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7-2010, 04:34 PM
http://www.libertytimes.com/2007/new/jun...day-o2.htm
美國對台灣政策,充滿矛盾與權宜,要探討「台灣關係法」的爭議,應分三個問題看才比較周全。
第一,台灣「是不是」國家?這個問題容易解答。國際法上有「國家」的客觀條件,國家的存在並不以外國承認為要件。台灣具備國家的條件,當然是國家。美國有十六年未承認蘇聯,三十年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並不表示「中國」、蘇聯不存在。美國外交轉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非承認它為新國家。
第二,台灣關係法是否把台灣「視同國家」?答案也是肯定的。美國遷就北京,要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關係,但要維持與「台灣人民」的「非官方關係」,如果不把台灣視同國家,則美國法律上給予「外國」、「外國政府」、「國家」的權益,台灣就不適用,軍售關係便違法。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時,避開界定台灣國際地位問題,認為只要在法律上把台灣「視同國家」,便可以解決美國與台灣沒有外交承認引起的問題。
第三,美國有沒有「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這個答案也很明顯。承認是一個國家依其本身政治、利益考量作決定,美國在法律上把台灣視同國家,但並未以建交的方式正式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當年國民黨政府並未主張「台灣」是國家,而是虛構的自認是「中國」政府。如此立場使美國得以「一個中國」政策,改變外交承認,讓國民黨啞子吃黃連,台灣受害。
台灣依舊金山和約規定和聯合國憲章人民自決原則,自我定位是國家,與中國無涉,這與台灣關係法制定時的情勢及立場完全不同。台灣有理由、也必需爭取美國去除矛盾政策,與台灣關係正常化。「一個中國」是北京併吞台灣的基本策略,國民黨說台灣不能去挑戰這項政策,那真是匪夷所思。(作者為自由作家)
美國對台灣政策,充滿矛盾與權宜,要探討「台灣關係法」的爭議,應分三個問題看才比較周全。
第一,台灣「是不是」國家?這個問題容易解答。國際法上有「國家」的客觀條件,國家的存在並不以外國承認為要件。台灣具備國家的條件,當然是國家。美國有十六年未承認蘇聯,三十年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並不表示「中國」、蘇聯不存在。美國外交轉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非承認它為新國家。
第二,台灣關係法是否把台灣「視同國家」?答案也是肯定的。美國遷就北京,要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關係,但要維持與「台灣人民」的「非官方關係」,如果不把台灣視同國家,則美國法律上給予「外國」、「外國政府」、「國家」的權益,台灣就不適用,軍售關係便違法。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時,避開界定台灣國際地位問題,認為只要在法律上把台灣「視同國家」,便可以解決美國與台灣沒有外交承認引起的問題。
第三,美國有沒有「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這個答案也很明顯。承認是一個國家依其本身政治、利益考量作決定,美國在法律上把台灣視同國家,但並未以建交的方式正式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當年國民黨政府並未主張「台灣」是國家,而是虛構的自認是「中國」政府。如此立場使美國得以「一個中國」政策,改變外交承認,讓國民黨啞子吃黃連,台灣受害。
台灣依舊金山和約規定和聯合國憲章人民自決原則,自我定位是國家,與中國無涉,這與台灣關係法制定時的情勢及立場完全不同。台灣有理由、也必需爭取美國去除矛盾政策,與台灣關係正常化。「一個中國」是北京併吞台灣的基本策略,國民黨說台灣不能去挑戰這項政策,那真是匪夷所思。(作者為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