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2010, 04:56 AM
擾攘三年 入稟控性別歧視 校方腳軟道歉賠償
穿褲遭威嚇女教師討回公道
香港中國婦女會馮堯敬紀念中學一名前女教師,沒有按女校長指示穿裙上課,校長要脅可作解僱。女教師受壓自行辭職,早前透過平機會委員會入稟控告校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入稟狀一出,校方腳軟,主動提庭外和解,願意道歉賠償。事件擾攘近 3年才討回公道,但女事主無悔挺身而出,「如果唔將件事反映出嚟,唔公平、唔公義、歧視嘅事情就會繼續蔓延。」
記者︰盧文烈 張文傑
這是本港首宗因上班服飾規定涉歧視的索償案件,由於最終協議庭外和解,故未成案例。但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對本報表示,個案意義重大,呼籲僱主訂立員工穿着守則時,要顧及男女平等,避免歧視。
向教局投訴不獲處理
提出索償的女教師鄺皓凝, 07年獲馮堯敬中學聘為學位教師,任期由 9月初至翌年 8月底。開學前女校長孫莉華要求所有女教師需穿裙上班,鄺開學首日穿了針織上衣和長褲即遭校長召見,指她不符上班衣着要求。雖然校長其後同意鄺可穿長褲套裝,但重申女教師應穿裙,否則可辭職,翌日鄺改穿長褲套裝,校長仍語帶威脅:「咁我家唔可以炒你,視乎你嚟緊嘅 performance(表現)啦。」
校長曾連續兩天在全校師生面前訓示鄺皓凝,鄺自尊受損,在 07年 10月呈辭, 11月離任。她昨接受訪問時表示事件對她極大困擾:「事發時頭嗰兩個禮拜,瘦咗成 10磅,晚晚失眠;好煎熬,會喊,真係會崩潰。」
為取回公道,鄺皓凝曾向教育局投訴,但不獲處理。 07年她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最初調解不成功,甚至未肯提供法律援助,到 09年中才提供法援,並於今年 5月入稟區域法院, 6月中即與校方達成和解協議。鄺皓凝說,校方發道歉信及賠償金錢,亦同意修改衣着守則。
有受壓陰影未執教鞭
鄺皓凝現時在一間教育機構工作,受壓的陰影令她不擬在短期內重執教鞭,但對堅持兩性平等仍沒半點後悔:「呢啲咁唔公平、咁唔合理、咁具歧視性嘅嘢,會影響女性同教師兩個咁大嘅社群,呢個係社群嘅基本權利,希望其他學校唔會再有呢啲規則。」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稱,校方的穿衣守則與時代脫節,他曾就個案向特首投訴,今次事件相信令更多人明白女性的權利。馮堯敬紀念中學校長孫莉華昨沒有就事件回應。教育局則指已提醒學校須遵守各條針對歧視的法例。
林煥光促勞資溝通訂指引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過去接獲不多於 10宗僱主限制僱員衣着的投訴,經平機會調解後,最終和氣收場。職工盟指,曾收到 OL投訴,指遭僱主勒令要穿套裝上班,並嚴禁穿短裙,工會認為有關限制雖未涉及性別歧視,但明顯不合理。
仍有 10校規定穿裙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說,該會之前曾收到女教師求助,指在嚴冬下校方仍繼續要求她們穿裙上課,經平機會介入後,校方終容許女教師穿長褲,他提醒僱主在制訂衣飾指引時,應與員工溝通,「社會上有啲人會覺得,叫女人着裙冇乜唔妥,但調返轉諗吓,點解女性一定要着裙先叫莊重。」
新婦女協進會主席蔡泳詩說,曾有教育界人士指,現時仍有 10間學校規定女教師須穿裙,要求教育局制訂指引禁止學校作出規限。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說,文職員工衣着不應受到僱主規範,曾有在雜誌社任職電話銷售的女僱員投訴,遭規定要穿套裝上班,又不准女員工穿短裙,員工到周末才可穿得稍為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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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褲遭威嚇女教師討回公道
香港中國婦女會馮堯敬紀念中學一名前女教師,沒有按女校長指示穿裙上課,校長要脅可作解僱。女教師受壓自行辭職,早前透過平機會委員會入稟控告校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入稟狀一出,校方腳軟,主動提庭外和解,願意道歉賠償。事件擾攘近 3年才討回公道,但女事主無悔挺身而出,「如果唔將件事反映出嚟,唔公平、唔公義、歧視嘅事情就會繼續蔓延。」
記者︰盧文烈 張文傑
這是本港首宗因上班服飾規定涉歧視的索償案件,由於最終協議庭外和解,故未成案例。但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對本報表示,個案意義重大,呼籲僱主訂立員工穿着守則時,要顧及男女平等,避免歧視。
向教局投訴不獲處理
提出索償的女教師鄺皓凝, 07年獲馮堯敬中學聘為學位教師,任期由 9月初至翌年 8月底。開學前女校長孫莉華要求所有女教師需穿裙上班,鄺開學首日穿了針織上衣和長褲即遭校長召見,指她不符上班衣着要求。雖然校長其後同意鄺可穿長褲套裝,但重申女教師應穿裙,否則可辭職,翌日鄺改穿長褲套裝,校長仍語帶威脅:「咁我家唔可以炒你,視乎你嚟緊嘅 performance(表現)啦。」
校長曾連續兩天在全校師生面前訓示鄺皓凝,鄺自尊受損,在 07年 10月呈辭, 11月離任。她昨接受訪問時表示事件對她極大困擾:「事發時頭嗰兩個禮拜,瘦咗成 10磅,晚晚失眠;好煎熬,會喊,真係會崩潰。」
為取回公道,鄺皓凝曾向教育局投訴,但不獲處理。 07年她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最初調解不成功,甚至未肯提供法律援助,到 09年中才提供法援,並於今年 5月入稟區域法院, 6月中即與校方達成和解協議。鄺皓凝說,校方發道歉信及賠償金錢,亦同意修改衣着守則。
有受壓陰影未執教鞭
鄺皓凝現時在一間教育機構工作,受壓的陰影令她不擬在短期內重執教鞭,但對堅持兩性平等仍沒半點後悔:「呢啲咁唔公平、咁唔合理、咁具歧視性嘅嘢,會影響女性同教師兩個咁大嘅社群,呢個係社群嘅基本權利,希望其他學校唔會再有呢啲規則。」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稱,校方的穿衣守則與時代脫節,他曾就個案向特首投訴,今次事件相信令更多人明白女性的權利。馮堯敬紀念中學校長孫莉華昨沒有就事件回應。教育局則指已提醒學校須遵守各條針對歧視的法例。
林煥光促勞資溝通訂指引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過去接獲不多於 10宗僱主限制僱員衣着的投訴,經平機會調解後,最終和氣收場。職工盟指,曾收到 OL投訴,指遭僱主勒令要穿套裝上班,並嚴禁穿短裙,工會認為有關限制雖未涉及性別歧視,但明顯不合理。
仍有 10校規定穿裙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說,該會之前曾收到女教師求助,指在嚴冬下校方仍繼續要求她們穿裙上課,經平機會介入後,校方終容許女教師穿長褲,他提醒僱主在制訂衣飾指引時,應與員工溝通,「社會上有啲人會覺得,叫女人着裙冇乜唔妥,但調返轉諗吓,點解女性一定要着裙先叫莊重。」
新婦女協進會主席蔡泳詩說,曾有教育界人士指,現時仍有 10間學校規定女教師須穿裙,要求教育局制訂指引禁止學校作出規限。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說,文職員工衣着不應受到僱主規範,曾有在雜誌社任職電話銷售的女僱員投訴,遭規定要穿套裝上班,又不准女員工穿短裙,員工到周末才可穿得稍為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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