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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言論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in HK
#21
轉載評論誹謗內容隨時犯法 身處境外亦可被追討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0...2_001.html

網上言論並非「無王管」,早於十多年前已有討論區經營公司因會員發放涉及誹謗的貼文,被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控告並須賠償,個別留下回應的網民亦被揪出需要公開道歉,即使是跨國網絡公司亦同樣因屢勸不聽而需向東方賠償訟費。法律界人士提醒,網民若未經核實而轉載涉及誹謗的資料或報道,以至在涉誹謗的內容中加入個人評論,都有機會違法,呼籲在轉載前必須核實求真。
CNN有關東方報道刊出後,有網民即在網上討論區轉載並發表意見,部分甚至涉及誹謗言論,淪為西方勢力的「打手」。「人哋講啲咩就搬字過紙,冇做過核實就轉載係有機會跌入訴訟範圍!」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網上言論及新聞報道未必全部真確,市民在轉發前有責任去核實及查證資料,若相關資料被證實為誹謗內容,曾經轉載的市民,都有機會犯法。
陸又指,在本港司法管轄權內作出誹謗行為,被誹謗對象可透過民事訴訟提告,即使涉誹謗一方不在香港境內,受害人仍可在香港法庭入稟,不過就要得到法庭批准,將傳票寄到海外交到涉案人士或公司手上,才可要求對方來港應訊。
另一執業大律師龔靜儀亦提醒網民,由於討論區貼文被控告誹謗已有先例,若有人轉載一篇內容失實,涉及誹謗的報道,再在相關貼文中加入自己的評論,並與報道的評論方向一致,則有較大機會與相關文章發表人一同被控告誹謗。同時,作為討論區的網主或版主,亦有責任管理網民言論。她亦指市民在轉載資料時必須求真,若只轉載一篇失實報道,並以不認同其觀點為由加以批評,被告誹謗的機會則不大。
「市民唔好以為CNN講嘅(報道)就一定係真理,轉載時一定要去思考同埋Fact Check(事實求證)!」議員陳恒鑌直言,網上世界同樣受到法律規管,過往曾有討論區網民發表貼文涉及誹謗,遭起訴並判罰款的案例,顯示在網上轉載誹謗或不實的報道及資料,都有機會觸犯法例,市民必須小心網上言論,多求真避免惹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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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湯家驊:叫「黑警死全家」已犯刑法 戴耀廷指條文演繹應顧及人權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2809.html
[Image: bcded429-d76f-47de-96a4-d0e1fdaa6b48.jpeg]

在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發表「煽動文字」被捕案,案中控方首次透露提告是根據快必的「黑警死全家」、「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言論,引起社會憂慮在《國安法》實施後,常見口號和言論已成禁語,隨時禍從口出。行會成員湯家驊接受本台訪問時稱,部分仇警言論有機會犯法;法律學者戴耀廷反駁指,條文演繹應顧及港人言論自由和人權。(李智智 報道)

48歲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因涉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發表煽動文字」罪,引起憎惡藐視政府或引起民間不滿的言論,周二(8日)被押往粉嶺裁判法院應訊,不准保釋。庭上,控方首次揭露快必涉違法的言論。

控方指控文件,詳列快必於今年年1月17日至8月23日間,在全港各區擺街站及網上直播防疫講座時的言論,指他呼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佔最多,達389次,「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有321次、「黑警死全家」有324次,至於「721唔見人 831打死人 10月1槍殺人」有154次、「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有14次、「沒有暴徒只有暴政」18次、「打倒共產黨」34次、「反抗」6次。另亦涵蓋他說過的「香港獨立」、「建國」、「報仇」及「還拖」等字眼。

控方所指控快必的言論和字眼,不時在社交平台、社會活動和遊行集會出現,引起社會憂慮有關字眼已成為「禁語」,恐難防墮入文字獄,憂被剝削言論自由。

行會成員、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本台訪問時強調「言論自由有界線」,又指「發表煽動文字」罪的重點在於,言論「有相當可能性」令社會對於政府產生「憎厭」或者「敵視」感覺,如果只是表達訴求不會觸犯法例;另外,假如言論引起公眾對某一個群組產生「憎厭」或「敵視」,如「黑警死全家」就有機會犯法。

湯家驊說:涉及的言論應該是極端和令人聯想到「憎恨」情況,如那些極端和令人齒冷的行為,如言論虛假,令市民對政府有沒有事實根據的敵意。有關的「煽動意圖」,要造成對政府的憎恨。表達政治訴求本身令市民憎恨政府的機會不大。
記者問:界線如何劃定?
湯家驊說:界線是會否令人憎恨別人。
記者問:「黑警死全家」有機會犯法?
湯家驊說:這就是有機會了,因令人憎恨某一個群組。但表達一個政治訴求,不會令人憎恨某一個群組。

就「8.31打死人」的言論,早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和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先後稱,有關言論會觸犯《國安法》。今次快必被捕事件中,「8.31打死人」再被列為犯罪證據,市民是否不可以再說「8.31打死人」?

湯家驊這樣說:要視乎用意在哪裡。大家要知道(8.31)是沒有死人,如果沒有死人,就說某一個人去謀殺人,是否令人產生憎恨呢?我覺得要視乎用詞或意圖,是否有機會令人憎恨所針對的人的情況。

不過,法律學者戴耀廷受訪時稱,撇除人權法在外,單從「發表煽動文字」罪條文本身,發表「黑警死全家」、「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和「反抗」的用語未必構成犯罪。

戴耀廷說:相關言論是否有帶來憎恨,或者藐視特區政府,是要對「香港特區政府」被憎恨和藐視,而非「香港警隊」。在第9條第1D,引起居民間的不滿,或者離叛,或者第1E,引起香港不同階層間的惡感或敵意,這「黑警死全家」可能會涉及到。但「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反抗」,這些似乎很難放在這裡。另有一個關鍵點是,當中談及「香港居民間」,是「居民與居民」之間,即居民是以公民身分,「不同階層的居民間,是以一個公民和居民身分,但警察行使職務時,他已是另外一個身分,他又不是代表整個香港特區政府,他又不是以香港公民身分行事,我撇除人權法外,看條文本身可能未必構成罪行。

戴耀廷補充指,快必會否入罪仍有待法庭如何演繹條文,但認為由於涉及言論自由的問題,「這些演繹應該愈窄愈好,即是對言論自由的影響愈小愈好,這是基本的普通法精神」。他又稱,警方引用有關罪行作出拘捕,是為製造寒蟬效應,但判罰與「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相近,不算太重,加上現時市民仍甘願冒被捕風險走上街頭抗爭,控罪對震懾市民的作用有限。


專訪張達明: 「快必案」中央舖路改變香港司法制度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93137.html
[Image: 122728fb-a77a-46ac-99a8-c6579a4cfe1d.jpeg]

在香港,快必「煽動文字」案引起社會憂慮文字獄降臨香港,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接受本台專訪,認為事件不但反映中央擬借助國安公署的額外權力收窄香港言論自由,結合最近特首和兩辦在《國安法》實施後否定香港實行「三權分立」的言論,「同一時間將矛頭都指向法庭」,認為中央正舖路改變香港司法制度,將中國大陸體制植入香港。(李智智 報道)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早前被多名國安署便衣人員拘捕,指他涉「發表煽動文字」罪,指控文件中,羅列快必涉嫌違法的言論,包括「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和「721唔見人、831打死人、10月1槍殺人」等遊行示威中的常見字眼,引起社會嘩然。

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接受本台專訪分析事件。他認為快必今次入罪與否,要視乎法庭如何演釋有關條文以及符合人權保障的考慮等。他又指出,當政府如此運用這條法例時「似乎不理想」,為達政治目的,「將個波交予法庭處理」,特別令司法機構承受莫大壓力。

張達明直言,今次事件是確實反映香港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出現「文字獄」,政權以模糊的界線,達到寒蟬效應,衝擊香港法治。

張達明說:現在的問題不單是某些字眼,是真有文字獄的情況。我們根本不知道紅線在哪裡。法治有一個很重要的元素是,法律是要有足夠清晰,可以具體知道何謂過界。現在去到一個地步,就算問律師都不可以確實說明,只能由政權告訴你甚麼不可以做。以政權角度,他們的確想達到這樣的寒蟬效應,要你知道你不想過界的話,要退深一點。這是無可避免收窄言論自由。「煽動文字引起市民間不滿或敵意」,其實藍絲群組都有此效果,但就不被追究。這會出現違反香港法治情況,選擇性執法,法律又不夠清晰,又會影響言論自由。

張達明嘆言,由於中央最近十年調整了治港思維,「開始覺得一國兩制不重要」,重要是「一國」,香港不可以成挑戰政府、挑戰中央地方,故更「不會容許香港過去所擁有的言論自由到達挑戰政府威信的地步」,尤是要「處理」有影響力的人士,以求全面管治香港。

張達明說:當你如此公然對抗政權,即是阻礙政府,在國內概念中一直是犯法行為。在這些思維上,國家安全是最重要,意識形態保障是最重要。看2015年(大陸)的《國安法》,你可到他們的表述,他們已清楚說明,這是「新形勢、新任務」,不可以再沿用1993年那一套的《國安法》,用傳統國家安全觀念去保障國家安全。

張達明補充指,快必今次被捕事件,結合最近特首和兩辦否定香港實行「三權分立」的言論,憂慮中央正為改變香港司法制度舖路。

張達明說:同一時間矛頭都指向法庭,希望削弱法庭的監管權,特別是說到特首地位超然,是否正在鋪路,暫時未引用的但遲早會引用的,如《基本法》第48條,中央可以指令特首行使權力,現在似乎是已鋪好路。

對於今次警方國安署引用本地法例對快必的言論作出檢控,除了入罪門檻較低外,他質疑背後是借助國安署擁有的權力搜集更多情報,擴大監控範圍。

張達明說:正因有了《港區國安法》,他們(政府)有更多權力,特別是國安署擁有的權力,比一般警察大,而他們受到的限制,比一般行使的職務是少。所以現在有一個趨勢是,國安署不只是處理《國安法》,會運用其他的罪行,因由他們去做,可以受少一些監察,更有大權。因為他們可以搜屋和查看電話,取得互聯網的資料,當中的情報價值遠大於入罪。告不入快必都不要緊,已取得聯絡資料和情報,國安署就可以做很多工作。基本上是正走國內那一套。

張達明總結而言,就《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出現種種事件,反映香港人正承受失去一國兩制的惡果,不但逐步失去自由和權利,人身安全亦恐難以擔保。

另外,包括許智峯、譚凱邦、范國威、呂文光、劉志雄、溫子眾等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及關注團體代表,周二(8日)手持7.21、8.31、10.1、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紙牌,聲援譚得志。有份出席聲援記者會的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表示,周三早上去荔枝角收押所探望過快必,他引述快必指出,希望香港人「唔好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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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梁家榮:鏗鏘集721事件節目水準足以作為新聞學教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004.htm

廣播處長梁家榮認為,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兩集涉及元朗7.21事件的節目,製作水準都足以作為新聞學的教材和典範。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上載7月31日的會議紀錄,時任顧委會主席陳建強表示,接獲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投訴信,指何君堯不滿《鏗鏘集》記者在訪問中針對他。梁家榮於會上表示,港台不會放棄任何一個角度跟進,而製作紀錄片時,傳媒人更須謹慎處理如何取得真正平衡,又指涉及追查真相的節目,難免會令某些人感到冒犯,因而引來激烈反應。

會議紀錄又顯示,有委員質疑,有關的《鏗鏘集》節目是否有需要播放兩段追訪鏡頭,該名委員又「以教育工作者角度」認為,如果受訪者已表示無法即場回應,理應獲得尊重,又認為該集《鏗鏘集》未有談及元朗7.21事件的另一位關鍵人物。梁家榮回應表示,兩個追問鏡頭裏,記者表現有禮,並非刻意製造衝撞,播放追問鏡頭後亦有解釋和跟進。時任副廣播處長陳敏娟就指,當記者循一般途徑無法取得答案,有時會主動追訪受訪者,新聞學稱之為「登門造訪」,屬新聞採訪的常用技巧。

梁家榮亦於會上表示,港台不論在電視或電台節目,均密切而多樣化地討論元朗7.21事件,包括密集的新聞報道、烽煙節目,讓各方聽眾發表不同意見、聲音及時事分析等,又認為元朗7.21事件就如過去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發生的重要事件,可以經歷幾十年仍然有待尋找真相。


鏗鏘集:721元朗黑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RWsXqjaads
[youtube]5RWsXqjaads[/youtube]

鏗鏘集:7.21誰主真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r4B7NpHwbY
[youtube]or4B7NpHwbY[/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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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港版國安法】譚耀宗指傳媒揭警暴或犯煽動顛覆政權 記協:條頸架咗把刀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702...JZZZY477Q/
[Image: VHRNRNPEUHJJ3ODJ2DYBPQH6FM.png]
香港傳媒報道涉及港獨、警暴等新聞,也可能觸犯煽動分裂及顛覆國家政權罪。

「國版國安法」條文定義含糊不清,傳媒報道涉及港獨、警暴等新聞,也可能被指煽動分裂及顛覆國家政權。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新聞報道是否涉及宣傳推動,「應該明眼人都區分得到」。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認為,譚的說法反映違法與否是由主觀判斷,擔心傳媒受制於《國安法》,自我審查惡化,甚至如內地一樣,「要翻牆、繞大個圈先睇到(資訊)」。

譚耀宗接受Now新聞台訪問時指,《國安法》實施後,《基本法》第39條列明的兩項人權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會繼續有效,認為傳媒毋須擔心,「我相信香港嘅新聞工作者都明白,有啲嘢係新聞報道,抑或利用呢個身份、利用個媒體嚟宣傳推動,我覺得明眼人都區分得到,唔會立亂檢控」。
親中派已鬧「毒媒」「黑記」
傳媒勢被操控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出,《國安法》條文定義廣泛,譚耀宗的說法正反映是由主觀判斷,「如果係咁嘅思維,頸度已架咗把刀」,但究竟哪些是新聞、哪些是宣傳推動,「其實佢哋係講唔出」。他指,傳媒處理新聞有自身看法或立場,中外皆是,倡議性的新聞報道也很平常,但如今《國安法》正式實施,便有工具去控制傳媒,情況令人擔心。

楊指,過往一直有親中人士形容部份香港新聞工作者是「毒媒」、「黑記」。他坦言,《國安法》實施後,短期內傳媒自我審查難以避免,報道時會有疑慮。他憂慮,若自我審查持續落去,不單止傳媒,整個香港也受影響,甚至如內地一樣,「要翻牆、繞大個圈先睇到(資訊),講句嘢都要轉彎抹角」。


【港版國安法】「光時」被指違法 《榮光》如「國歌」料犯禁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703...HZS75XXQI/

特區政府忽然於周四(2號)晚上發聲明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違法,下一步再被禁的,極有可能是抗爭歌《願榮光歸香港》。

中聯辦喉舌《文匯報》近日發功,指《榮光》是港獨「特徵」,因「獨人視《榮光》為國歌」,在不同抗爭場合都有播放、合唱,更重提去年9月10日晚,大球場舉行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香港隊與伊朗隊的賽事,有人向入場觀眾派發傳單及《榮光》歌詞,在開賽前奏唱中國國歌期間,有現場觀眾高聲唱《榮光》,「企圖以此來壓住中國國歌的聲音」。

《文匯報》指,《榮光》創作者受訪時承認,是參考不同國家的國歌創作《榮光》,又指此曲是「民間國歌」,「上綱上線」認為《榮光》屬「暗示示威者要推翻現有政權。」

《願榮光歸香港》作曲人Thomas回應《蘋果》查詢時稱,港府聲明代表香港已接軌進入以言入罪時代,「歷史上以言入罪嘅政權最後都會⋯⋯呵呵。」他稱當大家都在斟酌哪些字可以說、哪些又不可以說的時候,應該反思「點解政權反應咁大呢」,認為這句口號由一般市民到議員都曾表達過各自的理解,而說的人不見得有港獨含意,「但聽者有意,硬係覺得係。到底係咩政權會驚一句口號、驚一支旗呢?到底係我哋驚政府,定政府驚我哋呢?」

【港版國安法】政府聲明恐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違法 意味分裂顛覆政權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702...DQSXT433Q/

北京無視港人反對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周三(1日)更以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拘捕10人,其中部份人僅藏有涉及「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或印刷品,更有市民只因手機上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貼紙而被捕。港府周四(2日)晚上近10時半發表聲明,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在「今時今日」有港獨含意,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港府聲明指,因7.1有人展示或藏有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的物品,故作出「嚴正聲明」,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聲明又指「港版國安法」禁止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句口號,最先出現於2016年1月梁天琦首次代表「本土民主前線」參選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時,作為競選口號,同年2月8日大年初一發生「魚蛋革命」,梁天琦等人被捕及控以暴動罪。選舉事務處於補選前去信給梁天琦,指其宣傳品內容與基本法特別是第一條「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條文有根本性牴觸,其所述的「自治」按前文後理有違「一國兩制」原則的高度自治,要求他的宣傳品刪除包括勇武抗爭、以武犯禁、異於中國的歷史、自治、自主、自決前途及香港自治等內容。
朱凱廸稱紅線愈劃愈低
打壓未來民主運動

議會陣線朱凱廸指,港版國安法將香港獨立、要求外國制裁香港言論的表達,變成違反國安法的罪證,本身已是以言入罪,亦違反《基本法》和國際公約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特區政府今日再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定義為顛覆國家政權,是以言入罪的極致,亦進一步推行「文字獄」,他估計打壓將不會停止,日後手持白紙也可能被極權政府視之為違反國安的行為。

朱續指,政府將紅線愈劃愈低,明顯是要打壓未來的民主運動,「將絕大部份香港人變成罪犯,要令你驚、令你屈服於政權」,面對未來的民主運動將更為艱難,他建議作為議員或現今枱面上的政治人物,都要在以言入罪的問題上守住原則,亦要組織一致的行動,讓極權和市民知悉其決心。

民主黨林卓廷批評,特區政府的說法不是針對民主派,而是針對絕大部份香港人,相信禁止其中一個口號只是例子,今後言論自由的紅線會愈收愈緊。他又指,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部份候選人曾公開宣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經選舉主任查訊後都可以成功入閘,諷刺政府不斷搬龍門,「如果而家講咗(口號)就係顛覆國家政權,咁係咪選舉主任有失職呢?係咪要炒咗個選舉主任?林鄭監管不力係咪都要炒呢?」

林怒斥,特區政府已變成「人治」,所謂的標準亦朝令夕改,甚至沒有標準可言,日後香港人只能「Be Water」,防止特區政府以言入罪,譏諷地稱「香港人以後淨係可以叫『林鄭月娥萬歲』、『習近平好嘢』口號架喇」。
中大講師蔡子強:特意就某句口號深夜發聲明十分罕見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表示,近日法律界不同專家均指出,若純粹從字面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句,語意曖昧,可有不同詮釋,但政府沒理會法律專家的意見,指有關字句是有港獨甚至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反映反送中運動一直是北京的忌諱,而「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本土派、抗爭者甚至上街群眾的口號,更成北京的「眼中釘」。

蔡指,政府特意就某一句口號在深夜發聲明,十分罕見,「政府係咪咁任意去就一句說話作違法嘅詮釋呢?」他直言是十分危險,「會唔會越來越多句唔得呢?呢句又唔得,嗰句又唔得,越來越冇言論自由空間」。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周四(2日)接受商台訪問時,被問到「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是否違法,陳弘毅認為是灰色地帶,希望律政司成立相關負責部門後,詳細研究條文,制訂一套合理檢控準則。
戴耀廷質疑港版國安法「只打擊一小撮人」説法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Facebook指,有說港版國安法只是要打擊一小撮人,但現在政府出聲明,說「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那即是說任何人都不能再講或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戴稱,今天可以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明天又可以禁另一些口號,可見在港版國安法下,每個人每一刻說的每句話都有可能觸碰紅線,都有可能被說成犯法,反問「港區國安法又怎會只是打擊一小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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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黃碧雲質疑不懂學術自由 楊潤雄指港獨並非可探討問題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028.htm

一名小學教師早前被教育局指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而被取消教師註冊。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港獨明顯違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教師應引導學生明辨是非,培養正確價值觀,不應藉學術自由及多角度思考,向學生散播不正確價值觀或違法意識,而且言論自由並非絕對,而該宗個案與學術自由無關。

民主黨黃碧雲在立法會大會提出口頭質詢,表示有關學校的調查報告未有發現該名教師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為何當局的調查得出相反結論,質疑楊潤雄不理解學術自由,是政治灌輸。楊潤雄回應說,港獨並非可探討的問題,反問黃碧雲心中是否認為港獨可行,又指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一部分,反問為何黃碧雲會認為,港獨可於學校討論。

楊潤雄又說,當局收到不少投訴,就個別學校處理教師涉嫌失德個案提出疑問,因此教育局不一定全面接納每所學校的調查報告,如局方不作任何分析及判斷,相信社會不會接受。至於被取消註冊的教師已提出上訴,屆時可在上訴委員會中作出申辯。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以吸毒作比喻,認為學校應集中教學生吸毒的害處,而非講述如何購買毒品、問學生是否支持吸毒等。楊潤雄認同有關比喻,指出如有教師偏頗地粉飾吸毒的好處而不講壞處,是完全不可接受,當局極之可能會取消其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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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港區國安法】陳弘毅:寫文章批評政府不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AA-225230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商台一個節目表示,《港區國安法》出台數天,有人故意誤導或對條文有不同詮釋,並不出奇。他又指,七一回歸當日仍然有人上街,甚至展示「港獨旗」等,反映市民不怕,但《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以前可以做的事,現在可能有問題,他希望港人不要再挑戰或衝擊《港區國安法》,他強調分裂國家和搞港獨等,會將香港變成顛覆國家基地,形容是「好大件事」。

出席同一節目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則指,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有考慮「一國兩制」的情況,並無將內地國安法的條文,完全套用在《港區國安法》。他指,在顛覆國家政權罪方面,《港區國安法》的起訴門檻較高,要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才構成違法行為。他認為,寫文章批評政府,或鼓勵他人以合法及非武力方式,改變香港或內地政治制度,並不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


【港區國安法】陳弘毅:寫文章批評政府不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AA-225230

港區國安法:策劃公投決定香港獨立 陳弘毅指違分裂國家罪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0...2_001.html

港區國安法|譚耀宗:人大常委會有權完善法例 陳弘毅:寫文章不涉鼓勵武力不屬犯法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F%E6%B3%95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在央視節目《焦點訪談》中表示,《港區國安法》現時僅針對4種罪行,人大常委會將來可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繼續制訂相關法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早(5日)出席商台節目訪問後稱,倘若條文有需要改善之處,人大常委會有權可以完善法例,但一般不會在這麼短時間內處理,現階段他未有聽聞相關事宜。

譚耀宗在節目中稱,7月1日有大批人上街,有人甚至展示港獨旗幟,反映市民不怕《港區國安法》;並稱法例無追溯期,且絕大部分在香港審訊,非送往內地審理,他認為這顯示《港區國安法》不算「辣」。

另外,康文署轄下公共圖書館正就新例覆檢最少9本政治書,包括《香港城邦論》作者陳雲、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的著作,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在同一節目稱,寫文章煽動其他人改變中國或香港的政治制度,若不涉及鼓勵他人用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任何非法行為達到目的,不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

他亦稱,未看到《港區國安法》明文禁止藏有港獨物品屬違法。譚耀宗則認為批評政府無問題,但稱要小心有否牴觸分裂國家等罪行。

陳弘毅:暫未見批評政府涉顛覆國家政權罪
http://www.metroradio.com.hk/News/live.a...558&page=0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就表示, 涉及組織及策劃分裂國家等行為, 例如提倡港獨及自決, 舉行民間公投, 將會觸犯國安法.

陳弘毅出席電台節目時指, 市民身上被搜出藏有港獨標語或旗幟及被拘捕, 不一定代表他們觸犯國安法, 要待法庭和律政司, 就案情和證據判斷.

他指, 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 需要疑犯使用武力威脅或非法手段, 才會構成罪行, 暫時未見到批評政府, 發表文章等行為牽涉顛覆國家政權罪.

至於勾結外國勢力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陳弘毅舉例, 要同時滿足非法向外國提供國家秘密及情報, 情求外國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 才會觸犯法律. 而聲稱831太子站內有死人的言論, 本身不構成犯罪.

【國安法】估計批評不滿政府不構成顛覆 陳弘毅冀條文清晰明確
https://www.singtao.ca/4270993/2020-05-2...iant=zh-sg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港區國安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港區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可以理解為包括地方政府,不止中央政府。但他相信,對特區政府提出批評或不滿,不會構成顛覆,而要實質有推翻行為才算違法。

對於若有人批評香港政府、要求官員下台,會否有「後果」,陳弘毅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出,目前具體條文尚未公布,現時討論是言之尚早,亦無意思。他說,據他個人估計,批評或表示強烈不滿不構成「顛覆」,認為「顛覆」相當於推翻政府,希望條文能夠寫得清晰明確。

陳弘毅又指,中央決定涉及執行機制,估計將來本港或會設有獨立於特區政府的中央機構負責有關工作,估計是一個不屬於警隊的部門處理,類似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中聯辦及解放軍的性質,亦要遵守香港法律。他相信「港區國安法」會列明相關規定及權責。

陳弘毅又指,本港法院審理有關「港區國安法」案件時,有解釋法律的權力,但指出「港區國安法」作為全國性法律,人大常委會亦可以作出解釋。他又指出,若「港區國安法」違反《基本法》下的人權保障,亦涉及解釋《基本法》,而人大常委會亦有權解釋《基本法》。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1-11 11: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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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城大生發布歌曲諷刺校長 須寫道歉信禁足校園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11...2_001.html

香港城市大學疑有學生因翻唱及發布二創歌曲《找郭位》MV諷刺校長,被指違反學生紀律守則,涉事學生到紀律調查小組應訊後被裁定指控成立,遭校方處分。消息指該學生除了被書面譴責並保留紀錄,更須寫道歉信、夏季學期被禁止踏足校園。東網正向城大查詢事件。
據悉,該名城大生去年11月底在網上發布《找郭位》MV,歌曲改編自李克勤的《開學禮》,歌詞提及去年社會事件中,警方一度向城大校園放催淚彈,校長郭位卻病假缺席、無作為,並形容城大為「學店」、「染紅」、「為人民幣」等。
該學生今年4月及5月均收到校方通知,指他發布的影片內容違反學生紀律守則。該學生一度上訴,指歌詞並非他創作,而是出自網上討論區,又指影片已發布近4個月,但按規定,投訴須於事發後3個月內提出。校方當時以影片對大學造成持續性損害,駁回他的上訴。最後他被裁定指控成立,遭校方處分。
城大學生會回覆指,學生會雖有派代表參與紀律調查過程,但因有保密協議,未能透露詳情,亦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指就城大早前修訂《學生紀律守則》一事,本月3日已於社交平台專頁上發文表達立場。該文提到,大學不應以「保護聲譽」之名,損害每名城大學生應有的言論自由,亦不應就同學二次創作或使用校歌、校徽作批評或表達不滿而實施任何處分。
城大早前修訂學生紀律守則及學術誠信守則,其中學生紀律守則新增一項條款,禁止一切破壞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行為,包括未授權使用、修改、損毀及進行二次創作等等,避免破壞對大學等不同持份者的聲譽或造成負面影響。同時亦列明涉及處分,若屬嚴重失當,會將紀錄最多保留至學生畢業或退學後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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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不一樣的畢業禮】校內遊行重現文宣 盼重燃社會熱度 中大畢業生:希望香港人唔好放棄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5751/%E...E%E6%A3%84
[Image: %E4%B8%AD%E5%A4%A7%E7%95%A2%E6%A5%AD%E7%..._large.jpg][Image: %E4%B8%AD%E5%A4%A7%E7%95%A2%E6%A5%AD%E7%..._large.jpg][Image: %E4%B8%AD%E5%A4%A7%E7%95%A2%E6%A5%AD%E7%..._large.jpg][Image: %E4%B8%AD%E5%A4%A7%E7%95%A2%E6%A5%AD%E7%..._large.jpg][Image: %E4%B8%AD%E5%A4%A7%E7%95%A2%E6%A5%AD%E7%..._large.jpg][Image: %E4%B8%AD%E6%96%87%E5%A4%A7%E5%AD%B8-%E4..._large.jpg][Image: %E4%B8%AD%E5%A4%A7%E7%95%A2%E6%A5%AD%E7%..._large.jpg]


中大畢業禮 學生舉「愛國唔洗立法」橫額
https://m.mingpao.com/pns/%E8%A6%81%E8%8...B%E9%A1%8D

[Image: f6b0b941b570715909d58268a6f9ad59.jpg]

這樣的「母校」,棍棍打自己的仔女!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5759/%E...D%E7%A6%AE
[Image: %E4%B8%AD%E5%A4%A7%E7%95%A2%E6%A5%AD%E7%..._large.jpg]

【中大畢業禮】持港獨旗學生︰中大政治打壓 取消畢業禮是「滑稽」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7%A8%BD/
[Image: 125509632_10158658087801422_594717112856...1200x0.png][Image: IMG_B41158FB05AC-1_2yPoL_1200x0.JPEG]

中大稱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塗鴉已報警處理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119.htm
[Image: mfile_1560838_1_L_20201119154428.jpg]

中大取消實體畢業禮學生於校內遊行 中大報警:口號顛覆國家政權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F%E6%AC%8A
[Image: snLdGg7wLyV_qpLYqIFir-3KyDMic11B6btI-Om7SPg?v=w1920]

中大畢業生校內遊行紀念反修例、扣押內地12港人 校方報警 教育局譴責 (20:28)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4%e8%b2%ac
[Image: b782c4f7b87f5a560a605bb500b9e1c2.jpg][Image: b784f5e9ffba5d10004641f2a10f9309.jpg]
[Image: b787067ce2788f0796f6983d9901548c.jpg][Image: b785e8bdd469c46a36a43c9abe695967.jpg][Image: b78674cbe8ec87afcc7ad0dc79d90e45.jpg][Image: b7855f96ac1d27f10d7c35219c345965.jpg][Image: b787a2ecaa8a2a31a66aa47a8efd28ed.jpg][Image: b5bb2f6409d8566ee6cde68884847049.jpg]

【中大畢業禮】教育局譴責校內非法遊行集會 稱可能違國安法 支持中大報警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8%AD%A6/
[Image: Untitled-2-15_sJW5Q_1200x0.png]

中大科大畢業禮有學生叫反修例口號 中大典禮提早結束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107.htm
[Image: mfile_1490557_1_L_2019110712154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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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科大教授李靜君演講一句「We belong to the world」 遭中聯辦喉舌屈播獨 文革批鬥逼解僱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119...F2RUA6CII/

[Image: TNDAVWVEXRBUTPZUNLR2MVLJ3M.png]

習近平治下的香港,不斷掀文革批鬥歪風。中聯辦9月下令,未來1年要整頓司法、教育和社福界。多名教師隨即被莫須有罪名處分,甚至被處以極刑,終身釘牌。港共最新的目標,轉移至科大社會科學部講座教授李靜君身上。李靜君今年5月在一個網上論壇上發言時一句「We belong to the world」,遭中聯辦旗下的《文匯報》和《大公報》以及土共連日誣衊為「宣揚港獨」,逼校方解僱。李靜君發聲明,反斥左報斷章取義,繙譯錯誤。

李靜君昨晚發表中英文聲明,反駁近日某些報章及社交網站對她的攻擊,是基於錯誤訊息和錯誤繙譯其英語發言。首先,她提到這些報道及評論,聲稱她是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成員,但「事實上自2020年6月30日起,我已經脫離該組織,亦再沒有跟該組織有任何聯繫」。她續指,這些報道及評論亦扭曲她在5月26日一個研討會的英語發言原意。

「我認為香港是一個全球城市,所以當我說Hong Kong belongs to the world,所指的是香港與國際社會在文化、意識及經濟層面上多方聯繫及深厚交往。可惜,該兩份報章斷章取義,錯誤地把belongs該字,繙譯成主權上的管屬。」她又澄清,這些報道及評論提及的研討會,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前舉辦的合法網上活動,而她在會上的發言,只是學術分析。

李靜君當日出席的網上論壇,主題為「香港一國兩制已終結?」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前秘書長黃之鋒,以及時任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戴耀廷,都是講者。建制派喉舌近日流出的片段顯示,李靜君當時稱:「I think it helps not to think Hong Kong as a Chinese city. We don’t belong to China...I don’t think. We belong to the world.」

李靜君短短一句感言,隨即被《大公報》指控「妄言香港不屬於中國」;前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亦在港共喉舌《點新聞》撰文,指控李靜君「想把香港從我國分裂出去」,等同「港獨」,要求科大解僱她,「不要讓她貽害下一代」,否則會令學生「淪為被外國或境外勢力利用的棋子」。

根據科大介紹,現年55歲的李靜君在香港中文大學和加州柏克萊大學獲取學位,是鍾士元博士社會科學教授,過去25年來一直在當代中國發展研究中,提出社會學創見,學術著作以中國勞工階層的獨特視野,追蹤中國資本主義的變化,形容其成就「備受推崇」,取深入的比較民族誌研究方法,挑戰從馬克思勞工政治理論到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概念的傳統思維。

李靜君專長分析中國日益全球化的發展,研究項目包括探究香港作為「全球化中國」前線的角色,分析中國躍升為「世界工廠」、從社會主義國家過渡至資本主義國家過程中勞工抗爭的不同模式、以及中國在非洲的國家投資的政治。

科大指李靜君是全球化、政治社會學及全球南營發展的研究權威,學術專著屢獲殊榮,包括著名的李文森獎、愛麗絲・安士敦書獎、非洲亞洲研究書籍獎以及美國社會學會多個最佳著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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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油尖旺區會印「 追求民主自由」掛曆 疑被內地扣查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3%E6%9F%A5
[Image: _2020121321145638576.jpg]

油尖旺區議會節日慶典活動統籌委員會主席李偉峰表示,該區區議會今年印刷的掛曆會發揚漢字中「合體字」精髓,並將「招財進寶」及「 追求民主自由」融入設計內,但指該批掛曆疑被內地海關扣查。

李偉峰昨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油尖旺區議會每年均會撥款印製掛曆、揮春及利是封等節日物品,今年原定加入新的構思,例如少數族裔節日提示,以及發揚漢字中「合體字」精髓,將「招財進寶」及「 追求民主自由」融入設計內。他又指,與承辦商的合約定明於今年11月中送到各議員辦事處派發,當時承辦商以「廠房無期」為由,要求在本月11日前及23日前分兩批送到議員辦事處及指定地點,有鑑於不少市民有索取掛曆的期望,故此該區區議會接納有關要求。

他續指,然而有網民近日將「追求民主自由」妖魔化成「港獨」,並將相關訊息轉發。他強調,區議會在同一個會議上同時處理今年節日燈飾及掛曆揮春等事宜,即使我們通過了決定之後,民政處在會議上未有干預掛曆及揮春等印刷品,認為網民把「追求民主自由」妖魔化只是抹黑行為。他亦指,近日收到消息,指該批掛曆被內地海關扣查,而承辦商則未有正式說明原因。


大澳「黃店」遭警上門 「革命無罪、光復有理 」標語被投訴 店東不服 警員:自己查國安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5...%E6%B3%95/

[Image: 20201215-2520copy_Gt1Mr_1200x0.png]

近期有黃店遭警方調查,有負責人甚至遭檢控,大澳環保山系服裝店「EARTH.er」今(15 日)在 FB 發文,指下午有警員到店前表示,有人投訴其閘門上的「革命無罪,光復有理」標語敏感,要求店方衡量是否需要塗改。店方一再追問被投訴的原因、事件如何違法,警員卻著他自行查看國安法。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立場》指,經初步調查事件不涉刑事。

店東指,有關字句是改編自前國家主席毛澤東的名言,卻仍「招惹」警察上門,形容是「白色恐怖」。

據帖文附上的相片顯示,至少有 3 名軍裝警員查問 EARTH.er 店東。帖文指,警員表示因應投訴前來了解,並記下店東的個人資料,他一再向警方提出質疑,「我又冇噪音,字句又冇騷擾到人,何來要你嚟同我講呢?」「呢句嘢敏感咗咩?犯咗咩法呢?」警方經追問下只籲他自行上網查看國安法,「你自己返去上網睇睇國安法好清楚寫晒」。

帖文形容事件是白色恐怖,指「恐懼是一種選擇,你可以選擇不去恐懼」,籲人持續關注被送中的 12 青年及其他被滋擾的香港小店,拒絕善忘。

《立場新聞》已就事件向警方查詢,警察公共關係科覆稱,昨日(14 日)接獲市民報案,指大澳一店鋪閘門外噴有一些字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大嶼南分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案件不涉及刑事成分,列作雜項事件。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2-15 1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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