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行止 2008-03-28
低技術高風險高回報的性工作
一、
最近有數名單幹戶妓女被殺,成為大新聞之際,還引起評論界「名詞之爭」,媒體的主流意見似乎認為應「政治正確」地採用「委婉詞」性工作者取代妓女,以減少對賣淫者的心理「傷害」。長久以來,本地傳媒的「一樓一鳳」,便是「委婉詞」的極致,因為「一樓」只是一個狹小的「單位」,「鳳」(瑞鳥)為「妓」之美稱;循此「思路」,現在稱妓女為性工作者,便不足為奇─當然,男妓亦然,不然便有男女不平等之嫌。昨天林沛理在「文字力量」欄(第五十版)〈妓女的不同稱謂〉和游清源「頭文字Y」(第五十二版)〈鳳姐,就是鳳姐!〉,對此問題有透徹闡析,讀者不宜錯過。
妓女被欺侮(被殺畢竟是少數),舉世皆然,四月號英國《展望》月刊(
www.prospect-magazine.co.uk)有小說評論〈高級賣淫〉(Prada Prostitutes)一文,文前引述一項未註明出處的資料,指出「在九國進行的調查,顯示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妓女曾被強姦;百分之七十至九十五則曾被毆打……。」 顯而易見,性工作是高風險行業。投資準則告訴我們,高風險與高回報並存,性工作者的確如此。
二、
二○○二年二月芝大的《政治經濟學報》(JPE)發表二名分別來自哥倫比亞大學和德國Tubingen大學學者合撰的論文〈賣淫經濟學〉(Lena Edlund and Evelyn Korn:〈A Theory of Prostitution〉),看題目已喜。這二位教授選擇這個題目,看似荒誕不經,其實大有道理,因為賣淫這門世人公認的「最古老行業」,迄今乏人深入研究。經濟學家對市場與勞工的關係的研究可說巨細無遺,在歷史悠久的賣淫業上交白卷,勞工經濟學家難辭其咎。
賣淫,是一種出賣低技術勞力而收入較高的工作。這即是說,娼妓─性工作者的收入與其技術水平不相稱。賣淫者有三項與其他勞工不同的特點。第一是妓女屬高入息階層,其收入不僅比男妓高,平均亦高於白領,其工作的技術要求低卻有高收入,這種不符合經濟原理的反常現象,經濟學家非尋根問柢不可。據作者們搜集的資料,瑞典妓女的日薪(一個工作天的收入)等於該國白領的平均月薪;在立陶宛,「艷名四播」的妓女月入五千美元,約為平均白領月薪的二十倍。這種「收入不均」情況,在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嚴禁賣淫的國家最為嚴重─馬來西亞妓女的收入為非技術工人的六倍、印尼「高級(可能目不識丁)妓女」月入在一千五百至二千五百美元之間,比有大學文憑的中級公務員還高。如果把「逃稅」因素一併考慮,妓女的收入遠較一般受薪階級的稅後收入高!
淫業的第二項特點是男妓的收入較他們的女性同行低,九三年在加拿大蒙特利爾進行的調查顯示,三分之二妓女年入息五萬加元以上,男妓達此數額的只有三分之一強。此一特點,與發達國家賣淫者佔人口比例遠遠低於發展中國家的特點,可一併分析。
第三是,妓女的收入較高與「工作風險」(job hazards)較高有關,但這只是相對的說法,因為工作環境惡劣並有隨時被控「阻街」的「阻街女郎」,收入不及風險較低的「應召女郎」、「導遊」和「一樓一或多鳳」的妓女,在賣淫合法化即娼妓基本上沒有觸犯法律風險的地區,娼妓入息亦較平均收入高,證明此行業和風險與報酬率的關係不穩定。在一般人尤其是電影電視迷心目中,妓女受鴇婆或龜公重重盤剝,到手的錢有限,實際上又不盡然,九十年代初期洛杉磯一項調查顯示只有百分之六妓女需要「分佣」給其「代理人」(請參考一月十一日本欄〈聽課權可拍賣 流鶯收入甚低〉)!這種情況不是四海皆準,總趨勢則錯不了;當然,偷渡或以遊客簽證來港賣淫的國內女性,因為非法身份而被包庇者重重剝削,不過,即使如此,她們的收入肯定仍較平均工資高!
當娼女性極少同時做家庭主婦。換句話說,家庭主婦可以兼做其他工作,唯獨不能「兼營醜業」(對「職業不分貴賤」的人,這當然不是「醜業」),經濟學家因此指出做性工作者的機會成本特別高;在當娼無法同時做家庭主婦的局限下,妓女的「夜度資」若低於平均工資,其供應便會短缺,因為更多女性會選擇當主婦,在必要時兼做非出賣肉體的工作;另一方面,當男性的工資、薪金水平上升時,意味其養妻活兒的能力上升,嫁人等於「有糧票」、衣食無憂,作歸家娘打算的女性便有所增加,加入賣淫業的女性相應萎縮……。當娼妓供不應求時,其價格自然提高。
上面的分析是娼妓何以收入較高的根本理由。不過,亦有經濟學家認為「賣笑收入較豐」,與「加速折舊」(accelerated depreciation)有關;這種現象與職業運動員並無分別,他們都要在「青春仍在期」努力工作賺錢以彌補「人老珠黃」門庭冷落時的「收入不足」。這是妓女一天接客人數在雙位數的底因。
娼妓的存在可解釋何以多妻制(Polygamy)和多夫制(Polyandry)不會並存。在一般人的想像中,男女人數比率平衡的社會,有多妻者必有多夫者,只有這樣,整體社會的婚姻狀態才不會失衡,但事實並不這樣,多妻制及多夫制存在於二個不同的歷史時空,作者們認為有關社群不會因為有男性無法娶妻或有女性無法找到夫家而引起社會不安之象,很大部分原因是淫業存在性事上起調劑作用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