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2021, 06:49 PM
聯合國 27 問港府 促交代國安法、警方濫暴、打壓集會、DQ 候選人等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A%E7%AD%89
【送中第 28 天】聯合國人權辦事處促中國正當處理 12 港人案 確保自願選擇法律代表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3%E8%A1%A8
斥周浩鼎借疫情取消公聽會 同日其他會議仍准旁聽 民權觀察:踐踏公眾權利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A%E5%88%A9
曾國衞:警方反送中執法克制 冇死過一個人 將向聯合國澄清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E6%B8%85
![[Image: 20201116-26_tb1EO_7sSD9qE.png]](https://assets.thestandnews.com/media/resized/1650x0/photos/20201116-26_tb1EO_7sSD9qE.png)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16日)召開會議,討論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香港特區參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四次報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發言時指,警方在反送中運動執法過程中「冇死過一個人」,政府會在明年 3 月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會上,就本港實際情況作出有力回應及澄清。
政制事務委員會原定今日就報告舉行公聽會,容許團體出席並向政府官員提出質詢;惟委員會主席周浩鼎上周以疫情為由,臨時取消公聽會,只接受團體提交書面意見。有意出席公聽會的團體對此表示失望及遺憾,批評周浩鼎剝奪了港人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又指書面意見絕對無法取代公聽會的功能,促請委員會重新召開公聽會。
曾國衞:要還我哋一個清白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實施的情況後,於 8 月發出一份議題清單,要求香港政府回應多項人權問題及提交資料闡釋。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討論報告,曾國衞指會就清單的問題,經中央政府向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書面回應。
曾國衞強調,警方在反送中運動執法過程中「冇死過一個人」,充分顯示克制及專業。他稱不會評論問題清單有否預設立場,指政府會在明年 3 月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會上,以事實作為根據,作出有力的澄清,就「黑暴如何危害國家安全,原原本本交代情況,(政府)有責任還原真相,還我哋自己一個清白。」
周浩鼎突取消公聽會 引團體不滿
政制事務委員會原訂今日就報告舉行公聽會,聽取市民及民間團體代表意見。然而,多個團體於上周四(12日)獲立法會秘書處告知,基於疫情考慮,會議將不接待公眾出席,只接受書面意見。
民權觀察創辦人沈偉男表示,不理解委員會主席周浩鼎的決定,指今早立法會有其他委員會照常召開公聽會,疫情嚴重並非「一刀切」取消會議的充分理由,立法會可推遲會議或加強防疫措施。他表示,近年香港人權情況嚴峻,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非常關注香港警權問題,包括《公安條例》中「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及「非法集會」定義等,民權觀察亦計劃在公聽會討論《港區國安法》等議題。他形容,是次公聽會是數年來最重要的一次,而會議容許與會團體直接與政府官員溝通,是書面意見無法取替。
對於曾國衞於會上稱要「還自己清白」,沈偉男回應時指,警方自去年起濫權問題嚴重,「香港市民都看得見」,反問「如果覺得警方冇違規行為,點解唔令投訴機制透明一啲?」
團體促重開公聽會 或改網上舉行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更狠批立法會取消會議是「自我閹割」,未有認真看待自身責任與職能,自我廢除對話橋樑的角色。他認為,即使出於疫情考慮,委員會亦可以在網上舉行公聽會,直指「幼稚園都做得到」;又指曾要求與周浩鼎通話,了解取消會議的原因,但不獲回覆。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項目經理林祖明表示,質詢環節取消使官員更容易迴避敏感議題,質疑官員因香港人權狀況倒退,而不願意面對公眾甚至國際社會的質詢,才取消公聽會。他表示,首要目標是爭取重新召開公聽會,與政府直接對話,若不幸失敗會考慮舉辦「民間公聽會」,予不同團體發聲。
8紀律部隊人員涉嘲諷殉職警員言論 當局刑事方向調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1020.htm
警察福利基金上年度收1.3億捐款 按年跌27%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E8%B7%8C27
2青年涉荃灣襲警等被控 官以證物存點疑剔除3汽油彈樽呈堂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8%E5%A0%82
前年10月有網民發起「18區開花」行動,2名青年涉在荃灣襲擊警員及藏有錘子、行山杖等物品,被控襲警及在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5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彭亮廷今早開庭先解釋早前從證物中剔除疑是從兩名被告背囊中搜到的3個汽油彈樽的裁決理由,指證物連鎖性有疑點,故不接納呈堂。
彭官首先解釋剔除3個汽油彈樽呈堂的理據,指法庭只能依賴警員的證供可信性,惟控方沒有嚴謹舉證證物連鎖性,並提出5項質疑,認為警方處理證物手法有問題。包括負責警員沒有在兩名被告前用貴重財物袋封存證物,警員沒有與被告確認證物及要被告簽名確認證物內容,警員沒有在記事冊或證人陳述書實時紀錄,反而在案發後15個月才紀錄,警員在沒有同袍或上司見證下隨意打開證物,過程中或已掉亂液體,以及警員在無人見證下自行再度包裝證物。彭官指使用貴重財物袋的用意是確保證物沒有受不當或不法干預,封存過程亦須被告簽署確認。
彭官認為警方沒有就處理危險品或易爆品證物訂立指引,並對警員在取得汽油彈後將液體倒至另一容器的手法存疑。
彭官又認為,警方紀錄問題及遺失綁在汽油彈樽上的橡筋引發更深層問題,包括證物警員曾堅稱從未遺失2條橡筋,其首份口供紙及記事冊亦清楚記載2條橡筋綑於瓶上,惟後來第2份口供紙突然不再提及橡筋,彭官推論有人吩咐警員那樣做,或是草擬一份口供紙供其照抄。另外,警員首份口供紙沒有提及過將汽油彈樽帶往停車場,故對警員的證供有莫大保留,不排除警員沒有到停車場處理證物,或處理證物時有他人在場。最終基於證物連鎖性有不能移除的疑點,而控方未能合理解釋,故剔除3個汽油彈樽呈堂。案件下午續裁決。
屯門黃店 4 人被控非法集結 庭上播片 警員大罵: 收 X 埋啲曱甴!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5%B...1%E7%94%B4
前警長未經准許向下屬借21.6萬元 認罪後判囚4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10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失踪的老公 於 2021-10-25 14:15 編輯 ]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A%E7%AD%89
【送中第 28 天】聯合國人權辦事處促中國正當處理 12 港人案 確保自願選擇法律代表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3%E8%A1%A8
斥周浩鼎借疫情取消公聽會 同日其他會議仍准旁聽 民權觀察:踐踏公眾權利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A%E5%88%A9
曾國衞:警方反送中執法克制 冇死過一個人 將向聯合國澄清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E6%B8%85
![[Image: 20201116-26_tb1EO_7sSD9qE.png]](https://assets.thestandnews.com/media/resized/1650x0/photos/20201116-26_tb1EO_7sSD9qE.png)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16日)召開會議,討論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香港特區參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四次報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發言時指,警方在反送中運動執法過程中「冇死過一個人」,政府會在明年 3 月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會上,就本港實際情況作出有力回應及澄清。
政制事務委員會原定今日就報告舉行公聽會,容許團體出席並向政府官員提出質詢;惟委員會主席周浩鼎上周以疫情為由,臨時取消公聽會,只接受團體提交書面意見。有意出席公聽會的團體對此表示失望及遺憾,批評周浩鼎剝奪了港人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又指書面意見絕對無法取代公聽會的功能,促請委員會重新召開公聽會。
曾國衞:要還我哋一個清白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實施的情況後,於 8 月發出一份議題清單,要求香港政府回應多項人權問題及提交資料闡釋。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討論報告,曾國衞指會就清單的問題,經中央政府向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書面回應。
曾國衞強調,警方在反送中運動執法過程中「冇死過一個人」,充分顯示克制及專業。他稱不會評論問題清單有否預設立場,指政府會在明年 3 月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會上,以事實作為根據,作出有力的澄清,就「黑暴如何危害國家安全,原原本本交代情況,(政府)有責任還原真相,還我哋自己一個清白。」
周浩鼎突取消公聽會 引團體不滿
政制事務委員會原訂今日就報告舉行公聽會,聽取市民及民間團體代表意見。然而,多個團體於上周四(12日)獲立法會秘書處告知,基於疫情考慮,會議將不接待公眾出席,只接受書面意見。
民權觀察創辦人沈偉男表示,不理解委員會主席周浩鼎的決定,指今早立法會有其他委員會照常召開公聽會,疫情嚴重並非「一刀切」取消會議的充分理由,立法會可推遲會議或加強防疫措施。他表示,近年香港人權情況嚴峻,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非常關注香港警權問題,包括《公安條例》中「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及「非法集會」定義等,民權觀察亦計劃在公聽會討論《港區國安法》等議題。他形容,是次公聽會是數年來最重要的一次,而會議容許與會團體直接與政府官員溝通,是書面意見無法取替。
對於曾國衞於會上稱要「還自己清白」,沈偉男回應時指,警方自去年起濫權問題嚴重,「香港市民都看得見」,反問「如果覺得警方冇違規行為,點解唔令投訴機制透明一啲?」
團體促重開公聽會 或改網上舉行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更狠批立法會取消會議是「自我閹割」,未有認真看待自身責任與職能,自我廢除對話橋樑的角色。他認為,即使出於疫情考慮,委員會亦可以在網上舉行公聽會,直指「幼稚園都做得到」;又指曾要求與周浩鼎通話,了解取消會議的原因,但不獲回覆。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項目經理林祖明表示,質詢環節取消使官員更容易迴避敏感議題,質疑官員因香港人權狀況倒退,而不願意面對公眾甚至國際社會的質詢,才取消公聽會。他表示,首要目標是爭取重新召開公聽會,與政府直接對話,若不幸失敗會考慮舉辦「民間公聽會」,予不同團體發聲。
8紀律部隊人員涉嘲諷殉職警員言論 當局刑事方向調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1020.htm
警察福利基金上年度收1.3億捐款 按年跌27%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E8%B7%8C27
2青年涉荃灣襲警等被控 官以證物存點疑剔除3汽油彈樽呈堂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8%E5%A0%82
前年10月有網民發起「18區開花」行動,2名青年涉在荃灣襲擊警員及藏有錘子、行山杖等物品,被控襲警及在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5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彭亮廷今早開庭先解釋早前從證物中剔除疑是從兩名被告背囊中搜到的3個汽油彈樽的裁決理由,指證物連鎖性有疑點,故不接納呈堂。
彭官首先解釋剔除3個汽油彈樽呈堂的理據,指法庭只能依賴警員的證供可信性,惟控方沒有嚴謹舉證證物連鎖性,並提出5項質疑,認為警方處理證物手法有問題。包括負責警員沒有在兩名被告前用貴重財物袋封存證物,警員沒有與被告確認證物及要被告簽名確認證物內容,警員沒有在記事冊或證人陳述書實時紀錄,反而在案發後15個月才紀錄,警員在沒有同袍或上司見證下隨意打開證物,過程中或已掉亂液體,以及警員在無人見證下自行再度包裝證物。彭官指使用貴重財物袋的用意是確保證物沒有受不當或不法干預,封存過程亦須被告簽署確認。
彭官認為警方沒有就處理危險品或易爆品證物訂立指引,並對警員在取得汽油彈後將液體倒至另一容器的手法存疑。
彭官又認為,警方紀錄問題及遺失綁在汽油彈樽上的橡筋引發更深層問題,包括證物警員曾堅稱從未遺失2條橡筋,其首份口供紙及記事冊亦清楚記載2條橡筋綑於瓶上,惟後來第2份口供紙突然不再提及橡筋,彭官推論有人吩咐警員那樣做,或是草擬一份口供紙供其照抄。另外,警員首份口供紙沒有提及過將汽油彈樽帶往停車場,故對警員的證供有莫大保留,不排除警員沒有到停車場處理證物,或處理證物時有他人在場。最終基於證物連鎖性有不能移除的疑點,而控方未能合理解釋,故剔除3個汽油彈樽呈堂。案件下午續裁決。
屯門黃店 4 人被控非法集結 庭上播片 警員大罵: 收 X 埋啲曱甴!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5%B...1%E7%94%B4
前警長未經准許向下屬借21.6萬元 認罪後判囚4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10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失踪的老公 於 2021-10-25 14:15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