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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賦予文化活動自由
#1
街頭演奏遭檢控 男子上訴脫罪
官︰基本法賦予文化活動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6/19297146

街頭樂隊歡迎裁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6/1929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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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銅鑼灣書店股東柴灣中伏
妻報警指控公安:扮買書綁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19436390

公安私自在港拉人違《基本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2/19436284

銅鑼灣書店老闆泰國失蹤 傳遭抓回內地
http://hk.on.cc/cn/bkn/cnt/news/20151106...1_001.html

曾於去年收購香港銅鑼灣書店的出版人桂明海,據報在泰國失蹤,海外傳媒的報道更指,他是被北京當局帶走;另外銅鑼灣書店及桂明海有份創辦的巨流發行公司三名男員工亦於上月23日起失聯,據報他們三人於深圳被抓。而其中一名報稱失蹤的銅鑼灣書店總經理兼股東林榮基,其太太於下午5時11分致電該書店,透露林榮基較早時曾借用他人電話致電給她報平安。而書店股東李先生亦透露,桂明海已致電身處德國的太太報平安,並說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回來。

桂明海近年來港創辦一些出版社,專門出版政治書籍;還與人合作創辦巨流發行公司,並於去年收購了銅鑼灣書店。報道引述消息稱,桂明海在泰國兩周失去音信,從其他渠道了解到,他應該是從泰國被抓回中國。報道指,桂明海是瑞典籍,如果其失蹤是北京政府所為,將是很嚴重的事件。

據巨流發行一名李姓股東向東網記者透露指,桂明海曾於上月20日於泰國傳送電郵給其妻子,稱「跟朋友去玩」後,自此就失聯至今,該股東及桂妻曾於近大半個月以來,多次致電給桂明海,但一直都「石沉大海」,該股東續指,桂妻暫未有報警及親自飛往泰國尋找桂明海下落。

另外,該名股東又指出,巨流發行公司及銅鑼灣書店三名港籍員工,包括呂波、張志平及林榮基亦於上月23日起突然失蹤,其中林榮基及呂波家屬曾就二人失蹤一事報警求助。

該股東續指,呂波三人失蹤前,三人都未曾被有關方面警告及恐嚇;自己曾致電三人但無人接聽;而傳訊息給張志平及呂波,均「見到訊息有雙藍剔」,意味著有人看過讀取過訊息,但二人一直未有回覆。

東網記者曾致電該股東所提供的張志平及呂波電話號碼,惟張志平已關機,呂波則未有人接聽,該股東回應三名員工被抓一事指,「三人都無辜」;又指「他們沒決策力,沒權力」。

博訊:銅鑼灣書店東主傳泰國失蹤 疑被抓回大陸 三員工深圳被捕
http://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D%...%E6%8D%95/

銅鑼灣書店東主失蹤後 曾有四人搜掠其住所 BBC:桂民海擬出版習近平內幕書
http://thestandnews.com/society/%E9%8A%8...%E6%9B%B8/
於數年前起與人合資創辦巨流傳媒集團、出版各類有關中國政局敏感書籍的桂民海,本月初在泰國失蹤,巨流傳媒總經理呂波及銅鑼灣書店的兩名店員不久後也在深圳失蹤,四人疑被中國當局拘留或控制。桂民海的友人、作家兼詩人貝嶺向BBC中文網透露,桂於10月17日離開其位於泰國芭提雅的一座公寓大廈後,一直下落不明,曾有四名男人到該公寓搜索,企圖帶走桂的電腦。

BBC中文網披露,桂民海失蹤前,正準備出版一本有關國家主席習近平內幕的書,貝嶺就指,桂民海的失蹤絕不只因這本書,估計這本書可能只是導火線。BBC的報道,更披露了當日帶走桂民海的男子及事後搜掠其住所的4名男子的監控視頻截圖。

現居於美國波士頓的貝嶺指,桂民海自從10月17日離開公寓後,曾先後三次與大廈物業管理處電話聯絡,告知其仍然安全,卻未有透露身在何方。他最後一次與管理員聯絡,是於本月10日,當時他表示正與朋友一起「弄電腦」。

11月3日,有四名男子來到桂民海於泰國居住的大廈,當中一人名為「何偉」。桂曾致電大廈的物業管理處,要求允許該四人進入其住宅。他們本打算抬走單位內的一部電腦,但被管理人員阻止,最後空手而回。他們曾對管理員聲稱,桂民海正與幾名友人在柬埔寨賭博。不久後,呂波及銅鑼灣書店經理林榮基、業務經理張志平三人相繼於深圳失蹤,估計被中國有關部門扣留。

香港警方證實,林榮基的妻子已就丈夫失蹤一事向警方報案。貝嶺亦透露,他就桂民海失蹤一事向泰國警方報案,現正等候搜查結果。

一名不願透露身份的香港出版人向BBC中文網透露,在港出版各種中國政治禁書,一直備受北京打壓,面臨一定風險。

出版銷售「禁書」 銅鑼灣書店東主職員失蹤多天 一人今午報平安 未說在何地
http://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7%...%E5%9C%B0/

【書商失蹤】蘋果引消息:初步調查無李波出境紀錄 妻:夫深圳來電說「你都明白發生甚麼事」
http://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9B%...%E4%BA%8B/

銅鑼灣書店股東失蹤 疑遭公安跨境帶走 林鄭:警正調查 她不便評論
http://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8A%...%E8%AB%96/

評協、記協去信中聯辦及公安局 要求交代銅鑼灣書店人員失蹤事件
http://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9%...%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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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書店失蹤案 港支聯會擬向聯合國投訴
http://www.mingjingnews.com/MIB/news/new...N000128816

黎指內地部門未覆李波失蹤事件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index.ph...部門未覆李波失蹤事件

夏文達稱關注書店五人失蹤事件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index.ph...關注書店五人失蹤事件
正在北京的英國外相夏文達表示關注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事件,又指若他們牽涉任何本港案件,都應經香港司法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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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波事件」反映出的「中國邏輯」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9D...%E8%BC%AF/

看形勢,中共是打算承認銅鑼灣書店失縱五人是在他們手上,協助調查一宗涉及走私禁書的罪案,不過,就會矢口否認「跨境執法」,李波和桂民海都是自願協助調查的。

至於政壇人粉吳亮星的「宿娼嫖妓論」無論如何是難以成立的,先説五人不同時間、不同地點失蹤,再説要若然將事件化粧為「嫖淫事件」,反而達不到中共所要的言論打壓震懾效果。
《環球時報》已為事件定性

事實上,中共喉舌《環球時報》已經為事件定性:

單仁平在他的評論文章《少數港人不應動輒質疑「一國兩制」 》率先説「雖然銅鑼灣書店存在於香港的環境中,但它實際上就是靠給內地社會搗亂維持生存的。它利用回歸後內地人大量進出香港,把自己搞成向內地提供『禁書』的一個突出源頭,不能不說它變相插足了內地的事情,損害了內地保持和諧穩定的重大利益。銅鑼灣書店像是要刻意在香港與內地之間拱出一塊灰色地帶,以挑釁的政治方式為自己謀利。」

剛出來的社評則説:「銅鑼灣書店雖開在香港,但它很大程度上面向內地讀者出版、銷售政治書籍,因而事實上雙腳跨到香港和內地兩個社會中。它給內地維護秩序製造了特殊干擾,挖了內地法治的牆腳。內地圍繞它開展調查,不僅『理』站得住腳,也是符合中國法律的。」

所以,中共是要讓香港人知道,李波等人目前的處境跟他們過去在香港進行的活動是有關的,作為對一國兩制進一步的闡述。

香港的合法言行也可構成罪行

寫到這裡,「中國邏輯」這個詞彙出現在我的筆尖,對於我等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來説,銅鑼灣書店事件非常惡劣,說明了中共的肆無忌憚和港共政府的完全配合。此事既涉及法治丶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人身安全等核心價值,是以香港人甚至外國知道此事的人反應甚大。

按「中國的邏輯」卻不是這樣看,中共誠實地相信即使是跨境抓捕李波和桂民海是他們權限之內的事情,原因是他們在香港的行為影響到國家的和諧穩定,按此邏輯推論,在香港的合法行為只要被視作影響到國家的和諧穩定,就是犯了國法,無論你身處哪裡,中國公安系統都有權把你抓回去伏法。

只要是「中國人」,都在中共治權

中國外長王毅再為無堅不摧的「中國邏輯」加上一筆,中共以血統而不是歸化作為國籍的依據。所以被中共定義為中國人的人,即使歸化了其他國家,也會被剝奪領事保護權。按此推論,在世界各地流有中國人血液並在中國境內出生或生活過的人都是「中國公民」,他們這一生都在中國的「治權」之下,即使歸化了外國,在外國進行的合法行為,只要被視作影響到國家的和諧穩定,就是犯了國法,無論你身處哪裡,中國公安系統都有權把你抓回去伏法。

當然,中共不一定行使它的「主權」,要看形勢,不過,若是有「中國公民」在香港或是外國被「勸導」、「協助」到中國受審,則這是「天朝」的內政(家事) ,别國(蠻夷) 無權干涉。

現在你終於明白鍾祖康的《來生不做中國人》的深刻含意了吧!順帶一提,鍾祖康應該是要感激中共對他的寬宏大量的,他寫了這麼多攻擊中共政權的暢銷書,「天朝」仍沒有「勸導」他用「自己的方式」返回「祖國」受審,確實是皇恩浩蕩。

主權劃界在當權領導人的嘴巴

「中國邏輯」或説「天朝邏輯」就是你不要冒犯我的主權,我就會給你一口安樂飯吃。「主權」的範圍是由當權者説了算,所以,昔日江朱、胡溫不覺得是一回事的,習近平上場之後,就由他重劃界線。

這就跟香港和全球文明社會的想法有很大差别了,我們是根據「明文規定」去生活的,什麼是「明文規定」?就是法律。在香港,出版領導人情史的書是法律所容許的,領導人若認為内容不實或含誹謗成份,可以告上法庭,由法官定奪。

按「中國邏輯」,定奪權永遠在當權的領導人的嘴巴。

只有「蟻民」,何來「公民」?!

「中國邏輯」中還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所以中共治下根本就沒有王毅所説的「中國公民」,而只有「蟻民」,只要你别要去評論政事,政府要你的屋你就交屋、要你的地就交地,豆腐渣學校砸死了你的孩子,你就别要走去政府部門搞事。試問這樣政府又怎會找你的麻煩呢?那些破壞和諧穩定的「政治犯」和「維權人士」,根本就是自找麻煩!

這跟香港和全球文明社會信奉的「公民權利」和「公權力的制約」當然也是不可能有任何接軌的地方!

中國說了算!

「中國邏輯」還有一個令你難以辯駁的殺著,就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你要在我的地方搵食,就要按我的規舉!

這是中國在二十一世紀所向披靡、無堅不摧的原因,它宣稱某些島嶼是中國自古以來無可爭辯的領土,它就可以不理會國際社會的異議聲音,在這些島嶼上大興土木,因為中國說了算,這也是「中國邏輯」!

建制政棍爭跳「表忠舞」

順帶一提,李波失蹤,香港人心惶惶之際,多名建制派議員醜態百出,前有葉劉淑儀的「好奇怪論」,繼之有田北辰的「協助離境調查不屬跨境執法論」,吳亮星竟然在議會上讀出一則「老朋友」傳給他指控失蹤港人宿娼嫖妓被抓的謠言,一名立法會議員可以在議會引用公權力誹謗一名仍然不知下落的香港市民,人們慨歎,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怎會跌到這樣慘不忍睹的水平?!在今天的「奴才政治體制」之下,種愈爛愈醜愈有政治前途,產生了附膻逐臭的後果,只求獲得主子的留意,故此可以預計,更爛更醜的「表忠舞」會陸續在香港的政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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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甚麼「規避法律」?這是「犯法」!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7%94...%E6%B3%95/
[Image: leung-01-01_bM0vI_1200x0.png]
自公眾關注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被失蹤」後,中共喉舌《環球時報》發表多篇文章,企圖粉飾太平。最新一篇(2016年1月6日)題為《香港書商配合調查真是被炒作歪了》的社評,談到失蹤的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先生進入內地的方法時,有以下的描述:「全世界的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的辦法,既達到開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線。」

《環球時報》這篇文章欲蓋彌彰,它赤裸裸地展示專權政府視法律為無物的態度,揭露中共人員肆意越過「一國兩制」界限,將越界執法當作等閒之事。這實在令人震怒,我絕不能接受。

基本法》18條和22條清楚界定「一國兩制」,規定沒有人能夠在香港執行內地法律,當中沒有灰色地帶。香港奉行的法治,要以法律來保護市民的人身安全、言論和出版自由,也對擁有公權力的人士作出制約。法治社會中,無人能「規避法律」胡作非為,若有人在香港「規避法律」做任何事情,根本是徹頭徹尾的犯法行為。我們的法治制度就是以守法為底線,根本不存在「既犯法又見容於制度」的情況。

出版政治敏感題材書藉的銅鑼灣書店股東相繼消失在內地,繼而是陸續「被報平安」、「被銷案」,之後再有土共發表「宿娼嫖妓」論調企圖作人格謀殺,一幕幕似曾相識,是土共對待異己的慣常手法。李波事件、《環球時報》和吳亮星等人的言論,反映中共正在測試香港人的底線。香港人對自由、法治珍而重之,香港是文明、開放的社會,我們不要秘密警察,不要思想罪行。如果香港人仍然無動於衷,保持沉默,有一天香港變深圳,屆時請你不要後悔今天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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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梁振英稱高度關注李波失蹤事件 (現場)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index.ph...B%E4%BB%B6(%E7%8F%BE%E5%A0%B4)
2016/01/04 12:50

行政長官梁振英回應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失蹤事件,表示高度關注案件,指政府正在跟進。梁振英重申,只有香港的執法機關有權在港執法,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法是違反《基本法》,不能夠接受。

《環時》:強力部門有辦法規避法律
官媒變相證中共擄李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7/19441933

中共要給不聽話港人一點顏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7/19441944

首評李波事件:台灣畢竟走過困難年代
蔡英文促北京 確保港言論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7/19442087

李太報警6日
黎棟國:內地未回覆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7/19442104

【賣禁書被失蹤】無綫引「嫖妓論」消息 通訊局收4千投訴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6/54617423

【賣禁書被失蹤】《壹週刊》專訪李波 曾明言:唔敢再返大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6/54614717

葉劉認同李波「首先是中國公民」:有中國血統就是中國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6/546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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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英外相:香港案件應在港審理否則違一國兩制
https://hk.news.yahoo.com/%E8%8B%B1%E5%A...47707.html

英國外相夏文達完成兩日訪華行程,他在離開北京前表示,香港銅鑼灣書店店東李波失蹤事件調查毫無進展,又說若果有港人被帶離香港,到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被起訴,是不能接受,強調在香港發生的案件,應由香港審理,否則將嚴重違反一國兩制、《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期望事件盡早水落石出。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中方反對任何外國,干涉中國內政及香港事務。

記協及評協斥《環時》社評荒謬 促港府澄清
https://hk.news.yahoo.com/%E8%A8%98%E5%8...00520.html
內地《環球時報》再就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失蹤案發表社評,指一個配合調查的事件被炒作得如此轟轟烈烈,令人遺憾。記協及獨立評論人協會強烈批評有關言論荒謬,令人震驚,並促請港澳辦、中聯聯和香港特區政府澄清,以正視聽。

兩會表示,《環球時報》有關的言論嚴重違反「一國兩制」,公然侵犯《基本法》第27條保障的言論、新聞及出版自由。兩會認為,《環球時報》作為半官方媒體,堂而皇之表明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出版自由可隨意侵犯,言論荒謬。而作為新聞媒體,肆意曲解《基本法》,做法更是極不專業。

兩會又認為,《環球時報》製造白色恐怖,令港人憂慮,並有違基本法28條訂明,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的規定。兩會促請港澳辦、中聯辦和特區政府澄清,香港與內地是否有《環球時報》所謂的「規避法律」,讓《基本法》的明文保障,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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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網媒誤傳台時代力量為青政站台 
港府:不歡迎台獨人士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974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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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簽證拒批】獨立評論人協會深表遺憾 質疑港府不符《基本法》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5%E3%80%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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