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2024, 12:58 AM
澳大利亚:任何人赴香港旅行都可能无意中触犯了国安新法
https://www.voachinese.com/a/australia-h...39887.html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星期五(3月22日)簽署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23條”)3月23日正式生效,澳大利亞外交部向其國民發布赴港旅行的高度謹慎預警。旅澳民主人士和專欄作家提醒澳人赴港前三思,專業律師提醒赴港投資經商注意政治風險,市議員表示要隨時注意有關香港的旅遊警告的更新。
澳洲外交部發布的關於香港旅行的最新警告說:「香港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於2024年3月23日生效。香港有嚴格的國家安全法律,可以進行廣義解釋。您可能會無意中觸犯法律,並在沒有受到指控的情況下被拘留,並被拒絕會見律師。
澳洲外交外交部長黃英賢表示:「澳洲高度關注香港的第23條立法將進一步侵蝕《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我們相信這些法律具有深遠的影響,包括澳洲的個人。 」
香港新國安法的實施引起包括澳洲在內多國對赴港安全性的擔憂,以及對香港人權倒退的失望。
危險早就有,港人對23條立法有心理準備
旅澳專欄作家林松博士指出:「澳洲昨天將對去香港的旅遊警告提高,一個人如果沒有犯罪意圖,也可能被特區政府說違法,然後把你抓走,沒有罪名,不經過法庭,什麼時候審訊也不知道。條立法,上法庭定罪更容易了,多了很多罪名。
旅澳資深民主人士張小剛博士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為例說:「澳洲人或其他民主國家的人入境中國的風險已經存在非常久了,我自己都遇到幾次。我是從中國大陸出來的,肯定也是想和家人團聚,但是實際從1998年就被中共禁止入境,我也用迂迴方式入境,被他們抓過幾次驅逐出境。海外做了什麼,它也會因此懲罰你。
「習近平上台後,就更嚴重了,不單單是海外的入境被限制,更可能被判刑,比如楊恆均。還有人是從國外被綁架回去的,比如桂明海,他從泰國被綁架回去。不單你在中國大陸有危險,你在海外依然有危險。就不安全了。
張小剛博士認為:「澳洲政府給這樣的旅遊警告不正確。早就已經晚了,危險早就有,不是現在才有,特別是國安法之後,不單單在香港,也包括你在海外做的事情和言論都可以被港版國安法懲罰,它也沒有說必須是香港居民,所以理論上任何人到香港都可能因為在其他國家的行為被監控。
張小剛先生還提及自己曾經在2008年入境香港被扣,當時警察明確表示:“執行公務,沒辦法,現在早就沒什麼一國兩制了。”
新國安法條例對香港營商環境的傷害是量的累積
根據《紐約時報》引述香港商界領袖的觀點,新立法帶來的變化可能會提高企業在香港運營的成本,因為這將要求公司對員工共享的文件和其他資訊進行審查,以確保他們不在無意中違反新法。
美國之音記者也就澳洲企業如果赴港投資經營會面臨何種風險諮詢當地一位陳姓律師。該律師悲觀地表示:「很不好,按照他們來說,不管什麼地方,就是說中共一點東西的話,因為(23條)寫得比較含糊,如果他們不喜歡你的話,就可以用23條整你。
張小剛博士也失望地指出:「我個人覺得,中國人大搞了國安法之後,有沒有21條都無所謂了,它已經把香港變成一個和內地一樣沒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國安法之後,香港的衰退是必然的,再加上21條,只是一個量的問題,不是質的問題,因為質已經變了。觀點問題遭到檢控。
赴港前需及時關注最新的官方預警
林松博士也揭露:「已經很久沒有回去香港,1991年來,已經30多年,很早已經上了黑名單。最後一次回去是2018年,有好幾次回去過海關有些異常的。我的家人將旅遊證件給海關看,就可以讓他們入境,我是比較複雜的,經常兩位海關人員交頭接耳花更多時間看我的內容。
「我最後一次回去是2018,之後再沒有回去,香港變化很大,現在不應該冒險回去,比如像我寫了很多文章,在YouTube、電台說了很多東西的,香港特區政府、中共他們不會高興的,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回去是很危險的,就比如像楊恆均和成蕾啊,如果被抓走是很冒險的。
美國之音記者也就澳洲華人在海外參與中國民主活動去香港是否有被抓捕的風險諮詢新州地方市議員,對方表示:「澳洲公民享有澳洲的保護,有澳洲公民的權利。具體到香港會不會馬上抓住,個人覺得很難說。
對於澳洲人目前要不要赴港,議員建議行前需查看澳洲外交部的旅遊建議。他說:「我建議去的人特別小心,將你的旅遊計畫和旅遊指南(Travel Advice)對照看。澳洲的旅遊指南會根據突發事件作調整,你可以在Smart Traveller 網站上註冊以獲得最新的Travel Advice提醒。
美國之音記者在該網站上查詢中國的旅行風險級別,發現它和香港同樣處於第3級(最嚴重第4級)中的高度謹慎。
23條立法是多此一舉?
根據香港南華早報披露,23條立法在12天的時間內快速完成審查並一致通過,結束了20多年來被公眾反對而一直延宕的命運,也是對2020年實施的國家安全法的補充。
張小剛對23條立法的歷史分析說:「董建華做特首的時候就要立法,50萬人上街抗議,已經是很大數字,前幾年反送中人就更多了。當時有個屬於建制派的議員田北辰在這麼大的壓力下發現對自己黨的選舉不利,所以就'反水'(背叛),反對23條立法,董建華看形勢放棄。民間的強烈反對和建制派的不積極,因為建制派很複雜,它們一些就是中共地下黨員。
此外,他還說:「但是也有一批是和大陸做生意的,算是資本家階層,共產黨雖然是反對資本主義起家,但是它在香港非常需要依賴資本家,資本家從自己利益出發,他們也覺得23條對他們是不利的,他們不是很積極,很勉強,所以董建華一直推行不下去。選舉的自由派的候選人完全排除,現在完全是中共自己一方的人控制議會,所以就可以通過23條。
張小剛認為:“23條立法是多此一舉,因為它有國安法以後實際上已經夠控製香港了,已經把香港從一國兩制變成和中國內地沒有兩樣的城市,但是形式上還要走這麼一個形式。”
美国政府就香港营商风险发出更新警告
https://www.voachinese.com/a/us-issued-u...74509.html
美国国务院、农业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和财政部在美东时间星期五(9月6日)早上联合发布更新后的商务警示,警告美国企业在香港的营运和活动风险。
这份名为《香港商务警示》(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的文件对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同名文件的更新。商务警示提及的很多风险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又称《港区国安法》)以及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而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又称《基本法》第23条)的实施。 这些法律被认为进一步削弱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权保护。
国务院公布的商务警示说,美国企业应该意识到他们在中国面临的风险现在越来越多地在香港出现。 这两项法律以及中国和香港当局的行动(例如悬红通缉)可能会对企业的员工、财务、法律合规性、声誉和营运产生负面影响。 《香港商务警示》为美国企业提供了可以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和正确评估风险的资讯。
这份商务警示强调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在香港经营的企业以及代表这些公司展开业务的个人均须遵守《港区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内容广泛而模糊的规定。企业应注意当局应用《基本法》第23条的“域外适用”可能会影响香港以外的企业和个人。
商务警示也提及美国企业在香港经营需要面临潜在的法律、监管、营运、财务和声誉风险,包括加强审查、潜在的经济处罚以及因违反香港的《港区国安法》或《基本法》第23条的内容而采取的法律行动。
另一方面,美国国务院发出的香港商务警示还提醒美国企业必须注意美国的相关制裁措施。商务警示强调说,在香港经营的企业可能面临需要履行与制裁合规工作有关的管辖权要求和责任时出现互相冲突的情况。 文件警告,不遵守美国制裁可能会导致美国法律规定的民事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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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星期五(3月22日)簽署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23條”)3月23日正式生效,澳大利亞外交部向其國民發布赴港旅行的高度謹慎預警。旅澳民主人士和專欄作家提醒澳人赴港前三思,專業律師提醒赴港投資經商注意政治風險,市議員表示要隨時注意有關香港的旅遊警告的更新。
澳洲外交部發布的關於香港旅行的最新警告說:「香港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於2024年3月23日生效。香港有嚴格的國家安全法律,可以進行廣義解釋。您可能會無意中觸犯法律,並在沒有受到指控的情況下被拘留,並被拒絕會見律師。
澳洲外交外交部長黃英賢表示:「澳洲高度關注香港的第23條立法將進一步侵蝕《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我們相信這些法律具有深遠的影響,包括澳洲的個人。 」
香港新國安法的實施引起包括澳洲在內多國對赴港安全性的擔憂,以及對香港人權倒退的失望。
危險早就有,港人對23條立法有心理準備
旅澳專欄作家林松博士指出:「澳洲昨天將對去香港的旅遊警告提高,一個人如果沒有犯罪意圖,也可能被特區政府說違法,然後把你抓走,沒有罪名,不經過法庭,什麼時候審訊也不知道。條立法,上法庭定罪更容易了,多了很多罪名。
旅澳資深民主人士張小剛博士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為例說:「澳洲人或其他民主國家的人入境中國的風險已經存在非常久了,我自己都遇到幾次。我是從中國大陸出來的,肯定也是想和家人團聚,但是實際從1998年就被中共禁止入境,我也用迂迴方式入境,被他們抓過幾次驅逐出境。海外做了什麼,它也會因此懲罰你。
「習近平上台後,就更嚴重了,不單單是海外的入境被限制,更可能被判刑,比如楊恆均。還有人是從國外被綁架回去的,比如桂明海,他從泰國被綁架回去。不單你在中國大陸有危險,你在海外依然有危險。就不安全了。
張小剛博士認為:「澳洲政府給這樣的旅遊警告不正確。早就已經晚了,危險早就有,不是現在才有,特別是國安法之後,不單單在香港,也包括你在海外做的事情和言論都可以被港版國安法懲罰,它也沒有說必須是香港居民,所以理論上任何人到香港都可能因為在其他國家的行為被監控。
張小剛先生還提及自己曾經在2008年入境香港被扣,當時警察明確表示:“執行公務,沒辦法,現在早就沒什麼一國兩制了。”
新國安法條例對香港營商環境的傷害是量的累積
根據《紐約時報》引述香港商界領袖的觀點,新立法帶來的變化可能會提高企業在香港運營的成本,因為這將要求公司對員工共享的文件和其他資訊進行審查,以確保他們不在無意中違反新法。
美國之音記者也就澳洲企業如果赴港投資經營會面臨何種風險諮詢當地一位陳姓律師。該律師悲觀地表示:「很不好,按照他們來說,不管什麼地方,就是說中共一點東西的話,因為(23條)寫得比較含糊,如果他們不喜歡你的話,就可以用23條整你。
張小剛博士也失望地指出:「我個人覺得,中國人大搞了國安法之後,有沒有21條都無所謂了,它已經把香港變成一個和內地一樣沒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國安法之後,香港的衰退是必然的,再加上21條,只是一個量的問題,不是質的問題,因為質已經變了。觀點問題遭到檢控。
赴港前需及時關注最新的官方預警
林松博士也揭露:「已經很久沒有回去香港,1991年來,已經30多年,很早已經上了黑名單。最後一次回去是2018年,有好幾次回去過海關有些異常的。我的家人將旅遊證件給海關看,就可以讓他們入境,我是比較複雜的,經常兩位海關人員交頭接耳花更多時間看我的內容。
「我最後一次回去是2018,之後再沒有回去,香港變化很大,現在不應該冒險回去,比如像我寫了很多文章,在YouTube、電台說了很多東西的,香港特區政府、中共他們不會高興的,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回去是很危險的,就比如像楊恆均和成蕾啊,如果被抓走是很冒險的。
美國之音記者也就澳洲華人在海外參與中國民主活動去香港是否有被抓捕的風險諮詢新州地方市議員,對方表示:「澳洲公民享有澳洲的保護,有澳洲公民的權利。具體到香港會不會馬上抓住,個人覺得很難說。
對於澳洲人目前要不要赴港,議員建議行前需查看澳洲外交部的旅遊建議。他說:「我建議去的人特別小心,將你的旅遊計畫和旅遊指南(Travel Advice)對照看。澳洲的旅遊指南會根據突發事件作調整,你可以在Smart Traveller 網站上註冊以獲得最新的Travel Advice提醒。
美國之音記者在該網站上查詢中國的旅行風險級別,發現它和香港同樣處於第3級(最嚴重第4級)中的高度謹慎。
23條立法是多此一舉?
根據香港南華早報披露,23條立法在12天的時間內快速完成審查並一致通過,結束了20多年來被公眾反對而一直延宕的命運,也是對2020年實施的國家安全法的補充。
張小剛對23條立法的歷史分析說:「董建華做特首的時候就要立法,50萬人上街抗議,已經是很大數字,前幾年反送中人就更多了。當時有個屬於建制派的議員田北辰在這麼大的壓力下發現對自己黨的選舉不利,所以就'反水'(背叛),反對23條立法,董建華看形勢放棄。民間的強烈反對和建制派的不積極,因為建制派很複雜,它們一些就是中共地下黨員。
此外,他還說:「但是也有一批是和大陸做生意的,算是資本家階層,共產黨雖然是反對資本主義起家,但是它在香港非常需要依賴資本家,資本家從自己利益出發,他們也覺得23條對他們是不利的,他們不是很積極,很勉強,所以董建華一直推行不下去。選舉的自由派的候選人完全排除,現在完全是中共自己一方的人控制議會,所以就可以通過23條。
張小剛認為:“23條立法是多此一舉,因為它有國安法以後實際上已經夠控製香港了,已經把香港從一國兩制變成和中國內地沒有兩樣的城市,但是形式上還要走這麼一個形式。”
美国政府就香港营商风险发出更新警告
https://www.voachinese.com/a/us-issued-u...74509.html
美国国务院、农业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和财政部在美东时间星期五(9月6日)早上联合发布更新后的商务警示,警告美国企业在香港的营运和活动风险。
这份名为《香港商务警示》(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的文件对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同名文件的更新。商务警示提及的很多风险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又称《港区国安法》)以及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而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又称《基本法》第23条)的实施。 这些法律被认为进一步削弱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权保护。
国务院公布的商务警示说,美国企业应该意识到他们在中国面临的风险现在越来越多地在香港出现。 这两项法律以及中国和香港当局的行动(例如悬红通缉)可能会对企业的员工、财务、法律合规性、声誉和营运产生负面影响。 《香港商务警示》为美国企业提供了可以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和正确评估风险的资讯。
这份商务警示强调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在香港经营的企业以及代表这些公司展开业务的个人均须遵守《港区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内容广泛而模糊的规定。企业应注意当局应用《基本法》第23条的“域外适用”可能会影响香港以外的企业和个人。
商务警示也提及美国企业在香港经营需要面临潜在的法律、监管、营运、财务和声誉风险,包括加强审查、潜在的经济处罚以及因违反香港的《港区国安法》或《基本法》第23条的内容而采取的法律行动。
另一方面,美国国务院发出的香港商务警示还提醒美国企业必须注意美国的相关制裁措施。商务警示强调说,在香港经营的企业可能面临需要履行与制裁合规工作有关的管辖权要求和责任时出现互相冲突的情况。 文件警告,不遵守美国制裁可能会导致美国法律规定的民事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