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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金龍 - 09-28-2020 港警刑求 21示威者帶傷證實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319407 ![]() 香港10名遭受「警察暴力」的示威者,日前手持受害照片,發起「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畫」,預計籌募1000萬港幣,用於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與司法覆核。(取自網路) 2019/09/21 05:30 被逮遭虐打 男童被逼用雷射筆射眼 〔編譯劉宜庭/綜合報導〕國際特赦組織公布的最新調查顯示,香港警察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濫權執法情節嚴重;廿一名曾被拘捕的示威者證實,港警曾在扣留他們時,以各種藉口推搪、拖延其會見律師或接受醫治的時程,因其拒絕回答問題而毒打他們,不配合解鎖手機就威脅電擊生殖器官,甚至持雷射筆直接照射示威者的眼睛。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港警許多行為明顯是在「報復」示威者,疾呼港府應就港警濫用暴力進行「獨立調查」。 明顯是報復 籲獨立調查 國際特赦組織分析警民衝突、遊行直播等大量影音資料,並在本月五日至十二日訪問卅八名示威者(其中廿一人曾因抗爭被捕);一名受訪者憶述,他曾在警局內親眼目睹多名警員強迫一名男童用雷射筆直接照射自己的眼睛約廿秒,警察當時嚷嚷著「如果你那麼想用筆照我們,為什麼你不照照自己」。國際特赦組織發現,被捕的示威者超過八十五%(十八人)曾在遭到警察虐打後住院,並有三人至少住院五天。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分部主任林偉(Nicholas Bequelin)表示,港警在直播鏡頭前粗暴驅散群眾,在鏡頭外也用粗暴、非法的手段對付民眾,包括任意拘捕在場人士,對示威者做出「報復性」暴力行為及其他虐待行為等,甚至已有部分行為構成酷刑。林偉認為,港警對待被捕的示威者,明顯存有報復心態;影片顯示,速龍小隊暴力追捕已解散的群眾,故意扯掉示威者的口罩並將人壓制在地,強迫他吸入催淚瓦斯。 港警廿日回應,會嚴肅跟進國際特赦組織對警方的指控;但也強調,相關調查未提及過去三個月的社會環境背景因素,也未提及受訪者被捕的前因後果,警方無法同意報告的指控,呼籲受訪者直接向警方提供資料。港警證實,反送中運動自六月九日迄今,共拘捕一四七四人,起訴二○七人(其中七十九人被控暴動罪);港警共約使用三一○○枚催淚彈、五九○發橡膠彈、八十發布袋彈、二九○發海綿彈;另有約二五○名警員在警民衝突期間受傷。 與此同時,「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廿日接受香港廣播電台電話訪問,表示美國聯邦參眾兩院預計下週將「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納入議程,且今年內有望通過立法;美國未來視香港為「獨立關稅區地位」的政策將採取「一年一檢」方式,即「美國國務卿每年都要宣布是否仍維持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黃之鋒也透露,該法案正在調整細節,包括將針對「干涉香港人權的中國官員」的制裁,轉而調整為針對「警察濫用暴力」等。 國際特赦組織:港警以報復性武力和酷刑對付示威者 再促港府獨立調查 https://www.rfi.fr/tw/%E6%B8%AF%E6%BE%B3%E5%8F%B0/20190920-%E5%9C%8B%E9%9A%9B%E7%89%B9%E8%B5%A6%E7%B5%84%E7%B9%94%E6%B8%AF%E8%AD%A6%E4%BB%A5%E5%A0%B1%E5%BE%A9%E6%80%A7%E6%AD%A6%E5%8A%9B%E5%92%8C%E9%85%B7%E5%88%91%E5%B0%8D%E4%BB%98%E7%A4%BA%E5%A8%81%E8%80%85-%E5%86%8D%E4%BF%83%E6%B8%AF%E5%BA%9C%E7%8D%A8%E7%AB%8B%E8%AA%BF%E6%9F%A5 國際特赦組織發表報告,指香港警方任意並使用不必要武力拘捕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的示威者,扣留期間,更以激光筆直射雙眼等報復性暴力對待示威者,部分已達到酷刑程度,該組織訪問的示威人士中,八成半是因為被警方毒打而須住院留醫。該組織東亞區主任軻霖(Nicholas Bequelin)認為,警方明顯濫權,「自己查自己」已無法令人信服,包括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故必須成立獨立公正的調查委員會,還市民公義和補償。 國際特赦組織(下稱「組織」)訪問21名被捕人士以及多名醫護人5和律師後,就反修例風波發表第二分報告,指香港警方濫權情況明顯。報告指出,大多數暴力是在拘捕行動前或拘捕時發生,網上已有不少片段顯示警方使用過分武力的情況,而「組織」的受訪者中亦有人是在離開衝突區域時從後被捕,在沒有抵抗和被綁上索帶後,仍被拳打棍毆。軻霖指出,這是使用詔分武力,明顯違反國際人權法。 報告進一步指出,然而,更多的暴力是在公眾看不到的地方或拘留期間發生。報告引述一名8月在新界示威活動中被捕的受訪者表示,扣留期間,他保持緘默,卻被數名警員帶入另一房間,重擊他的腿,把他壓在地上,並以膝蓋壓着他的胸,其後更掰開他的眼睛,以激光筆直照,並對他說:「你們不是很喜歡這樣照射他人嗎?」示威者曾多次在抗爭行動中以激光筆照向建築物和警員。這名受訪者事後因骨折和內出血而需留院數天。 另一名在8月於深水埗被捕的男子受訪時說,警員以會電擊其生殖器來脅迫他解鎖其手機,其間,他目睹警員強迫另一名男童用激光筆直射自己眼睛約20秒。 報告指出,反修例示威者被捕後,遭警方毒打和施以酷刑的情況十分明顯,在「組織」訪問的21人中,有18人因被毆打而入院,佔總數86%。留院者中,三人至少留醫五天。 報告總結,香港6月大規模示威開始以來,警隊任意拘捕,扣留期間毒打和酷刑對待被捕人士的情況日益嚴重,當中,防暴警察和和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使用過度武力的情況尤甚。「組織」形容,情況令人震驚。軻霖批評警隊有明顯的報復心態,部分行為已構成酷刑,違反人權法,呼籲港府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向涉事者提出起訴,還市民公義,以及為受害人士提供賠償。 警方響應國際特赦組織調查時表示,一向尊重被羈留人士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不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一向尊重被羈留人士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並有既定程序處理被羈留人士,以及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如果任何人士於羈留期間有不滿,可根據現行機制投訴。 另外,多名因警方驅散行動受傷或被捕的市民,發起「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畫」,目標眾籌1000萬元法律經費,向涉事警員或警務處長提出民事索償,或就速龍小隊不展示警員編號的做法申請司法複核。 [ 本帖最後由 大金龍 於 2020-9-28 11:57 編輯 ] - 大金龍 - 09-30-2020 12歲少女遭防暴警壓地後票控 上周五提出抗辯拒交罰款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30/bkn-20200930121507850-0930_00822_001.html 一名12歲少女在本月6日九龍的一場警民衝突期間,被多名防暴警員截停,網上有片段拍到有警員向該女生飛撲再用膝部壓在地上制服。其後警方向涉事少女與其兄長發出禁聚令票控,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亦有協助兩人,他受訪表示,上周五(25日)前已就票控一事呈交抗辯信,提出理據並要求警方撤控。 余德寶表示,雖然在上訴限期前已呈交抗辯信,至今未需繳交2000元罰款,但參考早前太古城撤回票控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個案,預料要等待3個月時間,難以判斷撤銷票控的可能性。至於若抗辯失敗會否上訴至法庭,余則指,與事主及律師未曾商討至這一步;若撤銷票控成功,他認為警方應就制服方式及票控涉事兩兄妹一事致歉。 余德寶表示,目前兩兄妹情緒狀況「OK」,但妹妹剛升中一,親身遇上這類事情仍心有餘悸,不想再刻意提起事件;但擔心警員就禁聚令執法時,其執法理據不足。他提到,早前接獲有街坊到樓下「燒衣紙」亦遭警方票控,認為其執法方向傾向「有殺錯,無放過」。 中西區會禁止2警員出席 警方譴責斥有關動議越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30/bkn-20200930163941135-0930_00822_001.html 中西區區議會今午(30日)召開會議,會議召開不久後,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指早前區議會通過臨時動議,禁止2名警務人員出席未來的區議會會議,要求該2名警務人員離開,但隨後多名警務人員離開會議室。警方隨後召開記者會,譴責中西區區議會針對警方,直斥相關動議是越權動議,又指是刻意侮辱行為。 警方聲稱有在席的議員對警方作出越權動議及刻意侮辱行為,因此代表「在別無他選的情況下離席以示抗議」。西區警區指揮官黃少卿指出,今日有中區及西區警區人員出席中西區區議會會議,但在會議開始後,鄭麗琼及其他議員對警區人員「多次作出刁難」,並以5月中西區區議會通過的一項臨時動議,禁止西區警區的2名警務人員代表參與會議。 黃少卿續指,會議在領導不公和虛假言論中進行歷時超過2.5小時,而警方在「面對議員不斷作出失實指控及無理謾罵,仍不亢不卑地回應提問」,但在討論的尾聲,有在席議員竟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拆卸西區警署,而黃立即就此要求發言表示反對動議內容,但卻遭主席禁止。 黃重申,政府早前已表示該動議禁止任何政府代表出席區議會會議屬於越權,有違中西區區議會會議常規,但該會議員漠視政府的勸告,又強調區議會的良好運作有賴區議員與政府各部門通力合作,在互相尊重的原則下溝通,希望中西區區議會主席能秉正處理議會事務,尊重部門代表的言論,並恪守《區議會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 中西區區議會民主派議員回應事件時表示,警務處2名代表黃少卿及余剛出席今年5月的中西區議會會議時,多次違反區議會會議常則及不尊重區議會,例如多次自行離席及在未經主席同意下強行發言,又指依據中西區區議會議常規第15條,「如果出席或旁聽區議會會議的人士的舉措妨礙會議正常進行,主席可對其作出警告;經警告無效,主席可勒令其離開會場。」 該會又指,今天警務處再次派出黃少卿及余剛出席會議,但經議員討論後認為應該維持5月的動議,又促請警方停止違逆民意,散布謊言,並另行派員出席中西區區議會的大會及各委員會會議。 曾志健中槍前持白色棍 《立場》直播顯示警欲撿涉案短棍 同袍遞來長鐵通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9B%BE%E5%BF%97%E5%81%A5%E4%B8%AD%E6%A7%8D%E5%89%8D%E6%8C%81%E7%99%BD%E8%89%B2%E6%A3%8D-%E7%AB%8B%E5%A0%B4-%E7%9B%B4%E6%92%AD%E9%A1%AF%E7%A4%BA%E8%AD%A6%E6%AC%B2%E6%92%BF%E6%B6%89%E6%A1%88%E7%9F%AD%E6%A3%8D-%E5%90%8C%E8%A2%8D%E9%81%9E%E4%BE%86%E9%95%B7%E9%90%B5%E9%80%9A/ 警新武力指引 「相當可能」嚴重受傷可開槍 高級警司:更易理解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D%A6%E6%96%B0%E6%AD%A6%E5%8A%9B%E6%8C%87%E5%BC%95-%E7%9B%B8%E7%95%B6%E5%8F%AF%E8%83%BD-%E5%9A%B4%E9%87%8D%E5%8F%97%E5%82%B7%E5%8F%AF%E9%96%8B%E6%A7%8D-%E9%AB%98%E7%B4%9A%E8%AD%A6%E5%8F%B8-%E6%9B%B4%E6%98%93%E7%90%86%E8%A7%A3/ 示威之都失聲 遊行申請無一獲批 民陣指打壓集會積民怨 警:表達訴求應守法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1002/s00002/1601575601999/%e7%a4%ba%e5%a8%81%e4%b9%8b%e9%83%bd%e5%a4%b1%e8%81%b2-%e9%81%8a%e8%a1%8c%e7%94%b3%e8%ab%8b%e7%84%a1%e4%b8%80%e7%8d%b2%e6%89%b9-%e6%b0%91%e9%99%a3%e6%8c%87%e6%89%93%e5%a3%93%e9%9b%86%e6%9c%83%e7%a9%8d%e6%b0%91%e6%80%a8-%e8%ad%a6-%e8%a1%a8%e9%81%94%e8%a8%b4%e6%b1%82%e6%87%89%e5%ae%88%e6%b3%95 ![]() ![]() 10.1遊行︱北角警署無警員識英文落口供 被捕者呆等翻譯官恐扣留一日始能保釋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002/PWF377G4XBEIRDWMMGR5AEFZTM/ ![]() 大批市民昨日(1日)響應網上號召上街「購物」,結果包括至少4名區議員在內,逾80人被警方拘捕。兩名被捕區議員李予信和梁晃維不約而同指,有只懂英語的被捕人士因警署沒有警員能以英語錄取口供而呆等。 相關新聞:10.1和你燈●圖輯︱光時旗月夜飄揚獅子山 李予信和梁晃維昨日被捕後都被帶到北角警署。李獲釋後透過社交網站表示,在警署期間,他身旁有只懂英語的被補人士,「但整個北角警署竟然沒有一個警員能夠以英語跟他落口供」,要留待翻譯官到場才可處理,直斥「這簡直是香港的恥辱。」 梁晃維獲釋後也透過社交網站表示,該名被捕人士「好大機會聽朝甚至下晝先能夠保釋」。他批評「對於香港一個咁嘅國際城市,執法部門連用英文落口供嘅能力都冇,只能講句-what a shame for Hong Kong」 李予信回覆《蘋果》時稱,在北角警署停車場等待落口供期間,該名只操英語、來自歐洲的被捕人士由於不清楚警方落口供的程序而感到沮喪,亦「唔明點解要等咁耐」,因此曾主動向警方查詢,期間有3名警員嘗試解答該名被捕者的問題,惟最終雙方未能成功溝通,最後有一名警員粗暴地著該名被捕者「sit down!」,李予信揚言日後會繼續在區議會上跟進事件,並要求警方交代清楚。李續指,他早在6月就於區議會會議已要求警方保障被捕人士資料,收起寫有被捕人士資料的白板,當時亦得到出席指揮官承諾會改善,惟昨日所見有關問題未有處理。他批評警方事隔3個月後都未有認真改善,又指拘留期間,警員會要求在場被捕者穿上寫有號碼的球衣,聲稱可「方便佢哋做嘢」,但就未能說出有關的法律理據,他質疑警方有關做法是欲以號碼取代人名,有貶低人之嫌。 另外,其餘兩名昨日被捕的區議員黎梓恩和陳運通都已獲釋。東區區議員趙家賢於今午2時許指,除了該位只懂英語的被捕人士外,其他10.1被捕的人都已獲釋。黎梓恩回覆《蘋果》時亦稱,他目睹該名操英語的被捕者曾主動嘗試與警方溝通,惟警方「似一頭霧水」,更著令該被捕者「坐返低,唔好亂咁郁」,期間又目睹有指揮官到場協助溝通,至於他們的談話內容,黎指他與該名被捕者相隔一段距離,未能聽到有關訊息。 【昔日新聞】防暴警挑機「冇證」外籍自由身記者 自揭英文差終笠水 【光復元朗】防暴警挑機「冇證」外籍自由身記者 自揭英文差終笠水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90728/KHMLDPWH2GRH7VJ2WMUIBLIC74/ [ 本帖最後由 大金龍 於 2020-10-2 07:54 編輯 ] - 反共匪 - 10-03-2020 疑港警「篡改歷史」 「元朗721」發生了甚麼事?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yuelong-08262020063014.html ![]() ![]() 721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發生逾一年,市民質疑「警黑勾結」的聲音從未止息,但警方對事件又有新說法,形容721事件並非「無差別襲擊」,「兩派人士」的對峙是「勢均力敵,旗鼓相當」,又指警方在接報18分鐘後已經到達元朗西鐵站大堂。到底元朗721發生了甚麼事?本台記者翻查相關資料,亦有當事人向本台親述,嘗試再次重組當日事件經過。(劉少風 報道) 香港警方周三(26日)再就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拘捕多13人,當中包括在事件中受傷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控他涉嫌參與暴動或破壞社會安寧。 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講述案件調查進展時,對721事件有新說法。他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當日晚上10時40分,元朗站大堂發生「零星衝突」,5分鐘後有議員到大堂直播,大批人聚集,白衣人在晚上10時48分抵達,幾分鐘後有3名警員到場,發現大量人士聚集對峙,未有暴力情況,於是暫時撤離並要求增援,元朗警區快速應變部隊在晚上10時57分收到指示,在晚上11時15分到達西鐵站,並非當時指稱的39分鐘。 陳天柱稱,當晚元朗站有兩個直播片段,其中一個最先開始的片段,有人聲稱由開始直播到結束,但中間曾有停頓,無法看到事實的全面。另一個片段是記者的直播,但很不幸大部分時間拍攝單邊行為,加上有旁述,令人誤會是「無差別襲擊」。 他強調,根據所有調查、站內不同角度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市民上載片段顯示,警方還原事實,認為「警黑勾結」的指控無理、子虛烏有、毫無事實根據,堅決反對有些人「污名化」警方,批評他們以「削弱警方執法能力達到政治目的」。 就當晚拍攝到有警員搭著白衣人膀頭的片段,陳天柱表示,721事件後,凌晨1時有幾百名黑衣人在南邊圍邨與村內人士對峙衝突,防暴到場是要控制場面、分隔人群及驅散,若即時拘捕可能令衝突失控,其中2名防暴警員持警棍驅趕,是要喝令白衣離開黑衣人,但被別有用心的人士抹黑。 到底元朗721發生了甚麼事?本台記者翻查相關資料,嘗試再次重組當日事件經過。 去年 7 月 21 日晚,多名穿著白衫男子手持鐵枝木棍等武器在元朗西鐵站、形點商場(YOHO MALL)等多個地點,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無綫電視前新聞主播柳俊江等最少 45 人受傷,大批市民報警求助,但警方遲遲未見人。 綜合當日新聞片段、監警會報告、目擊者所述以及網上資料,在去年721當晚,8時過後,林卓廷和兩名助理在灣仔的茶餐廳吃晚飯,當時他們留意到元朗雞地有白衣人聚集,幾百名懷疑黑社會人士集結,三人晚飯後決定到元朗和上環的中間點:美孚站戒備。 林卓廷分別在9時38分以及10時15分提醒市民回元朗要小心,以及元朗有懷疑黑社會分子。他和兩名助理在月台上透過手機觀望元朗情況,直至廚師蘇先生被打的相片傳出。在晚上10時22分,林卓廷致電元朗警民關係組鄧警長,要求警方盡速到場執法,並表明會立即啟程前往元朗站監察。 在大約10時44分,林卓廷和兩位同事到達現場,並在社交網站直播,當時已經有一名女傷者被白衣人打至頭破血流,現場片段顯示,一名女子拿起涉案的斷木棍,林卓廷要求在場市民不要觸碰現場證據,並表示已經報警,要等警方前來搜證。同時表示外面有懷疑黑社會集結,呼籲在場市民不要出閘,期間又有列車到站,當時閘內已有過百名男女老少不知所措。 直至11時02分, 白衣人衝入閘內,林卓廷和市民被追打至月台車廂內暴打,大批市民被打傷,畫面看到,一名白衣男子打傷林卓廷,他嘴唇受傷。後來列車駛至兆康站,林卓廷被送往屯門醫院。 翻查資料,721當日下午已有白衣人聚集於區內,網上多條片段顯示,一批白衣人於當晚已聚集於元朗街頭,手舉標語等高呼口號。有區議員事前曾向警方提供情報,網上亦有很多消息,但當日警員卻在事發後40分鐘才到場,外界質疑警方情報、溝通出問題,或部署出錯。而警方最初的說法表示,當晚在10時41分接報,並在39分鐘後到達現場支援。 當日駕車到元朗義載市民離開的前記者柳俊江,被白衣人用鐵通襲擊、頭破血流,背部亦有多處傷痕。他其後撰寫了書本《元朗黑夜》,訪問了逾40名當事人的目擊證詞,重組 721 前後的各種事件經過。柳俊江周三接受本台訪問,親述當時的情況。 柳俊江說:我調查的時候我看到林卓廷在場,主要到處觀望,叫市民不要碰現場證物,已經報警,警察很快到,亦都有被訪者不以為然,覺得林卓廷在「做騷」(公關),不明白為何林卓廷在這裡,同一時間外面白衣人聚集,向閘內指罵及攻擊,而林卓廷站在前排,有人開傘為他擋,因為外面扔東西,雙方對峙,到11時過後,白衣人衝入閘內追打在場市民。 721當晚有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聚集,警方至今只是拘捕了44名「白衣人」,當中只有7名男子被落案起訴,仍有多人逍遙法外。據悉,721當日以藤條襲擊立場新聞女記者的小牛農場經營者陳志祥(西瓜佬)仍逍遙法外,有傳已潛逃大陸。 柳俊江認為,外界應該關注,對比同案的其他「白衣人」,警方是否會對林卓廷的案件「開快車」。他指警方的拘捕行動只是「政治姿態」,有關行動沒有合理理據。 柳俊江說:林卓廷在過程中沒有煽動人一起去(元朗),他只是帶了兩名民主黨同事,在對峙過程,林卓廷多次向白衣人說「報了警,警察很快來,夠膽不要走」很強調報了警,由警方處理,他亦沒有作出攻擊的行為,如果同一班「暴徒」講,「警察很快來,夠膽不要走」都可以構成暴動行為的話,法理依據在哪?是否忽略他本身在場,他作為立法會議員履行監察責任的職務?是否在場所有市民都已經參與暴動?包括受害人。 民主黨區議員冼卓嵐在721當晚陪同林卓廷到元朗監察,並用手機為林卓廷直播當時情況,他周三接受本台訪問指,他與林卓廷前往元朗前已經通知警方,由他進行直播到結束,都沒有任何警察到場。 冼卓嵐說:當時就是我負責拿著手機進行直播,那一刻我們已經抵達元朗站,由直播發生的時候,大家看到整件事情的發展,我們當時看到這個情況,一直想警察看到這種情況,應該會來處理這衝突事件,但是由直播開始到完結,上到列車,我們沒有看到有任何警察在現場做任何調停或工作。 冼卓嵐指,他與林卓廷本月初收到警方的來信,感謝他們舉報元朗西鐵站的罪案,但時至今日,竟然被警方控告。 冼卓嵐說:我自己與林卓廷議員收到(警方)封信,說我們之前有「認人手續」,就721事件,他們說「感謝你舉報一宗在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鐵站的罪案,謹此致謝」,如果那個人參與暴動,如果他是一個犯人,怎會出一封信去致謝犯人?再加上這件事發生至今已經13個月,已經一年多,現在才突然控告? 警方周三提到,有偏頗言論令市民以為是「無差別襲擊」。721當日在現場採訪的《立場新聞》前記者、有「立場姐姐」之稱的何桂藍被白衣人連番襲擊受傷。何桂藍周三會見記者,反駁警方指,事發當日下午已有襲擊事件,非任何人激化。而她當時只是如實直播現場實況,一刀不剪,相信市民可自行得出公正結論,批評警方試圖「竄改事實」。 另一方面,721當日被拍攝到與白衣人握手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表示,歡迎對林卓廷等人的拘捕行動,形容「正義或會遲來但不會缺席,警方是採取應有及符合大眾期望的行動。」 - 反共匪 - 10-03-2020 網民銅鑼灣發起中秋購物團 警拘86人包括4名區議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01/bkn-20201001123011675-1001_00822_001.html 警罵「你老母」沙展睇片稱聞「你有冇」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001/USQVSKNSLFDSJA2PRL7HEAFX6U/ 警方搜完身可以唔認數?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D%A6%E6%96%B9%E6%90%9C%E5%AE%8C%E8%BA%AB%E5%8F%AF%E4%BB%A5%E5%94%94%E8%AA%8D%E6%95%B8/ ![]() 831一周年|旺角警民推撞 孕婦被拉跌 丈夫激動中椒齊送院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517705/831%E4%B8%80%E5%91%A8%E5%B9%B4-%E6%97%BA%E8%A7%92%E8%AD%A6%E6%B0%91%E6%8E%A8%E6%92%9E-%E5%AD%95%E5%A9%A6%E8%A2%AB%E6%8B%89%E8%B7%8C-%E4%B8%88%E5%A4%AB%E6%BF%80%E5%8B%95%E4%B8%AD%E6%A4%92%E9%BD%8A%E9%80%81%E9%99%A2?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bpost&utm_campaign=mama 警疑喬裝土瓜灣拘 4 人、坐肩制服女學生 指揮官鍾雅倫否認用過度武力:不能單憑硬照作結論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D%A6%E7%96%91%E5%96%AC%E8%A3%9D%E5%9C%9F%E7%93%9C%E7%81%A3%E6%8B%98-4-%E4%BA%BA-%E5%9D%90%E8%82%A9%E5%88%B6%E6%9C%8D%E5%A5%B3%E5%AD%B8%E7%94%9F-%E6%8C%87%E6%8F%AE%E5%AE%98%E9%8D%BE%E9%9B%85%E5%80%AB%E5%90%A6%E8%AA%8D%E7%94%A8%E9%81%8E%E5%BA%A6%E6%AD%A6%E5%8A%9B-%E4%B8%8D%E8%83%BD%E5%96%AE%E6%86%91%E7%A1%AC%E7%85%A7%E4%BD%9C%E7%B5%90%E8%AB%96/ ![]() 【天水圍警署】與示威者激烈口角 助理指揮官舉中指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E8%81%9E/%e3%80%90%e5%a4%a9%e6%b0%b4%e5%9c%8d%e8%ad%a6%e7%bd%b2%e3%80%91%e5%a7%94%e4%bb%bb%e8%ad%89%e6%8e%80%e5%8f%a3%e8%a7%92-%e5%8a%a9%e7%90%86%e6%8c%87%e6%8f%ae%e5%ae%98%e8%88%89%e4%b8%ad%e6%8c%87-182762 ![]() 鄧炳強:「和理非」大減可集中對付「暴力分子」 否認警民對立 稱警員遇衝突「反應比較堅強啲」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84%A7%E7%82%B3%E5%BC%B7-%E5%92%8C%E7%90%86%E9%9D%9E-%E5%A4%A7%E6%B8%9B%E5%8F%AF%E9%9B%86%E4%B8%AD%E5%B0%8D%E4%BB%98-%E6%9A%B4%E5%8A%9B%E5%88%86%E5%AD%90-%E5%90%A6%E8%AA%8D%E8%AD%A6%E6%B0%91%E5%B0%8D%E7%AB%8B-%E7%A8%B1%E8%AD%A6%E5%93%A1%E9%81%87%E8%A1%9D%E7%AA%81-%E5%8F%8D%E6%87%89%E6%AF%94%E8%BC%83%E5%A0%85%E5%BC%B7%E5%95%B2/ 毒果稱警察「故意放人出海」?警:指控毫無根據 https://www.dotdotnews.com/a/202010/02/AP5f7745b8e4b04966316844ea.html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3 13:32 編輯 ] - 反共匪 - 10-04-2020 美國國務院批警國慶日濫捕 港府用執法機構達政治目的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7756 美國國務院批評香港警方在十月一日拘捕至少86人是濫捕,發言人表示憤慨。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指,特區政府壓制當日和平表達意見的市民,再次顯示港府與中國共產黨是剝奪香港自治和自由的共謀,亦再次突顯北京徹底違背「一國兩制」。 聲明又批評港府利用執法機構達到政治目的,美方對此深感遺憾,形容是違反法治和人權,聲明重申香港的繁榮穩定有賴於尊重集會和言論自由。 美國對警十一拘逾80人表憤概 港府批作不負責任評論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89315/%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7%BE%8E%E5%9C%8B%E5%B0%8D%E8%AD%A6%E5%8D%81%E4%B8%80%E6%8B%98%E9%80%BE80%E4%BA%BA%E8%A1%A8%E6%86%A4%E6%A6%82-%E6%B8%AF%E5%BA%9C%E6%89%B9%E4%BD%9C%E4%B8%8D%E8%B2%A0%E8%B2%AC%E4%BB%BB%E8%A9%95%E8%AB%96 警方在10月1日多區遊行集會中拘捕超過80人,美國國務院對此表示憤概,指出香港穩定繁榮有賴於集會及言論等基本自由,事件表明港府和中共合謀剝奪港人自治與自由。港府則對有關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政府發言人表示警方的拘捕行動完全合法和必須,以維持社會的秩序和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美國高級官員持續持「雙重標準」對特區的執法行動作出不負責任的評論,着實令人遺憾。發言人指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遊行集會自由並非絕對,可為保障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權利等需要,以法律加以限制。根據《警隊條例》,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如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無論他/她是甚麼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沒有人可以犯了法而不用面對後果。作為執法部門,當出現任何違法行為,警隊會嚴格按照適用的法律採取行動。警隊一直並會繼續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所有案件。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會堅定不移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發言人指,自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有效地保持香港繁榮穩定。香港在法治方面的國際排名亦一直名列前茅。發言人又補充說,中央政府已多次表明,「一國兩制」的方針會在特區準確及全面落實。特區政府提醒美國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事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政。外國政府應停止危言聳聽,並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 港府批美國國務院聲明不負責任 促停止干預香港事務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3000-20201004.htm 美國國務院發聲明形容,警方於10月1日拘捕超過80人的行動屬「任意拘捕」,譴責本港執法部門因為政治目的而執法,有違法治、人權、集會及表達自由,再次反映北京政府完全放棄「一國兩制」的承諾。特區政府則回應批評有關言論不負責任,令人遺憾。指外國政府應該停止危言聳聽。 美國國務院指,對警方10月1日「任意拘捕」超過80人感到憤怒,認為特區政府打壓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再次證明特區政府與中共聯手破壞本港的自治及自由,指穩定繁榮的香港需要尊重集會、言論及其他基本自由。 特區政府其後發聲明回應,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批評美國高級官員持續以雙重標準,不負責任評論特區的執法行動,令人遺憾,又說要鄭重提醒美國政府,香港特區屬於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享有高度自治權,以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表示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外國政府應該停止危言聳聽,並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 特區政府亦表示,遊行及集會自由並非絕對,可因應保障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權利等需要而以法律加以限制,認為警方的拘捕行動完全合法和必須,重申特區政府會堅定不移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而香港在法治方面的國際排名亦一直名列前茅。 前國際專家組成員:在監警會工作時感被操控 有指揮官未能控制警員行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9%8D%E5%9C%8B%E9%9A%9B%E5%B0%88%E5%AE%B6%E7%B5%84%E6%88%90%E5%93%A1-%E5%9C%A8%E7%9B%A3%E8%AD%A6%E6%9C%83%E5%B7%A5%E4%BD%9C%E6%99%82%E6%84%9F%E8%A2%AB%E6%93%8D%E6%8E%A7-%E6%9C%89%E6%8C%87%E6%8F%AE%E5%AE%98%E6%9C%AA%E8%83%BD%E6%8E%A7%E5%88%B6%E8%AD%A6%E5%93%A1%E8%A1%8C%E5%8B%95/ 前監警會國際專家組成員Clifford Stott:警幾乎每場行動都用不合比例武力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0183/%E7%9B%A3%E8%AD%A6%E6%9C%83%E5%9C%8B%E9%9A%9B%E5%B0%88%E5%AE%B6-clifford_stott-%E7%9B%A3%E8%AD%A6%E6%9C%83%E5%A0%B1%E5%91%8A-30183/%E5%89%8D%E7%9B%A3%E8%AD%A6%E6%9C%83%E5%9C%8B%E9%9A%9B%E5%B0%88%E5%AE%B6%E7%B5%84%E6%88%90%E5%93%A1clifford-stott%EF%BC%9A%E8%AD%A6%E5%B9%BE%E4%B9%8E%E6%AF%8F%E5%A0%B4%E8%A1%8C%E5%8B%95%E9%83%BD%E7%94%A8%E4%B8%8D%E5%90%88%E6%AF%94%E4%BE%8B%E6%AD%A6%E5%8A%9B 郭家麒惡意中傷及羞辱警員 警方嚴厲譴責 https://www.wenweipo.com/a/202010/04/AP5f79ab5ae4b04dd69b395bb5.html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今日(4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留意到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於其社交媒體專頁帖文,惡意中傷及羞辱警務人員,煽動仇恨,警隊予以嚴厲譴責。 警方指,所謂「醫者仁心」,郭家麒作為一名醫生,理應明白遭受惡意中傷、誣告及侮辱自身專業的感受。為求政治目的不擇手段,肆意貶毀警員,實有違有德者及公職人員應有的道德操守,與醫者應有的高尚品格背道而馳,著實令人遺憾。 警方指出,自去年6月以來,警務人員一方面要應付真槍實彈、土製炸彈和汽油彈等致命武器的威脅,另一方面要面對惡意中傷、羞辱和起底。然而,警隊上下從未忘記初心和天職,一直堅守崗位,日以繼夜守護香港,以保護市民為己任。 警方強調,經歷過去一年多的社會創傷和反覆的疫情,香港現在需要的不是政治掛帥的人身攻擊,而是需要團結一致,同心同德重建家園。面對惡意中傷、羞辱和抹黑,警隊無畏無懼,會一如既往肩負守護香港的重任。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4 08:08 編輯 ] - 反共匪 - 10-04-2020 梁家榮:鏗鏘集721事件節目水準足以作為新聞學教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3015-20201004.htm 廣播處長梁家榮認為,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兩集涉及元朗7.21事件的節目,製作水準都足以作為新聞學的教材和典範。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上載7月31日的會議紀錄,時任顧委會主席陳建強表示,接獲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投訴信,指何君堯不滿《鏗鏘集》記者在訪問中針對他。梁家榮於會上表示,港台不會放棄任何一個角度跟進,而製作紀錄片時,傳媒人更須謹慎處理如何取得真正平衡,又指涉及追查真相的節目,難免會令某些人感到冒犯,因而引來激烈反應。 會議紀錄又顯示,有委員質疑,有關的《鏗鏘集》節目是否有需要播放兩段追訪鏡頭,該名委員又「以教育工作者角度」認為,如果受訪者已表示無法即場回應,理應獲得尊重,又認為該集《鏗鏘集》未有談及元朗7.21事件的另一位關鍵人物。梁家榮回應表示,兩個追問鏡頭裏,記者表現有禮,並非刻意製造衝撞,播放追問鏡頭後亦有解釋和跟進。時任副廣播處長陳敏娟就指,當記者循一般途徑無法取得答案,有時會主動追訪受訪者,新聞學稱之為「登門造訪」,屬新聞採訪的常用技巧。 梁家榮亦於會上表示,港台不論在電視或電台節目,均密切而多樣化地討論元朗7.21事件,包括密集的新聞報道、烽煙節目,讓各方聽眾發表不同意見、聲音及時事分析等,又認為元朗7.21事件就如過去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發生的重要事件,可以經歷幾十年仍然有待尋找真相。 鏗鏘集:721元朗黑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RWsXqjaads 鏗鏘集:7.21誰主真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r4B7NpHwbY Hong Kong Connection:721 Yuen Long Nightmar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pkFRsSo30o Hong Kong protester shot by polic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iSWw8sfbVo 何君堯投訴《鏗鏘集》針對 梁家榮:追查真相難免冒犯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1005/s00002/1601835364052/%e4%bd%95%e5%90%9b%e5%a0%af%e6%8a%95%e8%a8%b4%e3%80%8a%e9%8f%97%e9%8f%98%e9%9b%86%e3%80%8b%e9%87%9d%e5%b0%8d-%e6%a2%81%e5%ae%b6%e6%a6%ae-%e8%bf%bd%e6%9f%a5%e7%9c%9f%e7%9b%b8%e9%9b%a3%e5%85%8d%e5%86%92%e7%8a%af 港台節目近日屢被投訴,港台顧問委員會最新上載的7月份會議紀錄中,提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投訴在《鏗鏘集:7.21誰主真相》一集中被針對。廣播處長梁家榮會上認為,追查真相的節目難免會令某些人感冒犯,因而引起激烈反應。顧委會主席又建議港台製作有關《港區國安法》、《國歌法》及公務員效忠國家的節目。 顧委會7月31日的會議紀錄中,提及時任主席陳建強收到何君堯的投訴信,何不滿《鏗鏘集》記者經過一年仍未全面剖析「7.21事件」,反而在訪問中被針對。 梁家榮認為,該信反映社會對「7.21事件」仍看法紛陳,而此類追查真相的節目難免會令某些人感冒犯,因而引起激烈反應。關於「7.21事件」的兩集《鏗鏘集》,包括一年前播出的《鏗鏘集:7.21元朗黑夜》及今年7月中播出的《鏗鏘集: 7.21誰主真相》,梁稱,無論從新聞學、紀錄片、拍攝角度、剪接、追查或素材選取等角度,製作水準足以作為新聞學的教材和典範。 對於有委員稱,該集節目中的兩個追訪鏡頭,受訪者無法即場回應亦應獲尊重。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總監伍曼儀表示,展示「反應鏡頭」是傳理學及新聞學的追問技巧,讓觀眾掌握真實情况。時任港台副廣播處長(節目)陳敏娟則解釋,當記者循一般途徑無法取得答案,有時會主動追訪受訪者,是新聞採訪常用技巧。 陳建強倡港台製作 「公務員應效忠國家」節目 另外,陳建強建議,港台應製作《港區國安法》、《國歌法》及公務員應效忠國家的節目,又有委員稱,有傳媒機構較港台更積極推廣《港區國安法》,建議港台與該機構合作。梁家榮回應,《港區國安法》條文未公布時,港台的電台及電視節目每天已有半小時至1小時的討論,邀請不同嘉賓探討,出台後亦製作了《國安法10問》;而港台較多與政府合作,例如政府新聞處。至於與私人機構合作,陳敏娟表示,港台跟商營機構合作受「接受贊助指引」規管,若要修改須與局方商討。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5 01:54 編輯 ] - 反共匪 - 10-04-2020 警涉胸襲女記者 同袍助鬆人 拒絕道歉 受害人:追究到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004/L3IN7EHERJF7XN52Y63WD34KEM/ ![]() 中共建政71周年,豺狼當道。今年10.1警方派出千計警力在銅鑼灣隨意圍捕市民及驅趕記者,一名網媒女記者採訪期間,被一名隸屬機動部隊的男警推撞及觸碰胸部。她即場質問男警,卻在警方傳媒聯絡隊阻攔下讓男警離開。記者所屬媒體譴責警方惡行,表明一定追究到底。 被侵犯女記者嚴小姐為網媒「初媒」記者,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憶述事發情況。當晚約7時,嚴小姐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附近正在拍攝一名被捕者,警方突然拉起封鎖線阻隔記者。「個時有男警用手推咗我一下,叫我上返行人路,我叫佢唔好掂我」,男警卻進一步挨向她,上身貼向其胸部。嚴當時大聲呼叫,男警不但無理會,更輕佻反問:「我點掂你呀?掂你邊度啫?」傳媒聯絡隊上前了解,但同時拉走男警,男警笑着離開。 憂原告變被告 根據網媒當日直播片段,涉嫌侵犯女記者的男警隸屬機動部隊,當時其胸前展示的行動呼號為PTU E1 1/2」。初媒另一記者小葵事發時與嚴小姐一同採訪,他說事發已聽從警方指示退到行人路,「見到男警情緒激動,攤開手臂推我哋,唔知佢係有意定冇意掂到(嚴)個胸。」 小葵說:「我哋要求男警道歉同當面對質嗰陣,隔籮個警員話咁大聲冇用,當PPRB嚟到了解,涉事男警仲企後面。」他說,事發之後傳媒聯絡隊一名女警提出,陪同女記者到警署留下資料,但是他認為「唔知之後有咩程序要搞,同埋係警方做錯事,點解要我哋配合你?現場亦有其他新聞跟進,唔想阻到。」他表明一定會追究事件,但同時不感樂觀,憂慮「好似之前警察性侵女市民咁,最後原告變被告。」 初媒在fb專頁發表聲明指出,記者在採訪現場的職責,就是盡心盡力採訪,不受其他任何因素干擾,本應確保記者人身安全的執法人員,不但未能保護市民,卻非禮女記者,更漠視女記者的警告。記者明白採訪現場會有混亂,更明白任何投訴都有既定程序,但當警員推撞女記者私人部位後,女記者當場投訴,亦即時要求該名男警員即時對質。惟涉事男警竟獲放行,離開性罪案現場。 聲明續指,警方聲稱日後會跟進投訴,但令人質疑想包庇自己人、拖延投訴,讓投訴石沉大海。負責處理投訴的傳媒聯絡隊冷待女記者要求涉事男警現身說法的要求,令性暴力出現在採訪現場,相信稍有正義感和良知的人都會感到憤怒。 女記者嚴小姐已非首次遭遇警暴,今年7.1,她在銅鑼灣採訪衝突時也被警方用胡椒球彈射中,導致右邊大腿內側瘀傷,至今仍留有疤痕,「當時後面係冇任何人,可以話係對住記者嚟射」。她說今次事件後可能令她不敢上得太前,但矢言不會放棄採訪工作。 法官強調法律不容許使用過分武力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20247 朱經緯聲稱點到即止終院不同意 法官直言當時根本沒理據行使任何武力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90121/DHDMSWLFSX5GO6FLRJ6YUG4ZQI/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4 11:41 編輯 ] - 反共匪 - 10-05-2020 郭家麒說得對. 先有警察去人化羞辱香港年青人為曱甴, 警察煽動仇恨. 又有警察叫人yellow object, 咁就逃避打人刑責. 市民用相同邏輯相反方向指責警察, 有甚麼問題? 不如話警察犯了煽動罪! 大把人都指責警察 郭家麒斥「綠色物體」出賣靈魂、殘暴政權走狗 警:惡意抹黑煽動仇恨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83%AD%E5%AE%B6%E9%BA%92%E6%96%A5-%E7%B6%A0%E8%89%B2%E7%89%A9%E9%AB%94-%E5%87%BA%E8%B3%A3%E9%9D%88%E9%AD%82-%E6%AE%98%E6%9A%B4%E6%94%BF%E6%AC%8A%E8%B5%B0%E7%8B%97-%E8%AD%A6-%E6%83%A1%E6%84%8F%E6%8A%B9%E9%BB%91%E7%85%BD%E5%8B%95%E4%BB%87%E6%81%A8/ ![]() 上周四 10.1 國慶,警方在銅鑼灣等多處大規模截查市民及記者,全日拘捕超過 80 人。本身是醫生的公民黨郭家麒當日在 FB 上載一張警方相片,斥「綠色物體」是殘暴政權的走狗,是出賣靈魂的獨裁統治者工具。警方今日譴責郭家麒惡意抹黑煽動仇恨,與醫者應有的高尚品格背道而馳。 郭家麒當日在 FB 上載一張警方在銅鑼灣驅散市民的相片,並寫道:「一堆綠色物體,甘心作為殘暴政權的走狗,打壓的都是香港人。可能是學歷不高,水平不足,卻有高薪厚祿。能夠吸引到這堆人死心塌地作奴隸。但這樣便成為高壓獨裁統治者的一個工具,出賣了自己的靈魂,這樣值得嗎?」 警方今日發文回應,指郭家麒的帖文惡意中傷及羞辱警員,煽動仇恨,警隊予以嚴厲譴責。警方指為求政治目的不擇手段,肆意貶毀警員,是有違有德者及公職人員應有的道德操守,與醫者應有的高尚品格背道而馳。 警方又指經歷過去一年多的社會創傷和反覆的疫情,香港現在需要的不是政治掛帥的人身攻擊,而是需要團結一致,同心同德重建家園,「面對惡意中傷、羞辱和抹黑,警隊無畏無懼,會一如既往肩負守護香港的重任」。 十一遊行|郭家麒斥「綠色物體」走狗 警方譴責惡意抹黑煽動仇恨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531646/%E5%8D%81%E4%B8%80%E9%81%8A%E8%A1%8C-%E9%83%AD%E5%AE%B6%E9%BA%92%E6%96%A5-%E7%B6%A0%E8%89%B2%E7%89%A9%E9%AB%94-%E8%B5%B0%E7%8B%97-%E8%AD%A6%E6%96%B9%E8%AD%B4%E8%B2%AC%E6%83%A1%E6%84%8F%E6%8A%B9%E9%BB%91%E7%85%BD%E5%8B%95%E4%BB%87%E6%81%A8 郭家麒斥「綠色物體」殘暴政權走狗 警員佐級協會去信醫委會 投訴違專業操守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83%AD%E5%AE%B6%E9%BA%92%E6%96%A5-%E7%B6%A0%E8%89%B2%E7%89%A9%E9%AB%94-%E6%AE%98%E6%9A%B4%E6%94%BF%E6%AC%8A%E8%B5%B0%E7%8B%97-%E8%AD%A6%E5%93%A1%E4%BD%90%E7%B4%9A%E5%8D%94%E6%9C%83%E5%8E%BB%E4%BF%A1%E9%86%AB%E5%AD%B8%E6%9C%83-%E6%8A%95%E8%A8%B4%E9%81%95%E5%B0%88%E6%A5%AD%E6%93%8D%E5%AE%88/ ![]()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向醫委員投訴郭家麒涉專業失德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7993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去信醫委會投訴郭家麒涉違反專業操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3273-20201006.htm ![]()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去信醫委會,投訴本身是醫生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涉嫌違反專業操守及醫德。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說,留意到郭家麒在網上一再惡意中傷及羞辱警員,行為與醫者應有的崇高道德標準相違背。信中又指,政客的言行帶有政治取向,甚至為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辦事早已不是新鮮事。然而,作為一名醫生理應具備更崇高的專業操守標準,讓公眾對醫生的專業能力和誠信保持信心。 信中又指,去年反修例事件期間,警方多次被人用鐳射光照射眼晴,郭家麒作為醫生沒有勸阻,反而為他們辯護,反問他醫德何在,要求醫委會公平公正及審慎處理投訴,並作出合乎市民利益的裁決。 回應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投訴 郭家麒稱香港人有言論自由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3292-20201006.htm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去信醫委會,投訴本身是醫生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涉嫌違反專業操守及醫德。 郭家麒回應,香港人擁有言論自由,他的言論公道自在人心,希望警隊不要忘記作為公僕,要服務市民而非打壓市民。 協會在信中指出,留意到郭家麒在網上一再惡意中傷及羞辱警員,行為與醫者應有的崇高道德標準相違背。信中又指,政客的言行帶有政治取向,甚至為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辦事早已不是新鮮事。然而,作為一名醫生理應具備更崇高的專業操守標準,讓公眾對醫生的專業能力和誠信保持信心。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6 06:54 編輯 ] - 反共匪 - 10-05-2020 投訴警察課 自己人查自己人, 互相包庇! 【短片】明報記者遭警員圍毆 三投訴兩列「無法追查」 一列「無法完全證明屬實」 (14:07)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80702/s00001/1530505756545/%e3%80%90%e7%9f%ad%e7%89%87%e3%80%91%e6%98%8e%e5%a0%b1%e8%a8%98%e8%80%85%e9%81%ad%e8%ad%a6%e5%93%a1%e5%9c%8d%e6%af%86-%e4%b8%89%e6%8a%95%e8%a8%b4%e5%85%a9%e5%88%97%e3%80%8c%e7%84%a1%e6%b3%95%e8%bf%bd%e6%9f%a5%e3%80%8d-%e4%b8%80%e5%88%97%e3%80%8c%e7%84%a1%e6%b3%95%e5%ae%8c%e5%85%a8%e8%ad%89%e6%98%8e%e5%b1%ac%e5%af%a6%e3%80%8d?fbclid=IwAR1lEZhGso44MFXB_l8_kO1DZ2oapehCrCVoAvu1xG4n7UHALwJrT2HM5lo ![]() 《明報》一名記者2016年初採訪旺角衝突期間遭警員襲擊,隨即報案並獲轉介至投訴警察課。事隔逾兩年,投訴警察課終於回覆投訴人,明報職工協會指調查有結果,相關指控分別列為「無法追查」或「無法完全證明屬實」。 明報職工協會對於警察投訴課的調查結果感到憤怒及強烈不滿,要求警方及監警會重新覆核決定,並會研究其他可能的法律追究行動。 事緣《明報》一名記者2016年2月10日凌晨在一架停泊的雙層巴士上層拍攝,遭警員驅趕下車。當記者表明身分按警員指示離開巴士,即被巴士外的多名警員用盾牌按在地上,遭警棍打後頸及腳踢。記者當時有佩戴記者證,同時高聲表明身分,但警員沒有停止,打了記者一會才肯放開。記者經檢查證實頭部後方受傷流血,要縫一針,手指亦有擦損,大腿感痛楚。據《蘋果日報》拍得片段所見,明報記者倒地後,多名軍裝及便裝探員衝前,不顧記者已倒地,拿起警棍亂棍揮擊,維持約15秒。 事隔超過兩年,投訴警察課回覆投訴人稱已全面調查事件,包括查問有關人員、證人、相關紀錄及報告,其中一項「毆打」及一項「行為不當」指控,因「不能確定被投訴的警務人員身分」,故列作「無法追查」。 另一項涉及記者遭多名警員「毆打」指控,投訴警察課認為「有若干證據支持,但未能充分證明投訴屬實」,故列作「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不過,投訴課同時指出,會將相關事件記錄及通知有關人員作出適當紀律行動。 投訴警察課稱監警會同意調查結果,重申「警務處長一向堅決確保屬下人員執行職務時,要處事得當,以禮待人」。投訴警察課又說,若不滿意有關分類,可於30天內要求覆核。 明報記者投訴內容及投訴警察課回應如下: (一)毆打(無法追查) 投訴:兩至三名警員在巴士樓梯間抓住記者頸部及將記者推出巴士。 回應: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投訴及確定被投訴警員身分,故列作無法追查。 (二)毆打(無法完全證明屬實) 投訴:被6至8名警員用腳踢及用硬物毆打。 回應:有若干證據支持,但未能充分證明投訴屬實,故列作「無法完全證名屬實」。記錄事件並通知有關人員作適當紀律行動,提升警隊服務質素,以更能符合廣大市民期望。 (三)行為不當(無法追查) 投訴:警員沒有依照警察通例配合傳媒工作。 回應: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投訴及確定被投訴警員身分,故列作無法追查。 【短片:旺角暴力衝突】《明報》記者被警圍毆片段曝光 大叫「記者」後 遭盾牌壓地警棍狂打15秒 (00:31)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60210/s00001/1455035113447/%e3%80%90%e7%9f%ad%e7%89%87-%e6%97%ba%e8%a7%92%e6%9a%b4%e5%8a%9b%e8%a1%9d%e7%aa%81%e3%80%91%e3%80%8a%e6%98%8e%e5%a0%b1%e3%80%8b%e8%a8%98%e8%80%85%e8%a2%ab%e8%ad%a6%e5%9c%8d%e6%af%86%e7%89%87%e6%ae%b5%e6%9b%9d%e5%85%89-%e5%a4%a7%e5%8f%ab%e3%80%8c%e8%a8%98%e8%80%85%e3%80%8d%e5%be%8c-%e9%81%ad%e7%9b%be%e7%89%8c%e5%a3%93%e5%9c%b0%e8%ad%a6%e6%a3%8d%e7%8b%82%e6%89%9315%e7%a7%92 大年初二凌晨旺角街頭爆發暴力衝突,《明報》記者到場採訪期間,按警方勸喻離開停駛中的巴士車廂,當時已掛上記者證,詎料落地後即遭多名警員圍毆。本報記者曾大聲高呼「記者」,但仍遭警棍狂打及被腳踢,後腦流血及手腳受傷,自行赴院求醫,後腦需縫一針。本報記者遇襲片段曝光,顯示事發時遭約10名警員包圍,遭盾牌壓地施襲,其間多名警員以警棍狂打記者,整個過程維時約15秒。 根據《蘋果動新聞》提供片段,本報記者離開巴士後,即遭警員粗暴拉扯,有警員從旁用警棍打腳,記者當時展示掛出的記者證,又大聲叫「記者」,但仍被多名警員強行按地。記者被警察盾牌壓着身體,其間感到遭人腳踢,又被警棍打了多下,現場約有10名警員把記者包圍,記者遇襲約15秒後,掙脫後跑開。 本報記者被警員毆傷後,自行到廣華醫院求診,經檢查後證實頭部後方受傷流血,需要縫一針,手指亦有擦損,大腿感痛楚,經治理後已出院。 《明報》編輯部發聲明,表示本報一名記者今日凌晨在旺角彌敦道登上一輛停駛巴士的上層,從高位採訪示威時,遇到警察清場,記者即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配合警員呼籲離開,但離開巴士後即被在場警員以暴力對待,致記者頭部和手指受傷,到醫院後頭部更要縫針治療。《明報》對事件深表遺憾及震驚,譴責涉事警員的行為,嚴正要求警方徹查事件。 - 反共匪 - 10-05-2020 港共政權包庇香港警察濫捕, 背後有中共支持. 整體看, 外國人都見中共政權放棄香港一國兩制. 這也反映政府對外資的政策有變, 加速了外資離開中國(包抱香港). 美國務院批港府濫捕逾80人 斥北京放棄一國兩制 https://hk.on.cc/hk/bkn/cnt/amenews/20201004/bkn-20201004084336857-1004_00972_001.html ![]() 美國國務院上周六(3日)發聲明表示,對香港政府於上周四(1日)任意拘捕逾80人感憤怒,再一次證明港府與中共合謀奪走香港人的自由與自治,顯示北京完全廢棄「一國兩制」。 聲明指,香港的繁榮與穩定依賴對集會、言論及其他基本自由的尊重,港府打壓和平表達意見,再次顯示它與中共剝奪港人自治和自由。美方對港府繼續利用執法人員達成政治目的感遺憾,這違背了維護法治和尊重人權的原則,包括集會和言論自由。 有網民上周四趁十‧一假期及中秋節發起連串示威行動,警方高度戒備,部署6000警力及派出水炮車在維園及中聯辦戒備,又在銅鑼灣購物區一帶截查市民。當日共有86人被捕,其中74人涉於銅鑼灣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兩學生被控深水埗堵路獲判無罪 官:對警證供存疑,無法安心接納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5%A9%E5%AD%B8%E7%94%9F%E8%A2%AB%E6%8E%A7%E6%B7%B1%E6%B0%B4%E5%9F%97%E5%A0%B5%E8%B7%AF%E7%8D%B2%E5%88%A4%E7%84%A1%E7%BD%AA-%E5%AE%98-%E5%B0%8D%E8%AD%A6%E8%AD%89%E4%BE%9B%E5%AD%98%E7%96%91-%E7%84%A1%E6%B3%95%E5%AE%89%E5%BF%83%E6%8E%A5%E7%B4%8D/ 有網民去年 10 月 13 日發起反對政府實施《禁蒙面法》的十八區集會,晚上兩名學生涉在深水埗堵路後被捕。二人早前各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張天雁表示,對兩名警察證人的可靠、可信性存疑,無法安心接納二人證供,加上有證人表示當時交通沒有受阻,追截路上沒有阻礙物,故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張天雁裁決時指,控方兩名主要證人的證供並非可信、可靠。就首被告的控罪,警員黎錦耀在庭上作供時有多次更改,其證供與口供紙亦不相符。例如黎的口供紙上首被告當時與 4 至 5 人在場,但在庭上則指見到首被告與另外 3 人在一起;口供紙上亦未曾提及首被告有否戴口罩,在庭上卻堅稱首被告有戴口罩。 就次被告的控罪,裁判官表示督察黃耀彬的證供不僅自相矛盾,亦與口供紙有所出入。黃的口供紙上稱,案發時有 60 人在行人路及馬路聚集,但在庭上卻供稱所有人都在馬路上;其口供又指次被告位於「上址」,在庭上則指出次被告距離自己最近。 另外,裁判官稱,兩名證人所作之證供並不一致,黎表示現場有約 30 人,但黃卻指有約 60 人;黎指追截首被告時,路上沒有任何阻礙物,黃則指當時路上有阻礙物。裁判官認為,就二人的證供,難以判斷誰是正確;更指憑黎遠距離、短時間的觀察,加上兩旁均有車輛,相信其視線已被阻擋,沒法仔細觀察到次被告。 裁判官續指,無法安心接納兩名警察證人的證供,而且證人曾表示當時交通沒有受阻,也沒有詳細交代受阻情況,故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依次為16歲鍾姓女學生及胡文俊(18歲,學生),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的馬路附近,與其他不知名者聚集,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或交通受損或遭受阻礙。 次被告胡文俊在庭外表示,希望大家可繼續關注需要上庭的被捕人士,不要因疫情而忽視他們;又指在裁決前感到緊張,但稱「最緊要人無事」。 兩名學生涉堵路判無罪 官指警員多次改證供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05/bkn-20201005160706093-1005_00822_001.html 去年10月13日有網民在深水埗發起反修例集會,兩名學生被指用雜物堵路,因而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2人否認控罪受審,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指作供的2名警員未能確切交代被告的行為,而且他們就現場環境的描述自相矛盾,又多次更改證供,對他們的證供的可信性存疑,故裁定2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2名被告依次是16歲的姓鍾中四女生,和18歲就讀專業教育學院的男生胡文俊。他們均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的路口聚集,因而導致公眾地方或交通受損或遭受阻礙。審訊期間首被告指曾在警署內受威嚇才簽署招認,裁判官早前已將首被告的招認口供剔除,不予呈堂。 裁判官張天雁今裁決時直言,對2名拘捕被告的警員的證供可信及可靠性存有疑問。就首被告而言,警員黎錦耀曾多次更改其證供,當中包括對被告當時所作之行為的描述。而拘捕次被告的警員黃耀彬的庭上供詞亦與其口供紙有出入,例如口供紙上指當時有60人在馬路及行人路上,而上庭卻說全部人都在行人路,但黃未能解釋出現分歧的原因。 此外,黎與黃的證供也不乏自相矛盾之處,舉例來說,黎直言當時地上沒有障礙物,黃卻堅稱放有障礙物;黎指現場有30人,黃卻表示有60人。而且證供顯示警員只曾在警車上作短時間觀察,當時左右兩旁亦有車輛阻擋,加上警員未能確切交待2名被告的行為及所處位置,故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標準,裁定被告無罪。 男女學生被控堵路 督察被指為拘捕「篤數」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921/BHYTOVU5PNBF3EUMHHCP4WNU5E/ 去年10月13日多區市民響應「神獸罷就」反修例活動,其中深水埗等地均有示威者堵路。兩名分別16歲及18歲的學生涉嫌在深水埗參與集結時被捕。他們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辯方大律師質疑,拘捕被告的督察誇大聚集人數,並以未經批准集結罪名隨意拘捕黑衣人。 被告為16歲鍾姓中四女生及18歲IVE學生胡文俊,兩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 控罪指兩人於去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馬路附近,與其他不知名的人聚集,因而可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或交通受損。 西九龍衝鋒隊第二隊督察黃耀彬今供稱,當日下午3時許,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馬路上黃格內有近60名示威者聚集。當時另一陳姓高級督察以廣播發出警告,亦有旗手向示威者舉旗警告,惟示威者沒有遵從,繼續聚集及叫囂。 及後黃下車向前推進,驅散示威人士,並追截胡姓被告,追至福華街176號外,兩人雙雙倒地。他制服胡,反手扣上膠手銬,並指示警長以未經批准集結及蒙面法罪名將他拘捕。 鍾姓女被告的大律師盤問黃指,當時有市民身處現場,但他們並非示威者。黃稱不記得,但強調「正常市民唔應該喺黃格內,根據環境因素,我十分之相信係」。 胡的大律師則質疑,當時現場僅有30名示威者,黃為求以未經批准集結罪名作出拘捕,遂「篤數」謊稱現場有60人。黃不同意。大狀又指,當警車抵達現場時,示威者已四散,被告因身穿黑色衣服而被捕,黃亦一概不同意。 女被告遭按地叉頸跪背 控方另就特別事項傳召時為高級警員、現已升職至沙展的黎錦耀作供。控方要求將其記事冊呈堂,當中記錄鍾姓女生曾作招認謂:「阿蛇,我知非法堵路唔啱,畀次機會我,我唔再做犯法嘢。」 黎供稱,當時見鍾與三名戴口罩的示威者在黃格聚集。黎趨前時,鍾大喊:「有差佬,快啲走,咪被拉到。」黎將未及逃走的鍾截停,其間鍾不停揈手掙扎,黎再將她按在地下,宣佈拘捕及警誡。控方問黎,根據黎的書面會面紀錄,當中寫有「我有理由相信你與四至五名不知名人士參與堵路」,但在記事册中卻寫了「三名」;黎直認書面會面紀錄寫錯。 辯方盤問黎指,黎拘捕女生時未有表露警員身份。黎答稱因當時身穿軍裝,故無此需要;再被追問下,他答當時曾謂:「咪郁,停低,我係警察。」 辯方再問黎,根據其記事册紀錄,女生被制服後兩人曾有對話,女生曾承認為爭取五大訴求而擋車阻路,但該段對話沒有警誡。黎辯稱:「我都要問清楚發生咩事先警誡,唔係下下都要警誡。」辯方指出,當時女生被按在地上,臉部朝下,雙手被反鎖,又遭叉頸,更被黎以膝用力跪在她的後背,令她呼吸困難,不可能有對答;黎不同意。辯方直指對話內容屬虛構,黎亦不同意。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5 04:3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