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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唱衰中國! prohibited to speak against China!
#11
著名維權人士許志永與丁家喜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重判14年及12年
https://www.singtao.ca/6226528/2023-04-1...iant=zh-hk

據維權網消息,山東臨沭縣法院今天(10日)上午開庭審理許志永、丁家喜所涉的顛覆國家政權案,許志永遭判14年,丁家喜被判12年。消息指出,許志永今天當庭指控「少數官僚決定13億人信什麼主義、說什麼話語」,而自己渴望一個「沒有權力怪獸橫行的中國」。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維權人士、律師在廈門聚會批評時政,之後20多人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有的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在拘押逾3年後,今天才由山東臨沭縣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及12年。

根據端傳媒臉書(facebook)帳號訊息,許志永今天當庭發表陳述,指中國「少數官僚決定13億人信什麼主義、說什麼話語、聽什麼新聞、看什麼電影」,數億個攝影鏡頭和大數據打造出的監控網「使國人在權力面前如同赤身裸體」。

訊息指出,許志永在法庭上以「夢想」描繪自己期望爭取的中國願景說,「我渴望一個自由的國度,沒有權力怪獸橫行的中國。我們有信仰自由,信什麼宗教,什麼主義是個人天性,權力不得干涉」;「每個人免於權力扭曲,活在真實之中,成長為最好的自己」。

許志永現年50歲,2002年獲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教北京郵電大學,並致力廢除不合時宜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且創辦公益性民間組織「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後更名為「公盟」,成為中國法界知名人物。

2003年底,許志永一度出任北京市海淀區人大代表,任內倡導公民以非暴力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要求官員公布財產、懲治腐敗。2009年中「公盟」遭官方取締,許志永被控涉嫌偷稅並被捕,之後獲得保釋。

2012年11月,許志永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出「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公開信,數天後被安全人員帶走;2013年2月又在北京地鐵站發放傳單呼籲教育權平等而遭傳訊;2014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許志永4年徒刑。

出獄後,許志永繼續投身公民活動。2019年12月,他與維權人士、律師在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同月26日,當局開始逮捕參與和涉及這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先後20多人被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並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

2020年初,逃亡期間的許志永更對習近平發出「勸退書」;2月15日在廣州被警方帶走,從此失去自由,並於6月20日被正式逮捕。今天一審開庭宣判,距離他被警方拘押已超過3年。

另一被判刊的維權人士丁家喜在海外的妻子羅勝春透露,由於律師表示在法庭上,被告都不被允許做任何發言,所以過去幾年許志永與丁家喜便透過律師會見時,將自己想與外界做的陳述紀錄下來。上週收到開庭通知後,家屬與律師討論,決定將內容以法庭陳述的方式由羅勝春發布。

丁家喜的法庭陳述以「專制必亡」為題,表示中國人民過去一百多年,仍生活在「政治上受壓迫,經濟上受控制,思想上受奴役的狀態」,而中國政府依然繼續用「高技術手段強化他們的專制統治」。他認為,和平理性非暴力是中國轉型最為穩定的模式,而即便受到各界質疑與在被關押期間受到酷刑,丁家喜說他都不會改變自己堅守的理念。他在陳述中寫道:「所有關心民族前途的中國人,都需要擔起我們這一代人的歷史責任,這個責任就是根除專制,建設美好中國。這需要我們克服心中的恐懼,大聲地發出正義的吶喊,堅決地反對獨裁者,堅決地反對特權利益集團,拒絕他們的專制統治。我看到了這樣一幅景象:中國人民將從極度奴役中清醒過來,看透他們用道德謊言編織的各種公義,看清事實真相。只要人民不再信任和服從他們的專制統治,獨裁者和其特權利益集團的特權就會崩潰。」

羅勝春長期在海外為許志永與丁家喜兩人案件發聲與維權,她接受DW訪問時直批中國政府「愚蠢」跟「無用」,強調中國政府把所有「有理想、思想、才能與勇氣」的人都關起來後,其實真正要顛覆掉中國的,便是中國政府本身。

美國NGO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研究員倪偉平告訴DW,倪偉平重申,丁家喜與許志永兩人在中國所做的一切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也確認丁家喜與許志永遭中國政府任意拘留,並認定他們應被釋放。倪偉平指出,這是他印象中最嚴厲的判決結果。他指出已故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當年遭中國政府判刑11年,但許志永與丁家喜卻分別遭判14年與12年,這顯示中國政府認為兩人的「罪行」相當嚴重。倪偉平說:「中國政府試圖發出一個訊號,那就是任何在中國按照西方標準倡導自由、民主和人權的人都會被打壓。」

中國維權律師被判刑 美國務院譴責促釋放 聯合國關注
https://www.hk01.com/article/886757

中國維權律師許志永、丁家喜因顛覆國家政權被判刑,美國國務院周二(4月11日)對中國予以譴責,要求中方立即放人。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帕特爾(Vedant Patel)表示,50歲的許志永和現55歲的丁家喜,因支持集會和言論自由等國際公認的自由,周一分別被判處14年和12年徒刑。

美國敦促中方立即無條件釋放這2名人權捍衛者並停止對其家人的任何騷擾。帕特爾又說,這些判決表明中國在恐嚇和壓制公民社會的聲音。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爾克(Volker Türk)也表示,對許志永及丁家喜被判刑非常關注,強調人權法列明,民眾不應因為對政府政策提出批評而受到起懲罰。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一批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出席在廈門的公民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事後山東警方成立專案組,進行跨省拘捕行動,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帶走多名與會者。消息指,山東臨沭縣法院10日上午開庭審理許志永、丁家喜涉及的顛覆國家政權案,許志永遭判監14年,丁家喜遭判監12年。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周一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到能否確認判決時表示,不了解有關情況,但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國司法機關依法辦案。

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許志永 獲重判14年
https://www.nownews.com/news/6106185

據維權網消息,中國知名維權人士許志永今天上午在「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下,遭重判14年;同案另位維權人士丁家喜被判12年。

維權網以「令人憤怒」形容這次判決,並稱中國人權捍衛者的空間和處境需要國際社會的進一步有效關注。

維權網稍早曾披露,山東臨沭縣法院10日上午開庭審理許志永、丁家喜所涉的顛覆國家政權案。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維權人士、律師在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同月26日,當局開始抓捕參與和涉及這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先後20多人被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

本案受到國際媒體關注,案發至今3年多來持續報導。據中國刑法,顛覆國家政權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50歲的許志永於2002年獲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教北京郵電大學,並成功推動廢除不合時宜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創辦公益性民間組織「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後改名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關注打工子弟學校的生存和法律保障。

2003年底,許志永當選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2006年連任),倡導公民以非暴力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要求官員公布財產、懲治腐敗。

2009年中,公盟被取締,許志永被控涉嫌偷稅並被捕,之後獲保釋,暫獲自由。

2012年11月,許志永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出「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公開信,數日後被安全人員帶走;2013年2月又在北京地鐵口發放傳單呼籲教育平權等而遭傳訊;2014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許志永4年徒刑。刑滿出獄後,許志永繼續投身公民活動。

在廈門聚會案後的逃亡期間,2020年初,許志永對習近平發出「勸退書」;2月15日在廣州被警方帶走,並於6月20日被正式逮捕。

2021年1月,許志永被捕後首次在看守所會見律師。

北京當局往往以「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相關罪名壓制不同的聲音。曾獲諾貝爾和平獎的異議作家劉曉波因「零八憲章」案,2009年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11年;2017年7月因肝癌,在保外就醫期間病逝。

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許志永囚14年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chin...00178_008/

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丁家喜 據報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分判囚14年和12年
https://www.i-cable.com/%E6%96%B0%E8%81%...%E7%BD%AA/

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內地維權人士許志永判囚14年、丁家喜囚12年
https://news.mingpao.com/ins/%E5%85%A9%E...2%E5%B9%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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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上市規則》刪中企IPO披露內地風險
https://news.mingpao.com/pns/%E7%B6%93%E...8%E9%9A%AA

港交所(0388)最新《上市規則》修訂昨生效,刪除中國註冊發行人上市申請時(即新股申請上市時),有關中國法律、政治與經濟環境等風險披露規定。外電早前曾傳中證監與處理企業境外上市的律師開會,要求淡化中國法律及監管相關風險。港交所指,兩者並無關連,強調《上市規則》要求的審查水平沒有降低。

曾傳中證監要求淡化相關風險

港交所《上市規則》原本要求,發行人必須提供中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在中國開展業務的特定風險摘要。港交所今年二月發表諮詢文件,指因應內地已實施有關中國註冊公司境外上市的監管新規,建議刪除上市規則中有關中國註冊發行人,於上市文件的附加內容規定,包括有關中國與香港法律體系與監管結構不同的警告聲明;有關中國法律及法規、政治與經濟環境、外匯風險及管制等風險因素的討論;以及中國與香港公司法重大差異的概述。

港交所在7月21日發表諮詢總結,指有68%回應支持相關建議,29%反對。港交所最終落實建議,修訂後將不再將上述內容列作上市披露的要求。

根據市場回應顯示,全球最大基金公司之一貝萊德、另一不具名基金公司及多家專業團體,包括香港中國企業協會、亞洲證券與金融市場協會等反對,認為應保留相關披露;但律師、會計師事務所及上市公司則接近一面倒贊成。

港交所強調審查水平沒降低
路透早前曾引述消息報道,中證監上月20日與內地十多家律師行、其他政府和行業機構舉行閉門會議,要求他們為中資企業準備到境外上市文件時,盡量淡化與中國有關的商業風險字眼,否則不予其境外上市批准。

港交所發言人強調,上市規則要求的審查水平沒有降低,中國註冊的發行人和其他發行人一樣,必須遵守相同披露規則。上市申請指引信所列風險因素披露要求並沒有改變。

上市規則|港交所修訂上市規則 刪涉中國風險字眼 8月1日生效
https://www.am730.com.hk/%E8%B2%A1%E7%B6...88-/391494

中證監上月20日傳出要求中資企業的招股文件,盡量淡化中國風險字眼後,港交所(388)亦已於7月21日刋發的《建議根據中國內地監管新規修訂《上市規則》以及其他有關中國發行人的條文修訂的諮詢總結》,根據内地監管新規修訂《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中國發行人的條文修訂,將於今日(8月1日)生效。

旨在優化及簡化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
據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於上月表示,聯交所致力為所有發行人,不論其在何地註冊成立,提供一致的投資者保障。最新的《上市規則》修訂建基於2021年的《上市規則》改革,旨在優化及簡化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未來,將繼續專注提升市場質素,為全球投資者提供透明而穩健的交易平台。

刪除反映《必備條款》規定的條文,包括(i)與中國發行人發行和回購股份有關的類別股東會議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ii)牽涉H股股東的爭議須以仲裁方式解決的規定;及要求中國發行人的公司章程須包含《必備條款》及其他附帶規定的規定。另外,修訂有關新上市申請提交文件的規定,以反映適用於內地公司境外上市的備案新規。

此外,聯交所亦對《上市規則》作出其他修訂,以使分別適用於中國發行人的規定及其他發行人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有關修訂如下:

1. 容許中國發行人發行新股的一般性授權限額和股份計劃的授權限額,可參照其已發行股份總數(而不是分別參照內資股和H股)計算;
2. 刪除中國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監事須向發行人及其股東承諾遵守《中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3. 使《上市規則》第十九A章(適用於中國發行人)有關合規顧問的若干規定與第三A章(適用於所有發行人)的相關規定一致;及
4. 刪除《上市規則》第十九A章中有關(i)網上展示文件或展示實體版本以供查閱及(ii)在新申請人的上市文件中披露相關資料的規定。

聯交所亦對《上市規則》作出若干輕微修訂,刪除內容重複的條文、更新已過時的提述、修正文書錯誤或處理不一致的地方。

中國發行人仍須遵守其現有的組織章程細則有關類別股東大會的規定及其他原根據《必備條款》制定的規定,直至及除非其修訂組織章程細則以刪除該等規定。一般而言,倘中國發行人自願建議修訂其組織章程細則以刪除類別股東大會的規定,則應根據其現有組織章程細則於各自召開的類別股東大會上取得內資股股東及H股股東的批准。

《上市規則》刪涉中國商業環境風險章節 港交所指審查水平無降低
https://www.hk01.com/article/925446

港交所(0388)今年2月發表諮詢文件,指出因應國務院及中證監新近公布的中國法規變動,而作出相應修訂,建議刪除或修改若干有關中國發行人但已再無必要的《上市規則》條件,明言建議旨在讓《上市規則》第十九A章適用於中國發行人的規定,與《上市規則》第十九章適用於海外發行人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同時指出符合港交所一直以來致力於所有發行人的投資者提供相同保障的目標。

同一份文件中亦刊載了其他修訂建議,包括刪除上市規則中有關中國註冊發行人,於上市文件的附加內容規定,包括有關中國與香港法律體系與監管結構不同的警告聲明;有關中國法律及法規、政治與經濟環境、外匯風險及管制等風險因素的討論。

港交所在7月21日發表諮詢總結,支持相關建議的回應佔68%,反對則佔29%。

港交所發言人強調所有申請上市的公司,不論其註冊所在地,都必須遵守相同披露規則,並無降低上市規則要求的審查水平,中國註冊的發行人和其他發行人一樣,須遵守相同披露規則。上市申請指引信所列風險因素披露要求並沒有改變。

外電早前曾傳中證監與處理企業境外上市的律師開會,要求淡化中國法律及監管相關風險。

符合國策|港交所改上市規則 取消中國風險披露 稱不會降低審查水平
https://hk.sports.yahoo.com/news/%E7%AC%...38165.html

據路透報道,中證監上月20日傳出要求中資企業的IPO文件盡量淡化中國風險字眼後,港交所(388)在7月21日的《上市規則》修訂中,廢除了有關中國政策、中國商業和法律環境風險的整個章節,由今日(1日)起生效。

港交所其後就路透報道作出澄清,有關修訂並非削減《上市規則》的披露要求或重大改變;而是在新規則下,在中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將被視為與其他公司一樣,根據相同的規則和預期作出相同的披露。港交所重申,來自所有司法管轄區的所有發行人都必須在其上市申請中披露重大風險,並無任何例外。

同時,在《上市規則》修訂前,港交所對在中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列出了具體的風險披露要求,而有關諮詢總結中,統一了對所有海外註冊公司(包括非中國註冊成立但主要業務運營在中國的公司)的要求,確保整個市場的一致性和透明度。

路透報道指,原本的《上市規則》要求,發行人必須提供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政治結構和經濟環境、外滙管制和滙率風險,以及其他在中國開展業務的特定風險摘要。根據7月21日港交所發佈的諮詢結論文件顯示,修訂後將不再將上述內容列作上市披露的要求;而在規則修訂摘要中,並未將取消中國風險披露列為重大變化。

報道又引述港交所發言人指出,上市規則要求的審查水平沒有因此降低,中國註冊的發行人和其他發行人一樣,必須遵守相同披露規則,並解釋有關改動是因應中國已實施有關中資公司在境外上市的監管新規,加上《特別規定》和《必備條款》已被廢除,因此港交所將對《上市規則》作出相應修訂。

值得留意的是,路透早前曾引述消息報道,中證監與內地十多間律師行、其他政府和行業機構舉行閉門會議,更明確指出哪些評論屬「歪曲或貶低中國法律政策、商業環境和司法狀況」的範疇,要求他們為中資公司準備境外上市文件時,盡量淡化與中國有關的商業風險字眼,否則或不予其境外上市「開綠燈」。

港交所︰申請上市 免再揭露中國風險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597128

路透報導,香港證券交易所從本月一日起,不再要求企業在上市申請時,詳細說明與中國有關的業務風險,此舉使香港與北京要求的揭露趨於一致。此前,港交所要求發行人須提供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政治結構與經濟環境」、「外匯管制與匯率風險」,以及其他中國經商具體風險摘要。

港交所上月下旬公布上市法規修訂版,刪除有關中國政策及其商業與法律環境等風險的整個章節。今年二月中國證監會更新境外上市規則,一週後,香港依據該新規,進行相關修改的徵詢。港交所上月二十一日指出,考量中國監管架構的修訂,因此推出該變更,以符合對發行者的要求。

中國證監會要求 不要對中負面描述
港交所不認為取消中國風險的揭露是重大改變。一名發言人說,舊規針對中國企業發行人提出特定要求,但近期的徵詢旨在尋求對所有海外註冊企業有一致要求;他補充,港交所認為,上市規則所要求的審查程度「沒有降低」,中國發行人遵守與其他發行人相同的揭露規範。

消息人士透露,中國證監會上月二十日與香港在地律師會面,要求在企業上市招股說明書中,不要對中國政策及其商業與法律環境有負面描述。

大批中國企業在香港或美國推出首次公開募股(IPO),全球投資人專注其IPO中的揭露訊息,以權衡投資風險與企業前景。美國證券交易所上月初指示,在美上市中企須更詳盡揭露中國政府在其營運中的角色,以及二○二一年禁止維吾爾地區產品進口法的衝擊等訊息。

老大交代?港交所改規上市申請將不再揭露中國風險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382118

港交所新規上路 8/1起上市申請將不再揭露中國風險
https://enn.tw/422157/

信息安全|港交所上市新規今日生效 廢除中國風險披露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4%BF...45091.html

中企赴港IPO不必再告知中國風險
https://cn.wsj.com/articles/%E4%B8%AD%E4...A-56cea3dc
準備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大陸公司不再需要告知投資者它們在中國國内面臨的風險。

香港證監局不需披露中國風險!完全跟上內地制度「禁止講任何衰嘢」如今香港集資額竟低過印尼!究竟香港當局如何縱容中資欺騙港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B0MKbIirEI


吳明德:(中字) 玩殘香港!港交所取消披露中國風險;130億國安經費花在哪的「奧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hNGKn3S3zQ


[ 本帖最後由 大黃蜂 於 2023-8-19 15: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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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國家統計局:暫停發布青年失業數據
https://www.wenweipo.com/a/202308/15/AP6...2688b.html

國家統計局8月15日發布的數據顯示,7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3%,比上月上升0.1個百分點。31個大城市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4%,比上月下降0.1個百分點。

今年以來,內地青年失業率屢創新高,備受社會關注。記者發現,此前國家統計局發布每月份和每季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時,在涉及就業形勢的內容中,會單獨列出內地16-24歲、25-59歲勞動力調查失業率數據。不過,在7月份的調查失業率數據中,並未披露上述信息。

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司長付凌暉表示,青年失業數據將暫停發布,「主要原因是經濟社會在不斷發展,統計工作需要不斷完善,勞動力調查統計也需要進一步健全優化。」

唔想眼冤?內地不再公布青年失業率 統計局咁解釋...
https://hk.on.cc/hk/bkn/cnt/finance/2023...2_001.html

中國目公布7月份經濟數據普遍低於預期。當中,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3%,較6月上升0.1個百分點,並較市場預期為高。31個大城市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4%,較6月下降0.1個百分點。

然而,報告並沒有公布備受社會關注的內地青年失業率。此前統計局發布每月和每季就業數據中,會單獨列出內地16至24歲、25至59歲勞動力調查失業率數據。不過7月份的調查失業率數據並未披露。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破壞、房地產價格暴跌以多個行業的監管壓力等,對勞動力市場造成壓力,青年失業率一直居高不下。追溯至6月份數據,16至24歲勞動力調查失業率達21.3%,再創紀錄新高。

國新辦就2023年7月份國民經濟運行情況舉行發布會,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司長付凌暉在會上表示,自今年8月份開始,中國青年人等分年齡段的城鎮調查失業率將暫停發布,主要原因是經濟社會在不斷發展變化,統計工作需要不斷完善,勞動力調查統計也需要進一步健全優化。

他指出,比如近年來中國城鎮青年人中,在校學生規模不斷擴大。2022年,中國16至24歲城鎮青年有9,600多萬人,其中在校學生達到6,500多萬人。在校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畢業前尋找工作的學生是否應納入勞動力調查統計,社會各方面有不同的看法,需要進一步研究。

他又舉例指,隨着中國居民受教育水平提高,青年人在校學習時間增加,在勞動力調查統計中,對於青年人年齡範圍的界定也需要進一步研究。針對這些情況,國家統計局將深入研究,進一步完善勞動力調查統計,更好反映就業情況。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共同努力推動統計工作不斷完善,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唱衰中國經濟必遭現實打臉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3%E8%87%89

美國總統拜登、財長耶倫近期接連指中國經濟增速放緩或對全球構成風險,中方昨天高調反駁。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指「少數西方政客」的論調「有悖事實」,最終難逃被打臉的命運,又說中國經濟正持續恢復,依然是世界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新華社同日發文引述多項數據,形容中國仍是全球投資者的「沃土」,不管美國如何唱衰和打壓,都改變不了中國市場的吸引力。
內地解除疫情防控後,經濟復甦不似預期,引發外國政界及媒體的關注。美國總統拜登本月10日在一場政治籌款活動中,稱經濟增長疲軟的中國是「定時炸彈」。美國財長耶倫周二也公開表示,中國經濟增長放緩或為全球經濟發展帶來風險。
汪文斌:經濟總體回升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我們注意到相關的論調,這種論調有悖事實」,相反,中國經濟持續恢復,總體回升向好,依然是世界經濟的重要引擎。他說,今年上半年,中國GDP同比增長5.5%,明顯快於去年全年3%的經濟增速,也快於疫情3年年均4.5%的增速,超過美國增速逾3個百分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預計今年中國經濟增長5.2%,對世界的貢獻率將達三分一。

汪文斌指出,當前,世界經濟復甦乏力,全球通貨膨脹持續,各國經濟都面臨着不少的挑戰。中國疫情防控平穩轉段後,經濟恢復是一個波浪式發展、曲折式前進的過程,難免會有發展中的困難和前進中的問題,「但我們從不避諱問題,而是採取措施積極加以解決,成效也已經或正在顯現。」近期中方出台擴大消費、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等一系列舉措,受到國內外投資者廣泛歡迎。「少數西方政客和媒體放大炒作中國疫後經濟復甦進程中存在的階段性問題,最終難免被現實打臉的命運。」
外商投資企業逾35%

新華社昨日也發表文章為中國經濟護航,指即便在保護主義抬頭和全球疫情肆虐等不利條件下,過去3年中國市場也沒有讓全球投資者失望。今年上半年,不少發達國家對華投資保持兩位數至三位數的增長。在中國新設的外商投資企業仍多達2.4萬間,增長35.7%。

不管美國政客如何給中國經濟潑涼水,都改變不了中國市場對全球投資者的持久吸引力。「中國市場好比一片高產的沃土,富有遠見和智慧的播種者,不僅着眼短期晴雨表和當季收成,更看重長期經營價值和回報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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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美媒:美咨詢公司德安華港人高層據報被中國禁止離境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2%E5%A2%83

美媒引述消息稱,美國風險咨詢公司德安華(Kroll)一名陳姓的港人高層被中國禁止離境。

美國《華爾街日報》周五(29日)引述知情人士報道,專門從事企業業務重組案件的德安華駐香港董事總經理 Michael Chan 今年7月進入內地後,隨後通知僱主自己無法離開中國,但目前可以內地自由活動,繼續工作。

[Image: Clipboard07_14.png]
德安華(Kroll)香港官方網站中顯示有Michael Chan這名高層員工。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稱,Michael Chan持有香港護照,他前往中國主要是為了協助調查一宗可以追溯至幾年前的企業重組案件,並強調德安華和Michael Chan都不是北京當局的調查目標。

中國公安部和國家移民管理局未有對報道置評。

今年以來多間外資的員工先後在內地被查或限制出境。日本野村證券駐香港的中國投行業務主席王仲何,據報日前亦被禁止離開中國。消息指,他配合一項與過去任職公司有關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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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經濟學者稱中國近10億人月收入2000元以下 引熱議後遭刪文
https://www.hk01.com/article/975468
[Image: 6UtX1WaBSjEsrkK2-olm6I_2Pr6F-MnVN6UDezel...w1920r16_9]

已故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任內曾表示中國有6億人的月收入在10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下,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然而,周一(25日)聖誕節當日,經濟學者李迅雷發表文章提到,中國有約9.64億人口的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話題隨即衝上微博熱搜榜冠軍。而該文事後遭到刪除。

李迅雷在《第一財經》發表名為《李迅雷:上山容易下山難?從需求側看經濟》的文章,提及早前召開的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中國消費與投資端「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他指出,目前,中國居民的人均GDP水準僅為1994年日本人均水準的三分一,作為收入水準不高的開發中國家,中國面臨未富先老的壓力,故未來購房或存在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

李又稱,日本堅尼系數一直維持在0.4以下,屬安全區間,更有利於消費。然而,作為14億人口的大國,中國的收入分配問題是最難應對的。他曾做過統計,顯示凡是人口規模超過1億的國家,大部分堅尼系數都在0.4以上,這說明人口規模越大,收入分配也相應擴大。

李進一步引述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在2021年發表的調查資料,其中指出月入2000元以下的人口,約為9.64億。他表示,當前中國的「有效需求不足」涵蓋消費與投資,關鍵還是要增加城鄉居民收入。不過目前該文章已被刪除。

公開資料顯示,李迅雷畢業於上海財經大學,曾任職於上海財經大學研究所、君安證券研究所、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海通證券等,現任齊魯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他是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副理事長,2004年被世界金融實驗室(World Financial Lab)、《世界經理人周刊》評為「中國最具聲望的100位證券分析師」(名列第三),2022年1月9日榮獲「2021滬上金融行業領軍人物」稱號。

2020年兩會記者會上,李克強曾直言中國當前有6億人口中低收入人群的每月可支配收入只有1000元左右,他稱:「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我們人均年收入是3萬元人民幣,但是有6億人每個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1000元在一個中等城市可能租房都困難,現在又碰到疫情,疫情過後民生為要」。

當年正值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脫貧收官之年,因此上述言論引起各界關注。

中國經濟|內地經濟學者: 近10億人月入僅2000元以下 曾登微博熱搜榜首 文章在發布一日後被下架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4%B8...00316.html

微博要求網紅勿發唱衰經濟言論 國安部揚言打擊懲治
https://www.hk01.com/article/972141
中共以國安為名禁唱淡中國經濟 大批財經大V遭禁言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censo...74145.html
唱衰經濟擾亂市場秩序 多名中國財經學者遭禁言或撤職
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bu.../27/620372
勸股民不要入市遭禁言 劉紀鵬不再任中國政法大學院長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liu-1...32203.html
唱淡經濟|唱衰經濟擾亂市場秩序 隨時危害國家安全 多名內地財經學者遭禁言或撤職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5%94...00657.html
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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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微博要求用戶勿唱衰中國經濟
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finnews/...3%E6%BF%9F
微博要求博主勿发唱衰经济言论
https://www.zaobao.com/realtime/china/st...15-1456284
微博博主被警告勿唱衰經濟
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1-12...raditional
傳微博要求博主避免發表唱衰中國經濟言論
http://www.aastocks.com/tc/stocks/news/i...C4191899/1
《中國要聞》微博據報要求博主避免發表唱衰經濟言論
https://www.etnet.com.hk/www/tc/news/cat...gory=china

微博要求用戶勿唱衰中國經濟
https://hk.news.yahoo.com/%E5%BE%AE%E5%8...00196.html

[Image: 68acf670-9bac-11ee-bd95-cfcf7ff189e9]
彭博報道,中國社交媒體平台微博要求部分用戶不要發布唱衰經濟言論,這突顯對中國經濟復甦乏力的擔憂。

報道根據網上流傳的一份通知,微博提醒用戶避免發表有關經濟的悲觀言論。報道引述一位擁有逾7.6萬名粉絲、專注金融領域的的微博用戶周四(14日)晚間發帖稱,他們私下被告知要少發有關經濟的文章。

國安斥虛假敍事妄圖圍堵

另外,中國國家安全部表示,國安機關將加強對經濟領域國家安全問題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打好維護經濟安全的「組合拳」,堅決打擊懲治相關違法犯罪活動。

國安部在微信公眾號發文指出,目前經濟領域日益成為大國競爭重要戰場,外部環境的複雜性、嚴峻性、不確定性上升,進一步推動經濟回升向好,既要克服一些內部困難,也要應對一些外部挑戰。各類意圖唱衰中國經濟的「陳詞濫調」不斷出現,其本質是妄圖以種種虛假敍事構建「中國衰敗」的「話語陷阱」、「認知陷阱」,妄圖對中國開展戰略上的圍堵打壓。

國安部強調,經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提高國家的整體經濟實力、競爭力和抵禦內外各種衝擊與威脅的能力,重點防控好各種重大風險挑戰,保護國家根本利益不受傷害。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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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張炳良:香港要小心避免走向極端 不應「報喜不報憂」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2%e3%80%8d

前運輸及房屋局長、香港教育大學公共行政學顧問張炳良早前於本報撰文稱,維護國家安全與自由多元之間不存在必然矛盾,要做好平衡,防範「一左二窄」。張炳良今日於商台《政好星期天》表示,其說法並非針對某些機構,亦非指香港現時出現「一左二窄」,他認為香港正由亂象走向新階段,要特別小心、不要走向另一極端。他舉例指,早前本港舉行同樂運動會,有意見認為活動牽涉國家安全,「係咪又好似過分啲呢......有啲都唔關法律事,都將佢法律化」。他指出香港是多元社會,有些爭議不必上升至國家安全的層次。

張炳良認為,香港社會在2019年之前,有政治撕裂、兩極化嚴重的情况,其中一端經常被指是民粹主義,而另一端有時亦有相同情况;他認為,從社會穩定性、要盡快復常而言,一定不可以令極端行為或言論出現。他亦提到,2019年的事件是悲劇,當時出現的「狂熱、瘋狂」值得細心檢討及反思,但「矯枉係咪必然過正呢?呢個就係策略問題」。 

張炳良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是底線,但中央希望香港保持獨特性及國際化,「唔好令到越嚟越多人,同我哋一唔同就好似唔係朋友」。張炳良又說,現時由西方主流媒體主導的國際輿論,對港看法仍相當負面,他認為香港有難處、受外間批評,可以改善及克服,不應「不喜不報憂」,對他人的負面評論反應不用過份太大,要正視及解決問題,同時要將香港的制度優勢、有活力的一面展現出來。

他又指,香港在疫情復常後,已整體恢復舉辦國際活動,認為香港的基本盤不變,現時只是需要時間復蘇,但同時要加強展示制度優勢,消除外圍對香港的懷疑。
中國好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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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經濟學者稱中國近10億人月收入2000元以下 引熱議後遭刪文
https://www.hk01.com/article/975468
[Image: 6UtX1WaBSjEsrkK2-olm6I_2Pr6F-MnVN6UDezel...w1920r16_9]
已故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任內曾表示中國有6億人的月收入在10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下,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然而,周一(25日)聖誕節當日,經濟學者李迅雷發表文章提到,中國有約9.64億人口的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話題隨即衝上微博熱搜榜冠軍。而該文事後遭到刪除。
李迅雷在《第一財經》發表名為《李迅雷:上山容易下山難?從需求側看經濟》的文章,提及早前召開的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中國消費與投資端「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他指出,目前,中國居民的人均GDP水準僅為1994年日本人均水準的三分一,作為收入水準不高的開發中國家,中國面臨未富先老的壓力,故未來購房或存在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
李又稱,日本堅尼系數一直維持在0.4以下,屬安全區間,更有利於消費。然而,作為14億人口的大國,中國的收入分配問題是最難應對的。他曾做過統計,顯示凡是人口規模超過1億的國家,大部分堅尼系數都在0.4以上,這說明人口規模越大,收入分配也相應擴大。
李進一步引述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在2021年發表的調查資料,其中指出月入2000元以下的人口,約為9.64億。他表示,當前中國的「有效需求不足」涵蓋消費與投資,關鍵還是要增加城鄉居民收入。不過目前該文章已被刪除。
公開資料顯示,李迅雷畢業於上海財經大學,曾任職於上海財經大學研究所、君安證券研究所、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海通證券等,現任齊魯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他是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副理事長,2004年被世界金融實驗室(World Financial Lab)、《世界經理人周刊》評為「中國最具聲望的100位證券分析師」(名列第三),2022年1月9日榮獲「2021滬上金融行業領軍人物」稱號。
中國好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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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美學者:美媒唱衰中國只因無知 對華經濟感樂觀
https://hk.on.cc/hk/bkn/cnt/finance/2024...2_001.html
hipp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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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3條立法︳陳文敏質疑煽動罪字眼主觀仍續採納 「境外勢力」定義廣憂影響正常合作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E4%BD%9C

23條立法建議修訂現行煽動意圖罪,包括禁止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香港特區的人,對《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國家機構或中央駐港機構的憎恨、藐視或離叛。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認為,煽動罪本已過時,而且字眼如「憎恨」、「藐視」、「離叛」等相對主觀,很多國家已陸續收窄或廢除煽動罪,但政府卻「全盤接納」60年代港英政府用作打壓左派人士的煽動罪,甚至擴大其定義。

他指,不少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煽動意圖」多涉煽動暴力、影響公眾秩序,而現時本港則不止於此,質疑是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要求。

保安局長鄧炳強日前回應陳文敏有關「沽售港元」或會觸犯「境外干預罪」的例子,指呼籲沽售港元並不涉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當手段如失實、誤導陳述和達到干預目的,不符違法元素。陳文敏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就指,境外勢力包含範圍寬闊,除政治團體,亦包括「間聯實體」、「間聯個人」,而所謂錯誤或虛假資訊如何判斷,「中間有好多空間」,舉例指若本地大學與外國機構出於公眾衛生目的合作,發表有關新冠病毒來源的研究報告,若政府視為失實、誤導公眾或影響公眾安全,是否亦有機會干犯「境外干預罪」。

陳文敏質疑,現時國家安全定義較闊,由以往只包含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擴至涉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影響,擔心影響對社會經濟的正常討論。他亦關注,若一個行為完全無危害國安或構成嚴重風險,是否單憑有意圖就構成違法甚至要受嚴懲,認為值得商榷,又指外國國安法要求較高,往往要求行為本身真正損害國安,或對國安構成實質風險,期望政府在條例草案中澄清,以免「矯枉過正」。

對於經民聯議員梁美芬稱,23條立法自2003年以來已討論20多年,認為20多年內每一天都是諮詢期。陳文敏則形容「傾咗23年係籠統嘅講法」,認為當年只談是否立法,直至今年才研究如何立法,指一個月諮詢期並且橫跨農曆新年,不足以讓市民消化和理解新增法例,情况不理想。

香港大學公法學博士生、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施漢銘則在本報撰文,指英國、新加坡和香港有關「境外干預罪」的法定條件大致相同,反映特區政府已廣泛參考世界各地涉及的相關罪名立法,符合國際標準,又認為外國政府、組織等機構或人士就香港事務發表評價,若只涉單純發表言論,亦不會違法,指重點在於發表言論的主題是否具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

23條立法|陳文敏舉海內外合作研究新冠朔源為例 憂「境外干預罪」影響社會正常討論
https://www.881903.com/news2/local/2520059

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諮詢工作。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關注,建議下的「境外干預罪」會否變得矯枉過正,涵蓋一些正常活動,舉例如本港大學聯同海外機構合作進行研究新冠病毒來源,最終發表的報告被政府視為錯誤不實,並危害到公眾安全,行為即可以構成勾結境外進行特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他在本台節目上指,定罪條件包括「不當行為」,包括提供對公眾有誤導性的資訊,指行為是否「存心抹黑」可能涉及觀點與角度。

陳文敏指國家安全現時的定義是非常廣闊,以往只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等,但現時可以包括社會經濟發展,擔心會影響到對社會或經濟發展的正常討論。

23條諮詢文件亦討論《社團條例》下禁止社團運作機制,建議賦權保安局長可以基於國家安全,刊憲禁止包括公司和法團等組織運作,陳文敏指,如果將社團條例適用範圍擴闊至公司、基金或學校等,變相會令社團條例下很多其他權力同樣適用,例如讓社團註冊官,即警務處長可以要求公司交出成員、資金和活動詳情等資料,認為應詳細研究影響。

諮詢文件建議把所有基於維護國家安全而禁止組織運作、解散組織等事宜,透過全新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機制統一處理。

政府在諮詢文件建議擴闊「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的適用範圍,陳文敏指,煽動意圖在大部分國家已經廢除或收窄,但現時政府的建議將外國認為太嚴苛的罪行全盤接納。他指,「煽動意圖」罪行很多元素一直被人詬病,例如憎恨、離叛和敵意等詞彙空泛和帶有主觀性,令人難以知道何時會觸犯法律。

陳文敏憂「境外干預」或礙正常討論 舉例與外國學府探究新冠來源或入罪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6%94%BF...5%E7%BD%AA

[Image: newnewdontdelete%400.75x_2.png?itok=cF6aCfKl]

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諮詢工作,包括新增「境外干預罪」,但條文的範圍和定義連日惹來質疑。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繼日前被「反駁隊」隊長、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公開反駁後,他今再在電台表示,擔心條文矯枉過正,限制社會對經濟和發展的正常討論,他舉例一間大學與海外機構研究新冠病毒來源,如發表報告的結果被政府視為「錯誤不實」且危害國家安全,就已經構成罪行。他又指諮詢文件不時引述外國例子,反映香港條文不算嚴,不過外國普遍廢除或收窄的「煽動罪」,今次23條立法卻打算擴範圍。

陳文敏今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以往國家安全只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等,但諮詢文件中國家安全的定義是非常廣闊,可以包括社會經濟發展,他擔心會影響到對社會或經濟發展的正常討論。

外國要求行為實質損害國安 香港沒有
他舉出大學與海外機構進行新冠病毒溯源調查做例子,若政府認為發表報告屬「錯誤不實」,影響公眾安全或構成危害國家,已經足以構成罪行。他又指政府過往所指的「存心抹黑」,很多時只是觀點與角度,與被指「虛假」存有很大距離。

他指出外國訂下國家安全法例時,很多時要求罪行行為已構成「真正損害國家安全」,或對國家安全帶來「實質風險」,反觀香港現時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並未要求犯罪行為真正危害國家安全。他認為在日後條文中,可以加入「實質損害」或「實質風險」等字眼,減輕法例矯枉過正的風險。

陳文敏的另一關注點是當局擬擴闊《社團條例》包含的團體,納入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學校團體、華人廟宇團體等。他擔心在《社團條例》下,警務處長有權力要求相關團體交出成員名單、資金來源等,他擔心「一旦擴到咁闊,處長可以索取好多(資料)」。

一個月諮詢期不理想
他又指,正因諮詢文件有很多部分需要深入研究影響,他認為一個月諮詢期,尤其中間存在農歷新年假期,社會需要更長諮詢期,他又不同意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所指,過往20年每日都做諮詢,陳文敏指過往較空泛討論應否立法,今天則是討論「立咩法,詳細內容係咩」。

23條立法.煽動罪|陳文敏稱不少國家已廢除 倘擴大港府應多解說
https://www.hk01.com/article/987227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正進行公眾諮詢,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今日(2日)出席電台表示,諮詢文件引用了不少外國條文作參考,但針對煽動罪而言,不少國家已廢除煽動罪,認為政府應該對多作解說。

陳文敏表示,諮詢文件中引用了不少外國條文作參考,但針對煽動罪而言,其實不少國家已廢除煽動罪,他形容,23條公眾諮詢文件中煽動罪「全盤接受,仲要擴大。」他指,外國大部份國家已廢除煽動罪,疑犯其行為需要涉及爆力,影響到公眾力量才會被定罪。

他認為,諮詢期應該增長,葉劉淑儀曾指,23條在2003年試圖推出,至今大眾對23條已有一定認識。陳文敏表示,諮詢文件內新增了不同條文,亦提出了在甚麼情況下屬犯罪,相關內容大眾並沒有作討論。

23條|鄧炳強稱境外勢力不包學術機構 記者問政府內部消息不違法
https://www.hk01.com/article/987615

政府就《基本法》23條進行公眾諮詢。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日前表示關注,他舉例稱,如果本港大學聯同海外機構合作進行研究新冠病毒來源,最終發表的報告被政府視為錯誤不實,並危害到公眾安全,擔心會否構成勾結境外進行特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學術機構不是外國政府、政治性組織等境外勢力,稱研究亦並非明知而故意使用錯誤資料,並非用不當手段作出關鍵失實陳述,並沒有任何元素危害國家安全。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亦表示,條例是針對「指鹿為馬、指黑為白」,舉例指「一本書顏色係客觀嘅,靚唔靚就係意見」,政府不會針對提出意見的人,不會針對任何人的評論,不過他不希望有誇張的例子引起公眾不必要的憂慮。

鄧炳強:政府消息相信可以討論
被問及如果記者公佈政府內部消息,如行政會議的消息,或否觸犯法例?鄧炳強指,政府內部消息相信能夠討論,「例如講北部都會區,睇唔到有乜嘢唔講得」。他在另一電台節目又被問及,如政府高記官員稱「Off record但冇話機密」是否可以報道?他指「可能預咗你講」,不屬於無合法權限披露。

公眾利益為由抗辯 需重要事項才可凌駕國安
至於政府正研究因公眾利益而披露國家安全可能有豁免權。鄧炳強舉例,「如果保安局局長是特務,原來沒有人知道,危害(國安)很厲害,政策害死好多人,而沒有其他辦法披露」,該等極端情況或構成公眾利益抗辯理由。林定國稱,但如果只是官員私生活不檢點,不構成國家安全風險,僅只是「家庭安全風險」,披露僅屬於滿足好奇心;要公眾利益凌駕國家安全,必須是很重要的事項。

在電台節目中,被主持人問及如高官是間諜而向傳媒透露資料,傳媒在不知情下報道,會否違反法例?鄧炳強指,報道者不知道高官是間諜,以為是「吹風」,不屬於沒有合理權限下披露。

林定國:如有國安風險不能視而不見
至於新增的隱匿叛國罪,林定國指是很多國家都設有的規範,「隔離屋可能有架生,聽日就叛國,你唔講可能有人命傷亡」,就不能視而不見,指關心國家都會報警,不會視而不見。被問及如部分內容可能在社交平台流傳,他指較大機會屬於已經公開資訊,但「如果我聽到我一定講!」

23條立法|林定國:參考其他國家亦有隱匿叛國罪 相關罪行合理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203.htm

當局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諮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當局參考過美加及澳洲等6個國家及地區都有隱匿叛國罪,認為相關罪行合理。

林定國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相關罪行即知情不報,當知道有人叛國就要通知當局,例如明知旁邊的人全副裝備準備推翻政府,能夠想像如真的成事,又不及早通知執法機關,將會造成人命傷亡,國家出現問題等,就應及時制止。至於在網上看到消息是否就要向當局通報,林定國認為如果屬於網上消息就是公開的內容,相信執法機關都會留意。

被問到23條的刑罰問題,林定國表示,現時最重要是要滿足基本法的立法要求及「人大528」決定,現時並無基礎講刑罰問題。林定國又說現時本港法例會訂明最高判刑,而最終仍要視乎案情,同類案件亦要看相關背景,認為現時應該先滿足立法需要。

至於諮詢文件中,研究延長涉及國安案件被捕人士羈留最多48小時的時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同一節目表示,做法是要防止潛逃及通知同謀的情況,所以有需要延長羈留時間,當局會參考外國包括英國的做法。被問到是否會參考英國訂明最長延長至14日,鄧炳強表示,當局會聽取意見,當中法庭亦有角色,要經過司法程序,相信有充足理據才會向法庭申請延長羈留。

23條專訪 鄧炳強:擬延長羈留時限傾向法庭批核 林定國:擬禁見個別律師免通風報信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48648

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提出研究延長被捕人羈留最多48小時的時限。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本台節目《大鳴大放》時稱,傾向由司法機關負責批核,至於可賦權警司阻止被捕人諮詢某律師,是避免他們通風報信及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的其中一個焦點,是提及會研究延長被捕人羈留時間,亦參考英國條文中可阻止被捕人諮詢某律師。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本台節目《大鳴大放》專訪時稱,傾向由法庭審批延長羈留時間,同時要避免被捕人有機會向律師通風報信。

鄧炳強:「我都很相信,日後研究了真的有延長的機制,都必然有一個機制去規管、規限。例如你剛才提過的是否以法庭的方式規管,我們傾向可能參考英國模式,都可能由法庭,我們覺得是穩妥點。」

林定國:「因為可能讓他接觸某一個律師,其實我們有充分理由覺得他可能通風報信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實大家都看到一個可能性。當然有例外的情況,亦都一定是在例外情況下才會有這個限制,但當然我們都會把關,確保不會不合理地剝奪一個被告人諮詢律師或尋求法律幫助的基本權利。」

過去多宗國安案件起訴超過一年才開審,23條立法建議提出減省部分訴訟程序,林定國認為可減省翻譯的程序。

林定國:「我們現在無論是法官、雙方律師或者當事人,全部都是兩文三語。很多時候這些一定要做,酌情權說不可以不做都不行的,就變得沒有彈性。有些不需要的工夫其實可否減省,但大原則就是如何可以有效率,但充分關注被告人的權利。」

至於涉及23條案件是否由警方國安處負責執法,鄧炳強稱其他紀律部隊亦會參與。

鄧炳強:「其他單位或部門都會做的,譬如可能有些工作,可能海關都會幫忙,入境處都會幫忙。(例如呢?)譬如我們要調查有些人的出入境紀錄,都會幫忙。」

被問到23條立法後,國安開支會增加多少,鄧炳強稱不便透露,但強調會應使則使。

有線新聞 晚間新聞|23條國家機密涵蓋範圍較02年廣 學者憂定義未清損新聞自由 湯家驊倡設查詢渠道|鄧炳強:公眾利益豁免門檻高 政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f37ka93Do


香港廿三條立法引國際關注 美德商會調查:會員有擔憂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50134.html

國際社會廣泛關注香港廿三條立法,歐盟和英國表示關注及擔憂,擔憂立法後會進一步削弱香港自由、人權;國際人權組織擔憂新法實施後會加強對人權人士和新聞自由的打壓;外媒亦進行了廣泛報道,認為立法是為加強社會控制,會令香港進一步大陸化,恐進一步引發撤資潮。香港的美國及德國商會調查發現會員均對廿三條立法有擔憂。

港府強推廿三條引起國際關注。歐盟、英國外交部及國際非政府組織紛紛發表聲明 。歐盟擔心即將議訂的23條中的一些定義和規訂,會比《國家安全法》更加嚴厲 ,進一步削弱香港剩餘的自由。英國外交、聯邦和發展辦公室(United Kingdom's Foreign, Commonwealth and Development Office)周三(31日)亦表示,將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並補充說,新條例必須符合國際標準,並維護香港人民的權利。

非政府組織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主任莎拉・布魯克斯 (Sarah Brooks)擔心香港當局可能會在沒有進行任何有意義的協商的情況下推動立法,並且不會確保符合國際法的規定,透過23條引入更嚴厲的處罰,並擴大以國家安全名義,將合法行使權利的人定為罪犯,最終會迫害人權活動人士、政治家、記者和民間社會團體,進一步加劇在香港的鎮壓。

美國CNN、《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英國BBC、《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以及 《日本經濟新聞》(Nikkei Asia)都有大編幅報道二十三條將會作公眾諮詢 。

其中,美國彭博新聞社(Bloomberg)一篇題為 《香港的中國轉型已接近完成》(The Chinese Transformation of Hong Kong is Almost Complete)的評論文章,形容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30日)的公眾諮詢發布會為「超現實」。雖然政府聲稱《國家安全法》立法原意是想讓香港街頭恢復平靜,但事實上是與控制有關。而再進一步的23條立法是香港轉型為中國城市拼圖中的最新一塊。香港政府表示23條立法將吸引外國資金是不誠實、希望期騙國際商界的說辭。

香港德國商會主席赫佑漢(Johannes Hack)在接受香港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的電郵查詢時沒有直接回答是否支持23條立法。他表示,引入23條可能會強化外商對香港正在與中國更加緊密地結盟的看法 。如果23條法律措辭不精確,並且經常被援引,將會引起人擔憂。

根據香港美國商會周二發布的年度商業信心調查顯示,三分之二受訪者認為如果美國和香港政府在國家安全議題上減少發言,將有助於改善兩國營商關係。調查又稱,美商視中美關係緊張為未來一年商業挑戰的首要來源。

另一方面,香港四個親中商會周二發聲明歡迎特區政府展開有關23條的公眾諮詢。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中華總商會表示,一個月的諮詢期合適,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會有助明白相關罪行的清晰定義,並釋除不實資訊或言論引起的疑慮。

港23條指「支持台灣可能違法」 陸委會:別限制台港民間交流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t...55120.html

在台灣,陸委會周四(2月1日)首次就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咨詢回應,擔憂立法後影響香港「選舉」制度,從此「民意代表」無法再表達意見。又指,23條只是原則性規定,未來如何執行相信全世界都關切。他亦呼籲,港府不應以23條限縮台港民間交流,影響香港發展。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周四在例行記者會中,回應傳媒提問香港《基本法》23條中列出,「支持台灣可能違法」時表示,世界各國最近都高度關切香港局勢的演變。

他指,過去幾年香港政府的一些做法,使大家憂慮香港民眾在自由、人權等方面的保障,是不是能夠維持跟過去一樣,情況實在令人擔憂。尤其目前雖然在所謂咨詢意見的階段,但是陸委會亦看到,香港的政府部門已經有一些安排布置。

詹志宏說:「像他們議員的選舉等等,我們也擔心可能有一些不一樣的意見、反對的意見,是不是能夠充分的讓港府能夠聽得到、聽得進去,這個是我們要繼續觀察的地方,也是我們擔憂的地方。」

詹志宏表示,23條的立法都是原則性的規定,怎麼樣執行以及解釋權是充分掌握在港府的手裡,跟中國大陸的法律和執法是一模一樣的模式。

詹志宏說:「這是令人擔憂的,就是說,法律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怎麼執行怎麼解釋這個法令,它是沒有辦法很明朗的,所以這個是我們也是全世界各國都在關切的一點。」

對於23條立法後對台港的往來的影響,詹志宏認為,台港兩地經貿、人員往來的密切關係,已經維持了幾十年,不是一天兩天建立起來的。

詹志宏說:「我們真的非常不樂見,因為香港考慮到一些政治的因素,必須要限縮將來台港兩地的民間往來,我們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不樂見。」

他指,限縮台港交流對香港亦不是好的發展,希望港府三思。

港府拉闊23條「國家機密」紅線打壓新聞自由 分析:與大陸看齊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45057.html

港府周二(30日)推出《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宣布將全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涵蓋5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當中「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對於「國家秘密」的定義亦跟隨大陸法例寫法,比2002年諮詢文件更廣濶。有前新聞系教授分析指,港府在23條拉闊紅線,在「國家秘密」包含社會、經濟元素,其定義無遠弗屆,打擊新聞自由。前國際特赦組織成員指出,23條「國家秘密」的闊度與大陸接軌,連分享政府公開的資訊也可能墮入法網。

在2002年諮詢文件「加碼」

保安局的公眾諮詢文件指出,香港現行的《官方機密條例》未有採用「國家秘密」一詞,只是保護幾類特定的機密資料,因此有需要完善相關條文以有效地保護國家秘密。文件跟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國家秘密」的定義,即有關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這次政府建議的「國家秘密」範圍涵蓋7大項,包括國家或香港特區事務的重大決策、國防建設或武裝力量、外交和對外事務、經濟和社會發展、科技發展或科學技術、維護國家安全或香港安全或偵查罪行的活動、以及中央與特區之間的關係。其中,與2002年的23條立法諮詢相比,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等屬新增範疇。

周二在討論23條立法的立法會聯席會議上,新民黨議員李梓敬表示,媒體在接觸和發放涉及國家安全的消息時,或會擔心誤墮法網。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會就重大公眾利益能否作免責條款收集意見,又說條例中已清楚列明「國家機密」的範圍,靠「常識」便可以分辨。

鄧炳強說:「如果看到印有政府高度機密,這很清晰沒有合法權限。第二,視乎是否與國家安全有關,舉例天氣預測與國家安全無關,但如涉及防務、部署,很明顯涉及國家安全。」

分析:比大陸「更辣」 更難做調查報道

香港浸會大學前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文件所指的「國家秘密」是很闊的觀念,當中包含「國家或香港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而所謂「機密」是泛指機關裡的「機密」,內容是軍事國防,外國用法例是防止官員洩密,而不是以此規管市民、記者發布訊息。

杜耀明說:「我第一個感覺是打了一個冷震,現在政府的定義比大陸國家安全法是更嚴密。非法披露『看來』屬於機密的資料,又損害中央和特區的利益,這個很闊。當然『看來』是誰『看來』,你『看來』還是我『看來』?當然是他『看來』。」

親建制的《星島日報》周三(31日)亦發表社論,指諮詢文件擬明文定義的「國家秘密」涵蓋範圍太廣泛,憂慮「今後在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一些政府尚未正式公布的政策內容,隨時可能誤墮法網而放棄報道,影響新聞自由」。在港媒界有「憲報」之稱的《星島》,以往一直依靠疑似來自政府內部的「消息」,預早報道政府即將推出的新政策,或為新措施作「放風」報道。

杜耀明分析指,官方將進一步統一資訊,而所謂「政府消息」、「權威消息」也是得到官方首肯才發布出去;而法例通過之後,調查報道更容易觸及紅線,記者更難監察政府。

杜耀明說:「早幾分鐘報道也應該是(國家秘密),只不過最主要就是得到他(政府)的同意,由政府高層放風是無事的,你(記者)拿到便會出事。」

大陸公開官方資料 或構成「洩密罪」
1993年9月,《明報》駐京記者席揚,因為取得並報道內地經濟宏觀調控政策的資訊而被捕,翌年被北京市中級法院以「竊取、刺探國家機密」罪名重判12年,直至1997年1月才獲北京假釋出獄返港。

前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潘嘉偉指出,港府在諮詢文件以「秘密」,而不是用「機密」一詞,當中包涵的範疇很廣,情況如同大陸。
潘嘉偉說:「他(港府)完全用了大陸(的看法)去看國家機密、絕密和秘密的三個級別,他完全用了同樣的系統及做法來說明。關於外交和外事,除非中國鎖國,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全部東西都是對外事務和對外。對外的外交的時候會談論到香港,比如經濟發展如何,這些其實已經是(犯了23條)。」

潘嘉偉又以「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作例子,黃琦公開了四川官員貪腐的資料,2019年被控「故意洩露國家秘密」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判囚12年。

潘嘉偉說:「其實那些是公開的,因為已經是有文件的,官方自己都有文件指出,這幾個官員是有問題,而他真的公開了,然後就說黃琦是洩露國家機密,那他已經坐了十幾年監。」

他質疑,日後廉政公署公布的貪腐名單,傳媒或公眾有沒有權利公布,港府應清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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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所指的「國家秘密」是很闊的觀念,當中包含「國家或香港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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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警惕資本外逃被停用微博、微信 最準分析師洪灝︰講真話空間愈來愈少; 中國房地產無巨大泡沫 只係內房營運方式搞死自己; 騰訊、阿里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pr0iE6p-_Y
Ban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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