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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條例, 出入境限制 HK entry and exit restrictions
#11
入境隔離政策拖累 27歲血癌女苦候骨髓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E8%...8%E9%AB%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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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大陸制裁蘇貞昌等人 禁赴陸港澳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20...2_001.html
[Image: bkn-20220816095348144-0816_00952_001_01p...0816110304]

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被禁入陸港澳 關聯企業及金主也納入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05/2117502.htm

國台辦證已列「台獨頑固分子清單」禁入陸港澳 點名蘇貞昌等三人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697373

被大陸列「台獨頑固分子清單」懲戒禁入陸港澳 蘇貞昌:不受恐嚇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69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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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入境處展出非觸式e-道 滿11歲可使用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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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香港海關加強宣傳提醒市民切勿攜帶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附圖)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600474.htm

  香港與內地即將有序恢復通關,香港海關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除了會在口岸派發「旅客過關小錦囊」提醒市民及旅客須留意切勿攜帶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透過海關社交平台專頁和「香港海關跨境車輛清關資訊發布」微信公眾號,發放過關時需注意的資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所有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的進出口均有嚴格規管。常見的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險藥物、精神藥物、受管制化學品、抗生素、槍械、彈藥、武器、爆竹煙花、戰略物品、未經加工鑽石、動物、植物、瀕危物種、電訊設備、野味、肉類、家禽、蛋類及配方粉。

  藥物方面,旅客攜帶受管制藥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衞生署簽發的許可證,否則可能被檢控,而有關物品亦可能被檢取。然而,若旅客在其個人隨身行李內攜帶藥物以供合理自用,可獲豁免領取許可證。

  此外,若有關藥物被列為危險藥物、抗生素或第一部毒藥,亦須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抗生素條例》(第137章)或《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規管,須獲醫生處方才可攜帶過關。

  另類吸煙產品方面,根據《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任何人士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因應不少市民於農曆年前夕及假日期間到內地旅遊、探親及購置年貨,可能會誤帶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海關特別提醒市民,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輸入沒有衞生證明書的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可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市民亦切勿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進出口瀕危物種,例如蘭花、象牙、花旗參、乾海馬等物品。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就其他進出口受管制物品及禁運物品的規定,市民可參閱海關製作的「旅客過關小錦囊」(www.customs.gov.hk/hcms/filemanager/tc/content_185/Smart_Guide_to_Passenger_Clearance_TC.pdf)及透過香港海關Facebook專頁(www.facebook.com/hongkongcustoms)、Instagram帳戶(www.instagram.com/hongkongcustoms),以及「香港海關跨境車輛清關資訊發布」微信公眾號,以獲取最新資訊。

  此外,就通關後可能出現的水貨活動,海關會積極配合政府的部署,在各口岸加強執法,檢查出境市民和旅客有否攜帶受管制藥物出境,以及與深圳當局緊密聯繫,加大對水貨活動的調查和偵緝力度,並將相關情報通報入境事務處和警方採取行動。


2023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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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619起調整入境申請流程 外傭及學生等須申報刑事紀錄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84/37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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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國際特赦組織:一名維吾爾族學生訪港後 在機場遭審問失蹤
https://www.hk01.com/article/902421

政府:維吾爾人沒入境紀錄 要求國際特赦組織道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527.htm

有報道指,國際特赦組織一名維吾爾人士抵港後下落不明,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對該組織毫無根據、無中生有、企圖抹黑特區政府的言論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指,紀錄顯示該名人士並沒有入境或曾被拒絕入境香港,認為該組織在沒有查核真相就肆意攻擊特區政府,詆毀香港的人權狀況,其歹毒之心顯而易見。發言人又說,特區對其立心不良的言論予以強烈譴責,並要求該組織對其不實言論道歉。

國際特赦聲稱一維吾爾學生抵港後失蹤 特區政府斥無中生有:當事人無入境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5%E5%A2%83

國際特赦組織指新疆學生入境香港後失聯 韓國大學老師證未有離境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2%E5%A2%83

24歲女買機票入禁區為朋友餞行 兩罪成立被判監禁四星期獲緩刑
https://www.hk01.com/article/904684

新冠疫情期間出入境要檢疫,一名24歲女子去年9月購買前往泰國曼谷的機票,出境進入機場禁區,在航班離港數小時後向入境處職員聲稱錯過航班,因而需辦理取消離境手續。入境處對被告的解釋存疑,遂向被告作出深入調查,揭發該女子只是為進入禁區與朋友餞行,並非要離境。

被告其後分別被控一項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以及一項無合理辯解而逗留於機場禁區罪,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合共被判監禁四星期,緩刑24個月,以及罰款3,000元。

被控誤導入境事人員及無合理辯解而逗留於機場禁區罪

入境處公布,女被告9月17日因為其朋友餞行,而購買前往泰國曼谷的機票,假裝成離境旅客進入機場禁區。該女子在航班離港數小時後向入境處職員聲稱錯過航班,因而需要辦理取消離境手續。

入境處對被告的解釋存疑,遂向被告作出深入調查。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案發當日假裝成離境旅客進入機場禁區,而被告亦從未打算離開香港前往泰國。被告分別被控一項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以及一項無合理辯解而逗留於機場禁區罪。被告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合共被判監禁4星期,緩刑24個月,以及罰款3,000元。

入境處發言人補充,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作出虛假陳述以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0,000元及入獄6個月。

根據《航空保安規例》,任何人除非隨身攜帶有效通行證,或由當局授權的通行證持有人陪同,否則不得進入或逗留禁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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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國際特赦組織指維吾爾學生抵港後失蹤 今發更正聲明:取得聯絡獲確認未有赴港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4%E6%B8%AF

[Image: _2023053021542727348.jpg]

[Image: WhatsApp%20Image%202023-05-30%20at%2021....81%29.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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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內地跨性別維權人士 疑在港轉機時被捕 關注組:無律師下被定罪、曾要求服荷爾蒙被拒
https://hk.news.yahoo.com/%E5%85%A7%E5%9...23166.html

一名內地跨性別人士賴可,去年計劃由上海飛往多倫多,但在香港轉機期間失聯。其父母在兩個月後獲悉,賴可原來已在香港被捕,並被關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其好友成立的關注組指,賴可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被定罪,一度被拒提供荷爾蒙藥物,在投訴獄中情況後被囚禁閉室一星期。關注組要求港府立即釋放賴可,並停止打壓跨性別人士。

入境處、懲教署回覆《Yahoo 新聞》查詢時指,均稱不評論個別個案。警方公共關係部回覆查詢時則指,翻查紀錄警方沒有拘捕此人,但未有交代是否由其他執法部門作出拘捕。

親人曾於香港報案不果

「賴可(翕然)全球關注組」今日發聲明,指賴可在去年 5 月 2 日持中國護照及加拿大簽證,乘搭香港航空 HX239 航班由上海抵達香港,原計劃翌日轉乘國泰 CX828 航班前往加拿大多倫多。她在翌日早上 6 時 30 分左右於國泰櫃位辦理轉機手續時與親友聯絡,之後便一直失聯。

聲明指,去年 6 月賴可親友向香港警方報案,但警方稱賴可並沒有入境紀錄。 至 7 月 18 日,其父母才接獲通知,指賴可已被拘捕並正被關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父母於 7 月 19 日接獲四川公安通知,指賴可於 5 月初被香港執法部門拘捕。

關注組:下月將被轉送往 CIC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是懲教署設施,處理需要精神觀察、治療的犯人、還押犯及羈留者。過往大部份跨性別的在囚人士,都是被囚禁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據關注組透露,賴可被控管有偽造旅行證件、管有虛假文書及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被判囚 15 個月,她被拘捕後兩個多月內未能會見家人、律師。 2024 年 2 月親友再接獲通知,指賴可將於 3 月 2 日被轉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IC)無限期關押,惟沒有給予任何原因。

友人:賴可從事跨性別平權工作

賴可全球關注組成員 Emma 本身是賴可的朋友,她今日接受《Yahoo 新聞》電話訪問時透露,賴可與其伴侶彩霞在內地一直從事跨性別平權與救助工作,包括是協助一些不被家人理解,甚至是遭受家暴的跨性別人士,並向他們提供住宿等。賴可亦會積極寫文章,在跨性別議題上發聲。

Emma 稱一直有與賴可的父親聯絡,指家人對今次事件感到非常不滿,認為香港警方一直堅稱沒有賴可的紀錄,令到家屬要在內地尋人。加上賴可受到各種不公平對待,而且仍未知何時獲釋,「所以家屬覺得非常生氣。」

另一名因人身安全理由而拒絕透露姓名的關注組成員向《Yahoo 新聞》表示,曾經四度前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望賴可,認為其精神狀況正轉差。在去年 12 月一次探望時,賴可一度有眼睛發炎的情況,但未獲安排看醫生。

關注組:賴可被迫停服荷爾蒙近兩個月

聲明又指控,當局曾拒絕為賴可提供荷爾蒙藥物,令身為跨性別人士的她被迫停藥接近兩個月,「對身體及心理造成嚴重傷害,期間更曾一度自殘」。賴可向律師投訴獄中情況後,又被懲教人員以「外星人侵略地球」為由將她送往禁閉室一星期。

關注組認為賴可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被定罪,並未得到公平審訊,要求香港政府應當立即釋放賴可,並停止打壓跨性別人士。

[Image: 82971130-d55c-11ee-bf7f-da2f1503b638]

賴可(翕然)全球關注組在 Instagram 上發文,希望引起大眾關注賴可的情況。
入境處、懲教署拒絕評論個案

《Yahoo 新聞》向入境處查詢,賴可是否在機場禁區被捕,涉及的罪行及案情,是否被拒絕聯絡親友律師。本網亦向懲教署查詢,是否曾拒絕向賴可提供荷爾蒙藥物,是否曾單獨囚禁她等。但兩個政府部門均拒絕評論個案。

入境處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指根據現行法例,任何在港違反入境條例的人士,處方均有權就其所犯罪行進行調查、拘留、檢控以及遣返行動。處理每宗個案時,處方均會以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態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及既定程序,並充份考慮各相關因素後才作出決定。 一般而言,對於所有須被遣離香港的人士﹙包括服刑完畢等候遣返的人士﹚,入境處會盡快安排將他們遣返回原居地。

懲教署亦回應指,為保障個人私隱,不會就個別在囚人士的個案作出回應。 懲教署指一般而言,跨性別在囚人士會被安排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內的跨性別組服刑,以減低他們受到其他在囚人士滋擾的潛在機會。由衞生署派駐的醫生及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會為在囚人士提供廿四小時基本醫療服務。如醫生認為有需要,會為他們處方荷爾蒙治療,和轉介他們予到診專科或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診治。此外署方會根據醫生、臨床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的專業意見,為有關在囚人士於服刑期間作出適當的安排。

懲教署稱如在囚人士不滿獄中待遇,可循署內或署外不同途徑提出申訴。署內方面,在囚人士可以向院所管方、到院所巡視的懲教署總部首長級人員,或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提出投訴。署外方面,在囚人士可以向立法會議員、申訴專員、其他執法部門、政府政策局等投訴。
HKdim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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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報告:中國頻繁實施出境禁令掀外國人憂慮
https://www.dw.com/zh/%E5%A0%B1%E5%91%8A...a-65487757

人權組織表示,中國至少有數萬人被禁止出境。外國商人為何對中國出境禁令的不透明表示擔憂?

雖然中國政府表示已解除防疫禁令,並歡迎外國投資者返回中國,但分析指出,遭到中國出境禁令影響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日益增加。歐洲人權團體估計,目前至少有數萬人,包含外國高階主管在內,被禁止離開中國。

歐洲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週二(5月2日)發布的一份新報告以「困於籠中:中國日益氾濫的限制出境問題」為題,顯示中國一直在擴大實施出境禁令的法律範圍,包含人權捍衛者到外國記者,都被納入這些禁令的適用範圍內。

報告的中文版稱,中國有時會在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懲罰人權捍衛者及其家人,讓活動人士噤聲”,或“ 挾持家庭成員,藉此脅迫其家屬返回中國”,有時也會以此當作「人質外交」的工具,或恫嚇外國記者。

報告指出,中國上週批准了《反間諜法》的新修正案,此後無論是中國人或外國人,一旦被認為有潛在國安風險,都可能面臨出境禁令。

這意味著,從2018年到現在,至少有5部全新或新修訂的法律規範以出境禁令作為處罰手段。中國到目前為止,總共至少有15部法律涉及出境禁令。

保護衛士估計,在沒有透明官方數據的情況下,即便排除數以百萬計、基於種族的出境禁令,在中國任何時候至少有數萬人被處以出境禁令。其中許多出境禁令是非法的,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自由行動原則。

路透社的分析發現,近年來涉及此類禁令的法庭案件大幅增加,外國商業遊說團體也表達了對這一趨勢的擔憂。

報告中還引用了美國學者卡爾(Chris Carr)和沃森(Jack Wroldsen)於2022年發表的研究,該研究發現在1995年至2019年期間,至少有128名外國人被禁止從中國出境,其中包括29名美國人和44名加拿大人。

而根據路透社對中國最高法院資料庫內出境禁制令記錄的分析,在2016年至2022年間,中國提及出境禁制令的案件增加了8倍。

但路透社資料庫中涉及的出境禁令,大多數案件都是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路透社沒有發現任何外國人涉及政治敏感的顛復,或是國安問題的案例。相較之下,美國和歐盟會對部分犯罪嫌疑人實施旅行禁令,但一般不針對民事訴訟。

路透社就出境禁令向中國公安部尋求評論,並詢問有多少人(包括外國人)受到這些禁令的約束,但都沒有回應。

2種法律體系
美國《華爾街日報》去年11月曾報道,美國與中國在涉及公民的法律問題上發生越來越多的衝突,考驗著兩國截然相反的司法理念。

法律專家說,在中國涉及外國人的民事糾紛中,兩造都可以要求當地警方將對方的名字,添加到政府的出境禁令資料庫中,中國警方會在每個機場、火車站和其他過境點,檢查該資料庫。

美國法院有時會命令外國公民交出護照,但主要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且被告有權對此類命令提出上訴。法律專家表示,美國民事案件的任一方,被禁止旅行的情況很少見。

美國國務院曾在2019年1月公開警告中國的出境禁令風險,因為訪問中國的美國人不被允許離開中國的可能性越來越大。這份旅遊警告至今仍然有效,該警告稱擁有中國血統的美國公民,可能會遭遇中國額外的審查或騷擾。

《華爾街日報》去年訪問了一位被中國禁止出境的美國公民蔡先生(Henry Cai),他2017年出差到中國時在機場被攔下。蔡先生後來得知,有人試圖強迫他償還他擔任董事的一家北京公司所欠下的數百萬美元未償債務。他是目前所知,遭遇此一困境最久的美國商人。

與其他被禁止出境的外國人一樣,蔡先生可以在中國境內自由行動,但2021年,蔡先生23歲的女兒在美國病重,經申請後他仍無法返回美國。他的妻子伊蓮(Elaine)是一名數學教師,接了更多學生並承擔了代課教學的機會;他們27歲的兒子要靠以家庭住宅為抵押的信用額度還款。

在那次的家庭危機中不能在場,讓蔡先生感到絕望,“我覺得我的生活完全被毀了”,他說。

中國外交部當時表示,不了解蔡先生的案件,但表示中國法律充分保護此類情況下訴訟當事人的權益。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當時說:“我們正在為蔡先生提供所有適當的領事服務,並在他尋求返回美國的過程中,與他和他的家人保持密切聯繫。”

外企投資環境不確定性大
路透社報道,據3位知情人士透露,今年被禁止離開中國的其中一人,是美國盡職調查公司美思明智集團(Mintz Group)的一名新加坡高階主管。但該公司、該高層和中國公安局,均未回應路透社的置評請求。

美思明智集團先前表示,中國官方在3月下旬突襲搜查了該公司的中國辦事處,並拘留了5名當地員工。中國外交部當時回應,美思明智涉嫌從事非法商業活動。

上週,美商貝恩策略顧問公司(Bain & Company)在上海的辦公室也傳出曾有中國警察上門,且有員工被警方訊問。

美國商會中國政策委員會主席羅斯(Lester Ross)說:「我看到越來越多的公司和實體對此表示擔憂,並就如何準備和降低出境禁令的風險,徵求我們的意見。」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伍德克(Jorg Wuttke)則說:“不確定性很大。”

中國歐盟商會在一份聲明中告訴路透社:“在中國積極努力恢復商業信心以吸引外國投資之際,出境禁令發出了一個非常複雜的信號。”

華日:擔心被禁出境 中國正在成為外企高管禁區
https://www.rfi.fr/tw/%E4%B8%AD%E5%9C%8B...1%E5%8D%80

北京禁止部分外國公司高管出境產生了寒蟬效應,《華爾街日報》報道稱,外國人現在去中國出差前要三思而後行,有些外國高管甚至因為擔心不被允許離開而不敢去中國。

人權報告:中國擴大出境禁令 外企高管也不放過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66522

華爾街日報:外國企業主管不敢赴中國出差 憂被限制出境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310060319.aspx

野村證券中國高層遭限制出境 中外交部僅稱不知情
https://udn.com/news/story/7333/7468249

外商被滯留中國如驚弓之鳥 欠22萬元限制出境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625508
7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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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欲悼梁健輝 日人被拒入境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9594567811

反修例事件期間曾來港參與集會的日本社運人士「平野雨龍」昨稱前日來港時被拒入境。她說此行打算於7月1日到銅鑼灣「悼念」七一刺警案死者梁健輝。入境處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會按相關法律和政策處理每宗入境個案。

平野雨龍昨在社交平台X(前稱Twitter)上載由入境處發出的「拒予入境通知書」,上面寫有她前日早上由東京羽田機場乘坐香港快運航班抵港,並指根據《入境條例》第11及32條拒絕她入境及羈留她。她形容香港猶如故鄉,獲悉未能入境後在機場痛哭;上次來港已是2020年2月,在日本生活4年後,非常討厭已忘記身在香港的自己,故決定買一部二手電話,在無登入任何社交媒體下來港。

翻查資料,來自內地的23歲法律博士生曾雨璇去年元旦涉到銅鑼灣悼念梁健輝,被警方國安處起訴,其後被改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她去年5月8日至6月1日間與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最終入獄6個月。保安局其後確認曾雨璇已刑滿獲釋,按《入境條例》遣送離境。

日籍社運人士被拒入境 稱原欲7.1到港悼念梁健輝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7%A4%BE...5%E8%BC%9D

曾聲援反修例運動、一直於海外關注香港情況的日本社運人士平野雨龍(原名平野鈴子),表示被拒絕入境香港。她在社交媒體上展示由入境處發出的「拒予入境通知書」照片,又稱是次來港是希望在7月1日去銅鑼灣,「因為去年沒有人到現場悼念梁健輝」。入境處回覆查詢指,處方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會按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處理每宗入境個案。

2021年七一,港人梁健輝在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刺傷警員後自殺身亡,事件被定性「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有港人在事發一周年到場獻花時,被警告或涉犯國安法;4名港大學生因於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感激」梁健輝的議案,被控煽惑傷人罪,判囚兩年。

[Image: Y3W7V2bM8Q]

平野雨龍:被入境處檢查手機、查問一月赴台原因

平野雨龍周五(28日)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自己於周四(27日)抵達香港國際機場,但被拒絕入境。她向傳媒表示,曾被入境處人員檢查其手機相簿及查問她今年一月到台灣的原因,最終將她遣返日本。

平野在帖文中稱,對於無法再到訪「我深愛的香港,像故鄉一樣的地方」,她只能無力地於機場痛哭。她說,對上一次來港是在2020年2月,四年時間讓她忘記了「身處當地的感覺」,因此想前來縮短心中與香港人的距離感。

對於被拒入境,她稱感到悲憤,亦在精神上造成了很大打擊:「我還有很多地方我沒來得及參觀。」

原本任職模特兒的平野雨龍,自2019年6月反修例運動爆發後,多次發聲聲援香港社運,又在日本當地舉行集會、遊行等。
7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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