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2023, 07:58 PM
監警會揭投訴警察飆升67.9% 今年首5個月達717宗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2...2_001.html
監警會今日(20日)舉行公開會議,警方投訴警察課在會上交代今年首5個月共接獲717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290宗,上升近67.9%,當中疏忽職守的投訴佔最多,共有383宗。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共有296宗。此外,毆打佔27宗、濫用職權則佔11宗,警方解釋,接獲投訴增加與復常有關,市民與前線警務人員有較多接觸導致。
另外,監警會在同期通過670宗須匯報投訴,當中277宗投訴人撤回投訴、163宗屬無法追查、133宗已透過簡便方法解決、33宗列作並無過錯、27宗屬無法證實、證明屬實及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則各佔15宗,虛假不確則佔7宗。
針對警員的投訴激增,而近期在法庭處理涉及警員知法犯法、刑事違規的案件亦不少,警員一旦被判罪成,個人前途被毀之餘,亦令執法部門蒙羞,影響本港形象。翻查近數月在法庭處理的警員定罪案件,涉及罪行不同種類。時任崔姓男警在2021年9月期間,就同袍女總督察林婉儀在同年於沙洲對開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殉職,在網上發表「抵死」的仇恨言論,今年3月裁定具煽動意圖行為罪成判囚10個月。
時任李姓警長在2019年收受親友50萬賄款,協助對方朋友報案以解決財務糾紛,今年4月裁定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成,判囚18個月及需交賄款。伍姓男警去年5月便衣當值期間,在超巿及連鎖店內公然以手機偷拍2名女子的胸及腳,今年5月承認有違公德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等罪,判囚4周。劉姓女警在2022年5月休班時,於名牌時裝店偷竊值5600元的帽子,今年6月裁定偷竊罪成,判囚3個月但准緩刑1年。
監警會首2月接280宗投訴 按年升近60% 警指因社交距離放寬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2...2_001.html
同袍涉爆粗辱罵妻母 警員控告警務處涉性別歧視兼索償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2...2_001.html
![[Image: bkn-20230621144751846-0621_00822_001_01p...0621181054]](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21/photo/bkn-20230621144751846-0621_00822_001_01p.jpg?20230621181054)
一名在警署報案室工作的警員,於昨日(20日)入稟區院,控告另一名駐守槍房的高級警員及香港警務處涉性別歧視。據原告於入稟狀指,他與該高級警員因小事結怨,其後該高級警員多次刻意為難他,又稱「你要玩,我就同你玩」。及後該警更向原告稱「你老婆畀我X」及「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原告認為相關語句涉性騷擾及性別歧視,故要求該警賠償16萬港元,及要警務處把16萬港元捐贈予慈善機構。
原告是吳漢森(譯音),被告是林文隆(譯音)及香港警務處。據原告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他於案發期間駐守荃灣警署報案室,林則是駐守同一警署槍房的高級警員。原告指他於2020年7月22日把裝備歸還予槍房時,林正在清潔枱面,他稱呼林為「大佬」,並稱可否處理其事宜,林卻稱「問咩?你係咪唔交」又稱「呢度無大佬,叫師兄」,其後2人因態度問題爭執。兩日後原告歸還子彈時故意逐顆交出,林即質疑他有情緒問題不宜拿槍,其後更正式投訴原告。
原告指上司有安排他與林面談解決事件,他亦曾向林道歉。之後警署內不斷傳出關於他的傳聞,他亦多次在警署見到林均被他嘲諷,其中於2020年11月19日,原告與林相遇時林更向他稱「你要玩,我就同你玩」。直至2021年6月19日,原告再到槍房時,林見到他不斷向他叫嚷,其後更不止5次向他稱「你老婆畀我X」及「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雖然林於翌日曾向原告道歉,但他並不接受。原告指對於林該些說話感到被冒犯,認為涉及性騷擾,並指令他擔心妻子及母親等的安危。原告指林的相關行為涉及性別歧視,而作為僱主的香港警務處,亦須就事件負責,因其應要員工在良好工作環境下工作,並免受他人欺凌及性騷擾。原告現要求林就事件賠償16萬港元,並要香港警務處為事件負責,捐出16萬港元予慈善機構。
案件編號:DCEO 7/2023
高級督察涉揸胸強吻 辯方稱提供金錢只是為逃走而「出口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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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bkn-20230621180246357-0621_00822_001_01p...0621180246]](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21/photo/bkn-20230621180246357-0621_00822_001_01p.jpg?20230621180246)
已婚警隊高級督察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其胸,之後下跪求饒,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男警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早前於九龍城法院經開審後,控辯雙方今午(21日)作結案陳詞。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7月13日下午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控方強調被告案發時想逃走的表現是有妨礙司法公正意圖,辯方則指女事主的證供與片段顯示的不相符,並與其丈夫的口供有矛盾,故不應被採納。
現年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
辯方指雖然被告當時曾喝了酒,但控方陳詞指被告表現不似喝醉,而且亦非抗辯理由。控方指被告作為高級督察,應很清楚法律,其逃走前的一連串行為明顯就是有意圖去防礙司法公正,亦無證據指事主與丈夫有意圖誣蔑被告;辯方則指被告表現明顯是有喝醉且曾暈倒致不省人事,其行為亦可能受酒精影響。被告當時想逃走是怕受武力襲擊,他稱要提供金錢亦只是為逃走而「出口術」。辯方又指事件可能涉及金錢糾紛或有人有仇警情緒,而涉案片段所顯示的明顯與事主證供不符,她的證供亦與其丈夫證供有矛盾之處,故並不可信。
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2...2_001.html
監警會今日(20日)舉行公開會議,警方投訴警察課在會上交代今年首5個月共接獲717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290宗,上升近67.9%,當中疏忽職守的投訴佔最多,共有383宗。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共有296宗。此外,毆打佔27宗、濫用職權則佔11宗,警方解釋,接獲投訴增加與復常有關,市民與前線警務人員有較多接觸導致。
另外,監警會在同期通過670宗須匯報投訴,當中277宗投訴人撤回投訴、163宗屬無法追查、133宗已透過簡便方法解決、33宗列作並無過錯、27宗屬無法證實、證明屬實及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則各佔15宗,虛假不確則佔7宗。
針對警員的投訴激增,而近期在法庭處理涉及警員知法犯法、刑事違規的案件亦不少,警員一旦被判罪成,個人前途被毀之餘,亦令執法部門蒙羞,影響本港形象。翻查近數月在法庭處理的警員定罪案件,涉及罪行不同種類。時任崔姓男警在2021年9月期間,就同袍女總督察林婉儀在同年於沙洲對開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殉職,在網上發表「抵死」的仇恨言論,今年3月裁定具煽動意圖行為罪成判囚10個月。
時任李姓警長在2019年收受親友50萬賄款,協助對方朋友報案以解決財務糾紛,今年4月裁定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成,判囚18個月及需交賄款。伍姓男警去年5月便衣當值期間,在超巿及連鎖店內公然以手機偷拍2名女子的胸及腳,今年5月承認有違公德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等罪,判囚4周。劉姓女警在2022年5月休班時,於名牌時裝店偷竊值5600元的帽子,今年6月裁定偷竊罪成,判囚3個月但准緩刑1年。
監警會首2月接280宗投訴 按年升近60% 警指因社交距離放寬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2...2_001.html
同袍涉爆粗辱罵妻母 警員控告警務處涉性別歧視兼索償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2...2_001.html
![[Image: bkn-20230621144751846-0621_00822_001_01p...0621181054]](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21/photo/bkn-20230621144751846-0621_00822_001_01p.jpg?20230621181054)
一名在警署報案室工作的警員,於昨日(20日)入稟區院,控告另一名駐守槍房的高級警員及香港警務處涉性別歧視。據原告於入稟狀指,他與該高級警員因小事結怨,其後該高級警員多次刻意為難他,又稱「你要玩,我就同你玩」。及後該警更向原告稱「你老婆畀我X」及「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原告認為相關語句涉性騷擾及性別歧視,故要求該警賠償16萬港元,及要警務處把16萬港元捐贈予慈善機構。
原告是吳漢森(譯音),被告是林文隆(譯音)及香港警務處。據原告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他於案發期間駐守荃灣警署報案室,林則是駐守同一警署槍房的高級警員。原告指他於2020年7月22日把裝備歸還予槍房時,林正在清潔枱面,他稱呼林為「大佬」,並稱可否處理其事宜,林卻稱「問咩?你係咪唔交」又稱「呢度無大佬,叫師兄」,其後2人因態度問題爭執。兩日後原告歸還子彈時故意逐顆交出,林即質疑他有情緒問題不宜拿槍,其後更正式投訴原告。
原告指上司有安排他與林面談解決事件,他亦曾向林道歉。之後警署內不斷傳出關於他的傳聞,他亦多次在警署見到林均被他嘲諷,其中於2020年11月19日,原告與林相遇時林更向他稱「你要玩,我就同你玩」。直至2021年6月19日,原告再到槍房時,林見到他不斷向他叫嚷,其後更不止5次向他稱「你老婆畀我X」及「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雖然林於翌日曾向原告道歉,但他並不接受。原告指對於林該些說話感到被冒犯,認為涉及性騷擾,並指令他擔心妻子及母親等的安危。原告指林的相關行為涉及性別歧視,而作為僱主的香港警務處,亦須就事件負責,因其應要員工在良好工作環境下工作,並免受他人欺凌及性騷擾。原告現要求林就事件賠償16萬港元,並要香港警務處為事件負責,捐出16萬港元予慈善機構。
案件編號:DCEO 7/2023
高級督察涉揸胸強吻 辯方稱提供金錢只是為逃走而「出口術」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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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警隊高級督察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其胸,之後下跪求饒,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男警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早前於九龍城法院經開審後,控辯雙方今午(21日)作結案陳詞。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7月13日下午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控方強調被告案發時想逃走的表現是有妨礙司法公正意圖,辯方則指女事主的證供與片段顯示的不相符,並與其丈夫的口供有矛盾,故不應被採納。
現年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
辯方指雖然被告當時曾喝了酒,但控方陳詞指被告表現不似喝醉,而且亦非抗辯理由。控方指被告作為高級督察,應很清楚法律,其逃走前的一連串行為明顯就是有意圖去防礙司法公正,亦無證據指事主與丈夫有意圖誣蔑被告;辯方則指被告表現明顯是有喝醉且曾暈倒致不省人事,其行為亦可能受酒精影響。被告當時想逃走是怕受武力襲擊,他稱要提供金錢亦只是為逃走而「出口術」。辯方又指事件可能涉及金錢糾紛或有人有仇警情緒,而涉案片段所顯示的明顯與事主證供不符,她的證供亦與其丈夫證供有矛盾之處,故並不可信。
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