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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腫瘤中心」涉訛稱口服液獲FDA認證 聲稱可治癌或違例
https://www.hk01.com/article/111443

一間位於銅鑼灣的診所、名為「香港特區腫瘤中心」,向病人銷售一種聲稱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證的口服液「富萜樟芝液」(下稱樟芝液),每支索價465元,3個月的療程就要逾12萬元。

然而,美國FDA向《香港01》回覆稱從未向該產品發出認證,上述銷售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廣告(醫藥)條例》,衛生署表明會調查。

樟芝液標明是由「香港中醫科學院有限公司」研發,翻查資料,該公司曾因發布不良醫藥廣告罪成。記者進一步追查,腫瘤中心及科學院均為同一股東持有,而這些涉嫌失實宣傳背後,原來牽涉億元上市大計。

職員推薦樟芝液 每療程12.5萬元

記者早前接獲讀者投訴,指位於銅鑼灣的「香港特區腫瘤中心」,涉嫌不當銷售藥物。該中心設有網站及在本港報章大肆宣傳,又找來曾患癌康復的藝人羅家英代言。

記者遂於8月初佯裝為患癌的朋友,到診所查詢。一名女職員表示,該中心有註冊中醫或西醫駐診,每次診金分別為1,500元及1,000元,中藥主打由「香港中醫科學院」研發的樟芝液,「羅家英一直都服用,是通過樟芝藥物治療癌症。」

查詢過記者患癌朋友的情況後,該職員隨即拿出一些宣傳小冊子介紹,指中藥分為「君、臣、佐、仕」,樟芝液是「君藥」,須配其他草藥一起處方,口服液每盒15支,售價6,975元,「一日3支是最低劑量,嚴重的話每日要4至5支,每個療程為3個月。」換言之,未計醫生診金及其他藥費,單是這款口服液,每個療程至少要12.5萬元。

樟芝液的宣傳小冊子又列明,產品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證,診所職員亦稱產品有FDA認證,並有美國和中國的專利。

記者接觸到部份該診所的病人,有病人表示過去9個月已花費20多萬元,獲該診所的註冊中醫師處方口服液和其他需要煎服的中藥,但她並不知道此口服液是否註冊藥物及有否美國FDA認證。

綜合讀者投訴及記者在診所現場所見,懷疑上述銷售手法可能違反法例及誤導。

指控1:虛假宣傳獲FDA認證 涉違《商品例》

FDA回覆《香港01》查詢,指樟芝液「無獲得FDA認證(This product is not FDA approved)」,更指FDA不會為包括中藥在內的「醫療食品和膳食補充劑」認證。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樟芝液的宣傳品聲稱獲得美國FDA認證,明顯不符事實,涉嫌違犯《商品說明條例》中有關虛假商品說明的規定,或已墮入法網。

腫瘤中心向記者解釋,所謂「FDA認證」字樣,是產品在美國銷售前向FDA「報備」,公司無意圖令消費者認為該產品是FDA註冊藥物,亦已將該宣傳品撤回,並「深感抱歉」。

FDA發言人再回覆,表示「報備」(notify)不能宣稱「認證」,重申樟芝液並無獲「認證」(approve)。FDA網站有指引,任何食品運抵美國銷售前,向FDA「notify(報備)」即可,FDA只會認證藥物,而樟芝液不在其藥物定義範疇。

「富萜樟芝液」以「頑疾」代替「癌症」字眼,但職員稱其可治療癌症,涉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 。(香港01記者攝)

指控2:「頑疾」代「癌症」 涉違《不良廣告(醫藥)條例》

樟芝液的宣傳廣告利用「頑疾」一詞,職員向記者說明,「樟芝液是治療癌症的。頑疾細胞就是癌細胞,只是避免負面情緒。」

根據香港法例,醫藥宣傳廣告受《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監管,條例禁止廣告宣傳任何關於良性或惡性瘤的疾病或病理情況。以「頑疾」代「癌症」的字眼是否就能避開法例監管?衛生署發言人稱,署方在考慮廣告是否涉嫌觸犯該條例時,並不只着重個別字眼,而會考慮該廣告的整體內容,如發現廣告內容涉嫌違反該條例,定會依法處理,衛生署會跟進上述個案是否違例。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上述宣傳手法,加上宣傳品提及化療、電療,又以曾患癌的名人為「成功個案」,「讓人覺得這款產品可以醫治癌症」,有走法律罅之嫌。

腫瘤中心回應指,該中心職員清楚知道何謂藥物,相信其不會簡單說出「具治癌功效的藥物」的說法。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職員稱,其中醫主要處方「富萜樟芝液」,並稱其可治療癌症,涉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香港01記者攝)

指控3:產品並非註冊藥劑製品

中心職員稱樟芝液是藥物,更指其可治療癌症。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用途聲稱及成份組合決定產品是否屬於藥劑製品,換言之,提及治療作用的產品,有機會被定義為藥劑製品。

然而,根據衛生署紀錄,本港的註冊藥劑製品名單中,並沒有名為「富萜樟芝液」的產品。衛生署發言人指,任何人士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即屬違法,每項罪行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如果樟芝液不是藥劑製品,只是保健品,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認為,中醫師向病人處方保健品本身並無抵觸法律,「要清晰講是『保健品』,不是『藥物』」,否則涉及誤導病人,「如果醫生講大話,醫德上不太好。」。

腫瘤中心回應指,「富萜樟芝液」絕不含「西藥」成分,不是本港註冊的藥物,又稱產品「已令不少癌症病人的健康狀況受益」,「不少病人更因效果顯著而滿懷感激」,反問「難道讓病人減輕痛苦,改善病情亦『有損醫德』?」對於誤導樟芝液為藥物的質疑,中心指已訓示職員,盡最大努力幫助消費者辨識何為藥物。

浸大中醫藥學院技術開發部副主任、教學科研部教授禹志領(左)承認與香港中醫科學院有合作研究項目,並認識其股東兼董事趙宗杰(右),但強調研究項目與該公司出售的口服液沒有任何關係。(網上圖片)

腫瘤診所自稱「科學院」 頒授「院士」 涉億元上市大計【吊鹽水美容】護士無註冊 酒店房打針 水療中心涉非法行醫【吊鹽水美容】靜脈注射美容 輸液疑含類固醇 醫生斥不可思議

指控4:涉借浸大研究項目宣傳 浸大:研究與樟芝液無關

樟芝液的宣傳資料指「香港中醫科學院」與浸大合作研究項目,獲香港政府審核和資金支持,並指「專案為研發治療癌症的新型生物藥提供依據」。

負責項目的浸大中醫藥學院技術開發部副主任、教學科研部教授禹志領,向《香港01》確認,與香港中醫科學院有限公司有合作項目,但至今未生產任何與該研究項目直接相關的產品,「樟芝菌絲體與口服液沒有關係。」他不評論口服液涉虛假宣傳獲FDA認證,只稱雙方只在創科署項目上有合作。

有「香港特區腫瘤中心」的病人半年花費20多萬元,購買「富萜樟芝液」和其他中藥。(香港01記者攝)

衛生署、海關:將跟進

衛生署發言人指,今年曾接獲一宗有關香港特區腫瘤中心的投訴,會調查上述情況是否違例。

海關發言人表示,正了解事件,如有需要會作出適當跟進。發言人強調,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如對有關貨品資料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自2015年1月至今年7月底,海關共開立88宗涉及「藥物」及「保健產品」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調查個案,當中19宗成功檢控。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CEO趙宗杰,開設多間名為「科學院」的有限公司,向不同人士頒授「院士」頭銜。(網上圖片)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回覆《香港01》質疑時強調,日後定當倍加謹慎,為廣大市民繼續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根據「香港特區腫瘤中心」的網站,當中不少醫生均為「香港醫學科學院」、「香港中醫科學院」的「院士」,香港中醫科學院,更在2012年因發布不良醫藥廣告被定罪。但原來這些科學院均為有限公司,均為同一股東和董事,背後更牽涉億元的上市計劃,詳情參閱《香港01》另一篇報道。
腫瘤診所自稱「科學院」 頒授「院士」 涉億元上市大計
https://www.hk01.com/article/111453
[Image: -dZoUJd8OXKXMFEa4QCb-VOAfA82Z6cvO0pkhDtK...w1920r16_9]
一間位於銅鑼灣的診所、名為「香港特區腫瘤中心」,向病人銷售一種聲稱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證的口服液「富萜樟芝液」(下稱樟芝液),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診所的不少醫生均為「香港醫學科學院」、「香港中醫科學院」的「院士」。但原來這些科學院均為有限公司,均為同一股東兼董事、報住深圳的內地人趙宗杰,他曾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指診所月入超過400萬元,正融資5,000萬元人民幣,計劃明年上市。
不過《香港01》發現,趙宗杰早於2002年已來港銷售保健品,旗下的公司,亦曾發布不良醫藥廣告被法庭定罪。

7月底,香港海逸君綽酒店舉辦「中國香港臨床腫瘤會議」,由「香港醫學科學院」主辦,「香港特區腫瘤中心」承辦。會議星光熠熠,多位中港學者和醫生發表演講。記者在銅鑼灣的診所「香港特區腫瘤中心」,取得這個會議的指南,顯示與會的講者不少是「香港醫學科學院」或「香港中醫科學院」的「院士」,不過,這些機構其實並非學術機構,而是私人持有的有限公司。

開設多間「科學院」 曾發布不良廣告罪成

根據公司註冊處記錄,「香港特區腫瘤中心」、「香港醫學科學院有限公司」、「香港中醫科學院有限公司」背後的股東兼董事,為報住深圳、持上海身份證的趙宗杰,他亦自稱是腫瘤中心CEO、醫學科學院執行院長。

趙宗傑同時在香港註冊共9間公司,除了上述3間,還有「香港醫藥科學院」、「香港醫學科學出版社」、「香港大藥店」、「李岩中醫學院」、「仁泰國際集團」。多名腫瘤中心的醫生,亦獲得上述多間科學院「院士」的頭銜,與專門負責審核香港醫生專科資格、辦授院士的「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名稱相近。醫學會會長蔡堅指,醫務委員會有嚴格規定,醫生可以聲稱哪些頭銜,這些公司頒授的院士並不在許可範圍內,若醫生以這些頭銜宣傳可能會被醫務委員會起訴。

《香港01》記者調查發現,「香港特區腫瘤中心」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廣告(醫藥)條例》、《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向病人出售由「香港中醫科學院」研發、虛假宣稱獲美國FDA認證的保健口服液,每個療程逾10萬元(見另稿)。

而「香港中醫科學院有限公司」亦曾在2012年,因「發布不良醫療廣告」而被定罪,被判罰款1,500元。

公司正融資5000萬元 欲明年上市

根據內地查冊資料,趙宗杰開設「深圳市港科院生物有限公司」、「深圳市仁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港腫醫療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多間公司。

趙宗杰曾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稱,香港特區腫瘤中心團隊約50人,成立一年每月收入超過400萬元,已開發手機app提供跨境會診,正進行首輪融資,希望籌集5,00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10%股份,計劃明年在本港創業板上市。

香港醫學科學院開發手機app,其關連公司正在融資。(網上圖片)

創辦人2002年已來港開公司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成立一年,但根據查冊資料,趙宗杰早於2002年已來港經營保健產品生意,成立「中科海外實業有限公司」,銷售靈芝孢子保健品。

及後「中科海外實業有限公司」更名為「仁泰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唯一股東和董事為趙宗杰,該公司亦為「香港特區腫瘤中心」、「香港醫學科學院」、「香港中醫科學院」等公司的股東。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職員稱,該診所有註冊中醫和註冊西醫駐場。(香港01記者攝)

拒回應頒授「院士」頭銜

記者就曾因發布不良醫藥廣告被定罪,向「香港特區腫瘤中心」及「香港中醫科學院」查詢。腫瘤中心代表科學院回覆記者,指主要原因是聘請的廣告負責人對相關法律不熟悉所致,經法庭提醒後業已汲取教訓、妥善處理,而案發至今已有一段時間,當事人已經離職,因此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

至於趙宗杰為何以「科學院」為名,成立多間有限公司、授予「院士」頭銜,以及上市計劃,腫瘤中心回覆稱涉及商業戰略考慮,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強調會守法經營。

美容公司女董事假稱使用某品牌美容儀器 違返商品說明條例罪成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A%E6%88%90

消委會指FDA不認證保健品功效 商戶接查詢後改陳述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231.htm

連花清瘟膠囊|衞生署搜查藥店揭同名水貨 港代理提醒買註冊行貨
https://www.hk01.com/article/739095
[Image: iirfasGoUzVYj5HuihvD1C6fOPNQUK575TwV4uU8...w1920r16_9]

刊不良醫藥廣告 《明報》罰款萬元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22.html

施政報告|中醫藥界倡將中醫中藥全面納入政府公營醫療體系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09/28/AP6...52d5b.html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中醫中藥界聯合總會會長李應生、主席陳永光聯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跨黨派議員、中醫藥產、學、研界一行二十餘人,今日(28日)前往醫務衞生局與李夏茵副局長、李力綱副秘書長會面,商討有關業界建議的香港中醫藥發展短、中、長期可行政策,稍後並會把建議呈交特首作為施政報告參考內容。

李應生在會上表示,希望新一屆政府可以增撥資源,擴大中醫藥業發展空間,加強與業界溝通交流,聆聽業界意見。

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說,每年兩會期間,港區人大代表均多次聯署由李應生代表就中醫藥融合發展提出的建議,冀發揮人大代表的力量,推動兩地中醫藥邁向世界。

立法會議員邵家輝、陳家珮、陸翰民則表示本次新冠疫情帶出了中醫藥的重要性,市民對於中醫藥的需求大增,希望政府可以更重視中醫藥,為本港中醫藥的發展制訂更長遠的規劃。

陳永光表示,特區政府應該推動中醫專科發展,以配合行業持續發展需求。他們提交的建議書是集合了中醫中藥界對於整體發展的寶貴意見,代表着業界的心聲。

有關建議包括:把中醫中藥全面納入政府公營醫療體系;擴大現時醫務衞生局中醫藥處職能;落實香港中醫中藥界參與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及項目;制訂短、中、長期中醫藥發展藍圖;爭取香港成為國際中藥材交易中心;普及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制訂中醫專科的發展及加強培訓中藥從業員各項職能;擴大中醫藥發展基金支援項目;開拓公私營合作空間;加強中西醫協作;公營架構內中醫藥從業員待遇需與西醫服務從業員看齊;扶持香港中成藥製造產業;把已註冊中成藥納入醫管局轄下中醫服務機構的用藥系統;全面檢討《中醫藥條例》及《不良廣告(醫藥)條例》;建立恒常機制與內地中醫藥管理部門定時交流防疫抗疫訊息。
女遊客銅鑼灣買藥材被劏11萬變藥粉 涉事店員: 同事放假 我哋唔清楚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5%E6%A5%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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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遊客銅鑼灣買藥被劏11萬 涉事店員: 同事放假 我哋唔清楚

中港通關後,旅客入境數字急升,藥坊疑似天價藥粉騙局再度上演。有內地女遊客在社交平台小紅書投訴,日前攜同兒子來港旅遊期間,在銅鑼灣一家藥坊購買健康補品,被游說買入對身體有好處的藥材,結賬時被要求支付近11萬港元天價,並稱藥材已磨成粉末,女遊客刷卡支付後感受騙,其後再到藥坊要求退款,結果獲退回其中2萬元。她返回寧波後,在網上發文講述被騙經過,獲不少網友同情,亦有不少人表示有同類被劏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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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藥房位於銅鑼灣東角道環球大藥坊。據女事主在小紅書中的控訴,她日前由內地來港旅遊,先帶兒子到迪士尼樂園遊玩,至本月18日晚上在銅鑼灣街頭遊逛,途經上址為兒子購買鈣片後健康補充品,被店員游說購買一款對身體有好處的中藥,只隨眼看一看藥瓶貼上的價格便應允買入,結果對方將有關中藥材磨成粉,要求繳付109,600港元費用時,她才如夢初醒,由於人生路不熟及店員要求下,她稱最終繳付所有費用

她聲稱事後返回酒店後,越想越不對勁,曾返回現場交涉,其後獲退回其中2萬元,現已返回上海寧波,她擔心餘下9萬元無法退回,於是將相關單據、支付記錄上載至網上,求教網友下一步該如何跟進。根據事主上載至社交平台的相片,其中一張環球大藥坊發票單據列明兩種藥材,其中一款每錢980元的藥材共40錢重,另一款每錢880元共80錢重,兩樣合共收取109,600元,但藥材名稱遭事主遮蓋。

其帖文曝光後引來大量熱議,有不少網友稱曾在同一間藥坊中伏,由買濕疹藥膏變成買藥粉,最終要支付4000多元,亦有網友指曾到同一間店買安宮牛黃丸,同樣被游說買藥磨成粉,起初頭幾項藥材只需數元一錢,每服藥材大約20錢,至其中一款藥材竟要1000元一錢時,被事主及時發現叫停,最終才躲過一劫。有女網民稱丈夫在上述藥坊受騙時,她拿着單據在場大吵大鬧,並報警及通報消委會,最終獲店員退回全款,建議任何人到藥坊消費應保留所有單據。

事件經過不斷發酵,她留言聲稱已向本港多個部門投訴及要求跟進事件。本網記者嘗試與女事主聯絡,對方稱事件正在溝通中,暫時不方便透露詳情。

本網記者今日(21日)下午前往涉事藥坊查詢事件,當時店內有多名男職員,他們回應稱涉事店員未有上班並不在店內,不知悉事件詳情,「我哋唔清楚…我前日放假今日先返工」並透露公司正處理事件,「呢啲係上頭處理事件,我哋話唔到事。我哋唔係涉事員工,喺我哋前線員工嚟講冇得回應。」

翻查資料,涉事藥坊今年1月20日凌晨,遭一輛私家車從後撞毀捲閘,觸動店內警鐘大鳴,途人發現報警,警方到場證實車內空無一人,鏡頭記憶卡被拔走,行車證於去年12月屆滿,並與車牌不符,懷疑被人套假牌犯案,警方暫列「刑事毀壞」跟進,未有人被捕。

[Image: KakaoTalk_20230221_170405488_01.jpg]

海關回覆本網查詢表示,早前接獲一宗相關投訴,並已即時作出跟進和聯絡投訴人了解詳情,會繼續作出跟進,如發現違反《條例》的情况,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及留意商品的計價單位,並要求更詳細資料,包括所選商品的總價格,再作交易決定。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誤導性遺漏的罪行。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在處理懷疑涉及違反《條例》的個案時,需要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抵觸《條例》。惟每一宗個案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
涉銷售服務時作誤導性遺漏 紅磡僱傭中介公司50歲女董事被捕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B%E6%8D%95
網紅「鬼王」溝女課程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5.8開審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2_001.html

自稱「鬼王」的網紅在Patreon「開班」教授男性「溝女秘訣」,早前因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使用誤導性遺漏及具威嚇性營業行為,以銷售約會技巧、訓練及諮詢課程服務,令2名客戶向他支付約54萬港元而被捕。這名網紅今早(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2項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開審,預計審訊2天,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庭上表明將會與控方「決一死戰」,但遭裁判官嚴斥「請採取認真態度!」

報稱導師的被告周柏賢(33歲),被控於2022年1月26日及2月15日,分別在香港作為商戶向2名分別姓鄭和姓陳的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即向2人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2人須分別就被告所提供的約會課程繳付費用3.82萬港元及7.6萬港元外,再分別繳付一筆10萬港元及33萬港元的款項,購買飾物及衣服。當中陳更必須交出包含1款由被告認可的歐米茄手錶,否則2人將不容許參與上述約會課程的實戰課,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2人作出交易決定,如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2人是不會作此決定。

被告今早並無律師代表,並表明不會聘請律師,認為沒有需要,自己亦有充足信心,又稱希望案件可盡快審訊。控方表示有6名控方證人,包括2名事主及被告2份警誡供詞。被告稱「已做足功課」,屆時將作供及稱可能會傳召2名辯方證人。他稱因他無任何招認,所以不爭議警誡供詞。控方指現時指控是被告聲稱辦約會課程,事主支付課程費用後,被告又要求他們支付換裝費,否則不能參加實戰課程,但事後卻沒提供服裝,令2人分別損失13.8萬港元及40.6萬港元。裁判官最終決將案件押後至5月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以1萬港元保釋。被告於庭外表示「掂呀」,稱案件開審時將會反駁證明事主的證供不誠實,又指事件只屬惡作劇。他又稱最近有電影「毒舌大狀」,他則是「鬼王大狀」。

案件編號:ESCC 502/2023

尖沙咀藥店兩名男店員被捕 涉誤導手法銷售花旗參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309.htm

海關拘捕兩名藥店男店員,涉嫌使用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銷售花旗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人員喬裝成旅客在尖沙咀一間藥店進行試購行動,一名男店員涉嫌於售賣花旗參期間,以誤導手法令人員相信花旗參是以斤計價,當另一名男店員把有關貨品切片後,他們才表示花旗參是以兩計價,與預期價格相差16倍。海關拘捕兩名分別54歲和58歲的男店員。

案件仍在調查,兩名被捕男子正接受調查。

尖沙咀藥店花旗蔘「斤變兩」劏客 執法部門放蛇拘兩店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2_001.html
[Image: bkn-20230309201540496-0309_00822_001_01p.jpg]
藥店以「斤變兩」手法售賣花旗蔘。

針對近日有藥店涉嫌使用不良營商手法進行銷售,執法部門在今日(9日)採取「放蛇」行動,發現一間位於尖沙咀的藥店,有店員向試購人員推銷購買花旗蔘,期間故意以誤導手法,使試購人員以為花旗蔘的售價為980港元一斤。當試購人員決定購買一斤花旗蔘後,有店員迅速將貨品切片,然後才向試購人員表示該花旗蔘是以「兩」為計價單位,價錢隨之升價16倍,由980港元狂漲至15,680港元一斤。

據了解,該店在本港恢復正常通關前不久開張,銷售時會刻意將整樽花旗參放在桌面,但將價錢牌朝向內側,以免顧客留意到價目是以兩計算。行動中,該部門拘捕2名分別54歲及58歲的男店員,他們涉嫌使用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捕,將會通宵調查。

調查人員指出,該部門深入分析近期收到的同類舉報,發現有不良商戶專門以內地旅客為目標,覷準他們來港「人生路不熟」、對法例並不了解,在銷售期間故意迴避,或以含糊不清的方式表達貨品計價單位,之後亦會要求顧客以電子支付方式付款,務求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取比原價貴數倍甚至過百倍的款項,亦即俗稱「斤變兩」、「斤變錢」手法。同時,人員亦留意到有商戶無徵詢顧客,擅自將貨品切片或磨粉,透過製造「既定事實」,迫使顧客在不情願下付款購買貨物。該部門提醒,顧客如遇上不良營商手法,應該堅拒交易,盡快作出舉報及協助調查。

旅業步向復常 海關:相關投訴增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4_002/

隨着旅遊業復常,料相關舉報會有所上升。海關表示,涉及旅遊服務的舉報,由2021年173宗增至去年的232宗,涉及旅遊會籍、訂購酒店機票等。而旅遊業監管局則於去年9月至本月中旬,接獲25宗有關旅行代理商在收款後未能提供服務或產品的投訴。

《旅遊業條例》自去年9月1日起生效,按照相關條例成立的旅遊業監管局負責執行旅行代理商、導遊和領隊的發牌及監管工作,並管理旅遊業賠償基金。旅監局表示,自去年9月1日至本月14日,接獲25宗有關旅行代理商在收款後未能提供服務或產品的投訴,其中19宗個案涉及違法行為,已按既定程序交執法部門跟進,其餘6宗個案則正在跟進。

違商品例最高可囚5年

海關則表示,由2020年1月至今年2月,經整合涉及旅遊業的舉報後共開立5宗調查個案,其中已就3宗案件檢控一間公司及兩名人士,有關案件仍在審訊中。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佐敦兩藥房職員疑以不良手法向內地旅客銷售藥材 涉違商品例被捕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18792943...B%E6%8D%95

佐敦一間藥房懷疑以「斤變兩、兩變錢」的不良營商手法,向內地旅客銷售藥材,兩名職員被捕,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是今月海關破獲第二宗同類案件。

海關封鎖位於彌敦道的涉事藥房,並在店內蒐證。兩名被捕男店員分別34和35歲,帶走進一步調查。現場亦檢獲藥材、計算機、電子磅、價錢標示等證物。

海關指上周接獲有內地旅客舉報,指有藥房職員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藥材。海關表示,來自短期來港旅客關於商品說明的舉報,會調派快速行動隊迅速處理。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二組高級調查主任何偉森表示:「當時受害人發現價錢牌上標示幾百元的價錢,但看不到計價單位,於是向職員查詢是甚麼,但職員迴避受害人查詢。職員更在受害人同意購買前,將中藥材磨成粉末,磨成粉之後才跟受害人講,這些中藥材的計價單位是錢,總價是一萬多元,是預期售價的十倍。受害人知道售價後,有表示拒絕購買,但因為當時藥材已磨成粉末,他最終被迫以大約五千元購買粉末。」

海關拘捕一名藥店男店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404.htm

海關拘捕一名藥店男店員,涉嫌在銷售中藥材的過程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佐敦一間藥店的店員聲稱一斤中藥材以某價格出售,並以禮品作招徠,其後將有關貨品切片後,才表示中藥材以兩計價,與預期價格有16倍的差異。

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藥店的28歲男店員,他現正接受調查。案件仍在調查。

海關表示,十分關注商戶以不良營商手法誤導旅客購物的情況,設有快速行動隊處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緊急投訴,並會轉介有關個案予調查人員作優先處理。復活節假期和五一黃金周將至,海關會在假期前及期間,繼續加強巡查和執法,嚴厲打擊不良營商。
口罩供應商董事及經理涉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口罩判囚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08.htm
訛稱口罩產地 公司董事涉違商品例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209/

網售口罩貨不對辦 女賣家違商品例罪成 判120小時社服令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0...2_001.html
海關拘網上尿片零售商「Baby-Clan」負責人 涉違商品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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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片套票疑走數 多一女董事被捕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241/

涉收款後沒供貨或退款 網上玩具零售商男東主保釋候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31.htm
海關拘捕一名網上玩具零售商男東主,涉嫌在其網店售賣模型玩具時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多宗舉報,指一間網上玩具零售商在接受客人付款預訂一款知名熊型積木公仔後,未能於指定日期或合理時間內向客人供應有關貨品,亦沒有安排任何退款。接獲舉報共涉及12名客人和27個積木公仔。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拘捕 32歲懷疑涉案男子,他是該網上玩具零售商的男東主。

案件仍在調查,被捕男子正保釋候查。


溝女班逼學員付費 網紅「鬼王」違商說罪成7.6判刑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1...2_001.html

自稱「鬼王」的網紅去年開全方法真人特訓班,收費近萬元美金教男人「溝女」心法技巧。當學員付學費後,「鬼王」卻又涉嫌要求他們另繳大筆費用作「形象改造」,被指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事件牽涉兩名事主,涉款約54萬港元。「鬼王」否認兩項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案件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後,裁判官陳志輝今(15日)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均罪名成立。裁判官認為被告確有提供課堂予事主,事主交付的亦為學費。被告之前的推廣簡介及交易前的商討,從無提及有額外換裝費,屬誤導性遺漏。裁判官先提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7月6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33歲被告周柏賢,自稱「鬼王」,過往曾有兩項案例,包括涉暴力行為,但與本案不類同。控方要求裁判官頒發賠償令,並要求充公從被告檢取的手機及平版電腦等。被告反對並稱部份物品屬於其朋友,手機內有他過千名弟子聯絡資料,要聯絡他們上課,否則不排除會再惹起其他麻煩。他又指自己確曾與事主上課,「又無得計番,賠償即是無端懲罰我。。。要我嘔突」。裁判官表示下次開庭才處理申請。

被告又質疑裁判官裁決,要求裁判官重新審視。但裁判官指現時是處理判刑,是否上訴等問題應由被告自行尋求法律意見。被告則稱「唔會求情,我無誤導」,又稱「我先係受害人,畀海關污名化」,「我過千名入室弟子,都只是得兩粒老鼠屎走出來」。被告於庭外表明會提出上訴,並稱會繼續不聘用律師「輸都是輸自己手上」。

被告被控於2022年1月26日及2月15日,分別在香港作為商戶向2名分別姓鄭和姓陳的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即向2人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2人須分別就被告所提供的約會課程繳付費用3.82萬港元及7.6萬港元外,再分別繳付一筆10萬港元及33萬港元的款項,購買飾物及衣服。當中陳更必須交出包含1款由被告認可的歐米茄手錶,否則2人將不容許參與上述約會課程的實戰課,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2人作出交易決定,如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2人是不會作此決定。

案件編號:ESCC 502/2023

翹英教育突結業 當局及消委會接282宗舉報涉2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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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構以興趣班名義提供類似補習課程均無註冊 議員稱應加強規管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c91d150d...F%E7%AE%A1

補習中心翹英教育倒閉,揭發其中一間分校無註冊,本台發現不少機構,以興趣班名義提供類似補習課程,但都沒有註冊,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要加強規管。

根據教育條例,院校、組織或機構於任何一天向20人或以上,或同時向8人或以上提供教育課程,就需要向教育局註冊,興趣班可以申請豁免。

這間音樂藝術教室,開辦的暑期課程,內容包括預習新學年中英數課程,提供全科暑期功課輔導。這間機構就提供2至12歲的英語課程,包括創意寫作、說話溝通等,每班學生最多12人。但教育局回覆指,兩間都未有註冊。

教育機構註冊時需要提交消防、屋宇、地契等資料,業界指部分行家寧願減少收生都不註冊,可能是因為成本高。

教育中心商會主席任偉豪指出:「衞生資格、裝修和所有的消防設備,這裡都是價值不菲的。一次過拿很大筆錢出來,再做一次這樣的裝修才可以拿到牌照,大家會想不如不收這麼多學生,但是不去拿牌照。」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有機構以興趣班為名,舉辦類似補習的課程,反映機制有漏洞。

教聯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表示:「安全及課程質素保證都可能有影響,當局現在的做法是先豁免,實際上是製造違規個案。我覺得應該要每一間學校,包括興趣班的課程,都需要註冊為學校。」

他認為教育條例監管過於寬鬆,當局也很少主動巡查,政府應該檢討機制。

海關:翹英教育50歲女負責人被捕 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https://www.singtao.ca/6335737/2023-08-0...iant=zh-hk

開辦接近27年的翹英教育(Brilliant Education)全線結業,校方日前宣布「已完成歷史任務」,旗下5間補習中心即時關閉,事件導致超過500個家長及學生受影響,有人更報稱損失近4萬元學費。海關就事件拘捕一名50歲的連鎖教育中心負責人兼公司董事,她涉嫌於預售課程時作出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稍後交代案情。

補習社翹英教育全線結業 50歲女負責人涉違商品例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80...2_001.html
澳航涉出售已取消航班機票 消委會入稟提控要求罰款2.5億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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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點名銅鑼灣4藥店不良營商手法 促業界嚴懲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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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點名嚴正譴責銅鑼灣4間藥店的不良營商手法,主要涉及俗稱「斤變両」、「両變錢」,實際金額較原先顧客理解的貴10倍至16倍不等。消委會又發現,部分藥房改名繼續經營。

消委會督促業界採取行動,嚴懲奸商,保障消費者權益,又期望透過今次點名行動,向害群之馬發放訊息,認為可起到警示作用。

消委會點名譴責四藥店以「斤變両」等不良銷售手法誤導顧客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f9a6c27c...7%E5%AE%A2

消委會點名譴責四間藥店以「斤變両」等不良銷售手法誤導顧客。

四間藥店都位於銅鑼灣,兩間都在駱克道,分別是521生活百貨,以及斜對面的藥城。同一舖位前身的藥店,2015年時同樣被點名譴責不良經營手法,翻查後涉及同一股東。

一名藥城店員表示:「不知道,我剛來工作不是很久。」

另外被點名的,還有附近東角道的安康大藥坊,同一個舖位前身的環球大藥坊亦被點名。

對於消委會點名有不良營銷手法,一名安康大藥坊店員說:「不知道,我第一日上班。」

被問到入職時有否要求推薦藥材,他回應:「沒有,(顧客)要甚麼賣甚麼。」

安康大藥坊到中午拉閘,暫停營業。

消委會2021年起合共接獲96宗針對這四間藥店的投訴,超過一半在今年恢復通關後收到,有49宗,涉款逾58萬元。

超過八成投訴涉及不良銷售手法,藥店將中藥材或蔘茸海味的價錢標示得非常顯眼,但以非常小及不顯眼顏色的字體標示重量單位。即使顧客詢問,店員只會轉移話題等迴避。到顧客顯示有購買意欲時,店員迅速將藥材等搗碎、切片,強迫顧客完成交易。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他們(店員)會介紹數樣藥材,有些真的明碼實價,但有一樣很貴,消費者不慎以為你全說是『両』、變了『錢』,他不知道。」

消委會指他們介入後,藥店願意退還部分或全部款項,但之後仍收到新投訴。

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副主席彭楚夫稱:「除了我們大力譴責相關商戶用不良銷售技倆外,消費者教育都好重要。」

消委會透露,另外有14宗個案事主自行向海關舉報。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若購買貨品後發現或懷疑受騙,記得要保留所有單據和貨品,以便日後作證。

有議員指單靠點名譴責藥房涉不良銷售欠阻嚇性 大律師稱指證股東有難度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f9a7367c...3%E5%BA%A6

消委會點名譴責四間藥房以「斤變両」等不良銷售手法誤導顧客。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不能單靠消委會點名譴責。有大律師指,就算執法部門採取行動,指證股東有難度。

有市民稱疫情期間,曾光顧安康大藥坊前身的環球大藥坊,本打算只是買口罩,結果店員向她推銷蟲草產品。

曾小姐指:「店員初初與我說,指只是二、三百元,之後我坐下去,他幫我磨粉,我沒有留意是多少錢,接下來計下計下,兩萬多元。我很無奈指不要,他很像很惡,恐嚇我般,令我一定要,最終我很無奈,要(付)二千元才可出門。」

被點名的藥房,全部位處銅鑼灣遊客區,有市民擔心破壞香港形象。

蕭小姐指:「我覺得會影響香港的聲譽,通常騙都是騙旅客。」

另一間被譴責的藥房「藥城」,前身是「宗宏堂大藥坊」,8年前同樣曾被消委會點名譴責,而「宗宏堂」又是現時「藥城」的股東之一。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單以點名譴責阻嚇性不足。

民建聯香港島東議員梁熙指:「到底這些騙人的藥房,背後的股東、董事,究竟是甚麼人,然後針對性,對這些股東、董事所開的藥店,來去做放蛇工作,如果有詐騙、欺騙手段銷售,便要去執法。」

不過,以往涉及不良營銷手法被捕的,通常都是店員,有大律師稱要指證股東有一定難度。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有時不是真的董事,或股東親自行事,有時會找夥計即俗稱『替死鬼』,做不良營銷手法,到頭來如果海關執法,只會拘捕普通人,很容易令董事『過骨』。」

他認為執法人員可能要再調查深入一些,找到有無老闆教唆員工的罪證,將他們繩之於法。

藥店劏客禁不絕 換塊招牌又吸血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4_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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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收投訴當無到 消委會點名斥4舖

藥店劏客禁之不絕,消費者委員會點名譴責銅鑼灣4間藥店,涉以俗稱「斤變両」、「両變錢」的不良營商手法銷售中藥材及參茸海味,該等藥店屢收投訴當無到,換塊招牌又重新吸血。有關店舖所接獲的投訴數字,在通關復常後明顯增加,今年首8個月已錄49宗,最終實收金額較顧客原先理解貴16倍,最高損失金額更高達近11萬元。消委會批評他們以卑劣銷售行徑瞞騙顧客,大大影響旅客到港體驗,亦對本地零售和旅遊業造成打擊,嚴重損害本港聲譽。

首8個月錄49宗投訴 涉款58萬

涉事4間藥店均位於銅鑼灣駱克道及東角道一帶,分別是「藥城」、「521生活百貨」、「環球大藥坊」,以及「安康大藥坊」。消委會在2021年至2023年8月間,共接獲96宗關於以上4間藥店在售賣中藥材及乾貨海味的投訴,而單計今年首8個月更已接獲49宗,超越去年全年的26宗,當中39宗為旅客投訴,分別來自澳門、新加坡及內地,餘下10宗為本地人,涉及總金額逾58萬元,即平均每宗個案金額約1.2萬元。

顯眼標示價格 細字寫重量單位

消委會指出,大部分投訴涉及俗稱「斤變両」、「両變錢」的不良營商手法,譬如藥店會將中藥材及參茸海味價格標示於顯眼位置,但在售價下方則以非常細小或不顯眼顏色的字體標示重量單位,令消費者難以察覺。

顧客查詢時,店員不會提及計價重量單位,即使顧客刻意問及,店員亦只顧左右含糊說出「香港是1斤16両」,甚或蓄意迴避回答。店員更會在顧客有意欲購買時,迅速將藥材及海味搗碎或切片,強迫他們交易,最終實收金額較顧客原先理解的貴10倍,甚至16倍。

約見4舖負責人 兩店否認劏客

消委會營商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副主席彭楚夫說,在決定點名譴責前,曾約見該4間藥店負責人,其中有一名自稱是「藥城」、「521生活百貨」的會計代表,否認不良營銷行為,但答應會向管理層反映;而「環球大藥坊」則拒絕會面,但答應會改善及妥善處理有關投訴。

儘管介入調停後,藥店願意退還部分或全部款項,或承諾改善營商手法,但至今仍不斷接獲客人投訴相關藥店。

而由去年1月至今年8月,海關經整合舉報後共開立13宗涉及「參茸海味及中西藥業」的調查個案,其中8宗個案已完成調查,並已檢控6名人士及一間公司。

海關表示十分關注商戶以不良營商手法誤導旅客購物的情況,一直設有快速行動隊處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緊急投訴,並會即時轉介個案予調查人員優先處理。如發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定必果斷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海關到多個旅遊熱點巡查 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921.htm

為迎接「十一黃金周」,海關派員到尖沙咀、旺角及銅鑼灣多個旅遊熱點高調巡查,向商戶進行合規推廣,並提醒商戶於營商過程中,必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

海關出動宣傳車,向旅客講解消費權益及派發宣傳單張,又派發「購物清單」,方便消費者主動向商戶了解中藥材及蔘茸海味計價詳情。如懷疑遇到不良營商行為,應堅決表明拒絕交易及向海關舉報。所有來自短期留港旅客所提出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舉報,海關會調派「快速行動隊」盡快處理及跟進。

[ 本帖最後由 大雪茄 於 2023-9-21 17:31 編輯 ]
政府近億元購3200萬口罩受騙 供應商今被判罰36萬元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11...2_001.html

[Image: bkn-20240116121713961-0116_00822_001_01p...0116121713]

供應商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供應了約1,250萬個口罩,應用了虛假商品說明。

政府物流服務署於2020年3月用接近1億港元,向一間本港供應商訂購3,200萬個聲稱於日本生產的口罩,其後揭發當中的1,250萬個口罩非來自日本而是內地。涉案供應商、公司董事及銷售代表其後被控36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3名被告最初否認控罪,惟審訊期間,供應商決定認罪,其餘兩名被告則獲撤控。區院法官李俊文今(16日)就供應商罰款36萬港元,並須於6周內繳交。李官指本案嚴重性在於影響公眾利益,而且涉及的口罩數量及涉案金額巨大,須在判刑反映。

被告分別為柏迪環球有限公司、劉溱洺(又名劉君明、40歲)及張嘉傑(36歲)。劉是柏迪環球董事,張則是銷售代表,審訊期間劉及張獲撤控,柏廸環球則承認18項控罪。控罪指,3名被告於2020年7月9日至8月18日期間,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進行中,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供應了約1,250萬個口罩,應用了虛假商品說明,即日本生產(Inspire Japan株式會社)Yokoi Sada Co. Ltd & Mizu Variety Co. Ltd,涉款約4,721.6萬港元。

辯方求情指,案件沿於日本方面未能依期送達口罩予被告,被告認為政府着重的是口罩規格及品質而非產地,故自行尋找內地生產商代替,品質及規格均與日本的相若,成本亦不較原本為低。辯方又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仍面對政府就事件向其作民事訴訟,索償9,774.8萬港元。不過法官認為被告確須承擔合約責任,而且口罩產地確有其重要性,否則不會在合約列明。至於替代的口罩品質一樣,法官認為並非減刑因素。經考慮後法官最終決定18項控罪共判罰款36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89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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