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婦人燒炭亡丈夫認誤殺 案件押至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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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癌妻受苦 夫助燒炭認誤殺 妻無法說話點頭同意 被告:冀港有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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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電工的五旬漢不忍患末期癌症的妻子受苦,2020年在妻子點頭同意下在家燒炭,吻別妻子後播放佛教音樂,在房外祈求妻子無痛離去,同日向警方自首,警誡下稱燒炭只為減輕妻子痛楚。期望香港有合法安樂死。他原被控謀殺,昨在高等法院獲控方接納以精神失常減免刑責基礎,改認誤殺罪。法官黃崇厚基於被告精神狀况,決定先索取心理、精神科及感化官報告,押後至8月17日聽取求情,同月31日判刑。
被告郭偉賢(現年58歲)原被控一項謀殺,指稱他2020年1月30日在鴨脷洲利民道百良大廈一單位謀殺妻子陳秀雲(54歲),他昨日改認誤殺罪獲接納。辯方庭上透露,被告已不用接受輔導,但值得關注的是他痛失愛妻,日後如何重建生活,認為感化對被告有幫助。
根據案情,2020年1月30日凌晨3時許,警方接獲被告報案稱他殺了妻子,救護員到場後,被告出示院方文件,着救護員毋須急救,救護員表示職責所在仍要搶救,妻子最終送院不治。
被告在警誡下稱「
我燒炭殺死我太太,係想減輕佢嘅痛楚」,被帶返警署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下進一步稱,他與妻子相識於20多歲,妻子是個勤奮的兼職護士,自己做電工,二人關係很好。
會面中被告續稱,2018年10月,妻子確診末期肺癌,他遂辭退工作全心照顧妻子,惟當時癌細胞已擴散至身體不同部位,妻子經常喊痛,難以寢食,藥物或治療僅起短暫效用,即使服用雙倍劑量亦無減痛楚;朋友到訪時妻子亦無法說話,只能點頭,其病情每况愈下,曾有輕生念頭。
辭職照料 後悉無藥可醫
被告續指,至2020年1月中旬,他獲院方告知妻子已無藥可醫,病情將於2月惡化。1月28日,妻子因劇痛入院,妻子稱無人替她換尿布,希望出院,
妻子又向小姑表示願香港有安樂死;醫生明言其妻將於數天內離世,他不願妻子孤獨離去,遂接她回家,並買了一包炭。
同月29日晚上,妻子服食嗎啡及安眠藥後仍感痛楚,無法入睡,被告深信醫生所言屬實,向妻子稱若無法承受痛楚,可送她最後一程,妻子數次點頭。他為妻子按摩使其入睡,再到廚房燒炭,將載有炭的鑊搬入房,親吻妻子額頭後,將冷氣機封上,用衣物封阻門隙,並播放佛教音樂祈求妻子無痛離去。翌日凌晨3時,被告確認妻子離世後告知家人,並致電警方自首。被告警誡會面中表示,希望香港可以合法安樂死。
醫生指案發時受重度抑鬱影響
案情引述兩名精神科醫生稱,被告因照顧病妻倍感壓力,案發時受重度抑鬱症影響,即使知悉自己當時的行為,病情亦妨礙其理性思考,造成精神上的紊亂。
燒炭送絕症妻離世 電工認誤殺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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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於前年在家中布局燒炭,殺害罹患絕症的妻子。他今日(26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承認誤殺罪,原本被控的謀殺罪則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案情提及被告太太生前受到癌症折磨,劇痛使她難以寢食。當晚被告看見妻子點頭同意由他送其最後一程,就等待妻子入睡後執行計劃,並在房外播放佛經超度死者。法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17日聽取求情,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精神及心理報告,但強調感化報告僅供參考。
58歲被告郭偉賢,被控於2020年1月30日,在鴨脷洲利民道百良大廈一單位謀殺其妻子陳秀雲。案情指被告與死者在婚後搬進涉案單位生活逾30多年。被告是一名電工,死者生前為兼職護士,但自死者於2018年確診第4期肺癌後,被告便辭職以專心照顧妻子。死者的病情日漸惡化,直至案發前約2天,醫生表示死者已藥石無靈,將於數天內離世。
案情續指,被告不忍心死者在醫院內孤單地離世,逐將死者接回家中照顧,並且準備好一袋炭以備死者同意燒炭時使用。當晚被告見到死者服下嗎啡及安眠藥後都無減病楚,又想起醫生的說法,逐向死者提出可以送她最後一程。被告連問多次後見死者點頭,便等待死者入睡後燒炭,並在臨離開房前吻死者的額頭道別。事後被告打電話報警自首,警誡下亦招認殺妻「想幫佢減輕痛楚」。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因照顧病妻而患上重性抑鬱症,使其心理混亂及妨礙道德判斷的能力。
案件編號:HCCC 8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