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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1
解籤師傅指行衰運 葉劉質疑違法
https://hk.news.yahoo.com/%E8%A7%A3%E7%B...14852.html

被批麒麟撞完衰3年
葉劉警告居士小心犯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485860719

[ 本帖最後由 845 於 2017-1-31 11:16 編輯 ]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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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區選期間安排免費表演書法班 歐頌賢舞弊罪成候判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2...2_001.html

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落敗的候選人歐頌賢,被指在選舉期間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以誘使選民投票給她,被控以2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她不認罪受審,今午(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2罪名成立。裁判官梁嘉琪指,辯方稱被告舉辦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與其參選無關,惟被告在2次活動中,均有豎立起印有其肖像的易拉架,認為這流露出其意圖。案件現押後5月13日候判,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45歲被告歐頌賢,被控「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及「在選舉中作出賄賂選民的舞弊行為」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10月10日及16日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歌唱表演以誘使對方投票予她;及向另一人提供書法班,作為對方在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被告於案發時,參選中西區區議會大學選區選舉。最終選舉由任嘉兒以3,135票當時,而被告則獲127票落敗。
裁判官裁決時指,辯方爭議涉案活動是否與參選有關,指被告有淡化自己參選人的身份,而被告在廉署錄影會面中,亦稱自己在2019年10月10日仍未正式參選,惟她於10月10日已參選及提交提名表格。裁判官指,被告在廉署錄影會面中,稱只是想為居民做事,但若然被告所講屬實,她毋須與任嘉兒區分你我,被告在2次活動中擺放印有她肖像的易拉架,其用意明顯是為了讓選民分辨她和任。辯方又稱,被告舉辦歌唱表演是為了宣揚「正能量」,但裁判官就指相關的「笑哈哈」圖樣只印在活動傳單,並無印在易拉架上。而且被告在2場活動中邀請的表現者和書法家並非業餘人士,該書法家的揮春甚至可用作售賣,被告競選團隊更在現場曾派發選舉宣傳單張,被告亦不可能不知情。
案件編號:ESCC 149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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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解籤師傅指行衰運 葉劉質疑違法
hk.news.yahoo.com/解籤師傅指行衰運-葉劉質疑違法-221114852.html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在年初二為香港求籤,車公廟外的解籤師傅陳天恩解釋劉業強所求籤文時提到,特首參選人葉劉淑儀被麒麟撞過會「衰足三年」,面相亦不似特首相。葉太昨質疑陳天恩或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陳天恩回應時反斥葉太,解籤並非信口雌黃,葉太要告就告,反駁現在香港是否已無言論自由。法律界人士亦指,是否觸犯選舉舞弊條例,重點是有否犯罪意圖,相信葉太質疑不是那麼容易成立。 葉太昨早應墟市關注組邀請,親身到訪天光墟與檔主交流,期間被問到對解籤師傅說法有何回應時,葉太質疑解籤師父或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稱「如果選舉期間有人發言影響了選舉結果,可能是犯法。」 解籤師傅陳天恩回應葉太時痛斥:「我喺度解籤,關你咩事呀?」他不諱言:「要告就告啦!」 他質疑:「如果解籤都要咁大動作,可以講一句全香港已經無咗言論自由。」反問:「我能夠擾亂特首選舉,咁我咪好巴閉?」陳天恩其後解釋自己並非信口雌黃,據玄學葉太的面部輪廓並非特首面相,例如她「面珠墩倒凹返入去」,而被麒麟撞會「衰足三年」亦是客家典故,「香港好多客家人都會知」。 玄學推測到底有否違反選舉法例?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關選舉舞弊的刑事案件必須同時具備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兩個元素,故要知道「解籤人出發點係為咗咩」,若解籤師傅依書直說,言論乃建基於相學書籍或權威典籍,則屬覆述前人的言論,是有根有據,相信沒有犯罪意圖。而律師黃國桐亦認為,事件關鍵在陳居士有沒有惡意針對個別候選人的意圖,若陳天恩只是受傳媒邀請「照籤文解」,葉太的質疑「唔係咁易成立」。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亦認為,若解籤師傅只是依書直說,不是帶有動機刻意針對某一個候選人,去發布虛假或巨大誤導性的言論,大家毋須介懷或太認真看待,又言「他都是打份工」,不認為會因此跌入法律陷阱。

[ 本帖最後由 May35 於 2022-4-29 06: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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