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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21B條,僱員享有成為職工會會員及職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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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運領袖海外聲援被解僱記協主席 港勞工處:事主應聯絡當局求助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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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協主席鄭嘉如被解僱後翌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再表示不排除會向《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 WSJ)採取法律行動;代表《華爾街日報》及其母公司在美加僱員的工會發聲明關注事件。香港勞工處回覆本台查詢時,就呼籲如有人懷疑僱員權益受損應主動聯絡當局。有為聲援鄭嘉如而在海外發起向《華爾街日報》發聯署公開信的工運領袖批評當局「一堆官腔」;又認為今次風波一方面或造成寒蟬效應,但另一方面可以鼓舞其他香港工會。

被解僱記協主席 冀法例保障應有權益

香港記協主席鄭嘉如周三(17日)被僱主《華爾街日報》解僱,她周四(18日)接受商台訪問時,再提到不排除會對前僱主採取法律行動。

鄭嘉如說:「其實無任何一個所謂『完美』的結局,或者一個比較好的結局。我只能夠在我們現有的法律制度,現有對香港工會的保護條例、反工會歧視條例的保護下,爭取我應得的保障。」

代表《華爾街日報》及其母公司Dow Jones在美國及加拿大僱員的工會「印刷商僱員獨立協會」(The Independent Association of Publishers’ Employees, IAPE)亦發表聲明,要求資方全面解釋解僱鄭嘉如的原因,以及復聘鄭嘉如。聲明指,雖然該工會只代表駐美、加僱員,但當Dow Jones解僱旗下任何駐地的員工,都必定會關注。

美國律師:應在港採法律行動 法例:僱主解僱參與工會僱員可罰十萬

曾駐港多年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以文字回覆本台查詢,指《華爾街日報》是美國公司,而美國亦有《美國勞工關係法》(U.S.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禁止僱主向參加工會的僱員報復,但一般只適用於身處美國的僱員,所以認為事主應在香港訴諸法律。

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21B條,僱員享有成為職工會會員及職員的權利,若僱主阻止僱員行使此權利,或因而解僱有關僱員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

海外港人團體聯署聲援 發起者強調事主不知情

香港勞權監察周三發起聯署公開信,要求《華爾街日報》復聘鄭嘉如,及調查向她施壓的管理層,首24小時已有逾40個海外港人團體參加。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強調,今次聯署並無知會鄭嘉如及記協,希望聲援行動不會提供藉口讓香港警方作打壓;又認為港府有責任介入解僱事件。

海外組織「香港勞權監察」發起聯署,要求《華爾街日報》撤回解僱記協主席鄭嘉如的決定,有至少40個海外香港組織響應。總幹事蒙兆達向港警聲明,事主與記協並不知情。(香港勞權監察Facebook)
海外組織「香港勞權監察」發起聯署,要求《華爾街日報》撤回解僱記協主席鄭嘉如的決定,有至少40個海外香港組織響應。總幹事蒙兆達向港警聲明,事主與記協並不知情。(香港勞權監察Facebook)

蒙兆達說:「香港本身作為簽署《國際勞工公約》關於組織結社自由及權利的地區,她(港府)本身就有責任去履行這些條約的保障。面對一間公司、一間跨國企業,在香港如此赤裸裸地侵犯僱員的工會權利,其實她不能夠置身事外。我們見到至現時為止,都看不到有政府高層官員就事件表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亦無發表任何言論,這點對於特區政府去履行香港居民的組織工會權利有幾大決心?這點是令人相當質疑。」

工運領袖憂引寒蟬效應 讚記協堅定令人鼓舞

蒙兆達對《華爾街日報》決定表示憤怒,又形容對鄭嘉如上任記協主席僅3星期就被解僱感到心痛,亦憂慮今次風波,會對其他香港僱主樹立壞榜樣。

他表示:「我們亦擔心,可能會有更多僱主,特別是傳媒機構的老闆會有樣學樣,製造一種寒蟬效應,令記者在面對如此艱難的情況下,更難去忠於自己的職業規範、報道真相。」

他認為今次事件,無疑會引起香港仍在運作的工會,其理事會擔心自己職位的安危;但讚揚鄭嘉如及其他記協執委,在面對如此大的困難仍然堅定地謹守崗位,對其他仍在掙扎的工會帶來鼓舞。

蒙兆達認為:「面對不公義而不發聲、『鵪鶉』,對方只會越踩越過。政府見到這些空間不斷萎縮的時候,她就會將更多我們原本享有的權利取締。鄭嘉如都發表了一個很重要的訊息,我們不單靠法例保障,要捍衛新聞自由,更重要是每一個記者、每一個編輯、每一個出版人,都要去共同守護的自由。今次她面對在如此艱難的情況仍然堅定發聲,我相信亦能給予香港其他仍在掙扎的工會人士一種鼓舞的作用。」

勞工處:事主應盡快提供資料 蒙兆達:與過往做法明顯有別

勞工處回覆本台查詢時就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指《僱傭條例》保障僱員參加職工會及其活動的權利。又強調如僱員懷疑僱傭權益受損,應盡快向當局提供資料以便提供適切協助。

蒙兆達則批評處方回應「一堆官腔」,指今次事件可能牽涉刑事成份,當局有責任主動調查違例僱主。他又指以往處方會主動聯絡工會了解,今日變成「被動等投訴」,與過往做法有明顯差別。

香港外國記者會(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在解僱事件曝光近24小時始打破沉默,呼籲《華爾街日報》及所有媒體尊重及確保員工不會因捍衛新聞自由而遭受公司懲處。(香港外國記者會新聞稿截圖)
香港外國記者會(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在解僱事件曝光近24小時始打破沉默,呼籲《華爾街日報》及所有媒體尊重及確保員工不會因捍衛新聞自由而遭受公司懲處。(香港外國記者會新聞稿截圖)

記者:武文卓、江穎(華盛頓) 編輯:施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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