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ad Rating:
  • 0 Vote(s) - 0 Average
  • 1
  • 2
  • 3
  • 4
  • 5
香港言論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in HK
「連登」發放煽動訊息 35歲無業男囚5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41...2_001.html

一名35歲男子涉嫌多次透過「連登」網上討論區,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早前認罪,押後至今(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鼓吹香港獨立,支持外國無理制裁,對官員作毫無基礎的指控,藉此煽動仇恨,判他入獄5個月。

35歲被告曾國熙,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1月1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連登討論區)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案情指,涉案煽動訊息有36則,內容談到「黑警」、香港獨立、「光時」口號,又形容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是香港國歌。被告在2024年1月18日被拘捕。

案件編號:WKCC 320/2024

連登上多次發「香港就快唔掂啦」等言論 無業男認煽動罪囚5個月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3339...B%E6%9C%88

無業男涉於「連登」討論區發布36則煽動訊息,包括指稱官商勾結及《願平安》為香港國歌,另建立「香港就快唔掂啦」等6個討論主題,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5個月。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指,被告在半年内發布了共36則煽動訊息,他鼓吹香港獨立,支持外國對香港的無理制裁、侮辱國歌,對官員作出亳無基礎的貪污指控、無中生有,藉此挑起讀者的厭惡情緒、煽動仇恨等,蘇官考慮以上因素後,採用7個半月作為量刑起點,給予被告認罪扣減後,判監5個月。

承認案情指,35歲被告曾國熙在「連登」共發布36則煽動訊息,其中有15則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例如「打倒中國共產黨」、「唔好咁快玩死李家超呢隻玩具」及「高官商界年年勾結貪污」等;10則慫使獨立建立香港國,包括「『願平安歸香港』呢首香港國歌」等。除了發布訊息外,被告另建立主題,包括「香港就快唔掂啦」、「721中共鄉黑集體預謀殺人事件簡述」等。被告於本年1月18日被捕。

案件編號:WKCC320/2024

涉管理「香港獨立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帖文 葡籍男教師認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判囚5年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5%E5%B9%B4

外交部指香港言論及新聞自由獲充分保障
https://news.tvb.com/tc/greaterchina/661...D%E9%9A%9C

在北京,外交部表示,香港的言論和新聞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說:「香港回歸二十六年多來,言論和新聞自由始終得到香港《基本法》等法律的充分保障。近年來在香港的國際媒體和記者數量有增無減,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客觀事實。」

官校前女教師司法覆核革職決定 指當局干預私人帳戶帖文言論自由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411.htm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7days
Reply
煽動罪三年半.拘捕檢控篇|共55人被控舊煽動罪 逾七成案涉網上言論
https://hk.news.yahoo.com/%E7%85%BD%E5%8...14910.html
[Image: 51e0d310-02a6-11ef-bef3-f51eb25ec8c3]
[Image: 05fbd980-02a7-11ef-b9ee-d36b3066e42d]
[Image: 05fbd981-02a7-11ef-baeb-d3dfd1fcecbc]
[Image: 0730-1-1024x538.png]
[Image: 645c4fa0-02a7-11ef-8752-9af3bfcbf6d1]
[Image: 92351100-02a7-11ef-bf7f-ec71e1c71cae]
[Image: 1cf53d10-02a8-11ef-bfff-52b5b95374c7]
[Image: 3f7813d0-02a8-11ef-abd7-cb5261ac5c28]
7days
Reply
官校女教師反修例期間發表不當言論被革職褫奪退休福利 入稟司法覆核今勝訴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D%E8%A8%B4

教齡27年的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Facebook私人帳戶多次發表相關言論,遭紀律研訊委員會裁定行為失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其革職,褫奪所有退休福利。女教師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革職決定過份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決定。法官高浩文今午(26日)於高等法院判女教師勝訴,指局方有權裁定其行為失當,但褫奪所有退休福利懲罰過重,故推翻局方決定。

官:褫奪所有退休福利懲罰過重
申請人為Tam Yuk Fan Toffee(譚玉芬),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法官今同意局方陳詞指申請方只挑戰局方決定超出比例不相稱,並沒有質疑委員會事實裁斷不合理不合法或不公平,沒有指出任何公法基礎,因此無法藉司法覆核挑戰委員會事實裁斷,法庭不應重新審視。

判詞指即使個人Facebook帳戶本來無關工作,只用以表達個人見解,然而亦可能會影響工作或他人觀感,而公務員及教師相關專業操守不只規範教師教學方法及材料,教學以外個別行為如影響其教學職能或破壞教師聲譽,亦足以構成行為失當,引述案例指教師乃學生典範,其職責涵蓋部分校外行為。判詞續指,委員會認為申請人Facebook帳戶中380個朋友多得足以削弱其私隱權,申請人必然意識到有可能遭廣傳帖文;委員會亦合理地指出相關帖文內容不是基於公益來參與理性公共討論,因此委員會絕對有權裁定其行為失當。

判詞又指,審視局方決定相稱性時,應採用較寬鬆的「明顯沒有合理基礎」標準,而非「不應超出合理必要」,法官接納大眾對教師抱有期望,申請人涉案帖文不是政治陳述或理性公共對話,局方有權接納委員會結論,認為在社會動盪時發布帖文,內含不雅圖像、侮辱、詛咒、粗言穢語、仇警意味,構成嚴重違反專業操守,無理謾罵警員及家人,明顯暗示欺凌警察子女有理。法官指出如教師及公務員和平合法地表態,謹守觀點被人誤用的話,甚少干預其言論自由,本案中局方決定平衡了社會大眾利益和申請人言論自由。

判詞:革職並保留退休福利更恰當
然而,局方斷言革職並褫奪所有退休福利為對申請人「唯一」適當懲罰,判詞反駁指革職並保留退休福利應屬考慮之列,不必然褫奪所有退休福利,考慮到申請人此前任教了25年紀錄潔白無瑕,涉案帖文沒有影響其校內教學及學生,褫奪所有退休福利將會除去了申請人長時間累積下來的大量權益,而申請人幾不可能再覓得教席,如今社會環境也再不需要強烈阻嚇相關行為,認為相對而言革職並保留退休福利懲處更為恰當。判詞終指局方懲處過於沉重,推翻決定。

案件編號:HCAL 1804/2023

教師因反修例言論被革職及褫奪退休福利 司法覆核勝訴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58553

反修例發表不當言論 官中女教師覆核勝訴 法庭令撤銷革職決定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42...2_001.html

FB發反修例言論 官中女教師覆核勝訴 獲撤銷革職決定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4132817717
7days
Reply
《願榮光》禁令案|律政司上訴得直 上訴庭批出臨時禁制令
https://hk.news.yahoo.com/%E3%80%8A%E9%A...09136.html
[Image: ff9cf2b0-0d08-11ef-977d-8e2698eefe4e]
願榮光禁令|林定國:4種違法行為下傳播才犯法 將要求網絡刪歌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17761
上訴庭今日(8日)頒下判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批出禁制令,禁止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作非法用途。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傍晚見記者,指禁制令內容針對4項違法行為,又指根據人權公約,有需要時為了國家安全是可對言論自由施加合理的限制。
特首李家超表示,禁令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而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指,法庭裁決「擲地有聲地說明特區政府申請禁制此歌曲發布有理有據」。
禁令針對特定意圖和目的來傳播歌曲
林定國表示,禁制令內容有針對性,是4種非常清晰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已經構性罪行,所以禁制令並無製造額外限制。這4類行為強調相關人士要有特別意圖和目的,尤其是傳播歌曲時,需要有意圖利用傳播歌曲而達致煽動別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或令人誤會香港是主權國家、擁有自己的國歌,強調是針對有特定目的而傳播歌曲的行為。
法庭同意有必要頒布禁制令,林定國說根據人權公約,有需要時為了國家安全是可對言論自由施加合理的限制。在這案例中,法庭考慮了特區政府的評估及證據,認為有必要性頒布禁制令,去執行相關刑事法律。林定國指,法庭看到在2019年相關歌曲被「武器化」,用來將非法行為「浪漫化」用來提倡「港獨」。
他強調法庭沒有忽略言論自由,考慮到今次無構成不合理限制,為了釋除疑慮,禁制令已講明不會影響正常的新聞和學術活動。
要求網絡供應商刪除相關內容
至於為何法庭認為有需要頒下禁制令,林定國表示,是因為要用來說服網絡供應商刪除相關內容,不要為某些從事非法行為的人士提供便利。
林定國稱資訊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同時說,網絡供應商特別是Google,都表示會尊重當地法律,內部政策亦列明會依照相關法律移除相關內容。林定國認為,依據供應商內部政策都要這樣做,政府會要求網絡供應商移除相關內容。
李家超稱《願榮光》對國家和香港造成嚴重損害
李家超亦在社交媒體指,《願榮光歸香港》在2019年起經常被用作煽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港獨活動,其後被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造成侮辱,對國家和香港特區造成嚴重損害。
他表示,禁令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是針對具有犯罪意圖的不法行為,亦可更明確地令市民明白有關行為是違法的,亦保障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權利。
李家超歡迎法庭裁決,又指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
陳國基稱國安法實施後敵對勢力仍蠢蠢欲動
陳國基則認為,法庭裁決「擲地有聲地說明特區政府申請禁制此歌曲發布有理有據,亦彰顯任何侮辱、貶損或甚分裂國家的煽動行為均不得人心,必須予以制止,以正視聽。」
陳國基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敵對勢力仍然蠢蠢欲動,包括繼續流傳該「港獨」歌曲,妄圖煽動他人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甚至影響國家安全。在過去香港參與的一些賽事,該歌曲更曾在播放中國國歌的環節上播出,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貶損。
陳國基表示,有見以上種種事件,特區政府絕不能䄂手旁觀,因此果斷應對,透過申請臨時禁制令,捍衞國歌尊嚴、維護國家安全。
願榮光禁令|官稱須馬上制止相關刑事行為 裁上訴得直批出禁令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17626
政府早前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作非法用途,但被高院原訟庭拒絕。政府早前提出上訴,並指有關禁令旨在他人利用歌曲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強調「新聞活動」及「學術研究」等合法行為不會受影響。「法庭之友」律師質疑,港府希望藉禁令要求網上平台將相關32則影片下架,但入稟狀只列出如何構成非法用途,沒有指明該些影片違法。上訴庭今(8日)頒下判辭,並指根據特首的證明書,禁制令涉及的刑事行為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上訴庭認為需馬上制止該些刑事行為,並接納行政構關的評估,單憑檢控不足處理嚴重的刑事問題,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協助,從而維護國家安全,故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批出禁制令。
律政司指歌曲令人混淆成香港特區國歌
律政司早前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以任何方式傳播《願榮光》,旨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意圖煽動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將其混淆成香港特區國歌,或指向香港特區是一個擁有自己國歌的獨立國家,意圖侮辱國歌,申請早前被原審法官陳健強拒絕。
2019年社運期間,經常有示威者在活動中唱出《願榮光歸香港》。(詳看下圖)
認為須透過網絡平台停止相關行為
上訴庭指出,禁制令涉及的刑事問題嚴重,法庭必須立刻干預。此外,在網上進行該些刑事行為的人,難以辨識,認為個別地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並不切實可行,較為有效的方法,是透過網絡平台營運者停止該些行為。
上訴庭強調,禁制令已顧及牽涉的言論自由和權利,並容許某些與歌曲有關的合法行為不受限制,例如學術活動或新聞活動
《願榮光》曾被誤當國歌887次
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早前在陳詞時指,現今社會武力並非唯一推翻政府手段,散播謠言、假消息等或是更有效武器,又稱《願榮光》能夠凝聚人心推翻政府,更曾被誤當國歌887次,甚至多次在運動賽事上被誤用。律政司亦強調,禁令不會限制非法活動,如洗澡時唱歌不會違法,亦將「新聞活動」及「學術研究」列入禁令的不受限行為。
辯方質疑禁令無法阻截傳播
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則以「法庭之友」身份給予辯方意見,他指律政司多番強調網上平台要求港府取得法庭禁令才肯將有關的32段影片下架,但現時禁令只是列出傳播歌曲非法用途的基本原則,並沒說明單純傳播相關影片便會構成非法用途,無法助以阻截傳播(break the circuit)。
案件編號:CACV274、CAMP303/2023
願榮光禁令.上訴|律政司突求裁32條YT片違法 以便叫供應商下架
https://www.hk01.com/article/994062
願榮光禁令.上訴|律政司強調有意圖煽動才違令 洗澡時唱不違法
https://www.hk01.com/article/973188

逾20條《願榮光》連結仍可瀏覽 亞洲網路聯盟稱評估判決影響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09.htm

《願榮光》遭禁 美國務院關切:對香港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 駐港公署斥公然干預
https://hk.news.yahoo.com/%E3%80%8A%E9%A...29862.html

[Image: 5a666810-0e09-11ef-bf9f-e68d42e32150]

律政司去年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獲上訴庭周三(8 日)批出臨時禁制令。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見記者時就事件表達對香港人權和自由的嚴重關切,形容是「對香港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外交部駐港公署強烈不滿,堅決反對有關說法,斥公然干預特區司法。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表示,對香港的人權保障和基本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繼續受到侵蝕表示嚴重關切,「禁止這首歌的決定是對香港的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而香港曾經是一個以擁有獨立司法系統,保護資訊、思想和貿易自由而自豪的城市。」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 Sarah Brooks 亦有評論,指香港政府試圖禁止一首歌曲的行動「既可笑又危險」,是對港人言論自由的攻擊。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則表示,特區政府和高等法院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的憲制責任,制止以煽動分裂國家和侮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正當之舉,和保障香港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的必要之舉。

外交部駐港公署指,奉勸個別政客「擺正心態、分清是非、改弦更張」,停止以任何藉口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願榮光歸香港》在示威者中被廣為傳唱,當局其後指該歌曲煽動「港獨」。去年在多個香港以「中國香港」身分參與的國際體育比賽,《願榮光歸香港》被誤作中國國歌,引起特區政府不滿,採取一系列行動,包括要求網絡供應商下架歌曲,律政司隨後亦着手申請禁制令。

願榮光禁令|稱如設為手機鈴聲應即改 湯家驊:搭地鐵響起已屬播放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BE/451428

律政司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上訴得直,高院上訴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傳播歌曲。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9日)在電台表示,如果市民將手聲鈴聲設定為《願榮光》,應立即改掉,並舉例指搭地鐵「咁多人,突然之間響,好多人會聽到」,已屬公開播放的類別。

指平台儲存自招嫌疑
湯家驊指,上訴庭判決所禁制的不是歌曲本身,而是與歌曲有關的4種特定行為,如果不在4種行為之內就不受禁制令的限制,但如果市民明知歌曲的性質,但亦在公開場合歌唱或播放這首歌,令到他人聽到,有可能觸犯禁制令,若手機設定該歌曲為鈴聲,應立即改掉。

他又說,如果只是將歌曲儲存在電腦並不構成犯罪,被警察入屋拉去坐監,但若有人將歌曲放上平台讓人聽,屬散播行為,而平台明知該歌曲會令人有不好聯想,仍然留在平台上任由大眾供聽,同樣自招嫌疑,並要由法庭判斷有無相關意圖,惟他指「意圖不會寫在額頭上,或者放在枱面」,就算上載者聲稱無意圖,但身邊的行為都會成為證據,相關舉證的責任在控方。

律政司申請的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在互聯網或在線媒體上,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歌曲,但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則不受禁令限制。

律政司上訴得直 法庭批《願榮光》禁制令 林定國:相信網絡供應商願遵從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9E/451375

律政司早前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批准有關的非正審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傳播歌曲;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則不受禁令限制。律政司長林定國歡迎法庭判決,認為禁制令具針對性,相信網絡供應商會尊重法庭判決,移除相關內容。

上訴庭於書面判辭提到,同意原審法官所指,禁制令可能牽涉言論自由的權利,對動機清白者可能產生「寒蟬效應」。然而上訴庭指出,按照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發出的證明書,有關刑事行為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並違反國家安全利益。該證明書對法庭具約束力。

上訴庭亦接納行政機關的評估,即是單憑檢控,明顯不足以處理嚴重的刑事問題。認為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協助維護國家安全。判辭提到,過去有人廣泛及持續無視刑事法律,公眾亦誤解有關該歌曲的活動,令情況惡化。禁制令必須協助強化預防,對實際或潛在違法者加強阻嚇,並消除誤解。法庭亦必須立刻干預,以防止現有的非法狀態繼續下去,否則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無法補救的進一步破壞。

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不受限制
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在互聯網或在線媒體上,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歌曲,但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則不受禁令限制。

上訴庭要求警務處、律政司及特區政府的網頁上,需要上載蓋章禁制令的副本,亦要在灣仔警署總部的顯眼位置,展示包含禁制令連結的二維碼,並發布新聞稿,列出3個網頁及提供能連結到禁制令的二維碼,才算是完成送達禁制令。

林定國歡迎法庭判決,稱律政司會依循法律程序和要求,盡快公布整個禁制令的確實內容。林定國指,根據現有的證據,網絡供應商包括Google已清晰表明會尊重法庭的判決,禁制令只是要求他們依據內部政策行事,當中並無網絡供應商提及移除相關內容存在任何難度。特區政府會依據法庭的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進行溝通,請求或要求他們移除相關內容,相信網絡供應商會言出必行。Google稱正研究法庭判詞。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強調,制止任何人以煽動分裂國家和侮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限制責任的正當必要舉措。

湯家驊︰在港提供服務網絡平台營運者同受禁制令規管 須移除《願榮光》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3b549235...E%E5%85%89

多個網絡平台仍可搜尋到《願榮光》 Google指正研究法庭判決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3ca5fc27...4%E6%B1%BA

政府就願榮光臨時禁制令上訴得直 湯家驊稱不移除或構成藐視法庭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09.htm
7days
Reply
美國智庫:華府目標是要拖慢侵蝕香港自治權的速度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us-hk...30144.html

美國智庫組織 「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CSIS) 在美東時間周四(9日)早上舉行網上論壇, 來自政界、學術、法律、新聞界的代表一致確定,香港的自治權已被嚴重侵蝕,有資深學者提出,美國對香港能做到的,只能拖慢香港自治權被北京侵蝕的速度。

主辦單位邀請了八人出席網上論壇,分別代表美國外交界﹑美國智庫﹑學術界﹑法律界和新聞界。

除了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還有撰寫CSIS兩日前發表的報告的三位作者﹕肯尼迪(Scott Kennedy)﹑麥克爾威(Lily McElwee)和布蘭切特(Jude Blanchette)﹑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丹佛大學(University of Denver)法學教授洛佩爾(Kelley Loper)﹑網上新聞媒體《端傳媒》前總編輯張潔平,以及前《華爾街日報》駐港記者道威爾(Andrew Dowell)。

香港的管治過渡期已經提早結束

麥克爾威提及,自2012年習近平上台後,香港的民主急速倒退。原本美國國會在1992年通過《美國-香港政策法》,賦予香港獨立的外交地位,假設北京會致力於維護香港的自治權直到2047年,但很明顯,香港的管治過渡期已經提早結束。

曾經為撰寫報告訪港,約談了三十多人的布蘭切特直言,此次香港之行不符預期,感覺受訪者未能暢所欲言。回憶起幾年前與香港學術界朋友的對話,談及「一種新的恐懼、自我審查和報復文化」,感覺現時自我審查的情況更嚴重。

布蘭切特說﹕「最引人注意的是『軟約束』和自主權的下降。這些很難量化,但透過城市內外激勵結構的重新佈局就可以明顯看出,無論是學術界、媒體﹑還是言論自由的各個方面,不確定性和對潛在負面影響的恐懼導致自我審查,導致不舉行和不同意以前認為相當乏味和正常的會議;某篇文章不再被刊登,不是因為擔心會否違反法律條文,而是因為受到國家安全和恐懼的氣氛所影響 。」

香港現狀處於內地政治文化的陰影之下

布蘭切特解釋,這種不可量化的「軟約束」做法,比起透過製造形式上的混亂或設定「紅線」更加有效打壓公民自由。內地一向以此手段管治,而香港的現狀明顯是處於內地政治文化的陰影之下。

史墨客指出,香港的主權交接原本被視為「一種資產、一個機會和一個模式」,也是中美關係的共同點,雙方都希望培育香港成為商業中心,但是北京錯判「反送中運動」為港人渴望獨立,將香港視為威脅和風險,接著又反應過度推出《國安法》,令中美關係變得更差。

美國目標是要拖慢香港自治權被侵蝕的速度

「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發表的報告中要求華府重估對港政策,又提出懲罰、撤出、接觸三大選項。肯尼迪在論壇上解釋,華府需要就香港問題制定一套特別的政策。華府對港政策需要有懲罰性,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是可行選項之一,但他強調在個別領域,美國仍存在與香港保持接觸的必要性,華府對港的政策目標,有別於內地,目的不是期望改變北京的行為,而是希望保存香港現狀,拖慢自治權被侵蝕的速度。

肯尼迪說﹕「我們認為目標應是盡可能長時間地保護香港仍存在的自治權,以減緩香港滑入北京的懷抱,成為另一個內地的普通城市。我們相信撤出(resignation),即是放棄香港,從現實角度來看沒有太大意義,因為這樣做很可能會加速香港的變化,而這是很多人並不樂見。」


美智庫要求華府重估對港政策 提出懲罰、撤出、接觸三大選項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us-cs...61845.html

美國智庫組織 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 就美國和香港關係發表詳細報告,確定香港自治權已「全方位」被侵蝕,因此,美國政府有必要重新評估對香港政策。報告提出三個選項,第一是採取懲罰性措施,第二是取消所有給與香港的特殊優惠政策,第三是維持「策略性接觸」( Strategic Engagement)。

參與撰寫報告的其中兩位作者布蘭切特(Jude Blanchette)和肯尼迪(Scott Kennedy)於2023年9月訪問香港。在9天內進行了35次採訪,訪問了美國決策者、香港政府代表、前香港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本地和跨國公司的高層主管、金融機構從業員 、大學教授、本地和國際記者、非政府組織領導人,以及公共利益法律專家。

研究報告確定,「在習近平的專制統治下,已顯著地侵蝕了香港的高度自治。」雖然香港現在仍然擁有部分自主權,但總體趨勢是自主權「全方位」被削弱,包括司法、政治和公民社會。

報告認為,美國政府應該重申評估(reevaluate)對香港政策,而新政策應該是符合美國和香港利益,與及保持彈性。報告提出了三個選項:

選項一: 加強懲罰與制裁

第一是懲罰性政策(Penalization),這個選項美國政府過去幾年已採取過, 包括制裁多名香港和大陸官員。這方法會增加北京的成本。美國還可採取進一步措施,關閉香港駐美國經貿辦事處,亦可以就23條制裁更多人。

但報告認為,這方法會將受制裁官員推向北京一邊。

選項二: 取消對港優惠與地位

第二個政策選項是撤出(Resignation),即是美國認定「認定香港與大陸其他城市無異」,所以要逐步取消給與香港的所有優惠政策,當中包括全面調整美、港的雙邊合作關係,包括貿易、投資、旅遊、與及執法部門合作,美國亦會反對香港繼續以獨立身分參與國際組織,例如世界貿易組織WTO 、國際貨幣基金會IMF,甚至是國際奧委會。

但報告同時警告,這方法只會令香港僅餘的自由消失,令香港無法回復過來。最終結果是北京受到的損害輕微,但美國利益會受損害。

選項三: 維持接觸溝通

第三種是策略性接觸(Strategic Engagement),也就是最溫和的方法,盡可能保持同香港各階層接觸溝通,借此延長香港在中共治下的獨特性,讓香港繼續成為中國大陸的示範城市。「這能保護大部分未能離開香港人的自由」。

報告總結,如果完全依賴制裁或放棄香港會有反作用,因為這會令香進一步失去僅餘的自治。最佳對港政策,是保持對香港公民、政府、商界與公民組織之間的諒解。這政策需要耐性,但最重要是這符合美國利益。

The Erosion of Hong Kong’s
Autonomy since 2020
Implications for the United States
https://csis-website-prod.s3.amazonaws.c...tonomy.pdf
7days
Reply
願榮光歸香港重新上架 原創團隊:打壓不能使人噤聲
https://hk.news.yahoo.com/%E9%A1%98%E6%A...01311.html

[Image: bf92f9e0-1d7e-11ef-aefc-390f5fd92f94]

高等法院上訴庭本月初(5 月)就《願榮光歸香港》批出臨時禁制令,多個網上平台隨後一度將歌曲下架。不過 Facebook 專頁「願榮光歸香港 Dgx 原創團隊」今日(29 日)公佈,全新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已重新上架,在 Apple Music 和 Spotify 均可下載。

Apple Music, Spotify 均可下載

高等法院上訴庭在本月初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批出臨時禁制令,YouTube 隨後表示將遵守法院裁定限制用戶觀看相關影片。《願榮光》原曲創作團隊 Dgxmusic 其後證實,收到蘇格蘭的音樂發行商通知,將在各大平台下架《願榮光》。 Apple Music、Spotify、KKBOX 均一度無法下載該首歌曲。

不過, Facebook 專頁「願榮光歸香港 Dgx 原創團隊」今日(29 日)公佈,全新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已重新上架。團隊表示:「無理的打壓並不能使人們噤聲,即使失去樂器和伴奏,即使失去一間發行商,我們對自由和民主的追求也永不停止。」

全新版本包括無伴奏合唱版和 Glory to Hong Kong Permanent Edition,均可在 Apple Music 和 Spotify 下載。團隊表示,正努力透過不同的渠道回復舊 album,並將嘗試新方法以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Yahoo 新聞》已向律政司查詢回應,正待回覆。

23 條首案|國際特赦:港府試圖令大眾遺忘六四 促釋放鄒幸彤等人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09121.html

[Image: 1eac64f0-1d6d-11ef-bee7-a7ddf16e5c85]

23 條首案|鄧炳強發言未提「六四」 稱鄒幸彤等被捕人利用「敏感日子」煽動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55088.html

[Image: ed625e80-1d54-11ef-afbd-06e7c11b93a9]

警方國安處昨日(28 日)拘捕 5 女 1 男,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成為了「23 條」在 3 月通過實施後的首個拘捕行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會見傳媒時,指明關注鄒狀況的社交平台專頁「小彤群抽會」涉案;翻查資料,專頁過去數周一直發表「六四事件」35 周年相關帖文,不過鄧昨日發言時,就一直以「特別日子」、「敏感日子」形容。當被問到提及「六四」會否犯法,鄧就指「日子本身並唔重要,最重要係呢啲想危害國家安全嘅人,利用呢啲課題煽動市民憎恨中央政府、憎恨香港政府及憎恨司法機構」。

鄧炳強首先指,被捕人士涉嫌以匿名方式透過「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嘅特別日子,連續發布意圖煽動的帖文」,意圖鼓勵網民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或非法活動;鄧提出,被捕人士並非單純批評政府,而是「利用某個敏感日子」煽動市民犯法,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聽從。

未正面回應手持蠟燭、網上悼念會否違法
有記者問及,涉案平台暫時都未見有「平反六四」的訊息,是否提及「六四」都要小心;鄧炳強就回應指:「剛才你提及,係咪提及一啲敏感日子就係違法呢?呢個當然唔係。你講嘅?個課題並唔係最重要,而係利用呢個課題而作出一啲違法嘅煽動行為,即係話煽動別人憎恨政府,憎恨中央政府,又或者係司法機構,呢啲正正就係違法嘅行為所在,而並非單單你所提及嘅課題。」

另外有記者追問,鄧炳強所講的「敏感日子」是否指「六四」,又問市民手持蠟燭,或者網上悼念是否違法。鄧無正面回應前述行為會否犯法,只表示「你所講嘅敏感日子,日子本身並唔重要,最重要係呢啲想危害國家安全嘅人利用呢啲課題煽動市民憎恨中央政府、憎恨香港政府及憎恨司法機構嘅行為,呢個正正就係犯罪所在。」

警方國安處再拘一名53歲女子 涉與鄒幸彤社交平台專頁發布煽動意圖帖文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5700abb0...6%E6%96%87

湯家驊:外商感香港很安全 惟怕被當成「間諜」不敢說出香港真實情況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5%E6%B3%81

[Image: _2024060212215575462.jpg]

民主思路主辦的「香港政治及行政學苑2023-2024年第六屆學生北京交流團」上月底訪京,期間獲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接見。民主思路召集人、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2日)在商台節目上表示,交流團主要向中央官員反映「一國兩制」調研數據,獲夏寶龍亦逐點給予回應。湯家驊又指初步調研發現不少外商面對很大壓力,在自己國家不敢就香港情況為中國辯護,怕被說成「間諜」,及被當作「幫北京宣揚共產主義」。

湯家驊表示,交流團有一些議題會盡量避開,包括香港自治範圍內議題,不想予人「破壞一國兩制」,及打「小報告」的印象;另外亦避免一些「向中央伸手求惠港措施」的事情,不想予人刻意「領功」的觀感。今次只將香港「一國兩制」的調研報告及數據向北京官員反映,包括香港人的身份認同,香港人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及基本義務,《國安法》對外資的影響等,中央對港情況感到興趣,夏寶龍亦逐點給予回應。

外商對《國安法》無任何負面想法
他又指,初步調研發現不少在港外商比較了解香港情況,對於《國安法》無任何負面的想法,反而覺得香港很安全、生活正常,權利受保障,並不擔心本港營商環境,反而回到原來國家會面對很大壓力,不是不敢講,而是認為沒有必要就香港情況為中國辯護,怕被人質疑「是否收了共產黨錢」,他指在歐美國家「啲人隨便就可以話你係間諜,當咗你係宣揚共產主義」。如果這些外商建議在香港加開寫字樓,總部則會反問「為何不去新加坡」,前者就有口難言。湯家驊指可想而知,西方的傳媒及政客抹黑中國及香港的工作很全面很徹底,相信西方對港的論述,極難在一時三刻改變。

外國媒體及政客借「35+」顛覆案抹黑香港
另外,民主派47人的「35+」顛覆案日前有裁決,16名否認控罪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其餘兩人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兩名被告脫罪提出上訴。湯家驊表示,初選本身由頭到尾都不是犯法,犯法原因是背後有人透過合謀顛覆政權的犯罪意圖手法及目的,實施某些行為,但這些說話三言兩語難解釋清楚,結果一些外國媒體及政客借此抹黑香港。

他又指,今次「35+」顛覆案判決好處是令人知道「一國兩制」下的尊重法治及人權的角度是毫無改變,一切都是公開,完全沒有閉門造車,或「閂埋門莫須有拉人坐監」,有人可能不同意法官的看法,但制度容許上訴,每次上訴都有非常公開的討論,法庭的判決亦會很詳細用文字羅列出來予大眾監察,終審庭亦有外國的法官在內,所以他認為香港較很多其他國家在法治上優勝。

被問及未來若立法會認為政府做得不好,立法會是否不能引用《基本法》條文令其下台。湯家驊指,這是錯誤的理解,中心點是這行為是否正當合法行使職權的結果,若是就受基本法保護,否則就屬違法,是濫用公權行為。他解釋,利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利達到顛覆政府的目的,以及無差別方法以達到否決目的,這做法完全不是正當行使公權的權利,屬於濫權行為,是非法手段,須受到法律制裁。

鄧炳強:提及敏感日子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屬違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28.htm

警方國安處在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5女1男,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涉嫌違反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被捕人士是以匿名方式在一個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被捕人士包括正在還押的鄒幸彤,至於帖文內容,由於有關案件仍在調查,稍後可能作出檢控,現時不便透露。他強調案件的操作及內容,日後在法庭上大家將可聽得一清二楚。

被問到有關帖文提及的敏感日子,是否涉及悼念「六四」,以及市民是否仍可提及和悼念有關日子。鄧炳強表示,有關課題不是重要,最重要是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試圖利用有關課題,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而這些正是違法行為所在。

鄧炳強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只是針對少部份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而客觀批評政府並無問題,有關條例生效兩個月以來,市民繼續享有言論自由,但他希望市民看清楚,有些人並非簡單批評政府,而是發布煽動性言詞,在敏感日子煽動市民做出違法行為。他強調警方國安處的行動是根據證據,按法例作出,以及有必要和必須,採取行動維護國家安全。
7days
Reply
【立場新聞案】[現場]法院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 當中6篇抹黑國安法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2ae6c6...9%E6%B3%95


【立場新聞案】記協及歐盟稱反映本港新聞自由收窄 港府指裁決彰顯公義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7...C%E7%BE%A9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行使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

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發聲明稱,裁決是本港新聞自由收窄的另一例證,促請港府停止檢控新聞工作者。

港府發聲明反駁有關言論,指裁決是彰顯公義,強調裁決特別提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傳媒工作者發布文章時,都必須遵守保障國安等「特別責任和義務」,而《歐洲人權公約》涉及新聞自由的判例,亦指新聞工作者要以準確事實為基礎,方可獲言論及新聞自由保障。

而《立場新聞》完全罔顧事實,個別傳媒組織、外國政客指裁決「打壓」新聞自由是完全站不住腳,又批評將煽動仇恨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本港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立場新聞案】有學者指涉較多評論文章 裁決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9...A%E7%94%B1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是回歸以來首間傳媒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保釋候判。

法庭裁定有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警方稱會研究是否檢控負責的記者或投稿人,又強調裁決無影響新聞自由。有學者認為,今次涉及較多評論文章,裁決跟以往一般人的看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立場新聞》案,法官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當中四篇都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投稿,他亦有到庭聽裁決,警方國安處在裁決後回應案件,被問到會否追究負責訪問的記者及投稿人。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我們會看一件事,究竟他有否煽動意圖去做這件事,當然若有的話,我們會與律政署(律政司),商量檢控情況。」

今次被裁定煽動的文章,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無客觀基礎,是否有收窄新聞自由?

李桂華認為:「一般人是不會犯這些的,好像該17篇文章中的題目,其他報章、其他媒體都有報,為何偏偏為何它會被人拘捕,因為它是用來要做煽動意圖的事。」

有學者稱今次涉及的煽動文章,大部分是評論文章,而裁決的看法,跟以往一般做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認為:「很多時做評論,你會有詮釋,不是只是說事實。詮釋程度越高,說的東西距離基本事實越遠。若過往有人說的東西扯得遠些,那你便不同意他,便反駁他。即有些過往大家習以為常,在香港會出現的一些評論風格,根據今次的判決,現時開始很有可能被視為煽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一般來說,如果無事實根據、偏激言論,是較容易說服法官有一個煽動性意圖。傳媒是報道事實,所以傳媒干犯這些案件的機會是相當低。」

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權利作新聞工作的人。

新聞工作者聯會就對法庭判決予以堅定支持,認為案件無關新聞自由,而是違法及守法問題,又指記協的聲明嚴重歪曲事實,予以強烈譴責。

【立場新聞案】四篇具煽動意圖文章由區家麟投稿 學者憂裁決打擊新聞自由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4df4c6...A%E7%94%B1
Reply
美國更新對香港營商警示 指風險源自國安法及23條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409070211.aspx

美國國務院等多個部門聯合發布有關更新香港營商警示,指很多風險來自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立法,可能影響日常商務活動;又指香港成為俄羅斯規避制裁的轉運站,美國企業及個人在港營商要避免違反制裁規定。

據美國國務院網站,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及財政部6日聯合發布有關香港的營商注意事項,警告美企在港營商面對新增風險。

2021年7月,美國首次對香港發出營商警示,主要針對香港國安法及中國大陸的反外國制裁法等。

這是美國2021年以來首度更新警示,包括針對基本法23條立法後增加的風險,以及香港在美國制裁俄羅斯中的角色。

該警示提到,美企面對的很多風險源自香港2020年實施的國安法及2024年實施的基本法23條立法。這些法律破壞香港的基本自由及對人權的保護;企業應意識到很多在中國大陸面對的風險,愈來愈多在香港出現。

該警示並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包含廣泛而含糊的條文,如涉及國家機密及間謀的罪行,都可能會影響或損害在香港的日常商務活動,例如分析中國大陸及香港的經濟情況、研究港府政策等,或與在港的國際組織、媒體等接觸,及進行跨境轉移數據等。

該警示又提到美國政府的制裁行動,指企業及個人與被制裁的人或實體接觸,應考慮美國法律下的潛在後果。

該警示還提到,美國等國家已對俄羅斯實施制裁,俄羅斯越來越多地使用第三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如香港進口軍工用品,並指中國大陸及香港成為軍民兩用商品轉口到俄羅斯的重要轉運點。

美國此前對一些香港公司實施制裁,該警示也提到,美企應確保在港的生意不違反相關制裁和出口禁令。

該警示又指,香港可能成為與中國大陸化學或藥物公司共同非法散播藥物的中心,包括芬太尼的前驅化學品和相關製造設備。同時,香港也被用來規避美國對中國大陸半導體製造設備出口限制的一個途徑。

該警示還表示,雖然目前沒有企業因為遵守美國的制裁規定而遭到報復,但基本法23條立法可能會被用來針對促進美國制裁港府官員的企業。

對此,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今天表示強烈不滿,予以嚴厲譴責,並指美方大肆抹黑香港國安法律,唱衰香港營商環境,是罔顧香港由治及興的事實。

該發言人並稱,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立法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權,進一步提升香港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敦促美方撤銷制裁,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據香港電台,香港政務司長陳國基今天表示,美國無所不用其極透過香港打壓國家發展,美方的警告具有恐嚇成份,是想嚇走來港的投資者,但這個計謀不會得逞。

美國更新對香港商業警示 稱美企在港營運風險日增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55143

美國國務院發出風險警示 駐港公署斥唱衰營商環境 港府亦指誤導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55251

曾國衞:美更新港營商警示是抹黑 港可受惠大灣區
https://www.881903.com/news2/finance/2547199

美國更新香港營商風險警示 外交部公署:美是香港繁榮破壞者
https://www.881903.com/news2/finance/2547177

美國更新本港營商風險警示 北京指外資企業受法律保護促停干涉內政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bd6ec44...7%E6%94%BF

美國就香港營商風險發出更新警示,警告美國企業在香港營運和活動面臨更大風險。中方則一直強調,外國投資企業受到法律保護,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敦促美方停止插手香港事務。

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和國土安全部周五發出聯合通告,更新2021年七月發布的《香港商務警示》。提到2020年實施的《港區國安法》,以及剛於今年三月才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23條立法,進一步削弱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權保護。稱當中涉及「國家機密」和「間諜」活動的勾結外國勢力條文,定義廣泛而含糊,可能妨礙企業跨境活動。再加上港府對民主派人士採取的懸紅和拘捕令行動,美國企業應該意識到,他們在中國面臨的風險在香港亦都有所增加。

通告又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域外適用」或會影響香港以外的企業和個人,警告美國企業在港經營需要面臨潛在法律、監管、營運、財務和聲譽風險,違反的話,要接受加強審查、經濟或當局採取法律行動等的懲處。

通告又提醒,俄羅斯越來越頻繁利用香港規避美國對俄羅斯的制裁,中國亦都將香港變為經濟樞紐,協助生產芬太尼的內地企業,提醒美國公司要遵守美國法律。

中方則一直強調,根據《基本法》和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外國公民、投資企業也依法受到保護,批評美國本身出台大量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就對《基本法》23條立法潑髒水、貼標籤,完全是赤祼祼的政治操弄和虛偽雙標。重申香港事務純粹中國內政,敦促美方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

有在港從商美國商人指香港仍充滿機會 陳國基批美方用本港打壓中國
https://news.tvb.com/tc/greaterchina/66d...D%E5%9C%8B
Reply
聯合國秘書長報告引說法提鄒幸彤受任意拘捕 港府質疑若提妨礙司法言論或屬藐視法庭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6115208150
[Image: ed97920b90ca9eeb9f2780da34a00426.jpg]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報告,在因人權領域而遭報復或恐嚇章節中,提及到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並於附錄提及黎智英案,指黎智英的家人及國際法律團隊受騷擾及威脅。

報告顯示,人權理事會的「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去年接報,稱香港特區政府任意拘留鄒幸彤,工作組經討論後亦認同說法。報告同時引述特區政府回應,指特區政府強調鄒幸彤的案件仍在審理,若發表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的言論,或以同樣意圖行事,可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

報告的附錄提及黎智英案及一系列內地維權人士的現况,當中指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及黎的法律團隊曾接獲不同形式的威脅,包括死亡及強姦威脅,同時他們的銀行賬戶及電郵戶口亦多次遭不明來源的黑客攻擊。

港府以藐視法庭威脅人噤聲 遭聯合國人權會譴責 鄒幸彤遭報複列入聯國報
https://www.rfi.fr/tw/%E9%A6%99%E6%B8%AF...B%E5%A0%B1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個案列入因與聯合國及其人權領域的代表和機制合作而遭受恐嚇或報復的已查核案件中,並提及港府揚言批評相關個案可構成「藐視法庭罪」,令人擔心向聯合國工作組提供消息者可能須面對刑事責任的問題。接收秘書長相關報告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早已決議,譴責一切相關的恐嚇或報復行為。同樣面對港府起訴風險的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形容,港府的做法,是惡霸政府的霸凌策略。

人權理事會第57次會議由本周一至下月9日期間舉行,會議將審視聯合國秘書長按理事會決議提交的年報,以通報因與聯合國及其人權代表和機制合作而遭受恐嚇或報復的個案,並提出解決辦法。

因煽動非法集結丶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等不同罪名而被囚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以新個案納入報告。報告指出,人權理事會的「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去年5月經討論後,確認鄒幸彤遭港府任意拘留。工作組更提及,港府回覆時曾指出,鄒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任何平擾相關審訊的言論,可被視為意圖干涉或妨礙司法公正,有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的刑事罪行。而根據理事會收到的信息,有人擔心向工作組提供有關鄒案的信息,有可能被控藐視法庭,面對刑事責任。

另外,早在去年已列入報告的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報告亦在附件二中提及事態發展,指黎的法律團隊家人收到來自電郵和社交媒體的騷擾和死亡威脅,而黎的國際法律團隊則繼續受到死亡和強姦威脅,團隊的電郵和銀行戶口亦重覆受到不知名的黑客攻擊。

黎崇恩及法律團隊:不因霸凌而閉嘴

對於港府指評論審訊中的個案可能面對藐視法庭的刑事責任,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

引述其子黎崇恩稱,中國不斷試圖讓他們噤聲,但這些恐嚇策略不會得逞,「在我父親獲釋前我不會停下來」。

作為團隊成員之一的英國禦用大律師賈拉嘉(Caoilfhionn Gallagher譯音)亦表明不會「被閉咀」,並批評中港政府的做法是在攻擊法律專業和國際人權制度,亦是在攻擊黎智英通過聯合國機制維護其受國際保護的權利。她形容,這是「在向所有人發出令人不寒而慄的信息:如果你向聯合國提出關注,中港政府可能會恐嚇你並將你定罪,這都是惡霸政府的霸凌策略」。個人而言,面對報告中提及的報復手段,賈拉嘉直言是不快和痛心。

港府在過去兩年曾在不同回應聲明中,指評論可構成藐視法庭罪;又不願意在聯合國相關會議中確認,向聯合國人權機制提交報告不會被視為犯法;結果,在最近的人權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批評港府的報告懸崖式減少,而支持港府的建制團體報告則大幅增加。


裁黎智英等人敗訴捱轟 英法官廖柏嘉辭任「自由聯盟」 續受辭任香港法官壓力
https://www.rfi.fr/tw/%E4%B8%AD%E5%9C%8B...3%E5%8A%9B

面對英國輿論及新聞團體炮轟,有份駁回「8.18流水式集會」案上訴而令傳媒大亨黎智英等七名香港著名民主派人士背負罪名或入獄的英籍法官廖柏嘉(David Neuberger),終於辭去由來自英美51個國家組成的「媒體自由聯盟」(Mdia Freedom Coalition)轄下專家小組主席一職。不過,他仍須面對海內外呼籲他辭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壓力。

廖柏嘉法官在受到英國媒體罕有地直指他「偽善」丶「無恥」後,於黎智英等人的終極裁決頒下後翌日(13日)透過他出任信託人的慈善團體「海外囚徒」(Prisoners Abroa誒)發表聲明,強調自己是根據法例作出裁決,雖然司法裁決會令一些人入獄或繼續坐牢,但相信他作為法官與其在「海外囚徒」當信託人,兩者之間並無衝突。

不過,有關聲明不單招來1.6萬人次超高瀏覽量,還惹來一遍罵聲。在該團體的社交平台上,英國國會議員Alicia Kearns直接反駁廖柏嘉說:「我現在就告訴你,這有利益衝突!」有人則直接要求他辭去團體信託人一職。此外,亦有網民直指廖柏嘉可恥,把黎智英這個英國公民送入監獄;更有人質疑,該團體是否藉着把英國公民送進海外監獄來維持其存在價值。

「海外囚徒」的工作是保障在海外被羈押的英國人的健康丶福利及人權。該組織行政總裁Christopher Stacey在聲明中表明,該組織不會論斷個別人士是否有罪。

在批評持續發酵三天後,由成員來自51個國家組成的跨國組織「媒體自由聯盟」於昨天(15日)發出廖柏嘉的辭職聲明。廖柏嘉說,現時是退任聯盟新聞自由法律專家高級小組主席的時候,「因為聚焦在我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職務,而剔除或分散了小組重要且具影響力的工作,殊不理想。」但他補充,其實他在數月前已提出卸任的可能性,因為他已出任主席五年,且其終院職務亦已引起外界關注。

2019年的「8.18流水式集會」案上訴,是指黎智英丶李柱銘丶何俊仁等七名着名民主派人士欲推翻指他們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的裁決,但以海外非常任法官身份參與案件審理的廖柏嘉,與其他四名法官一致維持原判,更指法庭毋須參考英國案例而測試當局的限制手法是否合乎比例。英國傳媒和前港督彭定康均大肆批評廖柏嘉,美國政治學者戴雅門教授(Larry Diamon誒)亦指責他不應以自己的名聲為裁決背書。

另外,無國界記者再次促請廖柏嘉辭任終院,因為留任只會幫助非法制度合法化;英國着名人權律師及上議院議員Helena Kenne誒y亦認為,香港法律已被武器化,英國法官不應繼續參與香港審訊,儘管廖柏嘉留任終院是基於良好意願。

網上評論員吳志森亦有同樣呼籲,指岑耀信早前辭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時已表明,在受壓的制度下,法官未能肩負自由捍衛者的責任。他更反駁廖柏嘉指自己依法判案之說,指那隻是依法而為(rule by law),不是法治(rule of law),而法官維持的,應是法治,質問廖柏嘉「依法辦事就可以不顧公義嗎?」

聯合國秘書長報告關注鄒幸彤和黎智英 國際律師團遭恐嚇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20087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近期向人權理事會提交報告,關注香港政治犯的處境,特別指出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任意拘留,以及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遭到恐嚇。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7屆會議在瑞士日內瓦舉行,香港政治犯的處境成為焦點。古特瑞斯提交的報告名為「與聯合國及其代表和人權領域機制的合作」,其中「因與聯合國及其代表和機制在人權領域上合作而被恐嚇或報復的個案」章節中,特別提到了鄒幸彤和黎智英的遭遇。

針對鄒幸彤的個案,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收到陳述,指控港府任意拘留鄒幸彤,工作組研究後得出相同結論。報告指出,有人擔心向聯合國報告鄒幸彤被任意拘留一事,可能會被港府視為「藐視法庭罪」。

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則因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的發言,被港府指控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罪行。除此之外,律師團隊的家人也收到恐嚇電郵和社群媒體訊息,團隊成員持續收到死亡和性侵威脅,電郵和銀行帳戶更被不明人士試圖入侵。

帶領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指出,中國和香港政府試圖讓黎智英噤聲,現在更將目標轉向他的家人和國際律師團隊,這些行為同時也是在攻擊聯合國機制。她強調,中港政府企圖透過恐嚇手段讓他們噤聲,但他們的行動不會因此停止。

加拉格爾帶領的律師團隊,在12日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發出緊急呼籲,揭露黎智英在獄中遭受的不人道待遇。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也呼籲聯合國和英國政府儘快採取行動,讓他的父親在為時已晚之前獲釋。

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指出,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已經被長期單獨囚禁超過三年半,每天只有50分鐘的活動時間,接觸人和日光的機會都受到限制,身心健康都面臨嚴重威脅。律師團隊更提到,76歲的黎智英患有糖尿病,卻無法自由選擇醫生,缺乏專業醫療照護,可能增加併發症風險。他們擔心長期審判會危及黎智英的健康,並呼籲聯合國關注黎智英可能因為和平行為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處境。


記協稱數十名記者及家人收滋擾訊息 於社交媒體被抹黑恐嚇 已就事件報警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6221638379
[Image: 2a0d24d6b09944a9ac410aec94e1e69b.jpg]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今年6月至8月期間,有數十名記者及其家人遭受不同形式滋擾及恐嚇,涉及13間國際和本地媒體及兩家新聞教育機構,涉及記協執委、獨立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誌傳媒;形式包括於社交媒體抹黑及恐嚇、發電郵或寄信件到記者及其家人的住址和工作地點。記協相信事件是有系統地針對記者群體的行為,強烈譴責有人試圖妨礙及嚇退記者工作,已向警方報案及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呼籲其他收到滋擾的人盡快與記協聯絡,並向公署及警方報案。

記協統計有至少15名記者的家人、家人的所屬機構或僱主、租用單位的業主或合作機構,自6月起收到自稱是「愛國人士」的匿名投訴電郵及信件,當中牽涉不實及誹謗內容,不少信件稱若仍與記者或其家人有關連,會危害國家安全,稱機構應與記者或其相關人士切斷關係。另外,至少8名記者家庭住址收到恐嚇信。

記協主席鄭嘉如表示,她家人工作的機構亦於7月底收到投訴電郵,批評她「道德敗壞」,可能向家人「灌輸反中亂港思想」,令人懷疑其家人能否繼續在行業工作。該電郵警告有關機構若與鄭嘉如家人保持僱傭關係,名聲可能受到牽連。她說,慶幸有關機構知道指控內容虛構,決定不予理會。她續說,大部分記協執委近月均受到滋擾,據了解有記協執委的家人、鄰居近月亦收到滋擾信件。

本身是自由記者的記協副主席梁耀聰則表示,其家人住址及鄰居近月均收到滋擾信件,他本身兼任非傳媒機構,惟上司受壓解僱他,近期開始亦不獲傳媒機構錄用。

Facebook群組現仇恨記者內容 至少36名記者被「點名」

記協亦發現,有Facebook用戶自8月起,於不同群組張貼仇視部分媒體和記者的內容,指控記者的採訪工作有問題或違法,稱文章屬煽動性等,被「點名」的記者有至少36人。部分滋擾記者的訊息在Facebook群組「Save HK」發出,該群組由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開設。鄭嘉如說已就事件接觸何敬康,對方表示關注,並請她轉交相關資料,相信何會處理有關帖文。

鄭嘉如形容,今次事件是有史以針對本港記者最大規模的滋擾行為,她批評屬霸凌行為,嚴重干預香港新聞自由,稱目前看不到與政府直接有關,亦期望跟官方無關。記協已於前日報警,她說警方沒有交代是否立案調查,估計目前僅屬備案。她促請私隱專員公署及執法部門詳細調查,以釋除公眾疑慮。

她提到,滋擾者取得記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姓名、電話、住址、家人工作機構及職位等詳情,均非輕易或他人可合法獲取的資料,又指有事主近月入境香港遭海關搜查後,短時間內收到恐嚇信息,期望政府解釋事件,並調查官方資料庫是否有洩漏。

被問到滋擾是否針對個別傳媒,鄭嘉如說部分機構及傳媒有多於一名記者收到恐嚇訊息,認為有針對部分傳媒機構,惟多名受滋擾記者屬獨立記者,同時為多間傳媒工作。至於是否涉及相關記者報道,鄭嘉如稱遭點名批評的報道包括台灣大選、本港禁止日本水產進口等,均是一般新聞題材,加上被滋擾的記者眾多,判斷與報道無關。

卓孝業:讉責所有非法行為 籲受影響人士報案 

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後回應指,由於剛才正在開會,不知道記協聲明詳情,但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政府讉責所有非法行為,任何人均不應受威嚇、騷擾及侮辱,呼籲受影響人士向警方報案。他又表示,無收到關於政府資料庫有外泄的報告,不知道為何記協作出相關指控。

警方回覆稱會根據實際情况依法處理市民求助。私隱署回覆,今(13日)就事件接獲一宗投訴,正按既定程序處理,基於保密條款不便評論。海關昨主動發稿回應,稱清關時不會收集旅客個人手機號碼,重申會恪守私隱法例要求,一直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作監控及查驗。

香港記協指控數十名記者遭滋擾 家人僱主收匿名不實恐嚇投訴
https://www.rfi.fr/tw/%E9%A6%99%E6%B8%AF...5%E8%A8%B4

香港記協近月發現針對記者的滋擾事件愈趨頻密,滋擾行為也愈趨嚴重,稱相信屬有系統地針對記者群體的行為。香港記協稱,絕不容忍霸道欺凌行為,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香港記協今天發布新聞稿,指該協會就針對記者被滋擾一事調查,發現在今年6月至8月期間,數十名記者、其家人或其家人僱主,在互聯網及日常生活中,均被人以不同方式滋擾和恐嚇,包括在社交媒體抹黑及恐嚇、發電郵或寄信件到記者及其家人的住址、工作地點或合作機構等,嚇退記者、其家人或其他關連人士,試圖恐嚇削弱他們家庭的收入來源或人際網絡,務求施壓、孤立並要脅記者,令他們放棄從事新聞工作或工會的崗位。

有關的滋擾行為外地有時稱為“Trolling”,涉及“起底”記者及其家庭成員的住址、工作機構或合作機構。記協認為此類騷擾及滋擾實屬霸凌行為,嚴重干預香港新聞自由,當中涉及威嚇或恐嚇訊息,亦牽涉不實及誹謗的內容。

記協強烈譴責有人試圖用威脅及滋擾等手段妨礙及嚇退記者工作,本會嚴正聲明,絕不姑息及容忍有關行為,亦不會讓威嚇者得逞。經本會聯絡後,Meta、維基百科基金會均已展開調查。當中發現有一名維基用戶同時以多個賬號,在維基條目張貼記者個人資料,該人現已被維基封禁。記協調查後,初步掌握該人士的身份,並就滋擾事件報警及向個人資料隱私專員公署投訴,不排除掌握身份後採取法律行動,保障新聞業界及會員的工作自由及權利。

據香港記協稱,若同業遇到類似問題,請不要害怕,類似的滋擾及恐嚇不是針對個別記者,更似有系統地針對記者群體。本會懇請遇到類似騷擾的同業與我們聯絡,讓本會與你共同面對事件,只有團結及收集更多資訊,才可更清楚滋擾的全貌,不至於被威嚇者孤立,讓社會更清楚及了解真相。調查詳情:

據本會調查所得,有系統性的滋擾集中在今年六月至八月期間,八月中至尾的滋擾明顯變得更頻密。記協掌握詳情的個案,受影響的記者或機構包括13間國際及本地的大、中、小型媒體和兩家新聞教育機構,包括記協執委、獨立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志傳媒。

本會統計有至少15名記者的家人、家人的所屬機構或僱主、租用單位的業主、或合作機構,自六月起收到自稱是“愛國人士”的匿名投訴電郵及信件,包括慈善機構、學校及私人企業。多封“投訴信” 是發自Microsoft Outlook.com的郵箱。

每封電郵或信件的模式相近,投訴人會利用不同身份及針對各機構特質進行威嚇,例如投訴學校會以匿名家長身份作出,投訴傳媒機構則以讀者或觀眾身份。投訴人面對具規模的機構,會以英語及較體面的方式投訴,當中信件牽涉不實及誹謗內容;面對較小型的機構,信件則會像財務公司追債的信件,包含記者樣貌的相片,字體大小不一,像是“綁架信件”,用詞帶威嚇意味。當中不少信件稱若仍與記者或其家人有關連,會危害國家安全或違反23條,務求令涉事機構就範,稱機構應與記者或其相關人士切斷關係,或要求機構調查他們在工作上有否違規行為。

另外,有Facebook用戶自八月起在不同的群組,張貼仇視部分媒體和記者的內容,將正當的採訪工作描繪成有問題或違法,無端指控他們的文章屬煽動性。據本會點算,出現在這些Facebook 圖片被“點名”的記者有至少36人、來自不同傳媒、兩個新聞教育機構和記協。記協同時發現有威嚇者發布Facebook帖文或修改維基的內容,當中包括記協執委及其他樣貌的圖片具明示暴力和死亡恐嚇,包括有刀、血、槍擊目標和“奠” 字的圖案。有四宗個案是有人在滋擾帖文發布同日或前後數日,截圖發至記者或家人的工作機構電郵和私人手機號碼,附加恐嚇訊息。另外,至少8名記者家庭住址收到恐嚇信,或其業主收到所謂“愛國投訴” ,有信件甚至寄往同層的其他單位。

此外,有三名受滋擾人士近月入境香港時被海關搜查行李,當中兩人入境後隨即收到匿名恐嚇性Whatsapp短訊。記協擔憂政府管有的個人數據庫泄漏,因滋擾者取得記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姓名、電話及當中關係、家庭住址、家人工作機構及職位等詳情,一般均非輕易或他人可合法獲取的資料。

記協和至少三名記者已就滋擾信件向警方報案,至少兩名記者向隱私專員公署作出刑事起底的投訴。記協呼籲其他收到滋擾的人士儘快向公署及警方報案,並呼籲香港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將歹徒繩之於法。

據香港記協建議,如有記者留意到網上出現針對個人或機構起底跡象,應儘快通知機構及家人,讓他們作一定程度心理準備,並將所有訊息截圖存檔。據世界各地的經驗,Trolling經常與網絡攻擊同時發生,目的是進入私人賬號偷取私人照片和資料再度進行攻擊、以賬號冒認當事人或取得更多親友資料再進行攻擊。

香港記協並敦請記者因此應避免在社交媒體公開張貼親友或生活照片,並做好資訊保安,包括啟用二步認證登入、使用足夠長度的密碼、和切勿重複使用同一密碼。如有記者或家人因滋擾出現焦慮、失眠、驚恐等的情況,請即向記協或心理專業人士求助,記協已就事件安排專業機構提供情緒輔導服務。

記協還呼籲,傳媒若得悉被滋擾的記者身份,請勿在獲其本人同意前在報道中提及記者姓名及涉事機構名稱,避免對他們造成二次傷害,及帶來更多不必要的壓力。


香港半年報告  英外相:將確保英國持續支援港人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20056

英國外交部今天(12日)發布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外交大臣拉米(David Lammy)在前言表示,確保英國政府持續與港人接觸互動並支援港人,是他身為外相的職責。

拉米指出,7月上台的英國工黨政府將致力確保香港未來是開放、有活力的城市。為達成這個目標,有必要透過慎重成熟的政府溝通管道,在英方相信香港的未來有可能正遭遇損害時,向相關方提出關切;以支持香港民眾的利益、自治、權利和自由;並向所有以英國為家的香港社群成員持續提供保護。

香港主權於1997年7月1日由英國移交中國後,英國外交部每6個月向國會發布一次報告,闡述香港現況及「中英聯合聲明」執行情形,今天發布的報告涵蓋今年1月至6月,也就是工黨上台之前。中英聯合聲明於1984年簽署,今年12月將滿40年。

英國今年7月舉行國會大選,根據選舉結果,工黨接替保守黨執政,拉米於7月5日就任。

競選期間,拉米即數次提及與中國接觸往來的重要性,並認為保守黨政府疏於這麼做,英國應有更多高階官員訪中。

8月上旬,英國「衛報」(The Guardian)獨家報導,拉米有意訪中,時間點可能落在9月,也就是拉米上任未滿100天。

根據報導,英中雙方已就拉米訪中事宜展開討論,且工黨在野期間,拉米即曾規劃訪中。英國外交部未證實相關消息。

工黨曾承諾將在上任100天內啟動英中關係的跨部會、跨領域「全面盤點」。

英國外交部近日宣布,將就英國的全球影響力和戰略能力、國際發展合作事務與外交、以及經濟外交等3大領域執行廣泛檢討,其中涉及英國對外雙邊與多邊關係、以及各部會的國際事務能力,相關報告預計今年底至明年初出爐。然而,英中關係盤點何時正式啟動,目前尚不明朗。

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8月23日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通話。根據首相府發布的談話紀要,施凱爾向中方表示,期待雙方領導人在必要時,能就有歧見之處進行開放、坦誠的討論與釐清,相關議題包括香港、俄羅斯對烏克蘭的戰爭,以及人權。

首相府指出,雙方領導人同意,英中之間需有穩定一致的關係,雙方的外交及內政部會首長也需進行對話。

在今天發布的香港半年報告,拉米提到,中英聯合聲明所闡明的承諾持續不被遵循。他並特別提及「黎智英案」,指出英國政府尤其關注英國國民黎智英持續遭起訴和監禁。

記協指多名記者受滋擾恐嚇 保安局籲受害人舉報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75882

記協指,多名記者遭人「起底」並受到滋擾恐嚇。私隱專員公署稱,已接獲投訴,正按既定程序處理。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呼籲受害人舉報。

卓孝業:「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應受到威嚇、侮辱或騷擾。我想在此呼籲,如果有任何人受到威嚇、侮辱或騷擾,請你向我們的執法單位舉報。」

記協又不具名提到,有記者入境時被海關人員搜查行李後收到匿名恐嚇短訊。海關澄清,進行一般清關工作時不會收集旅客的個人手機號碼,會確保所有海關人員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
Reply
報告:港院校學術自由嚴重倒退 老師學生均成國安警監控對象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50751.html

在香港,「嶺大編委」周三(25日)發聲明,指校方以「令人誤會」為由,要求該校編委會停用四字簡稱,紀念品及出版刊物均需使用全名。有人權及倡議組織周二(24日)就香港學術自由發表的研究報告,亦指大學生正遭受不同手段打壓。有曾任編委會成員的大學畢業生形容《國安法》下的校園氣氛「繃緊」,學生組織會受校方甚至國安警的嚴密監控,亦有學生指校園內學術討論氣氛減少,有退休教授批評香港大學教育嚴重倒退。

世界新聞自由香港排名135 排名略升因其他地區更差
香港智庫被面對「寒冬」 年底再多一間停運
大陸學歷造假風氣禍延香港 各大專院校大開中門
港教育局長:將因應廿三條立法更新中小學課程
人權觀察報告:香港大專生言論結社、出版自由受嚴重侵犯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及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HKDC)周二(24日)發表題為 《我們再也不能秉筆直書》(We Can’t Write the Truth Anymore)的研究報告,講述香港學術自由在2020年《國安法》實施後的嚴重倒退。

報告提到,大學學生會自《國安法》實施後被校方以不同手段打壓,包括收回會址、不再代收會費、拒絕承認學生會等。有學生會被迫宣布解散。發起和平抗議與集會的學生,往往遭受懲處,嚴重侵犯學生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自由。

[Image: 5bac284a-5f24-49c2-9a1b-83060299ea40.jpeg]

嶺大編委突被校方要求改稱呼 四字簡稱沿用多年

無獨有偶,「嶺大編委」周三在Facebook發表聲明,稱校方以「收到大量投訴」指採用「嶺大編委」四字簡稱,令人誤以為編委會是嶺大官方組織,以此要求編委會不能再在紀念品及刊物等使用,要以「嶺大學生會編委會」或其他不會令人「誤會」的稱呼代替。

「嶺大編委」總編輯陳佩妍在聲明中指出,以簡稱「嶺大編委」為數十年來約定俗成之事,對校方決定深感不忿及失望,但為繼續為嶺大學生服務,將配合要求更改名稱。

前編委:削資源屬校方打壓手段之一

剛投身社會的Fern(化名)去年畢業自香港一所大學,在學時曾任大學編委會及學生會評議會。她向本台形容,嶺大校方今次要求編委會停用簡稱,令他們需要重新製造紀念品,亦是校方打壓手段之一。

她說:「每年學生會批予編委會的撥款都不多,如果他們將預算用來製作紀念品(籌款),那我不知道他們如何出版刊物。他們可能會慢慢由有實體刊物出版,變成沒有實體刊物,剩下電子版。由有刊物變成只得社媒新聞,因為資源減少了。」

學生會成員定期接校方致電「關心」

至於學生會方面,Fern指學生會成員會不時收到校方的「關心」,例如會有人提醒他們不要讓「老鬼」回校參與會議等。

Fern說:「學生事務處的職員,他們會定期打電話向學生會成員了解近況,包括問『你們之後會如何做呀?』、『你們之後會否解散呀?』之類,我會形容是好像中學學生會那樣。」

校園內討論氣氛漸滅 學生相約校外聚會被國安警「溫馨提示」

Fern又這樣形容《國安法》實施後大學校園內的改變:「我是覺得很繃緊,即是好像大家都各有各的生活,但你不會再看到任何的人擺攤位、或者做其他任何事情,好像只有舞蹈學會的學生或者照舊如常在練舞。整個校園是很靜的,它只是一個場所,但不是一個讓你有一些公民討論、給你有一些自發行動的地方。」

人權觀察的報告又提到,香港部份大學又會僱用前警察負責校園保安工作,攝錄和監視學生進行未經校方許可的活動,但Fern指有大學生打算在校外聚會,竟接到來自其他單位的「提醒」。

她說:「可能他們『圍內』說想做些甚麼、幾時聚會,都會有國安警通知他們,說知道他們可能明天打算有些聚會,不要在那裡辦了,不要辦吧,都有這些『溫馨』的提示。」

有另一位學生表示,現在很多師生都害怕在課堂內的言行都會被紀錄下來, 所以已沒有講師和學生敢「亂講嘢」,怕隨時被舉報。學生提問越來越少,校園內學術討論氣氛也逐年減少。

北京通州掀「大舉報運動」帷幕 百姓互相揭發有賞
【全民抓特務】體制內多崗位禁海歸 獎勵學生舉報親屬
【舉報風潮】南京高校教師堂上言論遭學生拍片投訴後被停職
前助理教授:大學教育質量嚴重倒退

理工大學前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以上種種例子反映政府及大學高層現在是有默契地壓抑大學的社會功能,同時大學教育的質量正嚴重倒退。

鍾劍華說:「現在在做的根本不是大學教育,因為你大學連學生會都要打壓、編委會都要打壓,不讓他們存在。學生會沒有活動、沒有學生組織,更加不要說學生參政、或者參與校政,根本就沒有空間。就連討論都不容許,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至於Fern亦質疑現在讀大學的意義何在:「參與過校政的人,他們的人生或者視角都會有些不同。但是當你都少了一個渠道去關心身邊的事情的時候,你的大學生活可能只剩下讀書,可能拍拖、住宿舍。那我會想,大學生讀書是『本份』,那還有沒有其他意義呢?」

人權監察倡海外合作學府設保密申訴機制

人權監察的報告建議,擔任香港研究資助局學術評審委員的外籍學者,主動追蹤香港大學校園遭到中國和香港政府騷擾、監控、審查或威脅的申訴事件;亦建議與香港大專院校合作的海外學府主動了解中、港政府對香港院校直接或間接的打壓,並為師生設立保密申訴機制,為受影響師生提供協助。


立場新聞案・判辭解讀一|理念支持本土主義 裁11文章具煽動意圖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52532
[Image: EeYgIzkuCpbOnWFDve15l5X3mqgqH7q_Sr-it0q_...w1920r16_9]

立場新聞案・一片看清|回顧審訊交鋒 國安法法官如何判煽動罪成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52857
[Image: 9TPIKYS681pZY0uFWQZ8gvCYiSmfgkS5JxDyKycQ8is?v=w960]

【立場案裁決】官指「立場」非「單純新聞工作」須判監 鍾沛權判囚21個月 林紹桐則即時釋放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3051.html

民調顯示自由指標評分下降 遊行示威自由包尾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93...2_001.html

疫後生活復常。最新的民調結果顯示,大部分核心社會及自由指標均有上升,而5項核心社會指標中,唯獨「自由」一項指標錄得跌幅,評分下降0.2分至5.47分,但9項自由次指標中,遊行示威自由的評分包尾。

香港民意研究所在9月2至4日以電話方式訪問近700名市民,評分由1分至10分,1分最低,而10分最高。調查結果顯示,在5項核心社會指標中,隨自由指標下跌外,安定有顯著升幅,由上次即半年前的調查上升0.41分至6.07分,而法治及繁榮分別為6.05分及5.26分,民主錄得的評分最低,為4.65分。

在自由次指標方面,但在自由次指標中出入境自由的分數最高,達7.82分,創2018年5月以來新高,但言論自由的評則微降0.1分至5.06分,而遊行示威自由的評分雖有上升,仍只錄得3.85分排在榜末。
Reply


Forum Jump:


Users browsing this thread: 1 Gue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