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2020, 04:06 PM
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內地擬放寬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8_032.html
中國司法部上周四發布修訂《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進一步降低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門檻,保障其合法權益。修訂案下,若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有傑出成就的外國人,或獲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手續規定,外國人先向居留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本人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後,會與該機構工作人員面談,儲存指紋等個人識別訊息。申請人每年需在中國境內實際居留不少於三個月時間。
此次諮詢,列明外國人成功申請永久居留身份證後,可享有在內地辦理金融、外匯、教育、醫療等事務上的便利,又可在內地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內地規定,繳存或使用住房公積金。
中國公民不滿需再投資續港居民身份 高院裁定勝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31...2_001.html
一名於2013年參加「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成為香港居民的中國公民,按計劃規定投資逾1000萬港元於股票市場,但因他所投資的公司其後遭港交所取消上市地位,更被頒令解散,投資化為烏有。該名中國公民去年初申請延續香港居民身份,但入境事務處以他無投資資產為由,要求再投資600多萬港元才可續期居留,他認為入境處要求違反入境計劃的條文及不合理,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高院原訟庭早前舉行聆訊後,法官延至今天(11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司法覆核申請人何偉(譯音)勝訴,入境處的再投資要求無效及屬不合理與不合法。法官並頒發臨時命令,由入境處一方向申請人支付訴訟費。
法官在判詞認同申請人的論點,指申請人購入的百齡國際股票,在它被除牌後已無價值。入境處堅持以申請人所持的股份,在停牌當日值600多萬港元作計算,而要申請人再投資同等價值,是犯了事實錯誤及錯誤地行使酌情權。雖然法官撤銷了入境處的決定,不過法官強調,是否批准申請人及其家人延期居留,或要申請人達成甚麼條件才可獲延期,最終決定權在入境處,而法庭只是裁定,要申請人再投資600萬港元的條件並不合理。
[ 本帖最後由 來佬人 於 2020-3-11 07: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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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部上周四發布修訂《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進一步降低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門檻,保障其合法權益。修訂案下,若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有傑出成就的外國人,或獲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手續規定,外國人先向居留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本人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後,會與該機構工作人員面談,儲存指紋等個人識別訊息。申請人每年需在中國境內實際居留不少於三個月時間。
此次諮詢,列明外國人成功申請永久居留身份證後,可享有在內地辦理金融、外匯、教育、醫療等事務上的便利,又可在內地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內地規定,繳存或使用住房公積金。
中國公民不滿需再投資續港居民身份 高院裁定勝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31...2_001.html
一名於2013年參加「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成為香港居民的中國公民,按計劃規定投資逾1000萬港元於股票市場,但因他所投資的公司其後遭港交所取消上市地位,更被頒令解散,投資化為烏有。該名中國公民去年初申請延續香港居民身份,但入境事務處以他無投資資產為由,要求再投資600多萬港元才可續期居留,他認為入境處要求違反入境計劃的條文及不合理,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高院原訟庭早前舉行聆訊後,法官延至今天(11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司法覆核申請人何偉(譯音)勝訴,入境處的再投資要求無效及屬不合理與不合法。法官並頒發臨時命令,由入境處一方向申請人支付訴訟費。
法官在判詞認同申請人的論點,指申請人購入的百齡國際股票,在它被除牌後已無價值。入境處堅持以申請人所持的股份,在停牌當日值600多萬港元作計算,而要申請人再投資同等價值,是犯了事實錯誤及錯誤地行使酌情權。雖然法官撤銷了入境處的決定,不過法官強調,是否批准申請人及其家人延期居留,或要申請人達成甚麼條件才可獲延期,最終決定權在入境處,而法庭只是裁定,要申請人再投資600萬港元的條件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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