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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Version: 香港學術自由 Academic freedom, HK. 大學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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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祖堯:大學有言論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9743572

港府連日召見大學及中學校長,出手施壓封殺港獨。中大校長沈祖堯昨承認,早前與教育局會面曾提及港獨,但他強調大學是有學術及言論自由,「希望大家可以喺互相尊重、理性及守法、唔影響其他人嘅情況下討論」。

「學生動源」9月發宣傳戰

早前有消息指,教育局長吳克儉召見八大校長時,疑曾提議校方按需要報警解決。沈祖堯昨出席公開活動後回應事件,但拒透露會議內容,僅表示「教育局已好詳細清楚咁交代,亦冇畀乜特別指引」。沈稱,他本人反對港獨,但認為大學有學術及言論自由,倘中大有學生宣揚港獨,校方處理方法需視乎情況而定,未能一概而論。

發起在校園宣揚港獨的「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昨指,現有17間中學成立關注組,組織期望在9月1日開學後,支援各校關注組製作單張,宣傳反對普教中、支持繁體字和香港獨立訊息,並希望能組織中學生聯署致函各國駐港領事館,表明本港中學生希望香港獨立。他又指,希望能在全港200多間中學都成立關注組,但相信阻力重重。

港區全國人大、工聯會榮譽會長鄭耀棠則指,非常反對將港獨帶入中小學校園討論,「中小學(學生)成長未成熟,將一個咁複雜題目帶入校園討論,係直接毒害青少年」。他稱,因港獨觸犯言論自由基本底線及《基本法》原則,問題已不涉言論自由,「正如你唔可以話『我殺人』就係言論自由」。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也指,學校並非不可談港獨,但內容不應一面倒,他以學生討論是否加入黑社會為例,要先讓學生知道加入黑社會是否非法。


【國安法】英澳加發聯合聲明 稱立法顯然破壞一國兩制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9%E5%88%B6

全國人大計劃就港區國安法立法,英國、澳洲及加拿大發表聯合聲明深切關注中方做法,認為在未經香港人民、立法或司法機關的直接參與下,制定有關法律,顯然破壞一國兩制原則。

英國首相約翰遜透過發言人表示,正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期望中國尊重香港的權利與自由。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早前重申,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強調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預。

陳弘毅指港區國安法不具追溯力 分析指外資或會撤資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523.htm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說,相信港區國安法會是為香港度身訂造,涉及刑事不具追溯力,將參考本港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起草時就顛覆或分裂國家的定義及罰則等。

有經濟分析師說,外資有機會撤資,認為事件影響深遠,如果本港不再是國際金融中心,難以再具備長線集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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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金融及資訊中心, 正在服務全世界. 香港上萬人在多個位置受影響: banking, stock broking, investment funds, auditors, accountants, legal firms, consultants, media, engineering firms, surveyors, purchasing, …

指出問題沒有問題, 反對指出問題才有問題. 中共邏輯九唔搭八, 屈得就屈!
中國人收外國錢做事, 對中方有負面影響, 就被指為賣國漢奸, 唱衰中國! 煽動社會動亂/搧動仇恨? 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違反《港區國安法》? 界線不可亂劃!

那麼外資公司到中國投資中資公司/或中國資產, 過程中, 外國投資機構必會請外國投資銀行, 外國核數師行 (auditors), 外國律師行 (legal firms)等等的外國專業機構做審查/審核 (audit)/ 盡職調查 (due diligence), 亦可以有外國工程師行做工程審查. 外資銀行貸款予中資公司, 外國商業銀行的分析員亦要做 credit analysis. 只要那些外國專業機構或外資銀行的員工是中國人, 中國員工就有機會被指為賣國漢奸, 因為只要審查/審核出有問題或不太好, 當中可以包括潛在風險及不利因素等, 特別在中型至大型項目, 就不可能避開政治及政策風險, 那些專業報告對中方有負面影響, 而且公開的報告亦可能會影響中方更多問題. 結果不一定是導致取消交易, 結果可以是因此而導致要更改交易條款或更改運作條款或減價或減值, 令中方有損失. 最終都是對中方有負面影響, 令中方失威, 或令人覺得中方失信!

香港人在外資行工作, 分析員天天寫風險報告/投資分析報告/資金外流分析/貨款分析報告/資產評估/中國發債風險報告/中方違約風險/中國經濟分析報告, 常涉及中國中型至大型項目, 包抱中央及地方政府, 也包括國企及民企, 一帶一路投資風險, 對中方除有正面影響也可有負面影響, 結果導致部份外資撤離中國, 或加息或減值或報銷資產, 或降低中方評級, 或令中方融資困難, 影響中國金融經濟, 影響中國金融安全, 可能被視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違反《港區國安法》, 那麼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就有問題, 只准唱好不准唱淡? 香港還是國際金融中心?

期貨交易員 商品交易員 股票交易員 外滙交易員 每天接全世界(外國勢力) order 做交易(炒賣), 交易員亦未必清楚知道背後指示人身份及其目的. 大宗交易亦可能導致個别 期貨/商品/股票/外滙 價格大幅上落: 例如石油/煤炭價格影響工業生產/航空/運輸成本, 導致企業裁員/通脹. 又例如股票/外滙價格大幅上落影響金融經濟. 影響通脹/金融/經濟可視為危害國家安全, 那麼交易員每天做交易(炒賣)就是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建築工程師 surveyors 審查出建築工程有疏忽或物料品質不及格(豆腐渣工程), 估不到引起大陸人上街反政府/引起外國人關注。 煽動社會動亂/搧動仇恨? 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保健營養工程師審查出食品生產衛生問題(食物安全), 估不到引起大陸人上街反政府/引起外國人關注。 煽動社會動亂/搧動仇恨? 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電子工程師審查出中國制造生產線或物料品質不及格 (中國制造不及格), 估不到引起大陸人上街反政府/引起外國人關注。 煽動社會動亂/搧動仇恨? 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媒體報導事實/社評, 內容不同中央或政府的公告, 包抱政府不事之處, 估不到引起大陸人上街反政府/引起外國人關注。 煽動社會動亂/搧動仇恨? 危害國家安全?
大陸人律師為大陸受害人發聲, 被控尋釁滋事。

那麼中國人做事要怕被指為賣國漢奸, 怕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 就不可講事實, 要做假? 中國人做期貨/商品/股票/外滙大宗交易, 是危害國家安全?
最基本的講事實都不可以, 中國人怎做專業工作? 中國人不可以講事實, 怎做工作? 中國人不可以講事實, 是甚麽人?
外國投資中國, 就不要用中國員工做審查? 外資炒賣期貨/商品/股票/外滙, 就不要用中國員工做交易員?

世界銀行的環境污染報告, 當中內容已被中方確認為負面資訊影響社會, 那麼國際組織請中國人做事, 若該報告有中國人参與, 發現有中方負面信息, 中國人要講事實就有問題! 那就是中國人收外國錢做事, 對中方有負面影響, 就是干預中國內政!

專業風險報告造假或故意穩藏負面訊息/風險, 導致損失, 分折員或持牌公司要罸款或有刑責. 直接的說, 任何人(不論香港人,大陸人,外國人)正常做 research and investigation/ audit/ due diligence/ credit analysis, 誠實出份報告(中國中型至大型項目), 當中可綜合政治/政策/經濟/財務/工程分析, 有正面有負面好正常, 但有負面就有可能導致被指為唱衰中國. 外國投資者,基金,買手看報告後, 決定不投中國/投但減值/加辣條款, 誠實出份報告就可能被指為影響中國金融經濟, 勾結外國勢力打壓/危害中國/危害國家安全, 違反《港區國安法》. 外國投資者/基金/買手也很理解, 大陸人(博士級)公開出的報告未必中立(避重就輕), 所以投資者/基金/買手內部必定有另一報告(必定出自香港人/外國人), 內部報告未來亦可能公開. 世銀中國污染報告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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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銀中國污染報告顛覆國家政權, 挑戰國家安全, 煽動社會動亂, 搧動仇恨:

北京“刪減”世銀中國污染報告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264358.stm

世界銀行報告節要
中國每年有75萬人過早死亡
全球污染最嚴重20城市中,中國獨佔16個; 排首位的是攀枝花,還包括北京、上海和香港
2003年,58%中國城市居民暴露在空氣懸浮物濃度超過100微克的環境中,是美國年均水平兩倍,是世界衛生組織WTO指引上限20微克的5倍
空氣與水源污染的代價估計高達中國國民生產總值(GDP)5.8%

有報道稱,世界銀行一份有關中國污染狀況的報告,近三分一遭北京方面要求而刪除。

據《金融時報》周二(7月3日)報道說,世銀的報告指出,因為污染,使中國每年有75萬人過早死亡。而中方表示,刪除報告是恐怕報告內容會引起"社會動亂"。

報道說,在報告草稿於去年完成時,中國國家環保總局與衛生部要求世銀刪除報告中的早亡數據。

研究小組的顧問說,中國成功地刪除的內容包括詳盡的地圖,標出中國哪些地區的早亡現象最為嚴重。

《金融時報》引述參與研究的一名顧問說:"世界銀行獲告知,它不能公布這些信息。因為這些內容太敏感,可能會引起社會動亂。"

世銀此前的研究報告顯示,全球最污染的20個城市中,中國佔了16個,排首位的是攀枝花,還包括北京、上海和香港。

報告稱,2003年,58%的中國城市居民暴露在空氣懸浮物濃度高於100微克的環境中,是美國年均水平的兩倍。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上限是20微克。

避免"誤解"

根據世銀的《中國污染代價》報告的內容更指出,在許多中國城市,空氣與水源污染的代價估計高達中國國民生產總值(GDP)5.8%.

中國國家環保總局退休官員、曾協助中國研究團隊的過孝民表示,由於擔心研究方法不可靠,這篇中國污染報告中的有些內容被刪除了。但他還表示,有關早亡的這些信息"可能會引起人們的誤解"。

他對《金融時報》表示:"我們沒有公布這些數據。我們不希望使這份報告太厚。"

不過,這份報告的顧問說,這些訊息是被"勉強"刪除的。

對於有關的報道,中國國家環保總局與衛生部都拒絕評論。

世界銀行表示,有關研究的最終報告目前仍在討論中,將在短期內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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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ing, stock broking, investment funds, auditors, accountants, legal firms, consultants ... 內部報告常見提及的 風險報告: legal risks, transaction risks, political risks, policy risks, technology risks, .... 全世界的專業機構都有風險報告, 包抱中國投資外國資產/項目也必需看風險報告, 當然要評估風險後才作投資決定. 風險報告不准寫負面訊息/風險因素, 中國也不敢投資.

中美金融戰:美國機構警告投資中國企業面臨3大風險
https://hk.on.cc/hk/bkn/cnt/finance/2020...2_001.html

美國國會委任的中美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發表報告指出,截至10月2日,在納斯達克交易所、紐約交易所和美國證交所上市的中國企業至少有217家,其中包括13家國企,總市值達2.2萬億美元。報告警告,投資中國企業至少面臨3種風險,包括企業業績報告缺乏透明度,中國企業亦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由於許多中國企業會利用海外註冊公司在美國上市,其總部、母公司或執行辦公室的主要國籍並不透明。因此,實際上可能有更多中國企業在美國上市,報告也不包括僅在香港註冊的公司。

報告指出,投資中國企業至少將面臨3種風險。首先,中國企業業績缺乏透明度,導致造假情況頻頻發生。雖然2013年中美簽署合作備忘錄,讓美國負責監管的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可向中國稽核單位取閱中企的會計資料,進行相關的審查。不過,在接下來的7年裏,中國政府阻止了中國審計公司遵守美國的檢查規則。

報告說:「PCAOB列出了無法進行檢查的全球260家公司,其中238家公司位於中國內地和香港。」USCC表示,這些公司由於不遵守國際審計規範,令人質疑公司業績的可靠性,繼而影響了估值與投資。

其次,中國企業普遍使用的可變利益實體(VIE)架構,在中國可能不合法。報告說,由於中國法律禁止外資投資某些產業,如電訊、網路、鋼鐵、教育、媒體和農業等,並嚴控外資和資本流動。為規避這些限制,想在美國各交易所上市募資的中國企業,會使用VIE或稱「協議控股結構」的複雜結構,創建境外公司實體。

報告指出,去年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實務教授Paul Gillis調查182家在美上市中國企業後發現,這些公司當中,有125家使用了VIE結構。不過,根據中國法律,這個VIE結構可能不合法。對投資者而言,VIE充滿風險,如果公司營運出現詐欺等狀況,中國政府可採取行動關閉或控制其業務,美國投資者無法通過中國法律體系,向中國母公司求償。

最後,中國企業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USCC表示,除了造成經濟損失外,投資中國企業可能會支持與美國國家利益背馳的行動,包括開發監控和監視技術,並支持中國的軍事科技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听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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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憲法, "馬克思共產主義", "人民民主專政", 共產主義最終就是無政府(無政府即係顛覆國家政權), 和國家消亡(消亡國家即係危害國家安全). 咁公開學術討論憲法, 都可能違反國安法!

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 馬列主義都知是充滿革命思維, 無政府和國家消亡是必然性. 列寧提出"民主集中制", 是一種西方民主. 馬克思列寧主義都是西方思想, 所以反對西方民主, 所以反對革命, 才是反革命份子. 學術研究中國憲法, 自然會發現憲法的西方革命思維, 包括顛覆國家政權, 消滅國家, 分裂國家!

人人思想不同, 意思都可以不同. 學術討論國歌和憲法, 推翻了香港政府論點.
用另一角度, 光復是抗日! 學術討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正是配合中國憲法和中國國歌:
學術討論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是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對抗敵人(抗日), 光復中國所有被侵佔的地方, 包括香港(1941-1945) => 光復香港
學術討論憲法, 序言(第7段)講革命(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 馬列主義包括共產國際, 中國人香港人革命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 => 時代革命

每年8月都有香港重光紀念日(Liberation Day), 是紀念盟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擊敗日本取得勝利, 香港官方也有參與香港重光紀念活動. 當年香港人也有參與抗日, 現代香港人也有參與保衛釣魚臺、 反日本軍票、 反日貨等, 也是抗日. 另外, 在某情度上, 西方國家的社會主義比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更社會主義, 所以追求西方思想並不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依據國歌和憲法, 推翻了香港政府論點.
學術討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正是配合中國憲法和中國國歌:
學術討論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是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對抗敵人(抗日), 光復中國所有被侵佔的地方, 包括香港。 => 光復香港
學術討論憲法, 序言講革命, 中國人香港人革命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 => 時代革命

中國憲法提倡: 民族獨立. 中國五十六民族, 各自獨立? => 分裂國家
學術討論 49年後的中國國歌, 49年後中國人的敵人是? 中共敗政大饑荒文革害死大量中國人。 學術討論國歌 => 顛覆國家政權? 搧動仇恨?

有依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
... 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

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民族經濟的正義斗爭,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努力。
….

中國國歌, 《義勇軍進行曲》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第一句:「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就是號召民眾反抗。
起來!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国家与革命——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与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任务(1917年8—9月)
第五章 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lenin/191708-09/06.htm

中文共產主義資料庫最新更新版本
列寧 《國家與革命》
http://chinatide.net/xiachao/Chap5.html
第五章 國家消亡的經濟基礎

人民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92...33854.html
「第四,国家随着阶级的消失而消亡,而国家的最终消亡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过渡。」
「可见,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就是共产主义公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的高度发展。
那时“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最完全的民主,而最完全的民主也只能自行消亡,这就根本不需要国家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社会主义民主将进一步发展,劳动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和经济管理,学会管理社会生产和社会事务,这就逐步为国家消亡创造了条件。」

人民民主專政 => 国家最终消亡 => 最終是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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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被指激進遭移除 網民微博洗版貼國歌歌詞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C%E8%A9%9E

內地審查制度一向嚴謹,不過有內地網友發現,國歌《義勇軍進行曲》近日遭到洗版。有網民發佈了國歌其中一句歌詞「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被豆瓣以含有「激進」內容為由被禁。

豆瓣是內地社交網站,不少網民在上面提供書籍、電影、音樂等作品信息。不過有網民近日貼出一則由豆瓣發出的信息,指「你發布的動態『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或該動態分享的內容由於含有激進時政或意識形態方面的內容,現已被移除」,內容又警告,若發言近期多次被網站管理員刪除,其帳號可能會受到禁言或封禁處罰。

有內地網民得悉事件後,不少網民紛紛在微博貼出國歌歌詞,並留言「聽說國歌都不讓發了?來試試好了」、「好一個盛世」,也有網民認為「國歌歌詞本來就具有煽動性」。

中國教師線上授課地雷重重 唱國歌、講歷史統統遭禁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54728

中國各地中小學教師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改在網路上授課,卻萬萬沒想到課本上的內容,在網上卻成了「非法」,比如學生唱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的第一句,就被認定歌詞敏感;政治老師講「民主集中制」、語文老師講魯迅文章等統統被禁,而護理課,教師講解人體生殖器被指「涉黃」。

原來《義勇軍進行曲》第一句:「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就是號召民眾反抗。武漢一位中學生家長徐迪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若不是此次瘟疫,很多老師未必知道他們在課堂上講授的課本內容,部分在網上也會被禁:「他們以前沒有涉及到網路這一部分,這一回他們知道什麼叫敏感詞,涉及到他們切身問題了,他們老師現在要瘋了,這很正常。以前,他們對這些沒有感覺,現在知道網路封殺是非常厲害的,它控制了你生活任何一方面。」

在生物課上,必定涉及到許多人體器官的名詞。一位醫學護理專業的班主任抱怨,她在QQ上講課,幾秒鐘就被封了。原因是「涉黃」。除了生物課,歷史課也被封殺。魯迅萬萬沒想到,他的那些傳誦至今的名篇,他筆下的阿Q、藥、藤野先生等等,會在2020年成為歷史。

另有英語老師在課上講解閱讀理解,結果也難逃直播間被封的命運。最終老師只能叫學生自習。有網民表示,最近唯一沒有「陣亡」的是體育課。

3月1日起,中國實施《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中國許多網民開設的微博或微信公眾號被封。中國網路員警和網路社交平台對發佈所謂敏感資訊的帳號,採取大規模封號行動,一時間,中國網路世界哀鴻遍野。輿論認為,當局此次關閉教師直播室與新的網路審查制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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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由學術討論!
未去過外國上大學不知, 教授教書上堂討論: 殺人, 食人, 自殺, 反政府, 反法治, 走路(逃避法律責任), 反民主, 反宗教, 無政府, 反自由貿易, 質疑人類文明, 上堂一齊睇 AV, etc. 不只美國哈佛大學! 同班同學來自不同學糸: 醫科, 電腦, 工程, 法律, 金融會計, 政治, 工商管理, 經濟, 心理學, 歴史, ... 這是好平常的. 這是西方世界教育基礎, 訓練學生思維基礎: 質疑權威, 質疑制度, 質疑定律, ...

以下是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教書, 上堂討論殺人, 又有食人.
第1講-正義:一場思辨之旅-Michael Sande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Ha4ETr2jE
[youtube]sHHa4ETr2j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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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宗教學校也可討論無神論. 宗教學校教宗教, 神父會主動提出無神論(反宗教)論點和宗教論點:
科學論點: 耶穌無生父, 生母是聖母瑪利亞, 養父是聖若瑟. 耶穌無生父, 生母不是意外懷孕, 違反科學定律. 耶穌死後復活升天, 違反科學定律. 摩西向海伸出手杖, 紅海便分開一條道路, 違反科學定律.
宗教論點: 天主欽點. 天主三位一體: 聖父、聖子、聖神三位一體
天主啟示他的三位一體: http://www.radiovaticana.va/cinesebig5/c...inita.html
耶穌的聖神 義子的精神 朝夕相隨 陳日君主教: http://www.theology.org.hk/prof/zen/zen-B-Trinity.htm


天主教十誡中, 第一誡至第三誡是宗教. 第四誡至第十誡其實是社會的倫理. 十誡:
第一誡:欽崇天主在萬有之上
第二誡:毌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三誡:守安息日
第四誡:孝敬父母
第五誡:毌殺人
第六誡:毌姦淫
第七誡:毌偷盜
第八誡:毌妄証
第九誡:毌願他人妻
第十誡:毌貪他人財物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7-11 06:24 編輯 ]
指出問題沒有問題, 反對指出問題才有問題!
先指出問題, 才可公開討論如何解決問題/了解風險/避免危險/管理風險/危機處理/制定安全運作. You need to identify the problem/risk before you solve the problem. 在解決問題之前, 你需要先識別問題/風險.
指出中國大陸問題就是唱衰中國/反華漢奸走狗賣國賊/煽動引起「憎惡藐視政府」/發布假消息? 無人指出中國大陸問題, 中國大陸就無問題?
No, 反對或禁止指出中國大陸問題才有問題.
反對指出中國大陸問題是一種民族主義, 自卑心態, 鴕鳥政策!


「吃中國飯, 不能砸中國鍋」是中國民族主義自我封閉思維!
http://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14618728

曾警惕資本外逃 交銀洪灝疑遭禁言 微博微信齊停用 傳有處分或離職
https://news.mingpao.com/pns/%E7%B6%93%E...2%E8%81%B7

【看淡A股】交銀國際洪灝盛傳因預測上證低於3000點 被責令禁言處分、Twitter暗示已離職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242893/%...2%E8%81%B7

經濟越差審查越嚴厲 知名市場分析師社媒賬戶被封殺
https://www.voacantonese.com/a/china-sil...53909.html
去年10月,騰訊就關閉了1400多個賬號。騰訊說,這些賬戶發佈被認定發表了看衰中國金融市場和損害中國經濟的言論。

港大新例 嚴懲惡意告密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49.html

學者的學術操守和研究誠信極為重要,近年本港卻爆出多宗學者的論文或研究疑涉剽竊或造假的事件,當中個別個案最終證明無證據支持指控,港大校務委員會早前通過,更新處理教職員被投訴研究行為失當的指引,當中新增條文針對惡意告密者,若經調查後確認告密者是出於惡意,或在不合理情況下投訴,校方可向告密者發出警告信甚至解除其職務。有港大學者擔心會造成寒蟬效應,令人不敢告密,或令違規個案變成漏網之魚。

港大副校長(研究)兼大學研究事務委員會主席賀子森前日向師生發電郵,指更新指引前考慮了相關經驗和文獻案例,符合國際慣例,新指引即時生效。新指引明確列出「研究誠信」的原則,強調應保障出於善意而作出投訴的教職員和學生,及賦予校長權力,可對不懷好意的投訴者採取行動。

惡意定義恐難界定
新增針對惡意告密者的條文更列明,當個別個案被判定為沒有誠信問題時,而相關投訴被認為是惡意和不合理(maliciously and without reasonable cause),校長可在紀律委員會成立前,適當處分相關教職員或學生。

針對研究行為失當個案,校長可於個案正式確立前,或在投訴得以非正式解決時,與相關教職員及學院採取輔導和適當先行措施,並保持調查保密性,投訴者及被投訴者不應與調查委員會有直接聯絡。若最終投訴實屬,校方或須展開全面調查,或把個案轉介相關的執法機關,相關研究員的懲罰包括書面譴責、撤銷研究資助、展開解僱程序等。

不過,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認為,新指引根本毋須加入針對惡意告密者的條文,質疑很難界定何謂惡意,「有咩準則判斷係惡意?根本就好主觀,依家好多人驚咗,唔敢講出嚟。」直言若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告密,校方對違規個案將無從入手,「未查清楚前都唔知指控成唔成立。」


中大候聘校長段崇智﹕校園可理性討論港獨
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gab1_r.htm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f%e7%8d%a8

中文大學校長候聘人選段崇智昨晚與中大學生會面,被問到學生在校園討論港獨問題時,他強調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是大學的核心價值,惟表達意見要透過合法途徑。對於教師的社會參與,他說教師的任務是做好教學,此外則是教師的個人選擇。

稱學術自由「絕不妥協」

中大校長沈祖堯明年任期屆滿,該校的校長物色及遴選委員早前一致向校董會推薦生物醫學專家段崇智教授為下任校長候聘人選。段崇智昨日與學生會面,被問到如何處理政治壓力和干預學術自由等問題時表示,中大是政府資助的大學,政府有需要知道大學的情况,但他完全主張大學要有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認為這是大學的核心價值,絕對不可以妥協。

對於特首出任當然校監爭議,段崇智指香港各大學條例都有同樣規定,據他所知多間大學都有研究此問題,可待有結果後再討論,惟修改法例要通過立法會,並非簡單的事。他又說大學最高決策機構是校董會,校長只是其中一名成員,他知道討論正進行,作為校長候選人此時不適合評論,「我 家都唔係校長」。

指表達意見須合法

被問學生在校園內討論港獨會否受保護時,段崇智稱,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是事實,但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是大學的核心價值,「當然你可以講這些言論」,同學若以和平與互相尊重的態度,理性地表達意見是好事,惟表達意見要透過合法途徑,「如果犯法係另一件事」。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將要求8所資助大學的教學人員填寫工作時數表,以了解工作是否有涉及非資助範疇。段崇智稱美國也有院校要求教員「打卡」,認為要視乎情况,「唔係話打卡就唔好,唔打卡就好」,而是要知道需要「打卡」的原因,以後會再了解詳細的情况。

學生質疑諮詢缺代表性 促延後

會面中有學生舉牌抗議,質疑在7月舉辦諮詢會,不少同學需實習或已離港,出席學生只有約30人,是缺乏代表性的「假諮詢」,認為應9月開學後再辦諮詢會,並將遴選程序延後。段崇智回應稱,諮詢會時間由校方訂,他作為候選人只是被動參與,難對此表達意見。


中大候聘校長:學生可討論港獨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70707...4KLOF3HE4/

中文大學唯一校長候聘人、生物醫學教授段崇智昨日首次與學生及校友會面,他承諾會捍衞學術自由及言論自由,稱學生可合法地討論港獨。被多次問到會否爭取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時,他拒絕表達立場,僅稱支持校董會作詳細考慮。
長期居於美國的段崇智昨面對不少提問時,明顯因為對香港及中大認識不深,回答含糊,不時在答案中表示「好似係」、「聽講」、「我唔肯定」,又說幾天前才知道中大有通識教育,惹來學生質疑他是否適合做校長。但段充滿自信,稱自己有95%可能會成為一位成功的校長,又指將來會走親民路線。
廢特首校監制 拒表立場

會上多次有人問段崇智會否支持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但他拒絕表達立場,僅稱對此議題的認識有限,知道修改法例須立法會審議,中大校董會現時已有討論。他又表示,自己只是一個候聘人,不方便發表個人意見。不過,他亦強調,完全主張學術自由,支持校內有言論自由,認為這是不能妥協。

對於學生可否討論港獨,段崇智指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但學生有權以合法、和平及尊敬他人的方式去討論港獨,「完全係好嘅,係學校應該(容許)嘅」。他續指,若有學生犯法,大學也會提供協助。

段崇智:倘學生和平理性 校園容許討論港獨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F%E7%8D%A8

中大下任校長候聘人段崇智與學生會面,段崇智表示,言論和學術自由是大學核心價值,但前提是要和平、互相尊重及理性,校園可容許學生討論港獨等政治議題,但不接受違法的行爲。 有約60名學生、校友及教職員到場。有學生關心大學政治干預,段崇智稱,自己重視言論自由,學生可以在校園內討論港獨等議題,但必須在和平、互相尊重及理性條件下討論。他強調,校園不會接受違法的行爲。 段崇智表示,自己的理念是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被問到會否推動修改行政長官必然出任大學校監,段崇智指,會支持校董會討論,但最高決定權於校董會,而自己仍是候聘人,並非適合時間去回應。

校園內能否討論港獨?段崇智:可以講 但不可鼓吹
http://34.69.56.187/politics/%E6%A0%A1%E...%E5%90%B9/

[Image: cu-21_tmUsC_1200x0.png]

年初上任的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今日正式出席就職典禮。他在發表就職講辭時,多次轉換使用英語、廣東話及普通話三種語言,並承諾會竭盡所知所能,珍視、守護及延續大學寶貴的傳統。他再次被記者追問校園內能否討論港獨時,稱在和平理性的情況下「可以講」,但「不可以鼓吹」。

段崇智今日出席就職典禮後見記者,繼續被追問對港獨的立場。他強調中大作為公共大學很尊重法律,所以學校不主張、不同意港獨。他稱雖然大學有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需要在和平理性、互相尊重的態度下進行,「大學是一個做學問的地方,而不是一個政治角力的場所」。

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戴耀廷近日被指發表「港獨」言論,有記者問中大會否容許教職員發表類似言論。段崇智回應稱,拒絕評論其他大學的事宜,亦不會回答未發生的事情。

至於中大是否容許教授討論港獨的可能性,他回答道:「言論自由是要在和平理性及互相尊重的情況下,可以講,但不能鼓吹,不可以英語所說的『propaganda』這類行動,學校不會支持。」

今日的就職典禮獲逾800位中大教職員、學生、校友及嘉賓出席,當中包括曾任中大校長的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教大校長張仁良等。

段崇智發表就職講辭時,多次在英語、廣東話及普通話三種語言中互相轉換,起初先以英語致辭,之後改用廣東話談及中大在基礎及應用科研的強大實力,再改用普通話指出中國在世界經濟、文化及政治舞台上的角色日益重要。在重提及自己香港土生土長背景時,又改用廣東話發言。他在講話結尾中莊嚴承諾,定必竭盡所知所能,珍視、守護及延續大學寶貴的傳統。

中大人聯署信挺段崇智:梁振英大陸官媒評論橫蠻無理 感謝校長挺身保護學生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7%94%9F/
開學禮中大多處掛「港獨」橫額 沈祖堯寄語學生勿犯法
https://hk.news.yahoo.com/%E9%96%8B%E5%AD%B8%E7%A6%AE%E4%B8%AD%E5%A4%A7%E5%A4%9A%E8%99%95%E6%8E%9B-%E6%B8%AF%E7%8D%A8-%E6%A9%AB%E9%A1%8D-%E6%B2%88%E7%A5%96%E5%A0%AF%E5%AF%84%E8%AA%9E%E5%AD%B8%E7%94%9F%E5%8B%BF%E7%8A%AF%E6%B3%95-043700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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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舉行本科生入學典禮。校內多處建築物大清早被發現掛上寫有中英文版本的「香港獨立」橫額和直幡,和貼上寫有「拒絕沉淪 唯有獨立」的海報,橫額及後被保安拆除。而置於港鐵大學站外的民主女神像,更被扣上黑白間條圍布,上面寫有在囚或正被刑事檢控的社運人士名字,包括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等。中大重申,校方一貫立場是絕對不贊成「港獨」。

中大學生會事後就扣圍布承認責任。學生會會長區子灝表示,民主女神像上的「香港政治犯名單」圍布,是學生會扣上的,因本港政治檢控案件愈來愈多,相類事件會陸續由來,言論自由會不斷被榨壓,盼引起大眾關注。他又稱,在典禮致辭時提及學生領袖入獄的事,希望提醒同學有很多人為公義付出很大代價,包括自由及前途,盼他們反思自己可為社會做甚麼。

至於校園內的「港獨」橫額和海報,區子灝則表明這與學生會無關,相信是其他中大學生所為。

任內最後一次主持典禮的校長沈祖堯,回應校園被掛上「港獨」橫額時表示,大學是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只有在不犯法、不阻礙其他人正常學習的環境之下,校方都不會有很大反應,但希望同學用和平、理性方法表達自己意見,不做犯法的事。」

對於有年輕人因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改判入獄,沈祖堯稱,社會上已有很多討論,他個人沒有特別補充,他相信司法獨立一直是香港基石,希望大家對司法制度有信心,法官是憑他們的專業態度作出判決。

被問及如同學將來參與社運,對他們有何寄語,他稱年輕人關心社會,爭取公平公義是應該的,呼籲同學關心社會之餘,亦要以和平、理性方法表達自己意見。

中大現港獨標語 半小時拆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905/2014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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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1同類標語掛數小時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905/2014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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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中國! 港大學佈滿「香港獨立」標語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18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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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被清拆 中大文化廣場今再現港獨橫額 學生會:校方打壓討論仍無畏無懼 (09:45)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905/s00001/15045749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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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再現港獨字眼橫額 校方促學生會移除
https://hk.news.yahoo.com/%E4%B8%AD%E5%A4%A7%E5%86%8D%E7%8F%BE%E6%B8%AF%E7%8D%A8%E5%AD%97%E7%9C%BC%E6%A9%AB%E9%A1%8D-%E6%A0%A1%E6%96%B9%E4%BF%83%E5%AD%B8%E7%94%9F%E6%9C%83%E7%A7%BB%E9%99%A4-15284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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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方促清除「港獨」橫額 學生會籲學生到場支援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52458-20170905.htm?spTabChangeable=0
[Image: mfile_1352458_1_L_20170905171921.jpg]

不怕中國! 港大學佈滿「香港獨立」標語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18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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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掛「港獨」橫額或涉違《刑事罪行條例》 首定罪可判入獄2年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905/s00001/150460844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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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文化廣場今早再出現「香港獨立」黑底白字橫額,中大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今午向學生會發信,指「相關言論已違反香港有關法律」。其後,港大圖書館側民主牆,亦發現有「香港獨立 支援中大學生會」黑底白字字句。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回覆本報查詢時指,暫時未見本港有刑事或強制性法例,指展示有關橫額或字句是「犯法」。他指出,雖則「香港獨立」一說,有違《基本法》中的「一國兩制」規定,但現階段並不存在違反《基本法》的人士要面對任何具體罰則,除非他朝再有相關人大釋法及本地相應立法。
不過,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點出,現行《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開首即列明,「任何作為、言論或刊物」,若「引起憎恨或藐視女皇陛下本人、其世襲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或香港政府,或女皇陛下的領土其他部分的政府,或依法成立而受女皇陛下保護的領域的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或「激起女皇陛下子民或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又或「引起女皇陛下子民間或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即使不涉暴力,都可能違法。回歸過後,「中央政府」即已在相關法例中,自動取代「女皇陛下」的角色。
湯家驊指出,今次個案中,校方若準備循此追究,可以報警要求調查;警方亦可自行調查。律政司若書面同意,即可對相關人等提出檢控。《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寫明,任何人若「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
本報翻查香港法例文本,上述相關條例最新一次增補,已經是在1970年。

中大「港獨」橫額又掛起 內地生一見即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905/57170909

中大現港獨橫幅及單張校方指違法 更新:2017/09/06 00:17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videopag...5%E6%B3%95

中文大學校園內再出現寫上「香港獨立」的橫幅和單張,校方要求學生會移除。

由學生會管理的中大文化廣場,掛上一幅寫上「香港獨立」的黑布,民主牆上貼滿支持獨立的單張,校方去信學生會,指相關橫額和單張違反香港有關法律,亦有違校方一貫絕對不贊成港獨的立場,要求學生會移除,學生會反對,認為校方未能解釋懸掛橫額具體犯了甚麼法律,如果校方強行移除,是不尊重學生會的管理權,他們將通宵留守,保護橫額,中大回應傳媒查詢時補充指,《基本法》訂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港大和教大校園內亦出現寫上「香港獨立」的橫幅。
人大針對香港法律已有解釋鼓吹分裂中國不是犯法!

【短片】「港獨」熱烘烘
范太:唔可以以言入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21029/51119471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毋須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以禁止近期社會上的「港獨」言論,亦不認為特區政府現階段,有就廿三條立法的打算,又認為即使立法,亦不能以言入罪。...

范太:港獨無實際行動毋須立法
http://news.wenweipo.com/2012/10/29/IN1210290027.htm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回應有關港澳辦前副主任陳佐洱「港獨」的言論時認為,陳佐洱有權表達意見,但她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不贊成港獨,又認為,港獨無實際行動,毋須立法,呼籲各界冷靜。...
...她個人認為,即使將來的特區政府要立法時,都不可「以言入罪」。 ...

未來中國分裂的可能性
http://www.open.com.hk/content.php?id=89#.UxI6zmdWHX4

這是毛澤東鼓吹分裂中國的事實:
90年前的言論自由:青年毛澤東在民國國慶主張分裂中國無罪
http://big5.backchina.com/news/2012/05/20/197044.html
... 九十年前的中華民國國慶,毛澤東在報上大發民族虛無主義的宏論,主張解散中國,各省自決自治,只要省慶不要國慶。而毛並未因此言罹禍。 ...

大法官在法院已解釋鼓吹分裂國家不是犯法:
蘋論:文明社會有鼓吹分裂國家的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80503/11062862
... 前美國大法官 William O. Douglas(1898-1980)曾就1951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 Eugene Dennis「組織共產黨、鼓吹以武力推翻美國政府」一案提出反對意見,他認為美國共產黨並沒有推翻政府和危害社會的能力,因此「鼓吹」不會造成「明顯、立即的危險」。而倘若把「鼓吹」當作劃分言論是否自由的標準,那就意味[Image: FBF3.gif]某一個言論有沒有自由不在於言論的內容是甚麼,而在於說話的人有甚麼意圖。意圖是摸不[Image: FBF3.gif]、看不見,難以證明的東西。因此,一旦走上了將「鼓吹」視為違法之路,就進入了一個十分危險的境地,「每個公民的自由都將受到危害」。 ...

大家也可看到世界多國鼓吹分裂國家的事實, 文明合法鼓吹分裂國家和實質分裂國家的不同例子:

美25州民眾要求獨立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21114/00180_001.html

獨立公投 (好多例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D%A8%E7%AB%8B%E5%85%AC%E6%8A%95

分裂中國的事實:
1931年中共在中華民國領土(中國領土)另建中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1945年外蒙古獨立公民投票
1949年中共在中華民國領土(中國領土)另建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以來中共割讓領土一覽表
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11/5/16832b.html

逾10市民舉龍獅旗「港獨」標語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150202/HK-gca3_r.htm
[Image: _02GC001_.jpg]
香港獨立根本不可能..............
Quote:原帖由 花底衫婆婆 於 2017-9-5 08:37 發表 [Image: back.gif]
香港獨立根本不可能..............
不可能, 政府也不用禁止人講.
講都不准人講, 那就令更多人對政府反感.

中大候聘校長:學生可討論港獨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7/20081864

中大候聘校長:學生可理性討論港獨
http://www.worldjournal.com/5055137/arti...%E7%8D%A8/

中大候聘校長段崇智﹕校園可理性討論港獨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9363940226

動港獨旗幟是否違法 陳弘毅稱要視乎是否組織策劃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701.htm

《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港區國安法》基本上定出一國兩制原則的底線,認為一般正常和平的活動不受影響,只是涉及暴力行為及有關港獨、推翻中國內地制度等的言論受到限制

被問到揮動「港獨」旗幟會否違反《港區國安法》,陳弘毅認為,當中有灰色地帶,要視乎相關行為是否組織、策劃及實施分裂國家、或煽動他人作出相關行為等,認為只是叫口號、舉標語不屬違法

至於在立法會拉布會否觸犯法例,陳弘毅表示,拉布不是非法手段,提到若用合法手段阻撓立法會行使職能,並不違法。

【港版國安法】葉國謙指揮港獨旗警即拉人 陳弘毅:叫口號舉標語不違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701...LJCZ4Y7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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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指,揮動「港獨」旗幟會否違反國安法存有灰色地帶。
[Image: HIBKCPMFIF2E263JAGSU5ISEJU.jpg]
至於示威者經常舉起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葉國謙認為相關口號意思較含糊,要視乎舉旗及叫口號的人當時的行為。

「港版國安法」深夜公佈條文,唯魔鬼細節下港人的人權保障更少。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揮動「港獨」旗幟會否違反國安法存有灰色地帶,要視乎相關行為是否組織、策劃及實施分裂國家、或煽動他人作出相關行為等,他認為只是叫口號、舉標語不屬違法。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則表示,只要行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就是港版國安法管轄範圍,又指若在今日的公眾活動中,有人再舉起港獨旗幟,警方就會馬上執法。

陳弘毅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版國安法」,反映中央認為香港已出現部份跨越一國兩制底線的情況,令中央不能接受,因此要提出立法而填補一國兩制的缺失。他又指,在「港版國安法」下一般正常和平的活動不受影響,只是涉及暴力行為及有關港獨、推翻中國內地制度等的言論受到限制。他又說,在街上揮動港獨旗幟是跌入灰色地帶,只有涉及組織、策劃、實施相關罪行,才會構成分裂國家罪單純叫口號或舉標語並不違法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指,只要行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就是港版國安法管轄範圍,但若是普通損壞交通設施則不是法案管轄範圍,強調只是針對極少數人。他認為,如果在今日的公眾活動中,有人再舉起港獨旗幟,警方就會馬上執法。至於示威者經常舉起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葉國謙認為相關口號意思較含糊,要視乎舉旗及叫口號的人當時的行為,周邊環境是甚麼,才能判斷是否違法。
陳弘毅:拉布不是非法手段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港版國安法是「有辣有唔辣」,「唔辣」是嚴重罪行參與者的刑罰比早前傳聞的較低,而針對組織、策劃及實施分裂國家、推翻政權等人士,會受到規管則屬「辣」的部份。對於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所作決定不能被司法覆核,湯家驊表示,對於有關條文感到少少詫異,但認為司法覆核有很多限制,所以實際運作上分別不大。

至於在立法會拉布,在「港版國安法」下是否屬於犯罪行為,陳弘毅認為,拉布並不是非法手段,除非威脅使用武力,或者採取非法手段,才構成違反國安法;而湯家驊則認為,若立法會屬「政權機關」,一般在立法會拉布並導致立法會受阻一兩日、甚至一星期,都不屬嚴重干擾或阻撓,惟他認為,若長時間阻撓立法會職能,如一年半載,才有機會觸犯法例。

港區國安法:銅鑼灣男子被搜出港獨旗 成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捕者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0...2_001.html
[Image: bkn-20200701104341553-0701_00822_001_01p...0701141539][Image: bkn-20200701104341553-0701_00822_001_02b...0701141539]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昨日(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並於即晚11時刊憲生效,有網民及團體藉今日(7月1日)香港回歸23周年,發起下午2時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警方早前已表明反對今日在港島舉辦集會及遊行。警方於下午1時左右,首次舉紫旗警告。

今晨約9時許,中聯辦外已有一批防暴警員駐守,至10時許,再有水炮車及裝甲車到場戒備,未知是否與稍後遊行部署有關。至中午時分,開始有示威者在現場聚集,有人揮動美國國旗。

至下午約1時,逾二百人在銅鑼灣Sogo門外聚集,警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並舉藍旗警告在場人士。期間,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疑因以大聲公說話,警方要求他收起大聲公不果,雙方出現爭執,有警員動用胡椒噴霧噴向尹後將他按在地上制服,其後將他雙手鎖上索帶,以涉嫌「阻差辦公」拘捕帶走。

此外,在場警員亦要求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離開,遭到拒絕,有警員指林不離開會干犯「阻差辦公」。混亂中有警員被胡椒噴霧噴中。防暴警員其後推進至名店坊外,區議員譚凱邦的街站,指街站危害公眾要求在場人士離開。

下午1時23分,警方推進至記利佐治街,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與在場警員發生爭執,警方噴射胡椒噴霧拘散,現場多人「中椒」。

同時,警方在百德新街截查一名男子時,在其背囊發現一支港獨旗,以涉嫌違反國安法將他拘捕,該男子成為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捕人士。

警方指,銅鑼灣東角道一帶有人群集結及高聲叫囂。警方在現場先後向人群發出多次警告,明確指出進行相關活動有機會干犯《公安條例》有關未經批准集結的罪行。然而,群眾依然拒絕離開,警方遂採取執法行動。為有效維持現場公共秩序,警方已暫時封閉百德新街、東角道及記利佐治街,禁止公眾進入相關街道。

警方要求集結群眾停止集結及立即離開,市民亦不應前往參與相關活動。警方會嚴正執法,果斷採取拘捕行動。
警方封鎖多條街道,同時港鐵銅鑼灣站的D1及E出口亦封閉,有大批市民在希慎商場內聚集高叫口號。此外,鵝頸橋底亦有近400人聚集,當中有人高叫「港獨」口號。

【首宗個案】銅鑼灣男子涉違國安法被捕 警檢獲港獨旗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8%E6%97%97

[Image: _2020070113523496759.jpg][Image: _2020070113523390860.jpg][Image: _2020070113523383537.jpg]

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下午約1時半有人羣集結,警方於百德新街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在其身上搜獲一幅寫有「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該名男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被捕。

基於集結羣眾在現場的行為,警方已經先後向人羣發出多次警告,指出他們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及《港區國安法》。警方警告集結羣眾停止集結及立即離開,警方將會採取執法行動。

【Kelly Online】男子涉藏港獨旗被捕 眼利網民發現「不要」細字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0%E5%AD%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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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下午於銅鑼灣被警方搜獲一幅寫有「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有眼利網民發現,旗幟上「香港獨立」字句前有寫上疑似「不要」的細字,而下方英文「HONG KONG INDENPENCE」前,亦有疑似「No To」的細字。

消息指,警方拘捕時已知道相關字眼,但根據指引,明示或暗示已構成犯罪意圖。

警方首度舉紫旗警告集結人群 拘捕一名男子搜出港獨旗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701.htm

警務處今成立國家安全處 揮港獨旗即可拘捕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06.html

政府昨晚就《港區國安法》刊憲,指警務處即將於今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職處理相關工作。由於法例昨晚十一時正式生效,警務人員今日要即時執法,故警隊管理層已向前線同事匯報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執法,包括若在現場發現有人揮舞旗幟、高喊口號及發表演說,涉及煽動、教唆、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已可能觸犯法例。

明示暗示港獨亦可能違法
據了解,有關旗幟或口號,如涉及「香港獨立」、「成立香港國」、「香港獨立是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香港獨立自強」,即使是明示或暗示,也可能違法。另外,警方亦提及特別情況,若揮舞藏獨、疆獨及台獨旗幟,亦會違法。

警務人員會在現場搜證,包括拍攝及錄影等,根據環境證供作出警告、拘捕,或稍後作出拘捕,但警方其實毋須警告便可作出拘捕。此外,警方亦已準備新的警告橫額,指若有人展示旗幟及喊叫口號有分裂及顛覆國家意圖,已構成觸犯《港區國安法》,會要求停止,否則可能被刑事檢控。

警方發言人表示,《港區國安法》已經生效,明確規定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警務處將會果斷執法。


港版國安法:陳弘毅指若無特別規定 相關案件由港法院審理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52...2_001.html

全國人大會議將於本周四(28日)就「港版國安法」作表決,獲審議通過後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再透過《基本法》第18條宣布直接在港實施。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今早(2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相信基本法委員會未必有很大空間就港版國安法表達意見,亦視乎人大常委會的諮詢階段,而基本法18條規定人大常委會將全國性法律放入附件三前,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及特區政府,但人大可以在制訂法律後才諮詢意見。
對於社會關注香港法院對相關案件是否有審理權,他解釋若港版國安法的條文無特別規定,相關違法的案件將由警方等執法部門執法,律政司負責檢控,並由香港法院審理。陳又稱,香港法院審理相關案件時,有解釋法律的權力,惟港版國安法作為全國性法律,人大常委會亦可以作出解釋,同時若該法律違反基本法下的人權保障,將涉及解釋基本法,人大同樣有權解釋基本法。
至於港版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陳認為可以理解為包括地方政府,不止中央政府。若有人批評香港政府、要求官員下台,會否有後果,他稱目前具體條文尚未公布,現時討論是言之尚早,但估計批評或表示強烈不滿不構成「顛覆」,認為顛覆相當於推翻政府,希望條文能夠寫得清晰明確。
陳又指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有部分重疊,但亦提出新概念,涉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的活動」,相信中央政府是針對反修例運動,認為是外國勢力推動顏色革命。而目前難以估計如何規範相關活動,他估計可能會影響捐款活動、及在港成立的外國社團。
另外,文件提及中央政府將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陳預料會設立一個不屬於警隊的部門處理,並會由中央派員到香港執行相關工作,類似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中聯辦及解放軍的性質,亦要遵守香港法律,相信「港區國安法」會列明相關規定及權責。

港區國安法:加細字扮「不要」港獨 大律師指難逃法網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0...2_001.html
[Image: bkn-20200701160739708-0701_00822_001_01p...0701200612]
今日(1日)下午銅鑼灣遊行前夕,一名男子在銅鑼灣百德新街遭到警方截查,並在其背囊內搜出一支港獨旗,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成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捕人士。不過,細心發現,原來該名男子藏有的港獨旗上,以白色筆在「香港獨立」前寫上很細小的「不要」二字。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該男子的行為只是「掛羊頭賣狗肉」,因港獨旗本來就有港獨意味:「既然不要香港獨立,點解你要袋住支旗,而唔選擇丟咗佢呢?」另外,該男子被捕時正穿着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衣服,頗有政治意味,而出現的地方亦是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的遊行集會現場,意圖已非常明顯,即使在旗幟上寫上「不要」二字,亦難令人信服。
至於最終是否會定罪,龔靜儀說,仍要視乎開庭時被告人是否有合理抗辯理由,以及法官是否接納。另外,若在往後的審訊中,發現該等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是有組織在背後網上教唆,有關人士也有機會違法。
有意見指該男子只是藏有港獨旗,並未有展示,難構成煽動國家分裂罪。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無展示或能成爲一個抗辯理由,但由於新法目前仍無例可依,故是否有充分證據檢控仍有空間討論。
另外,銅鑼灣登龍街有一男子也被搜出多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惟有意見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僅為象徵「中華民國」,並非鼓吹台灣獨立,對該人士被捕一事存有異議。陸偉雄指出,要判斷是否違法,不單是看展示的旗幟,而是要視乎展示一刻是有什麽訴求或政治目的,展示的背後是否有隱含意味,若無合理抗辯理由,法官亦未必會接納。


加細字扮「不要港獨」 男子「暗獨」難逃法網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7/01/IN2007010085.htm

鄭若驊︰叫口號是否違法要看意圖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701.htm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叫「光復香港」等口號是否違法,要看涉事者的行為及犯罪意圖,能否被客觀理解為提倡「港獨」。

條文列明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安罪行,即喪失參選資格,鄭若驊指條文沒說明喪失資格多久,因此應該有機會被視為終身喪失資格。

對於55條訂明在三種情形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可對危害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以看電影的幻想力作例子,指若當局被人高度滲透,導致對辦案的人士失去信心,相信是其中一個無能力處理的情況,但他相信是萬中無一的情況。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7-1 23:00 編輯 ]
政府譴責提倡港獨 
戴耀廷斥無釐清事實 
「港為23條鋪路」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331/20348387?_ga=2.23294010.1217896704.1522506131-1212478685.1522506131

【批鬥戴耀廷】戴教授自認係隻雞?聞到23條加辣會嚟!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402/58024194?_ga=2.61469356.1617001265.1522658806-657369309.1522658806

【批鬥戴耀廷】被親共媒體跟蹤 戴重申反專制:無政權是不倒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402/58024357

【批鬥戴耀廷】人民日報續發功 梁美芬跟隊形斥誤導港獨是選項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402/58024196

【批鬥戴耀廷】到中聯辦抗議 姚松炎指學者不能討論實無法無天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402/58024420

【批鬥戴耀廷】官媒指犯煽動例 法律學者反駁:睇唔到犯咩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402/58025208
《人民日報》海外版今天發表的署名文章,除了譴責戴耀廷在台灣一論壇發表「港獨」言論,更特別提及戴的言論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條例,有違《基本法》第12條有關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政府,指特區雖無港獨入刑的先例,但不等於法律無規章處置「港獨」。

《蘋果》向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查詢,戴耀廷相關言論有否觸及上述條例,張達明認為,戴耀廷當日只是說出中國一旦成為民主國家後的可能性,「佢(戴)只係講緊未來嘅可能性,我睇唔到有犯咩法」。至於中央官媒指戴的言論涉煽動條例,張達明指煽動條例在多年前制定,「呢條條例本身係咪符合《基本法》、人權法,本身都好大問號」,指即使根據相關例條文,「我都睇唔到佢(戴)煽動到啲乜嘢,佢只係表達一個個人嘅看法,講緊中國變成民主國家後,有乜可能性同選擇,仲要係未必會發生嘅事,我睇唔到佢有觸犯任何法律」。

戴耀廷今早在電台中強調發動佔中運動時,他也被指違反第200章的《刑事罪行條例》的第9條及第10條,但指根據香港的普通法,違反這兩條一定要涉及煽動和暴力,單是言論形式肯定不構成違法,強調自己的行為也沒有構成違反當年《基本法》23條的立法內容:「因為所有罪行嘅定義,都要涉及暴力或者嚴重刑事行為,例如破壞公共設施」,他擔心當年擱置的23條立法一旦重臨,單是言論、即使不涉及暴力行為,也可以構成犯法。

湯家驊指國際法訂明可因國安限言論自由 法夢成員批欠公法常識:政府須證公益迫切性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B9...%E6%80%A7/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指在台灣一個論壇上發表港獨言論,遭港府、中聯辦、港澳辦及建制派發聲明譴責。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午在facebook指,《國際人權公約》訂明可以為保障國家安全而對言論自由施加限制,這說法遭到「法夢」成員黃啟暘反駁,指條文清晰指出政府必需提出證據證明公益的迫切性,否則不可動輒限制公民的權利,質疑湯家驊身為資深大律師,卻連公法常識也欠奉。

法政匯思早前發聲明,批評政府針對戴耀廷的指控,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對言論自由保障的原則背道而馳。湯家驊昨午在facebook分享該聲明報道並加按語,指《國際人權公約》第19條訂明,如為了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必要,經法律規定,言論自由可以被予某種限制,湯家驊更反問:「不知一些律師有否看到第十九條」。

不過「法夢」成員黃啟暘則留言反駁,指有關條文已清晰訂明,為了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而對言論自由作出的限制,必須以其「所必要者為限」,即除非政府能夠提出證據證明公益之迫切性足以正當化對基本權利之限制,否則政府對有關權利的限制並不符合國際法。

黃啟暘續引述《約翰內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自由原則》指,現今國際法早已明確規定,假國家安全之名,行「牢固樹立某一特定的意識形態」之實,「不具備合法的性質」。

黃啟暘又指,世界上並無任何公約名為《國際人權公約》,有關公約條文的正確出處應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黃啟暘質疑湯家驊身為資深大律師,卻連公法常識也欠奉,「居然好意思嘲諷『一些律師』的法律分析有疏忽不周之處,臉皮也未免太厚了吧?」

[ 本帖最後由 2A3 於 2018-4-6 12:03 編輯 ]
戴耀廷:擔憂香港是否已到以言入罪地步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angeable=0
佔中發起人、港大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在台灣出席一個論壇時說,中國在反共、反專制成功後,要建立民主國家或社會,有人民自決的權利,可考慮成為「獨立國家」還是建立「聯邦」政府。政府和多個政黨發聲明譴責,亦有團體到香港大學抗議,要求港大校長革除戴耀廷。

戴耀廷再度發表聲明回應說,對於政府和主要政黨先後發表強烈譴責聲明感到震驚。他表示,一直相信香港是一個自由社會,市民的言論自由仍然受到保護,但現時情況令人擔憂香港是否已到以言入罪的地步。他擔心香港人以後不單不能發表批評及反對當權者的意見,甚至必須發表迎合當權者的意見,才可避免惹上官司。

他批評當權者不斷尋找借口,甚至斷章取義,為他加上罪名,要令他這一介草民噤聲。戴耀廷表示,會繼續秉持無畏無懼的精神,以愛與和平,宣揚民主自由的信念。

港大民主牆現「內地生撐戴教授」「香港有自由討論港獨」標語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B8...%E8%AA%9E/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台灣論壇的言論風波持續至今,香港大學學生媒體「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即時新聞」facebook專頁今午四時許上載相片,可見港大民主牆出現多張聲援戴耀廷的標語,例如「內地生撑戴教授」、「捍衛百分百言論自由,香港有自由討論港獨」等。

戴耀廷上月在台灣一個政治論壇提及,「反專制成功後」,建立的民主社會應包括「人民自決權利」、香港可以考慮獨立建國或考慮成為「聯邦」一部份等。言論遭港澳辦、中聯辦、政府及建制團體及人士連日炮轟。今午,有人在香港大學民主牆貼出聲援戴耀廷的句子,標語包括「內地生撑戴教授」、「捍衛百分百言論自由,香港有自由討論港獨」等。

[Image: x3_YobaW_1200x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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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讀為快】中共是港獨最大推手
(傳媒工作者 林彥邦)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2/58026249

話說戴耀廷在前一個星期五到台灣出席「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簡稱反共團)主辦的論壇,說了一段假若有天專制倒台進入民主社會,香港就可以有民主自決甚至建國等想像的言論,天下本無事,但事隔一星期,特區政府突然「醒覺」事態嚴重,發聲明強烈譴責戴耀廷這番港獨言論;中聯辦、港澳辦以至各港共政黨和傳聲筒隨即跟進,一時之間戴耀廷被打成港獨頭號戰犯,一度沉靜的港獨議題又再天天上頭版。

先不說戴耀廷從來不是港獨分子,現下真正的港獨運動頭面人物要不入獄(梁天琦)外逃(黃台仰),要不偃旗息鼓,他當時的言論充其量只是發白日夢,猜想「假如」專制倒台後香港可以考慮建國,這和設想「假如」有日人類能登陸火星,香港可以考慮在火星殖民本質一樣,只是想像性的空談;即便退一萬步,假設他真的有港獨傾向,他的政治影響力亦早已從高峯滑落,甚至常被譏諷為書生論政甚至「政治發明家」。
這個「被疑似」的港獨分子,在一個無人知悉的團體活動上,說了一段白日夢般的發言,在活動後引起的實際迴響,近乎零。除了嗜獨如命的左報。
結果過不了幾天,這「冇人理」的炒作,卻無風起浪發展成「必須誅伐」、「予以正法」(吳秋北語)的國家大事。由論壇舉行(3月23日)到政府首次發聲明譴責(3月30日),這整整一個星期背後到底發生甚麼操作,驚動到甚麼級別,致令連港澳辦都要發聲、全港「愛國人士」口徑一致的地步,是否如戴耀廷所言,這些煽風點火都是一盤大棋,項莊舞劍意在為23條立法造勢,不得而知;而特區政府到底是樹欲靜而風不息抑或純粹後知後覺亦難說。
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共才是港獨最堅實的支持者和推手,中共才有能力在死灰中將港獨還陽再鞭屍,自2015年梁振英在施政報告炮打港大《學苑》後,港獨已成為港共和中共各派系,在香港借勢興風作浪、撈取政治資本的最佳稻草人,至於港獨是否真的還成氣候、誰又是真正的港獨分子,they don't give a shit。

戴耀廷稱香港可考慮成立獨立國家 港府感震驚予以強烈譴責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3-30-2018/44938

團體入稟禁播獨 促頒令收回戴耀廷特區護照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404...3eb98c251f

阿王轟政府不理港大縱容 促將戴耀廷繩之於法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403...on=hk_news

人民日報:戴耀廷言論違法須追究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00956

港澳辦:支持港府依法規管港獨分子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00844

[ 本帖最後由 2A3 於 2018-4-6 12:19 編輯 ]
在香港討論香港獨立或分裂中國, 無違反香港法律或23條!

理據 1) 前刑事檢控專員已說明:

湯家驊:可以煽動罪跟進戴耀廷言論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01092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戴耀廷發表有關港獨言論是「踩界」行為,若有更多證據,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不過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純粹討論港獨不涉及刑事責任,即使根據03年的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戴耀廷的言論亦沒有觸犯法例。

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在台灣發表有關港獨言論,引起爭議。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若有其他證據顯示,戴耀廷在香港的言行意圖煽動香港人推動港獨,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

至於戴耀廷受到中央機關、以至特區政府及建制派批評,湯家驊不認為是文革式批判,而是文明社會言論自由的表現。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回覆查詢表示,戴耀廷在台灣的言論並非倡議獨立,純粹討論港獨不涉及刑事責任。在刑事罪行條例下,煽動罪定義需要涉及煽動暴力行為、鼓吹仇恨等,除非戴耀廷煽動或鼓勵他人採取暴力行為或非法行動,否則他不需要負上刑責。

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刑事罪行條例下,江樂士看不到特區政府可對戴耀廷的言論採取任何行動。

至於23條立法後,主張港獨或討論港獨又是否違法,江樂士指根據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的建議,顛覆及分裂國家需要涉及武力或其他嚴重行為,甚至是參與戰爭,純粹討論獨立或和平倡議獨立,根據當年的立法框架亦沒有違法。

戴耀廷播獨捱轟 江樂士稱不涉刑事責任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403...2_001.html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於台灣的港獨言論,連日遭到各界狠批,有法律界人士更指如有更多證據顯示,戴耀廷是有意圖煽動港人推動港獨,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不過,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稱,純粹討論港獨不涉及刑事責任。

江樂士指出,在刑事罪行條例下,煽動罪定義需要涉及煽動暴力行為、鼓吹仇恨等,除非戴耀廷煽動或鼓勵他人採取暴力行為或非法行動,否則不需要負上刑責,他亦看不到港府可對戴耀廷的言論採取任何行動。

對於一旦《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任何人主張港獨或討論港獨是否違法,江樂士稱根據2003年的23條立法建議,顛覆及分裂國家需要涉及武力或其他嚴重行為,甚至參與戰爭,若然純粹討論獨立或和平倡議獨立,根據當年的立法框架也沒有違法。


湯家驊指國際法訂明可因國安限言論自由 法夢成員批欠公法常識:政府須證公益迫切性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B9...%E6%80%A7/

理據 2) 人大針對香港法律已有解釋鼓吹分裂中國不是犯法!
【短片】「港獨」熱烘烘
范太:唔可以以言入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9/51119471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毋須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以禁止近期社會上的「港獨」言論,亦不認為特區政府現階段,有就廿三條立法的打算,又認為即使立法,亦不能以言入罪。...

范太:港獨無實際行動毋須立法
http://news.wenweipo.com/2012/10/29/IN1210290027.htm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回應有關港澳辦前副主任陳佐洱「港獨」的言論時認為,陳佐洱有權表達意見,但她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不贊成港獨,又認為,港獨無實際行動,毋須立法,呼籲各界冷靜。...
...她個人認為,即使將來的特區政府要立法時,都不可「以言入罪」。 ...

反分裂國家法不適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http://people.com.cn/BIG5/shizheng/1026/3062967.html

理據 3) 大法官在法院已解釋鼓吹分裂國家不是犯法:
蘋論:文明社會有鼓吹分裂國家的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3/11062862
... 前美國大法官 William O. Douglas(1898-1980)曾就1951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 Eugene Dennis「組織共產黨、鼓吹以武力推翻美國政府」一案提出反對意見,他認為美國共產黨並沒有推翻政府和危害社會的能力,因此「鼓吹」不會造成「明顯、立即的危險」。而倘若把「鼓吹」當作劃分言論是否自由的標準,那就意味[img][/img]某一個言論有沒有自由不在於言論的內容是甚麼,而在於說話的人有甚麼意圖。意圖是摸不[img][/img]、看不見,難以證明的東西。因此,一旦走上了將「鼓吹」視為違法之路,就進入了一個十分危險的境地,「每個公民的自由都將受到危害」。 ...

理據 4) 學術討論!
未去過外國上大學不知, 教授教書上堂討論: 殺人, 食人, 自殺, 反政府, 反法治, 反民主, 反宗教, 無政府, 反自由貿易, 質疑人類文明, 上堂一齊睇 AV, etc. 不只美國哈佛大學! 同班同學來自不同學糸: 醫科, 電腦, 工程, 法律, 金融會計, 政治, 工商管理, 經濟, 心理學, 歴史, ... 這是好平常的.

以下是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教書, 上堂討論殺人, 又有食人.
第1講-正義:一場思辨之旅-Michael Sande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Ha4ETr...r_embedded

中大候聘校長:學生可討論港獨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7/20081864

中大候聘校長:學生可理性討論港獨
http://www.worldjournal.com/5055137/arti...%E7%8D%A8/

中大候聘校長段崇智﹕校園可理性討論港獨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9363940226

比較的討論
這是毛澤東鼓吹分裂中國的事實:
90年前的言論自由:青年毛澤東在民國國慶主張分裂中國無罪
http://big5.backchina.com/news/2012/05/20/197044.html
... 九十年前的中華民國國慶,毛澤東在報上大發民族虛無主義的宏論,主張解散中國,各省自決自治,只要省慶不要國慶。而毛並未因此言罹禍。 ...

分裂中國的事實:
1931年中共在中華民國領土(中國領土)另建中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1945年外蒙古獨立公民投票
1949年中共在中華民國領土(中國領土)另建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以來中共割讓領土一覽表
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11/5/16832b.html

大家也可看到世界多國鼓吹分裂國家的事實, 文明合法鼓吹分裂國家和實質分裂國家的不同例子:
美25州民眾要求獨立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0_001.html
獨立公投 (好多例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D%A8%E...C%E6%8A%95

針對戴耀廷被指在台灣一個論壇上發表港獨言論:
台灣應用的法律是中華民國憲法下的法律.
台灣應用的法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的法律(大陸法或香港基本法).
所以戴耀廷在台灣做甚麼事都不可能違反大陸法或香港基本法.

總結: 歡迎在香港討論香港獨立及分裂中國!
曾德成 case, 1967年香港親中勢力涉及嚴重暴力, 有暴動, 有炸彈炸死人, 有人放火燒死人. 現在不同.
納粹屠殺和南京大屠殺是反人類行為, 全世界都禁. 分裂國家是人民選擇, 世界多國都有, 兩者不同.
以上全部有依據, 又有資料來源, 事實是這樣. 親共人士/中共媒體亂吹無用.

[ 本帖最後由 2A3 於 2018-4-22 16: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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