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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賣血就是愛國」「不賣血就是不愛國」patriotism
#41
愛國主義是一種有害的精神錯亂的白癡形式

佛蘭克林說: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國。

恰達耶夫說:愛祖國——這是壯麗的事情,然而還有更壯麗的事情,那就是愛真理……我並不想學會帶著閉上的眼睛、崇拜的大腦、封上的嘴巴去愛祖國。

列寧說:每當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出現重大危機的時候,愛國主義這面破旗就又散發出臭味來。

塞繆爾.約翰遜說: 愛國主義是無賴最後的避難所。

喬治.肖伯納說: 除非你把愛國主義從人類中驅逐出去,否則你將永遠不會擁有一個寧靜的世界。愛國主義是一種有害的精神錯亂的白癡形式。愛國主義就是讓你確信這個國家比其他國家都要出色,只因爲你生在這裏。

http://www.zt98.com/ReadNews.asp?NewsID=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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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愛國主義、愛國者、國家

愛國主義是無賴最後的避難所。——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

  愛國主義是超越於原則之上的對於不動産的一種專橫的崇拜。——-喬治.簡.納森

  除非你把愛國主義從人類中驅逐出去,否則你將永遠不會擁有一個寧靜的世界。愛國主義是一種有害的、精神錯亂的白癡形式。愛國主義就是讓你確信這個國家比所有其他的國家都要出色,只因爲你生在這裏。——喬治.肖伯納

  愛國主義:一堆隨時可以被任何野心家所點燃,去照亮他的名字的易燃垃圾。——安卜羅斯.皮爾斯

  那些沒有自尊的人仍然可以是愛國的,他們可以爲少數犧牲多數。他們熱愛他們墳墓的泥土,但他們對那種可以使他們的肉體生機勃勃的精神卻毫無同情心。愛國主義是他們腦袋裏的蛆。——亨利.大衛.梭羅

  要讓我們愛我們的國家,我們的國家應該可愛才行。——愛德蒙.柏克

  真正的愛國主義不排斥對於其他人的愛國主義的理解。——伊麗莎白女王二世

  愛國者的責任就是保護國家不受政府侵犯。——托馬斯.潘恩

  對祖國來說,沒有比一切都滿意的愛國者更可怕的敵人了。——涅克拉索夫

  爭你自己的自由就是爭國家的自由,爭你自己的權利就是爭國家的權利。因爲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胡適

  人權才是一個國家最大的面子。……一個政權如果關起門來都不能維護自己本國普通公民的權利,它有什麽資格在國際舞臺上維護這個國家的權利,它的合法性就會遭到質疑。——張思之

  惡國家甚於無國家;……我們愛的是國家爲人民謀幸福的國家,不是人民爲國家做犧牲的國家。——陳獨秀

  每當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出現重大危機的時候,愛國主義的破旗就又散發出臭味來。——列寧 _

http://boxun.com/news/gb/pubvp/2008/04/2...22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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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人民力量黃毓民教蔣麗芸國民教育,推爆佢十萬點擊率,請廣傳!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BHsjzJFiqY
[youtube]0BHsjzJFiqY[/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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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河南300愛滋患者圍省府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8_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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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愛國主義號召與港人回應
—— 一九八二至八四年的觀察

http://www.cgst.edu/journal/23/2.html

前 言

    自 彭 定 康 政 改 方 案 , 中 方 「 另 起爐 灶 」 以 後 , 圍 繞 著 「 愛 國 愛 港 」 問 題 的 爭 論, 各 種 關 乎 「 愛 國 」 的 複 雜 情 感 , 使 香 港 人 陷入 分 化 、 無 奈 中 。 基 督 徒 群 體 應 如 何 回 應 ? 會否 如 普 羅 香 港 人 般 陷 入 分 化 、 無 奈 ? 此 端 賴基 督 徒 群 體 怎 樣 理 解 「 愛 國 愛 港 」 問 題 , 並 從有 關 的 理 解 中 導 引 出 甚 麼 行 動 。 整 理 「 愛 國愛 港 」 問 題 的 歷 史 , 就 是 重 新 建 立 對 這 個 問 題的 理 解 , 並 思 考 基 督 教 信 仰 在 現 時 政 治 環 境中 需 要 宣 示 怎 樣 的 信 息 。

    本 文 將 探 討 一 九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間中 國 政 府 是 在 甚 麼 背 景 下 提 出 「 愛 國 愛 港 」 要求 , 與 及 香 港 人 當 時 如 何 回 應 這 個 要 求 。 應 關注 的 不 只 是 中 方 如 何 , 及 在 甚 麼 時 候 提 出 「 愛國 愛 港 」 的 問 題 , 更 要 留 意 背 後 的 關 注 點 。 同理 , 探 討 香 港 人 對 「 九 七 回 歸 」1 的 取 態時 , 也 不 應 只 看 字 面 的 聲 明 , 更 要 留 意 其 對 九七 問 題 的 立 場 背 後 的 關 注 。 本 文 將 指 出 「 愛 國愛 港 」 並 不 只 是 一 個 宣 傳 口 號 , 而 是 整 個 中國 政 府 對 香 港 政 策 的 體 現 ; 不 只 是 民 族 情 感及 本 土 認 同 的 問 題 , 更 是 一 個 「 建 立 政 權 」 、「 統 一 意 志 」 的 問 題 ; 香 港 人 回 應 中 國 政 府 的「 愛 國 」 要 求 之 時 , 亦 非 單 以 民 族 情 感 為 考 慮。

    選 擇 一 九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 是 因 為 這段 時 間 對 香 港 及 後 的 政 治 發 展 極 具 關 鍵 性 。自 八 二 年 九 月 當 時 的 英 國 首 相 戴 卓 爾 夫 人 訪華 始 , 至 八 四 年 簽 署 中 英 聯 合 聲 明 間 , 中 方 提出 了 「 一 國 兩 制 」 的 原 始 構 想 , 並 進 行 收 回 主權 的 初 步 部 署 ; 香 港 社 會 內 部 有 關 前 途 的 意見 可 謂 百 家 爭 鳴 , 各 方 政 治 勢 力 亦 在 此 間 萌芽 , 之 後 各 自 形 成 陣 營 , 進 行 政 治 角 力 。 這 段時 間 可 以 說 是 過 渡 期 政 制 發 展 、 各 方 參 政 力 量及 有 關 政 策 論 爭 的 形 成 階 段 , 要 了 解 香 港 過渡 期 政 治 發 展 的 經 緯 , 應 從 這 一 段 歷 史 入 手 。

    本 文 將 回 顧 一 九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間 主要 的 香 港 政 論 期 刊 與 雜 誌 、 報 章 , 及 內 地 的 官方 刊 物 , 以 作 研 究 資 料 。 雖 然 不 少 西 方 研 究香 港 的 學 者 都 參 考 一 些 英 文 的 雜 誌 及 期 刊 ,如 《 遠 東 經 濟 評 論 》 (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 , 但 筆者 認 為 該 等 期 刊 及 雜 誌 未 能 如 中 文 刊 物 般 緊貼 事 態 的 發 展 , 亦 不 能 帶 動 社 會 的 討 論 , 所 以雖 然 各 種 主 要 刊 物 ( 不 論 中 、 英 文 ) 均 在 研 究之 列 , 但 所 徵 引 的 仍 是 以 中 文 刊 物 為 主 。

    內 文 第 一 部 分 會 回 顧 中 國 政 府 所提 出 的 「 愛 國 愛 港 」 要 求 的 內 容 , 並 點 出 中 國政 府 對 香 港 的 其 他 言 論 , 從 而 了 解 中 國 政 府提 出 「 愛 國 愛 港 」 的 深 層 考 慮 , 之 後 會 介 紹 中國 政 府 的 官 方 「 愛 國 主 義 」 的 內 容 。 第 二 部 分交 待 香 港 人 對 中 國 政 府 收 回 香 港 的 各 式 回 應, 及 其 對 本 土 政 治 的 取 態 。 結 論 部 分 將 討 論研 究 結 果 如 何 幫 助 理 解 香 港 政 治 , 及 對 基 督 徒群 體 的 反 省 。

    進 入 下 一 步 討 論 前 , 先 要 處 理 一 個概 念 問 題 。 中 國 官 方 言 論 向 以 「 愛 國 主 義 」 代表 對 國 家 的 效 忠 及 委 身 , 而 西 方 論 者 多 理 解為 「 民 族 主 義 」 (Nationalism) 。2 有 學 者 認 為「 愛 國 主 義 」 應 為 Patriotism的 直 譯 , 並 建 議 談 「愛 國 主 義 」 時 應 該 細 分 為 「 民 族 主 義 」 及 「 愛國 情 操 」 。3 固 然 從 純 分 析 角 度 可 以 這 樣 細 分 , 但 「 愛國 主 義 」 作 為 一 個 政 治 口 號 實 有 異 於 一 般 理 解的 民 族 主 義 。 簡 單 而 言 , 「 愛 國 主 義 」 是 一 種訴 諸 民 族 情 感 的 政 治 動 員 口 號 , 有 其 獨 特 內 涵。 因 此 筆 者 將 用 「 愛 國 主 義 」 表 達 中 國 官 方 版本 的 愛 國 要 求 , 而 以 「 民 族 主 義 」 表 達 一 般 意義 下 的 民 族 情 緒 。

「原 始 愛 國 愛 港 」 論

1. 「 愛 國 愛港 」 要 求

    中 國 政 府 最 「 原 始 」 的 愛 國 愛 港要 求 , 是 由 鄧 小 平 在 八 四 年 接 見 一 群 香 港 知 名 人士 ( 包 括 當 時 行 政 立 法 兩 局 首 席 議 員 鍾 士 元 在內 )4 時 提 出 的 。 通 篇 鄧 講 話 有 以 下 幾 個 重 點 :( 一 ) 基 於 民 族 主 義 立 場 , 中 國 政 府 一 定 會 收回 香 港 ; ( 二 ) 中 國 政 府 保 證 對 香 港 實 行 一國 兩 制 , 而 一 國 兩 制 將 會 成 為 解 決 很 多 民 族問 題 的 方 法 ; ( 三 ) 香 港 過 往 的 成 功 是 由 香 港的 中 國 人 努 力 建 設 而 成 的 , 不 必 靠 外 國 人 ; (四 ) 港 人 治 港 也 有 一 個 限 制 , 即 所 謂 「 愛 國 、愛 香 港 」 的 要 求 :

    港 人 治 港 有 個 界 線 和 標 準 , 就 是必 須 由 以 愛 國 者 為 主 體 的 港 人 來 治 理 香 港 。未 來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的 主 要 成 分 是 愛 國 者 , 當然 也 要 容 納 別 人 , 還 可 以 聘 請 外 國 人 當 顧 問 。 甚麼 是 愛 國 者 ? 愛 國 者 的 標 準 是 , 尊 重 自 己 民族 , 誠 心 誠 意 擁 護 祖 國 恢 復 行 使 對 香 港 的 主權 , 不 損 害 香 港 的 繁 榮 和 穩 定 。 只 要 具 備 這 些條 件 , 不 管 他 們 相 信 資 本 主 義 , 還 是 相 信 封建 主 義 , 甚 至 相 信 奴 隸 主 義 , 都 是 愛 國 者 。 我們 不 要 求 他 們 都 贊 成 中 國 的 社 會 主 義 制 度 ,只 要 求 他 們 愛 國 , 愛 香 港 。5

    單 從 文 本 不 能 看 到 上 述 講 話 的深 層 意 義 , 下 文 會 將 鄧 小 平 的 這 段 講 話 放 在 八 二至 八 四 年 九 七 問 題 的 討 論 脈 絡 中 理 解 。

    在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中 國 政 府 提 出 收回 香 港 的 時 候 , 香 港 的 輿 情 可 說 是 一 面 倒 的反 對 。 公 眾 人 物 表 明 反 對 收 回 的 大 不 乏 人 ,支 持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主 權 的 只 佔 社 會 上 的 極 少數 。 在 八 二 年 五 月 前 途 問 題 還 未 有 定 案 , 香 港人 對 前 途 還 有 很 多 「 想 像 空 間 」 時 , 香 港 觀 察社 所 發 表 的 民 意 調 查 顯 示 , 市 民 普 遍 認 為 「維 持 現 狀 」 是 較 好 的 選 擇 , 其 次 是 「 成 為 中國 的 經 濟 特 區 」 。6 有 趣 的 是 , 在 當 時 市 民 認 為 「 香 港 獨 立」 比 「 香 港 歸 還 中 國 」 還 要 好 。 如 果 真 的 能 夠維 持 現 狀 , 95%被 訪 者 願 意 留 下 ; 如 果 主 權 歸 回 中國 , 由 英 國 代 管 , 72%會 繼 續 留 港 ; 如 果 獨 立 , 有 64%留 下 ; 如 果 成 為 中 國 經 濟 特 區 , 留 下 的 只 有 50%。 這 次 研 究 正 好 反 映 出 普 羅 大 眾 對 中 國 政 府收 回 香 港 的 憂 慮 。 這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 撇 開 兩 地生 活 差 異 , 正 如 劉 兆 佳 在 八 二 年 已 提 出 , 大 部分 香 港 人 都 是 因 為 不 滿 大 陸 的 生 活 而 來 港 的, 他 們 用 行 動 投 了 中 國 政 府 一 記 不 信 任 票 ,投 了 港 英 政 府 一 記 信 任 票 。7

    在 那 兩 年 間 , 中 國 政 府 高 層 官 員的 發 言 往 往 表 現 出 放 心 放 手 讓 香 港 人 搞 , 中方 只 從 大 方 向 著 眼 , 不 干 預 香 港 地 方 事 務 的姿 態 。 最 典 型 例 子 莫 如 廖 承 志 在 會 見 香 港 新界 社 團 代 表 時 , 就 表 明 中 國 政 府 不 會 插 手 香港 事 務 , 不 會 替 香 港 選 領 導 班 子 等 。8 但 在 這 以 外 , 中 國 政 府 卻 往 往 透 露 出 一 絲 對 香港 不 信 任 的 氣 息 ; 八 二 年 十 一 月 《 人 民 日 報 》發 表 的 一 篇 社 論 , 即 引 起 香 港 評 論 者 的 擔 憂。 社 論 是 這 樣 的 :

    剝 削 階 級 只 是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統 治 的 範 圍 裏 面 消 失 了 … … 在 香 港 和 台 灣 , 當 然 還 有 資 產 階 級 。 那 些 地 方 的 資 產 階 級 , 難 道 對 我 們 一 點 影 響 也 沒 有 ? … … 那 些 地 方 的 資 產 階 級 , 其 中 絕 大 多 數 是 愛 國 的 , 希 望 祖 國 早 日 統 一 , 願 意 為 祖 國 的 四 化 作 出 貢 獻 ; 但 是 也 有 一 些 人 , 不 僅 用 經 濟 的 辦 法 , 而 且 用 非 經 濟 的 辦 法 , 政 治 的 辦 法 , 以 及 其 他 烏 七 八 糟 的 辦 法 , 來 影 響 和 腐 蝕 一 些 不 堅 定 的 分 子 、 不 愛 國 的 分 子 。 台 灣 的 電 台 不 斷 地 進 行 反 動 的 宣 傳 , 台 灣 的 特 務 機 構 進 行 各 種 活 動 , 破 壞 我 們 的 制 度 , 破 壞 我 們 的 社 會 主 義 建 設 事 業 。 他 們 是 中 國 人 民 的 敵 人 。 所 以 , 這 一 方 面 的 階 級 鬥 爭 是 非 常 明 顯 地 存 在 著 的 。9

    要 注 意 的 是 , 當 時 中 英 正 進 行 有關 香 港 前 途 的 會 談 ,10 而 在 中 共 十 二 次 全 國 黨 代 表 大 會 上 ( 八 二年 九 月 一 日 ) , 鄧 小 平 已 說 明 統 一 台 灣 是 今 後重 要 的 工 作 , 在 這 個 時 候 提 出 這 些 具 戰 鬥 意 味的 宣 傳 並 不 尋 常 。 當 時 一 些 香 港 評 論 已 指 出這 是 中 國 政 府 「 留 有 一 手 」 的 做 法 ,11 因 為 對 中 國 而 言 , 香 港 及 台 灣 是 統 戰 對 象 ,也 是 防 範 對 象 ; 是 「 同 胞 」 , 也 是 「 敵 人 」 。 兩地 都 給 中 國 大 陸 造 成 不 少 麻 煩 : 台 灣 坐 擁 大軍 , 又 得 美 、 日 兩 大 國 支 援 , 自 是 對 中 國 大 陸的 一 個 威 脅 ; 香 港 雖 無 台 灣 的 軍 事 力 量 , 但 仍對 中 國 構 成 不 少 具 體 威 脅 , 諸 如 (一) 解 放初 期 , 大 量 資 本 家 、 地 主 、 富 農 逃 往 香 港 ;(二) 長 期 以 來 香 港 的 經 濟 、 物 質 、 文 化 對 中國 大 陸 的 「 腐 蝕 」 ; (三) 大 陸 的 「 香 港 風 」 、「 逃 港 風 」 造 成 許 多 社 會 問 題 ; (四) 經 香 港 到內 地 的 特 務 活 動 時 有 破 獲 ; (五) 中 國 的 政 策、 措 施 、 陰 暗 面 、 壞 現 象 長 期 以 來 被 香 港 輿 論直 接 地 、 甚 至 尖 刻 地 批 評 。12

    另 一 件 更 引 人 深 思 的 事 件 , 是 在八 二 年 十 二 月 , 香 港 富 商 胡 應 湘 向 中 國 高 層 官員 谷 牧 表 示 : 「 我 擔 心 將 來 會 成 為 階 級 敵 人。 」 谷 牧 的 回 應 是 很 有 意 思 的 , 他 說 : 「 你 不會 成 為 階 級 敵 人 , 只 要 你 不 搞 政 治 。 」13 當 時 的 輿 論 並 沒 有 注 意 這 一 段 對 話 的 含 意 , 從現 在 的 眼 光 看 來 , 其 含 意 是 最 清 楚 不 過 的 了 。

    高 層 官 員 的 隻 言 片 語 未 必 能 反映 政 府 政 策 , 但 卻 不 難 看 到 , 中 國 政 府 在 八 十年 代 初 推 銷 「 一 國 兩 制 、 港 人 治 港 」 時 雖 然 表現 得 非 常 寬 宏 , 在 某 些 場 合 又 好 像 說 溜 了 咀 (slip of tongue) 地 透 露 出 點 點 滴 滴 對 香 港 的 防 範 。 固 然 不能 由 此 推 論 中 國 政 府 內 部 早 有 一 套 「 香 港 威脅 論 」 , 並 以 此 為 指 導 原 則 釐 定 對 港 政 策 ,但 早 在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間 , 中 國 對 港 已 有 「 兩 手準 備 」 , 「 軟 中 有 硬 」 。

    從 這 個 脈 絡 看 鄧 小 平 八 四 年 的 講話 , 不 難 明 白 「 愛 國 、 愛 香 港 」 並 非 純 然 是 一項 民 族 主 義 立 場 的 取 態 , 而 是 一 個 「 效 忠 」的 要 求 , 背 後 的 關 注 是 要 保 證 中 國 政 府 能 在 香港 有 效 地 行 使 主 權 , 並 使 香 港 不 會 對 內 地 管治 構 成 嚴 重 威 脅 。 中 國 領 導 人 表 面 很 寬 鬆 , 連「 相 信 封 建 主 義 、 奴 隸 主 義 」14 的 人都 可 以 成 為 「 特 區 政 府 的 主 要 成 分 」 , 但 同 時又 抓 得 很 緊 , 即 無 論 相 信 任 何 主 義 , 都 必 須 是「 愛 國 、 愛 香 港 」 的 才 可 治 港 。 固 然 中 國 對 港政 策 除 了 「 效 忠 」 之 外 還 有 其 他 關 注 點 , 但 早在 八 四 年 鄧 小 平 提 出 「 一 國 兩 制 」 時 , 中 國 政府 已 表 明 「 一 國 兩 制 」 除 了 「 港 人 治 港 」 和 「高 度 自 治 」 外 , 還 包 括 了 「 愛 國 愛 港 」 。

2. 中國 官 方 的 「 愛 國 主 義 」

    以 「 愛 國 」 作 為 標 準 , 必 定 會 產生 混 亂 , 亦 是 以 後 對 「 愛 國 主 義 」 問 題 爭 論 的肇 因 。 怎 樣 才 是 「 尊 重 自 己 民 族 , 誠 心 誠 意 擁護 祖 國 恢 復 行 使 對 香 港 的 主 權 , 不 損 害 香 港的 繁 榮 和 穩 定 」 ? 鄧 小 平 沒 有 再 詳 細 交 代 。 此非 因 為 中 國 沒 有 一 個 清 楚 的 「 愛 國 主 義 」 界 說, 而 是 對 「 境 外 華 人 」 及 對 「 境 內 華 人 」 的 愛國 要 求 「 內 外 有 別 」 , 而 這 個 區 別 又 是 含 糊 不 清的 , 以 致 在 出 現 爭 拗 時 , 往 往 由 具 有 壓 倒 優勢 的 一 方 按 其 需 要 來 定 奪 誰 最 愛 國 。

    在 中 國 政 府 對 「 愛 國 主 義 」 的 官方 理 解 中 , 一 個 不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是 要 「 愛 黨 」。 一 個 官 方 版 本 的 「 愛 國 主 義 」 是 這 樣 的 : 過往 是 靠 社 會 主 義 才 能 拯 救 中 國 , 現 在 及 將 來 也只 有 靠 社 會 主 義 才 能 把 一 個 落 後 的 中 國 改 造為 現 代 化 的 強 國 , 在 當 前 和 今 後 一 段 相 當 長 的時 期 內 , 愛 國 主 義 與 愛 社 會 主 義 是 融 為 一 體 的。 所 以 , 「 愛 國 主 義 是 中 國 社 會 主 義 的 前 提 ,社 會 主 義 則 是 真 誠 愛 國 主 義 者 的 必 然 歸 宿 」 。15

    但 中 國 的 「 愛 國 主 義 」 畢 竟 「 內外 有 別 」 。 從 官 方 的 言 論 中 , 對 「 中 華 人 民 共和 國 公 民 」 及 對 「 港 澳 、 台 灣 、 海 外 的 同 胞 」是 有 不 同 要 求 的 。 鄧 小 平 說 :

    有 人 說 不 愛 社 會 主 義 不 等 於 不 愛 國 。 難 道 愛 國 是 抽 象 的 嗎 ? 不 愛 共 產 黨 領 導 的 社 會 主 義 新 中 國 , 愛 甚 麼 呢 ? 港 澳 、 台 灣 、 海 外 的 同 胞 , 不 能 要 求 他 們 都 擁 護 社 會 主 義 , 但 是 至 少 也 不 能 反 對 社 會 主 義 的 新 中 國 , 否 則 怎 麼 叫 愛 祖 國 呢 ? 至 於 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領 導 下 的 每 一 個 公 民 , 每 一 個 青 年 , 我 們 的 要 求 當 然 要 更 高 一 些 。16

    另 一 分 官 方 文 章 就 承 認 , 台 灣 同 胞、 港 澳 同 胞 、 海 外 僑 胞 中 絕 大 多 數 都 有 著 愛 國主 義 的 思 想 和 感 情 , 中 國 政 府 也 不 強 求 他 們 信仰 共 產 主 義 , 「 但 他 終 究 必 須 懂 得 做 共 產 主 義的 朋 友 」 。17 這 就 是 問 題 了 , 怎 樣 才 算 「 不 反 對 社 會 主義 的 新 中 國 」 ? 怎 樣 才 算 「 懂 得 做 共 產 主 義 的朋 友 」 ? 文 章 沒 有 明 確 說 明 , 於 是 乎 海 外 華 人怎 樣 才 能 「 不 必 信 仰 共 產 主 義 」 地 「 愛 國 」 ,便 有 廣 泛 詮 釋 的 空 間 。18

    不 幸 的 是 , 香 港 人 正 落 在 這 片 廣闊 的 灰 色 地 帶 上 。 再 者 , 對 香 港 人 而 言 , 愛 國與 否 不 只 是 民 族 情 感 的 問 題 , 更 是 效 忠 的 問 題, 這 樣 情 況 就 更 複 雜 、 微 妙 了 。 在 以 後 的 發 展中 , 出 現 所 謂 的 「 愛 國 主 義 旗 幟 爭 奪 戰 」 、19 「 忽 然 愛 國 」 、 「 轉  」 ( 即 改 變 政 治 立 場 )問 題 , 都 是 由 這 個 「 愛 國 」 與 「 效 忠 」 的 矛 盾而 產 生 。 可 惜 的 是 , 中 國 政 府 在 對 香 港 問 題的 處 理 上 有 實 質 壓 倒 性 的 優 勢 , 從 而 擁 有 詮釋 「 誰 最 愛 國 」 的 實 質 權 力 。

    總 括 而 言 , 香 港 對 中 國 是 一 個 非常 不 同 的 個 體 , 固 然 香 港 可 以 為 中 國 的 經 濟 發展 提 供 多 方 協 助 , 但 亦 必 對 內 地 的 管 治 造 成衝 擊 。 如 何 治 理 一 個 習 慣 了 自 由 的 佔 領 地 ? 馬基 維 利 (Machiavelli) 在 《 君 王 論 》 (The Prince) 中 提 到, 如 果 佔 領 地 已 習 慣 了 自 由 自 治 , 必 須 有 君 主長 期 進 駐 , 並 進 行 大 規 模 肅 清 才 可 保 不 失 。20 但 恐 怕 馬 基 維 利 未 能 回 答 的 是 , 如 果 這 不 是對 外 族 的 佔 領 , 而 是 收 回 一 個 被 外 邦 佔 領 , 卻與 本 國 格 格 不 入 的 城 市 , 應 如 何 處 理 兩 者 的矛 盾 ? 這 正 是 一 國 兩 制 之 難 , 也 是 對 中 港 雙方 的 重 大 考 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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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愛 國 主 義 」 號 召 下 港 人 的 折 衝 與 迴 旋

    雖 然 鄧 小 平 在 八 四 年 才 提 出 「 愛 國愛 港 」 , 但 在 整 個 收 回 香 港 的 問 題 上 , 中 方都 將 之 放 在 民 族 主 義 的 層 面 來 處 理 。21 鄧 小 平 在 會 見 當 時 的 英 國 首 相 戴 卓 爾 夫 人 時說 明 , 如 果 不 收 回 香 港 就 是 「 李 鴻 章 第 二 」 ,22 而 在 港 的 親 中 報 章 亦 動 輒 以 「 賣 國 」 來 駁 斥反 對 收 回 香 港 的 言 論 。 表 面 看 來 , 香 港 人 就收 回 香 港 問 題 的 不 同 立 場 , 只 體 現 其 對 民 族主 義 的 不 同 取 態 , 其 實 對 香 港 人 而 言 , 九 七 問題 從 來 都 不 只 是 一 個 中 港 雙 方 的 問 題 , 更 是香 港 內 部 政 治 的 問 題 。 在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積 極 提出 意 見 , 並 在 之 後 積 極 參 與 政 治 的 群 體 , 其 對九 七 問 題 的 取 態 背 後 都 有 一 個 屬 香 港 內 部 政治 的 主 張 ; 八 二 年 以 來 , 關 於 「 誰 來 治 港 」 、 「如 何 治 港 」 等 問 題 的 討 論 從 沒 停 止 過 。 又 因 中方 關 注 「 效 忠 」 問 題 , 以 使 其 傾 向 於 在 港 尋 找「 效 忠 人 士 」 治 港 , 於 是 「 誰 來 治 港 」 、 「 如何 治 港 」 的 問 題 便 落 在 「 中 港 矛 盾 」 與 「 港 人內 部 政 治 」 的 交 疊 點 上 , 「 中 港 」 問 題 與 「 香港 內 部 政 治 」 問 題 互 相 摻 雜 , 而 各 方 勢 力 就 在此 兩 個 交 疊 的 平 面 上 折 衝 與 迴 旋 。

    當 中 國 政 府 提 出 擁 有 香 港 主 權 ,要 求 收 回 香 港 時 , 絕 少 人 反 對 中 國 擁 有 香 港的 主 權 , 但 絕 大 部 分 人 對 收 回 香 港 抱 極 大 保 留。 單 從 字 面 看 , 所 有 公 眾 人 物 都 說 自 己 是 愛國 的 , 即 使 要 求 「 中 英 政 府 續 約 」 的 人 士 , 都認 為 自 己 的 主 張 只 是 為 中 國 著 想 而 提 出 。 惟 單從 字 面 看 並 無 意 義 , 本 文 將 以 接 受 九 七 後 中 國在 港 行 使 主 權 , 並 要 求 九 七 後 英 國 完 全 撤 出 ,作 為 接 受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的 標 準 。

    當 時 輿 論 普 遍 有 兩 種 立 場 , 一為 反 對 中 國 政 府 收 回 香 港 , 一 為 支 持 。 反 對者 分 兩 類 。 第 一 類 是 現 存 制 度 下 的 精 英 ,23 包 括 當 時 部 分 行 政 立 法 局 議 員 、 商 人 、 法 律界 人 士 ; 第 二 類 包 括 學 者 、 雜 誌 編 輯 等 知 識 分子 。 大 概 因 為 前 途 既 定 , 如 果 不 打 算 正 式 從 政的 話 , 再 進 行 公 開 游 說 已 沒 有 多 大 意 義 , 所 以後 者 在 中 英 簽 署 聯 合 聲 明 之 後 , 已 較 少 以 團 體方 式 發 表 意 見 , 但 由 於 當 中 有 不 少 為 新 聞 工作 者 , 所 以 他 們 的 言 論 仍 時 有 出 現 。 前 者 則 繼續 積 極 參 與 《 基 本 法 》 起 草 工 作 , 及 參 與 其 他公 共 事 務 ( 如 參 與 立 法 局 選 舉 ) 。 支 持 中 國 政府 收 回 香 港 者 亦 分 兩 類 , 第 一 類 主 要 是 專 上學 生 、 學 者 、 社 工 及 一 些 論 政 團 體 ( 如 匯 點 ), 另 一 類 是 傳 統 的 左 派 團 體 。 要 注 意 的 是 , 及後 活 躍 於 政 治 舞 台 的 兩 類 人 士 , 即 「 反 對 收 回的 制 度 精 英 」 , 與 「 支 持 收 回 的 學 者 、 社 工及 論 政 團 體 」 , 在 討 論 收 回 與 否 的 同 時 , 亦 提出 其 對 本 土 政 治 的 立 場 , 而 雙 方 就 「 收 回 香港 問 題 」 的 立 場 , 與 「 本 土 政 治 問 題 」 的 立 場, 表 現 出 非 常 高 的 相 關 性 。

表一:四種支持與反對中國政府收回香港的公眾人士

「中港」與「本土政治」並提 只提「中港」,沒有清楚「本土政治」立場
支持者 論政團體、學生、社工 左派團體
反對者 制度精英 部分知識分子、時事評論員



1. 反對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者

    從 上 述 提 到 的 香 港 觀 察 社 民 意 調查 ,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當 時 大 部 分 香 港 市 民 對 中國 收 回 香 港 都 抱 非 常 懷 疑 的 態 度 , 在 此 不 再詳 述 。 一 批 「 新 界 人 士 」 會 見 廖 承 志 時 的 談 話, 很 能 夠 表 達 第 一 類 反 對 收 回 者 的 想 法 :

    這 些 自 稱 土 生 土 長 的 新 界 人 , 以 自 己 服 務 社 會 的 歷 史 和 平 日 的 言 行 , 證 實 自 己 並 未 因 胸 前 有 一 枚 英 國 政 府 的 勛 章 而 忘 了 自 己 的 民 族 立 場 。 相 反 地 , 他 們 強 調 自 己 是 黃 面 孔 的 中 國 人 , 身 上 流 的 是 黃 帝 子 孫 的 血 。 他 們 愛 香 港 , 也 愛 中 國 ; 對 於 香 港 本 來 是 中 國 的 領 土 , 他 們 從 來 沒 有 懷 疑 過 。 他 們 認 為 香 港 必 須 回 到 中 國 的 懷 抱 , 是 一 個 無 可 爭 議 的 決 定 。 但 是 他 們 有 一 種 擔 心 , 怕 「 愛 國 變 成 害 國 , 害 同 胞 」 。 根 據 他 們 的 理 解 , 香 港 需 要 一 個 比 較 長 的 過 渡 , 十 四 年 顯 然 是 不 夠 的 。 在 過 渡 期 內 英 國 人 參 與 香 港 事 務 是 不 可 少 的 。 而 其 中 提 得 最 露 骨 的 是 黃 源 章 , 他 建 議 香 港 今 後 三 十 到 五 十 年 繼 續 由 英 國 人 託 管 … … 他 的 理 由 是 , 只 有 英 國 的 介 入 , 才 能 維 繫 國 際 投 資 者 的 信 心 。24

    上 述 「 新 界 人 士 」 的 提 法 , 正 好 反映 了 這 一 類 反 對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人 士 的 意 見 。 他們 表 面 上 不 反 對 香 港 是 中 國 的 一 部 分 , 但 卻不 能 接 受 香 港 歸 中 國 管 治 。 「 香 港 各 界 青 年團 」 ( 下 稱 「 青 年 團 」 ) 則 從 技 術 層 面 指 出 , 「一 國 兩 制 」 、 「 港 人 治 港 」 方 案 並 不 可 行 , 因為 社 會 主 義 和 資 本 主 義 的 政 策 有 很 多 地 方 是 不能 融 和 的 , 以 往 亦 沒 有 社 會 主 義 國 家 的 屬 土 離群 地 實 行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並 能 維 持 繁 榮 興 盛 的先 例 。 「 青 年 團 」 意 見 書 中 , 提 出 一 個 值 得 留意 的 觀 點 :

    港 人 治 港 的 方 案 很 難 持 久 地 維 持 香 港 之 繁 榮 和 安 定 , 例 如 在 一 九 九 七 後 , 香 港 收 入 較 少 的 人 可 能 會 提 出 不 切 實 際 的 要 求 , 而 導 致 破 壞 現 實 制 度 及 繁 榮 , 那 時 政 府 的 態 度 會 如 何 呢 ?25

    「 青 年 團 」 成 員 之 一 周 梁 淑 怡 在另 一 次 訪 問 中 就 更 提 到 她 對 政 制 民 主 化 的 意見 :

    對 於 立 法 局 或 行 政 局 過 渡 到 民 選 及 擴 大 民 主 體 制 的 看 法 , 周 梁 淑 怡 認 為 要 讓 人 們 有 所 準 備 , 一 方 面 , 香 港 長 期 以 來 不 是 個 民 主 的 地 方 , 中 國 人 仍 未 習 慣 民 主 制 度 , 需 要 一 個 教 育 過 程 , 培 養 民 主 制 度 所 需 要 的 責 任 感 。 她 傾 向 於 建 立 一 個 較 良 好 的 諮 詢 制 度 , 議 員 既 有 民 選 , 也 有 委 任 , 兩 者 結 合 起 來 。26

    可 以 看 到 , 這 批 人 士 在 反 對 收 回之 餘 , 同 時 反 對 香 港 推 行 民 主 政 制 及 公 共 政策 改 革 。 《 信 報 》 社 評 清 楚 表 明 上 述 觀 點 , 其方 程 式 是 這 樣 的 :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 將 導 致 「 京人 治 港 」 , 因 為 「 京 人 」 不 明 白 香 港 的 運 作 ,而 資 本 主 義 與 社 會 主 義 又 先 天 地 不 能 融 合 , 所以 香 港 必 定 出 亂 子 。 如 果 不 是 由 「 京 人 」 而 是由 「 港 人 」 治 港 , 則 同 樣 有 問 題 , 因 為 香 港 人的 民 主 政 治 意 識 還 相 當 薄 弱 , 在 這 情 況 下 推 行民 主 政 制 , 草 根 階 層 將 因 此 興 起 大 翻 身 當 家 做主 的 想 法 , 進 而 通 過 他 們 選 出 的 議 員 引 發 類 似的 或 變 相 的 鬥 爭 意 識 , 最 後 導 致 資 本 家 撤 離香 港 , 終 至 「 玩 完 」 。27

    第 二 類 反 對 收 回 的 人 士 , 如 胡 菊人 、 勞 思 光 , 更 成 立 了 一 個 「 香 港 前 景 研 究社 」 , 主 張 中 英 兩 國 訂 立 「 中 英 友 好 合 作 條 約」 , 有 效 期 應 不 少 於 三 十 年 。28 在 中國 問 題 的 政 策 建 議 上 , 他 們 與 上 述 第 一 類 人 士頗 為 接 近 , 分 別 的 是 他 們 並 不 反 對 香 港 可 以推 行 一 些 內 部 改 革 , 但 這 對 他 們 而 言 只 是 一個 非 常 次 要 的 課 題 , 在 討 論 中 很 少 提 及 , 亦 沒有 具 體 立 場 。29 他 們 僅 表 達 了 對 中 國 政 府 收 回 香 港 的 憂慮 , 但 對 香 港 究 竟 應 怎 樣 走 , 卻 沒 有 提 出 明確 的 主 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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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2. 支 持 收 回香 港

    在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間 , 甚 少 人 支 持中 國 收 回 香 港 , 如 果 不 計 傳 統 左 派 , 就 更 加 零星 落 索 。 主 要 的 團 體 有 學 界 、 匯 點 、 一 批 宗 教界 代 表 及 一 些 學 者 。30 現 時 的 民 主 黨 副 主 席 楊 森 , 在 當 時 是 支持 回 歸 的 少 數 人 之 一 , 他 的 意 見 頗 能 反 映 支持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者 的 見 解 。 楊 森 提 出 了 三 點立 場 :

    (一) 民 族 立 場 : 香 港 是 中 國 的一 部 分 , 是 不 容 否 定 的 。 既 然 香 港 人 可 以 反 對日 本 篡 改 侵 華 的 歷 史 ,31 就 理 應 反 對英 國 當 年 憑 藉 鴉 片 戰 爭 之 勢 和 利 , 迫 使 中 國簽 下 不 平 等 條 約 。 但 楊 森 非 常 有 意 識 地 區 分對 「 政 權 」 與 「 民 族 」 的 認 同 :

    民 族 和 政 權 是 應 分 開 來 說 , 中 國 三 千 多 年 的 歷 史 中 , 更 朝 換 代 , 層 出 不 窮 , 故 此 現 時 的 政 府 , 你 可 以 看 作 為 中 國 當 權 的 政 權 。 你 可 以 不 同 意 這 個 政 權 , 但 你 總 不 可 以 擺 脫 自 己 是 中 國 人 的 身 分 。32

    類 似 的 將 「 民 族 」 與 「 政 權 」 分開 的 提 法 , 除 了 左 派 支 持 收 回 者 之 外 , 所 有支 持 收 回 香 港 的 公 眾 人 士 都 有 述 及 。

    (二) 社 會 正 義 : 在 殖 民 地 體 制 下, 低 收 入 人 士 付 出 勞 力 , 卻 得 不 到 社 會 合 理 的 回饋 。 社 會 資 源 和 財 富 分 配 不 均 , 社 會 正 義 不 能伸 張 。 九 七 年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 正 好 是 一 個 解 決收 入 不 平 等 的 機 會 。

    (三) 民 主 改 革 : 香 港 社 會 根 本就 不 自 由 、 不 民 主 , 香 港 人 沒 有 集 會 自 由 、 罷工 自 由 , 更 遑 論 置 喙 於 公 共 政 策 。 九 七 年 中 國收 回 香 港 , 正 是 香 港 推 行 民 主 改 革 的 契 機 。

    第 二 類 支 持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者 ,是 所 謂 的 「 傳 統 左 派 」 , 因 為 他 們 的 輿 論 與中 方 的 立 場 沒 有 多 大 分 別 , 而 當 年 的 左 派 亦沒 有 如 現 在 般 分 成 數 個 陣 營 , 對 公 眾 議 題 有不 同 看 法 , 所 以 本 文 不 打 算 在 此 再 詳 細 討 論。

    茲 將 各 種 支 持 及 反 對 收 回 香 港的 意 見 表 列 如 下 :

表二: 第 一 類 支 持 收 回 者 , 與 第 一 類 反 對 收 回 者 對 中 國 及 香 港 問 題 的 立 場

支 持 收 回 反 對 收 回
對中國立場 愛 國 不 等 同 接 受 政 權 , 愛 國 是 愛 「 中 華 民 族 」 , 愛 國 者 可 以 批 評 及 不 認 同 政 權
聲 言 中 國 擁 有 香 港 主 權 , 部 分 人 士 更 聲 言 愛 國 , 但 沒 有 進 一 步 提 出 愛 國 的 具 體 內 容

對公共政策的立場 認 為 現 時 社 會 收 入 並 不 平 等 , 應 進 行 公 共 政 策 改 革
小 心 不 要 改 變 香 港 的 成 功 因 素
不 應 推 行 「 免 費 午 餐 」 式 的 公 共 政 策
部 分 反 對 收 回 人 士 並 沒 有 提 出 對 香 港 本 土 政 治 問 題 的 主 張

對民主改革的訴求 認 為 應 改 變 殖 民 地 的 政 治 體 制 , 由 人 民 普 選 產 生 議 會 及 政 府 架 構 即 可
認 為 香 港 不 必 推 行 民 主 政 制 , 只 需 改 善 諮 詢
小 心 政 治 上 不 成 熟 的 人 引 發 類 似 階 級 鬥 爭 的 意 識


    為 甚 麼 「 反 對 收 回 」 與 「 反 對 民主 」 及 「 反 對 改 革 公 共 政 策 」 同 時 出 現 ? 為 甚麼 「 支 持 收 回 」 與 「 爭 取 民 主 」 及 「 爭 取 改革 公 共 政 策 」 同 時 出 現 ? 是 次 研 究 範 圍 有 限 ,不 能 完 全 解 答 這 個 問 題 , 只 能 提 出 一 個 初 步的 看 法 : 因 為 香 港 缺 乏 足 以 疏 導 社 會 上 各 個階 層 矛 盾 的 機 制 , 九 七 問 題 便 成 了 轉 變 的 契機 。 而 一 些 不 希 望 有 改 變 的 群 體 , 一 方 面 不信 任 中 國 政 府 , 認 為 在 中 國 政 府 治 下 的 香 港必 不 能 保 持 繁 榮 , 另 方 面 亦 反 對 因 九 七 問 題 可能 引 發 的 政 治 及 公 共 政 策 的 改 革 。 從 這 個 脈絡 來 理 解 ,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 中 港 矛 盾 」 與 「香 港 內 部 矛 盾 」 是 重 疊 的 。 支 持 中 國 政 府 收回 香 港 與 否 , 除 了 是 一 個 民 族 主 義 立 場 的 問 題, 亦 是 「 維 護 既 得 利 益 」 與 「 反 對 既 得 利 益 」 的問 題 。33 在 以 後 的 發 展 中 , 更 出 現 「 香 港 內 部 矛盾 」 與 「 中 港 矛 盾 」 互 相 扣 連 : 原 只 是 港 人 內部 的 問 題 會 上 升 至 中 港 矛 盾 的 層 次 ; 本 來 是中 港 兩 地 的 矛 盾 又 會 使 港 人 內 部 分 化 。

結 論

1. 對後 過 渡 期 政 治 的 反 省

    本 研 究 只 是 從 公 開 的 文 獻 , 分 析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間 中 方 對 「 愛 國 愛 港 」 的 講 話 ,及 香 港 公 眾 人 士 對 收 回 香 港 的 立 場 , 至 於 如何 演 變 至 今 天 的 形 態 , 則 要 另 闢 專 文 討 論 以 後的 《 基 本 法 》 論 爭 、 六 四 事 件 、 彭 定 康 政 制 改革 等 。

    一 般 認 為 中 國 政 府 對 香 港 的 立場 是 自 「 六 四 」 以 後 才 轉 趨 強 硬 的 , 至 彭 定 康政 改 方 案 為 最 高 峰 。 要 是 沒 有 「 六 四 」 , 中 國政 府 對 港 政 策 固 然 可 能 較 為 寬 鬆 , 但 以 今 天 的眼 光 回 顧 鄧 小 平 在 八 四 年 的 講 話 , 仍 不 難 看 到「 六 四 」 後 中 國 對 港 政 策 的 影 子 。 與 其 說 「 六四 」 、 彭 定 康 政 改 方 案 等 導 致 中 方 改 變 其 對港 政 策 , 不 如 說 這 些 事 件 激 化 了 中 國 政 府 的憂 慮 , 暴 露 了 中 國 政 府 的 核 心 關 注 。

    在 八 二 年 反 對 收 回 的 公 眾 人 物 ,紛 紛 在 彭 定 康 政 改 方 案 後 中 方 「 另 起 爐 灶 」 時獲 得 中 國 政 府 青 睞 , 成 為 特 區 政 府 各 個 組 成部 分 的 候 任 班 子 。 歷 史 的 諷 刺 是 , 第 一 批 支持 中 國 政 府 收 回 香 港 的 人 , 至 今 已 被 視 為 「抗 中 亂 港 」 分 子 。 當 公 眾 人 物 出 現 大 規 模 而 又有 系 統 地 改 變 政 治 立 場 的 情 況 時 , 便 應 問 是 否有 一 些 潛 在 因 素 ( 如 從 未 處 理 過 的 社 會 矛 盾 )導 致 某 個 階 層 要 以 改 變 政 治 立 場 來 維 護 其 利 益, 而 非 單 純 訴 諸 個 人 道 德 操 守 等 原 因 作 為 解 釋。 從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的 一 段 歷 史 中 , 不 難 看 到 現時 所 謂 「 轉  」 的 公 眾 人 士 , 其 保 守 的 政 治 立場 始 終 如 一 。 與 其 說 他 們 「 轉  」 , 不 如 問 何以 香 港 的 制 度 精 英 會 透 過 改 變 效 忠 對 象 來 保護 自 己 , 而 非 爭 取 更 高 度 的 自 治 、 加 快 民 主 步伐 、 完 善 法 制 、 建 立 健 全 的 政 治 制 度 以 全 自身 利 益 。

    本 文 完 全 無 意 指 當 時 反 對 收 回的 都 是 維 護 既 得 利 益 者 。 可 能 大 部 分 香 港 人 都像 「 香 港 前 景 研 究 社 」 一 般 , 一 方 面 認 同 自 己是 中 國 人 , 不 會 同 意 香 港 是 英 國 的 地 方 , 另 一方 面 卻 又 不 大 信 任 中 國 政 府 , 希 望 「 現 狀 」 得以 維 持 。 很 少 人 如 《 信 報 》 社 評 般 覺 得 一 定 不能 推 行 民 主 政 制 及 改 變 公 共 政 策 的 原 則 , 又沒 有 多 少 人 如 楊 森 等 能 清 楚 提 出 香 港 社 會 應往 何 處 去 。 這 就 是 大 部 分 香 港 人 的 憂 鬱 : 既 害怕 中 國 政 府 , 卻 不 知 怎 的 沒 有 站 出 來 進 行 折衝 , 亦 沒 有 主 動 爭 取 應 有 的 權 益 , 甚 至 連 一個 「 理 想 明 天 」 的 梗 概 也 沒 有 。

2. 基督 徒 的 反 省 : 尋 找 另 一 種 對 現 況 的 了 解

    筆 者 基 於 本 身 訓 練 所 限 , 不 擬在 此 提 供 一 個 神 學 框 架 予 讀 者 理 解 現 況 。 本部 分 將 只 討 論 上 述 的 分 析 對 當 下 香 港 基 督 徒 群體 參 與 政 治 的 意 涵 。

    討 論 基 督 徒 群 體 如 何 面 對 中 國 政府 、 港 人 內 部 矛 盾 , 先 要 釐 清 我 們 是 帶 著 一個 怎 樣 的 「 政 治 觀 」 來 看 這 些 問 題 。 正 如 韋 伯(Max Weber) 指 出 , 社 會 科 學 知 識 不 是 價 值 中 立 ,而 是 無 可 避 免 地 帶 有 大 量 價 值 相 關 (value relevance)的 成 分 , 所 以 觀 察 者 必 須 清 楚 其 對 問 題 的 理解 背 後 所 持 的 關 乎 價 值 的 意 涵 , 否 則 只 會 不 自覺 地 被 這 些 價 值 判 斷 影 響 。 基 督 徒 群 體 固 然 都帶 著 善 良 的 願 望 處 理 問 題 , 但 卻 未 必 清 楚 覺 知其 對 現 象 的 了 解 , 表 面 上 是 中 立 的 觀 察 , 其實 具 有 大 量 關 乎 價 值 的 意 涵 。 觀 察 者 不 可 能完 全 價 值 中 立 (value neutral) , 但 對 基 督 徒 群 體而 言 , 則 有 必 要 思 考 其 理 解 問 題 的 方 式 , 及背 後 所 涉 價 值 的 意 涵 , 如 何 結 連 基 督 教 信 仰 。所 以 當 討 論 基 督 徒 群 體 應 如 何 回 應 中 港 關 係問 題 、 港 人 內 部 問 題 的 時 候 , 除 了 要 尋 求 基 督教 信 仰 的 指 導 之 外 , 更 要 時 刻 反 省 , 在 了 解現 象 之 時 , 也 注 意 背 後 關 乎 價 值 的 假 設 。

    筆 者 雖 非 刻 意 帶 著 某 種 價 值 觀 治學 , 但 上 文 就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關 於 「 愛 國 愛 港 」問 題 的 觀 察 , 亦 不 可 避 免 地 具 有 牽 涉 價 值 的 意涵 。 那 麼 , 上 述 的 討 論 又 有 甚 麼 關 乎 價 值 的 意涵 呢 ? 上 述 的 分 析 框 架 對 基 督 徒 群 體 回 應 當 前的 政 治 問 題 , 又 有 甚 麼 特 殊 意 義 呢 ?

    根 據 上 述 分 析 , 中 、 港 兩 地 既 是互 相 戒 懼 , 又 要 互 相 走 近 ; 既 「 不 同 」 , 又 「相 依 」 。 鄧 小 平 提 出 「 一 國 兩 制 」 , 難 道 不 是由 於 充 分 明 白 中 、 港 兩 地 之 「 不 同 」 是 可 貴 的, 是 值 得 保 留 的 ? 「 一 國 兩 制 」 之 所 以 是 偉 大構 想 , 是 其 充 分 了 解 「 不 同 」 可 以 是 促 進 共 同 進步 的 基 礎 , 透 過 容 納 雙 方 的 不 同 , 便 為 大 家 開創 更 大 生 機 , 所 以 鄧 小 平 說 :

    中 國 有 香 港 、 台 灣 問 題 ,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的 出 路 何 在 呢 ? 是 社 會 主 義 吞 掉 台 灣 , 還 是 台 灣 宣 揚 的 『 三 民 主 義 』 吞 掉 大 陸 ? 誰 也 不 好 吞 掉 誰 。 如 果 不 能 和 平 解 決 , 只 有 用 武 力 解 決 , 這 對 雙 方 都 是 不 利 的 。 … … 香 港 問 題 的 成 功 解 決 , 這 個 事 例 可 能 為 國 際 上 許 多 問 題 的 解 決 提 供 一 些 有 益 的 線 索 。34

    鄧 小 平 進 步 之 處 , 是 在 其 看 到 不同 對 雙 方 都 是 好 的 , 有 必 要 保 留 , 但 他 沒 處 理的 是 , 如 何 叫 兩 個 本 為 互 相 恐 懼 的 個 體 好 好活 在 一 起 , 而 不 是 某 一 方 被 某 種 形 式 的 ( 即 使是 最 文 明 , 最 非 暴 力 ) 「 吞 掉 」 。

    「 不 同 」 可 以 是 紛 爭 的 來 源 , 也可 以 是 創 新 的 搖 籃 , 端 賴 過 往 雙 方 交 往 的 經 驗如 何 , 並 如 何 詮 釋 對 方 的 行 為 。 從 上 文 所 見, 中 港 雙 方 、 以 至 港 人 內 部 都 充 滿 戒 懼 狐 疑, 各 方 自 然 要 建 立 大 量 防 衛 機 制 以 自 保 。 基 於此 而 導 引 出 的 政 治 格 局 , 必 然 是 以 自 衛 為 主導 , 結 果 將 是 共 同 建 構 出 「 低 度 信 任 效 應 」 (low trust dynamic) 的 局 面 , 群 際 關 係 是 非 黑 即 白 的 敵 我矛 盾 , 政 治 決 定 也 將 是 非 此 即 彼 , 非 成 即 敗 , 而政 治 參 與 的 意 涵 就 是 劃 清 界 線 , 結 果 只 會 是 某 種形 式 的 「 吞 掉 」 , 很 難 逃 出 這 種 「 一 分 為 二 」的 格 局 。 順 著 這 條 思 路 , 則 現 時 壁 壘 分 明 的政 治 鬥 爭 , 正 是 參 與 各 方 狐 疑 戒 懼 、 自 衛 自保 的 結 果 。 如 果 基 督 徒 群 體 接 受 這 種 「 一 分 為二 」 的 思 考 方 法 , 則 基 督 教 信 仰 對 政 治 參 與 的意 義 , 只 在 於 利 用 信 仰 所 提 供 的 準 繩 , 尋 找 一條 較 為 符 合 基 督 教 信 仰 原 則 的 政 治 路 線 , 例如 考 慮 哪 個 參 政 群 體 的 路 線 較 接 近 ( 或 較 不違 反 ) 一 般 理 解 的 基 督 教 信 仰 , 或 研 究 基 督教 信 仰 與 人 權 、 民 主 、 自 由 的 理 解 、 耶 穌 基 督為 哪 一 個 階 級 說 話 等 , 從 而 選 出 較 接 近 基 督教 信 仰 的 路 線 。 如 此 , 這 種 參 與 方 式 最 終 也 只是 在 「 一 分 為 二 」 的 格 局 中 尋 找 某 一 方 來 作 為支 持 而 已 。

    以 筆 者 所 見 , 這 正 是 現 時 一 般 市民 及 基 督 徒 所 處 的 境 況 : 不 是 全 面 投 向 某 一邊 , 就 是 全 面 投 向 另 一 邊 。 如 果 接 受 上 述 的 分析 , 則 基 督 徒 群 體 參 與 政 治 活 動 的 時 候 , 有 必要 反 省 應 否 共 同 參 與 建 構 (jointly constitute) 這 種 壁壘 分 明 的 局 面 , 而 這 種 參 與 又 如 何 從 基 督 教信 仰 中 找 到 定 位 。

    筆 者 並 非 反 對 上 述 的 參 與 方 式 ,在 真 實 的 生 活 中 , 亦 不 應 要 求 一 個 統 一 的 基督 教 的 參 與 政 治 模 式 。 對 於 應 選 擇 哪 種 參 與方 式 , 筆 者 並 無 立 場 , 但 以 其 所 見 , 較 少 人認 真 從 「 傷 痕 與 醫 治 」 的 角 度 看 中 港 關 係 , 與及 香 港 人 的 憤 怨 、 犬 儒 、 無 奈 心 態 , 此 應 是基 督 徒 群 體 值 得 認 真 探 討 的 地 方 。 基 督 徒 群 體有 責 任 站 穩 立 場 , 為 真 理 與 事 實 仗 義 執 詞 ,但 安 慰 受 傷 的 心 靈 , 帶 出 信 任 、 盼 望 、 愛 的 信息 , 基 督 徒 群 體 亦 責 無 旁 貸 。 如 果 將 現 時 中 港之 間 、 及 港 人 內 部 的 分 裂 與 互 不 信 任 理 解 為是 懷 疑 與 恐 懼 的 結 果 , 則 我 們 對 現 況 的 回 應 ,應 是 兩 方 面 的 。 第 一 , 疏 導 各 方 的 懷 疑 與 恐懼 。 基 督 徒 群 體 應 要 問 的 是 , 真 正 的 復 和 如 何可 能 ? 復 和 的 先 決 條 件 是 甚 麼 ? 第 二 , 處 理 因經 歷 過 往 政 治 衝 擊 而 產 生 的 各 種 後 遺 症 , 例如 普 羅 市 民 深 感 自 己 無 能 為 力 、 憤 世 、 無 奈 地將 不 滿 情 緒 內 化 、 自 我 中 心 、 對 群 體 不 負 責任 等 問 題 。 基 督 教 信 仰 要 宣 示 的 , 是 對 一 個受 傷 害 群 體 的 醫 治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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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呂小國教科
聽國歌要喊先愛國

沙田第一城浸信會呂明才小學本周五將上首堂德育及國民教育課。校方今日公開課程,其中小二有「我學會唱國歌」部份,教師要向學生灌輸聽國歌洗淚是愛國表現;在進行一個名為「 中華好兒女」的活動時,要教師留意學生是否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及歸屬感,並且要學生知道想當中華好兒女,必須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尊重國家,又要學生高呼為作中國人而高興。其他課程主要是德育,沒有負面國情。

校長黃潔蓮表示,曾邀家教會理事和校友會幹事參閱課程。至於向家長諮詢,原來只是諮詢家教會理事及透過家長通訊,「冇人出聲反對」,間接承認未有召開家長會討論。

呂小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關注組發言人黃浩倫表示,關注組繼續要求學校撤回科目,目前已收集超過1000個簽名,反對學校開展科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4/5105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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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中國青年報》轟《環球時報》 指拿愛國當生意做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8_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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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頂天立地:愛國就要支持共產黨
http://paper.wenweipo.com/2010/10/26/PL1010260004.htm

雖然香港回歸已十三年,但香港仍然是一個存在「恐共」和「仇共」情緒的地區,在部分人心目中,不但愛國是「原罪」,支持擁護共產黨領導更屬十惡不赦,所以,就是很多為中央政府所信任的人,也恐怕被人抹紅,不敢承認自己和共產黨有任何關係。在下和共產黨原是陌路人,也從來沒有受過共產黨一點好處,內地時下的弊端,在下比一般人了解得更深;愛國的苦頭,在下更是嚐得比一般人更多。但是,在下仍然堅定不移的說「愛國就要支持共產黨」,這句話雖然只有短短幾個字,但卻是字字千鈞,因為,中國十三億人的命運,要靠共產黨改變,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也完全寄托在共產黨身上。

 要理解這句話,首先我們要對共產黨的歷史有正確的認識。1921年7月23日,在共產國際的幫助下,於上海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正式成立了中國共產黨。此後數十年,共產黨在極其艱苦的環境下成長,五次突破國民黨的圍剿,經過二萬五千里長征,在延安建立根據地,不斷壯大,轉弱為強,最後經過兩次國共內戰,解放軍通過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打垮國軍百萬大軍,在1949年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的成功,可說是歷史上的奇跡,因為,當時國共實力懸殊,共產黨以小米加步槍打垮了由美國武裝的國民黨軍隊,猶如大衛戰勝了巨人,除了天意如此,也說明了當時共產黨的興起符合全國人民的利益和希望。

共產黨興起符合全國人民利益

 在新中國建立初期,全國人民無不歡呼雀躍,對國家的未來充滿希望,可惜,共產黨在建國以後犯了不少錯誤,走了不少彎路,幸而,在接受了慘重教訓以後,他們終於找到一條正確的道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六十一年當中,可說是三十年教訓,三十年改革,成就了今日的大國崛起,這可說是不幸之中的大幸。

 過去始終過去了,如果我們仍然絮絮不休的糾纏在過去的噩夢之中,不但於事無補,只會妨礙了我們前進的腳步,為了中華民族的復興,為了十三億人的福祉,我們必須放下過去的包袱,同心同德的建設我們的國家。如果說,共產黨的興起是天意,今日中國在短短三十年內所起的翻天覆地的變化同樣也是天意,我們必須抓緊這千年難得一見的機遇,團結一致,為國家的富強、中華民族的復興而努力奮鬥。

 然而,將一個一窮二白的國家打造成一個世上數一數二的強國並非空口說白話的事,如何選擇一條適合自己走的道路,如何選擇最適當的帶頭人,否則,中國將會重新陷入新的災難,其禍害甚至會比前三十年更甚,這是非常關鍵的問題。

迷信西方民主救不了中國

 在香港,不少人仍迷信西方民主可以救中國,他們以為政黨政治才是真正的民主。這些人仇視今日中國的制度,並虛偽的以「愛國不愛黨」作為他們「恐共」「仇共」的藉口。但事實告訴我們,西方民主弊多於利,奉行西方民主的國家已陷入了無法自拔的泥潭當中,他們有的為那虛偽的選舉制度付出難以負擔的代價,也有的在自相矛盾的政策中將國家帶進危險的邊緣,他們吹噓所謂的普世價值,其實是想所有國家遵循他們所定下的遊戲規則,和他們進行一場絕不公平的博弈,他們推行顏色革命,攻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其目的不過是要改變中國現行的社會制度,削弱中國的競爭力,好讓他們穩操勝券,成為世界當然的主人,讓中華民族成為他們胯下之臣,永遠是他們眼中的二等民族。

 當然,今日中國仍然有不少令人氣憤的不公平的現象,然而,太陽的黑子掩不住太陽的光輝,這些不良現象正在改變之中。八千萬共產黨員中,仍有絕大部分保有共產黨的優良傳統,是一心為民,忠於國家,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好漢,正是如此,中國才能衝破重重困難,在驚濤駭浪中噴薄而起,光耀於全世界。

 今日中國每年仍能保有百分之八以上增長的國民生產值,中國的國家建設輝煌耀目足以令外國人睜不開眼,08年奧運展示出中國強大無匹的組織能力,嫦娥二號的升空,顯示出中國深不可測的軍事力量。事實告訴我們,今日中國的路走對了,共產黨就是最好的帶頭人,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比共產黨更強大的政黨,惟有他們有此魄力,能推動這載有十三億人的巨輪繼續向前;惟有他們有此經驗,能在驚濤駭浪中為我們選擇最好的方向。要中國能繼續向前發展,支持共產黨領導是唯一的出路,這也是真正的愛國者最終的選擇。
Chairman 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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