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2023, 07:58 AM
港府要求Google刪183項目 48%無移除 包括羊村書籍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50...2_001.html
美國科技公司Google最新一期《資訊公開報告》顯示,去年下半年收到港府56次要求移除資料,涉及183個項目。該183個項目中,有130個項目是涉及YouTube。此外,有70%項目(128個)是執法部門提出,有55個項目被指危害國安,包括有網頁和資料夾包含《羊村》系列書籍。48%項目(88個)Google未採取行動移除。
根據統計,去年下半年收到要求移除的項目有130個,當中55個項目涉國家安全,52個項目涉及隱私權及安全性,29個涉及冒用他人身份等。當中130個項目涉YouTube,49項目涉網頁搜尋。提出要求的包括有執法部門及資料保護主管機關等,當中前者佔70%。就該些項目,48%項目Google未採取行動移除;共44%已移除、因法律規定而移除、因政策規定而移除;其餘的則是資訊不足及找不到內容。
Google指小組會評估每個要求,例如指收到本港執法部門提出兩項要求,希望移除一個 Google協作平台網頁和3個Google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這些網頁和資料夾包含《羊村》系列書籍。該部門聲稱這些書籍經法院判定為煽動性刊物。Google未針對相關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採取行動,另自今年一月起,該協作平台網頁中已找不到相關內容。此外,執法部門提出12項要求,要求移除26則Google Ads廣告,聲稱廣告冒用政府高層官員的身份,欺騙使用者竊取個人資訊。經審查,其中19則廣告已移除;6則審查時已移除;剩下1則廣告找不到內容。
執法部門回應指,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強調各社交媒體平台均設有服務條款,以規限用戶在相關平台上發放的資訊,因此各社交媒體平台應履行其責任防止用戶不適當地使用其平台發放資訊。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1)©條、第10(1)(d) 條及第10(2)條,任何人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或輸入煽動刊物;或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屬犯罪。部門呼籲,市民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律的非法行為,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明報》尊子漫畫多次被港府斥責誤導公眾 周日起停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51...2_001.html
《明報》尊子漫畫周日起停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11.htm
《明報》表示,將於星期日起停刊尊子漫畫和世紀版乜議員漫畫。
《明報》表示,將於星期日起停刊尊子漫畫和世紀版乜議員漫畫。《明報》多謝尊子40年來與明報見證時代變遷,但未有交代停刊原因。
尊子漫畫過去多次被政府點名批評,最近一次在星期二的三格漫畫,內容提及「只要長官認為合適,都可以委任佢哋做防火滅罪委員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同日在社交專頁發文,批評內容扭曲、抹黑政府委任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原則,局長麥美娟予以嚴厲譴責,又指近日《明報》接二連三針對政府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作出一些誤導性的言論,扭曲解讀建議方案內容,屬政治凌駕道德的行為。
至於今日《明報》的尊子漫畫,以內地訪港旅行團為主題,提及一個內地團步行6小時,可到茶餐廳品嚐火腿煎蛋飯。
漫畫周日起停刊 尊子稱細節《明報》才充分掌握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11.htm
《明報》表示,將於星期日起停刊尊子漫畫和世紀版乜議員漫畫。《明報》多謝尊子40年來與明報見證時代變遷,但未有交代停刊原因。
尊子漫畫過去多次被政府點名批評,最近一次在星期二刊載的三格漫畫,內容提及「只要長官認為合適,都可以委任佢哋做防火滅罪委員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同日在社交專頁發文,批評內容扭曲、抹黑政府委任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原則,局長麥美娟予以嚴厲譴責,又指近日《明報》接二連三針對政府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作出一些誤導性的言論,扭曲解讀建議方案內容,屬政治凌駕道德的行為。
尊子回覆本台查詢有關停刊的原因時表示,細節《明報》才充分掌握,他不便代言,形容停刊的決定也是今天「香港故事」的一部分。談及個人感受,他表示「縱是崎嶇,總有前路的。」
高志活促適時歸還「國殤之柱」 警方稱根據調查取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11.htm
高志活希望得到當局確認,當他的作品不再是證物之後會向他歸還。(港台圖片)
警方國安處上周在元朗港大嘉道理中心檢走「國殤之柱」,指涉嫌與一宗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有關。
創作人高志活向保安局與警方發信,指「國殤之柱」是他的私人財產,不滿在沒有通知他及在本港的法律代表的情況下沒收,要求保安局提供法庭手令的副本。高志活在信中表示,願意出庭作證,證明是他是雕塑的擁有人,以及由他借出在港展出。他希望得到當局確認,當他的作品不再是證物之後會向他歸還,以及預計的交回時間,要求當局在14日內回覆。
警方回應查詢時重申,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是持法庭手令,採取搜查行動。和其他案件一樣,根據調查發展進行取證以協助推展有關案件,合法合情合理。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處理此案件時亦無例外。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處理有關證物,包括於司法程序完結後的安排。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50...2_001.html
美國科技公司Google最新一期《資訊公開報告》顯示,去年下半年收到港府56次要求移除資料,涉及183個項目。該183個項目中,有130個項目是涉及YouTube。此外,有70%項目(128個)是執法部門提出,有55個項目被指危害國安,包括有網頁和資料夾包含《羊村》系列書籍。48%項目(88個)Google未採取行動移除。
根據統計,去年下半年收到要求移除的項目有130個,當中55個項目涉國家安全,52個項目涉及隱私權及安全性,29個涉及冒用他人身份等。當中130個項目涉YouTube,49項目涉網頁搜尋。提出要求的包括有執法部門及資料保護主管機關等,當中前者佔70%。就該些項目,48%項目Google未採取行動移除;共44%已移除、因法律規定而移除、因政策規定而移除;其餘的則是資訊不足及找不到內容。
Google指小組會評估每個要求,例如指收到本港執法部門提出兩項要求,希望移除一個 Google協作平台網頁和3個Google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這些網頁和資料夾包含《羊村》系列書籍。該部門聲稱這些書籍經法院判定為煽動性刊物。Google未針對相關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採取行動,另自今年一月起,該協作平台網頁中已找不到相關內容。此外,執法部門提出12項要求,要求移除26則Google Ads廣告,聲稱廣告冒用政府高層官員的身份,欺騙使用者竊取個人資訊。經審查,其中19則廣告已移除;6則審查時已移除;剩下1則廣告找不到內容。
執法部門回應指,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強調各社交媒體平台均設有服務條款,以規限用戶在相關平台上發放的資訊,因此各社交媒體平台應履行其責任防止用戶不適當地使用其平台發放資訊。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1)©條、第10(1)(d) 條及第10(2)條,任何人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或輸入煽動刊物;或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屬犯罪。部門呼籲,市民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律的非法行為,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明報》尊子漫畫多次被港府斥責誤導公眾 周日起停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51...2_001.html
《明報》尊子漫畫周日起停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11.htm
《明報》表示,將於星期日起停刊尊子漫畫和世紀版乜議員漫畫。
《明報》表示,將於星期日起停刊尊子漫畫和世紀版乜議員漫畫。《明報》多謝尊子40年來與明報見證時代變遷,但未有交代停刊原因。
尊子漫畫過去多次被政府點名批評,最近一次在星期二的三格漫畫,內容提及「只要長官認為合適,都可以委任佢哋做防火滅罪委員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同日在社交專頁發文,批評內容扭曲、抹黑政府委任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原則,局長麥美娟予以嚴厲譴責,又指近日《明報》接二連三針對政府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作出一些誤導性的言論,扭曲解讀建議方案內容,屬政治凌駕道德的行為。
至於今日《明報》的尊子漫畫,以內地訪港旅行團為主題,提及一個內地團步行6小時,可到茶餐廳品嚐火腿煎蛋飯。
漫畫周日起停刊 尊子稱細節《明報》才充分掌握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11.htm
《明報》表示,將於星期日起停刊尊子漫畫和世紀版乜議員漫畫。《明報》多謝尊子40年來與明報見證時代變遷,但未有交代停刊原因。
尊子漫畫過去多次被政府點名批評,最近一次在星期二刊載的三格漫畫,內容提及「只要長官認為合適,都可以委任佢哋做防火滅罪委員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同日在社交專頁發文,批評內容扭曲、抹黑政府委任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原則,局長麥美娟予以嚴厲譴責,又指近日《明報》接二連三針對政府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作出一些誤導性的言論,扭曲解讀建議方案內容,屬政治凌駕道德的行為。
尊子回覆本台查詢有關停刊的原因時表示,細節《明報》才充分掌握,他不便代言,形容停刊的決定也是今天「香港故事」的一部分。談及個人感受,他表示「縱是崎嶇,總有前路的。」
高志活促適時歸還「國殤之柱」 警方稱根據調查取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11.htm
高志活希望得到當局確認,當他的作品不再是證物之後會向他歸還。(港台圖片)
警方國安處上周在元朗港大嘉道理中心檢走「國殤之柱」,指涉嫌與一宗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有關。
創作人高志活向保安局與警方發信,指「國殤之柱」是他的私人財產,不滿在沒有通知他及在本港的法律代表的情況下沒收,要求保安局提供法庭手令的副本。高志活在信中表示,願意出庭作證,證明是他是雕塑的擁有人,以及由他借出在港展出。他希望得到當局確認,當他的作品不再是證物之後會向他歸還,以及預計的交回時間,要求當局在14日內回覆。
警方回應查詢時重申,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是持法庭手令,採取搜查行動。和其他案件一樣,根據調查發展進行取證以協助推展有關案件,合法合情合理。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處理此案件時亦無例外。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處理有關證物,包括於司法程序完結後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