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主義號召與港人回應
—— 一九八二至八四年的觀察
http://www.cgst.edu/journal/23/2.html
前 言
自 彭 定 康 政 改 方 案 , 中 方 「 另 起爐 灶 」 以 後 , 圍 繞 著 「 愛 國 愛 港 」 問 題 的 爭 論, 各 種 關 乎 「 愛 國 」 的 複 雜 情 感 , 使 香 港 人 陷入 分 化 、 無 奈 中 。 基 督 徒 群 體 應 如 何 回 應 ? 會否 如 普 羅 香 港 人 般 陷 入 分 化 、 無 奈 ? 此 端 賴基 督 徒 群 體 怎 樣 理 解 「 愛 國 愛 港 」 問 題 , 並 從有 關 的 理 解 中 導 引 出 甚 麼 行 動 。 整 理 「 愛 國愛 港 」 問 題 的 歷 史 , 就 是 重 新 建 立 對 這 個 問 題的 理 解 , 並 思 考 基 督 教 信 仰 在 現 時 政 治 環 境中 需 要 宣 示 怎 樣 的 信 息 。
本 文 將 探 討 一 九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間中 國 政 府 是 在 甚 麼 背 景 下 提 出 「 愛 國 愛 港 」 要求 , 與 及 香 港 人 當 時 如 何 回 應 這 個 要 求 。 應 關注 的 不 只 是 中 方 如 何 , 及 在 甚 麼 時 候 提 出 「 愛國 愛 港 」 的 問 題 , 更 要 留 意 背 後 的 關 注 點 。 同理 , 探 討 香 港 人 對 「 九 七 回 歸 」1 的 取 態時 , 也 不 應 只 看 字 面 的 聲 明 , 更 要 留 意 其 對 九七 問 題 的 立 場 背 後 的 關 注 。 本 文 將 指 出 「 愛 國愛 港 」 並 不 只 是 一 個 宣 傳 口 號 , 而 是 整 個 中國 政 府 對 香 港 政 策 的 體 現 ; 不 只 是 民 族 情 感及 本 土 認 同 的 問 題 , 更 是 一 個 「 建 立 政 權 」 、「 統 一 意 志 」 的 問 題 ; 香 港 人 回 應 中 國 政 府 的「 愛 國 」 要 求 之 時 , 亦 非 單 以 民 族 情 感 為 考 慮。
選 擇 一 九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 是 因 為 這段 時 間 對 香 港 及 後 的 政 治 發 展 極 具 關 鍵 性 。自 八 二 年 九 月 當 時 的 英 國 首 相 戴 卓 爾 夫 人 訪華 始 , 至 八 四 年 簽 署 中 英 聯 合 聲 明 間 , 中 方 提出 了 「 一 國 兩 制 」 的 原 始 構 想 , 並 進 行 收 回 主權 的 初 步 部 署 ; 香 港 社 會 內 部 有 關 前 途 的 意見 可 謂 百 家 爭 鳴 , 各 方 政 治 勢 力 亦 在 此 間 萌芽 , 之 後 各 自 形 成 陣 營 , 進 行 政 治 角 力 。 這 段時 間 可 以 說 是 過 渡 期 政 制 發 展 、 各 方 參 政 力 量及 有 關 政 策 論 爭 的 形 成 階 段 , 要 了 解 香 港 過渡 期 政 治 發 展 的 經 緯 , 應 從 這 一 段 歷 史 入 手 。
本 文 將 回 顧 一 九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間 主要 的 香 港 政 論 期 刊 與 雜 誌 、 報 章 , 及 內 地 的 官方 刊 物 , 以 作 研 究 資 料 。 雖 然 不 少 西 方 研 究香 港 的 學 者 都 參 考 一 些 英 文 的 雜 誌 及 期 刊 ,如 《 遠 東 經 濟 評 論 》 (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 , 但 筆者 認 為 該 等 期 刊 及 雜 誌 未 能 如 中 文 刊 物 般 緊貼 事 態 的 發 展 , 亦 不 能 帶 動 社 會 的 討 論 , 所 以雖 然 各 種 主 要 刊 物 ( 不 論 中 、 英 文 ) 均 在 研 究之 列 , 但 所 徵 引 的 仍 是 以 中 文 刊 物 為 主 。
內 文 第 一 部 分 會 回 顧 中 國 政 府 所提 出 的 「 愛 國 愛 港 」 要 求 的 內 容 , 並 點 出 中 國政 府 對 香 港 的 其 他 言 論 , 從 而 了 解 中 國 政 府提 出 「 愛 國 愛 港 」 的 深 層 考 慮 , 之 後 會 介 紹 中國 政 府 的 官 方 「 愛 國 主 義 」 的 內 容 。 第 二 部 分交 待 香 港 人 對 中 國 政 府 收 回 香 港 的 各 式 回 應, 及 其 對 本 土 政 治 的 取 態 。 結 論 部 分 將 討 論研 究 結 果 如 何 幫 助 理 解 香 港 政 治 , 及 對 基 督 徒群 體 的 反 省 。
進 入 下 一 步 討 論 前 , 先 要 處 理 一 個概 念 問 題 。 中 國 官 方 言 論 向 以 「 愛 國 主 義 」 代表 對 國 家 的 效 忠 及 委 身 , 而 西 方 論 者 多 理 解為 「 民 族 主 義 」 (Nationalism) 。2 有 學 者 認 為「 愛 國 主 義 」 應 為 Patriotism的 直 譯 , 並 建 議 談 「愛 國 主 義 」 時 應 該 細 分 為 「 民 族 主 義 」 及 「 愛國 情 操 」 。3 固 然 從 純 分 析 角 度 可 以 這 樣 細 分 , 但 「 愛國 主 義 」 作 為 一 個 政 治 口 號 實 有 異 於 一 般 理 解的 民 族 主 義 。 簡 單 而 言 , 「 愛 國 主 義 」 是 一 種訴 諸 民 族 情 感 的 政 治 動 員 口 號 , 有 其 獨 特 內 涵。 因 此 筆 者 將 用 「 愛 國 主 義 」 表 達 中 國 官 方 版本 的 愛 國 要 求 , 而 以 「 民 族 主 義 」 表 達 一 般 意義 下 的 民 族 情 緒 。
「原 始 愛 國 愛 港 」 論
1. 「 愛 國 愛港 」 要 求
中 國 政 府 最 「 原 始 」 的 愛 國 愛 港要 求 , 是 由 鄧 小 平 在 八 四 年 接 見 一 群 香 港 知 名 人士 ( 包 括 當 時 行 政 立 法 兩 局 首 席 議 員 鍾 士 元 在內 )4 時 提 出 的 。 通 篇 鄧 講 話 有 以 下 幾 個 重 點 :( 一 ) 基 於 民 族 主 義 立 場 , 中 國 政 府 一 定 會 收回 香 港 ; ( 二 ) 中 國 政 府 保 證 對 香 港 實 行 一國 兩 制 , 而 一 國 兩 制 將 會 成 為 解 決 很 多 民 族問 題 的 方 法 ; ( 三 ) 香 港 過 往 的 成 功 是 由 香 港的 中 國 人 努 力 建 設 而 成 的 , 不 必 靠 外 國 人 ; (四 ) 港 人 治 港 也 有 一 個 限 制 , 即 所 謂 「 愛 國 、愛 香 港 」 的 要 求 :
港 人 治 港 有 個 界 線 和 標 準 , 就 是必 須 由 以 愛 國 者 為 主 體 的 港 人 來 治 理 香 港 。未 來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的 主 要 成 分 是 愛 國 者 , 當然 也 要 容 納 別 人 , 還 可 以 聘 請 外 國 人 當 顧 問 。 甚麼 是 愛 國 者 ? 愛 國 者 的 標 準 是 , 尊 重 自 己 民族 , 誠 心 誠 意 擁 護 祖 國 恢 復 行 使 對 香 港 的 主權 , 不 損 害 香 港 的 繁 榮 和 穩 定 。 只 要 具 備 這 些條 件 , 不 管 他 們 相 信 資 本 主 義 , 還 是 相 信 封建 主 義 , 甚 至 相 信 奴 隸 主 義 , 都 是 愛 國 者 。 我們 不 要 求 他 們 都 贊 成 中 國 的 社 會 主 義 制 度 ,只 要 求 他 們 愛 國 , 愛 香 港 。5
單 從 文 本 不 能 看 到 上 述 講 話 的深 層 意 義 , 下 文 會 將 鄧 小 平 的 這 段 講 話 放 在 八 二至 八 四 年 九 七 問 題 的 討 論 脈 絡 中 理 解 。
在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中 國 政 府 提 出 收回 香 港 的 時 候 , 香 港 的 輿 情 可 說 是 一 面 倒 的反 對 。 公 眾 人 物 表 明 反 對 收 回 的 大 不 乏 人 ,支 持 中 國 收 回 香 港 主 權 的 只 佔 社 會 上 的 極 少數 。 在 八 二 年 五 月 前 途 問 題 還 未 有 定 案 , 香 港人 對 前 途 還 有 很 多 「 想 像 空 間 」 時 , 香 港 觀 察社 所 發 表 的 民 意 調 查 顯 示 , 市 民 普 遍 認 為 「維 持 現 狀 」 是 較 好 的 選 擇 , 其 次 是 「 成 為 中國 的 經 濟 特 區 」 。6 有 趣 的 是 , 在 當 時 市 民 認 為 「 香 港 獨 立」 比 「 香 港 歸 還 中 國 」 還 要 好 。 如 果 真 的 能 夠維 持 現 狀 , 95%被 訪 者 願 意 留 下 ; 如 果 主 權 歸 回 中國 , 由 英 國 代 管 , 72%會 繼 續 留 港 ; 如 果 獨 立 , 有 64%留 下 ; 如 果 成 為 中 國 經 濟 特 區 , 留 下 的 只 有 50%。 這 次 研 究 正 好 反 映 出 普 羅 大 眾 對 中 國 政 府收 回 香 港 的 憂 慮 。 這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 撇 開 兩 地生 活 差 異 , 正 如 劉 兆 佳 在 八 二 年 已 提 出 , 大 部分 香 港 人 都 是 因 為 不 滿 大 陸 的 生 活 而 來 港 的, 他 們 用 行 動 投 了 中 國 政 府 一 記 不 信 任 票 ,投 了 港 英 政 府 一 記 信 任 票 。7
在 那 兩 年 間 , 中 國 政 府 高 層 官 員的 發 言 往 往 表 現 出 放 心 放 手 讓 香 港 人 搞 , 中方 只 從 大 方 向 著 眼 , 不 干 預 香 港 地 方 事 務 的姿 態 。 最 典 型 例 子 莫 如 廖 承 志 在 會 見 香 港 新界 社 團 代 表 時 , 就 表 明 中 國 政 府 不 會 插 手 香港 事 務 , 不 會 替 香 港 選 領 導 班 子 等 。8 但 在 這 以 外 , 中 國 政 府 卻 往 往 透 露 出 一 絲 對 香港 不 信 任 的 氣 息 ; 八 二 年 十 一 月 《 人 民 日 報 》發 表 的 一 篇 社 論 , 即 引 起 香 港 評 論 者 的 擔 憂。 社 論 是 這 樣 的 :
剝 削 階 級 只 是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統 治 的 範 圍 裏 面 消 失 了 … … 在 香 港 和 台 灣 , 當 然 還 有 資 產 階 級 。 那 些 地 方 的 資 產 階 級 , 難 道 對 我 們 一 點 影 響 也 沒 有 ? … … 那 些 地 方 的 資 產 階 級 , 其 中 絕 大 多 數 是 愛 國 的 , 希 望 祖 國 早 日 統 一 , 願 意 為 祖 國 的 四 化 作 出 貢 獻 ; 但 是 也 有 一 些 人 , 不 僅 用 經 濟 的 辦 法 , 而 且 用 非 經 濟 的 辦 法 , 政 治 的 辦 法 , 以 及 其 他 烏 七 八 糟 的 辦 法 , 來 影 響 和 腐 蝕 一 些 不 堅 定 的 分 子 、 不 愛 國 的 分 子 。 台 灣 的 電 台 不 斷 地 進 行 反 動 的 宣 傳 , 台 灣 的 特 務 機 構 進 行 各 種 活 動 , 破 壞 我 們 的 制 度 , 破 壞 我 們 的 社 會 主 義 建 設 事 業 。 他 們 是 中 國 人 民 的 敵 人 。 所 以 , 這 一 方 面 的 階 級 鬥 爭 是 非 常 明 顯 地 存 在 著 的 。9
要 注 意 的 是 , 當 時 中 英 正 進 行 有關 香 港 前 途 的 會 談 ,10 而 在 中 共 十 二 次 全 國 黨 代 表 大 會 上 ( 八 二年 九 月 一 日 ) , 鄧 小 平 已 說 明 統 一 台 灣 是 今 後重 要 的 工 作 , 在 這 個 時 候 提 出 這 些 具 戰 鬥 意 味的 宣 傳 並 不 尋 常 。 當 時 一 些 香 港 評 論 已 指 出這 是 中 國 政 府 「 留 有 一 手 」 的 做 法 ,11 因 為 對 中 國 而 言 , 香 港 及 台 灣 是 統 戰 對 象 ,也 是 防 範 對 象 ; 是 「 同 胞 」 , 也 是 「 敵 人 」 。 兩地 都 給 中 國 大 陸 造 成 不 少 麻 煩 : 台 灣 坐 擁 大軍 , 又 得 美 、 日 兩 大 國 支 援 , 自 是 對 中 國 大 陸的 一 個 威 脅 ; 香 港 雖 無 台 灣 的 軍 事 力 量 , 但 仍對 中 國 構 成 不 少 具 體 威 脅 , 諸 如 (一) 解 放初 期 , 大 量 資 本 家 、 地 主 、 富 農 逃 往 香 港 ;(二) 長 期 以 來 香 港 的 經 濟 、 物 質 、 文 化 對 中國 大 陸 的 「 腐 蝕 」 ; (三) 大 陸 的 「 香 港 風 」 、「 逃 港 風 」 造 成 許 多 社 會 問 題 ; (四) 經 香 港 到內 地 的 特 務 活 動 時 有 破 獲 ; (五) 中 國 的 政 策、 措 施 、 陰 暗 面 、 壞 現 象 長 期 以 來 被 香 港 輿 論直 接 地 、 甚 至 尖 刻 地 批 評 。12
另 一 件 更 引 人 深 思 的 事 件 , 是 在八 二 年 十 二 月 , 香 港 富 商 胡 應 湘 向 中 國 高 層 官員 谷 牧 表 示 : 「 我 擔 心 將 來 會 成 為 階 級 敵 人。 」 谷 牧 的 回 應 是 很 有 意 思 的 , 他 說 : 「 你 不會 成 為 階 級 敵 人 , 只 要 你 不 搞 政 治 。 」13 當 時 的 輿 論 並 沒 有 注 意 這 一 段 對 話 的 含 意 , 從現 在 的 眼 光 看 來 , 其 含 意 是 最 清 楚 不 過 的 了 。
高 層 官 員 的 隻 言 片 語 未 必 能 反映 政 府 政 策 , 但 卻 不 難 看 到 , 中 國 政 府 在 八 十年 代 初 推 銷 「 一 國 兩 制 、 港 人 治 港 」 時 雖 然 表現 得 非 常 寬 宏 , 在 某 些 場 合 又 好 像 說 溜 了 咀 (slip of tongue) 地 透 露 出 點 點 滴 滴 對 香 港 的 防 範 。 固 然 不能 由 此 推 論 中 國 政 府 內 部 早 有 一 套 「 香 港 威脅 論 」 , 並 以 此 為 指 導 原 則 釐 定 對 港 政 策 ,但 早 在 八 二 至 八 四 年 間 , 中 國 對 港 已 有 「 兩 手準 備 」 , 「 軟 中 有 硬 」 。
從 這 個 脈 絡 看 鄧 小 平 八 四 年 的 講話 , 不 難 明 白 「 愛 國 、 愛 香 港 」 並 非 純 然 是 一項 民 族 主 義 立 場 的 取 態 , 而 是 一 個 「 效 忠 」的 要 求 , 背 後 的 關 注 是 要 保 證 中 國 政 府 能 在 香港 有 效 地 行 使 主 權 , 並 使 香 港 不 會 對 內 地 管治 構 成 嚴 重 威 脅 。 中 國 領 導 人 表 面 很 寬 鬆 , 連「 相 信 封 建 主 義 、 奴 隸 主 義 」14 的 人都 可 以 成 為 「 特 區 政 府 的 主 要 成 分 」 , 但 同 時又 抓 得 很 緊 , 即 無 論 相 信 任 何 主 義 , 都 必 須 是「 愛 國 、 愛 香 港 」 的 才 可 治 港 。 固 然 中 國 對 港政 策 除 了 「 效 忠 」 之 外 還 有 其 他 關 注 點 , 但 早在 八 四 年 鄧 小 平 提 出 「 一 國 兩 制 」 時 , 中 國 政府 已 表 明 「 一 國 兩 制 」 除 了 「 港 人 治 港 」 和 「高 度 自 治 」 外 , 還 包 括 了 「 愛 國 愛 港 」 。
2. 中國 官 方 的 「 愛 國 主 義 」
以 「 愛 國 」 作 為 標 準 , 必 定 會 產生 混 亂 , 亦 是 以 後 對 「 愛 國 主 義 」 問 題 爭 論 的肇 因 。 怎 樣 才 是 「 尊 重 自 己 民 族 , 誠 心 誠 意 擁護 祖 國 恢 復 行 使 對 香 港 的 主 權 , 不 損 害 香 港的 繁 榮 和 穩 定 」 ? 鄧 小 平 沒 有 再 詳 細 交 代 。 此非 因 為 中 國 沒 有 一 個 清 楚 的 「 愛 國 主 義 」 界 說, 而 是 對 「 境 外 華 人 」 及 對 「 境 內 華 人 」 的 愛國 要 求 「 內 外 有 別 」 , 而 這 個 區 別 又 是 含 糊 不 清的 , 以 致 在 出 現 爭 拗 時 , 往 往 由 具 有 壓 倒 優勢 的 一 方 按 其 需 要 來 定 奪 誰 最 愛 國 。
在 中 國 政 府 對 「 愛 國 主 義 」 的 官方 理 解 中 , 一 個 不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是 要 「 愛 黨 」。 一 個 官 方 版 本 的 「 愛 國 主 義 」 是 這 樣 的 : 過往 是 靠 社 會 主 義 才 能 拯 救 中 國 , 現 在 及 將 來 也只 有 靠 社 會 主 義 才 能 把 一 個 落 後 的 中 國 改 造為 現 代 化 的 強 國 , 在 當 前 和 今 後 一 段 相 當 長 的時 期 內 , 愛 國 主 義 與 愛 社 會 主 義 是 融 為 一 體 的。 所 以 , 「 愛 國 主 義 是 中 國 社 會 主 義 的 前 提 ,社 會 主 義 則 是 真 誠 愛 國 主 義 者 的 必 然 歸 宿 」 。15
但 中 國 的 「 愛 國 主 義 」 畢 竟 「 內外 有 別 」 。 從 官 方 的 言 論 中 , 對 「 中 華 人 民 共和 國 公 民 」 及 對 「 港 澳 、 台 灣 、 海 外 的 同 胞 」是 有 不 同 要 求 的 。 鄧 小 平 說 :
有 人 說 不 愛 社 會 主 義 不 等 於 不 愛 國 。 難 道 愛 國 是 抽 象 的 嗎 ? 不 愛 共 產 黨 領 導 的 社 會 主 義 新 中 國 , 愛 甚 麼 呢 ? 港 澳 、 台 灣 、 海 外 的 同 胞 , 不 能 要 求 他 們 都 擁 護 社 會 主 義 , 但 是 至 少 也 不 能 反 對 社 會 主 義 的 新 中 國 , 否 則 怎 麼 叫 愛 祖 國 呢 ? 至 於 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領 導 下 的 每 一 個 公 民 , 每 一 個 青 年 , 我 們 的 要 求 當 然 要 更 高 一 些 。16
另 一 分 官 方 文 章 就 承 認 , 台 灣 同 胞、 港 澳 同 胞 、 海 外 僑 胞 中 絕 大 多 數 都 有 著 愛 國主 義 的 思 想 和 感 情 , 中 國 政 府 也 不 強 求 他 們 信仰 共 產 主 義 , 「 但 他 終 究 必 須 懂 得 做 共 產 主 義的 朋 友 」 。17 這 就 是 問 題 了 , 怎 樣 才 算 「 不 反 對 社 會 主義 的 新 中 國 」 ? 怎 樣 才 算 「 懂 得 做 共 產 主 義 的朋 友 」 ? 文 章 沒 有 明 確 說 明 , 於 是 乎 海 外 華 人怎 樣 才 能 「 不 必 信 仰 共 產 主 義 」 地 「 愛 國 」 ,便 有 廣 泛 詮 釋 的 空 間 。18
不 幸 的 是 , 香 港 人 正 落 在 這 片 廣闊 的 灰 色 地 帶 上 。 再 者 , 對 香 港 人 而 言 , 愛 國與 否 不 只 是 民 族 情 感 的 問 題 , 更 是 效 忠 的 問 題, 這 樣 情 況 就 更 複 雜 、 微 妙 了 。 在 以 後 的 發 展中 , 出 現 所 謂 的 「 愛 國 主 義 旗 幟 爭 奪 戰 」 、19 「 忽 然 愛 國 」 、 「 轉 」 ( 即 改 變 政 治 立 場 )問 題 , 都 是 由 這 個 「 愛 國 」 與 「 效 忠 」 的 矛 盾而 產 生 。 可 惜 的 是 , 中 國 政 府 在 對 香 港 問 題的 處 理 上 有 實 質 壓 倒 性 的 優 勢 , 從 而 擁 有 詮釋 「 誰 最 愛 國 」 的 實 質 權 力 。
總 括 而 言 , 香 港 對 中 國 是 一 個 非常 不 同 的 個 體 , 固 然 香 港 可 以 為 中 國 的 經 濟 發展 提 供 多 方 協 助 , 但 亦 必 對 內 地 的 管 治 造 成衝 擊 。 如 何 治 理 一 個 習 慣 了 自 由 的 佔 領 地 ? 馬基 維 利 (Machiavelli) 在 《 君 王 論 》 (The Prince) 中 提 到, 如 果 佔 領 地 已 習 慣 了 自 由 自 治 , 必 須 有 君 主長 期 進 駐 , 並 進 行 大 規 模 肅 清 才 可 保 不 失 。20 但 恐 怕 馬 基 維 利 未 能 回 答 的 是 , 如 果 這 不 是對 外 族 的 佔 領 , 而 是 收 回 一 個 被 外 邦 佔 領 , 卻與 本 國 格 格 不 入 的 城 市 , 應 如 何 處 理 兩 者 的矛 盾 ? 這 正 是 一 國 兩 制 之 難 , 也 是 對 中 港 雙方 的 重 大 考 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