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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有攻擊性武器 possession of offensive or lethal weapons
#1
武器條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17!zh-Hant-HK

立法會十題:規管具攻擊性或殺傷力的武器或物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80574.htm


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
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Bull...ith-intent
Possession of offensive weapon with intent
https://youth.clic.org.hk/en/topics/Bull...ith-intent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12-2 12: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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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貪玩男手銬自鎖累友被捕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6_018.html

浸大學生會長被指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8200
浸大學生會表示,會長方仲賢因購買觀星筆被拘捕。

幾十名市民在深水埗警署外聚集,要求警方交代,有警員就向在場市民表示需要了解情況。

浸大學生會證實會長方仲賢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觀星筆時,被便衣警員截停,並以懷疑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他報稱不適之被送往明愛醫院,學生會嚴厲譴責警方濫捕,意圖散播白色恐怖。

涂謹申:警方拘捕方仲賢行動欠說服力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8241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缺乏說服力,質疑警方執法欠公正。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一支觀星筆,懷疑他用來射警察,問題是單單買這支筆,你就說懷疑他用作(攻擊),你的懷疑在哪呢?你現在懷疑學生用過?不會因為剛買而已,會用?你未卜先知嗎?除非內有一張日記寫將會用,否則那個懷疑性絕對少於7月21晚元朗拿棍的人士,對比之下市民就不服氣,執法應該同一標準,不要因為政治背景或任何背景有偏頗,市民就不信你是公正。」

律師:藏攻擊性武器需證明意圖 質疑警方違法濫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0807.htm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在購買觀星筆後,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是否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要考慮有關人士有何意圖,若未能證明意圖,令人質疑警方違法及濫權。

鐳射筆是攻擊性武器?余若薇話你知法律告唔告得入!(主持李慧玲、余若薇 左右大局) bji 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lwXgXpbTLg
[youtube]hlwXgXpbTLg[/youtube]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5-23 00: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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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逃犯條例】市民憂買雞蛋被當攻擊性武器 警:若非偏向性使用不會列為武器 (18:27)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6%E5%99%A8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因被搜出藏有10支激光電筒,昨晚(6日)遭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方仲賢當時報稱有關電筒為「觀星筆」。警方今午(7日)舉行記者會交代詳情及示範使用檢獲的「雷射槍」,有記者質疑警方公開示範會否影響法庭審訊,警方強調法庭審訊時需專家的口供及相關數據,另外若市民不是單一性及偏向性地使用該樣物件,警方不會魯莽地認為該物件是攻擊性武器。

有記者質疑,警方公開示範檢獲的雷射槍會否影響日後法庭審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警方在衡量公眾知情權後決定於記者會上作出示範,不認為是煽動公眾情緒,強調法庭審訊時需專家的口供及相關數據。他亦指出,由於檢獲的雷射槍沒有使用說明、無列明火數及展示警告標語,涉嫌干犯《商品說明條例》,已轉介案件予海關跟進。

對於市民或會擔心若買雞蛋被警員截查,會否被當作藏有攻擊性武器,李桂華表示,示威者用雷射槍直接照射警員,很多警員因而受傷,用來拍攝示威情況的錄影機的感光功能亦損壞,加上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寫道會用雷射槍照射警員,另方仲賢昨夜被截查時試圖逃走,所以懷疑他購買雷射槍是作攻擊之用。他指出,若市民不是單一性及偏向性地使用該樣物件,警方不會魯莽地認為該物件是攻擊性武器。

被問及警方於近期示威活動中使用強光照射記者,是否亦為攻擊性武器。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員於晚上上班時有需要用電筒,承認有機會照射到記者,若有記者懷疑被警員刻意長時間照射及照向鏡頭,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並指出若有警員刻意這樣做是不需要及不應該。

昨夜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抗議方仲賢被捕,警方在警署內舉黑旗,警署外的示威者未必能清楚看到,亦被質疑於舉旗後在短短10秒內就施放催淚彈。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指出,當時有暴力示威者向警署內擲玻璃樽等,為安全考慮,警員因而盡能力於警署內舉旗,又指若當時情況很危急,於短時間內施放催淚彈是「無可厚非」。

持雞蛋拒解釋 警:不算攻擊性武器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6%E5%99%A8
近日示威者除用激光筆照射警察,也曾向警察擲雞蛋,有記者問攜有雞蛋的市民會否觸犯藏有攻擊性武器罪。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回應稱,根據法例,物件若適用於傷害他人,可當是藏有攻擊性武器;其後他再解釋,雞蛋較「雷射槍」殺害力低,用途也較多,若市民帶着一盒雞蛋外出,且拒向警員解釋購買原因,不會構成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李桂華又說,若市民非「單一性」及「偏向性」地使用該物件,警方不會鹵莽地認為屬攻擊性武器。

指明顯觀星 毋須憂被捕

至於昨晚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嘴使用觀星筆觀星,警方會否大規模搜捕,李桂華說若所有人是明顯觀星,就毋須擔心被捕。有傳媒追問,前晚被捕的方仲賢曾解釋自己是觀星,何以未獲接受,李重申方當時曾逃跑,警員有合理懷疑下拘捕他。

未拘持械白衣人 警:不宜對比

上月21日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一案後,警方稱在南邊圍不見有人持攻擊性武器,惟大批白衣人明顯手持木棍及鐵通等在警員面前出現。被問到警方是否選擇性執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認為將兩案對比並不合適,指是否拘捕,考慮因素不同,如在大型公眾活動需考慮人手是否足夠,「當刻作出拘捕會否令情况惡化」。

有傳媒亦質疑警方近日在示威常使用電筒以強光照射記者鏡頭,謝振中解釋警員晚上工作需用電筒照明,承認可能會照射到傳媒,若有記者懷疑警員長時間刻意照射,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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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校長錢大康拒譴責警方 浸大學生會「罷 Reg」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BD%B7-Reg

千人聚太空館「觀星」跳舞唱《激光中》 市民凌晨散去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3%E5%8E%BB
[Image: _201908080902341521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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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激光筆受安全規例管制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03.html
購買俗稱雷射筆的激光筆被指藏有攻擊性武器,引發社會熱烈討論,究竟售賣是否違法?法律界人士指,售賣激光筆受《消費品安全規例》規管,是否違法要視乎激光筆所發射出來的能量,以及包裝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據悉,海關過去曾成功檢控七宗違法售賣激光筆個案。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雷射筆單純管有,「就好似刀一樣,購買並不犯法,反而係要睇你點用,傷人或有意圖傷人就肯定犯法。」對於警方指購入雷射筆的數量過多,有合理懷疑用於攻擊警方。陸則認為,擁有的數目並非控罪理由:「即使只擁有一支都可以攻擊,最重要係要證明被捕人係咪有犯罪意圖。」
至於售賣雷射筆,陸表示,根據《消費品安全規例》,任何人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被檢控的最新一宗案件為今年中,海關從一間零售店舖購買一款激光筆進行安全測試,證實該款筆無裝配規定的安全裝備,包括信號警告裝置及光束終止器或衰減器等,此外,該款產品只附有英文使用警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五千元。
鴨寮街電筒型雷射筆「絕迹」
本報記者昨在深水埗鴨寮街視察,發現部分排檔有賣小型雷射筆,但電筒型雷射筆近乎絕迹,不少檔主「聞筆喪膽」紛稱不知道。有檔主指,自六月起沒再出售相關雷射筆,平日有較多於地盤工作人士或觀星者購買,形容是「普通嘢」,認為警方小事化大。

[ 本帖最後由 12AU7.ECC82 於 2019-8-7 19: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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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警方:檢獲雷射槍屬高能量 或會造成傷害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8310

警方:示範雷射槍讓公眾知情 不影響日後審訊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8322&refer=

警方未有回應為何未有拘捕雷射槍賣家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8219

警方:浸大學生會會長所購為高能量雷射槍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8295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因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警方指,搜獲的雷射槍可令警員受傷。

警方以在方仲賢身上搜出的其中一支雷射槍作示範,在約一米距離定點照射紙張,不久紙張冒煙,發出焦味。

警方指,在過去兩個多月示威中,有警員眼睛因受雷射光照射而受傷,亦有攝影機因此損壞,雖然警方對方仲賢購買這些器具有沒有企圖不得而知,但他被休班警員截查時,反應可疑,因此拘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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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雷射筆當武器 警遭圍插強詞奪理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_001.html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前晚因購買十支觀星用雷射筆,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引起公眾強烈不滿,繼前晚有千人包圍深水埗警署,昨晚再有千人手持雷射筆到太空館外觀星,批評警方濫捕,質疑「係咪連帶雞蛋出街都犯法?」另外,警方昨日以屬證物的雷射筆即場向傳媒示範,有法律界人士批評警方干擾證物的做法極為不智。

警方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昨在記者會上表示,前晚七時,五名休班警員在深水埗鴨寮街看見一名男子,在排檔以四千二百元購買十支強力雷射筆,由於形迹可疑,當警員上前了解,對方即作出逃跑,遂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男子事後報稱不適,送院治理。而事件引發近千名市民包圍深水埗警署,警方共施放二十枚催淚彈控制場面,共有九人被捕,涉非法集會及阻差辦公。

辯稱多名警員 近月被射傷眼
李續指,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採取拘捕行動;又謂警方近月有多名人員被雷射筆射傷眼睛,嚴重可致永久失明,故有理由相信是攻擊性武器;至於今次檢獲的雷射筆強度及方仲賢是否曾以雷射筆照射警員?李指事前不知對方背景,亦無資料顯示他曾用雷射筆參與示威活動。至於包裝上無商品說明,則已交由海關跟進。

以證物作示範 拒認妨礙司法
之後警方在檢獲的十支雷射筆中取出其中一支作即場示範,警員手持雷射筆短距離射向一張報紙,結果報紙於十秒內出煙及燒焦。李承認,昨日示範前未有諮詢律政司意見,認為不存在妨礙司法公正;又指會交由政府化驗所化驗,日後再將報告交由法庭定奪。

有記者問到火機也可傷人,也曾有示威者用雞蛋或雨傘攻擊警方,質疑市民購買這些物品是否亦被認為違法。李最初說,雞蛋是否屬攻擊性武器,法例本身有說明,根據《公安條例》,任何製造、改裝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都是攻擊性武器,物品本身可能有其他用途,「但有傷害他人用途就可以算係」。但他後來補充說,雞蛋傷害性未如雷射筆,不會因此構成攻擊性武器。

對於警方以證物作示範,大律師陸偉雄批評做法「極之不智」,有機會對證物造成不當干預。他舉例,如在示範途中不小心將此雷射筆證物整爛,則會破壞呈堂證物,辯方將有合理理由反對該證物呈堂。他又認為,其實警方可以用同類的物品示範,一般如演示超速,可用同類型車輛作示範,而不必使用涉事車輛。

議員不滿 促放浸大學生會長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警方懷疑方仲賢購買雷射筆作攻擊性用途,是匪夷所思和極端,指律政司應要立即了解情況和指導警方,並立即釋放方仲賢。議員范國威指,過去有案例提到有關武器需要同時證明到能傷害他人,法律上才能定義為攻擊性武器,斥警方做法荒謬。本是醫生的議員郭家麒提到,有關雷射筆能量比醫學用的弱,醫院內使用雷射筆時戴上眼罩便不會受到傷害,批評警方貽笑大方,「返去讀吓書先」。

另外,有網民發起昨晚到尖沙咀香港太空館,教導市民用「雷射筆」觀星,有過千人在館外聚集,部分人排隊輪候使用天文望遠鏡。有人使用觀星筆射向香港藝術館外牆一段時間後,稱玻璃未爆,笑言商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高呼「回水」;亦有群眾笑稱正進行「幻彩太空館」,嘆附近光污染嚴重,肉眼只能望到木星。現場附近未見軍裝警員巡邏,亦未有人阻止在場人士行為。

浸大學生會嚴厲譴責警方濫捕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8215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因購買觀星筆被拘捕,他報稱不適送院,大批市民包圍深水埗警署要求警方交代。

網上片段顯示,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晚上在深水埗鴨寮街附近被多名便衣警員截查,搜查他身上物品並指懷疑他藏有攻擊性武器,引起在場人士不滿,大批手持盾牌的警員到場增援。方仲賢報稱不適,由救護員送上救護車。

大批市民包圍深水埗警署要求警方交代,站滿欽州街來回行車線,有人用雷射光照入警署又在外牆上噴字。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到場,進入警署了解情況。

警署內有防暴警察戒備並預備催淚彈。警署正門之後落閘亦有多輛警車在東京街開往警署附近。

有示威者在荔枝角道設路障,亦有人將垃圾桶擺在警署外焚燒裏面的雜物。

律師及浸大職員到明愛醫院了解事件。浸大學生會嚴厲譴責警方濫捕。校長錢大康亦有到醫院探望並跟進。

[ 本帖最後由 12AU7.ECC82 於 2019-8-7 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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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按照香港公安邏輯, 人人都可以犯上 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人人都有書寫用原子筆, 刷牙牙刷, 文具較剪, 廚房菜刀, 等等. 去 BBQ 又有BBQ 燒烤差. 全部都可以 攻擊别人. 原子筆 和 牙刷 都可插死人. 小朋友, 法官, 差人 天天也犯上 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你去買原子筆 或 刷牙牙刷, 也犯上 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你坐摺凳, 也犯上 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手機電筒射眼都有問題(可以造成傷害), 咁人人帶手機出街也犯上 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原子筆都可插死人(可以造成傷害), 咁一般人上班帶支原子筆出街也犯上 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Image: 1342318112-374224185_n.png][Image: 10.jpg]

七大武器排行榜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051KK02501
* 第一位:摺凳(七大武器之首)
* 第二位:豬肉刀
* 第三位:鉸剪
* 第四位:砧板
* 第五位:手牌鋼珠型圓規
* 第六位:殺蟲水
* 第七位:攞你命三千(七大武器之尾)
孔乙己在《夏春秋》中記載,摺凳的發明者是春秋時代的魯國宦官(原名魯班)。魯老公在樹林中看見一男一女交配,從而得到靈感,發明了摺凳。由兵器家好姨所寫的《減肥血淚屎》中,有一段有關摺凳的描述:「摺凳的奧妙之處,就是可以藏在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坐著它來隱藏殺機,就算被差佬捉到都鋤你唔入,真不愧為七大武器之首!」摺凳使用容易,攜帶輕便,只要用力適中,角度準確,必會打至敵人內傷。非法組織「笑林寺」採用了摺凳為主力武器,加上笑能寺十八同人武林中無人能及。各大家具行皆有售。

豬肉刀
豬肉刀相傳由豬肉榮發明,但根據《後烘輸》記載,豬肉刀應該是由豬肉榮的老豆 - 豬肉佬(Juno)發明。豬肉刀十分鋒利,方便攜帶,久握手柄也不會流汗,深受屠夫們的歡迎,以此作武器宰殺人類。進入現代後由香港角頭關公發揚光大,一舉躍升為七大武器第二,更留下"只要我叫關公,就沒有人叫劉備"的警世真言,大陆各地的關公廟其實是在拜他那把豬肉刀。

鉸剪
鉸剪亦是宦官的發明,原本的目的是只是方便古代執行宮刑。後來,大部分鉸剪流落於民間,百姓更將原本圓頭的鉸剪磨尖,尖頭鉸剪在民間普及起來了。鉸剪可用作剪開物件,亦可當作武器使用。相傳《史記》作者司馬遷在一場民變中,被亂黨剪去小弟弟,而發憤寫成《史記》。由於尖頭鉸剪的頭是尖的,使用者不需分開鉸剪亦能殺人。

《元史》(纂改版)記載,在元末,政府執行禁武令,大批反對者聯合起來,製作了大量尖頭鉸剪,進攻大都,殺死了當權者,為首的「豬」姓人士因而創建了明潮,因而開始了新的殺戮時代。

砧板
砧板發明人不詳,相傳發明於東漢末年的「M巾民變」。砧板由鐵製成,雖然重,但十分好用。砧板平常可以切肉,戰鬥時可用作武器。使用者可用砧板扑穿對方的頭,遇到對方攻擊時,亦可用作防具,防禦對方的攻擊,可以說它是一種「進可攻,退可守」的武器。

手牌鋼珠型圓規
到處都能買的到。上面的刻度還能精準的計算軌道.使用久了鋼珠還會自動滑掉!!
手牌鋼珠型圓規
手牌鋼珠型圓規

殺蟲水
殺蟲水原為西洋貨,鄭裕童(鄭和)下西洋,將殺蟲水帶回中國。中國人研究和改進西洋的殺蟲水,生產了國產「白貓殺蟲水」。西洋殺蟲水的地位最後被白貓殺蟲水所取代。殺蟲水使用方法數之不盡,以下介紹其中的三種方法:
1. 直接噴向對方的臉(顏射)。
2. 在密室中噴出大量殺蟲水,殺蟲水變成氣體,再請對方進入密室,不久對方便會毒發身亡。
3. 如果使用者生無可戀,可選用殺蟲水自殺。在殺蟲水旁點火,很快使用者便會葬身火海。啊!十分浪漫啊!
除白貓殺蟲水外,最厲害之殺蟲水莫過於聞名已久的「黑船窿」。江湖術語云﹕月黑風高插人夜,「黑船窿」撚者為民除褲。唔駛用劍嘅,用「黑船窿」就得嘞。「黑船窿」夠晒威,「黑船窿」的確好駛。

攞你命三千
攞你命三千雖然排在七大武器榜的第七位,但是其殺傷力是七大武器之中最大。

攞你命三千是由中國中央精神病院俾人研究系博士達聞西花費了一身精力,在二千多年前發明。攞你命三千集十多種武器於一身,包括有西瓜刀、鐵鏈、火藥、硫酸、毒藥、手槍、手榴彈、殺蟲水等,每種武器也能獨當一面。攞你命三千雖然不便攜帶,難以使用,但是只要你有攞你命三千,敵人也會被嚇至瀨尿。

《資治通鑑》記載,公元前312.58年,前秦皇帝符煎徵調士兵7293萬南下進攻東晉,東晉名將謝錫、謝賢率兵2798萬迎戰。兩軍在淝水對峙時,突然謝賢拿出要你命三千,敵軍被嚇得瀨屎瀨尿,陣腳大亂,符煎更嚇得心臟病發死亡。這場戰役後,秦朝滅亡,東晉統一天下,可想而知攞你命三千的威力是這麼大。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11-30 15: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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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事件好明顯是香港公安(黑警)勾結黑社會, 香港公安(黑警)包庇黑社會. 事件背後可能包括北京官員及香港政府高層. 所以必需先來 ICAC 獨立調查, 再來大法官獨立調查, 拘捕相關公安(黑警)及黑社會, 向公衆交代.

親中元朗白衣黑社會(暴徒)見人就打, 包括路過和孕婦, 導致: 45人受傷, 1人危殆, 3人嚴重.
親中元朗白衣黑社會(暴徒)見人就打, 就是 恐怖襲擊 terrorist attack.
一比較就肯定白衣人比黑衣人嚴重好多, 只見一班親中人仕避談親中元朗白衣黑社會(暴徒).


藏有攻擊性武器, 例子:
[Image: 20190730_a36ecf17e458358114757vfywQ9Kz9nn.jpg]

修例風波:廉署成立專組 查警方處理元朗襲擊過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73...?refer=hn2
[Image: bkn-20190730170456332-0730_00822_001_02b...0730225841]
[Image: bkn-20190730170456332-0730_00822_001_03b...0730225841]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9-8-7 23: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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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法官有學識理解天文學, 差人垃圾無學識當然不懂天文學!
例子已証明:

大專天文學會太空館外教用雷射筆觀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tl5hwc-wTY

大專天文學界太空館外教鐳射筆觀星 愛好者:我中二就有第一支
https://www.hk01.com/%E7%86%B1%E7%88%86%...0%E6%94%AF
[Image: H0N0qwC0pJBYsyNoLv_f9MEdXpQdeUlDRPQIokT0...w1920r16_9]

有網民發起到太空館外觀星 抗議警方拘捕浸大學生會會長
http://news.tvb.com/local/5d4acb6ee60383...3%E9%95%B7

有網民發起晚上到尖沙咀太空館外觀星,抗議警方拘捕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
大批人圍繞太空館,以不同顏色的鐳射光,照射太空館外牆,不時高叫口號,太空館及文化中心、九龍公園泳池,傍晚已提早關閉。
警方指,昨晚截查方仲賢時搜出「鐳射槍」,方仲賢指是用作觀星,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有網民不滿,發起今晚的行動。
梁先生說:「今天是七夕,所以大家是來『長知識』,看看牛郎星和織女星在哪裡,希望今晚找到橋回家。如何觀星?你指給別人看,你照給別人看,說在這裡,就這麼簡單,擔心大家見不到,所以很多鐳射。

【Kelly Online】擁半打「激光指示筆」好合理 湯博士:向學生示範幾何光學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9%E5%AD%B8
[Image: _2019080719292378834.jpg]
中大物理系高級講師湯兆昇。
[Image: _2019080719292237876.jpg]
湯兆昇利用藍光激光在湯力水中產生螢光,讓學生可以清楚看見光的路徑,示範幾何光學的現象。湯博士的物理空間
[Image: _2019080719292170772.jpg]
警方示範使用檢獲的證物。
[Image: _2019080719292024499.jpg]
警方示範使用檢獲的證物。

警方昨晚在深水埗拘捕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指在他身上搜出10支「鐳射槍」,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人稱「湯博士」的中大物理系高級講師湯兆昇在Facebook發帖,指作為一個從事物理和天文教育的人,擁有半打激光指示筆是好合理。他又強調,正確名稱是「係叫做激光指示筆 (laser pointer),唔係叫雷射槍,亦都唔係叫觀星筆!」

湯兆昇又提及,在物理教育期刊發表了一篇文章,示範怎樣用藍光激光(405 nm)在湯力水 (tonic water) 中產生螢光,讓學生可以清楚看見光的路徑,示範幾何光學的現象,各位老師可以參考。他又指,他擁有半打激光指示筆,就是為了產生多束光線。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9-8-7 23:15 編輯 ]
Reply
#10
雷射筆當武器 警遭圍插強詞奪理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_001.html
[Image: 0808-00174-001b4.jpg?t=1565254551076]
[Image: 0808-00174-001b1.jpg?t=156525457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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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前晚因購買十支觀星用雷射筆,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引起公眾強烈不滿,繼前晚有千人包圍深水埗警署,昨晚再有千人手持雷射筆到太空館外觀星,批評警方濫捕,質疑「係咪連帶雞蛋出街都犯法?」另外,警方昨日以屬證物的雷射筆即場向傳媒示範,有法律界人士批評警方干擾證物的做法極為不智。

警方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昨在記者會上表示,前晚七時,五名休班警員在深水埗鴨寮街看見一名男子,在排檔以四千二百元購買十支強力雷射筆,由於形迹可疑,當警員上前了解,對方即作出逃跑,遂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男子事後報稱不適,送院治理。而事件引發近千名市民包圍深水埗警署,警方共施放二十枚催淚彈控制場面,共有九人被捕,涉非法集會及阻差辦公。

辯稱多名警員 近月被射傷眼
李續指,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採取拘捕行動;又謂警方近月有多名人員被雷射筆射傷眼睛,嚴重可致永久失明,故有理由相信是攻擊性武器;至於今次檢獲的雷射筆強度及方仲賢是否曾以雷射筆照射警員?李指事前不知對方背景,亦無資料顯示他曾用雷射筆參與示威活動。至於包裝上無商品說明,則已交由海關跟進。

以證物作示範 拒認妨礙司法
之後警方在檢獲的十支雷射筆中取出其中一支作即場示範,警員手持雷射筆短距離射向一張報紙,結果報紙於十秒內出煙及燒焦。李承認,昨日示範前未有諮詢律政司意見,認為不存在妨礙司法公正;又指會交由政府化驗所化驗,日後再將報告交由法庭定奪。

有記者問到火機也可傷人,也曾有示威者用雞蛋或雨傘攻擊警方,質疑市民購買這些物品是否亦被認為違法。李最初說,雞蛋是否屬攻擊性武器,法例本身有說明,根據《公安條例》,任何製造、改裝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都是攻擊性武器,物品本身可能有其他用途,「但有傷害他人用途就可以算係」。但他後來補充說,雞蛋傷害性未如雷射筆,不會因此構成攻擊性武器。

對於警方以證物作示範,大律師陸偉雄批評做法「極之不智」,有機會對證物造成不當干預。他舉例,如在示範途中不小心將此雷射筆證物整爛,則會破壞呈堂證物,辯方將有合理理由反對該證物呈堂。他又認為,其實警方可以用同類的物品示範,一般如演示超速,可用同類型車輛作示範,而不必使用涉事車輛。

議員不滿 促放浸大學生會長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警方懷疑方仲賢購買雷射筆作攻擊性用途,是匪夷所思和極端,指律政司應要立即了解情況和指導警方,並立即釋放方仲賢。議員范國威指,過去有案例提到有關武器需要同時證明到能傷害他人,法律上才能定義為攻擊性武器,斥警方做法荒謬。本是醫生的議員郭家麒提到,有關雷射筆能量比醫學用的弱,醫院內使用雷射筆時戴上眼罩便不會受到傷害,批評警方貽笑大方,「返去讀吓書先」。

另外,有網民發起昨晚到尖沙咀香港太空館,教導市民用「雷射筆」觀星,有過千人在館外聚集,部分人排隊輪候使用天文望遠鏡。有人使用觀星筆射向香港藝術館外牆一段時間後,稱玻璃未爆,笑言商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高呼「回水」;亦有群眾笑稱正進行「幻彩太空館」,嘆附近光污染嚴重,肉眼只能望到木星。現場附近未見軍裝警員巡邏,亦未有人阻止在場人士行為。

浸大師生轟警製白色恐怖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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