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2024, 12:12 PM
23條首例|六四前港警拘鄒幸彤及其母親與朋友等5人 涉替鄒「利用將至敏感日子」發布煽動文章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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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足一星期便到六四事件35週年,香港警方周二(28日)於全港多區拘捕五女一男,包括在獄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的母親和四個朋友。她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主動見記者,指她們涉及替鄒在FB專頁「小彤群抽會」發布六四相關資訊。今次亦是港府訂立基本法23條立法後首例。
鄧炳強說:「被捕人士涉嫌用一個匿名的方式,透過一個叫『小彤群抽會』 的社交專頁,利用將至的一個特別的日子,連續發佈到一些意圖煽動的帖文。」
翻查鄧炳強所指、涉案的FB專頁,自今年4月30日起,開始每日刊登一篇鄒幸彤的個人經歷,主要集中於回顧她和已解散的支聯會眾人在往年籌辦六四紀念活動的點滴,部分刊登的相片可以見到有已經去世的司徒華,以及與鄒幸彤一樣、現正身陷獄中的李卓人及何俊仁。
鄒幸彤貼文沒有號召讀者上街
首篇文章提到鄒幸彤跟媽媽的朋友出席六四晚會的經驗,其後一篇提到歌曲《 血染的風彩》,配以歌星梅艷芳的黑白照片。之後的文章都有關於鄒幸彤擺街站、走訪流亡民運人士、天安門母親等的經歷。
而最新一篇帖文於香港時間周一(27日)早上十點多刊登,文中提到六四事件中標誌性藝術品之一民主女神雕像。
所有懷疑涉案的文章都沒有提及「平反六四」的口號、號召市民自發紀念六四,或者參加六四集會。
被捕的五女一男中包括鄒幸彤母親
久未作公開露面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警方新聞稿發出後一小時,主動見記者交代案情。他指出,港警國安處搜查了當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並證實在大欖女懲教所被捕的女子為鄒幸彤。
鄧炳強指鄒幸彤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士,由2024年4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香港媒體報導,被捕人士亦包括鄒幸彤65歲的母親劉華珍、51歲的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37歲的民主派前荃灣區區議員陳劍琴、52歲的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以及天安門母親運動代表之一、50多歲的牙醫李盈姿。
其中,劉家儀、關振邦,以及李盈姿於去年6月4日因出席紀念活動曾經被拘捕。
鄧炳強交代案情時避提六四敏感詞
鄧炳強在發言和回答記者提問時,全程避提六四,只以「敏感日子(sensitive day)」、「這個課題(this subject)」、「特別日子」代替。
有記者問及該專頁似乎沒有提及如「平反六四」等口號,市民日後是否提及「六四」都要小心、在社文專頁貼燭光相、公開悼念又是否違法?鄧炳強回應指,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未有回應在社交媒體上載蠟燭相是否違法。
鄧炳強說:「你提到是否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這當然不是。你講的課題並不是最重要,而是你利用這個課題 而作出一些違法的煽動行為,煽動他人憎恨(香港)政府、憎恨中央政府,或者司法機構,這些正是違法的行為,而不單是你提及的課題。」
記者追問:「敏感日子是否就是六四?」
鄧炳強答:「你講的敏感日子,我想本身日子並不重要……」
雖然鄧炳強聲稱「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但不論港警新聞稿,或鄧炳強十分鐘的記者會上,三次用中、英文回答記者提問時都絕口不敢提「六四」二字。
鄧炳強稱23條保障市民言論自由
今次是港府在基本法23條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兩個多月後、首次引用條例作出拘捕。鄧炳強在發言時強調,條例保障市民言論自由,甚至乎批評政府的自由,但指出鄒等人「不是簡單批評政府」,而是作出煽動言詞,煽動市民危害公眾安全和公眾秩序,強調港警「做法與全世界其他文明地方政府一樣」。
鄧炳強又將案件延伸至「外部勢力」干預,指外部勢力仍然死心不息干預香港事務,抹黑政府,但對於早前英國涉及經貿辦的「港諜案」,他卻沒有提香港有否干預其他國家安全事務。他亦藉機批評海外港人,指他們「走佬去外國,印印腳享受榮華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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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未婚夫、內地維權作家「野渡」向本台表示,因鄒被捕而被加強監控,不方便接受訪問,只在其社交網站專頁發文來回應鄒被捕一事。(野渡Facebook截圖)
野渡因鄒幸彤在內地被加強監控
本台接觸到鄒幸彤未婚夫、內地維權作家,原名吳楊偉的「野渡」,他向本台表示,現身處廣州,人身安全,但因鄒被捕,而被加強監控,不方便接受訪問。
「野渡」在其社交網站專頁發文, 以「黑雲壓城城欲摧,風雨如磐暗故園,霜重鼓寒聲不起,於無聲處聽驚雷」來回應鄒被捕一事。
警方新聞稿指,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亦指「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
記者:李榮添、江穎(華盛頓) 編輯:溫曉平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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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足一星期便到六四事件35週年,香港警方周二(28日)於全港多區拘捕五女一男,包括在獄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的母親和四個朋友。她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主動見記者,指她們涉及替鄒在FB專頁「小彤群抽會」發布六四相關資訊。今次亦是港府訂立基本法23條立法後首例。
鄧炳強說:「被捕人士涉嫌用一個匿名的方式,透過一個叫『小彤群抽會』 的社交專頁,利用將至的一個特別的日子,連續發佈到一些意圖煽動的帖文。」
翻查鄧炳強所指、涉案的FB專頁,自今年4月30日起,開始每日刊登一篇鄒幸彤的個人經歷,主要集中於回顧她和已解散的支聯會眾人在往年籌辦六四紀念活動的點滴,部分刊登的相片可以見到有已經去世的司徒華,以及與鄒幸彤一樣、現正身陷獄中的李卓人及何俊仁。
鄒幸彤貼文沒有號召讀者上街
首篇文章提到鄒幸彤跟媽媽的朋友出席六四晚會的經驗,其後一篇提到歌曲《 血染的風彩》,配以歌星梅艷芳的黑白照片。之後的文章都有關於鄒幸彤擺街站、走訪流亡民運人士、天安門母親等的經歷。
而最新一篇帖文於香港時間周一(27日)早上十點多刊登,文中提到六四事件中標誌性藝術品之一民主女神雕像。
所有懷疑涉案的文章都沒有提及「平反六四」的口號、號召市民自發紀念六四,或者參加六四集會。
被捕的五女一男中包括鄒幸彤母親
久未作公開露面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警方新聞稿發出後一小時,主動見記者交代案情。他指出,港警國安處搜查了當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並證實在大欖女懲教所被捕的女子為鄒幸彤。
鄧炳強指鄒幸彤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士,由2024年4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香港媒體報導,被捕人士亦包括鄒幸彤65歲的母親劉華珍、51歲的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37歲的民主派前荃灣區區議員陳劍琴、52歲的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以及天安門母親運動代表之一、50多歲的牙醫李盈姿。
其中,劉家儀、關振邦,以及李盈姿於去年6月4日因出席紀念活動曾經被拘捕。
鄧炳強交代案情時避提六四敏感詞
鄧炳強在發言和回答記者提問時,全程避提六四,只以「敏感日子(sensitive day)」、「這個課題(this subject)」、「特別日子」代替。
有記者問及該專頁似乎沒有提及如「平反六四」等口號,市民日後是否提及「六四」都要小心、在社文專頁貼燭光相、公開悼念又是否違法?鄧炳強回應指,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未有回應在社交媒體上載蠟燭相是否違法。
鄧炳強說:「你提到是否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這當然不是。你講的課題並不是最重要,而是你利用這個課題 而作出一些違法的煽動行為,煽動他人憎恨(香港)政府、憎恨中央政府,或者司法機構,這些正是違法的行為,而不單是你提及的課題。」
記者追問:「敏感日子是否就是六四?」
鄧炳強答:「你講的敏感日子,我想本身日子並不重要……」
雖然鄧炳強聲稱「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但不論港警新聞稿,或鄧炳強十分鐘的記者會上,三次用中、英文回答記者提問時都絕口不敢提「六四」二字。
鄧炳強稱23條保障市民言論自由
今次是港府在基本法23條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兩個多月後、首次引用條例作出拘捕。鄧炳強在發言時強調,條例保障市民言論自由,甚至乎批評政府的自由,但指出鄒等人「不是簡單批評政府」,而是作出煽動言詞,煽動市民危害公眾安全和公眾秩序,強調港警「做法與全世界其他文明地方政府一樣」。
鄧炳強又將案件延伸至「外部勢力」干預,指外部勢力仍然死心不息干預香港事務,抹黑政府,但對於早前英國涉及經貿辦的「港諜案」,他卻沒有提香港有否干預其他國家安全事務。他亦藉機批評海外港人,指他們「走佬去外國,印印腳享受榮華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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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未婚夫、內地維權作家「野渡」向本台表示,因鄒被捕而被加強監控,不方便接受訪問,只在其社交網站專頁發文來回應鄒被捕一事。(野渡Facebook截圖)
野渡因鄒幸彤在內地被加強監控
本台接觸到鄒幸彤未婚夫、內地維權作家,原名吳楊偉的「野渡」,他向本台表示,現身處廣州,人身安全,但因鄒被捕,而被加強監控,不方便接受訪問。
「野渡」在其社交網站專頁發文, 以「黑雲壓城城欲摧,風雨如磐暗故園,霜重鼓寒聲不起,於無聲處聽驚雷」來回應鄒被捕一事。
警方新聞稿指,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亦指「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
記者:李榮添、江穎(華盛頓) 編輯: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