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Full Version: 商品說明條例 Trade Descriptions Ord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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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再拘找換店董事 涉最少六宗匯款詐騙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06.html

在深水埗及長沙灣擁有多間找換店的男董事,涉嫌過去數月內先後以各種理由,包括匯款被行家騙走、內地戶口被凍結等而未能辦妥委託,疑詐騙多名匯款的苦主;他上月被海關拘捕,昨日返回海關報到時再次被捕,海關指他涉及另一宗同類案件,涉嫌在匯款時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據悉,他最少涉及六宗案件,每宗匯款的金額介乎八千元至三十萬元不等,估計總金額多達百萬元。

指事主內地戶口被凍結 拒退款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找換店分別位於深水埗及長沙灣的兩間分店,涉嫌向顧客作出虛假聲稱,指會將款項匯到顧客指定的銀行帳戶,但其後未有提供相關服務。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拘捕一名四十七歲的找換店男董事,現正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據悉,被捕的男董事在過去數月最少涉及六宗案件,其中一個個案的事主彭小姐,於去年十月委託該找換店匯款三十萬元予內地的家姐,讓對方作首期購置物業,怎料,找換店聲稱其內地戶口被凍結,女苦主多次要求退款不果,遂向海關報案。

料有更多受害人 牌照暫遭吊銷

另一宗案件發生於今年三月,經營菜檔的劉氏夫婦,在涉事找換店匯款廿一萬元予內地的批發商及自己的內地戶口,找換店聲稱被行家騙走匯款,未能辦妥委託,夫婦其後向海關舉報,海關展開調查後,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向該找換店發出書面通知,暫時吊銷其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並以涉嫌違反法例,拘捕該男董事。

最新一宗案件發生於海關向該找換店發出書面通知當日,即三月廿一日,事主林先生匯款四萬元到內地,但同樣未能辦妥,找換店其後表示會退還匯款,但林至前日仍未有收到退款,遂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求助,何將案轉介海關跟進。何啟明說,涉事找換店疑以相同手法連環詐騙,相信受害者不只六人,何本人已接獲五宗,包括彭小姐及劉氏夫婦個案,他呼籲事主向海關舉報。

提醒消費者光顧信譽良好商戶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法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政黨5年接61宗港人匯款求助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07.html

不少港人會經找換店匯款到內地,並因此麻煩多多。工聯會昨透露,過去五年共收到六十一宗港人求助個案,大部分都因為經本港找換店匯款到內地,致戶口遭凍結或款項被扣查,有個案一度被扣查逾年,亦有個案涉及的金額近百萬元人民幣,事件令求助人十分徬徨。工聯會促請港府修例,規定找換店不能提供匯款到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地區的服務,避免更多市民蒙受損失。

兩地法例未接軌 易誤墮法網

現時港人匯款到內地需遵守部分規定,如經銀行匯款,匯款上限每次八萬元、兩地戶口持有人必須相同,部分匯款更需等待審批。不少港人感麻煩,轉往限制較少的找換店匯款。然而,有關操作涉違反內地的《外匯管制條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本港執業律師劉嘉華昨解釋,香港法例容許本港找換店提供匯款服務,但內地法律卻列明,只接受合資格金融機構或指定銀行作匯款業務,由於兩地法例不接軌,相關人士便容易墮入法網。

港商無辜捲洗錢案 飽受煎熬

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副總主任兼廣州中心主任邵建波指出,二○一三至一八年間,該會收到六十一宗求助個案。其中有在內地惠州設廠的港人,曾透過一間找換店匯款二十多萬元人民幣,用以支付工資及廠租,但他幫襯的找換店卻被內地公安指涉嫌洗黑錢,糾紛連累該名港人要應急的金額被扣查,其後事件更涉及法院層面,花近一年時間,該名港商才洗脫嫌疑,款項獲發還,但還要因此支付約四萬元人民幣作罰款。

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強調,本港找換店隨處可見,但市民大都不清楚找換店匯款運作,及匯款到內地有機會觸犯法例,促請港府修例,何建議當局禁止找換店提供匯款到有外匯管制國家的服務,另應該與內地配合,簡化兩地銀行匯款的制度,如調高匯款金額上限等。
找換店負責人疑收取客戶金錢後未按要求匯款被補
http://news.tvb.com/local/5cb9d48ce603838751e2792d/

警方拘捕一名找換店負責人,懷疑他收取客戶金錢後,未按要求匯款到內地。 警方昨天收到四名市民報案,指早前透過旺角山東街一間找換店匯款到內地,但一直收不到款項,找換店曾向事主退回部分錢,警方調查後,以盜竊罪拘捕找換店55歲女負責人。 海關指,已接獲相關舉報,會調查商戶有否作虛假陳述,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根據內地法例,港人匯款到內地,需要經合資格的銀行辦理,否則可被凍結戶口和沒收款項。
找換店涉違《商品說明》 海關拘女東主
http://hd.stheadline.com/news/daily/hk/762551/

海關昨日公佈,拘捕一名五十五歲找換店女東主,她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匯款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旺角的找換店涉嫌向顧客作虛假聲稱。

  據悉,該店聲稱會按顧客指示將款項匯到指定銀行帳戶,其後未有提供相關服務。海關亦發現該找換店涉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條例》規定,以及未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減低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風險。案件仍在調查中,被補女店東保釋候查。

  內地對資金進出有嚴格規定,每天最多匯款八萬元人民幣往內地,每年限額為五萬美元,超過此數須申請「購匯額度」,同時要在中港兩地開立帳戶,手續繁複,因此不少港人選擇光顧免手續費、匯率優惠、當天到帳的本港找換店,以「對敲」方式匯款,即是找換店收取款項後,由內地合作夥伴轉帳人民幣款項予客戶的帳戶,惟不時出問題。

  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副總主任邵建波指出,該會一三至一八年收到六十一宗涉及人民幣匯款的求助個案,主要是公安以調查非法跨境轉帳為由,將協助匯款的地下錢莊帳戶凍結,今年亦陸續有求助個案。
涉收錢後拒絕提供產品 長者保健店兩職員被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8/59768801

大埔翠和里5號一間售賣長者保健食品的商舖,兩名男女店員收取客人5、6千元款項後,拒絕提供相關產品,亦未有安排退款,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的不當地接受付款,今日被海關人員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的兩名銷售店員,包括一名33歲男子及一名34歲女子,事後獲准保釋候查。據悉,該店開業半年,主要銷售對象為長者,售賣保健食品例如甲殼素,聲稱可降膽固醇及減少脂肪吸收。商舖又會舉行不同講座及推銷會,讓長者可即場購買產品。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巿民光顧該店購買5、6千元保健食品,兩名店員收款後,拒絕供應有關產品,亦未有安排退款。該名巿民過去曾光顧該店,花費不少。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在店內拘捕男女銷售員。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而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商譽良好的商戶。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首破虛假認證古錢幣 海關拘拍賣行男董事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35.html

[ 本帖最後由 12AX7.ECC83 於 2019-7-9 15:48 編輯 ]
上半年385宗健身服務不良營商舉報 飆45%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72...2_001.html

健身中心4職員涉屈買課程表證成 每單收佣2%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7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12AU7.ECC82 於 2019-7-25 18:14 編輯 ]
威嚇兩生購服務 健身業界首宗判囚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4%e5%9b%9a
旺角健身中心Go Goal Studios的4名員工,去年分別游說兩名大專生到健身中心,取去其身分證及提款卡後稱「撳錯掣」,着事主「攞晒啲現金出嚟」;後隨兩名事主到櫃員機取錢,其間威逼事主分別購入3000元及1.8萬元健身服務。4人被控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罪罪成,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其中兩人分別被判90小時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二人被判監3星期,為首宗涉及健身行業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監禁的案件。

本年4月又犯 兩銷售員囚3月
4名被告依次為黃展澤(21歲)、區存信(25歲)、譚嘉希(21歲)和張梓健(22歲),案發時除區存信為健身教練,其餘3人均為銷售員;4人早前被裁定罪成後,裁判官為他們索取相關的報告。另外控方透露,黃和譚涉於本年4月干犯同類案件被關押。

辯方庭上透露,報告不建議黃展澤和譚嘉希接受社會服務令,因黃的驗血結果顯示曾吸食大麻,譚則曾有與毒品有關的刑事紀錄,不過辯方表示,黃不是慣用毒品使用者,譚現無依賴毒品,希望判處短期監禁。

另外,報告建議區存信和張梓健接受社會服務令,辯方稱區案發時與黃、譚一同犯案,社服令時數不應被判太高,但裁判官表示「3個人比一個人嚴重」。張梓健現已轉職司機,辯方認為被告無法再犯同類案件。

另兩人判社服令
裁判官判黃和譚監禁3星期,區接受90小時社會服務令,3人各向事主賠償1000元。張被判120小時服務令,另向第二名事主賠償1.8萬元。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葉冬菁說,此案為首宗健身中心涉及不良營商手法而被判監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有關投訴上升逾兩成,大部分為樓上小型健身室。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而消費者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觀塘餐廳負責人涉賣眾志違規口罩被捕 黃之鋒:難理解拘捕原因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F%E5%9B%A0

海關昨日派員到觀塘一間出售前香港眾志提供涉嫌違規標榜「NOT MADE IN CHINA」口罩的餐廳執法,並拘捕該餐廳1名31歲女負責人,涉嫌違反《商品説明條例》。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回應事件時表示,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在5月初收到海關查詢時,已通知所有分銷點停止發售相關口罩。他又指,當時海關人員向被捕人士表明,相關拘捕行動只會延伸到提供及生產口罩的一方。在口罩停售4個月後,實在難以理解為何海關會突發上門進行拘捕,尤其是被捕人士作為一名餐廳侍應,根本與口罩供應完全無關。他續指,海關在多個月來,一直聲稱產品「Not Made in China」不符事實,惟從未提供相關證據或調查結果,並指「相信海關進行是次拘捕和搜查唯一原因,就是收到政權命令執行政治任務。」

被海關上門調查的餐廳是位於觀塘的「The Artlab by Favilla」。海關昨日表示,有網上商戶透過餐廳食肆供應一款附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標示的外科口罩,懷疑附有虛假產地及效能聲稱。海關今年5月已先後拘捕24歲的前香港眾志常委梁延豐及前副主席鄭家朗,案件仍在調查中。而涉事餐廳晚上8時許則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同事已平安回家,多謝關心」。


海關拘捕美容公司2名職員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915.htm

[ 本帖最後由 我愛大波波 於 2020-9-15 15:09 編輯 ]
海關拘1名藥房董事 檢獲3樽含有毒甲醇成分消毒酒精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012.htm

海關搜查長沙灣一間藥房,檢獲3樽含有毒甲醇成分的消毒酒精,化驗顯示,消毒酒精含有高達90%的甲醇,乙醇含量則只有少於2.7%,遠低於標示聲稱含有95%乙醇,與產品說明不符,藥房一名48歲男董事被捕。

根據海關提供的圖片,該款含毒甲醇的酒精,由廣東佛山市「壹純有限公司」生產,標示說明為簡體字,聲稱可用於皮膚表面消毒殺菌。

海關說,根據化驗結果,涉案消毒酒精的乙醇含量與產品說明不符,而且含有毒甲醇成分,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

海關早前在這間藥房試購這款以透明膠樽銷售的消毒酒精,零售價每樽90元。海關呼籲市民馬上停用該款消毒酒精,商戶如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兩名健身中心董事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監3周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112.htm

兩名健身中心董事兼營業員,因串謀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3星期,並需向案中受害人賠償共28500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旺角一間健身中心,有職員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健身服務。經調查後,發現職員以進行問卷調查為由,誘使受害人簽署購買私人健身教練的合約。

涉案的兩名健身中心董事兼營業員其後向受害人施壓,迫使她提供銀行戶口資料,即時以現金及戶口轉賬形式繳付有關合約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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