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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沛敏指黎質疑中國瞞疫 《蘋果》受影響「做大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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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沛敏指黎質疑中國瞞疫 《蘋果》受影響「做大啲」
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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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沛敏指黎質疑中國瞞疫 《蘋果》受影響「做大啲」
控方提及針對疫情的新聞報道,陳沛敏在控方提問下,指覺得黎智英有抱持「中國政府隱瞞源頭」的看法。
粵語組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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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周五(9日)續審,踏入第27天審訊,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續接受控方主問,控方提及針對疫情的新聞報道,陳在控方提問下指覺得黎有抱持中國政府隱瞞源頭的看法,並同意黎的看法會影響《蘋果》的報道,「我哋都會做大啲或者顯著啲」。控方又引述黎的專欄文章,內容提及陳曾說「是我們明知不可為而為的氣魄」,陳指該話應出自其專欄,又在回想後指,是因對仍有人堅持爭取落實訴求感佩服。

確認編採高層應有在飯盒會 討論新冠疫情報道角度

控方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續主問陳沛敏,先展示張劍虹於2020年1月13日傳給陳的飯盒會重點記錄,內容提及「周末評論版可嘗試找端、立場、眾的一些寫得好的作者撰稿」、「可以每周就大新聞做跟進專題,例如今周可以做反送中被捕人士現在如何?」、「大新聞可策動不同專題,如送中議題上市公司賣樓、被送中的商界……中美貿易戰一周年等等」。陳解釋,黎當時希望將報章雜誌化,不單報道每日新聞,同時撰寫專題報道,「被送中的商界」就由經濟組考慮跟進的議題,又確認部分專題「成功做到有出到街」。控方再問為何要跟進飯盒會的會議紀錄?陳就指,下一次飯盒會均會跟進上一次會議有何進展,會議由張劍虹主持,共直言:「黎生會就好多嘢有意見」。

控方就問及所提過的3間網媒《端傳媒》、《立場新聞》及《眾新聞》,是選用甚麼報道角度;陳回應指概括而言,是較「liberal」(開放),又指個人感覺,都是比較支持民主自由價值,或人權等問題。

控方之後問及《蘋果》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的報道角度,陳指角度包括疫情源頭、爆發最新情況以及醫學上就病毒的最新發現,確認當時選用的字眼是「武漢肺炎」,又確認編採高層應有在飯盒會討論有關角度。控方就追問討論後採用的角度,陳回應:「可能著重當時嘅源頭、中國政府有冇隱瞞呀、會唔會外國就因為咁樣質疑中國嘅誠信呀」,同意「黎生都係抱持呢個睇法」。

控方關注報道為何把香港跟新疆作比較

法官李運騰就指,陳答的只是一些提問,而非「睇法」,追問黎對疫情有何看法;陳再回應,指黎「覺得中國政府係有隱瞞嘅」。控方之後追問黎的看法會否影響《蘋果》的報道角度,陳回應「都會有嘅」,又指如黎提及疫情隱瞞問題,當時可能有其他國家的科學家、醫學界、外國政府質疑中國是否隱瞞源頭時,「都會做大啲或者顯著啲。」

控方另展示標題為「擬用反恐例 控爆炸品案 鄧炳強學新疆鐵腕壓抗爭」的報道,刊於2020年3月17日,主題為「師承中共」,問陳為何報道把香港及新疆作比較。陳指報道刊出前她放假,但解釋因香港跟內地文化有不同,「咁新疆都係會同漢族嘅文化有唔同,我哋都知道新疆都有好多……疆獨、反對中共管制措施嘅一啲聲音。咁中國政府都係覺得新疆有恐怖主義活動,咁就都會去對付呢啲活動啦」。

控方隨後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4月26日發表的「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並引述文中一段內文:「當下讓我們堅持下去的是我們對法治的珍惜和對自由的熱愛。我們對中共的專橫暴政沒有幻想,我們可以堅持下去的,正如陳沛敏說,是我們明知不可為而為的氣魄。香港人,我們唯一要害怕的就是恐懼。」然後問陳沛敏是否有說出相關言論?

陳確認「我們明知不可為而為的氣魄」的說話應是她在自己專欄內「寫過類似嘅嘢」,但忘記當時的語境。及後她再補充,相信因為當時仍有社會運動,雖然運動已平息很多,但仍有人會出來講爭取普選、五大訴求等,「其實去到嗰個時刻,都知嗰樣嘢唔會落實到㗎啦,如果我要諗番自己嗰陣時嘅感覺,對嗰啲人嘅堅持,我都係佩服嘅。」審訊將押後至2月19日再續。

案件編號:HCCC51/2022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0920.html
記者:吳婷康、程文 編輯:溫曉平 網編:池煥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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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周三(7日)續審,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庭上談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佔領立法會事件,黎智英於翌日曾發訊息予陳,指事件令他心情沉重,問陳會否續跟進「年輕人的心聲」,並為他們在事件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陳當時回覆會繼續報道。她在庭上供稱,事件本身已是大新聞,同事已本能地記錄事件,而她亦有跟從黎的指示,翌日出版的報紙有以「顯著」篇幅報道及落實黎的指示。

各方再就「逆權」英譯字眼尋共識

審訊踏入第25天,續由控方向陳沛敏作主問;在周二(6日)審訊期間,庭上就《蘋果》於2019年7月1日隨報附送的特刊《逆權六月》的英文翻譯字眼作討論。甫開庭,控方就指「逆權」的英文翻譯應為「anti-authority」,惟辯方則認為應譯作「anti-tyranny」,因取自韓國電影名稱。法官杜麗冰則指,法庭不應盲目跟從韓國電影譯法,應根據本地情況而定,並稱自己中文不太好,邀請法庭即時傳譯員提供意見。

傳譯員就提議,可用中文譯音處理,惟杜官指非全部法官都懂說中文,另一法官李素蘭就指自己懂說中文,但說得不太好。法庭傳譯員最後回應,中文「權」字可解「tyranny」及「authority」,翻譯上會選擇能包含所有意思的譯法,提議使用「anti-totalitarianism」或「anti-authoritarianism」。辯方指兩者皆可,法庭終採用「anti-authoritarianism」作「逆權」的翻譯字眼。

法官李運騰然後提出,審訊文件的英文譯本出現同一中文詞彙卻有多種翻譯字眼情況,又指在上一宗審訊(「47人案」)中亦有同樣問題,望控方能在審訊中在同一詞彙用上相同翻譯字眼。法官杜麗冰補充,上一審訊3名指定法官均可使用雙語,但現時3名法官並非全部能用雙語。

陳回覆黎已報道很多衝擊及年輕人心聲

陳沛敏之後續出庭作供,控方展示黎智英與她的WhatsApp對話,顯示黎在2019年7月2日發訊息,表示「很好,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甚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謝謝。黎」另黎又就《蘋果》 當日網上版一則標題為「留守立會『死士』:作為一個爸爸,為個仔,係咪應該咁易放棄呢?」的報道,稱「這年輕父親講得很好,對很多人都會有啓發性。」陳就回覆他:「收到。明天報紙已會有很多衝擊和佔領立會年輕人心聲,包括上述『死士』。明天會再做。」

陳供稱,《蘋果》報紙會採用網上新聞部組記者所採訪的材料,黎當時轉發與負責網上新聞的動新聞總監張志偉之對話,已是凌晨時份,她知悉報紙已採用了網上新聞的相關內容,因此告知黎。

訊息又顯示兩人之後的對話,包括:

黎:「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事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
陳回覆:「當然一定有些人不認同衝立會,但這些人也不會因此變成認同林鄭。我們明天會再做。」
黎:「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

黎望藉報道令公眾諒解或支持示威者

陳其後向黎轉發一則《蘋果》Facebook新聞帖文,包括有一張雪櫃照片並標示「立法會餐廳 示威者放低錢先攞汽水飲」,黎就回覆稱「得(很)好,我們以後幾天的工作是把這些sentiment擴大擴散,瀰漫成為市民共識。」

陳在庭上解釋向黎轉發帖文的原因,是想告知對方在社交媒體上,有人是諒解示威者,網上新聞記者亦報道了相關情況。法官李運騰就關注,是否《蘋果》記者已做了黎智英想他們做的事?陳回應,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本身已是大新聞,同事本能地記錄此事,但當黎智英著記者要記錄,而黎的指示是因擔心衝擊立法會事件具爭議,會令市民不再支持運動,故他想透過報道令公眾諒解或支持示威者。

陳續指,記者在黎未開腔前,其實都已會採訪相關事件,「但係佢咁樣講完之後,變咗我哋就好似要帶住一個動機去採訪呢啲嘢,就係做到話等啲市民繼續支持呢個運動」;陳表示有跟從黎的上述指示,向網上新聞主管確認翌日會繼續採訪相關議題,亦在翌日報紙有以「顯著」篇幅報道以落實黎的指示。

蓬佩奧晤黎智英後 《蘋果》改版加入相關新聞

陳又同意,黎智英在2019年起較過往頻密地在外國媒體撰寫文章及接受外媒訪問。控方就展示黎在2019年7月所發的訊息,介紹《泰晤士報》的專欄作家Edward Lucas予陳,著陳如感適合可聯絡對方並將其文章翻譯成中文後刊登。不過,陳當時認為相關文章不適合刊登在新聞版面,曾嘗試轉介至論壇版、中國版或國際版,但不記得最後是怎樣刊登。

控方之後展示一則「蓬佩奧晤黎智英討論逃犯例」新聞,為2019年7月9日刊於《蘋果》A3版新聞,佔約五分一版面,控方指報道寫有「今晨第二次版」,問是否指是「再印(Reprinted)」?陳解釋是指印刷途中改版,法官李運騰就追問第一版、第二版內容有何分別;陳再解釋,當時第一版未趕及加入有關新聞,同意是指在第二版是增加,並指「因黎智英先生去到美國見蓬佩奧都重要,需要改版處理」。

控方就問陳該新聞有何重要;陳指黎一直有在外國傳媒撰文,很關注外國社會如何看香港今次社會運動,自己亦會見美國國務卿,「所以我哋就咁處理」,又指黎在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前,沒有告知她。

陳指Mark Simon為黎私人助理

控方在午後審訊中展示《蘋果》2019年7月29日的頭版,新聞標題為「生雞蛋來襲 催淚彈還擊 警亂槍狂掃平民」,並指標題提及「生雞蛋」但為何文章相片卻是火堆?陳稱她當日休假沒有參與討論版面,稱如林文宗當日有上班,就由他就版面作決定。

控方之後展示陳及黎的對話記錄,黎問陳翌晚是否有空到其家吃飯,陳就憶述當時最後應有赴會,並提及黎亦曾找來一大班人到其家午膳;控方之後問及黎與員工午膳時談論的內容,陳繼而提及黎於2019至2020年設立「飯盒會」,控方就追問會上討論的議題。陳透露,曾討論包括報紙雜誌化、引入新發稿系統等,控方就問黎是否會對時局發表看法;陳回應指黎認為有關運動的新聞要做得好,又特別關注警暴新聞,「提我哋要做得深入」,而記憶中「飯盒會」持續了一年,「我記得疫情爆發之後,都仲有舉行嘅,但去到邊個月就具體唔記得」。

控方之後展示陳與Mark Simon間的對話,陳確認對方是黎的私人助理,形容大家見面時會說「Hello」,但不會詳談,而兩人不在同一層辦公室,指Mark Simon替黎打理傳媒以外的生意,「私人助理就係任何黎生指派畀佢嘅工作」。

呈堂訊息就顯示,Mark Simon曾向陳傳送訊息,表示人在美國,可取得高質素頭盔、防毒面具、防護衣,並以優惠價錢購買及運送,著陳如有需要可告之。陳庭上指,當時示威頻生,記者採訪需要有關裝備,直言當時現場兵荒馬亂,需要頭盔、面罩及螢光衣等,而當時情況有點供不應求,很難買到,「因為間間傳媒都需要,以前未試過日日都要戴嗰啲去工作」,陳形容自己當時「禮貌講多謝」,沒認真看待對方的說話。

案件編號:HCCC51/2022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60043.html

記者:吳婷康、董舒悅 編輯:溫曉平 網編:池煥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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