家主權、統一、完整等,為免法院錯判,人大才釋法。
梁愛詩又稱,人大不單止要考慮港人意見,亦要考慮全國人民想法,又強調不論是釋法或港府提出的司法覆核,目的不是要趕不同聲音的議員離開議會。

中大生畢業禮抗議人大釋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8/1983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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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梁愛詩:釋法有需要速戰速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198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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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人大釋法】嶺大民調:43%反對 39%支持 年輕一族超過6成反對
http://www.hk01.com/港聞/58002/-%E4%BA%BA%...D%E5%B0%8D
[Image: 047a679aca2b22abcd801ba6333e4e4c.jpg]
無壓倒性民意
now新聞台委託嶺南大學公共管治研究部於上月底就人大釋法及特首選舉進行民意調查,受訪的1052名市民中,有39.3%贊成釋法,42.6%不贊成,相差只有約3%,並無一個壓倒性民意。

愈年輕愈反對
另外,結果發現,50歲以上市民,有46.5%贊成釋法,30.9%反對;30至49歲的受訪者中,贊成者下跌至40.1%,反對者增至45.4%;差距在18歲至28歲進一步擴大,贊成者僅得20.7%,反對者佔大多數,達64.4%。

結果又顯示,持有大專或以上學歷的受訪者,逾半數反對釋法,達55.2%,贊成者有34%,持小學及中學學歷的受訪者,贊成者則比反對者多。而特首梁振英的支持度,在釋法後稍微上升。

負責調查的李彭廣表示,今次釋法涉及民族大義,蓋過了對釋法的反感,「雖然香港有一部分人對國家認同上比較有好大意見,但相當部分人比較清晰,認為搞香港獨立既無條件、亦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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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釋法結果無限延伸 政府搞掂立法會又會贏得什麼?
http://www.hk01.com/01博評-政經社/57871/%E9%8...%E9%BA%BC-

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其實都在不斷意圖矮化立法議會。而且已經不單只是意圖了,實質上,19 年來在政治行為上從未停止過這樣做。

「三權分立」一直存在 硬要行政立法和諧不正常

按道理,立法會是香港憲制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殖民地時代如此,回歸後的特區時代也是如此。雖然《基本法》沒有寫上「三權分立」這四個字,但不少法律界人士,甚至前後兩位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已經講得很清楚,權力制衡是香港整個制度一個現實處境,不會因為《基本法》條文沒有「三權分立」這四個字便不再存在。硬要說香港不是「三權分立」只是自欺欺人,也只是意圖矮化立法會的長期策略之一。

要持續這樣做,而且愈來愈露骨,主要原因是因為立法會有民選成分,不完全受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支配,甚至有時會反過來跟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抬扛。議會與行政機關有時有需要配合和合作,但很多時都互相制約、互相抗衡,這是正常的民主政治生活的一部分。硬想要追求行政立法和諧合作,才是不正常,只有對民主意念無所知,或另有所圖要歪曲民主意念的人才會這樣講。


回歸20 年仍未馴服 中央以自己行為否定立法會

近日重臨香港的末代港督彭定康在回歸之前曾經說:

「中國政府不是反對香港有選舉,只是想在選舉之前知道結果。」


這話把中共的專制獨裁本質一語道破。雖然有這個願望,但因為香港的獨特發展背景,這個願望始終難以實現。因而只能不斷繼續矮化立法會,要令它邊緣化。

回歸一刻,已經即時解散當時的立法局,沒有直通車,要另起爐灶。不過,臨時立法會任期屆滿之後,重新選出來的立法會仍然有一大班中央政府看不順眼的人。就算最近幾屆建制派人數佔多,但仍然未足以馴服這個立法會。只能口頭上說立法會要配合行政機關的工作,從來不去提立法會是一個制衡政府的最高民意架構,甚至要出口術調整香港人的觀念,但這些做法可以改變制度運作的現實嗎?中央官員及建制人物否定「三權分立」的說法,就連管治團隊也不敢跟車太貼,只好尶尶尬尬語焉不詳地顧左右而言他。

另一方面,回歸快將 20 年了,中央政府從未正式與全體立法會議員會面,也沒有正式以官方禮節來接待過立法會。這種做法其實很不得體,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可以高規格接見「幫港出聲」這一類組織,但卻從來不會有這個級別的官員,正式會見香港的立法會全體議員。這不是存心矮化還是什麼?因為立法會內仍然有曾經高喊「打倒共產黨」的議員,因此,如果立法會不自己先行「淨身」,或只要有選民仍然把票投給那些被視為「反中亂港」的人,讓他們進入立法會,中央政府情願以自己的行為,去否定一個他們自己制定的《基本法》之內佔有憲政地位的立法會。

借區會基層民意壓立會 政府自己壯大攔路虎

除了在言論上否定「三權分立」及中央官員拒絕官式接見立法會兩招之外,行政長官及其管治團隊也往往視立法會為他們管治香港的主要障礙。特區成立後的第一任特首董建華,從一開始便沒有打算接受立法會的制衡。他未曾正式上任便說過要做「強勢領導」。不過,他自己只是由一個極小的圈子選出來,面對的卻是一個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會,所以董建華不行正道,改行「旁門左道」。

董建華的手法有兩方面。第一,回歸伊始,他便在區議會重新加入「委任」議席,令建制力量重新控制區議會。第二,他後來廢除了兩個市政局,把更多行政權力收歸行政機關,也截斷了一個培養政治人才的體制台階。有了一個可以由建制陣營主導的區議會,董建華情願事事先向區議會諮詢,以區議會的基層民意來反壓立法會。區議會原本只是一個處理地區「文娛康體、環境改善」的諮詢組織,突然間「水鬼升城隍」,雖然在憲制上地位不變,卻成為比立法會的民意更受到政府重視的民意機關。

從此以後,一旦出現任何重要爭拗,總得要 18 區區議會來個討論,然後煞有介事地高調宣布政府的意向得到 18 區區議會支持,有些時候,就連 18 個區議會主席的表態,都算是基層民意的總代表。這一種做法當然可以減低政府面對的民意壓力,也在一定程度衝淡了立法會作為最高民意機關的影響力,一時之間也可能確實可以幫上政府的忙,但到了今天代價也是十分沉重的。

區議會作為一個地區性的諮詢組織,平均每一個小選區都只有萬多二萬人,但現在卻變成事事都管。涉及全港性的事務,例如何處建公屋,設立厭惡性設施、巴士改路線等等,全都要先在區議會內民意過關。任何事只要區議會反對,政府便動彈困難,這不正是政府自己執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嗎?以抬舉區議會來矮化立法會這個策略,無疑有時可以為政府解解圍,但整個政府的施政就更加困難。政府今天面對的施政困局,連民生基本事務也障礙重重,與其說是立法會不合作,倒不如說是因為政府自己壯大了一頭攔路虎。

長期倚靠功能組別 罔顧民意強過議案兩敗俱傷

特區政府除了配合中央策略不斷矮化立法會之外,另一方面也不得不面對立法會在制度上的功能。因此過去 19 年,政府用盡所有方法,要在施政上「搞掂」立法會。回歸之前,當時的立法局內有民主派,有支持政府的商界及專業精英建制派,也有親中派。作為政府,自然會對某些議員及派別較友善,背後的溝通也比較多。但政府公開表現出來的姿態,還是比較平衡一點的。

回歸之後,工商專業精英逐漸歸邊,結合之前的親中人士成為建制派,加上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方法,以及保留功能界別這一些制度上的優勢,令建制派長期主導立法會。連曾經在港英時代便當上政府最高層官員的第二任特首曾蔭權,也迅速接受了新的政治倫理,高調說政府在施政上要「親疏有別」。

不過,話雖如此,在地區直選,民主派始終到今天仍然稍佔優勢。政府在立法會內唯有長期倚靠功能組別,來阻撓一些政府不願意接受的決議,也只能不斷把立法機關「最終邁向普選」這個說法,不斷拖延或注入新的解釋。

政府也動輒罔顧民意的不支持或部分議員政黨的反對,透過「數人頭」上的優勢,把一些議案硬闖立法會。這個做法有時成功,有時不成功,但結果是政府及立法會兩敗俱傷。

包括不少零票入局的功能議席議員,可以不斷不問情由、不理民意地支持政府,但他們的公眾形象有改善嗎?為什麼他們絕大部分都不敢面對市民的選擇?他們的支持就算可以令政府的議案通過,但對改善政府的施政有幫助嗎?還是在不斷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立法會議員,特別是直選的議員,對政府施政及權力行使總會構成制衡及阻力,但如果得到他們背書,起碼還是可以提升政府施政的公信力。政府不更努力爭取議員合作及支持,只想透過制度的優勢來體現其管治意志,這也是行政立法關係長期緊張的原因。

政府施政有困難,有些政策落實不了,只能不斷埋怨立法會議員不合作、不作配合。行政立法透過立法會這個平台不斷抗爭的結果,是大家「攬住死」。立法會的形象固然再不如以前崇高,但政府也不見得可以得到什麼好處。市民對立法會議員及政黨的評分不斷下跌,但政府高層,包括特首及管治團隊的官員,何嘗又不是在民望上不斷尋底。

通過釋法否定選舉結果 造成長遠政治損害

今天行政立法之間的對立及長期未能理順,兩者的關係是制度使然,因為一個弱勢的特首,面對一個有民意基礎的立法議會,特首注定沒有辦法「強勢領導」,體制上根本不能落實「行政主導」。如果特首政治手腕高明一點,身段可以放軟一些,行政立法關係還是有可能不致如現在這般緊張對立的,但現任特首梁振英的性格,根本沒有可能速成行政立法之間的緩和。加上中央政府的刻意矮化,在政制發展上不斷加設新的關卡,特區政府也意圖用盡各種方法搞掂立法會。這個死結現在根本看不到有什麼解開的可能性。

正因如此,今年的立法會改選出現了令人意外的結果,泛民主派或非建制派不但取得更多議席,而且更加入了「本土自治」甚至「港獨」的元素。政府在選舉還未開始時,已經想透過《確認書》及選舉主任進行政治篩選,但仍然放生了部分漏網之魚。

近個多月的事態發展,在此毋須多說。青年新政兩位年輕議員最終被法庭取消資格,還可以說是經驗不足、判斷失誤、咎由自取。但政府似乎想用盡人大釋法所提供的權力及法律效果,把原本因為要打擊港獨而作出的釋法,擴大至打擊其他看不順眼及在宣誓時的行為讓政府有辮子可抓的當選議員。

政府一次過提出司法程序要覆核四位議員的資格,明顯是希望透過此舉進一步搞掂立法會,改變選民透過選票而體現的權力格局。政府如果成功,實際上是否定了選舉的結果,顛覆了選民的意志,令立法會作為民意機關的本質受到嚴重的扭曲。用這樣的方式來搞掂立法會,當然會比上述以前拖拖拉拉成效不彰的做法更加立竿見影。但造成的長遠政治損害,可能比以前抬舉區議會及其他矮化立法會的做法更嚴重。

選民可能都難以認同青年新政兩位議員的行為,但如果政府這樣粗暴地扭曲九月的選舉結果,否定市民投票所表達的意願;雖然可能可以達到即時搞掂立法會的效果,但這一做法也同時會推翻香港整個體制的平衡點。當人人都不再相信投票選議員是監察及制衡政府的方法,下一次選舉只會令選民的投票意向更激進,反正選誰結果都會被政府的後續行為扭曲。其實這不正是近幾屆立法會選舉結果逐步激進化的原因嗎?

只恐怕如果用這樣的方法來意圖一次過搞掂立法會,最終的結果會令更多市民知道,不再需要重視立法會這一個所謂最高的民意機關,最終可能會有更多的抗爭走出議會,走上街頭。到時,香港將會是一個充滿爆炸性的地方。對立只會激化、管治將會更困難。到頭來,還是那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政府千方百計矮化立法會,今天強暴般要搞掂立法會,政府又將會贏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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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宣誓風波】張達明:判詞顯示中央釋法權力大 上終審法院幾悲觀
http://www.hk01.com/港聞/57349/-%E5%AE%A3%...2%E8%A7%80

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就宣誓覆核案的上訴,兩日自動喪失議員資格。梁游二人表明會積極考慮上訴至終審法院。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於電台節目中,直言「上終審法院係幾悲觀」。

張達明指,上訴庭的判詞中稱「釋法對法院具有約束力」,顯示中央釋法權力大,《基本法》已經無法約束中央,「佢(中央)講嘅就係聖旨、佢講嘅就係法律」,嚴重衝擊香港法治。

張又指,上訴庭的講法等同「照單全收釋法」。至於判詞指釋法適用於1997年7月1日起所有案件,張認為若釋法內容有改變本地法,「咁唔應該有追溯力」,強調釋法前的聲明亦非釋法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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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陳文敏:內地趕釋法不尊重港法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7/20069918
香港回歸20年,國家主席習近平指要確保一國兩制實施不走樣、不變形。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昨接受港台訪問,直言內地開始不尊重香港的法律制度,過程比他想像中來得快及突然,他重申法制是香港最後一道城堡,一國兩制落實有賴中央政府行使權力時自我約束。
陳文敏認為,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及其他中央主要官員一再強調「一國」及「主權」,令人感到主權國「有權要用,而不懂約束權力」。他又以人大常委針對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立法會宣誓案進行釋法,「星期日開會,跟住星期日過埋個釋法,仲要星期日晚公佈,就算法院周末寫好判詞,星期一都唔能夠宣判,時間上令法律界擔心,好明顯訊息要話畀香港人知,我唔會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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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陳弘毅倡從寬追討訟費薪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9/20094430

正當民主派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不要對因宣誓案失去立法會議席的4人落井下石,港大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於《明報》撰文,指法庭在宣誓案確立人大釋法有追溯力,或不完全符合法治概念中「法律運作的可預見性原則」,可能對當事人構成不公,指政府及立法會宜酌情處理追討訟費及薪津。

陳弘毅以「應考慮從寬處理宣誓案判決的影響」為題撰文,指出法庭裁定4名人士喪失立會議席,法官除引用《基本法》和本地法例外,亦引用了去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文本等,將釋法生效日期追溯至法例生效時,即香港法院承認人大常委釋法有追溯力。

追溯或對當事人不公

陳指有關做法或不完全符合法治概念中「法律運作的可預見性原則」,亦可能對當事人不公道,「因為當事人在其作出有關行為時,只能依據當時的法律或法律解釋來判斷他的行為的合法性或法律後果。如果事後才根據新的立法或法律解釋去判斷該當事人的行為,這樣對於當事人可能構成不公」。

由於宣誓案4人今次行為,建基於過往立會主席從寬處理宣誓,他們未能意識到自己宣誓言行有嚴重法律後果,而監誓人、立會主席或法律顧問亦同樣不知有關嚴重法律後果,所以陳指當局應考慮從寬處理這次判決對有關人士影響,包括考慮不堅持追討有關議員薪津,及在向敗訴方追討訟費時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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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法官罕有開腔「京釋法指示我們行事」
憂審案時被迫削香港自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1521189886
[Image: a0201b.gif]

近年人大多次釋法及通過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決議案,多名京官又對本港司法指指點點,路透社昨報道,絕少公開談論政治的本港法官罕有開腔,稱越來越擔心司法制度受中國干預,並指北京利用釋法指示法官行事,令法官在關鍵政治問題上權威性受限制,強迫他們削弱香港自由。
記者:謝明明

路透社報道,今年1月8日本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前,多名法官出席一場私人酒會,與會人士稱,酒會其中一個談論主題是擔心北京影響本港司法。路透社訪問多名香港法官及相關人士,發現法官私下都表示擔心人大釋法將會強迫他們削弱香港自由。

有受訪法官指出,本港司法獨立以及完整性雖然保持不變,不過北京正透過釋法指示法官行事,令法官在關鍵政治及安全問題上的權威性受限制。另一名在回歸前已就任的資深法官指,知道北京對香港有其顧慮,「但他們如果釋法得太頻密,只會產生危機,令我們作出裁決時,沒有甚麼可以依據」。

特首有權否決委任建議成隱患
報道指,儘管北京領導人宣稱尊重香港法治及高度自治,但部份法官和法律界人士抱懷疑態度,一名受訪法官說:「在同業間出現明顯的不安感,在數年前是沒有的。」他們指北京於1999年首次釋法時,被視為處理問題的最後手段,他們擔心現時釋法門檻變得更低。

報道又提及,本港法官委任是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監督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向特首建議任命,特首一般會接納,不過亦有否決權。部份法官和接近法官的人士指出,若果中央政府欲透過港府施加更大控制權,特首否決權會成為最弱一環。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委員會成員指,制度至今仍運作良好,未有被干涉,希望制度可繼續維持,「但政府一旦干預,將會非常令人震驚」。

司法機構表示對於報道不作出評論。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對於有多名法官憂慮中國干預本港司法制度不感到驚訝,「客觀存在格局,已經喺不斷幾次人大釋法大局已定,有多名法官感憂慮我一啲都唔意外,其實喺包致金退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時已公開講香港司法烏雲蓋頂」。他表示法治是本港最後的堡壘,若法治不保,「本港所剩無幾」。

大律師、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自1999年人大首次釋法,以至近期的一地兩檢決議案,都打擊本港司法制度,促港人要捍衞法治。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直言,釋法影響香港法治一直是法律界所擔心,對法官表達擔憂不足為奇,但他相信香港司法運作仍然獨立。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沒有聽過法官包括負責審理DQ立法會議員的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在其面前投訴人大釋法影響他們。他以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釋法為例,無論高院、上訴庭以至終院的判詞,均察覺不到人大釋法影響法庭裁決,但他承認人大越少釋法對香港越好。

英報告書:港高度自治受壓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6/20333294

[ 本帖最後由 2A3 於 2018-3-16 02:02 編輯 ]
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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