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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說明條例 Trade Descriptions Ordinance
#31
稱客患癌 逼買九萬元療程
必瘦站 三職員被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4/1904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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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扮房委誘按樓 借57萬還93萬
https://hk.news.yahoo.com/%E6%89%AE%E6%8...34502.html
[img=600,279]https://s.yimg.com/bt/api/res/1.2/cCBUYio0fOBDHYi7JtQcjw--/YXBwaWQ9eW5ld3M7Zmk9aW5zZXQ7aD0yNzk7aWw9cGxhbmU7cT03OTt3PTYwMA--/http://media.zenfs.com/en_us/News/skypost/JAB_01_d_20150323_L.jpg[/img][img=600,185]https://s1.yimg.com/bt/api/res/1.2/Jc9D6ja77wH3X6qxG8mgdw--/YXBwaWQ9eW5ld3M7Zmk9aW5zZXQ7aD0xODU7aWw9cGxhbmU7cT03OTt3PTYwMA--/http://media.zenfs.com/en_us/News/skypost/JAB_01_e_20150323_L.jpg[/img]

樓價高企,財務中介頻利誘公居屋欠債業主按樓還債,有人冒認房委出信威嚇收樓。其中有個案原欠款三十八萬遭騙抵押物業,債務滾大至九十三萬。

任廚師的Ken(化名),月入近二萬元,與母親聯名持有一未補地價公屋單位。惟因理財不善,欠下銀行及財務公司三十八萬元,每月需要償還約一萬三千元。去年十一月中,他接獲聲稱是銀行職員的來電,要求他一筆過還清債務,其後被轉介至一間中介公司,以集中還款、低息等游說協助「洗底」,最終Ken提供個人資料,向財務公司簽下業主貸款合約,原擬借款五十七萬元,卻在不知情下被抵押物業作還債。

不過,Ken卻被威逼給中介費逾十萬元,最終連利息二十八厘計,欠款由三十八萬元暴增至九十三萬元,需要每月還款一萬三千元,連續六年始繳清。他說:「以為係銀行幫手找條數,又講到好有把握」,最終得不償失。

事件至此尚未完結,Ken隨後收到一中介公司以類似房委會標誌的警告信,指他因未補地價公屋按樓借貸,觸犯房屋條例,有機會被檢控或收樓,聲稱可提供免補地價再按揭計劃,一度陷入「二按陷阱」,幸獲社工跟進始脫險。

首月 42宗投訴 增 11倍

明愛向晴軒項目主任翁麗萍指,一至二月共接獲四十二宗涉及財務中介求助,是過去三年的十一倍。她稱不排除有中介利用於土地註冊署找出有貸款紀錄的業主,冒充房委會出警告信,甚至有中介合謀。房屋署回應指會調查了解,必要時會採取法律行動。海關則稱在處理是否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個案時,需考慮個別事件,不能一概而論。

借貸忌浮息 避免搵中介

市民揹負債務,往往經中介找財務公司貸款,以債抵債。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主任陳福龍指,貸款應借一手,即直接向銀行或信譽良好、規模較大的財務公司貸款。透過二轉、三轉中介借貸,或會被多收手續費。

借貸方面,陳福龍指,應留意並看清還款條文,宜為定息、定期及定額,忌浮息。另外,他提醒,欠債人士可諮詢會計師或專業社工的意見,研究是可作債務重組,還是要破產。部分人因信用紀錄不太好,而難作債務重組,但視乎欠債金額、還款能力而考慮向家人求助或若有物業人士,考慮作加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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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虛報二手車里數
董事及推銷員判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6/19090715

元朗一間車行的董事及銷售員在出售一輛二手輕型貨車時,虛報行駛里數只有5.5萬公里,比實際少八成,被海關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檢控,粉嶺裁判法院昨裁定罪成,判車行罰款6萬,涉案董事及推銷員各判監半年,成為《條例》2013年修訂以來判刑最重的案例。
海關於2013年11月接獲投訴,指元朗新田一間車行懷疑虛報二手車的行車里數,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調查發現,車行出售的一輛二手輕型貨車,於2013年9月出售時的里程表讀數為5.5萬公里,但調查證實真實行駛里數已超過28萬公里,多出22.5公里,海關指,該貨車展示的行駛里數屬涉嫌虛假的商品說明,海關遂執法,檢控該車行的董事及銷售員。粉嶺裁判法院昨裁定,該車行的董事及銷售員罪名成立,判他們各監禁半年,及判車行罰款6萬元。

商品例修訂後最重判刑

海關指,二手車輛的行駛里數是決定其市場價值的重要因素之一,里數低可提高其市場價值,並稱今次是自《條例》修訂以來判刑最重的案例。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5年。自新修訂《條例》於2013年7月實施,截至去年12月底,海關共偵破89宗涉嫌違規個案,其中72宗已提出檢控,當中兩宗與服務業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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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99借貸投訴僅1宗立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3/1912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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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先達黑店 舊iPad當新機賣
涉違商品例 消委會跟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6/19126092

上官網查序號驗機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6/19126094

[ 本帖最後由 Amigo 於 2015-4-26 17: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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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內地女大生稱墮両變錢騙局
https://hk.news.yahoo.com/%E5%85%A7%E5%9...21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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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Gucci等控告阿里巴巴銷仿冒品
http://biz.sinchew.com.my/node/115450#ixzz3aMUfICFY

法國多個名牌告阿里巴巴賣假貨
http://www.metrohk.com.hk/?cmd=detail&id=278196

法國開雲告阿里賣假貨
一個六千元GUCCI袋 冒牌售15元
http://www.singpao.com/xw/gat/201505/t20...58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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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商人被指「呃秤」上訴得直撤罪
http://cablev.i-cable.com/video/?id=237993&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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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財仔扮銀行游說業主加按 港府指有法例規管
http://www.the-sun.com.hk/hk/bkn/cnt/new...2_001.html

有議員關注近期有財務公司職員涉假冒銀行職員,遊說巿民將物業加按,並串謀財務公司從中收取高昂中介費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早在立會大會回應,留意有中介公司與放債人有共謀情況,目前《放債人條例》已將此列為刑事罪行,已打擊問題中介公司;《商品說明條例》亦涵蓋相關情況。陳透露,由2012年至2014年共有44宗個案依例被檢控,當中23宗被定罪;警方近期採取3次針對性特別行動,共有80人被捕。

陳家強續指,自《商品說明條例》生效後,海關共收到78宗相關投訴,部分合適個案已轉交警方跟進,其餘個案則因投訴人資料不足,或不涉違例,現已結案。

對議員關注有未補地價居屋單位因無法從正途獲准加按,轉向中介人借貸,陳家強稱未補地價居屋加按必須經房屋署署長批准,且業主需有特殊經擠困難才可獲批,擅自加按可被罰款及監禁,相信部分業主或受中介人誤導以為可借貸。房署今年6月亦會提出新措施,簡化有關申請程序,料可縮減至10周。針對議員批評警方執法困難,陳強調從未認為「天下太平」,已與警方開會檢視可如何改善執法情況,及了解放債人發牌機制能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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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商品說明條例實施1年半 122宗檢控9宗判監
http://www.the-sun.com.hk/hk/bkn/cnt/new...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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