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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國安處拘捕18歲男子 涉三次於商廈洗手間寫下煽動他人憎恨特區等字句
https://news.tvb.com/tc/local/68805a75a6...7%E5%8F%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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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多店被點名「軟對抗」 商戶嘆無妄之災 收匿名電話警告「小心啲」
https://hk.news.yahoo.com/%E6%B7%B1%E6%B...26313.html

《文匯報》頭版昨日點名批評,深水埗一帶多間食肆及零售店陳列或售賣具煽動意味的產品,試圖鼓吹軟對抗。有被點名的店舖接受《Yahoo新聞》訪問時表示,自己從沒有煽動意圖,形容事件為無妄之災;亦有其他店舖負責人強調不會因而將貨品下架,或限制自己的言論自由。

Muze Pens 名筆館發售「2019 年得獎設計限量版 849 原子筆」,被《文匯報》形容是公然以「黑暴」年份作為銷售賣點。面對指控,店舖負責人表示「謠言止於智者」,不會因此而將受影響的筆下架。

[Image: 9b4c6190-67ae-11f0-bcdf-1062a9984368]
多個網上平台仍有售該款「CARAN DACHE 849 香港 2019 得獎設計限量版」原子筆。(網上相片)
疑將青蛙圖案認作 Pepe

另一間被點名的咖啡店 Introvert.Coffee & Roastery 被指在店舖內外展示獨立書展的宣傳海報,及象徵「黑暴」的 Pepe 蛙圖樣。

咖啡店代表表示,「舖頭從來都冇煽動軟對抗嘅意圖」,不明白為何《文匯報》會找上門來,亦不清楚到底是甚麼地方觸犯了紅線。

卡達 2019 年 2 月辦設計比賽

店舖負責人解釋,該原子筆的型號是自 1969 年已出現的經典設計,店舖在 2019 年之前已開始販售,而其他書局亦有出售同款設計,不明白何處「敏感」。他續指,香港人應專注於改善經濟及營造更和諧的社會環境,而非製造更多的紛爭和撕裂,「那些記者明顯是缺乏寫作題材」。

翻查資料顯示,當年瑞士品牌「卡達」為慶祝「Caran d’Ache 849 系列 50 週年」,2019 年 2 月 21 日在香港舉辦設計比賽,5 月 23 日公布結果,當時仍未發生反修例事件。

至同年 11 月 25 日,三款得獎設計實體化產品面世,被官方形容融合香港懷舊文化,包括以「鐵閘」為靈感的款式;以紅白藍膠袋為主題的版本;另有藍白陶瓷風帆船圖案設計,寓意香港從漁村蛻變為國際都會,展現同舟共濟、迎難而上的本地精神。

[Image: 0376f230-67af-11f0-aef3-9fc7723e8e42]
當年瑞士品牌「卡達」為慶祝「Caran d’Ache 849 系列 50 週年」,2 月 21 日在香港舉辦設計比賽,5 月 23 日公布結果,當時仍未發生反修例事件。

基隆茶餐廳:無嘢搵嘢黎搞

《文匯報》報道又形容,基隆茶餐廳老闆娘與「攬炒派」關係過於密切,基隆茶餐廳老闆娘表示,目前很多小店都面對著經營困難,《文匯報》此舉完全是「無嘢搵嘢黎搞」,導致「民不聊生」。她又透露,今早收到匿名電話,警告舖頭「小心啲」,令她擔心之後會有人來滋事。

至於被指餐廳 Facebook 專頁曾轉載前區議員陳劍琴所寫的文章,老闆娘認為自己只是在表達自己對社會問題的看法,不會因今次的點名批評而限制自己言論自由,「我都係講事實啫」。

疑將青蛙圖案認作 Pepe

另一間被點名的咖啡店 Introvert.Coffee & Roastery 被指在店舖內外展示獨立書展的宣傳海報,及象徵「黑暴」的 Pepe 蛙圖樣。

咖啡店代表表示,「舖頭從來都冇煽動軟對抗嘅意圖」,不明白為何《文匯報》會找上門來,亦不清楚到底是甚麼地方觸犯了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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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懸紅通緝袁弓夷等19人 涉籌組及參與香港議會
https://www.hkej.com/instantnews/current...0%E6%9C%83

警務處國安處今日公布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就在逃人士發出拘捕令。

9人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陳麗珍、馮崇義、龔小夏、吳文昕及曾偉藩,在香港特區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

另外10人包括錢寶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偉、林千淦、吳文君、黃振華、黃修和及張信燕,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

「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當局批評「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新增15名被通緝人士各懸紅20萬

當中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安罪行各被懸紅港幣100萬元通緝,其餘15名被通緝人士,警方今日各懸紅20萬元通緝歸案,案件仍在調查中,如有需要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人士。

警方強調,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互聯網,任何人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參與「香港議會」,同屬違法行為,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警方又呼籲被通緝人士要懸崖勒馬,希望他們珍惜機會,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袁弓夷等19人涉成立或參與顛覆組織「香港議會」被通緝 警方籲回港自首
https://news.tvb.com/tc/local/68830f77fa...A%E9%A6%96

國安公署:所謂「香港議會」選舉嚴重危害國家主權
https://www.hkej.com/instantnews/current...B%E6%AC%8A

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袁弓夷、何良懋、姜嘉偉等19人,涉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

駐港國安公署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緝19名亂港分子的正義之舉,指所謂「香港議會」選舉的惡劣行徑嚴重違反《港區國安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公署強調,將堅定支持特區有力實施《港區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堅定支持並配合警方依法毫不手軟打擊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43歲男恐嚇傳媒要求登報否則縱火 涉籌款支援逃犯 被國安處拘捕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62613
警國安處拘18歲男子 涉3度在中港城廁所寫煽動字句 今午提堂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5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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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珈汶遭英國警方要求簽署備忘錄 避免參與集會及停止風險行為
https://hk.news.yahoo.com/%E5%8A%89%E7%8...30395.html

因為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而被香港警方以 100 萬港元懸紅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高級國際倡議幹事劉珈汶,被英國警方要求限制言行。《衛報》報道,劉珈汶居住地區所屬的泰晤士河谷(Thames Valley)警方曾經上門找劉珈汶,要求她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並且要求她要「避免參加公眾集會」(avoid attending public gatherings)以及「停止任何可能對你引致風險的行動」(cease any activity that is likely to put you at risk)。劉珈汶認為,警方做法無異要求她「自我審查」,又質疑英國當局不保護她的言論和集會自由,反而將責任轉嫁到她本人身上,對此感到震驚。

泰晤士河谷警方回應指,絕不會確認或否認受他們保護之個人的任何信息,也不會透露他們可能使用或未使用的保護措施,以免該等保護遭到削弱。

劉珈汶:別無選擇簽署 會繼續發聲

今年 3 月,劉珈汶的鄰居收到信件稱劉干犯香港的國安罪行,呼籲提供行蹤線索,並指如果帶她到中國大使館將可獲 100 萬港元懸賞。

數天之後,泰晤士河谷警方就帶同上述諒解備忘錄到劉的住所。備忘錄內容有提及劉珈汶因發表批評香港當局的演說以及社交媒體帖文而被通緝。《衛報》報道引述劉珈汶說,當穿上制服的警員到她家時,她感到別無選擇,只能同意警方要求簽署,但她不會因此停止發聲。

任建峰批評英國當局遲鈍

除了劉珈汶之外,另一名被懸紅通緝流亡港人、現時定居澳洲的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亦曾經遭受滋擾:有墨爾本居民在 3 月亦收到匿名「通緝」信,同樣呼籲民眾將任建峰帶給香港或澳洲警方,就可以得到懸賞。任建峰指,澳洲警方一直視他是受害人,形容英國當局就針對劉珈汶與鍾翰林的信件行動「反應遲鈍」,令他失望,並認為這會令背後的人更加大膽,甚至在澳洲作出類似恐嚇行動。

在澳洲,針對任建峰及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懸賞信,由全國反外國干預專案組調查,專案組由澳洲國內情報組織及澳洲聯邦警察領導。

對於匿名信問題,港府以往曾經表示,不會發出匿名信,但強調將「採取一切措施」追究被指控違反國家安全法的人,包括「切斷他們的資金來源,防止及制止他們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保安局局長指明向16名涉「香港議會」潛逃者施行措施 禁提供資金等
https://news.tvb.com/tc/local/689031ccbc...1%E7%AD%89

政府在憲報公告對何良懋、姜嘉偉等16名涉及「香港議會」的潛逃者,實施多項限制,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

16人包括何良懋、姜嘉偉,錢寶芬、陳麗珍等,有份籌辦及參與「香港議會」,涉干犯《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早前已遭懸紅通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權,向他們實施多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即不可租樓給他們,或租用其物業等,亦禁止與他們合資企業或合夥,同時罷免何良懋及姜嘉偉董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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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一家獲澳洲庇護簽證 港府:強烈反對及不滿有國家包庇罪犯
https://hk.news.yahoo.com/%E8%A8%B1%E6%9...02079.html

外交部回應許智峯獲澳洲給予政治庇護 促停止干預香港事務
https://news.tvb.com/tc/greaterchina/68a...B%E5%8B%99

鍾翰林獲批難民身份 英國予 5 年居留許可 發文稱雀躍但對規劃未來恐懼 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
https://hk.news.yahoo.com/%E9%8D%BE%E7%B...24840.html

警方國安處|錢寶芬涉顛覆國家政權被通緝 妹妹警署助查
https://www.stheadline.com/breaking-news/3491571/

「香港議會」錢寶芬被終止「長俸」 公務員事務局:根據法例行事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68459
[Image: xG0HzH5tQcJOtqgApFmljO-APw8NDLQ0iw7zYIsO82A?v=w1920]
[Image: olQ4J-XgOzFGoieUNquidFrRBqc7YwwwLZ3-eC2d_ng?v=w1920]

港府:美國人權報告不實偏頗 強調堅定不移實施國安法
https://www.i-cable.com/%E6%96%B0%E8%81%...6%E6%96%BD

港府強烈不滿和反對美國人權報告 斥美「沒資格指手畫腳」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66759
美參議員提法案制裁香港法官檢控官 港府斥妄圖威嚇維護國安人員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3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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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被國安處懸紅通緝 審裁組下令從律師登記冊除名
https://news.tvb.com/tc/local/68a8867c6d...4%E5%90%8D

警方刊憲新一批擬刪除社團名單
https://news.tvb.com/tc/local/68a886b96d...D%E5%96%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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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首引非法操練罪拘9男 涉軍事式訓練 檢獲爆炸品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629355

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9名男子,涉嫌進行類軍事式訓練,又指有被捕者曾出現在大埔宏福苑災場,擔心有人藉機令「黑暴」重現。

檢獲證物包括7支氣槍、仿製刀劍及懷疑用作自製槍械的3D打印機等。警方國安處指上年初收到情報,懷疑有人在新蒲崗一個工廈單位收藏武器及進行軍事式訓練,調查後相信是有團伙嘗試組織反政府人士,訓練他們,包括槍械及軍刀訓練、格鬥及無線電通訊等。

國安處周四晚到單位,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6名在場男子,其中一人當時正訓示其他人。警方之後再在屯門及油麻地拘捕多3名男子,9人年齡介乎20至25歲,正被扣留調查。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我們最憂心的是,居然發現有一些爆炸品,低性能火藥並不等於沒有殺傷力,所以警方十分之關注。訓練是一個室內場所,很隱蔽,我可以形容為重門深鎖。第二,他們把所有窗戶全部以黑色膠袋遮蓋,不想讓其他人看到他有這情況,可想而之是比較隱密。」

國安處指會集中調查武器如何製造及使用目的、有沒有其他人涉案,又指根據情報所得,其中一人有透露過訓練目的,部分人亦曾出現於大埔宏福苑災場。

李桂華:「在火災之後,很多事情令我們很擔憂,例如有人用一些當時在2019、2020年很常用的黑暴服裝,用他的方法、一些口號,試圖去散播一些仇恨。這出現令我們覺得,其實黑暴的苗頭已有。(情報)說希望學了這些技巧,包括剛才所說的一些格鬥、槍械、短刀的訓練,能夠在黑暴再臨時攻擊一些阻礙他的人,包括警察及其他政府相關的人員。」

國安處提醒市民,在非法操練條罪下,提供訓練最高監禁7年,接受訓練3年,涉及外部勢力分別可監禁10年及5年,如果訓練與康樂有關就不算違法。

警國安處拘9男 揭辦軍事訓練檢武器爆炸品 部份曾往宏福苑災場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303050

[Image: nRd04WtHPzV3gaqM3rB8430Kk_AxKaXhAire2QIq3tk?v=w1920]

[Image: iIN7PHYpUkv4XciSe73H0d0eR8dfdCDuDyPtXjkj7V4?v=w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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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聯合國人權專家對罪成裁決失望 呼籲當局因人道理由立即釋放
https://hk.news.yahoo.com/%E9%BB%8E%E6%9...26407.html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周一(15 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OHCHR)昨(23 日)發表聲明,指聯合國的人權專家對於黎智英遭定罪深感失望,並呼籲當局基於人道理由立即釋放黎。

斥故意加劇社會寒蟬效應
專家指出,黎智英被定罪象徵了自 2019 年以來,香港基本自由和司法獨立水平急劇下滑,當局全力壓制異見或批評,「包括針對一名有嚴重健康問題的 78 歲男子」。專家又指今次定罪亦是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直接攻擊,故意加深了公民社會的寒蟬效應,並形容今次案件針對了記者和人權捍衛者,他們是公民社會中的勇敢成員,「他們唯一的『罪行』是尋求自由表達觀點,這永遠不應該被視為犯罪。」

專家又不具名提及案中證人之一的「十二港人」李宇軒,指他在中國遭受酷刑,後來成為控方證人,指他的作供未被排除,專家質疑審訊「存在嚴重的正當程序失誤」。

聯合國工作組去年曾認定非法拘留
黎智英早前已經因為 2019 年「8.18 流水式集會案」,以及工業邨用地案被指欺詐而判監,聯合國專家在 2020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對黎狀況提出擔憂;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去年亦已認定黎智英的拘留是非法和任意的,呼籲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上周被裁罪成後,法庭安排在下月求情和判刑,專家在聲明敦促政府和法院,應該考慮黎智英的年齡和健康問題,承認他已經服刑的時間,並基於人道主義理由判處非監禁刑罰或將他釋放。

港府上周反駁:案件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
黎智英案裁決後,多國政府和人權組織都先後發聲明批評港府和法庭做法,港府並發聲明反對。上周四,港府發言人就發稿反駁七國集團成員國外長以及歐盟高級代表。發言人指,「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又指案件跟新聞自由「完全無關」,「部分國家繼續將本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

終審庭前法官批黎智英案是香港走向極權標誌 中方續就批評向英美提交涉
https://www.rfi.fr/tw/%E4%B8%AD%E5%9C%8B...4%E6%B6%89



黎智英案求情|案件是否政治審訊?|法律學者分析法院三控罪定罪理據,指判詞基礎薄弱|法律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LRNZZmCH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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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庭前法官批黎智英案是香港走向極權標誌 中方續就批評向英美提交涉
https://www.rfi.fr/tw/%E4%B8%AD%E5%9C%8B...4%E6%B6%89

被迫停刊的《蘋果日報》之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勾結外國勢力」罪成,引起國際高度關注。中國外交部駐港最高官員近日召見美丶英等多國駐港機構負責人,就各國要求釋放黎智英一事提出「嚴正交涉」。與此同時,曾任香港最高級法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撰文,指判詞流露出司法機構對被告的敵意,且將政治異議等同於叛國與顛覆,須予監禁,是極權國家的標誌,可見香港雖仍保有英國普通法律的外觀,但已不再以英國的法律價值為本。

[Image: 23-12-%E4%B8%AD%E5%9B%BD%E5%A4%96%E4%BA%...%9B%BE.jpg]
23.12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崔建春(圖左)指黎智英被定罪是維護國安與法治;但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岑耀信(圖右)認為,該案的判決反映香港已走向極權。 © 英最高法院和外交部官網截圖

從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一職上退休後便轉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去年辭任後,曾撰文批評香港法院對民主派初選「47人案」的裁決站不住腳,並慨嘆香港正逐漸變成「極權社會」(totalitarian state)。在黎智英被判有罪後,他再於英國政治雜誌《新政治家》(The New Statesman)撰文,以〈西方已放棄香港,任其走向極權〉為題,指出在黎智英被定罪後,英國應反思除了對香港進行道德說教和提供第二本護照之外,還可以做些什麼。

岑耀信指出,黎智英在其創辦的《蘋果日報》中,長期猛烈批評中國的高壓政策,並透過報章丶公開言論及訪問去推動香港實現《基本法》所訂明丶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因而成為北京的眼中釘。黎智英在經歷近兩年的審訊後,被裁定「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成立,很可能將在獄中度過餘生。岑耀信在文中指出,黎智英案的判決存在多方面問題。

他形容,黎智英被判有罪,幾乎從一開始就不可能有其他結局。他認為,此案比去年的「47人案」更為複雜,當中,黎被控的「發表煽動性刊物」罪,源於1938年殖民地時期的法律,條文寬泛得令人震驚;此例在1967年香港「六七暴動」後已沒有再被使用,並在1991年《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訂立後自動廢除,但卻隨着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而被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重新恢復效力。

岑耀信:定罪證據薄弱兼牽強

至於黎智英另外被控《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岑耀信質疑其定罪證據薄弱且牽強。他解釋,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實際上只有約六個月的自由時間,而檢方及法庭僅憑黎智英在訪問或《蘋果日報》專欄文章中批評中國政府及《國安法》,便推斷其言論「隱含而微妙地」呼籲更多制裁,並以黎智英助手與美國官員保持聯繫作為定罪理據,實在牽強。

岑耀信又指出,《國安法》雖然明文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丶新聞及出版等權利與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繼續在港適用,但從黎智英案及法院對其他《國安法》案件的判決可見,相關保障條文實際上已被置之不理。

他又提到,黎智英案長達855頁的判詞,幾乎每一頁都描述黎智英敵視中國及中共丶批評中港官員丶偏好西方價值等,彷彿這些立場本身已構成不證自明的罪行。他認為,司法機構對被告表現出如此明顯的敵意,將政治異議等同於叛國與顛覆,把凡是批評中國或香港政府的行為都視為應被監禁,是極權國家的標誌。中國一向如此,而香港正逐步成為其中一員。由此可見,香港雖仍保有以英國法為基礎的法律制度外觀,但已不再以英國的法律價值為本。

崔建春:黎智英裁定罪成顯法治精神

除岑耀信外,在黎智英案判決後,包括七國外長及歐盟高級代表亦發表聲明,譴責香港法院將黎智英定罪,並要求釋放黎智英。外交部駐港公署於周一(22日)表示,已於上周約見美丶英等國家及組織的駐港機構負責人,就各國對黎智英案定罪裁決所發表的言論提出嚴正交涉,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有關國家丶組織及政客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此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崔建春亦在《南華早報》撰文指出,黎智英以所謂新聞工作者作為包裝,實際上是濫用輿論工具煽動仇恨,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必須依法追究和懲處。他強調,黎智英在還押期間獲得醫療護理,案件審訊亦嚴格遵循程序正義,並批評「某些西方輿論」對黎智英案作出負面解讀,叫囂要求釋放黎智英,屬公然干預香港司法。

他認為,黎智英被定罪是維護香港法治精神,反指近年通過新《國家安全法》的英國,污衊香港執行《國安法》是壓制自由,屬於虛偽的雙重標準。

前海外法官岑耀信再批評港法治及裁決 司法機構:冒犯法庭 港府:絕不同意
https://thewitnesshk.com/%E5%89%8D%E6%B5...%E4%B8%8D/

[Image: sam.png]

前海外法官岑耀信再批港法治及裁決 指香港司法現況是「靈魂的腐蝕」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2153.html

港澳平:岑耀信攻擊抹黑香港法治 甘當英國政治操弄工具自貶自辱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28251

以法論事/岑耀信詆毀香港的言論謬誤百出\江樂士
https://epaper.tkww.hk/a/202406/22/AP667...5e090.html

黎智英案判決|法庭拆穿黎智英四大炒作!即睇文匯報梳理案情
https://www.wenweipo.com/a/202512/16/AP6...cfe35.html
[Image: 6940c530e4b08c07fcbcab04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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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英據報研究引用移交協定 安排黎赴英服刑 保安局:不適用於中國公民
https://hk.news.yahoo.com/%E9%BB%8E%E6%9...34411.html

【Yahoo新聞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月被裁「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法院擇日判刑。《明報》專欄「聞風筆動」昨日(20 日)指,聽聞英國政府正在探討可否引用英國與香港仍生效的「移交被判刑人協定」(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s Agreement),尋求擁有英籍的黎智英移送英國服刑。

英領:繼續呼籲立即釋放
被問到英方是否考慮引用協定,英國駐港總領事館今日(21 日)回覆《Yahoo 新聞》,表示黎智英案仍屬英國政府和首相的首要關注事項。正如外相在黎智英被裁罪成後發表的聲明,英國譴責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和引起的有罪裁決,外交部高級官員已經召見中國大使,並以最強烈措辭譴責。領事館說,黎智英因為和平行使言論自由而遭到打壓,英國已多次呼籲北京廢除《香港國安法》,並停止所有法例相關起訴,他們並繼續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確保他獲得一切必要的醫療救治,並享有充分的獨立醫療專業人員診治權利。

保安局:不承認雙重國籍
保安局昨日(20 日)回覆《Yahoo 新聞》,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特區政府一直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及與不同國家簽訂的雙邊協定,處理外國國民在香港被逮捕、拘留、羈押或監禁的事宜,包括處理移交被判刑人士申請,而有關安排「並不適用於中國公民。」而自 1998 年,由香港移送至英國的被判刑人士共 19 名。

黎慶寧代表港府簽署
根據律政司網頁,香港特區跟 16 個國家簽署了移交被判刑人協定,其中跟英國的協定在 1997 年 11 月 5 日在香港簽訂,1998 年 3 月 19 日生效,並在同年 5 月 8 日在政府憲報刊登;協定由當時的保安局局長黎慶寧代表港府簽署,至於英國代表則為時任駐港總領事鄺富劭(Robert Francis Cornish)。

移交後須繼續服刑
根據協定內容,移交需要滿足個別條件,包括被判刑人是英國公民或與聯合王國有密切聯繫;判決已屬最終判決,移交方內就罪行未有任何進一步訴訟;獲移交方、接收方及被判刑人士三方均同意,就可以展開移交。協定同時指,如締約任何一方鑑於被判刑人的年齢、身體狀況或精神狀態而認為有需要,被判刑人可由有權作為其代表的人代表其同意移交。被移交後,接收方須繼續執行對被判刑人的刑罰。

黎智英行為未必符合英國定罪標準
昨日上述專欄提到,英國引用移交被判刑人協定是其中一個選項,不過亦有潛在問題和爭議未決:移交條件其中一項提到,「引致該刑罰的行為如發生在接收方法院有司法管轄權的地方內,依據接收方的法律亦構成刑事罪行」,但到底黎智英所犯罪行,是否在英國法律中仍然屬於犯罪行為,可能存在未知之數。

劉兆佳:英國「唔會咁蠢」提出
專欄又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指,就算黎被移送到英國服刑,英國國內、美歐的支持者就會將政治壓力轉向英國政府,要求英國政府放人;加上英國首相施紀賢期望訪華,相信英國「唔會咁蠢」提出要將黎智英移送返英國服刑。



張舉能談黎智英案:要求提早釋放某被告 是衝擊法治的核心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633523

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提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認為任何評論皆需言之有據。

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在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先在對出的愛丁堡廣場檢閱警察儀仗隊,各級法院的法官、裁判官等都有出席。

張舉能致辭時主動提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近日被裁定違反國安法罪成所引起的輿論,認為任何評論或批評、法官因政治或其他原因而進行判決的指控,必須言之有據才有意義。

他之後在記者會上強調輿論對法官的工作沒有影響,而若有聲音要求提早釋放某個被告,是衝擊法治的核心。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因為他是甚麼身份、或是甚麼職業、或者甚麼政治取向、或者他是認識甚麼人、又或者有甚麼誰有權有勢的人,無論在香港還是海外的,幫他出聲,可不可以早點放了他、可不可以不要審,諸如此類的事情,而法庭就放了他的話,或者件案件就不了了之的話,你可以想像這個情況是多麼的不公道。」

被問到終審法院法官的人手,張舉能指終院現有14位法官,包括6位海外非常任法官,數量足夠。

張舉能:「有時一屆三年,只能請他來一次,都不是很好意思。(有些人)來過香港很多次,以前執業的時候甚至來過香港,明白香港的情況,但是礙於他們本國或者本地有些壓力的時候,可能要三思,是有的。」

被問到終審法院2023年裁定政府須確立同性伴侶關係的登記機制,但是政府所提出的條例草案在立法會被否決,張舉能強調不能評論案件,但行政、立法、司法在憲制上各有角色,即使行政立法看法未必相同,但都不會是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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