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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林鄭宣誓不合法 市民申司法覆核 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1
指林鄭宣誓不合法 市民申司法覆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4/57167283

退休攝影記者張德榮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今年7月1日宣誓時沒有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準確讀出誓詞,要求法庭頒令其宣誓為不合法,兼撤銷其行政長官職位。

張在申請書指林鄭月娥沒有讀出「本人,林鄭月娥,謹以至誠,據實聲明及確認」。不過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張指出的誓詞只是一般「以非宗教式宣誓代替宗教式宣誓」,而根據有關條例的附表,行政長官的誓言有特定格式,即「本人,(姓名),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而以上亦是林鄭當天讀出的誓詞。


指就職時未讀完整誓辭 市民入稟促頒令林鄭宣誓不合法撤職 (13:04)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4498921217

退休攝影師張德榮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宣誓就職時沒有讀出完整誓辭,今早到高等法院入稟要求法庭頒令林鄭月娥宣誓為不合法,及撤銷其行政長官職務。

原訴人張德榮,答辯人為林鄭月娥。原訴人於入稟狀指出,林鄭月娥在宣誓就職時,沒有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及《基本法》第104條,在讀出誓言前先準確及完整地讀出誓辭,即「本人,林鄭月娥,謹以至誠,據實聲明及確認」。

張德榮在庭外指稱,林鄭月娥在宣誓首句讀出了誓言,但沒有讀出誓辭,並稱她應當清楚宣誓格式,質疑她漏讀屬行為失當。他又稱,相信林鄭月娥是忽略了誓辭而非拒絕宣誓,但認為法律上兩者並無分別,並指有立法會議員因宣誓問題而被撤銷議員資格,法庭亦應頒令撤銷林鄭月娥職務。

惟《宣誓及聲明條例》中規定的行政長官誓言中並未有提及相關「謹以至誠,據實聲明及確認」的誓詞。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行政長官的誓言為:

本人 ,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 本帖最後由 五姑婆 於 2017-9-3 18: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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