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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Version: 中國大陸 反間諜法 Counterespionage Law, spy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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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反間諜法 Counterespionage Law, spy laws

方便抓人! 中國通過反間諜法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826648

不斷指控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佔中運動的中國,一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中國第一部「反間諜法」,明確界定「為間諜組織招募人員」等六類行為是間諜行為,這也是中國首度對間諜行為給予明確法律定義!

中國「反間諜法」明定的間諜行為,係指足以「危及中國國家安全」的境內外機構、個人或間諜組織之直接、間接或相互勾結行徑。依據該法,無論國內外團體或個人,凡試圖獲取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與情報,以及設法使公務人員叛變或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者,皆屬「間諜」,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明定「間諜行為」禁持有相關器材

中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一日上午於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此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為中國首次明確以法律定義「間諜行為」。

中國二十一年來用以管轄間諜行為、法律名稱遭批「名不符實」的「國家安全法」也隨之宣告廢止。儘管新出爐的反間諜法名稱與內容皆看似較為具體,但未來實務差異仍然不明。

如該法以「國家安全」為由,明文禁止非法擁有國家機密,但未給予「秘密」明確定義;持有或使用「專用間諜器材」亦在該法管制之列,但器材裝置是否違規,「由國務院國家安全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認」。

中國對「國家安全」及「國家機密」的定義一向廣泛模糊,上至企業資料、下至中國國家領導人的生日,都可被中國認定為「國家安全與利益」,並貼上「國家機密」標籤;中國常為離鄉背井、在中國境內打拚的外國人士戴上「間諜」帽子,「違法」者最重可判終身監禁或死刑。

以近期香港的「佔領中環」行動為例,中共機關報《人民日報》竟稱該公民運動挑戰「國家安全」,香港特首梁振英亦指「外部勢力」介入該活動,企圖製造外國政府干預他國內政的形象。《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也曾在上月二十七日指控台灣情治人員吸收及策反中國學生,稱我方要求其返回中國後報考黨政機關,以擔任間諜提供情報予我國。


駁反間諜法阻外資 國安部:明確邊界
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8%AD%E...A%E7%95%8C
反間諜法嚇跑外資 中國國安部否認並稱遭打壓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312060039.aspx
《反間諜法》下外資紛撤離中國 專家:失業升經濟崩技術大倒退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eu-ma...11715.html

中共新版《反間諜法》正式生效,將惡化中國生活與經商環境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0611/7346058

不去中國 也該認識的《反間諜法》
https://udn.com/news/story/6846/7347971

中共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已於7月1日正式施行,新版《反間諜法》將原本的44條擴增為71條,對「間諜行為」的定義籠統,認定不但範圍擴大,且效力溯及既往,過去如發表過中共認為的「敏感言論」,一旦入境中國,都可能「被間諜」。

前往中國旅遊,一般民眾拍照、攝影、使用GPS地圖等行為,或在網路上搜尋當地官方或企業資訊,與當地人聊天、訪談,參加宗教活動等,都可能被以「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為由,認定為觸犯《反間諜法》,在未經正當程序下即可能遭到中共逮捕或拘留。

對於該法的實施,美國國務院在6月30日將中國列為橙色三級警戒區域,並發布最新旅遊警示:當地法律有任意執行以及有被錯誤拘留風險。韓國政府也做出提醒:在網路上搜索照片或地圖,或搜尋儲存批評中國的文章,都有可能觸犯《反間諜法》,赴中國旅行須格外小心。

為了讓台灣民眾了解新版《反間諜法》,由學者沈伯洋與何澄輝共同創辦的黑熊學院,於6月29日下午7時,舉辦一場「不去中國也該認識的反間諜法」講座,由黑熊學院執行長何澄輝,以及曾遭中共拘禁、現為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人李明哲主講。

一、何澄輝主講內容摘要:

何澄輝闡明中共對台慣用三戰策略,亦即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

● 中共對台「三戰策略」

1.法律戰
法律戰,目的要創造未來對台灣進行干涉行動的「法律基礎」,使中共自身看似師出有名。其源頭可以追溯到2005年的《反分裂國家法》,亦即將台灣視為分裂主義分子,列為武統對象。

2.輿論戰
輿論戰主要針對普羅大眾,目的在改變一般大眾的認知,破壞人民對台灣政府的信任。行使的時間,處於開戰前的平時狀態,隨時帶風向,製造輿論。

3.心理戰
心理戰針對特定工作者,目的為策反、招安、勸降。行使的位置放在戰時,特定工作者包括軍人或政府決策者,迫使其不抵抗、不作為、甚至投降。

● 《反間諜法》擴及所有個人、組織、企業

中共為了建構三戰策略施行的環境,2017年通過、2018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其中第七條中廣泛規定:在中國境內,涵蓋外國公司的任何人、企業、組織,均有協助情報工作之義務,也有替其保密及保守相關祕密的責任,甚至包括中共認定的境外中國人,諸如外國僑社和台灣人。

何澄輝舉例,美國偵破的獵狐行動中,中共公安或者情報人員,利用觀光旅遊簽證的身分,到國外執行域外執法行動,透過要挾的方式,要求僑社成員協助進行域外執法行動,比如幫忙開車、傳達訊息,甚至代行威脅動作。獵狐行動後來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偵破,起訴了非常多人,此行動嚴重侵犯各國的主權與人權。

中共甚至在世界各地設立海外警察局,海外警察局藏身在中國的外交單位、甚至僑社內,以服務僑民為藉口,實際上的目的是監控海外中國人。中共將這些行動包裝為偵辦跨境犯罪,看似進行警政協力,卻是執行人權迫害或主權侵害,背後的法律基礎一樣是所謂《國家情報法》。

何澄輝指出,《反間諜法》成為中共對外擴張的主要法律工具,不但具有長臂管轄權,甚至有域外效力,且擴充到中國境內所有個人、組織、公私營企業,均須被要求服從且協力交出任何敏感資料,包括民眾使用抖音、微信、微博等通訊軟體,中共可以要求交出相關個資,甚至進行前期監管,也就是先進行審查制度,或者建立資料庫索引制度,進行篩選、排查。

● 動輒得咎,引發寒蟬效應、自我審查

中共的《反間諜法》不僅侵犯言論與人身自由,還破壞國際商業監管機制,為中國添增不公平競爭優勢。

在正常的商業環境下,不論中國公司到海外上市、或外國公司至中國合資,都需要受到第三方審計監察的認可。

命令頒發後,中共要求所有中國的國營企業,必須解除與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的稽核審計的合約。按照規定,國外企業要到中國投資,或者將貨品銷售到中國,必須要成立合資公司,或者尋找中國的代理人、代理公司。找尋合作夥伴,會先做商業合夥公司誠信稽核,是一個很正常的行為,然而近期一家國外綜合商業稽核公司在中國分公司的中國雇員卻因此被逮捕。

這種漫無標準的狀況,使得整個中國商業交易的邏輯處於不安定的狀況,個人或公司的經濟利益、人身自由安全等,都會受到威脅,範圍無遠弗屆。

因言獲罪在中國已經非常嚴重,法治執行標準漫無邊際,必然會產生寒蟬效應。為了自保大家就會開始進行自我審查,何澄輝認為,《反間諜法》這一工具,未來會進一步變成收懾、收束中國國內輿論的工具,也會成為一個打擊中共不喜歡的對象,包括異議人士、乃至敵國的工具。

● 台灣應開展足以抗衡的法治建設工作

在中國的權力運作邏輯及法治邏輯中,法律的規範只不過是漂亮的藉口和理由,真正問題的出現是執行。

面對這樣的挑戰,何澄輝表示,保衛民主是當前民主社會的重要課題,必須回到以基本權的維護。這是為什麼過去許多學者一直在倡議建立包括《代理人法》,公開揭露境外勢力代理人的制度,並使民眾、公民獲得適當正確的資訊。

二、李明哲主講內容摘要:

身為長期的「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目前為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人。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的他,在2017年前往中國訪友時,被中共拘捕,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關押在湖南省赤山監獄。此次講座,他以親身經歷闡述中共《反間諜法》施行後對台灣人可能造成的影響。他認為,抵抗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要認識敵人,而且,「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

李明哲提到,面對《反間諜法》,大家可能會覺得:我小心一點,不要觸碰中國的紅線就好了。然而什麼叫中國的紅線?應該怎麼面對寒蟬效應?

● 無所不在的中國紅線

中國的紅線無所不在,早在《反間諜法》正式實施之前,不只台灣人,也有很多日本人、美國人被抓。有一位受僱於中國公司的日本雇員,去山東、海南探勘溫泉,被中國以間諜罪判刑。根據中共當局的解釋,「溫泉是國家機密」。

「中日青年交流協會」前理事長鈴木英司,其認識的中共官員因為政治原因被鬥倒了,理由就是和外國人接觸,鈴木英司成為他被鬥倒的理由,以間諜罪判刑六年。另有一個日本人也被判間諜罪,只是因為他在地攤買一些古書,回家後警察上門逮捕他,告訴他地攤上的是公務單位流出來的公文。

台灣接二連三有人被抓,包括社運人士、台灣民族黨創辦人楊智淵,以及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楊智淵從來沒有攻擊過中國政府,只是在台灣參加一些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團體的活動,他做的事情大部分的台灣人都做過。富察雖是中國人,但他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回去中國是要放棄中國國籍,中共為什麼抓他?重點是恐嚇台灣出版業者。

中共法律訂定是一回事,重點是他有對法律的任意解釋權,讓人無所適從。李明哲認為,去探討紅線這回事根本沒有答案,除非你什麼事都不做,不然不可能不碰紅線。

「一個自由民主台灣的存在,本身就是挑釁中國。」李明哲強調,因為中國政府不允許有任何不能控制的力量。

他認為,不要以為《反間諜法》7月1日才開始實施,其實早就實施。中共的習慣是默默執行很久,接著把它法律化,對內打壓中國的人權,對外則蔑視所有的國際規則。

● 如何對抗中國政府這種行為?

李明哲從個人的經驗,談如何對抗中國政府。

李明哲在中國坐牢5年,過程中妻子李淨瑜從來沒有默不作聲,不但在台灣控訴中國政府,還到各個國家,希望外國政府救援李明哲。國際救援迫使中共相當程度上必須「依法行政」,擺脫毫無人性的「指定地點限制住居」,以及讓李明哲得以「公開審判」,避免被汙名化。

「指定地點限制住居」被廣泛用來對付政治犯跟外國人,把人關在旅館或是自己家裡,派人24小時看守軟禁,讓一個人終日不見天日,甚至不讓他知道任何時間。

儘管「指定地點限制住居」最高不能超過兩個月,但一些政治犯卻被關半年、一年,甚至數年。而且由於不是正式逮捕,因此可以不受規範,不能會見家人,不行聘請律師。當時李明哲被關在一個房子裡面,只有一扇窗戶,且對外的窗被布幕圍着,基本上不知道白天夜晚。李明哲遭到兩個人24小時看守,被禁止跟他講話,而且被嚴格禁止告訴他時間。當一個人對時間喪失掌握能力很容易崩潰。那段時間他常沒有辦法睡覺,一睡就作夢,夢到在吃大餐,夢裡有一個聲音說,李明哲你在坐牢,你不要再作夢了,他常常被嚇醒。

他表示自己幾乎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因為十幾天沒有人來講一句話,自己會很期待跟人講話,「我到後來非常希望警察每天來審訊我,他審訊我兩個小時,我希望他審訊我四個小時,所以在這種情境中,共產黨可能取得任何口供,更不要說很多政治犯會被肉刑。」

當時李淨瑜前往美國一個關注中國政治犯救援工作的單位,名為「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CECC正式把李明哲列入救援名單。因為妻子李淨瑜的奔走,兩個月後李明哲脫離「指定地點限制住居」,正式進入看守所,被正式逮捕。李明哲進入看守所以後,至少看得到陽光,而且能接觸到獄友,精神開始恢復正常。

透過國際壓力,才能打破獨裁者的迫害劇本。被正式逮捕後,因為海外的救援,中共不得不對他進行公開審判,儘管是上演一齣戲,讓李明哲在法庭上照唸一篇認罪稿。但因為國際救援,中共沒有把嫖妓類的汙名化罪名栽贓給他。李明哲強調,政治犯一旦遭汙名化,出獄後很難從事原先的工作。

李明哲表示,李淨瑜不斷公開要求中國政府要依法行政,她沒有把自己當受害者,「當你不把自己當受害者的時候,面對強權就可以堅強。她面對獨裁者,哭沒有用,哭只會換來獨裁者的蔑視。」

● 自由需要付出代價

李明哲沉痛指出:「自由需要付出代價。」中國政府對人慣用收買與恐嚇,當初用密使接觸李淨瑜,保證李明哲可以提早兩、三年回來,但是要付出什麼代價?無法想像!李淨瑜認為,她沒有辦法決定李明哲什麼時候回來,但可以決定他用什麼姿態回來,並沒有答應。

中共對於人性是極盡蔑視,他們認為「人」第一是可被收買,第二則可以恐嚇,李明哲呼籲台灣人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願不願意為了下一代,付出代價來換取自由?」李明哲指出,今天可以自由,是因為台灣上一代人付出了生命、付出了代價,替每個人爭取了民主自由。

● 抵抗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要認識敵人

李明哲強調,抵抗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認識敵人。他舉例,第一個跟中國簽和平協議的地方就是西藏,所以簽和平協議有用嗎?「當你要中國一國兩制,請你去看看香港,你願不願意下一代,生活在那種地方?」

此外,李明哲提醒:「我們不太習慣去追問有權勢的統治者為什麼作惡,卻很習慣去追問受害者,為什麼觸犯紅線?這個思維模式不改掉,台灣永遠找不到對抗中國的武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全文)
http://news.wenweipo.com/2014/11/01/IN1411010065.htm

國務院發布“反間諜法實施細則”
http://hk.crntt.com/crn-webapp/touch/det...=104903829

陸公布反間諜法細則 破壞統一也算違法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712060303-1.aspx

澳洲立法禁外國政治捐款 總理暗批華滲透 中國外交部:無此興趣
https://www.hk01.com/%E5%9C%8B%E9%9A%9B/...8%E8%B6%A3

【針對港獨?】內地推《反間諜法》 列明分裂屬危害國家行為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na/rea...6/57549804
國務院今公佈《反間諜法》實施細則,列明「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屬間諜行為外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即日生效。內地的網民不斷的叫囂:「把香港那些渣渣抓起來坐牢。台獨也準備坐牢吧!」

習近平2013年上台後,2014年推出《反間諜法》,當中第39條提及「間諜行為以外的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但並未定義何種作為或行動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國務院推出《反間諜法》實施細則,明確8項「以外」行為即屬危害國安,當中包括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捏造、歪曲事實,發表、散佈危害國安的文字或資訊;利用宗教、邪教進行危害國安活動及製造民族糾紛,煽動民族分裂,危害國家安全等。細則在公布日即昨日起實施。
《反間諜法》同時亦增加針對沒中國國籍的境外人士,指一旦境外人士違反規定,擅自會見境內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有重大嫌疑的人士,可受罰處。境外人士一經查明違反《反間諜法》,國安部門有權將他驅逐出境,10年內不得入境。
諜影重重!境外間諜圖策反大學生 盜竊國家機密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90...2_001.html

美國等西方國家今年不斷渲染中國威脅,中國國家安全部日前公布多宗案例,指境外間諜組織持續滲透中國境内搜集情報,其中以重金利誘策反多名入世未深的河南大學生,搜集及提供內地軍事、政治、經濟相關資料,從而達到竊取國家機密目的。

國安部門通報指,在校大學生,尤其是重點大學涉及政治、經濟、國防科工、前沿科技的大學生,都是境外間諜組織近年策反的重點對象。鄭州市國家安全局的偵察員,在今年年初拘捕1名在當地某大學就讀的李姓一年級學生。李男去年10月被自稱長期在外國生活的浙江寧波人陳逸辰,通過QQ邀請添加為好友,陳聲稱最近在做軍民融合項目調研,希望李男能夠幫忙提供一些國內的相關資訊,並答允事成之後支付豐厚報酬。

李男隨後向陳逸辰提供關於內地軍事雜誌的拍攝照片,獲得1000多元人民幣(約1200港元)報酬;隨後李男又在陳的指示下,提供如軍校淘汰學生等軍事領域資訊。而國安部門在整個過程中,早已掌握並鎖定李男向境外傳送照片的行為,並在年初將其帶走調查。李男表示,其所拍攝的雜誌全是公開發行,不明白為何是涉密,國安表示,未向海外發行仍屬機密。據悉,在考慮到李男的違法情節較輕,因此暫時獲准回校上課,等待下一步處理。

除了李男的個案,鄭州市另一大學生張偉也遇到類似情況,但因其本身喜歡研究中國的政治、文化及軍事,因此被聲稱是「某國民間組織成員」的王翔添加為好友。其後,張偉感覺情況有異,於是訛稱自己是退役軍人接受「策反」,並不動聲色地一邊「周旋」一邊向國安機關舉報。

經查,王翔本人並非身在國外,而其所稱的研究中心也不存在,而且他與張偉聯繫期間,也以同樣身份與其他省市的大學生聯絡,以報酬利誘對方盜竊國家機密,並確認其真實身份是一名境外間諜人員。

資料庫:受間諜機關威逼利誘 公務員因洩密判死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90...2_001.html
[Image: bkn-20190418130302019-0418_00952_001_01p...0418131436]

策反是透過各種心理戰手段,將敵方人員從思想上轉化成我方人員。內地官媒報道,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多以黨政軍機關、軍工企業和科研院等部門為目標,千方百計拉攏策反,不少人在金錢利誘、威逼脅迫等手段下「投誠」,當中更有公職人員因做間諜被判死刑。

報道引述的案例中,從事高精尖通訊技術研究的周某,在國外做博士研究期間,與境外間諜人員多次見面,為報酬而向對方出賣情報。經相關部門調查後發現,周某在案發前為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所在實驗室承擔眾多國防軍工部門和軍隊大量涉密研究項目。在其參諜期間,先後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洩漏大量涉密數據和文件資料,涉及多種重要武器裝備的研製狀況、作戰性能等,對中國國防軍事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及至2014年,周某因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另一名章姓涉外部門處長,在境外任職期間,被某國間諜情報機關利用其妻成功策反,在金錢利誘和感情影響下,為該國間諜情報機關提供大量工作機密。最終,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處章某死刑,其妻則被判囚10年。
日籍男在華涉諜 判囚5年半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8_006.html
【諜影憧憧】《反間諜法》五周年 內地官媒披露三宗重大間諜案
https://www.hk01.com/即時中國/393271/諜影憧憧-反間...媒披露三宗重大間諜案

今天(11月1日)是內地實施《反間諜法》五周年,官媒《央視》當天早上播放一段長達14分鐘的報道,披露近年來國安機關成功破獲的三宗重大間諜案件。

涉案者分別是在某軍工科研院所下屬公司擔任網絡管理員的陳偉、在某國常駐的某部委幹部張向斌,以及在沿海某縣委宣傳部工作的邱德桂。

1985年出生的陳偉是某軍工科研院所下屬公司的一名網絡管理員,該科研院所從事重要裝備部件研發,屬於核心涉密單位,是故負責內部網絡維護的陳偉有條件接觸到涉密文件。

報道指,陳偉於2011年在公司門口「偶遇」一名自稱是彼得的外國人。彼得聲稱是一名技術專家,來中國的目的是想購買一些技術資料。隨後,在高額報酬的誘惑下,陳偉開始向彼得提供情報資料。陳偉早期只是從互聯網上搜集一些公開資料提供給對方,之後為了更高的報酬,陳偉開始將目光投向自己工作單位的內聯網,憑借從事網絡管理的工作便利和權限,輕而易舉地竊取大量內部涉密文件並提供給彼得。

隨着竊取文件的數量愈來愈多,密級愈來愈高,陳偉逐步意識到彼得並非普通的技術專家,而是一名間諜。陳偉向彼得提出終止合作,卻被彼得以陳偉此前提供的情報為把柄,要挾繼續提供涉密情報。

陳偉最終在2015年3月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抓捕歸案。經調查證實,陳偉共竊取並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該科研院所文件超過5500份,其中機密級文件有146份、秘密級文件有1753份,以及有其他大量內部文件。2019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院以間諜罪判處陳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偉是被拉攏策反涉密,而另一宗重大間諜案的主角張向斌則是派駐國外工作的人員,結果被外國間諜情報機關拉攏策反,為外國間諜情報機關充當間諜。

張向斌於1992年大學畢業,隨後就進入國家某部委從事外語翻譯工作。1996年,張向斌受組織委派赴某國常駐,駐外期間結識自稱是該國外交部的A某等人。A某等人實際上是該國間諜情報機關的人員。A某等人不僅常幫助張向斌提高外語翻譯水平,還主動幫忙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困難,張向斌亦漸漸與將雙方關係從由公務聯繫轉為秘密交往。

隨後,對方就以高額報酬為誘惑,通過套取和索要等方式,要求張向斌提供情報。在明知對方企圖的情況下,張向斌答應為對方充當間諜,數年間向提供數十份涉及中國內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資料,其中絕密級、機密級文件多達14份。此外,張向斌駐外期間更多次嫖娼,與多名外國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甚至與該國政府女性官員發展成情人關係並生育兩名私生子,為該國間諜情報機關對其進行控制運用留下把柄。

張向斌於2008年申請辭職,辭職前還有陸續從辦公電腦和內部辦公網絡中搜集大量文件資料,非法攜帶至國外。經查,張向斌的個人電腦及其它存儲介質中存有5200份文件資料,其中標註絕密級的文件有59份、機密級的文件有848份、秘密級的文件有541份。2019年2月,張向斌因間諜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廣西百色中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至於第三名重大間諜案的主角邱德桂,其因在沿海某縣委宣傳部工作,工作上能接觸到一些內部資料。結果邱德桂就為了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的好處費,將涉密材料出賣。邱德桂根據對方要求,利用職務之便,以復印、翻拍等方式,向對方提供一批該縣縣委宣傳部的內部文件資料,並收取報酬共計超過1.1萬元。實際上,與邱德桂接觸的人,是境外某軍情部門人員。經鑑定,邱德桂非法提供的文件資料中,機密級的文件有1份、秘密級的文件有5份。邱德桂於2018年6月被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河南漢酒店「創黨建國」任大總統 外國申庇護被拒 涉勾結間諜囚13年
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8%AD%E...3%E5%B9%B4
[Image: 3266bceebc9d6727cd7135f928592c5a.jpg]
[Image: 3266c6ce05850c1e45c441ad0075739c.jpg]

在中國《反間諜法》實施6周年之際,內地國家安全機關披露一宗省直屬單位公務員勾結境外間諜「建國」案。該公務員藉出國旅遊之機,在酒店內宣布建黨和建國,宣誓出任「大總統」,又發布「總統一號令」。在申請政治庇護遭拒後,被間諜人員承諾為其提供援助和經費,但要回內地蒐集屬官方公文的「紅頭文件」。最終東窗事發,被國家安全機關抓獲,並因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間諜罪被判囚13年。

中央政法委微信公眾號「長安劍」昨披露,1964年出生的張姓男子,在案發前為河南省一省直屬機關工作人員。2012年因工作不順對單位心存不滿,之後又經商不利導致債務危機愈來愈大。河南鄭州市國家安全局警員稱,「他光欠一家煙酒店就3萬多元,一直都沒有還上(欠款)。」報道稱,張男心態失衡,逐漸產生了通過全民選舉,實現西式政治制度,營造一個「理想社會」的想法。

官媒:因負債產生建「理想國」思想
2018年4月底,張請假以旅遊名義出國,在落腳的酒店內起草「建國綱領」和「建黨綱領」。他又在酒店房間內舉行儀式,宣布成立「中國民主共和黨」和「中華民主聯邦共和國」,並宣誓出任「大總統」及頒布「總統一號令」。他還僱用在境外按摩店內結識的徐×全程攝錄,又將「宣誓照片」上傳至多個微信群傳播。張隨後兩次申請政治庇護但均遭所在國拒絕。

前述報道稱,境外間諜主動找到張,承諾幫助和提供經費支持他「創黨」和「建國」,但需要他回到內地蒐集「紅頭文件」。張此前在單位接受過國家安全教育,雖意識到對方意圖不軌,但還是答應交易。

報道指境外間諜提供經費支持
返回內地後,張男在鄭州市區租了一間辦公室作為「黨部」,又製作《中國的未來》等一大批文件資料和「黨員發展」計劃,先後招攬兩名「黨員」。為保證與間諜機關的經濟聯絡,還註冊了幾家空殼公司。去年4月,當張準備再次派人出境,與間諜組織接頭時,被國家安全機關抓獲。

今年8月,鄭州市中級法院宣判,張因涉與境外間諜機關勾結,非法「組黨結社」,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河南男子「組黨建國」自任大總統 為他國充當間諜被捕判囚13年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3%E5%B9%B4

[Image: TZZKTKmBgBq0bq7_Iy4SGpTHYmq1p_hX6g9f7-oPX-8?v=w1920]

今年11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頒布實施6周年紀念日,據中央政法委公眾號「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報導,國家安全機關當天披露了一起與境外間諜機關勾結,從事非法「組黨結社」活動的案件。

報導指,河南男子張某因生活不順,萌生了「組黨建國」的想法,他不但起草「建國綱領」、宣誓出任「大總統」、發展黨員,還和境外間諜組織接觸並成為對方間諜。張某此後被捕,被控與境外間諜機關勾結,非法「組黨結社」,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2012年,張某因競爭上崗失敗,對工作單位心生不滿,之後從事經商也不順利。河南省鄭州市國家安全局工作人員介紹說:「他光欠一家煙酒店就3萬多元,一直都沒有還上。」

張某心理漸漸失衡,他通過網絡關注西方國家的政治和選舉制度,產生了通過全民選舉,實現西式政治制度的想法。張某想「組黨建國」造一個所謂的「理想社會」。

2018年4月底,張某向單位請假,以因私旅遊的名義到境外,在境外一酒店內,起草了「建國綱領」和「建黨綱領」,隨後,在酒店房間內舉行儀式,宣布成立「中國民主共和黨」和「中華民主聯邦共和國」,並宣誓出任「大總統」,頒佈「總統一號令」。舉行儀式的過程中,他還雇傭了在境外按摩店內結識的徐某為他全程攝錄。此後,張某將「宣誓照片」上傳到10餘個微信群擴散傳播,企圖擴大影響,告知全世界。

完成就任儀式後,張某知道自己已觸犯中國法律,不敢返回境內,便以「回國將遭受中共迫害」為由,申請政治避難,但兩次都遭到拒絕。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報導指,此時,某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主動找到了他。他們告訴張某,可以為他提供幫助和經費支持,但條件是,張某回到境內後必須為其搜集提供「紅頭文件」。張某意識到對方竊取情報的意圖,但他內心極度渴望別人的認可和支持,還是答應了這筆交易。

幾天後,張某返回境內。回到原單位崗位後,張某發現周圍的人並沒有發現他的行為。此後,張某在鄭州市區租了一間辦公室,作為黨部,又撰寫《中國的未來》等一大批宣書稿和資料,隨後又按照自己的「黨員發展」計畫,先後發展兩名黨員。張某還註冊了幾家空殼公司,以商貿合作為掩護,從境外籌集經費,用作拉攏收買黨員,壯大隊伍。

2019年4月,當張某準備再次派人出境,與間諜組織進行接頭時,被國家安全機關抓獲。

今年8月,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張某因與境外間諜機關勾結,非法「組黨結社」,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國家安全機關表示,「我國的間諜罪規定,只要犯罪嫌疑人,接受了境外間諜組織的任務,那麼即視為你已經構成間諜罪,並不以是否向對方提供任務完成的結果而認定。」

河南漢「組黨建國」判囚13年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3%E5%B9%B4

飯店內組黨建國!他自稱「大總統」 遭中共發現下場GG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40908
李孟居「台諜案」,顯示出中共將「間諜」的定義泛政治化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1728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李孟居的「間諜案」,顯示出中共一向將「間諜」定義泛政治化的傾向。為了中共的政治需要,抓幾個台籍的倒霉鬼做業績,這對中共的國安部門而言,幾乎是家常便飯,因此,過去就有台商被大陸商人串通國安單位惡整到人財兩失的事例。

早在國安局成立之前,對中國的情報工作,有相當大的部份,是由國民黨的「中二組」負責。因此,中共稱我方間諜為「國民黨特務」;簡稱「國特」。最早籌辦國民黨中二組的是鄭介民將軍。後來,台灣成立「國家安全局」,鄭介民將軍更出任第一任的國安局長。

至於,國民黨的中二組,後來幾經改組後,有一段時間曾改名成「大陸工作會」;擔任這個「黨國不分」時期「國特頭子」的,也都是由軍方退伍的相關將領出任。直到白萬祥將軍退休後,才由曾任經國先生秘書的情報界元老蕭昌樂先生接任。

據說,經國先生交付蕭昌樂的主要任務,是讓這個長期從事「大陸工作」的國特組織,去負責「大陸政策」的調整。並成為「中央大陸工作指導小組」的執行單位。手握蔣經國主席尚方寶劍的蕭昌樂,於是乎得以向各軍政部門「借將」。


民國77年12月,蕭昌樂發函給時任總政部主任的言百謙上將,徵調時任「心戰處」中校心戰官的我,為「大陸工作指導小組」的「兼任研究員」,從事「大陸政策與反統戰」方面的「研究」。於是乎,我就如此這般的成為了中共所謂的「國特」。

我到「陸工會」不久之後,繼任經國先生的李登輝主席,任命了鄭介民的公子,曾任台大教授及國民黨海工會主任的鄭心雄博士為副秘書長兼大陸工作會主任。而我則因緣際會地成了他的機要秘書。

據鄭心雄說,李登輝當初的佈局,是要培養他出任第一位「文人」國安局長。這除了鄭心雄個人的條件外,李登輝當然也考量到「特務機關」難搞,沒有相當情報淵源的文人,根本難以領導掌控。但是,鄭心雄有他父親鄭介民的老關係在,以鄭心雄的才智學養,若非後來天不假年,我相信他是一定能夠勝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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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olomon203 @ CC BY-SA 4.0
目前當做國民黨智庫的杭州南路陸工會原址
若以現在國民黨的破敗慘狀,實在難以想像,在民國78年,我剛入行國特時,在杭州南路的國民黨大陸工作會裡,不但有武器彈藥,甚至於,在泰緬邊境還有一支武裝游擊隊。更特別的是,目前當做國民黨智庫的杭州南路陸工會原址,竟然是ㄧ幢可以防備核生化攻擊的堡壘級建築物。


當年,陸工會各部門之間的區隔,也宛如有重重的銅牆鐵壁,幾乎各自為政到不相往來的地步。當然,這一切都是為了「保密」,這也都是世界各國特務機關的共同特色。因此,在此重重保密之下,除了陸工會主任之外,唯一能夠打破藩籬,綜覽全局的竟然只有「機要秘書」了。

尤其,鄭心雄本是美國威斯康新大學的心理學博士,對於中共的瞭解和大陸工作畢竟不是他的本行。因此,我這個「心廬」畢業,搞了十幾年心戰、反統戰工作的退伍中校,也就成了他經常倚畀的對象。

甚至於,也常成為他「單線派遣」執行一些特殊任務的重要「特務」。譬如說:實地「走訪」計畫中的大陸沿海經濟特區,包括尚未開發前還是一片稻田的上海浦東、供應大上海地區主要電力的秦山核電站,乃至於,泰緬邊區游擊隊的解編問題等等;都是挺要命的任務⋯⋯直到鄭心雄因肝癌不幸去逝為止。

我之所以要秀出這段個人的「特務史」,主要是為了「鋪梗」,解讀中共前兩天才剛公佈的所謂「台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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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黃澎孝
據中國央視11日在《新聞聯播》中報導宣稱:中共國安機關破獲「數百起」台灣間諜「竊密」案件,「打掉台灣間諜情報機關針對大陸佈建的間諜情報網」。光就這段簡短的報導文字,在我這個「老特務」眼裡,就覺得老共吹牛不打草稿的老毛病又犯了!

怎麼說呢?

間諜的派遣,一般都是「單線」的,很少很少會有「橫向聯繫」,更遑論「網狀」佈建的。因此,老共宣稱打掉台灣對大陸佈建的「間諜情報網」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除非,我方主管情報佈建的高層官員叛逃。

其次,中共對所謂「台諜」的定義,顯然是大有問題的。最明顯的烏龍就是中央電視台公佈「被道歉」的那個所謂的「台諜」李孟居。

從他在電視上被道歉説,「對祖國有傷害」的事情,原來是他在香港「反送中」示威遊行期間,他和屏東枋寮鄉長陳亞麟「相招」去香港看熱鬧,結果,臨時陳亞麟有事未能成行,於是這位「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便「被騙過去」;隻身前往。

他在香港看熱鬧之餘,還順便在深圳拍了一些武警集結的畫面,傳給友人臭屁ㄧ下而已。沒想到在離境時,被查出在他的手機上,存有這些拍攝的畫面資料。(有哪個專業的間諜會把「情報」留在手機上的?)

於是,這個倒霉的「鄉政顧問」就被視為「綠營間諜」;落實了中共指控民進黨干涉香港反送中事件的鐵證⋯⋯。

李孟居的「間諜案」,顯示出中共一向將「間諜」定義泛政治化的傾向。為了中共的政治需要,抓幾個台籍的倒霉鬼做業績,這對中共的國安部門而言,幾乎是家常便飯,因此,過去就有台商被大陸商人串通國安單位惡整到人財兩失的事例。


其次,喜歡貪小便宜,沒事愛去大陸「假交流真郊遊」的人,也要特別留意了!這次的央視新聞中,特別點名了那些「大肆利用兩岸交流交往渠道」,大搞「學術情戰」、「媒體情戰」,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現象。

未來,在中國「交流」甚至旅遊時,都有可能因為你用手機習慣性拍下會議資料、特殊建築設施或中共認為有負面意義的畫面,都有可能被中共認定為「竊取」機密的「間諜」行為。

更值得那些誤把中國當母親的呆胞們注意的是,這次中共有意擴大宣傳運用「台諜案」當做全民教育的「保密防諜」素材,因此,不但通令各機關甚至於連學校的學生都要全面收看。其結果必然更加提升大陸人民對台灣人的敵意與戒心,未來台胞在大陸被懷疑檢舉的機率必然更為增加。

當然,類似像黃安那種專門舉報「台獨」的台籍敗類,更有可能藉著舉報「台諜」之名,構陷迫害自家台灣人嘍。總之,危邦莫入,中國、港澳都少去為妙,不然被當成間諜,可就有理說不清了。

央視連播三天「台諜案」 學者: 他們不是間諜
https://www.dw.com/zh/%E5%A4%AE%E8%A7%86...-55272226#
國家安全部公佈2021年第1號令《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
http://legal.people.com.cn/n1/2021/0426/...88423.html
中國出台反間諜新規 應對「滲透竊密活動」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6914143
華裔女主持北京被拘留 視像晤澳洲大使對話受監控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10...2_001.html

駐華德國記者:當局逼我承認是組織支持佔中的間諜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3%e8%ab%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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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時代周報》在內地的新聞助理張淼,被中共當局逮捕逾12周,《時代周報》駐內地記者安可馨(Angela Kockritz)近日發表文章,詳述當局如何威逼她承認從事間諜活動。

《時代周報》官網刊登文章,表示2014年10月1日是安可馨最後一次見到她40歲的助理張淼,之後張淼就被捕了。安可馨與張淼去年9月飛往香港,追蹤報道香港民主運動,張淼曾透過微信發布了「佔中」的報道及照片,並於返回北京後參加支持「佔中」的活動。

張淼的哥哥告訴《紐約時報》,張淼被控「尋釁滋事」罪名。內地維權組織在海外設立的「維權網」說,包括張淼在內,共有42人因支持「佔中」遭中共當局逮捕,處於某種形式的拘禁之中。

安可馨表示,為了營救張淼,她聯絡公安部門負責發外國人簽證的張先生,張先生宣稱張淼捲入「村民糾紛,引起公眾騷亂」。

安可馨說,張先生去年10月4日邀她到張先生服務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聊天」,結果變成審問。之後一段期間,她陸續遭張姓、徐姓、李姓和關姓等疑是內地國安人員審問,並指控張淼是「騷亂分子」。

安可馨指,李先生等人試圖透過誘導和恐嚇、斥罵,逼迫她承認在內地從事間諜工作。李先生宣稱,張淼已承認安可馨是組織者,支持「佔中」運動,又坦承是為安可馨個人工作,非為報社工作。但當安可馨要求當面對質,李先生拒絕。

安可馨指,在「佔中」運動期間,中共當局一直指控外國勢力在背後支持、鼓動港人從事「佔中」;因此這些國安人員試圖要「給我扣上間諜的帽子」。

這段時間,安可馨說,張淼的家人和代表律師提出和張淼會面,都被當局拒絕。安可馨已被迫離開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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